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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状协议 第2篇电动吊蓝租赁使用安全生产协议 第3篇野外工程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4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5篇内墙涂料安全生产协议 第6篇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第7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协议 第8篇建设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协议 第9篇安全生产协议(劳务分包) 第10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11篇矿石破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12篇安全生产与文明建设施工协议 第13篇劳务安全生产协议 第14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第15篇建筑工程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第16篇劳务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协议
第1篇 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状协议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有效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照计划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决定与_______________签定二○一一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所分管的部门无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重大节日和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4、按规定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达90%。
5、为安全生产提供资源及时率达100%。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协助董事长工作,为董事长在生产系统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生产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监督、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7、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各类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9、组织并参与公司的风险控制、隐患治理、变更管理、危害分析等研究工作;
10、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做出部署。
三、奖惩
本着奖罚并行的原则,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跟据实际情况,依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
四、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形成网络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保障作用,做到计划周密,布置到位,检查到位,总结评比及时,考核安全生产要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
五、此责任状一经签订具有法规效力。
有限公司(章) 责任单位:
董事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2篇 电动吊蓝租赁使用安全生产协议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03〕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租赁方(盖章)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签字人:
第3篇 野外工程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外协野外勘探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附属协议。
一、乙方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二、乙方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负责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野外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金属焊接工、钻塔操作工、柴油机工等,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钻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机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撞击、绝热压缩、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光热射线等会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必须在施工现场对这些引火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险区域吸烟、禁止在野外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和其它火源,各种引火源必须与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各种油料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五、乙方必须做好电气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钻机、水泵、柴油机等钻探设备,要采取保护接零、接地系统,安装漏电保护器加强绝缘,采用安全电压、设置防止误操作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生产连锁保护装置、钻塔等设备要安装避雷器,每班必须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有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须做好机械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触摸机械设备转动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检查、清扫等。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塔上作业区、钻机的移动区域等,都要进行特殊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标志。
七、乙方必须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见的灾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发、泥石流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常常毁坏野外的工程设施:破坏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设计和安排钻探施工。雨季来临之前,必须挖好排水沟和防洪堤坝,陡坡处挖台阶,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检查道路和钻探场地状况,做好充分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八、施工用车辆及驾乘人员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随时检查、保养好车辆,车况不好不准出车,严禁货车车厢载人。
九、乙方要加强人员管理,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避免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财物的保管维护工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十、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中,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合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工作,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扔钻机周围的油、水污染环境。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和责令乙方整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处于不安全状态的机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罚。
十二、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盗、防中暑和有害气体喷出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十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四、本协议书自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全环保部备案一份。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与勘探施工项目承
包同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4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审核确认后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有效,施工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
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
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第5篇 内墙涂料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我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生产协议书。(本协议是工程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所有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华瑞紫荆西一期i标段1#、2#、3#、9#楼内墙所有涂料及批顶工程。
2、 工程地点:郑州市江山路与新苑路东北角
3、 承包范围:本工程指定所有内墙涂料及顶板批白等所有本标段施工内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满足与建设单位合同签订约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消防、抗洪防汛、扬尘治理达标等一切标准。
二、安全文明施工:杜绝重大伤亡和各种安全事故,确保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和生活区范围内,如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受害人及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自行承担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达不到约定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乙方总造价15%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全部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建设方对甲方的全部罚款,全部由乙方处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我方只提供现场现有设施及道路其它全部由乙方解决处理。
2、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上岗以前必须自已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予上岗作业。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工人至少每周一次安全会议,每天一次班前安全交底,所开安全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一切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自行安排一切现场字全管理。
4、负责自身的安全教育,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职工工伤保险(含工程保险)有内涂料劳务班组购买)
5、乙方应加强现场施工范围内安全防护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现场封闭管理,因现场施工范围内管理不合格造成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达到扬尘治理(消防、抗洪防汛)达标标准;
7、乙方必须做到每栋楼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并设置总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宜(包含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各单位下发的安全通知单回复),并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决定委派 为本项目总专职安全员)。
8、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上岗人员的安全防护状况,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乙方施工队伍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和规范施工。
10、乙方施工成员发生一切工程事故和一切工伤事故及安全(质量)事故全部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施工成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过错,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三、所有安全(扬尘消防)等所有报验及报申,与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直接对接,不能产生对国信公司一切不利事件发生,一切所有事情由乙方(内墙涂料组)负责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以国信公司没有任荷责任。
四、乙方责任
1、(1)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又无法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及时联系时,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方送交详细情况报告。
(2)乙方技术人员提前发现图纸中涉及结构安全和外部造型及设计不合理影响施工的问题,要以文字形式及时呈报甲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经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否则乙方须承担其连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及刑事责任。
2、应提供进度计划、安全保障计划及材料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上月已完工程报表和下月施工计划,周例会前一天上报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和下周施工计划,且现场办公室必须将施工进度表上墙:施工总计划在开工前十日内提交。
3、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所有管理、安全员、技术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负责承包范围以内及本工程工地昼夜门岗值班,施工区域的卫生清扫,办公区、生活区、卫生间及其他需要打扫卫生的区域,保持清洁,所有垃圾及厕所清运费并承担其所有费用及每天清理打扫工作必须达到所有安全文明(扬尘治理、消防、抗洪防汛)所有设备达标施工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所有施工使用的照明、施工范围内围栏设施,安全保障等一切工作。乙方须确何在生活及施工区域内杜绝一切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如经发现由甲方安全员开具20元~500元的罚款,监理及建设单位发现罚款乙方如实上交自行承担。
5、(1)乙方负责已收材料(甲方所供材料)的看护和安全,丢失和损坏均由乙方按原质量标准及甲方采购价格如数赔偿。(2)负责对承包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一直到竣工验收并将其工程完整交付给建设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其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积极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对施工场地内进行合理的保护。由乙方保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6、生活住宿自立,水电费挂表,费用乙方负责承担,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均有乙方负责施工及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私自在施工现场居住所使用的水电费用按挂表数据2倍罚款,如不挂表水电费按每天每人罚款50元,以进入现场开始计取,人员撤离时以书面通知项目部为准,私自撤走,不经过项目部同意计算到本项目结束。
7、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务承包资质,与全部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乙方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特别是特种施工人员要做到人人有保险,无保险不准上岗,乙方购买所有保险单上报甲方会计处,甲方再上报劳动局(劳动局检查乙方购买所有保险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严禁少买漏买及购买不真实的保险,一经查出所有罚款由乙方承担,并重新购买所有保险,若乙方迟迟不执行,甲方代乙方购买所有保险,结算时并扣除所有购买保险费用)。
8、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加班加点、赶工期等情况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安全员必须根踪落实到位。
9、乙方必须组建过硬的管理队伍,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和承包范围的内部协调;管理人员要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创建优良工程、创建文明工地的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每月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天。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甚至出现辱骂,欧打甲方管理人员的由甲方视情况进行20xx元~50000元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必须按时保持保量完成,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严格按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证充足的劳动力进场施工,在农忙季节、节假日不放假、保证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保证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且保证不发生一起民工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罚金,民工不得以任何一种方式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闹事、上访、找媒体等等一切不利于本项目的事情,出现一次重罚一次,每次罚款10万元,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竣工之后,在工程主体以及施工场所、生活区范围内所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1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现场文明、进度保障体系,切实做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1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向甲方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种人员名单,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合法上岗证。乙方做到经常教育自己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以各种形式偷盗施工材料,一经发现,甲方给乙方进行盗一罚十的处罚,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6、乙方项目班子配备(乙方必须由法人出具书面授权文件委托并加盖公章)及承担所有责任;
五、工程管理;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及各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自觉遵守甲方、建设方、监理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违反规定或因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造成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将罚款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甲方资料人员要求负责现场所有原材料取样、试块制作等完成取样,满足试验性资料工作。
3、临时场地的布置及临建设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和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标准施工,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的单价中,不另行增加。
4、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工人工资、购货、购料及租赁等费用必须及时支付,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的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门卫、保洁等公共服务的人员费用(如门卫、道路清扫、甲方办公区及厕所和按标段划分的建设方办公区卫生等)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等建设和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的管理、资金、人员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催促又无效时,甲方有权直接安排人员赶工期,全部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直接从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和需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方能办理的各项政府退费工作,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本协议书签订后,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要求进场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本协议终止,乙方自愿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若出现技术水平低、责任心差、不服从管理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退场,给甲方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严禁乙方二次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备注: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废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6篇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楼外)总承包工程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用工制度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川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外地来川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攀枝花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分包方须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攀枝花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攀枝花市外地来攀枝花市务工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 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5]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8]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三、 安全防范
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
分包方应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 消防保卫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分包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
第7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协议
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参考):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林彬杨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推进“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实”活动的紧急通知》(九安办发〔〕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林彬杨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实”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对照七项法定职责自查自改。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七项职责、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逐条深入剖析自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迅速进行整改。
二、推进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以作业岗位或工艺环节为切入点,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对员工进行风险辨识、管控、应急处置等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要以风险点为基本元素,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班组每天至少排查一次、车间每周至少排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企业全员开展“八问”假设。从企业管理层、车间、班组三个层面在工作中进行“八问”假设。集体做到“五问”:假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是在哪里为什么会发生事故怎样不发生事故谁来落实落实好了没有个人做到“三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导致什么结果我应该怎么办我办到了没有通过开展“八问”假设,对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算好“五笔账”。算出安全生产“五笔账”,即性命账、经济账、自由账、信誉账、员工幸福账,分别算出由于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治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多少伤亡,会给企业及个人造成多少经济损失,按照“两高”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少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按照联合惩戒规定企业及个人信誉会存在哪些影响,会给多少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让多少员工丧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严格实行八大特殊作业管理。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动火、临时用电、高处安全作业、动土安全作业、断路安全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吊装安全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八大特殊作业,所有作业票必须经“三人签字”,即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生产技术分管负责人和企业法人或总经理签字确认。
告知单位(盖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8篇 建设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班组: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班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三、各施工班组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四、不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挖孔作业。
五、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六、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七、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八、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甲方负责人:(签字)
第9篇 安全生产协议(劳务分包)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两方签订的_________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泥浆供应及砼浇注劳务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护劳务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分包内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进行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底,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人员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生产安全的劳务作业环境,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气设备、机械、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4、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进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劳务人员施工安全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加甲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按照甲方分配职责抓好落实。
2、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3、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3、必须按甲方规定将甲方配发的劳保用品发放给劳务作业人员,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的童工。
4、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条 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改正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第五条 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节,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六条 生效
此协议作为劳务作业分包合同附件,具同等效力,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 月___ 日 _____年___ 月 ___日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业主指定拟由 投标承揽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为保证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务,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顺畅和双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以下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团公司、城建建设公司制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规范、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具备所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的工程经营任务。
三、乙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四、乙方应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用工的管理规定,对所用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认真办理上岗作业的有关手续。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续、聘用手续。根据工程需要临时增补、调动人员出入现场,必须在进出场当日书面报告甲方(附名单),相关注册手续在15日之内办理齐全,凡属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按制定的施工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执行。
六、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自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七、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规定, 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其它专职管理人员,对自己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对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
八、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函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险情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乙方对所属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级单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管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施工时,不得随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人员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产、防护、设备设施。如属于作业中非改动不可的、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拆改作业,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恢复。如有违反,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事故负责。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由于甲方的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十三、乙方在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乙方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业使用临电设施,另行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类施工辅助设施,由双方生产、技术人员验收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乙方不得进行影响设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后,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验收后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时),作业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协调。流动作业时发现有上下交叉时,后开始作业方不得作业,待其作业结束或甲方协调后方可作业。
十七 、乙方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补助,由乙方按规定发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现场中根据需要为乙方提供施工临设。如甲方不能提供时,乙方另建必须按甲方或建设方的要求设置,并在具体做法上不得违法和违章。
十九、乙方在生产、生活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有关防火规定及标准,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和大于60w的白炽灯;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接乱拉电源线、设备。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由工地管理人员开具罚单。
二十一、 双方在施工现场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受伤害人员单位应按北京市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伤亡人员抢救、治疗和有关善后处理事项。甲乙双方各自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分清责任。并依照国家规定、经济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的有关条款划分责任,分别承担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但善后及其它处理必须由受伤害人员所属单位负责。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其使用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乙方职工与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必须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
二十三、乙方人员凡不在甲方工地内或在指定生产区域外发生的各类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二十四、乙方属建设单位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且工程款结算不经总承包单位签认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依照规定承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
二十五、此协议自乙方进场后开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终止。
二十六、上述条款中涉及有关作业问题需由甲方协调时,乙方应书面送达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签字及注明送达时间。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项,可以在协调会上讲明并记录,也可书面送达乙方。
二十七、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 矿石破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委托 担任 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该合同的施工生产、安全等一切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 基本规定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乙方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业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协议,从事生产。
2、乙方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并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及年审。
3、双方共同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产总值的 上交管理费(含税费)给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部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办证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情况必须报甲方备案。
2、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领退、运输、使用爆破器材。若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损坏生产、安全设施等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5、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会议和班前会议,并有记录。
6、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并作出安全费用计划,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落实情况报甲方备案。
7、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家属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规范用电,配备消防器材,避免用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足量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检查佩带和使用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出现职业病,乙方必须积极给予治疗并承担相应费用。
9、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项目负责人要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检自查,每周下井检查不得少于2次。
10、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罚,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11、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
对业主提出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业指令,应当拒绝。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撤离现场。
四、 事故处理
1、乙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凡因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
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要积极配合组织
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邀请业主参加,听取
其意见和建议,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频发,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清退。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2篇 安全生产与文明建设施工协议
总承包方:有限公司(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第13篇 劳务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14篇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照执行。
二、本协议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
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签订。
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
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以下简称甲方)已将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与范围: 。
(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
(四)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二)乙方承诺。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 项目,甲方应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 。
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三)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
(四)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其金额为: 。
(五)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中予以明确。
(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七)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三)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第七条 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准备。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 。
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
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 。
(二)事故报告。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
(三)事故救援。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
(四)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
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第八条 安全检查与考评
(一)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
(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
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五)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
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
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
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
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
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三)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
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
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员上岗作业的;
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
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___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______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第15篇 建筑工程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
二、甲方为 工程的总包单位,乙方为 分包单位,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四、乙方负责人应对乙方全体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五、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乙方应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正确使用,对违章人员应予以纠正。
七、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
八、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记录。
九、乙方应针对施工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交底执行情况。
十、乙方自备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十一、有乙方提供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乙方应在使用前会同甲方验收签字,如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调换。一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应负责对使用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查。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修。
十二、甲方有权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有权对乙方的隐患与违章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处理。罚款以现金形式交纳,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三、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如乙方有再次分包行为,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十七、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及公司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十八、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6篇 劳务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作业班组内部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 工程的安全协议,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定期由班组长牵头召开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班组长和班组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种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对各种机械的使用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新工人未培训进行操作,由此引发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在甲方处理工伤事故后,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4、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5、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6、乙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童工、超过55周岁的老年人,如未进行此项工作发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由乙方支付。总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资后,优选支付赔款额,直至扣完为止,其余工人发生的纠纷由班组长负责,甲方可向法院起诉班组长的追加索赔的权利,包括班组长家庭的房屋、财产等。
11、按规定要求班组长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2、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4、按甲方要求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宿舍内禁止留宿不在本工地工作的所有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并给予班组长200元/次的罚款。由甲方提供的临时宿舍床铺不允许承包班组的职工私自改变其搭设方向位置等,不允许其家属在现场居住,职工家属来工地一律在外自行租赁房屋,如违反每起罚班组长200元,并清除出工地现场,否则每天按30元收取房租,从乙方当月生活费中直接扣除。
15、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餐具、自行开小灶,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炉、取暖气进行取暖,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每次处罚班组长200元。
16、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如出现承包班组的职工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现象,甲方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给予制止,经管理人员等摄影曝光后,给予罚款,再由承包班组处罚工人。
17、不允许职工之间赌博,严禁职工之间打架,每发生一起,不论何原因罚承包班组长200元/起,发生群架斗欧事件,不论何原因罚承包班组1000元/起。医药费由打架者自付。
18、乙方教育好本班组的职工,严禁盗窃工地上的所有物品,一经发现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按盗窃的金额给予承包班组长2倍—10倍的责任罚款。
29、发生安全事故后,如属乙方全部责任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不及时处理或不能处理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查明原因的由甲方先处理,乙方协助处理,查明原因后按责任原因甲方再进行处理。
七、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