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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安全生产协议(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2

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第1篇 建筑工程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

二、甲方为 工程的总包单位,乙方为 分包单位,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四、乙方负责人应对乙方全体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五、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乙方应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正确使用,对违章人员应予以纠正。

七、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

八、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记录。

九、乙方应针对施工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交底执行情况。

十、乙方自备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十一、有乙方提供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乙方应在使用前会同甲方验收签字,如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调换。一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应负责对使用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查。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修。

十二、甲方有权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有权对乙方的隐患与违章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处理。罚款以现金形式交纳,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三、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如乙方有再次分包行为,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十七、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及公司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十八、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其它事宜: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第3篇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项目部

乙方: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号)、《河北省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企业使用管理办法》、《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专业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机械设备设施(工机具)安全和文明施工等。

三、责任期:自年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四、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3、甲方将乙方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职(民)工夜校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甲方负责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上岗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5、甲方负责对乙方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7、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对乙方拒不接受管理和整改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约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六、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拒不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和吸烟现象发生,如因违反规定被有关单位处罚,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要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盗窃有色金属配件和盗割线缆现象发生。经公安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确认因乙方员工盗窃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项中依法扣除。

5、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100%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以及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乙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须报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上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和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不得雇佣违法犯罪人员和有盗窃前科人员。

乙方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乙方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乙方应指定班组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乙方应按要求配备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劳务用工管理员,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住建系统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乙方应自觉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的内容,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情况,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承担因提供不及时、质量不达标、数量不足等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和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对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乙方要做好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乙方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突发疾病死亡、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和医疗等责任。

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化解和解决内部矛盾,杜绝民事和刑事案件发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

乙方现场施工需从甲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取电时,必须由甲方专业电工安排接电,乙方自带开关箱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乙方不得将电源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乙方应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对劳务用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承担因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罚款等。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同专业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项目部乙方:

(公章)(公章)

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

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第5篇 总包与分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项目部

乙方:装饰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承包施工内容:幕墙工程整体外墙工程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二、管理目标

在建施工管理中,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确保实现我单位施工中达到无施工人员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治安和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职业病患事故的管理目标,争创省(市)交明安全工地,保障施工生产順利进行,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原则,根据“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的施工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如下:

三、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检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的企业。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80分以上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识乙方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宊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识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搭拆方案搭设。

7、甲方应按规定要求,定期组识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对前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安排部署,甲方组识安全生产教育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

8、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配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要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9、负责组识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四、甲方权力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防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施工队伍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管理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退现场内的乙方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发布的安全管管理规定、制度和指令人员,无论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4、对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制定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拒不签认的,加倍扣除。

5、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场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6、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识有关部管、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在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厂

9、在乙方退厂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厂手续

10、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求乙方的责任。

11、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公伤保险。

12、对乙方施工过程中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志准。

五、关于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和工程所在省(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令、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省(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劳务用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劳务用工登记注册审批手续,不得私招乱雇和违法用工。

3、乙方不得将工程再分解转包。如乙方将工程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因乙方原因一造成乙甲或第三方受到各种损失有乙甲单独承担,乙方与第三方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严格加强对进场员工的全面管理。进场员工必须持有与乙方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乙方必须按规定负责发放员工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等(如乙方未给办理和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代为办理,所花费用将在乙方的工作款中加倍扣除)

5、乙方要根据自已施工工程规模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的要配备一至二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必须经过省(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6、乙方的施工人员凡年龄未满18周岁或患有“三高”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心脏病、神经性疾病和癫痫病患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7、乙方进入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门必须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即;公司、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没有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学习和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本工地上岗作业。分包单位必须经常对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乙方负责工人上下班过程中人身安全,甲方不提供交通设施,乙方组织工人结队而行,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打架嬉戏,以免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如工人出现意外伤亡情况则有乙方负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9、乙方进入建筑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必须逐一登记造册,按时维修保养。其中的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各种升降式吊篮等除必须有正规厂家或租赁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格证书外,还必须编制其大型机具安装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在设备安装安毕后必须经过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和签发安装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10、乙方在建工地的临电、临水和临时消防设施的配置,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必须根据施工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临电的配置必须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临电系统必须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项目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做好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11、乙方在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抓好“三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利用和做好“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即;”槽、吭、沟的周边:在施屋面的周边和框架结构楼层周边:尚未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在工程楼梯口的楼梯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严格贯彻相关的安全规范标准。

12、乙方采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所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时,必须向厂家索取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入库要有验收单,发放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时,要进行造册签名登记备案。要经常检查并及时淘汰残破、损坏和超期使用的劳保用品,并对作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乙方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现场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并书面告知甲方备案。分包单位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在甲方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及时整改情况报告甲方。对乙方整改不力或过期不整改甚至置之不理的,甲方有权给于严厉批评或进行经济处罚。,

15、分包单位对所处的施工区域,工作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机具设备等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问题及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对于如乙方无能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甲方回报,有甲方协调有关人负整改,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16、乙方对于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设施、施工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移动。

17、乙方特殊工种作业施工人员,大中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是按照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在考核成绩合格以后取得操作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1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加空线和通讯设施、设备的保护。甲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乙方及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要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甲方汇报,保护市政设施和通讯设施是施工单位及不容辞的责任。

19、一但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报甲方及项目部主管领导、详细报告事故情况,有甲方通过正常距道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并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时要做好详细记录或拍照存档,甲方要及时为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条件。

20、如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或上级主管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和现场考查工作,不得伪证、假证或迟报、甚至隐瞒不报。

21、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是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施工管理制度给予有效批评或进行必须必要的经济处罚

六、关于消防保卫管理

1、乙方必须将工程的组织设计和现场临建搭设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审批。施工现场要设围墙、大门要设门卫值班室,作业区含设备材料存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保持安全距离分开设置,要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规范和甲方企业《ci形象手册》要求。。

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配佩戴“工作卡(胸牌”,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施工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实行逐级治安防火责任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治安消防负责人、组建现场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

4、乙方进入现场应及时提供进驻许可证和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建立健全施工人员花名册,特殊工人员花名册,并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施工队伍应是成建制队伍,不得私招乱雇和来路不明的闲杂人员。

5、乙方对自已的施工人员要从严管理,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施工人员不准进行聚众赌博、打架斗斗殴!盗窃行骗、不准参加非法集会活动;不得进行卖淫嫖娼、观看、传播黄色影像等非法活动。

6、乙方负责本单位的小型机具,贵重物品,建筑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丢失和盗窃案件发生。要特别做好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爆,并将责任书落实到人。

7、乙方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制定火险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8、不得违章停放各种车辆,随意占用消防车道,并对无固占用消防车道、随意拆除挪用消防设施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9、工地发生任何重大突发事故或事件时,乙方全体人员应听从甲方或工地项目的统一调动指挥,积极参加应急救援义务抢险队,对立功者,甲方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乙方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留隐患死角。

七、关于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管理

1、乙方严格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订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保证措施,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2、乙方组织所属员工接受iso14001环境管理、ho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讲座,接受教育培训。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在施工中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以上各项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4、乙方垃圾清理及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应严格按照甲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5、乙方负责在甲方的指导下辩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绝对有效地措施;

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现场维护、施工用电、机械操作、化学危险品使用、保存等各项管理规定,同时注意保护女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7、乙方对接触职业病危险源的现场作业工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保护用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有效证明,对无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乙方須对其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对其调换工种。

8、乙方定期对工人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区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现场工人进行体检并记录,对发现有传染性疾病或疑似传染病时,须立即隔离并报告甲方及当地卫生防防疫部门,并配合甲方按照卫生防疫部门防治传染病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声。使用机械要定期进行噪声的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维修措施,木工车间要封闭,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

10、乙方需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历史文物,要按照地方政府关于“古树名木管理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11、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车年检合格。

12、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3、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

八、违章违规责任和处罚

1、乙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卫生、环境、消防、治安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执法检查,甲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有权发出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或停工整顿指令。乙方应在整顿期限内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时进行整改,末进行整改或因发生经济处罚时,乙方要负完全责任。

2、属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要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上报。乙方要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在乙方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伤亡职工进行工伤认定,评残,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得面对事故的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应承担承包人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因处理不当而发生的纠纷,若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和给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各种火警、火情,视其损失大小及造成的影响程度,对肇事单位处以2-10万元罚款。

5、在工地内出现偷盗公、私财物,对肇事者所在的单位罚款2-5万元。

6、乙方出现打架斗殴或参于打架斗殴、无论主客观原因一次罚款2-5万元,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后果有乙方单位或肇事者本人全部承担。

7、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集中统一消纳,禁止随意堆放。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身伤害,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无偿修理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甲方的损失

九、本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作为正式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第6篇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方 (甲方):

分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分包安全生产协议(6份范本)

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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