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材料、设备供应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确保防洪防讯和事故应急处理物质的供应。
3、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机具,安全装备的存放和周期性检查试验。
第2篇 送大型设备材料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⒈运送超重(3吨以上)、超高(1.4m以上)、超长(2m以上)、超宽(1.1m以上)设备材料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运送长度大于5m的长料时,必须使用转盘车。用平盘车、花车和转盘车运送材料和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或多股(3股及以上)绳批子捆绑牢固。斜巷提升时必须使用专用多环链或专用绳套等斜巷连接器。禁止将专用车辆作为正常提升用车。
⒉运送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或材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运送前首先要对运输沿线巷道的安全间隙、高度、支护情况、轨道线路、曲线半径、绞车、信号、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运送。
采用架线电机车运送综采设备时,牵引车数不得超过3辆。
运送综采支架的车辆轴距不得小于0.9 m 。
第3篇 炸药库爆炸材料安全管理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3、炸药箱、雷管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为限。
4、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
5、,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1.3米。
6、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7、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8、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9、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第4篇 建筑材料试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建材试验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火灾、触电、设备安全等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止事态扩大化和产生不应有的不良后果,保障师生安全,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建材试验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措施。
一、化学药品安全
1、对中毒者进行紧急施救,防止中毒深入。
2、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其引起中毒的化学药品的种类、数量、中毒情况(包括吞食、吸入或沾到皮肤等)以及发生时间等有关情况。
3、迅速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
4、积极配合医院对中毒者进行治疗。
5、做好受受伤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
6、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二、防火安全
1、切断所有电源。
2、掌握火场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1)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性质;如是非油类物品着火,可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如是油类着火,可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2)火灾态势、蔓延方向、速度;如火势较小,以灭火器扑灭,如火势较大,先用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及时拨打“119”。
3、及时打开试验室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师生应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4、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6、做好受灾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受灾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8、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9、平时要对每位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用电安全
1、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工具将电线排开,排开的电线应放置妥当,以防止再次出点。
2、伤员被救后应迅速观察其呼吸、心跳情况,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对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脏停止者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术、呼吸心跳都停止,人工呼吸和挤压术同时进行。
3、局部电击伤时,应对伤口进行早期清创处理,创面宜暴露,不宜包扎。
4、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6、做好受受伤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8、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9、平时要对每位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四、仪器设备安全事故
1、对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2、事故发生后,切断所有电源。
3、对伤者实施紧急救护,及时拨打120,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4、积极配合医院对伤者进行治疗。
5、尽可能保护现场。
6、做好受受伤学生的劝慰、安抚工作。
7、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建筑工程系(电大管理部)
第5篇 一般物品、五金材料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须完整清洁,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2、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3、库内存放的材料,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
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
5、拿堆垛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时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6、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第6篇 材料计划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主任综合平衡矿井生产材料的供给,对分管范围内的材料供给负责。
4、熟悉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情况,跟踪管理,保证材料审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费和积压,加快材料的周转,严格执行材料奖罚制度。
5、建立健全各单位主要材料的领用、移交、回收制度,并深入现场,实现现场管理,月结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根据生产需要,下达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检修计划。
7、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核准使用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科学安排,做月度生产需求计划。
8、负责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废料场的管理。
9、负责井下损坏管路、信号电缆等材料的修复利用工作。
10、井下头、面调整时,做好生产材料、支护材料、小电、6平方以下电缆及设备配件的现场交接工作。
12、做好矿井文明卫生检查工作。
13、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7篇 工程项目材料员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材料员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按照项目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1)对公司发布的供应商名录进行选择,调查分析所需材料的质量、价格、信誉度进行对比,并向项目经理汇报,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2)负责对合格供应商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作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3)对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拒收,作好退货记录,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竹笆、安全网及公司调拨的材料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进行进场验收和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易燃、易爆品及油类物品进行分类重点保管;
(7)配合材料远做好物资保管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8篇 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爆破材料的安全管理包括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及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1.爆破材料的储存。为防止爆破器材变质、自燃、爆炸、被盗以及有利于收发和管理,《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爆破器材库里。爆破器材库由专门存放爆破器材的主要建构筑物和爆破器材的发放、管理、防护和办公等辅助设施组成。爆破器材库按其作用及性质分总库、分库和发放站;按其服务年限分为永久性库和临时性库两大类;按其所处位置分为地面库、永久性硐室库和井下爆破器材库等。
2.爆破材料的运输。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的主要安全要求是防火、防震、防潮、防冻和防殉爆。爆破材料的运输包括地面运输到用户单位或爆破材料库,以及把爆破材料运输到爆破现场(包括井下运输)。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在井下运输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破作业的安全要求。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说明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第9篇 井下材料、设备的运输安全管理
1、 各队运送的材料、 设备严禁超重、超高、超宽、超长或偏载严重。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如运送的是非正常重量的电机车、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车辆时,必须有经矿审批的施工安全措施,否则不予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
(2)、 如运送的是金属支架、单体液压支柱、抬板等材料车辆时,因装车不符合规定、捆绑不牢、偏载等现象,都不予运送。各岗点的运输工、机车司机等有权拒绝运输,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3)、 所运送的材料、设备等,因封车不牢固等因素,在运输环节中的震动等原因,造成所运的车辆有松动、偏移等现象时应停止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相关的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不予运送。
(4)、 必须使用正规的平板车和专用车辆。斜坡运输,每次必须专钩下放或提升,不得与其它车辆混挂,平巷运输时平板车或专用车辆之间应采用多环联接、标准插销。不准使用钢丝绳和非标准插销。
2、竖井和斜坡口的磨盘工要与运送人员一起负责检查所运材料、设备车辆的捆绑情况,确任符合规定后才准挂车运送。发现有车辆捆绑不牢等现象时,有权拒绝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
3、 运输队要对当班所运送的材料、 设备车辆的数量、运送地点、队别进行登记,材料员汇总以便核查。如在运送过程中未按规定运送、运送不及时、丢失、运送不到位等现象时,经查核,每一辆车处罚50元。
第10篇 煤炭管理科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掌握井下使用各种材料的规格、型号及用途。
2、做好本科材料计划、领取、发放管理工作,对各种材料消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坚守岗位,生产急用材料做到及时领取发放。
4、领取材料必须执行检验制度,所有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各种材料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反映,协商解决。
6、做好材料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漏现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争取降耗增效,使利益最大化。
第11篇 磁性材料动态分析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磁性材料动态分析系统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磁性材料动态分析系统。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1.操作者必须了解并熟悉该机性能和使用手册操作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2.该机所用电源220v50hz,按要求操作前先开机预热五分钟。
3.不得私自打开机箱,不得带电插拔通讯线。
4.功放最大输出电流2a,最大输出电压20v,输出频率最高100khz,测试时不允许超出上述数值。
5.磁芯材料进入深度饱和状态时间不宜过长,否则磁芯温度上升阻抗下降,测试参数不准确。
6.本仪器只在每次测试时供电,能有效减小磁性材料的发热,但一个磁性材料连接测试时间仍不能过长,以免影响测试准确性。
7.该设备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干燥、无尘、无强电磁干扰。
8.严禁各类腐蚀性物品接触设备,关机后必须切断电源。
第12篇 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条 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第2条 积极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动态,及时提出生产区队的月度考核指标,努力做到指标的准确性,满足考核需要。
第3条 根据生产需要,定期编制、补充、修改、完善材料定额,努力做到定额的适应性、实用性。
第4条 在技术科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过程的材料定额管理、材料消耗考核工作,建立重要生产消耗指标的统计台帐,并定期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主管科长。
第5条 负责考核工作的先进管理手段的开发及应用。
第6条 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保持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
第7条 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8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3篇 机电科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法规、指令及“三大规程”。
2、深入现场了解材料、配件使用安全状况,收集信息。
3、严格把验配件、材料质量关、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4、及时反馈配件、材料库存状况,落实配件、材料计划的及时到位,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5、落实开展自我保安、联保、互保工作。
6、做好配件、材料库存、管理、发放、防火、防盗工作。
第14篇 x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措施
1、火药和雷管由专人领取、分开运输、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当天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当班未用完的爆炸器材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作面存放或在巷道中乱扔或乱放。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11-320、324-324条中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爆炸器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器材丢失处理办法和爆炸器材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5、井筒内及井下爆炸器材运输中:
① 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合运送。
② 爆炸器材箱严禁累计叠放多层,有倾倒危险,或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1、312条的规定。
③ 爆炸器材严禁与人员混合运送。
④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运输爆炸器材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⑤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送爆炸器材。
⑥爆炸器材严禁暂时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
⑦ 从爆炸器材发放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炸器材,由非爆破工运送时必须由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爆破工监护;必须使用专用符合规定的容器;火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
⑧井上、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6、使用
(1)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交回炸药仓库。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严禁使用铁质和塑料炮棍,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电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禁止与各种设备导线相接触。
(4)炮眼应用水泡泥封堵,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炮器,发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专人专用;
(6)爆破后经过充分通风,爆破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先进入放炮地点,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现象。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严禁用镐刨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一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能从事其他工作。
第15篇 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 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10.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
11.建立使用工具发放回收记录,应有发放记录内容,发放日期、价值,接收人签字,回收日期。对于丢失损坏按价值由责任人赔偿。
第16篇 建筑公司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常州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温州市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常州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