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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财务科科室职责管理标准
财务科科室职责管理标准
财务科科室职责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财务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科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其均为当前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最新条文的发布。
国电财[1997]57号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云电司财[1998]3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3号关于下达1999年度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2号关于印发“奖金与售电量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电司[1997]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会议费等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计价管理[1997]437号《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1997年电价调整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3 职责
3.1 负责对本企业未来期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
3.1.1 1
分析和预测企业未来期财务情况。掌握有关资料和主客观条件,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情况,和外部条件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影响,预测未来期财务情况的发展趋势。
3.1.2 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包括企业未来期财务管理发展目标和近期目标,实现目标需要遵循的财务战略方针和途径等。
3.1.3 设计实施目标方案,作出决策。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通过财务决策,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和确定实现财务目标的最优方案。
3.1.4 抉择方案,编制计划。根据最优化原则选出最佳方案后,利用报表、预算、定额等资料编制财务计划,并把财务计划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3.1.5 贯彻执行财务计划。
3.1.6 广泛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现代化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2 根据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作出科学的预计和测算。
3.2.1 测算各项生产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2.2 预测财务收支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经营目标。
3.2.3 测定各项定额和标准,为编制计划、分解计划服务。
3.3 为完成财务计划目标,合理组织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3.3.1 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3.3.2 按照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分工,确定各岗位职责范围,建立责任制,明确其各自的责任与相应的权力。
3.3.3 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3.3.4 确定财务管理方式。
3.3.5 正确的选择和配备财务管理人才,搞好培训、调配、考评、奖惩,保证财务工作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3.4 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财务管理目标和财务决策的要求,运用组织权力和适当手段,指导和监督下属财务机构和人员实现决策目标。
3.4.1 按照财务计划和确定的标准,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财
务活动的实际成果与财务计划目标对照,发现差异,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纠正财务计划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
3.5 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研究,评价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计划执行的因素,挖掘企业潜力,提出改进措施。
3.6 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3.7 利用价值形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内容
4.1.1 资金筹集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的概念、必要性,资金成本和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资本金的筹集与管理,以及企业负债的管理。
4.1.2 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坏帐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存货的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1.3 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和国家资产的清查盘点。
4.1.4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其中在建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资计划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
4.1.5 成本费用的管理,主要包括成本开支范围、管理费用管理、财务费用管理和销售费用管理。
4.1.6 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的管理,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管理、利润和分配管理。
4.1.7 会计电算化管理,主要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电算化操作制度以及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管理等。
4.1.8 财务报告和财务说明,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4.2 管理制度
4.2.1 资金管理制度
4.2.1.1 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剂、合理使用的原则。
4.2.1.2 资金的开支必须符合资金审批程序。凡5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局长批准,凡1万元以内的开支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10万元以上开支必须由资金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审批。但更改、大修、业扩工程及三另费用有计划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4.2.1.3 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资金计划,检查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和支用审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和具体操作,重大情况应及时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4.2.1.4 各项重大开支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综合平衡、批准下达的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控制,按季度分别编制营运资金支出、资本性支出、现金支出预算。各类工程必须先根据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由生技、财务、基建科审查后列入计划,经总工程师审定、局长批准后下达执行。
4.2.1.5 各项投资,各种资本性支出,各项重大支出计划,都应该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和财务评价,以企业效益为主要检测指标进行评价,实行效益否决制。
4.2.1.6 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财务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财务监督的重点是预算执行、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是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内控制度的严肃性;项目决策的经济性;投资方向的可靠性。
4.2.2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4.2.2.1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2.2.1.1 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保管和核算工作。
4.2.2.1.2 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不能自始至终由一个人办理,即任何一笔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和处理,都应做到申请、审批、支付、记帐、复核等分别有专人负责,以起到相互牵制和制约的作用。
4.2.2.1.3 对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应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办理。
4.2.2.1.4 货币资金收入应即时入帐,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货币资金支出应有正当的审批手续,货币资金应经常或定期进行盘点与核对。
4.2.2.1.5 即时、正确地进行货币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和结存情况,加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的审核,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
4.2.2.2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
4.2.2.2.1 企业应控制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限额和收回的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催收,避免企业资金被其他单位占用。其预付帐款应视同应收帐款进行管理。
4.2.2.3 存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4.2.2.3.1 财务部门应十分关注存货的积压,尽可能地降低存货、低值易耗品占用资金。
4.2.2.3.2 财务部门应定期与供应部门对存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作好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帐务处理。
4.2.3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4.2.3.1 企业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由财会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使用部门归口,用和管相结合、资金管理与物资管理相结合、权和责相结合。
4.2.3.2 对固定资产应实行设备定号、保管定人、管理定户和建立保管折的方法进行管理,做到有帐、有卡、有实物。
4.2.3.3 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分类、折旧、保管及清理必须按省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4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均应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4.2.4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4.2.4.1 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的原则,基建投资严格按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按规定项目支用,不得挪用,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
4.2.4.2 工程价款的支付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得以概预算代替实际支
付。
4.2.4.3 电力项目基建财务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同时按省集团公司财经部要求设置'工程项目基建支出台帐'及设备登记簿等,完整反映各项目建设成本,为编制竣工决算打下良好基础。
4.2.4.4 电力基建项目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的当月,必须将已完工项目的“固定资产暂估入帐通知单”递交相应生产单位财务,以便生产单位进行会计处理。
4.2.4.5 电力基建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抓紧办理“工程结算”,财务根据“工程结算批复”调整投资报量,如有节余资金,必须及时清理还贷。已完工项目如有剩余物资及债权债务,原则上要求在编制好竣工决算的同时清理完毕并妥善处理。
4.2.4.6 电力基建工程大中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小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4.2.5 电费电价管理制度
4.2.5.1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电价政策,不得随意加价和乱收费。
4.2.5.2 各种加价和征收,必须持有省物价局和省电力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下发的有关加价和征收的文件方能执行。
4.2.5.3 电价的执行必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现行电价政策的要及时纠正或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加价现象必须立及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2.5.4 滇东电网所有用电户,必须实行当月电费当月托收,即在当月15日前办理完毕。
4.2.5.5 当月电费的结算,以月末抄见数计算,结算后对用户多划款额顺延到资月。结算后用户少划的部分数额,使用电费结算通知单收款。用户必须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结算电费。
4.2.5.6 对部分小用户一律实行电费保证金制度,电费保证金数额,按上季度电费总额收取。
4.2.5.7 电费全部收回后,必须统一存入电费专户,一经存入不得支取或随意划入其他帐户。
4.2.5.8 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严格实行电费迟纳金制度。
4.2.6 成本费用的管理制度
4.2.6.1 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乱挤、乱摊成本、资本性支出不准列入成本。成本开支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能政出多门。
4.2.6.2 对于各种费用按一定标准考核到科室、班组,奖惩结合,把成本费用控制在省集团公司下达年度计划内。
4.2.6.3 坚持抵制地方自行出台的各种集资、摊派和不合理的加价收费。
4.2.6.4 加强企业自我约束,贯彻稳健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进成本,少列财务费用,搞虚盈实亏,套取消费基金。
4.2.6.5 优化成本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重点加强对购电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种消耗性费用的控制力度。
4.2.6.6 建立成本预算控制制度,强化费用预算计划的刚性,实行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严格按预算和时间进度使用经费。
4.2.6.7 加强技改、大修、业扩等专项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 业务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报销实行主管一支笔签字,一支笔验收,谁经办谁签经手。
4.2.7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4.2.7.1 会计凭证应审查无误后,方可输入计算机,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汇总记帐、产生报表等工作。
4.2.7.2 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若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时向财务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尽快恢复。
4.2.7.3 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禁止使用外来软件软盘。
4.2.7.4 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得将财务计算机设备借出。
4.2.7.5 会计软件,会计电算化资料应由专人严格管理,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备
份盘,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各盘标签上应注明数据目录和日期,并作双备份,分开地点保管。
4.2.7.6 非财务科人员查阅财会电算化资料,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由财会电化操作员查询提供资料,非财务科人员不得擅自运行计算机查询资料。
4.2.7.7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权限进行计算机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4.2.8 财务分析制度
4.2.8.1 财务科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并向局领导提供经营活动分析报告。
4.2.8.2 财务务分析活动,全科人员应全部参加。
4.2.9 培训学习制度
4.2.9.1 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及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对新事务、新政策要花时间、花精力去学习、去掌握,并在工作中去运用。
4.2.9.2 在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工作中严守财经法纪,在办理财会业务的过程中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
4.3 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4.3.1 销售收入的实现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入帐,并适时进行帐龄分析,区分出不良资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4.3.2 对电费的回收工作,实行奖金与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的办法,责任落实到个人
第2篇 文化市场管理科科室工作职责
1.负责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经营单位的总体规划工作。
2.负责营业性文艺演出市场管理。
3.负责文化艺术品经营和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管理。
4.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管理。
5.负责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市场和营业性放映活动的管理。
6.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管理。
第3篇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一、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了解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流程。
二、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满, 并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每日对盛装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药检局处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交设备科送泉州市技术监督局统一处理。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八、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
第4篇 皮肤科职工在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3、协助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圆满完成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4、发扬主人翁精神,爱科如家,为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使皮肤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第5篇 中铁建筑项目各科室管理职责
一、技术室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措施.
2.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管理.
3.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负责每月进度计划的编制.
4.负责对图纸进行会审,对工程中各工序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参加隐预检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每一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并记录.
5.负责工程中测量标识,对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负重点标识.
6.负责重要物资、工程设备、构配件、新型材料的检验、试验或运行.
7.负责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过程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和《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组织施工全过程的检验、试验并记录。做好见证试验工作。
8.负责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并制定和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9对业主提供的产品进行技术性能确认,对业主提供的不合格品组织评审,提出处置方案.
10.负责编制材料计划,协助材料室做好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工作.
11.负责施工过程的工序、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
12.负责按照::《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工作程序》要求管理使用、校准维修和保养各种计量设备,并按合同要求向业主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
13.负责竣工资料的编目、组卷移交工作,保存各项检验和试验记录.
14.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
1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16.开展qc小组活动和统计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工程室职责:
1.负责按工程合同组织现场的施工,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控制、检查和监督,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生产总负责.
2.根据技术室每月的进度计划,负责工程每周施工计划的编制上报,控制施工进度.建立施工日志,做好施工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记录,做好特殊过程、关键过程的施工记录.
3.负责选择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工程分包商、劳务队伍、生产设备租赁商,参与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组织协调施工队伍、机械设备进退场及与施工的配合工作.
4.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台账,做好设备状态的记录和标识工作,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制.
5.协助做好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6.负责做好工程半成品和成品的防护及交付过程中的防护.
7.负责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业务口的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矛盾.
8.负责所施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工作.
9.负责协调同交通部门、环保、街道等的对外关系.
10.负责履行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后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材料室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执行《采购和分包工作程序》,按《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分工采购供应工程施工中所需材料.
2.负责汇总材料计划,编制详细的采购资料,明确采购产品的各项要求及技术规范,签订采购合同.
3.负责进场物资的验证工作,并做好记录.
4.负责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程序对现场物资进行产品标识和唯一性标识,并对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有效性标识.
5.对业主提供的产品进行有效的验证、标识、储存和维护,确保产品满足承包合同要求.
6.负责安排、组织外购产品的现场搬运、贮存工作,并做好记录.
7.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材质证明文件.
8.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内对库存产品的接收记录、标识、存放、发放的管理.
9.负责施工过程中所需周转料的组织供应.
四、预核算室职责:
1.负责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及租赁合同的起草、洽谈、签订、报批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合同的管理.
2.负责监督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变更时,做好前期洽谈记录,并根据合同额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保存评审资料.
3.负责合同、概预决算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4、认真熟悉图纸,编制工程概算及年度、季度成本计划;
5.根据工程洽商,及时办理变更签证;
6、根据工程进度,办理月份验工计价,作好工程价款的回收工作;
7、根据每月完成工程量、::材料耗用量及各项费用开支,及时编制本月工程成本情况汇总表,并提出节约成本建议,掌握单位过程用工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提供成本分析资料,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8、负责工、料、机费用结算工作;
9、及时
准确建立概预算、统计台帐,作好成本核算工作;
10、建立工作日志,准确记录各种原始数据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
11、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五、财务室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中的财力保障和资金供给.
2.负责在合同变更的前期洽谈过程中进行财力确认.
3、负责项目会计核算工作,贯彻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4、协同材料、预算等部门制订具体可行的材料管理办法,参加材料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预付、应付帐款的清理,参加材料清查盘点以及库存材料分析;
5、会同预算部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分析其执行情况;
6、会同劳资部门制订工资管理及发放办法,依法计提工资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并按时上缴公司财务部;
7、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按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收取工程款;
8、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帐簿,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9、积极配合公司财务部开展各项财务活动,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6篇 医院科室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医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科室:
组长副组长医疗质量控制员病案质量控制员医院感染管理员护理质量管理员
组长:由科主任担任,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分管科室护理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安全会议记录本及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本的记录与保管。
医疗质量控制员:协助科主任制定本专业及科室sop,并有计划开展修订工作,负责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与职业道德、质量与安全意识教育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非计划再次手术/入院监测本的记录与保管。
病案质量控制员:分管科室病历质量工作,严把病历出口关,负责业务学习记录本的日常记录与保管。
医院感染管理员:分管院感的上报、登记及管理,科室危急值上报、处理,各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工作的核查,并负责院内感染登记本的记录与保管。
护理质量管理员:负责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安全管理、科室财产、药品管理、护理书写质控、急救器械、药品、物品、消毒隔离质控。
第7篇 皮肤科职工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3、协助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圆满完成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4、发扬主人翁精神,爱科如家,为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使皮肤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第8篇 北区医院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医院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负责贯彻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效果评价。
二、对本科室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
三、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理性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对医院感染暴发时间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科室传染病药物使用情况:至少每季度有一次科室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分析资料。
五、组织本科室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六、对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七、督促本科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管理标准、医疗废物管理。
八、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第9篇 房地产管理局机关科室职能职责
房地产管理局机关科室职能
办公室职能
一、负责对全局的政务、事务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并抓好落实;
二、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和各种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保密工作;
三、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
四、负责安全保卫、卫生、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以及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退(离)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宣传法制科职能
(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负责局机关党委和所属党支部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作;
二、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时事政策宣传、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组织起草市房地产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房地产纠纷的信访、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协调处理各种诉讼案件;
五、负责机关效能的监督和受理投诉工作;
六、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
房地产管理科职能
一、负责公房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租金标准,审查办理公房的权属、租赁、变更、处分、维修等工作;
二、负责审核公房维修工程预结算,检查监督修缮计划的实施和维修费的使用情况;
三、负责全市各类房产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拟订解困房、廉租房的规划和实施办法;
五、负责拟订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并负责具体实施;
六、负责市房改住房基金的管理工作。
产权管理科职能
一、负责审查办理各类房产确权登记、监证、发证、他项权利设定工作;
二、协调指导市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三、负责房屋平面图测绘业务;
四、负责审查办理落实各类房产政策工作;
五、协助局宣传法制科调解和处理房屋产权纠纷。
计划财务科职能
一、制订有关财务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各项经济发展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
三、负责财政拨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支管理;
四、负责全局各项财务核算以及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五、审核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六、定期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七、完成财税上缴任务。
工程管理科职能
一、负责本局承建各类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评估、立项、规划报建等工作;
二、负责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
四、负责局辖管房地产的配套管理;
五、协调指导危房的鉴测和改危措施的落实。
拆迁管理科职能
一、负责市城区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
二、审查制订市城区房屋拆迁通告;
三、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审查并监督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执行;
五、负责受理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六、协助局宣传法制科处理房屋拆迁纠纷。
房地产档案室职能
一、负责市城区房地产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和归档的管理;
二、为市城区房地产管理、交易、抵押、估价、房改、纠纷仲裁、查封、拆迁、城市建设等工作提供房地产产权、产籍的利用和服务。
三、做好法院裁决协助执行的工作。
第10篇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了解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流程。
二、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满, 并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每日对盛装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药检局处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交设备科送泉州市技术监督局统一处理。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八、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
第11篇 附院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附属医院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控制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各环节进行监测,制定并实施有效措施,使科室医院感染率降低到最低限;疑似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院感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3、监督检查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如应用率、药敏率、应用、应用时间等。
4、组织本科室人员不断学习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理论知识及技能。
5、督促本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等。
6、督促本科室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管理。
7、做好保洁员、陪护、探视者等卫生学知识的宣教工作。
第12篇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一、临床科室
科主任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协助科主任对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工作。
(一)根据核心制度和医院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二)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
(三)认真学习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核心制度落实,做好医疗活动环节的规范化操作及各种诊疗方案的实施。
(四)做好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包括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各种医疗文书(如病历、处方、申请单、知情同意书)等的书写情况,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五)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及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
(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会议,讨论总结本科室的医疗运行情况,对病历质量、医疗质量、抗菌药物应用、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医疗差错、投诉纠纷等进行分析和讨论,针对所发现的制度和流程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一次会议中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以做到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医技科室
科主任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协助科主任对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工作。
(一)根据核心制度和医院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二)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诊疗操作常规。
(三)认真学习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督促医疗活动环节的规范化操作及各种诊疗方案的实施。
(四)做好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包括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各种操作的规范性,各种仪器的标准校正、维护是否及时、性能是否正常等;督促和落实医疗文书的规范书写,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五)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及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
(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会议,讨论总结本科室的医疗运行情况,对医疗质量、医疗差错、投诉纠纷等进行分析和讨论,针对所发现的制度和流程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一次会议中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以做到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13篇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职责
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包括目标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控感与职工保健科,并积极协助调查和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如留取标本,细菌学检查和消毒隔离等工作)。
3、制定科室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细则,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水平和微生物学检查的比率。
4、督促检查本科室医务人员执行和落实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制度。
5、组织本科室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和教育。
7、在控感与职工保健科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各项监测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
8、落实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检查、使用、用后的处置。
9、每月向医院控感委员会汇报各项统计数据,监测结果等。
第14篇 某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包括目标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控感与职工保健科,并积极协助调查和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如留取标本,细菌学检查和消毒隔离等工作)。
3、制定科室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细则,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水平和微生物学检查的比率。
4、督促检查本科室医务人员执行和落实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制度。
5、组织本科室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和教育。
7、在控感与职工保健科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各项监测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
8、落实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检查、使用、用后的处置。
9、每月向医院控感委员会汇报各项统计数据,监测结果等。
第15篇 财务科的科室职责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财务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科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其均为当前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最新条文的发布。
国电财[1997]57号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云电司财[1998]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3号关于下达1999年度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2号关于印发“奖金与售电量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电司[1997]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会议费等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计价管理[1997]437号《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1997年电价调整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3职责
3.1负责对本企业未来期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
3.1.11
分析和预测企业未来期财务情况。掌握有关资料和主客观条件,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情况,和外部条件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影响,预测未来期财务情况的发展趋势。
3.1.2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包括企业未来期财务管理发展目标和近期目标,实现目标需要遵循的财务战略方针和途径等。
3.1.3设计实施目标方案,作出决策。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通过财务决策,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和确定实现财务目标的最优方案。
3.1.4抉择方案,编制计划。根据最优化原则选出最佳方案后,利用报表、预算、定额等资料编制财务计划,并把财务计划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3.1.5贯彻执行财务计划。
3.1.6广泛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现代化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2根据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作出科学的预计和测算。
3.2.1测算各项生产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2.2预测财务收支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经营目标。
3.2.3测定各项定额和标准,为编制计划、分解计划服务。
3.3为完成财务计划目标,合理组织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3.3.1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3.3.2按照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分工,确定各岗位职责范围,建立责任制,明确其各自的责任与相应的权力。
3.3.3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3.3.4确定财务管理方式。
3.3.5正确的选择和配备财务管理人才,搞好培训、调配、考评、奖惩,保证财务工作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3.4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财务管理目标和财务决策的要求,运用组织权力和适当手段,指导和监督下属财务机构和人员实现决策目标。
3.4.1按照财务计划和确定的标准,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财务活动的实际成果与财务计划目标对照,发现差异,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纠正财务计划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
3.5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研究,评价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计划执行的因素,挖掘企业潜力,提出改进措施。
3.6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3.7利用价值形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资金筹集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的概念、必要性,资金成本和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资本金的筹集与管理,以及企业负债的管理。
4.1.2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坏帐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存货的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1.3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和国家资产的清查盘点。
4.1.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其中在建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资计划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
4.1.5成本费用的管理,主要包括成本开支范围、管理费用管理、财务费用管理和销售费用管理。
4.1.6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的管理,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管理、利润和分配管理。
4.1.7会计电算化管理,主要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电算化操作制度以及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管理等。
4.1.8财务报告和财务说明,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4.2管理制度
4.2.1资金管理制度
4.2.1.1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剂、合理使用的原则。
4.2.1.2资金的开支必须符合资金审批程序。凡5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局长批准,凡1万元以内的开支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10
万元以上开支必须由资金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审批。但更改、大修、业扩工程及三另费用有计划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4.2.1.3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资金计划,检查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和支用审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和具体操作,重大情况应及时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4.2.1.4各项重大开支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综合平衡、批准下达的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控制,按季度分别编制营运资金支出、资本性支出、现金支出预算。各类工程必须先根据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由生技、财务、基建科审查后列入计划,经总工程师审定、局长批准后下达执行。
4.2.1.5各项投资,各种资本性支出,各项重大支出计划,都应该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和财务评价,以企业效益为主要检测指标进行评价,实行效益否决制。
4.2.1.6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财务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财务监督的重点是预算执行、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是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内控制度的严肃性;项目决策的经济性;投资方向的可靠性。
4.2.2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4.2.2.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2.2.1.1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保管和核算工作。
4.2.2.1.2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不能自始至终由一个人办理,即任何一笔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和处理,都应做到申请、审批、支付、记帐、复核等分别有专人负责,以起到相互牵制和制约的作用。
4.2.2.1.3对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应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办理。
4.2.2.1.4货币资金收入应即时入帐,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货币资金支出应有正当的审批手续,货币资金应经常或定期进行盘点与核对。
4.2.2.1.5即时、正确地进行货币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和结存情况,加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的审核,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
4.2.2.2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
4.2.2.2.1企业应控制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限额和收回的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催收,避免企业资金被其他单位占用。其预付帐款应视同应收帐款进行管理。
4.2.2.3存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4.2.2.3.1财务部门应十分关注存货的积压,尽可能地降低存货、低值易耗品占用资金。
4.2.2.3.2财务部门应定期与供应部门对存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作好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帐务处理。
4.2.3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4.2.3.1企业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由财会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使用部门归口,用和管相结合、资金管理与物资管理相结合、权和责相结合。
4.2.3.2对固定资产应实行设备定号、保管定人、管理定户和建立保管折的方法进行管理,做到有帐、有卡、有实物。
4.2.3.3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分类、折旧、保管及清理必须按省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均应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4.2.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4.2.4.1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的原则,基建投资严格按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按规定项目支用,不得挪用,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
4.2.4.2工程价款的支付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得以概预算代替实际支付。
4.2.4.3电力项目基建财务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同时按省集团公司财经部要求设置'工程项目基建支出台帐'及设备登记簿等,完整反映各项目建设成本,为编制竣工决算打下良好基矗
4.2.4.4电力基建项目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的当月,必须将已完工项目的“固定资产暂估入帐通知单”递交相应生产单位财务,以便生产单位进行会计处理。
4.2.4.5电力基建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抓紧办理“工程结算”,财务根据“工程结算批复”调整投资报量,如有节余资金,必须及时清理还贷。已完工项目如有剩余物资及债权债务,原则上要求在编制好竣工决算的同时清理完毕并妥善处理。
4.2.4.6电力基建工程大中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小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4.2.5电费电价管理制度
4.2.5.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电价政策,不得随意加价和乱收费。
4.2.5.2各种加价和征收,必须持有省物价局和省电力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下发的有关加价和征收的文件方能执行。
4.2.5.3电价的执行必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现行电价政策的要及时纠正或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加价现象必须立及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2.5.4滇东电网所有用电户,必须实行当月电费当月托收,即在当月15日前办理完毕。
4.2.5.5当月电费的结算,以月末抄见数计算,结算后对用户多划款额顺延到资月。结算后用户少划的部分数额,使用电费结算通知单收款。用户必须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结算电费。
4.2.5.6对部分小用户一律实行电费保证金制度,电费保证金数额,按上季度电费总额收龋
4.2.5.7电费全部收回后,必须统一存入电费专户,一经存入不得支取或随意划入其他帐户。
4.2.5.8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严格实行电费迟纳金制度。
4.2.6成本费用的管理制度
4.2.6.1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乱挤、乱摊成本、资本性支出不准列入成本。成本开支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能政出多门。
4.2.6.2对于各种费用按一定标准考核到科室、班组,奖惩结合,把成本费用控制在省集团公司下达年度计划内。
4.2.6.3坚持抵制地方自行出台的各种集资、摊派和不合理的加价收费。
4.2.6.4加强企业自我约束,贯彻稳健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进成本,少列财务费用,搞虚盈实亏,套取消费基金。
4.2.6.5优化成本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重点加强对购电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种消耗性费用的控制力度。
4.2.6.6建立成本预算控制制度,强化费用预算计划的刚性,实行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严格按预算和时间进度使用经费。
4.2.6.7加强技改、大修、业扩等专项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业务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报销实行主管一支笔签字,一支笔验收,谁经办谁签经手。
4.2.7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4.2.7.1会计凭证应审查无误后,方可输入计算机,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汇总记帐、产生报表等工作。
4.2.7.2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若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时向财务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尽快恢复。
4.2.7.3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禁止使用外来软件软盘。
4.2.7.4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得将财务计算机设备借出。
4.2.7.5会计软件,会计电算化资料应由专人严格管理,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备份盘,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各盘标签上应注明数据目录和日期,并作双备份,分开地点保管。
4.2.7.6非财务科人员查阅财会电算化资料,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由财会电化操作员查询提供资料,非财务科人员不得擅自运行计算机查询资料。
4.2.7.7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权限进行计算机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4.2.8财务分析制度
4.2.8.1财务科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并向局领导提供经营活动分析报告。
4.2.8.2财务务分析活动,全科人员应全部参加。
4.2.9培训学习制度
4.2.9.1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及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对新事务、新政策要花时间、花精力去学习、去掌握,并在工作中去运用。
4.2.9.2在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工作中严守财经法纪,在办理财会业务的过程中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
4.3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4.3.1销售收入的实现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入帐,并适时进行帐龄分析,区分出不良资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4.3.2对电费的回收工作,实行奖金与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的办法,责任落实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