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工作。
2、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率达到91、5、1、0。
3、对全矿机电设备性能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分类、分台帐立卡,严格把好机电设备入井检验关,不合格严禁入井。
4、向矿领导及外出配件人员提供设备型号、规格、性能,要及时准确无误。
5、做设备四率、检查、验收、落实工作。
6、负责各岗位设备运行值班记录及事故统计,报表和收发工作,并汇总上报。
第2篇 电气设备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设备的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5、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须重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7、负责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
9、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第3篇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gec)提供设备开发供货合同范围内的设计项目。指导所有从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提供支持文件,并且具体细化。
1.2 制定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机械伤害,制止习惯性违章操作,认真贯彻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
2 环境、安全目标:
2.1 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2.2 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失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
2.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
2.4 现场固体废弃物及时得到清理。
2.5 施工现场噪声达标排放。
3 安全组织机构
3.1 根据cgec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由开发公司第一管理者担任设备现场安装调试领导小组组长,其它部门领导、机械、电器设计组组长及项目经理任组员,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3.2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由现场负责人(通常是项目经理)任兼职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该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的现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4.1 开发公司第一管理者是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的第一责任人,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4.1.1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熟悉并执行cgec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保证cgec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1.2负责cgec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4.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4.1.4 主持每半年一次的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4.1.5 随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2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4.2.1 督促与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有关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2.2 组织参加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人员对设备开车前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2.3 定期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各种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作好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记录,对不符合项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4.2.4 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控制;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行为。
4.2.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统计及报告工作。
4.3 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4.3.1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及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3.2 作业前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确保个人安全和不影响他人安全作业。
4.3.3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5、安装调试现场一般要求
5.1 防火
5.1.1 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警示牌。标牌应用中文、英文或工人使用
的主要语言书写。它们应设在显眼的地方并不得随便移动和替换。
5.1.2 安装调试车间、现场办公室等允许使用火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有灭
火器。灭火器应时刻随手可得。不得在灭火器上悬挂任何东西,不能有异物,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5.1.3 吸烟只允许在受控的条件下在指定地区进行。在安装调试现场严禁吸烟。
5.1.4在必要的地方要建立防火墙。
5.1.5 在允许使用灭火器的地方,如安装车间、办公室、吸烟区和动
火工作区应设置灭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区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所有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应受训学会使用灭火器。
5.1.6 现场所有固体废弃物,不可长时间堆放,应及时清理干净。
6、安全装备
6.1 所有的工人均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6.2 从事气焊、切割和电焊的工人,应按要求戴手套和面具以防受伤。从事电焊、切割或其它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头盔或有一定遮盖、过滤作用的护罩和手套。从事打磨或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有安全过滤作用的眼镜以保护眼睛,或戴面具来保护面部。
7、安装调试现场
7.1 安装调试现场如需设置各项临时设施,以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7.2 安装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7.3 安装调试车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安装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4 公司应切实做好安装调试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须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非工作、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厂车间现场。
7.5 车间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7.6 安装调整时,应尽量避免大铁锤直接敲击设备产生噪音污染和损伤设备,必要时铁锤包布,或被击部位垫硬木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减震减噪措施。
8、安装机械与电气设备
8.1 安装机械进现场,需提供年检报告,并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劳动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8.2 各种安装机械应编号并设专人管理,上岗人员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8.3 各种安装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和危险部位,必须设防护装置,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8.4 安装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维护管理:
8.4.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8.4.2 架设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8.4.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安全接地良好。
8.4.4 行吊车、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8.5 安装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经检查确认后方可启动。
8.6 安装机械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7 安装工具
8.7.1 所有的安装器械和机械设备在使用前都应由有资历的机械工程师检测,并确认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检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保证安全操作。检测结果要有记录。一旦发现机器或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使用,直至修理完好为止。所有的机器或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区进行。维修程序应根据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机器设备只能由指定的人员操作。需要有操作许可证才能操作机器或设备必须符合条件的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要锁好或关闭好,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静态机器应安全在牢固的地基上。动态机器应设有刹车系统。在加注燃料时应关闭发电机。在所有的机器设备上都要标上、漆上或贴上负责人、操作人员和公司名称。机器只能用于其设计目的。
8.7.2 所有的皮带、齿轮、轴、滑轮、链轮、心轴、飞轮或其它往复的、旋转的或移动的部件或设备,都应该有保护盖,以防止人员接触。在吊重设备上的绞鼓应配有适当的齿轮或其它有效的锁住装置。
起重机的吊勾上应装有停止器,以防止绳索滑落。所有的压力设备和系统应配有合格的安全释放阀和压力表。
8.7.3 任何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压力设备或压力系统都要标上“机器损坏”“严禁使用”等标牌。这样的设备只能在修缮后才能使用。压力设备只能由合格的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维修。建议安全阀的压力设在不超过其工作压力的110%,从安全阀、释放阀和风箱排放出来的气体不应对着人员。除非在维修时,安全安装或装置不得移开。压缩机及其有关设备应放在便于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维修和护理的地方。所有的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在更换工具或进行修理工作时,空气软管上的截止阀应关闭。工作开始之前应开启集气器的排气阀以便排气。
8.8 手动工具管理
8.8.1 所有的手动工具须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作指定用途。使用前要检测电动工具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要进行周期性检查,以确保其处于安全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当在高空作业时,不使用的工具要稳固地放在挂钩上。严禁将工具或材料从一地扔向另一地,或从一个工人扔向另一个工人,或扔向低处。在有危险气体存在易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地方,只有使用无火花工具。电动工具只能由指定人员操作。所有的便携式电动工具应使用柔韧的橡胶电缆。电缆的连接应使用防水的连接器。所有的插座和插头都应安装在木板上。在钻孔或打磨时严禁带手套。电动手工工具要接地。
8.8.2 严禁使用断裂或损坏了砂轮。除非装有调速器来限制旋转速度。其它使用于压缩空气的工具,要从管子中排净,方可卸下工具。空气软管的压力承受能力应由制造商标明,使用中不得超过这一限度。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软件。不得将软管留在梯子、台阶、或走道上。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手上、脸上或衣服上的灰尘。
9、焊接作业
9.1 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9.2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9.2.1 电弧焊要设置独立的电源接线。
9.2.2 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2.3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3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9.3.1 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9.3.2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9.3.3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9.3.4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9.4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9.5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9.6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时,从事电弧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焊光刺伤他人眼睛。同时设置通风设备,减少焊接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9.7 焊接和切割工作
9.7.1 应每天检查所有的焊接和切割设施。替换或修理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诸如气瓶、橡胶软管和碎片等易燃材料、及设备应移开,以免接触焊接或切割的热气、火花和熔渣。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9.7.2 焊机应放在离地面15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焊机应水平放置,并用合适的楔片,以保证处于水平位置。所有的电焊机应有效地接地。电焊机的电线要有较强机械性能和合适电力性能,以适用需要。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焊机和焊把之间的焊接电缆。只能使用通过检验的焊把。一旦焊接工作暂停或焊接人员离开现场,要切断电源,将焊条从焊把上取下。
9.7.3 气瓶应竖立存放在通风的地方,并用钢板或防火帆布遮盖,防止阳光照射。气瓶使用时,应固定在可移动的架子、手推车上,或绑扎在竖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和氧气瓶的调节器都应装上相应的回火装置,以防止产生因回火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气瓶在储藏、转移或在没装调节器时,都应安上气瓶盖。使用乙炔气瓶时,不能倒置,并防止晃动。氧气瓶及其配件应远离油脂,也不能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操作。所有的气瓶都应打上“装满”或“空罐”的字样标签,空罐子应及时送回存储区。所有软管之间,软管与焊枪之间、软管与调节器之间的连接器,都应用办管夹绑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调节器都应更换掉。在工作开始之前,应用肥皂水检查所有的管子连接处是否漏气。在工作暂停时,应关闭焊枪开关,停止供气。在工作完成时,应关闭储罐阀,把调节器,软管都收装在工具箱里。
9.7.4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或在厂方指定场所作业,被割物体必须紧固。现场切削及废弃碎物应及时清理。
10. 高处作业
10.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
10.2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4 高处作业用的吊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机升降机严禁载人。
10.5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0.6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安装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10.7 凡在高处从事管道安装、焊接作业、防腐保温、油漆等作业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设置安全网。
10.8 人员在临近有带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带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9 材料的搬运。不得把材料、废物和工具从高处扔往底处或地面。在地面落放或移动材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器械,如滑槽、袋子、带绳的容器或用绳捆绑牢的器械。工作期间,厂长应认真视察。设置“不得入内”、“头顶危险”等警告标志,并用绳子把有关区域圈起来,以保证安全。多余的材料不得放在工作区内或走道上,那些可能误放或掉落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应放稳。
11. 起重吊装
11.1 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应编制吊装工作的程序和方案,并提交公司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对20吨以上的重物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安装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吊装方案还需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1.2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国家《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85)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11.3 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11.4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11.5 起吊重物要栓留方向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
11.6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6.1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殊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11.6.2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11.6.3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11.7 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
11.8 吊装工作的现场应设置“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和安全绳。应检查起重机通道的路面承受力和路障。应检查停放起重机的地面的承受力。如果必要,应该用放置铁板等方法进行加固。
11.9 只允许有执照的合格人员操作起重机或进行设备吊装工作。在按照定好的操作制度进行各项安装工作时,应为此指定厂长与吊车指挥。他们应站在能够观察起吊工作,并能被起重机操作员看清的地方。应该按统一的信号制度用旗帜、步话机和口哨发出信号。
11.10 安装工作所使用的起重机的能力应该经过认真考虑后决定。安装工作进行之前,应再次认真检查将要起吊的设备的总重量和受力中心。开始工作前,应检查、核实刹车、限位开关、防滚动装置、绳索和起重装置的工作状态和性能,起重机应空载运行一下。作为初次检查,应该起吊设备至离地面10厘米处,在这种状态下,检测所有因素是否能正常发挥其性能。一旦发现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止起吊工作。
11.11 当起重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时,应该由一个吊车指挥步行伴随,以便警告司机是否有路障、险情等,引导其路径。
11.12 所有的起重装置和吊车都应由操作人员对机械每日检查。起重装置或吊车在不使用时应锁好或刹好闸。所有的起重装置和起吊设施都应由有资历的检查员根据有关法律进行检测,并记录在案。
11.13 用起重机进行安装工作必须初步确认起重机状态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起吊工作。起重机应水平平稳,在支腿下牢固地放置铁板或方木块,再在停好位置后用销钉销住。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起重装置或吊车。除非另有规定,操作过程中吊杆的倾斜度应控制在30-80度范围内。当使用吊臂时,须尽可能缩短其长度。要为起重操作人员配一名角度指示人员,以便能清楚地看清吊杆的角度。
在不使用起重机时,应把吊杆降至与地面水平,吊勾稳固于指定位置。起重机的负载量不得超过制造商的额度。每台起重机的起吊重量应控制在最大起吊重量的90%以内。起吊重量应包括吊勾、吊绳等的固有重量。在起吊过程中,应认真监督操作,以防止粗暴起吊、延长悬吊时间和超限度起吊。严禁突然起吊和停止。严禁同时旋转和起吊或同时旋转和移动吊杆。要缓慢地旋转吊杆。以避免使正在起吊的设备或材料产生离心力。在起吊或吊运过程中,严禁工人骑在吊装的设备或材料上。起吊工作完毕后,应彻底卷好起重机的绳子索。
12. 压力试验作业
12.1 试压作业应符合设计对试验介质、压力、稳定时间等要求,且不得采用危险性的液体或气体。
12.2 对大的机头、螺杆、机筒、重要设备,及高、中压设备、管道在试压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12.3 在试压前及在试压过程中,应详细检查被试压的机头、螺杆、机筒、压力表的设置情况,以及试压过程中的变形情况等,确实具备升压条件时,方可升压。
12.4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应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应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应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用压缩空气将积水吹扫干净。
12.5 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且不得少于两块,法兰、盲板的厚度应符合试压的要求。
12.6 在试压的过程中,如发现泄漏现象,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在法兰、盲板的侧面和对面不得站人。
12.7 试压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响声,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确保试压安全。
13.现场油漆作业:
应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同时使用通风设备使作业现场空气流通。
14. 调试试车
14.1 试车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试车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4.2 试车开车前,必须查明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安全状态,方准开车。
14.3 先进行空负荷试车,检查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正常状态下,方可先进行负荷试车。
15、安全用电
15.1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5.2 安装调试用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的软导线。原则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或接近热源
15.3 临时用电线,如铺设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时,应用橡皮护套电缆,在通过与路处应加设钢管套保护。
15.4 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与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
15.4.1 公用设施对电压在120v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15.4.2 必须将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15.5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掉断路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5.6 使用电动工具时,就地站在绝缘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湿地点金属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上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15.7 电焊软线应合理布置不得与吊装用钢丝绳相互交叉在一起,严禁与钢线绳同时接地使用,其软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应有护套胶管。
15.8 更换熔断器,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5.9 电器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5.10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设法将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的方法:
15.10.1 拉开闸刀开关或熔断器,用干木杆挑开电源线,在高处作业时,应防坠落措施;
15.10.2 站在干燥木板上或凳上接住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严禁用赤手拉触电者的肢体。
15.10.3 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立即通知医院并将触电者的衣服、袖、带松开,进行抢救。抢救方法采取人工呼吸,氧气呼吸器或输送氧气和心脏按摩。
15.11 所有的电气工作都必须由合格的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电气设备应该保管好,以防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电子仪器的零部件和电线应严加看护,以防任何人员或物体接触。每天在进行工作之前,操作者应检查所有的设备和电线,所有的电路都应接地。开关箱,头顶或地下有电缆等危险地区,应设置诸如“危险”,“严禁入内” 等警告标志或标牌。
15.12 变压器开关。变压器开关或高压设备应用围栏隔开。入口处要锁住。在变压器开关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和“不得泼水”等警告标牌,标牌上应标明维修工程师的姓名。还应显示初线和二级电压和容量。
15.13 电路断路器。所有的电气设备,如泵、砂轮机和其它类似的设备,应配备有电路断路器以防止工人被电击而受伤。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开关柜里都应装上自动断路器。
15.14 开关柜。临时的开关柜应用带防水性能的金属制作,顶部及门应防水,并设一个门以便能锁住。开关柜应装在靠近工作区,离地区或作业区80厘米或更高的地方。应设置足够数量、适当容量的开关柜。开关和保险丝对其保护的电路应有合适的容量。严禁超负荷。所有的插座都应为工业用防溅型的,不允许使用家庭用插座。在每一个开关柜上应标明负责检查和维修该柜的人员名单。开关柜上应标明各自控制的设备的名称或号码。开关柜应该用乙烯绝缘的铜线接地。严禁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从一个开关接多头电缆。在检查和维修时应关闭开关,锁好开关柜。
15.15 电焊机。焊机在使用之前,应检查、确认其绝缘性能,以保证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所有的电焊机都应配有自动防电击装置,并在每天工作开始之前进行检查。金属箱必须有效地接地。所有暴露在外的终端都应安全地用绝缘带包好。电焊机上应设一个标签,标明机器的负责人和提供该机器的公司。电焊机应装在离开关柜30厘米或更远的地方。
15.16 可移动电线。电线应具有不低于600伏额定电压绝缘强度橡胶电缆。应该使用有足够容量的电缆。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损坏的电缆。所有电缆应装在远离铁丝绳、铁制脚手架等铁制材料的地方。所有的诸如插头、插座、转接器等装置应为防水型的,并应安装在绝缘板上。
15.17 接地。为了防止短路或电击,应更加注意接地问题。接地线应连接在深埋于地下的地线柱上。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端子应使用铜或铁制螺栓和螺母。
16.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16.1事故报告
16.1.1发生重伤、死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事故所在班(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领导向主管部门报告。
16.1.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在上报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16.2事故调查
16.2.1 重伤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由公司负责人会同主管部门安全专职人员组
成安全、技术及工会主席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6.2.2 死亡事故由安全部门会同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监
察机关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1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并实事求是地反映事故情况。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应视情节的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分。
16.3事故分析及处理
16.3.1事故发生后,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16.3.2 凡发生死亡事故、群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公司领
导要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当面讲清楚,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
17.对安装或调试的分包方实行环安交底制度。
17.1施工前,双方现场负责人召开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控制及安全作业要求交底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且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17.2 双方应就吊装程序和方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方案发生较大改动,需按有关程序重新报批。
17.3 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我方现场安全员的环安检查,服从和执行我方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及安全作业规范。
18. 附则
18.1 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国家有关的现行标准、规定、规程和文件执行。
18.2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第4篇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监局的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施。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凡需购置特种设备,购置前应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购置。
第五条 购置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从省级以上认可的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置。
第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 凡是在我厂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修理许可证及有关证件。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在开工前,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查其安全资质证及有关证件,同时与生产科签订安全协议,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用工单位提前一周将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证件、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经审查合格后,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由使用单位写出验收报告,并附上图纸及技术资料和施工方案等资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验和技术鉴定,合格后颁发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及设备动力科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要提前把检验计划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全)负责与公司联系校验事宜。有关车间及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5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技术交底
1、项目部购买、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备案。确定机械设备来源及产权单位,确认租赁和安拆单位的资质可靠性。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设备基础、预埋铁件、附墙装置等隐蔽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必须有总包方和监理公司的总工签字盖章。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方复审认可后才能施工作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部督促安装单位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备案,做好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投入使用。
4、实行机械监护制。在机械设备安装、修理、顶升、拆除过程中,双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司机和施工人员作业情况,防止因施工作业人员疲劳和违章施工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每项工作完毕后互签检查记录单。
5、大功率机械设备(如塔吊、对焊机、人货电梯、电输送泵等),必须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四周的围护工作(塔吊还必须做好防无关人员攀爬措施)。做好保护零线接地和重复接地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安全防护棚。设备的金 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结点不少于2处。使用小型手动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者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作业。作业前检查机械状态,确认安全,经试运转后使用。各类机械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制动机构齐全、灵敏、安全可靠。运转中机械严禁维修保养或进行调整作业。各种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各种机械不准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通过,重物吊起后,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和“十不开”原则。严禁不懂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严防机械伤人安全事故发生。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必须安装超高、回转、变幅、力距限制器;必须检查爬梯、平台、走道和防护栏杆;起重机金属构架应有接地装置。上述安全附件、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擅自更改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限位装置。设备近处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和检验合格牌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做好机械设备防水、排水措施。
8、定期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顶升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连结螺栓预紧力松动、开口销固定、钢丝绳坚固和使用情况。起重钢丝绳.夹具.滑轮等按有关规定选用和匹配,经常检查绳索、吊具有无超标的损伤,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9、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职机械安装工和电工安装,不懂机械和电气的不得安装机械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禁止将漏电保护器当开关使用,禁止一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机械。开关控制箱应距机械设备距离小于3m,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设备保护零线搭接点不得少于2点,7.5kw以上的机械设备做好重复接地工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氧焊设备、木工机械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顶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设备棚,周围应封闭,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牌。小型机械设备在室外作业时,应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注意防雨、防潮、防触电。小型机械设备所用临时配电箱,应与操作机械的距离不能大于3m。
9.1、搅拌机
①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地面上,机下支座式墩子必须牢固稳定。
②搅拌机应装有除尘装置和自动上水计量装置,并保持完整有效。
③搅拌机棚外应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并保持有效畅通。
④料斗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断丝率不得大于5%。
⑤料斗保险钩必须齐全有效,禁止使用钢丝、铁丝代替。
⑥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9.2、砂浆机
①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坚实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采用木方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②砂浆机拌筒上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③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
④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9.3、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底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水泥地面上,并略高于场内地坪500mm,机棚内视线良好,四周要有排水措施。
②机前两只锚固桩、机后一只锚固桩、机后锚固桩必须有一只拖桩。
③机棚内墙与卷扬机保持1m以上的距离,便于操作者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
④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做好封闭式的过路保护。
⑤绳筒上钢丝绳不少于四圈,绳筒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9.4、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
①钢筋加工机械应安装在平稳、牢固、坚定的基座上,并做好排水措施。
②钢筋机械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转动部位设置明显的防护装置,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③钢筋机械启动后,应先进行空转,检查各转动部位、齿轮、轴承、连结轴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④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平稳牢固。料架槽、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剪切齿轮槽中心线应一致、平直。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禁止穿入钢筋。
⑤钢筋切料机侧轮、传动轮防护罩齐全可靠,固定良好。短钢筋长度小于0.4米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残料。
⑥弯曲机运转中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不准闲杂人员停留;
9.5、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机)
①木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木工棚四周要封闭,噪音应在允许范围内。
②圆盘锯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应有防护挡板。操作者不准戴手套。锯片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锯片旋转时切线方向严禁站人。木料锯到末端或短木料一律用木棒推进,0.5米以下短材禁止上锯,停车时不准用木棒按锯片,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废料及锯末。
③平刨机必须有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长度不足0.3米的木材禁止上刨,刨削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刨薄板时应使用扒手,刨削厚不超过3 毫米。木料长超过2米时应由两人操作,一端越过刨口0.15米后另一人接 料。木料掉头时用双手并在木料离开刨口后进行。操作者不准戴手套。
④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物,并设置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措施。
9.6、电焊机
①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②一、二次电源线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用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用线鼻子搭接牢固。
③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
9.7、乙炔瓶、氧气瓶
①乙炔瓶安全阀应有效,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有效,回火防止器应得保持一定水平。
②乙炔瓶、氧气瓶开关部位及表盘面禁止使用有带油物件污染。
③乙炔瓶、氧气瓶应装有2道防震圈。
④炔瓶、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m,离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m,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0、挖掘机行驶路面纵坡不应大于20度,横坡不应大于15度。推土机路面纵坡不应大于30度,横坡不应大于10度。装载机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侧翻。蛙式打夯机握柄上必须安装开关,以便紧急停车,握柄保证绝缘良好。两机一起作业时,横向距离不小于5米,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打夯时前方不准站人。空压机的储风筒、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锅炉必须有安装使用许可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经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电动机、起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接线良好,绝缘无损坏。
11、加强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应符合达标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做好收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工作。用制度的形式规定设备机具保养措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每天工作完毕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保洁工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6篇 供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要有安全认证,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手来鉴定导体或设备是否带电,在380/220伏系统中可用验电笔来进行验电;
3、更换熔丝或安全检查、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避免带电操作,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
4、定期检查检测卖场所有漏电保护开关或空气开关。
5、移动电气设备时,均应关掉电气设备开关、切断电源后进行。
6、不私拉、私扯、改动电线、插排、插座,不乱动和私自修理电气设备, 不私加、私用未经批准的用电器(大到加热设备,小至手机充电器)、不准在电线上挂东西、晾衣物。
7、变更、移动用电器具、设备、电线,移动带电展柜、岛柜、立柜,应报电工来协助完成。
8、清洗带电装置时,应换掉装置开关、切断电源清理,注意检查电线有无破损,若有必须立即报修。
9、落地电线很危险。电线落地后受到挤压、踩踏、摩擦、拉扯、浸湿破坏后,极易漏电,发生危险。
10、不能淋湿、浸泡电器、线路、插头。
11、注意雨季气候潮湿,会使电器、线路、插头的绝缘性能下降,从而增加触电危险。
12、插头、座、用电器具、设备、线路发生打火、漏电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本级或上级电源,并立即报电气科处理。
13、湿手触摸电器很危险。湿手拔插插头、触摸电器、电线,会因绝缘降低而发生触电危险,也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14、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5、电气设备上面不得随意覆盖衣物毛巾、报纸杂志、纸箱、塑料布、杂物等物品
16、发现插头、电气设备连线松动;插头与座、座与固定物连接不牢固时要及时报修。 保持电器设施通风散热,闻见烧焦气味、发现导线破损、电器设备外观损坏、设备异常发热,异常声响,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修检查,不得带故障使用。
17、用电器具、线路等发生火灾时,尽可能先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并就近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切断电源后的电气火灾,多数可按照一般性火灾来扑救。
注意: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18、封场之前,退场的营业员切断自己负责的卖场用电设备,关闭展柜、柜台灯,切断柜台电源,必须知道一次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导致一场灾难。
19、配合接受用电检查工作,不得推委,不得刁难检查人员。
20、熟练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在工作中保护好商场和劳动者自身的利益,不留安全隐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第7篇 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
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
7、各种电导线严禁绑在金属架上。
8、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0、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1、不得利用大地做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12、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接几个接地零点。
13、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14、电气装置在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
15、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该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体,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门。
17、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第8篇 设备管理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处长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设备方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协助处长组织加强机动、设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协助处长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与安全部门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审查资质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7做好备品备件接收前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合格,避免事故发生;
8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设备例会,研究解决设备隐患和问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9对重大项目和大型设备检修的施工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制定防护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10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11完成分管业务的其他工作;
12在处长与职工之间做好联系工作,实施指令、信息畅通、达到工作高效,做好团结纽带,形成工作合力;
第9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电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能源,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从建筑机具到施工照明,不采用电能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如果对电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危及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巨大灾难。因此,在建筑施工中接触、管理和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懂得基本的电气安全技术,懂得如何防止触电、电火和电气故障,如何从技术上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故障
(一)电力系统接地故障
反应相线和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以及大地之间的短路,而且能使所有外露导电部分对地带故障电压,此电压可对接地的金属导体打火或建立电弧,在一处或多处引燃起火,例如:某建筑公司工地进行停电安全大检查时,一位职工不小心移走砂轮切割机的保护地线,使裸露的线头碰在地面的金属埋件上,打出火花正好引燃套丝机漏出的油,从而导致了一场火灾。既然已停电,何来打火呢?经分析由于工地接线混乱,此电压系统由外部电源沿保护地线引入。近年来工地电工整体素质较差,由于工地面广、线路较多,往往对线路巡视力度不够。尤其在结构施工时砼需要充分浇水养护,造成地面、坑内大量积水。往往接头处绝缘老化,掉入水中产生微小故障电流,不能使线路首端的过流保护器动作,致使中性电位升高,故障电压沿pe线进入电气装置,传导至外露导电部分,引起人身电击产生电火花,导致电气火灾。当电气装置进线处设有重复接地时,故障电压有所下降,但幅度有限,难以消除危险。
(二)电器具违规操作而引起火灾
私拉乱接往往出现导线短路,引起高温互相焊牢(短路点电阻可不计),但金属短路电流很大,产生的高温可熔燃近旁的易燃物质而导致火灾。导线有机绝缘材料如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等因热分解而放出可燃气体,当达到三百多度时即与氧化合而燃烧,并且火势沿线路蔓延,倘若线路首端的断路器及时切断,短路火灾就可避免。短路处不同电位发生电弧光或电火花,此电弧、电流击穿空气间隙可产生3000多度的局部高温,造成操作者肌肉烧伤或引发火灾。同时电弧本身具有很大阻抗,它限制了短路电流,常使过流保护电器不能动作或难以及时动作,为电弧引燃可燃物质提供了充分的时间。
(三)电气线路引起火灾
1.过载间接引起火灾。人们往往将线路过载列为多发性的起火原因,实际上过载直接起火是不多见的,过载往往转化为短路后才招致火灾。举电线电缆为例。塑料电线无载时温度和室温相同,正常负载时线路绝缘温度不超过70度,达到额定载流量时绝缘温度为70度,在此温度下电线可持续通过该负载电流并保证其使用寿命。如果建筑工地暂设临电线路截面计算不合理,加上线路年久老化,又是多台设备长期使用同一细截面导线,使负载电流超过额定载流量转成过载,绝缘温度超过70度,随着温度升高而加速绝缘的软化,随之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2.接触不良引起火灾。它在电气线路火灾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线路与线路,线路与设备端头与插座及开关电器的动触头与静触头的相互接触处,如果表面存在氧化股,形成的接触电阻过大,则通过工作电流时局部温度升高,过高的温度使氧化股增厚,进一步使温度升高,如果接触处连接不紧密存在空隙,通过电流时还伴随着火花的产生,局部温度可达千度以上,并能熔化绝缘。接触不良不但引燃可燃物,而且会打出火花使泄漏煤气产生爆炸。
3.线路连接不良引起火灾。这一点已为大家所熟知,而其起因多属电气安装中的问题。如某公司的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手动小型工具、碘钨灯经常有人没有接插头,而直接将电线捅入插座孔内造成起火,尤其零线掉出后相线经器具使未接入的零线夹带高压电压,会伤及人身。
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虽然是属于临时暂设,但不应有临时的观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正规电气设计,加强用电管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安全用电措施。
(一)基本供配电系统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基本供电系统形式中: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均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电源为3n-380/220;电力变压器与发电机两电源间严格保持联锁关系,不得并列运行,其接地、接零系统各自独立,以防止发电机单独运行时向电力变压器侧反馈高压。采用分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屏(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开关箱以下实行一机一闸制。其保护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其特点是在正常情况下,pe线上不呈现电流,电气设备外壳不呈现对地电压;故障时,易切断电源,比较安全;采用tn-s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使用大地做零线,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连接,pe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任何情况下,pe线不准用作负荷线。
2.pe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pe线的截面应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手持式用电设备的pe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小于1.5mm2。
3.pe线应作重复接地,在整个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内重复接地点应不少于3处,一般在配电线路的始、中、末端等处设置。每处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小于10欧姆。
4.配电箱中接出pe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严禁一个螺栓引出2根以上的pe线;工作零线和pe线的各种连接应牢固可靠,螺栓紧固时,平弹垫应齐全。
5.基本保护系统应与漏电保护系统配合,以构成完备的防触电保护系统。
(二)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线路和母线。其共性要求是:a.采用三相五线制型式;b.采用绝缘导线(母线除外);c.导线截面满足计算负荷、机械强度、电压损失、最小截面、环境温度要求(详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敷设要求如下。
1.架空线路的敷设要求: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不小于300mm,最大弧垂距地面最小距离为:一般场所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7.5m。采用专用电杆、横担、绝缘子:保持与临近设施和线路的安全防护距离,相序排列符合规则。面向负荷侧,三相五线制线路同一横担架设相序排列从左至右分别为:l1、n、l2、l3、pe。
2.电缆的敷设要求:埋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和热辐射影响。穿越建筑、构筑物时,应加防护套管。埋设时应开挖专用沟槽,槽深不小于0.7m,上、下铺细砂,厚度不小于50mm,表面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置于地面以上专用接线盒内,并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架空电缆应采用专用电杆或沿墙敷设,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m,固定要用绝缘线绑扎。
3.室内线路的敷设要求:室内配线应避开热源,导线暗装,或沿顶棚、墙壁明装用绝缘子固定,距地高度不小于2.5m。潮湿场所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
(三)配电装置
1.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防止强列机械振动和损伤;避开热源和易燃、易爆物;避开或清除周围杂草、杂物;防雨、防潮、防尘、防腐蚀。
2.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箱体应为铁质,以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便于保护接零。
3.开关电器应完好无损,标准合格,配置合理,具备可靠的正常接通与分断能力以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4.配电装置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金属构架箱体、外壳等作保护接零。
5.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作绝缘固定;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不应拖地放置。
6.配电装置应作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配电箱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四)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主要指用于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各种电动工具、电焊机、照明器等,用电设备的故障往往是导致各种事故的主要原因。
1.将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构架、基座、外壳、箱体与pe线作电气连接:振动频繁、强烈的某些手持电动工具,保护接零点不少于两处。
2.用电设备的控制开关箱中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还应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
3.环境保护和过载保护方面应做到,用电设备周围清理杂物、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
4.定期对线路、用电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其测试值应符合标准规定。检测绝缘电阻时,必须断电进行。
(五)照明
1.照明器具应为完好无损的合格产品;适应场所选择要恰当。不同场所、不同地点其供电电压选择应符合规范规定。一般场所宜选用220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电导电良好地面或锅炉及金属容器内,不得大于12v。
2.照明灯具应设短路、漏电保护;照明电源相线须经开关控制;螺口灯头的电源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上;灯具绝缘外壳必须完好。
(六)漏电保护系统
1.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场所不大于30ma,潮湿及腐蚀场所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2.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或现场照明,应选用二极二线式漏电保护器;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三线式漏电保护器;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
3.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落保护功能。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但其积小于30mas。
除上述措施外,还应通过增设屏障、遮拦、围拦、保护网等措施进行防护隔离,并悬挂醒目警告标志牌;若无法增设防护隔离设施时,则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改变在建工程位置或迁移外电线路等措施,否则严禁施工。
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电工的自查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的技术交底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第10篇 浅析施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0 引言
目前为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因而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此外电力检修施工现场危险点颇多,而且作业环境也经常变化,其生产设施也多为临时性的,因而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如何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抓住安全生产的核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设备施工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我们这些从事电力工作人员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1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图1为为电力施工设备精益检修的实施流程图,以下将就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近几年,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虽然各个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观原因,然而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没有将安全工作做细,对于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落实也很不到位。他们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而是为了做给上级领导看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其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对于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许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浮躁的思想,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平时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现场实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挥、走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然而现阶段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却没有与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持相同的步调,其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电力事业相互匹配,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众所周知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是管理质量的决定性因数,当前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学习掌握最新的专业安全知识(例如对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在工作过程他们所依赖的就是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和系统平台的支撑,因而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存在不少的问题。
1.3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虽然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使我们很重视平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因为不在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针对性,职工们学习后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检修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电力检修设备进行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培训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处的安全环境、学习和熟悉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布置,才能更好的实现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认识安全权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事业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在在很多企业中,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安全设施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使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而且使得企业得不偿失。例如20o8年某电力工程,整个工程预计需要650万,工期预计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万,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到位,然而公司为了减少项目的开支提高利润,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万,并且安全员也有质检员代替。由于在安全设施的投入过少,很多安全设施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层脚手板没有铺满,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该项目不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加赔偿一共40多万元,远远的超过了当时的安全预算。
2.2完善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是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为了消除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体制。例如企业可以举行安全管理例会,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安全委员会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关部门做当天的报告,总结当天的工作。此外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还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好岗前培训,只有在他们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才能给他们发放项目部上岗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3加大惩罚力度
现在对于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应当严惩那些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对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和个人严厉处罚,从而在企业内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应当给于安检部门和安监人员足够的权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通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企业和政府还应当增强相关的的责任,对于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找出引发事故的原因,对相关的企业或单位要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规律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目前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国电力行业中现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国电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减少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对各种安全隐患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地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第11篇 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总体工作安排,由我区负责对5304工作面启封前的外围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化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准备工作
(一)地面准备
1、qbz80开关4台,37kw排水泵4台,3×10mm2的电缆150m2根。φ51mm高压胶管10m.
2、矿车2辆。
三.施工工序
(一)施工工作量
1.对接好两巷排水管路具备两巷正常排水。
2. 5304轨顺、运顺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安装2台37kw排水泵对两顺槽低洼点进行排水。
3.在轨顺移动电站前头安装一部22kw绞车为运输移动电站做准备。
4.轨顺低洼点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为运输移动电站设备做准备。
5.运顺排尽积水后整理皮带设备.
(二)施工方法及顺序
1、施工方法:
开启第一道密闭前,在5304轨顺、运顺两巷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搭好开关和排水泵并具备正常开启。开启第一道密闭后,正常通风后,把两巷的排水泵运到低洼点,对低洼点进行排水。低洼点积水排尽后,轨顺整理移动电站轨道,运顺整理皮带设备。
2、施工顺序
2.1在5304轨顺、运顺两顺槽第一道密闭外,分别敷设一路3×25mm2的电缆150m,搭好2台开关和2台37kw的排水泵,供电后备用。
2.2第一道密闭开启后,根据现场条件,如果两顺槽低洼点积水多,分别把搭好的排水泵停电后运到低洼点后供电排水。
2.3轨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
2.4运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皮带设备。
2.5每班工程结束后,材料、工具码放整齐,保持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四、技术要求
1. 移动电站轨道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轨距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700m。扣件齐全完好、紧固有效并与轨型相符,轨枕无浮离,悬空现象。
2.皮带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5304-2综放面安装要求》执行。
3.两巷排水泵供电后备用,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排水时由外向里逐级排水,及时延伸排水管路。
五、施工劳动组织
本工程采用“四六”制作业方式,各班工长或跟班领导是现场安全负责人,各班副工长是施工负责人。
六、避灾路线
若施工地点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5304输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1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5304-15304运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七、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和本措施规定,各岗点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同时做好班前对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对不放心人严禁下井上岗作业,搞好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提出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本施工措施及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学习签字。凡不签字学习者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所有施工地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2.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风、水、电等准备好,施工后路的各种材料、安全设施以及工业卫生等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整理好,达到动态达标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3.开工前必须由带班副工长对施工环境、设备及后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4.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顶板有下沉、冒落、底鼓、开裂、压力增大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全部人员,由外向里按“顶肩帮底”的顺序进行处理,处理不完不得向前继续施工。
5.当班发现存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当班要处理完毕;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由带班工长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安排下班处理,且带班工长要组织全组人员现场把隐患交接清楚。接班后要首先组织处理隐患,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6.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必须做到“五清”,即安全交接清、工程质量交接清、工程进度交接清、材料使用交接清、工具设备交接清。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
(二) 顶板管理
1.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临时支护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找顶人员站于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利用专用找顶工具及时找净施工地点及后路巷道帮顶的活矸危岩,然后利用长钎子、风镐将其逐渐破除掉。严禁空顶空帮作业。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视巷道顶帮活动情况。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此项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监护一人用长柄工具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活矸危岩。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2.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
(1) 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
(2)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三)通防管理
1.灾害预防:井下所有机电设备严禁失爆,消灭火源,避免电气设备、电缆发火。加强瓦检工作及洒水降尘等,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瓦斯管理:
(1) 带班工长或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于施工地点巷道上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测现场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2) 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防灭火:
(1)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外因火灾的发生。
(2) 因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 严禁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揩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电工维修用过的废旧棉纱不准乱丢乱放,要及时装车上井。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火灾时,要按规定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尽力组织灭火,火情威胁生命安全时,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
4.防治水:
(1) 施工地点遇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鼓、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产生裂隙渗水、顶板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温度骤增骤减突变者,瓦斯超限或其它异状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井调度室。
(2)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透水预兆,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按避灾路线撤除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运输管理
<一>小绞车运输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二职,即绞车司机不得兼把钩工,把钩工不得兼绞车司机。严格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二篇“辅助运输”中的有关规定、鲍煤发〔2005〕129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关于转发<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兖煤股生发[2005]107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2.提升运输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派专人认真做好如下工作:认真检查运输区间的轨道质量以及道路畅通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上下山各种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信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隐患进行提升运输。在提升运输过程中,每个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3.上下山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把钩工及上下信号工在提升运输期间严禁脱岗。把钩工进行工作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摘挂钩,并且头、脚、身不准伸入两车之间,工作完毕迅速进入安全峒躲避。
5.小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位。
6.上、下山提升运输,必须带电松车,不准放大滑,严禁有余绳松车,严禁蹬钩随行。
7.绞车运输其绳索、钩环、保险绳、挡车器、不倒翁、吊梁、声光信号、绞车制动、安全装置以及保护罩等,必须安全完好、灵活可靠,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上下勾环处有绳皮保护,钩头插接长度为钢丝绳绳径的20倍。钢丝绳因断丝,磨损需要更换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二条执行。
8.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禁超挂车。
9.由上向下松车时,上车场把钩工打点通知下部把钩工,下部把钩工回清信号后方可松车。且把钩工要在安全峒进行躲避。在执行上述各项运输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鲍煤发[2003]16号《鲍店煤矿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中及《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10.斜巷运输中途需停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刹紧闸把,坚守岗位,防止矿车下滑。严格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2)装卸人员将车掩好,用绳套系在轨道上或在车的下方用道板打设“十”字码才能装卸,否则不准装卸。提升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系牢,以防下滑。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1.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维护制度落实。
12.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13.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车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1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15.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16.车辆掉道复轨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①严禁用电瓶车.绞车等机动设备牵引复轨(用复轨器除外)。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③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④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⑤超高、超长、超宽的车辆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倾倒危险的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⑥采用复轨器复轨时,复轨器要垂直放置,底部必须用木料垫实、垫牢、垫平。
⑦采用人力杠杆复轨时,杠杆必须牢固定位,严防杠杆转动或滑脱;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⑧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须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强度,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各种巷道起吊生根的方法和支护要求。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重量。人员必须站在有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⑨锚喷或锚索支护的巷道,不得用支护锚杆或锚索作生根点。特殊地点确需起吊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分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用矿车销子上的把手环作起吊点。
(2)平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平巷车辆掉道复轨应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 0米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机车、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③平巷列车掉道复轨时,必须把未掉道的车辆与掉道车辆摘开并掩好。牵引机车掉道一般用千斤顶或液压复轨器复轨。矿车掉道时,有条件的应采用复轨器进行复轨。没有千斤顶和复轨器时,可采用垫拉或翘抬的方法复轨。
④矿车(材料车)掉道,必须单个矿车进行复轨。采用垫拉方式上道时,使用硬质长木料牢固地填入掉道车轮下部,连好车,人员离开掉道车辆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作业人员随车扶料而行。一次高度不到位时可以重复进行,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矿车上道。司机开车必须精力集中,慢起稳拉,不得强拉硬拽;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必须使用硬质木料或木楔将另一头掩牢。用撬杠将掉道的一头撬起,用木料逐级垫起车轮,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车轮使踏面与轨顶重合,然后撤除垫木,放下车体。
⑤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支撑物必须放置可靠,起撬点必须牢固,按压撬杠时,人员不得满把抓杠,必须躲开双脚。
⑥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
⑦双轨线路出现掉道时,必须两股线路同时禁止通行。特殊情况确需通行时,必须在满足安全间隙的前提下,停止复轨工作方可允许另一线路车辆通过。
(3)斜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斜巷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斜巷串车车辆掉道时,斜巷各车场信号把钩工应立即关闭斜巷各车场的阻车器和挡车器。
③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后,必须先由上把钩工下行进行检查,并首先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木马掩挡后,方可让下把钩工上行参加复轨工作。
④绞车司机在掉道矿车没得到稳车处理前,不松开绞车制动闸,不得离开司机岗位。复轨过程中必须刹紧制动
⑤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上中下各车场入口处,都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
⑥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必须对串车所有车辆实施可靠的稳车固定,然后才能将掉道车辆和没掉道车辆摘开进行上道。稳车的方法视车辆掉道的情况而定。
⑦斜巷稳车材料应选择不小于φ16mm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0t的刮板链及相匹配的联接卡。
⑧斜巷稳车的方法:
a.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车辆。
b.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得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2付。
c.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矿车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d.斜巷复轨时,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e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
f.复轨完成后,解除矿车的掩锁必须严格按由上而下顺序进行。
(4)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和平巷、斜巷车辆掉道复轨的有关规定。
②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先反向点动绞车使牵引钢丝绳缓解张力后方可复轨。
③连续牵引车在斜巷段下行时车辆掉道,必须反向点动绞车使处于斜巷上方的牵引钢丝绳拉紧,不得留有余绳。
④确需使用连续牵引车牵引复轨时,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信号。司机开车必须点动。严禁强拉硬拽。
17.运送长物料时,必须将车刹紧封牢,以防物料在斜巷段捅车。
18.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复轨严格按照鲍煤字(2000)第201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矿井窄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执行。
(五)机电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所有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检修,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电工担任。
3.电气维修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地点的供电系统,清楚本职范围内的电压等级及线路的带负荷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4.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6.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7.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
8.在停电没有闭锁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将手、脚、身伸入转动体内。
9.机电设备检修或停用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二>停送电的规定
1.停送电必须坚持停电申请制度。
2.停送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严格按设备的停送电程序操作开关。
3.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0%,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合格的验电笔验电,再进行接地放电,验放电后,把负荷侧电缆三相电源扭缠在一起,压接在接地极上短路接地。
4.不论高压电低压电,停电后必须挂牌、加锁或派专人看管开关,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得摘牌送电。检修完后,认真清点参加检修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安全,方可送电,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5.供电严格按照兖煤股机电发【2022】261号兖州没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八项硬性规定》的通知内容执行。
(六)管路连接
1.连接管路前,必须关掉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并把阀门前的管路卸压,严禁使用工具敲击法处理漏风漏水。
2.施工地点连接管路工艺流程:停高压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阀门→打开末端阀门卸压→管托固定→检查准用管路、卡栏完好情况→管路上托→连接卡栏→固定管路与卡栏的连接螺丝。
3.新接管路连接完毕后,跟班工长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清除新安装管路范围内的原管路2m内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安排专人开启阀门,开阀门时应缓慢打开,15min后(加压不小于10min)远距离(2m)检查管路的安装合格情况,如果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必须按原程序再次停止上一级的截止阀门卸压后进行处理,不允许管路带压进行再处理。严禁使用大锤直接敲击漏水的卡栏部位。
4.延接管路后,开阀门时要放慢,做到开开、停停,尽量保持高压风水匀压进入刚接好的管路内,严禁将阀门一次拧到位。
5.平时管路维护:
(1)沿途路线上发现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同上。
(2)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沿途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和或及时处理。
(3)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或由矿调度通知的停风水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停送风水时间,在送风水期间,人员躲入附近安全峒。管路承载压力后,至少观察15min后方准进行其它工作。
(4)进入工作地点的各种管路,必须采用高压软管快速接头连接,并使用配套“u”型销连接,严禁使用铁丝代替“u”型销,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磨损及时更换。
八、“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三位一体”安全确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在作业现场开工前、停工前(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由班组长对检查内容进行手指、口述,跟班区队管理人员记录,安监员负责监督,联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具备开工、停工条件的,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达到标准规定,重新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开工、停工。没有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开工、停工。记录内容由区队、安监处和现场各保存1份。
2.“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是在生产作业前(包括中断作业前、重新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岗位、作业环境等,按照“三大规程”的标准及岗位危险源辨识的要点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手指要从事的工作对象,口述对安全作业的要求及应采取的安全行动,达到辨识危险因素,处置危险因素,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从而实行脑想、眼看、手指、口述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实现工作前、工作中对安全状况的确认、提醒和警示。实现加深应知应会记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现场中不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作业。
3.本工程所涉及的“手指口述”内容如下:
确认人动作规范:
身体直立,双腿分立与肩同宽,面向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伸出右手与身体呈45°夹角,右手食指指向被确认的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声音宏亮,呼号确认。
执行说明:本确认法每循环执行一次。
(1) 入井前准备及大巷行走:
矿灯、自救器、安全帽、毛巾已全部戴好,没有穿化纤衣服,可以入井,确认完毕。
(2) 井下行走:
① 架空线下行走:
携带物料(工具)无触及架空线及人员危险,确认完毕。
② 特殊情况下行走:
1) 横穿轨道时:左右无行车,可以通过,确认完毕。
2) 过风门后:风门已关闭完好,确认完毕。
3) 前方(后方)来车时:已进入躲避硐(安全区域),确认完毕。
4) 上下山行走时:绿灯已亮,可以通行,确认完毕。
5) 巷道内遇异常情形时:前方遇××,注意安全,小心通行,确认完毕。
(3) 辅助运输:
① 斜巷信号把钩工:
1) 声光信号装置灵敏可靠,钩头、保险绳完好,确认完毕。
2) 钢丝绳没有余绳,运行范围内没有行人,确认完毕。
3) 轨道、道岔完好,确认完毕。
4) 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认完毕。
5) 钩头、保险绳已连好,确认完毕。
6) 车辆已停稳,可以摘挂钩,确认完毕。
7) 小车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② 绞车(连续牵引车)司机:
1) 闸、离合器完好,声光信号正常,确认完毕。
2) 绞车固定可靠,确认完毕。
3) 钢丝绳完好,确认完毕。
4) 钢丝绳张紧适中,限位装置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③处理车辆掉道:
1) 斜巷处理车辆掉道:
a 上下把钩已站岗警戒,确认完毕。
b 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c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d 斜巷无行人,跟班领导已到位,可以复道,确认完毕。
e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2) 平巷处理车辆掉道:
a 架空线已停电,接地极挂好,专人看管,确认完毕。
b 两端已警戒,确认完毕。
c 掉道车辆两侧10米已打好木马,没有行车,确认完毕。
d 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④人力推车:
1) 轨道畅通,确认完毕。
2) 推车区域内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3) 车已停稳,位置正确,阻车设施完好,确认完毕。
4) 同向推车间距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⑤装卸车作业:
1) 巷道支护可靠,周围无障碍物,确认完毕。
2)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3) 绞车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4) 物料码放牢固可靠,安全间隙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5)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6) 架空线停电,接地极挂好,两端警戒,确认完毕。
7) 装封车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4) 延接管路:
① 延接管路前:
1) 阀门已关闭,确认完毕。
2) 管路已卸压,确认完毕。
3) 管路固定件安设完好,确认完毕。
② 延接管路后:
1) 管路接好,确认完毕。
2) 管路固定牢固可靠,确认完毕。
3) 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可以试压,确认完毕。
(5) 找顶维护:
① 找顶前:
1) 顶帮开裂,需要找顶,确认完毕。
2) 外围支护完好,巷道通风良好,顶帮无冒落危险,确认完毕。
3) 电缆管路无严重挤压,后路畅通无阻,可以找顶,确认完毕。
② 维护前:
1) 巷道已敲帮问顶,无活矸危岩,临时支护可靠,后路畅通,确认完毕。
2) 支护材料到位,符合施工要求,确认完毕。
3) 施工工具齐全,人员齐全到位,可以施工,确认完毕。
第12篇 水电站机组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其次,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十八条 上、下交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隔层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检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律不准饮酒。
第二十条 在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的地方(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等),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的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干燥处与容器外,其外壳应接地。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工作,必须符合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第二十一条 桥机大、小车及起重用具、钢丝绳、葫芦等使用前应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 起吊大件的起重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未经培训取得起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不允许起重人员操作与操作证规定内容不符的起重设备。
第二十三条 起吊大件前,应制定具体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检查起吊设备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起吊操作与指挥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专业人员负责,并只能由一个人指挥。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二十五条 在低压配电盘、低压线路、仪表、保护、压力容器、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内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六条 检修期间,对原设置的安全围栏、遮栏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检修人员应装设临时遮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悬挂标示牌。各临时打开的盖板、洞孔应及时装设围栏,悬挂标示牌,防止人员跌落。
第二十七条 现场使用电动工器具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有无保护接地,风动工器具应检查各绑扎头是否紧固,防止绑扎头松动,管头脱落飞起伤人。电焊、氧割、切割、打磨等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合格的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
第二十八条 使用碘钨灯作加热或照明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漏电和防火措施。
第二十九条 现场需配置一个工具房,房内要放置检修用的工器具和图纸、策划书等与检修相关的资料。
第三十条 周转工具、材料要按区定置摆放,如道木、钢丝绳、手推车等,用后及时清理、收回,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第三十一条 检修现场拆下的设备部件、管道及其它物品,应定置管理、规范摆放,杂物要及时清走,检修现场要设置围栏,要防止堵塞通道、绊跤或坠落伤人等事件发生。
第三十二条 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检修区域内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检修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汽油、酒精、润滑油等。使用上述物品时,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检修现场吸烟;检修工作中使用过的布料、毛料品,应放在专门地点,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有专人进行清理。
第三十五条 检修现场应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作为冷却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组对现场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三十六条 电焊、气割作业时,工作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工作后要对工作范围仔细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引起火灾。在地面焊接时,对可燃、易燃物要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在高空焊接时,下面的脚手架或蹬高台应用阻燃的隔板(如铁皮、铁板等)遮盖并在阻燃隔板上铺石棉布,严防焊割起火。
第三十七条 凡是进入机组内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带入机组内部的工具和材料也必须登记,其余无关物品严禁带入。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督组必须定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完备、完善,现场检修区域内工器具、拆下的设备是否定置管理,现场工作负责人是否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交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做的人员应严肃批评和考核。
本规定解释权最终归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2023年3月6日
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第13篇 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14篇 煤矿工作面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处的顶板必须支护好,并进行必要的背帮,防止片帮时影响设备运转或将设备砸坏。
2、如果设备安装处有滴水或淋水应用胶皮或帆布将设备上方遮盖好,以防止水渗入电气设备内而造成绝缘降低。
3、工作面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牢靠。
4、设备周围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特别是采煤机和运输机传动装置周围以上面的碎煤要清理干净以便保证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5、不得在设备上放东西或打柱子以防止设备受压,变形或损坏。
6、虽然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有一定的过载能力但要尽量减少设备平凡启动次数。
第15篇 如何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处领导班子委托,由我向大家汇报目前我处机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目前,我们全处共有一级机电设备597台套,设备原值一级3.33亿元,租赁费用767.9万元,二级机电设备3702台套,设备原值3.34亿元。租赁费683.7万元,每月设备总租赁费为1451.6万元。其中(井架27座,凿井绞车200多套,伞形钻架10台,中心回转14套,2米以上提升机41套,20立方以上压风机166台,在用综掘机63台套,皮带输送机154台套,电力变压器、干变、移变330台,400安以上高、低压开关、风机开关1405台,挖机20多台,20型以上装载机81台套)
虽然,处机电科分阶段多次加强了全处机电设备排查力度,也下发了不少的管理办法,同时也处罚了不少项目部,确保了设备的完好性和全处机电设备的安全生产。就目前来看,我处机电设备的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它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项目部均配备了机电队伍或机电管理人员,肩负机电设备管理及机电生产两种职能,机电人员把精力都放在应付生产上去了,机电管理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有一些项目部领导对机电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机电管理制度不健全,机电管理网络不健全,造成机电管理工作混乱。
2、有些项目部未严格按处机电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去执行。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造成部分职工标准化意识差,固定设备、流动使用设备达标率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特种作业人员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和习惯性“三违”现象经常出现;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现象时有发生。
3、机电队伍人员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业务水平,技术水平跟不上我处快速发展的需要,造成新技术装备检修质量差,保养不到位,排除故障难,维修时间长,直接影响生产一线,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部分人员未系统学习机电管理理论知识,未能掌握机电技术,学习走过场,机电管理凭个人经验,没能有效的做到机电科学化管理。
4、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停用到报废的各个环节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部对设备管理不严,没能完全做到设备统一编号,统一入账,统一建卡,帐、卡、物与实际不符,设备无检查记录,无保修保养记录,无包机人对设备的运转情况不了解,设备带病运转,安全装置、保护装置及安全设施不全,与煤矿三大规程要求存在差距。
5、安全培训走形式,达不到培训的目的。各类机电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有些已脱离了实际,造成了培训与现场实际偏差大,失去了培训的实际意义;实际操作方法讲授不具体,参加培训人员无法把学习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理论不能与实践相结合;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未能实现“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使培训达不到目的。
6、随着我处迅猛发展、不断壮大,特种作业人员、机电管理人员匮乏,调动频繁,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未经处有关部门同意,擅自调换工种,调换岗位,随意性很强,给安全埋下了隐患。岗位调整后,人员对新的岗位要有一个熟悉过程,又要重新进行学习培训,这样不利于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同时也不利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上岗的特殊作业人员,对他们要加强管理,不断培训,不得随意变动,这样才能充分保证机电队伍的稳定性和机电工作的安全性。
以上是目前处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机电管理是个系统工程管理,看起来非常复杂,只要我们利用科学的方法加以管理,是完全能够避免机电安全事故,做好机电管理工作的。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
1、认真落实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做好机电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我们必须要切合实际的编制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度编制后,得不到落实,执行不力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特别是现场培训,操作、维修、检查,验收等方面得不到很好落实。项目部机电管理工作主要是机电设备管理,落实规章制度管理也必须以管好、用好、维护好机电设备为主要工作内容,目前,全处机电管理工作当务之急是落实并实施好机电人员的强化培训工作,机电各项规章制度及机电操作人员各项责任制完善工作。一定要有检查、要有落实、要有记录。
第16篇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1)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应停电;检修时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3)部分停电作业,应设置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4)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不准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5)操作时,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时检验;保护整定合格;记录填写认真。
(7)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胶带道、绞车道、双层作业有措施。
(8)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分按时保养。
(9)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有标牌且标牌与实际相符。
(10)定期检查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是否失灵。
(11)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不得强行送电。
(12)局部通风机有安全防护装置。
(13)各种入井管线、接地装置要定期检验。
(14)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6)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立即处理。
(17)在井下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18)井下供电设备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9)不得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