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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财产管理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第2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3)
学校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三)
1、财产管理员要统一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包括代办课本、簿册等)。
2、根据不同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并建立请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
3、对财产的管理半年进行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帐目记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物品分橱存放,堆放整齐,不紊乱。
4、要重视财产管理和保养工作。做好财产管理、安排、调配。经常巡视检查校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经常及时地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加强与各组室、班级管理员的联系,共同管理好校产。
5、负责文教办公、劳防用品及清洁用具的领发管理、登记和事务性的工作,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领取办公用品应问清用途,从严掌握减少浪费、节约开支。管理员不得将仓库钥匙交给学生、教师单独进仓库领取物品。
6、财产管理员若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一定要办好移交工作,并由总务主任负责进行监交。
7、完成总务主任委办的临时性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3篇 学校财务工作安全管理制
一、现金管理:
1、及时存取现金,并做到当面点清无误。
2、日常开支后,现金的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冻存现金按规定存放保险箱,金额按财务制度规定不超过日常开支的3—5天。
二、支票管理:
1、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支票须填明户名、金额、用途等,对于金额不明确的购物支票予以限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购物后及时报帐。
3、空白支票及其他空白结算凭单,按规定存放保险箱,印签章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
三、帐册等的管理:
1、凭证、帐册、报表及时移交档案室。
2、保管上年度的凭证、帐册、报表及有关票据等。除学校相关领导及上级审计、财务等部门人员时,非财务人员不得擅自翻阅、查阅有关凭证、帐册、报表、票据等。
四、软件及有关财务数据、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财务人员使用财务软件。
2、明确设置财务软件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严禁操作人员超越各自帐套、各自权限,进行操作。
3、软件操作人员设置各自的密码,有必要的话及时调整密码,以免有关数据、资料的泄露。
4、严禁非财务软盘在财务网络中的使用以免病毒侵入。
5、及时保存财务数据、资料,包括硬盘、软盘的数据保存。
五、财会室内管理:
1、严禁吸烟,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2、注意电器的安全使用,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
3、离开时,及时设置报警装置,关好防盗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