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筑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管理,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公司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运输车辆管理。
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应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每半年对施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加强项目部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运输计划编订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3、加强外包运输车辆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包运输队伍的资格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要认真签订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行车责任书,落实双方的管理责任。对运输单位派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要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查验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无牌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运输作业。
4、制定场内有组织车辆行驶和停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要进行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6、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7、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
8、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
9、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0、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11、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视倾卸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出车;配合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要拉紧手刹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周围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卸料;卸料后车斗要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2、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
13、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
四、奖罚措施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集团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3年6月
第2篇 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 进入现场机械必须做到机容机貌整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起重机必须经正式检验站检验合格并悬挂安全准用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2 进入现场的机械使用队伍,应具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缺陷整改的相应能力。
3施工承包商应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限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线路施工必须把防止交通事故作为重大风险加以控制,特别要严格审查租用车辆、驾驶员所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严禁客货混装;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作载人工具。
第3篇 机械车辆安全管理程序
目的
本程序旨在对公司机械及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域的员工个人和相关方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消除或减少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风险。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及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域的员工个人和相关方的所有机动车辆。
3 职责
3.1 本公司委派专门的机械车辆管理人员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3.2 机械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公司机械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4 办公室对机械车辆油料的使用进行控制。
3.5 机械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机械车辆进行安全监察,安保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指挥。
4 工作程序
4.1 机械车辆管理
4.2 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
4.3机械和机动车辆的使用及驾驶员管理执行《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4.4 机械操作手必须经当地政府制定的部门培训,培训合格并经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上岗。
4.5 机械机动车辆使用权变更时,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4.6 机械车辆使用部门每季度对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4.7 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对机械车辆建立档案。
4.8 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应建立机械车辆操作人员、驾驶员档案,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
4.9 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机械和机动车辆应遵守公司机械车辆管理办法。
4.10 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机械和机动车辆应接受安保部的检查和指
挥。
4.11机械车辆(吊车、叉车)要按定进年检和检查,并做好年检记录。
第4篇 厂机械车辆含外租安全管理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厂内机械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及安全意识,确保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厂内所有机械车辆(含外协机械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机械车辆主管部门,负责机械车辆调度、检查、考核。
2、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考核。
管理内容
第一条装载机、挖掘机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要求2年以驾龄),到生产科登记备案,定签订安全协议,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规范作业,熟悉所驾机械车辆的性能,并能够处理简单的机械故障。要了解车辆的技术性能、使用规定、操作要领;要做到 “四好四会” ,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保养好;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三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检查所驾机械车辆的运行机构和制动系统。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规定,检查车况、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并空车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作业前要检查工作环境周围情况。
第四条严格遵守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并建立维修保养台帐、机械车辆运行台帐及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减少故障的危害性。
第五条驾驶员应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在行走路线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心存侥幸,野蛮操作。
第六条在施工作业时,随时提高警惕,首先必须观察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车前、车后人员,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作业环境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作业,挖机臂下严禁站人或 有人从底下通过。
第七条驾驶室内严禁两人作业或搭载其他人员,禁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驾驶员要熟悉厂区道路,行驶通过路口、拐弯、下坡、调头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并减速慢行、鸣笛示意,禁止通行、进入等道路、作业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行驶入内,严禁野蛮操作和超速行驶。
第九条出车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岗不准穿拖鞋、凉鞋,严禁酒后驾车。
考核
第十条驾驶员在操作机械车辆途中禁止打电话、及佩戴耳塞听手机音乐,检查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第十一条上岗操作机械车辆严禁穿拖鞋、凉鞋,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包括行驶途中)严禁搭载其他人员,检查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第十三条禁止在驾驶室内安装音响设备(安装的音响设备立即拆除),检查发现有音响装置,检查发现一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500元。
第十四条必须一人一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机械车辆,检查发现一次(有证未带上)考核100元,无证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机主另行聘请驾驶员,并考核机械驾驶员500元。
第十五条机械车辆驾驶人员严禁私自带徒,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第十六条严禁私自换岗、替岗,如确因驾驶员有事必须向生产科调度汇报,由调度室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替、换岗,如私自替、换岗检查发现(含举报)一次考核200元,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第一次考核500元,第二次换驾驶人员。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私自将机械车辆交给他人操作,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交与他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班驾驶员承担,并立即通知机主辞退该驾驶员并无证驾驶员考核500元。
第十八条机械车辆驾驶人员要文明驾驶,严禁开霸王车、英雄车、堵气车,严禁在厂区内高速行驶,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考核50―200元。
第十九条在车间内作业要听从指挥,未经准许不得下车到车间作业区域行走、玩耍,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100元。
第二十条机主更换驾驶人员时要求机械驾驶员必须先到生产科报到,并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交生产科、安全科备案,否则不准上机操作,违反此条者一次考核100元。
第二十一条机械车辆在未作业及维修保养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机械车辆乱停乱放,因此造成交通堵塞、安全事故,毎次考核100元,并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机械车辆维护保养后产生垃圾及时清理,更换废机油要用工具接好妥善处理,避免人、机通行时发生安全事故,未做到人离场地清者,一次考核200元。
第二十三条出车前驾驶员认真仔细检查机械车辆、安全装置、刹车、后视镜和倒车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机械车辆带病作业,带病作业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