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行业投资机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股份制企业和私有企业异军突起,特别近些年来,住房改革取得了飞速发展,一批以商品房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运而生,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使得建筑业迅猛发展,广大农民工加入了建筑工人的行列,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对于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这主要是因为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现行施工单位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制度的改革、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业日趋繁荣,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使得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都满足不了庞大的建筑市场的需求。于是,很多施工企业管理机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逐渐过渡到由私人承包商(即建筑包工头)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的模式,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向包工头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有些施工企业甚至对这些“包工头” 缺乏必要的管理,“包工头” 则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的投入不断减少甚至几乎没有,这种对安全存有一定侥幸心理的做法为安全事故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再次,“包工头” 缺乏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常常是有了一个工程项目之后临时组建施工班组,工人队伍中不乏刚从农田里劳作完的 “农民工”,他们从未接受建筑职业的培训,安全保护意识极其低下,对安全操作规范了解甚少,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产品, 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具有如下特征: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仍然较多依赖于政府机构,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下,而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各参建单位又缺乏安全管理自觉性,因此致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很不到位,急需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的形成。
(2)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 管理出现真空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国有建筑企业改制, 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 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 由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的职能,与建筑安全密切相关的劳动保护产品及特殊工种的操作技能认定的权威部门又在劳动监管部门。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交叉不清,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3)建设单位为追求成本最低化,违规发包或肢解分包的现象严重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投资者,出于单纯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将建筑工程的勘查、 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以求降低成本。 由于这种模式很容易出现层层分包的现象, 导致最底层的实际承包者对施工管理不严格、 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以此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 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4)勘察、设计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由于直接向建设单位承揽业务,在关系和利益的驱动下, 往往在勘察、 设计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压缩作业时间或降低勘察设计标准,致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很多取得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对项目进行设计,甚至对项目一无所知,完全交与没有任何资格的勘察、设计人员设计,他们仅仅负责在勘察、设计成果上签字并使用注册章而已。这样出具的成果经常在细节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5)工程监理市场混乱,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理单位监管不严。目前我国的监理市场非常混乱,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由于市场的竞争,监理取费严重低于标准,迫使监理单位雇员时考虑工资成本,招聘一些素质和专业技能均不高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在工作中并不能起监管指导作用。另外,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甚至仅仅为了能尽快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不切实际、粗制滥造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或者在赶工期的情况下向甲乙双方妥协,对未完全达到安全施工条件而强行施工的现象监管不力,发现事故隐患时,也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1)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安全技术明显落后,已不能适应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特别是脚手架、模板、塔吊等机械设备的科技含量很低,几十年一贯使用传统陈旧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发达国家已实现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而我们仍处在手工操作阶段,与其相比差距很大。我们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同时还应在建筑科研单位或大专科研院校设立安全技术研究机构,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建筑安全技术研究的专家队伍,使建筑业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良性轨道上来从而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或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如,对于火灾的防范,可以采用防火工程、消防技术等技术措施;对于尘毒危害,可以采用通风工程、防毒技术、个体防护等技术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可以采取能量限制、绝缘、释放等技术方法;对于爆炸事故,可以采取改良爆炸器材、改进炸药等技术措施等。
第2篇 漫谈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困境与对策
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目前,在国内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来自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自于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无论是何种原因引发的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安全问题不但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更将影响到高层建筑施工的进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问题
高层建筑施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的施工,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工期相对较长等显着特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引起安全问题的因素也多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
高层建筑施工的作业高度较高,大量施工工作都是在高空中进行的。50m以上的高度与在10多m的高度进行施工作业是有很大区别的,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都有极高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中,楼面预留洞口坠人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高处坠物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普遍较长,许多设备、机械长期放置于施工现场,在此期间由于人员变动、气候变化等原因,都会使正常的施工设备、机械转为一种不正常的运行状态,成为主要的危险源,如果不注意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修,就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并且极大威胁着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不断升级,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需求日渐提高。而我国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与理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是由其他部门人员兼管,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监理部门,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另外,有一些施工单位撤销安全管理部门来减少人员开支,这也就造成了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无人负责和监理不周的现象。
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单方面工作,更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建筑管理相关部门更要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将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视作一项长期、重点的工作,坚持长期不懈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项目的风险性使得项目管理与日常运营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也使得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变得十分重要,并且成为项目和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而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实施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因素,使企业管理层能够正确决策投资方向,使项
摘要:项目的风险性使得项目管理与日常运营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也使得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变得十分重要,并且成为项目和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而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实施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因素,使企业管理层能够正确决策投资方向,使项目能够实现既定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目标,以减免损失、求取利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施工项目风险管理
1、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
1.1风险的概念
现代汉语词典把风险定义为“可能什么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发生的危险”,在一些英文辞典中将其定义为“遭受危险,蒙受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或机会”,一般风险管理的理论认为“风险是指由于当事者不能预见或控制某事物的一些影响因素,使得事物的最终结果与期望产生较大背离,从而使当事者蒙受损失或者获得机遇的可能性”,风险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风险是不确定性;(2)风险必然导致不良后果;(3)风险是可以度量的。
风险管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一战后的德国,主要是指企业为控制偶然损失而作出的有组织的集体努力,是企业内部管理功能的延伸。但美国是最先开始进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国家,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首先倡导风险管理,对风险管理进行交流和技术研究。现代风险管理是从购买保险的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二战后,随着保险范围和内容的逐渐扩大,购买保险的问题日益复杂起来,风险管理者的职责也相应扩展,学者们开始关注这种扩展并进行定义和系统化的研究。到了60年代,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的管理科学,首先在美国正式形成,70年代以后风险管理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传播。1983年在rims年会上,通过了“危险性风险管理101准则”作为各国风险管理的一般准则。1986年在新加坡召开的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讨论会表明:风险管理已经走向全球,成为全球范围的国际性运动。1987年,为推动风险管理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和普及,联合国出版了关于风险管理的研究报告《thepromotionofriskmanagementindevelopingcountries》。
1.2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
工程项目的决策都是基于对未来情况正常的、理想的管理和组织预测基础之上的,而在实施以及运行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计划、方案受到干扰而使既定目标不能实现,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称作工程项目风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主体,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以求减少风险的负面影响,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决策技术及行动过程。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2.1我国项目风险管理不成熟及建筑市场发育不完善的现状决定
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风险管理的知识才进入中国,90年代初外商率先在工程项目中使用风险管理,其后,不少外国风险管理顾问公司进入中国。
目前,国内有不少大型项目进行了风险管理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风险管理在建设领域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空白点多且管理水平较低,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也相对滞后,普遍而言还是部门或个人针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独立地采取对策,缺乏系统性、全局性,更有什么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对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缺乏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方法指导,企业中的风险管理基本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式管理。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析风险和有效调控风险,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已成为事关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正处于基本建设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但是由于建筑市场不成熟、建筑主体行为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使得工程项目风险因素大为增加,在许多项目中,由风险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对施工企业而言,一方面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新颖、建设周期短、与环境接口复杂,项目实施过程危机四伏,另一方面,随着建筑市场的日渐开放,竞争形势异常严酷,而建设方对施工企业的条件却日见苛刻,施工企业为了争取生存环境,而被迫接受或多或少的不公正条件,最为普遍的是低标中标、高额保证金、垫资,如果还像以前一样对项目风险不闻不问、抱侥幸心理或者掉以轻心的话,企业就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会有灭顶之灾。为此,需要在项目决策时、实施过程中,以全面的、发展的眼光思考问题,预见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做到未雨绸缪。
2.2施工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特点决定
投资是企业的重要财务活动之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心,它是以牺牲当前的价值以获取未来不确定收益而购买某种资产的经济活动。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主体,投资有它的特殊性,其生死存亡高度受国际环境、国家政策、经济形势等等因素左右,风险承受能力脆弱。施工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内外压力下作多元化投资,如果不重视风险管理,充分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色、管理特点,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对各类投资项目作周密、系统的测评,则有“做死”的危险。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栋建筑物或者一个建筑群体的施工是在有限地和空间集中大量的人、机、物来完成的。建筑施工特点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
从上述的特点可以看出,在施工现场必须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发展,及时的调整和补充各项防护设施,才能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稍有疏忽,就不可避免的要发生事故。但由于建筑施工复杂多变,加上流动分散、工期变换等原因,人们比较容易存在马虎凑合、侥幸心理,而不及时的调整和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伤亡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四个类别中。
四类事故发生的部位主要是:
(1)高处坠落——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在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安装、拆除过程坠落;混凝土构件浇注时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及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2)触电——对经过或靠边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3)物体打击——主要发生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主要发生在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等的伤害。
随着建筑物的高处从高层到超高层,其地下室亦从一层到二层或三层,土方坍塌事故增多,特别是在城市里见缝插针的建造住宅或公用设施等,拆除工程增多,因此,在四大伤害的基础上增加了坍塌事故,其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5%左右,建筑施工也就从四大伤害变成了五大伤害。
施工现场要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文明施工,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并设安全标志牌。对购置的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进场使用后要进行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5篇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监管和支持下,我司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连续四年被市评为“先进企业”,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一、抓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领导在认真学习同志“”的重要思想之后,深刻领会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落实“”的具体体现,同时安全生产还是提高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形象、市场亲和力的有力手段。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科、工程师室、生产经营科、办公室等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建立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作业人员、电工、机械工等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法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并制定相关的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考核指标,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
为了保证安全目标职责的顺利实现,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施工现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罚款条例》、《施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奖罚条例》、《工程质量和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等等。根据所制定的《办法》、《条例》等,在选拔干部、效益分配、评先奖优等方面,安全生产是重要的考核内容。每年年终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规定的内容,考核奖惩,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调动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使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工每个人的利益、荣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现。
二、抓安技人员的责权利,提高其监管地位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安技人员的素质、工作作风。第一,为安技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设置安全技术科,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选配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主要岗位,以文件形式公布任命,保证安技人员在工作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第二,考虑到安技人员繁重的工作内容和肩负的重要使命,企业领导坚决支持并认可他们的工作业绩,在住房、职称、工资待遇、评先奖优等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给予尽可能多的照顾,使安技人员工作起来更有责任心和积极性,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一线,帮助现场解决安全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安全把关作用,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抓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坚决取缔竹脚手架,由于竹的材质不易保证,直径和搭设方式等难以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竹脚手架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且使用竹脚手架,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水平难以进一步提高,按要求全部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禁止竹木混用、钢木混用的现象出现;二是垂直运输机械专项整治,重点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立了起重机械安装申报制度、安装后的登记备案制度、强制进行安装检验制度和起重机械报废制度;三是高处作业防护专项整治,重点审核各外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高空、立体、交叉作业施工繁多,安全防护主要以“三宝、四口、五临边”为重点,对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的进出料口等进行严格围蔽保护,建筑物外围进行全封闭保护,拉挂合格安全网,设置警示安全标志牌;四是施工用电的专项整治: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要求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认真建立临时用电档案;五是基坑支护专项整治,将深基坑施工作为重中之重;六是对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的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施工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备案制度。
通过制订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措施,如限制人工挖孔桩的应用范围,淘汰简易井架提升机,禁止竹脚手架、无安全保险和限位装置的简易塔式起重机等专项整治,基本消除了各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生产安全度,促进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企业安全生产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任副组长,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邻导小组;建立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做到专职安全员日检,施工员周检,项目部每月进行的定期检查。
(3)现场安全宣传:进行黑板报、竞赛栏、定期学习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4)进场安全培训: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操作。
(5)健全制度:建立工地保卫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工地财产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组织管理措施
(1)安全与分配挂钩:项目经理与各安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2)配备专职安全员:专管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随时监督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3)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设五牌一图、安全警示布置总平面图和告示牌;建立门卫制度,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夜间设红灯警示。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吊装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合理安排交叉作业:各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安排交叉作业顺序,严防程序不当出现不必要的质量和安全检查事故。
(6)重视劳动保护:工地配备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配备急救器材及保健医药箱;配置夏季防暑温、冬季防寒冻、防迷雾的劳动保护用品。
(7)危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质进行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9)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10)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1)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12)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13)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六级以上大风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14)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15)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圆盘锯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16)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17)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向外抛掷。
第7篇 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先后出台,建筑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明显的提高。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有明显下降。现在,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较之以往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这些可喜的变化与国家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是分不开的。但是应该看到,现在还有不少的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有许多危险源还没有得到控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教育考核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实际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现象,在笔者所接触的施工现场还屡见不鲜。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在于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达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不能做到专款专用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健全
现在很多的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人员只有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等两三人管理现场。一人身兼数职,大部分精力和责任都放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材料的采购进出库上,对安全管理没有完整的组织机构,责任不明。甚至有的工地没有专职的安全员。即便有也是有职无权,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3 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划分不合理,办公、生活区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环境卫生较差。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备。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1.4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管理混乱
目前,有的施工单位在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时,只为节省开支,不惜采购、租赁无牌无证的劣质产品。所用的机械设备也不定期检查,有的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仍在使用。
1.5 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检查机制
虽然有的施工现场也有一些制度牌、安全标识等,但并没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的作用。很多只是为了应付安全检查用的。很多施工人员连安全标识的意义都不懂,怎么能做到安全施工呢?
加强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应当成为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假如一个技术工人在自己从事的职业当中,连如何保护自己都不知道,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这样的工地不出事是偶然,而出事才是必然的。
安全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还会造成人身伤害,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可能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可谓损失巨大。可见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 要加强安全管理,确立安全生产目标
2.1 要加大立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当前这一方面的立法比较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较强,各建筑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敷衍、隐瞒。
2.2 建筑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确定安全生产应要达到的目标,并采取一系列措,最终努力实现这些目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仅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2.3 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是确定奋斗目标
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以激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8篇 厂区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安(1984)309号文件《五一三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脚手架
第十八条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二十二条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三十五条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1987)64号文件《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七十七条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9篇 建筑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时认真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
2、施工围挡连续。建筑施工现场面临主要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低于1.8米,全封闭设置;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等硬质材料,并做到坚固、平稳、整洁。
3、门楼美观整洁。工地主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门楼上标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和企业标志;工地大门应规整,设有人行通道,没有车辆出入时处于关闭状态;值班室内有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配备值班登记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4、图牌规范齐全。工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图牌要鲜亮、醒目、整洁。
5、生活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门前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发现墙面“牛皮癣”要及时清除、同色覆盖,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现场管理严格。工地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垃圾清除应及时;施工、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保持通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标识清楚、准确。
7、宣传氛围浓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标牌,标语、标牌要保持整齐美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8、生活区内应配备给职工集中住宿、食堂、学习、厕所、淋浴房及盥洗处等场所,且设施齐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三纱”齐全,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现场灭火剂、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设施按照要求设置、配备到位。
三、脚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垫板符合要求,无下沉现象。
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规格、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悬挑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 一根悬挑梁承受一跨荷载;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确保脚手架不发生滑移;悬挑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使用木板封闭严实,防止物体坠落。
4、连墙件拉结坚固,且按规定要求设置。
5、脚手架外侧张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架体隔层满铺脚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6、架体防护高度符合要求,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防护措施到位。
7、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架体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等构造措施符合规范规定,不得出现单立杆及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现象。
8、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并逐层设置连墙件。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0、外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1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及斜拉钢丝绳、吊环规格型号等符合规定要求。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使用前应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产品,不得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应完善,且经专家论证可行。对一些建筑结构外立面突出构件较多、形式复杂的住宅工程,尽量避免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附着升降脚手架首层组装的安装平台,其水平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要求,平台防护措施到位。
5、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结构;附着支承结构的穿墙螺栓应加垫板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或采用特制的穿墙螺栓锚固;阳台等处的加长板式支承结构,应设置定型化的斜拉杆件加强;穿墙螺栓的预留孔应准确,混凝土梁处预留孔离梁下边沿的尺寸应满足要求,不得对混凝土结构造成破坏。
6、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件、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杆件、导轨等构件不得出现严重锈蚀、弯曲、变形;竖向主框架、导轨垂直度,水平梁架水平度符合要求;钢丝绳不得扭曲、打结或断股;连接销轴、开口销等设置到位。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大于五倍楼层高度,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且应不大于设计或鉴定的尺寸。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
8、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规定要求,悬挑处应对称设置斜拉杆;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9、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榀竖向主框架上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且有防砸、防尘等措施。
10、任何工况下竖向主框架与结构附着点不少于三处,升降脚手架应设置防倾装置,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
11、架体底层应设置牢固的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附着升降脚手架相邻提升单元之间,其架体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防护栏杆;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应有防护措施,操作层与架体之间应设一道定型加工的安全平网。
12、架体构造措施应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规范规定,架体在塔吊附着处、施工电梯接料台处、平面转角处及升降机构设置处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3、架体上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杂物;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架体连接。
14、附着升降脚手架应有消防、照明及防雷措施。
15、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每次升降前均应严格检查,并下达书面提升(下降)令,升降后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升降过程应明确分工及岗位职责,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核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要求,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时不宜采用木立柱支模;严禁钢木混搭现象。
3、当底层模板支架高度超过8米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应先施工地面工程,浇筑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立杆底部应设垫板,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梁和板的立杆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以便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能够通长连续设置。
5、钢管立杆使用可调u型支托,其螺杆伸出钢管端不得大于20cm,使用木立杆的应设支撑头,木立杆如需对接的应规范、牢固。
6、钢管立杆接长严禁搭接,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7、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扫地杆。
8、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支设立杆的地基应平整坚实,排水畅通,立杆底部设不小于12#槽钢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垫板,设置长度不小于2跨;立杆步距不应超过1.5m,间距不超过0.8m;支撑系统外侧周圈应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每隔10m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水平方向除在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外,应视支模高度增设置一道或多道水平剪刀撑;支撑系统四周与既有建筑构件应形成可靠连接;应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程序。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外架连接;大模板的存放应有放倾倒措施,其支拆模或吊运不得利用外架作支撑。
10、2m以上的支拆模应有可靠立足点,电梯井内支拆模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
11、模板拆除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且应经批准;拆除区域设警戒线且专人监护;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六、基坑支护
1、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应及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并提供工程施工许可证、与相关单位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合同及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等有关文件。
2、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选定不少于五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3、基础开挖应分层进行,规范放坡或及时支护。
4、机械开挖时,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作业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进入。
5、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采用坑外降水的,应有防止临近建筑沉降措施。基础底部平整,深基础坡顶硬化处理,且均无积水现象。
6、基坑四周规范设防护栏杆、坑底设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7、基坑边不得堆放料具、杂物,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的坑边。
8、坑槽边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及红灯示警。
9、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的变形监测。
10、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七、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等,与外电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3、施工现场总配电房搭设高度、面积应符合要求,配电柜安装位置便于日常操作和维修;配电房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房内内应分别设置正常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室内无杂物,“五防一通”到位;配电房应有明显的标识、警示标志,室内小悬挂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和接线系统图等;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4、总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5、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任何情况下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6、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分配电箱)和末端处(开关箱或设备)做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线必须使用绝缘多股黄/绿双色线,且截面符合规定要求。
7、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电箱。电箱内应分设n线和pe线端子板,n线和pe线进出线必须分别通过端子板连接,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电器的型号、参数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电箱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要求,四周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无积水,道路畅通;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电箱门、锁完好,防雨措施到位,配电线路标识清楚、准确。
9、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设备,即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0、用电线路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接,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固定线卡,并加绝缘护套,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11、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应单独设置专用回路,交流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箱。
12、施工现场的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开设置,使用220v照明灯具,室外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潮湿、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及安装高度小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八、“三宝”、“四口”
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应正确系挂安全带。
2、安全通道口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尺寸符合坠落半径要求;建筑底部非通道处应封闭或有隔离措施。
3、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均应设置警示灯。
4、楼板、屋面和平台等平面上尺寸小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覆盖,并固定牢固。
5、楼板面等处边长大于25cm的洞口、电梯井口,应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或楼板分布筋)形成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并在其上方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还必须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挡;电梯井口应安装定型化、工具化固定栅门,其高度在1.5m至1.8m。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防护到位。
7、楼梯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高度不底于1.2m的双道防护栏杆,且固定牢固,防护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2m。
8、各类防护设施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后办理防护设施变更手续,并做好应对措施。
九、龙门架
1、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并且未超过使用年限。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加节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龙门架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或十一层,顶部自由端高度不得大于6米,吊篮应有停靠装置。
4、龙门架断绳保险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灵敏可靠,吊蓝越程不小于3米。
5、架体与建筑结构必须刚性连接,连墙件设置位置、角度符合规范要求,并且不得与脚手架等连接。
6、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缺油等现象,钢丝绳设过路保护,不得拖地,绳卡设置符合规定。
7、吊篮设安全门,两侧应设不小于1米安全防护挡板;吊蓝提升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
8、架体基础处理符合规定要求,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架体垂直度偏差及架体与吊蓝间隙不超过规定。
9、进料口设防护棚及机械式联动安全门,两侧防护严密。
10、应采用可逆式卷扬机,地锚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整齐,当吊蓝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扬机规范设防护棚,并确保视线良好,联络信号准确。
11、龙门架接料平台基础硬化处理,垫板符合要求,排水畅通;料台构造措施及连墙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两侧防护严密;平台规范设置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门;料台悬挂楼层标识及限载标志。
12、龙门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塔吊
1、塔吊应注册登记,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齐全。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顶升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塔吊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多塔作业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与塔吊干涉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碰撞措施,严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对方塔吊标准节或障碍物。
4、认真履行设备注册登记制度、限用报废制度、资质(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检测制度、联合验收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5、实行“一册化”管理,做到一机一册,规范填写“合肥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现场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6、塔吊基础设计符合要求,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基础无积水,四周防护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塔吊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8、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附着装置的固定螺栓、连接销轴、开口销设置符合要求,且附着杆件和结构固定装置应采取耳板铰接,不得采用电焊固接。
9、塔吊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开裂、脱焊,钢丝绳无断丝、锈蚀、变形、缺油等现象。
10、设备顶升(附墙)管理实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制度。
11、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塔吊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
病运转。
十一、人货电梯
1、人货电梯应注册登记,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齐全。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加节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认真履行设备注册登记制度、限用报废制度、资质(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检测制度、联合验收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5、实行“一册化”管理,做到一机一册,规范填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现场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6、人货电梯基础设计符合要求,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基础平整无积水,四周防护措施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人货电梯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及制挡装置符合要求,且灵敏可靠;围栏门、吊笼门等机械、电器联锁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吊笼防坠安全钩、防松绳保险装置齐全可靠;吊笼、对重缓冲装置齐全。
8、人货电梯安全防坠器检测有效标定日期不超过一年。9、吊笼在上限位动作时距顶端安全距离、吊笼停至底部对重距顶端安全距离、上、下限位开关的越程距离及架体自由端高度等符合要求。
10、人货电梯的附着安装制作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附着装置的固定螺栓、连接销轴、开口销设置符合要求;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开裂脱焊、锈蚀磨损、变形;齿轮齿条啮合符合要求,运行平稳。
11、配重钢丝绳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无断丝、锈蚀、变形、缺油等现象,且钢丝绳绳卡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12、人货电梯底部进料口防护棚符合安全标准;接料平台铺板严密,两侧防护到位;接料平台不得与外架连接,其构造措施、连墙件等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门制作安装符合专项治理要求。
13、人货电梯加节管理实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制度。
14、定期(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人货电梯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第10篇 浅谈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控制
所谓安全控制,是指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和管理层面上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工程项目经理,如何在施工现场解决好这个老大难问题,如何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如何提高施工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主要着力于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从业大员的安全教育
加强对从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是增强其安全意识的必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安全是人大基本的需要之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身伤亡,不仅使本人受到伤害、家庭蒙受不幸、企业带来损失,而且给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可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随着建筑施工技术含量的不断增加、施工设备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从而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也在逐渐提高;特别是劳动用工壁垒的打破,外地施工人员占从业比重也不断增加,由于其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操作技能较低,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并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2、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关
坚持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是从源头进行安全控制的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包括了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制订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种、各施工部位,尤其是应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从第一责任人到其他责任人到各班组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分解落实,有没有一个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劳动保护是否完善齐备,对悬崖陡坡、深坑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并经常性的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施防冻、炎热防暑、防台等检查。如对检查中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进行处罚,要限期整改补救,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11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探讨
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施工死亡人数1297人,仅次于交通和煤矿。2002年6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一项“重点工程”,因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升降机冒顶、脱轨,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期间,该省发生了两起严重质量安全事故。7月24日,北安市和平小学扩建教学楼发生楼体坍塌,造成死亡16人,伤6人;7月23日,哈尔滨香坊区一幢居民住宅楼阳台坠落,造成死亡3人,伤3人。 从检查情况看,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建设单位压工期、压造价;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 要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房屋施工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的素质涵盖参与施工活动的人群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作业能力及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控制工程质量首先要从严格人员准人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该是有“资格”的行家。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3、 房屋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即是这样一种质保体系。在该体系中有与施工过程有关的《质量计划》、《原材料采购》、《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活动的质量控制程序,这些程序的有效运行将使整个施工过程得以控制,并且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就是“预防为主”。也就是说该系统使工程质量控制有良好的可预见性,这样就可以更可靠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建立这样一个质保体系最重要的是使其有效运行,所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责任意识,这样才能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标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次,贯彻 iso9000 系列标准,建立和运行质量保证体系,要注重实际效果,把功夫下在贯彻落实上,决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再者,从工程调研和任务承接;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生产;试验与检验;建筑产品功能试验;施工交验;回访用户与保修这 8 个环节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结构,并使之有效控制运行,旨在严密控制建筑产品质量的提高。
4、 积极采用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是创造优质量工程重要条件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国家建设部《技术政策》中指出:“要树立建筑产品观念,各个环节要重视建筑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改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
5.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由项目经理部建立起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责任制,紧紧地抓住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实施和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这三个环节,要求项目部各部门各负其责,担负起质量管理的责任,以各自的工作质量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测量控制是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首先要做好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复测工作,并如实填报抄测记录,以减少重复劳动。为了在工程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并且能事先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在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前,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持熟悉图纸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及时与设计人和发包人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并作好图纸会审记录。项目经理必须使分包工程及采购工作处于受状态并有计划地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2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凡由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签署技术交底文件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实施前向各工种施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将测量控制方案、红线桩的效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查验认可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桩等采取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建筑物轴线、标高及关键部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测量、质检员检查、技术负责人复核,填报“测量记录'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材料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也是实现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前提。
5.1.1企业对材料供应人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应采用招标“择优选廉'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并建立材料供应档案。
5.1.2企业应建立材料运输、储存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分类标明其来源、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部和场所。
5.1.3.企业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把紧报检、准用关,确保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质量。
5.1.4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模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技术经济等因素,使现场的施工机械合理配备,配套使用,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等规定,要求计量人员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所必需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要求。工序质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序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工程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处理,首先由变更方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申请。监理工程师与相关方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布变更通知,然后组织实施。
5.1.5工程施工时把好材料验收关,不使用有害含量超标和淘汰的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作好防污染控制。工程竣工时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建筑产品或半成品保护应采用护、包、盖、封等措施妥善保护。
5.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实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其整理归档按c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监理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主体参与的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与承包人签定“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质量是我们建筑业的生命,只要我们重视它,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它,就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从而回报社会和服务社会。
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地,也是建筑业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实施、检查、复核和监督、物料进场、检验、试验和使用管理等,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明确各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确立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三个阶段。事前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为对象而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准备的基本内容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施工物质准备;施工组织准备;现场准备(主要是施工现场“五通一平”)。事中质量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过程,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保证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设计变更有手续;钢筋代换在制度;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6、 抓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6.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2)现场质量检查。①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开工前检查; 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成品保护检查。此外,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②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观察法、测量法和试验法三种。观察法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和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测量法是通过现场实测数据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7、 建设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7.1质量责任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现场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人为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
7.2技术复核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做好施工过程技术控制。
7.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
建立和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的识别和评审,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8、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分析
住宅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发生如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等常见的质量问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危害很大。本文从实践中,对住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
8.1.1混凝土构件裂缝
混凝土构件产生裂缝是一种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干缩裂缝。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快,表面收缩变形,出现拉应力,引起混凝土表面开裂。混凝土构件堆放时, 支承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产生拉应力,或运输时受到剧烈的颠簸,从而产生构件裂缝。
8.1.2抗震构造柱断条或烂根
因没有将柱底部残留砂浆、碎砖等杂物彻底清除,振捣不实或跑浆,构造柱位置及节点处理不当,而产生断条或烂根。构造柱应设置在墙体的内侧,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8.1.3屋面渗漏
渗漏部位一般在山墙、檐口、变形缝处。产生的原因一般为:泛水高度不够,局部积水,细部处理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施工粗糙等。如温度的变化使防水层遭到破坏,或由于水蒸气的压力,使卷材起鼓、起泡,破裂后造成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8.1.4地面起砂、起壳
地面起砂、起壳常见的因素:配合比不当,水灰比过大;水泥标号低;基层表面未清理干净,或有积水,未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水泥浆结合层粘结力差, 地面施工中受冻,或洒水养护的时间过早或过迟等。
8.1.5通气孔堵塞
因操作中碎砖、砂浆等杂物掉落烟道内,砌筑质量不好,把关不严,造成通气孔堵塞。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烟道必须进行逐个检查验收。
8.1.6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
常见原因:有水房间地面的防水层作法不正确,施工质量不好,管根、柱根防水处理不细。住户进户后改修,防水层、防水构造受破坏。措施: 严格按设计要求及规定施工。保证有水房间地面标高低于其它室内地面标高20mm。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应铺设防水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安装卫生器应预埋准确,杜绝乱刨、乱砸,以防破坏防水层。
8.1.7铝合金门窗质量低劣
产生原因:盲目选用低质廉价的铝合金型材,片面追求低造价,偷工减料。设计图纸简单,只注明铝合金窗,无任何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素质低。措施:门窗必须采用经管理部门认证、推荐使用的合格产品。应让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铝合金门窗设计无要求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应采用矿棉条或玻璃棉毡条分层填塞。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苯板保温材料填塞,内外侧均设密封胶缝。
8.8墙体结露、涂料霉变
原因:施工期间墙内潮气未充分释放出来,墙体未干透,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措施:严格按节点处理详图的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墙体的砂浆饱满度,工程完工后作好通风,尽快晾干墙体。内墙应采用防霉变涂料,涂料使用前须经反复检测,确认质量合格方可使用。
8.2防治措施
8.2.1完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实践证明,很多质量问题的形成都和设计有关。由于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设计、施工重要部位缺少详细图纸、缺少实际经验等因素造成设计水平低下,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完善设计图纸,尽量找出改进处,是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
8.2.2严把原材料质量进口关
“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检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原材料的质量,狠抓原材料的质量进口关。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和产品的质量标准, 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巨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对采用的原材料检验质量,全部符合技术指标方可采用。水泥、砂、石子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要经常检测,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随时掌握其含量的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总之,要从原材料进口处把握质量关。
8.2.3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实行许可证制度,考核合格的,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与价格的关系,必须首先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再求经济效益。
8.2.4施工单位高质量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项目员、技术员、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中,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必须坚持上道工序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原则。
8.2.5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好工程质量关
监理单位要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应对困难的技术措施,事先提出有关施工工艺方面的具体要求,设立质量监控点。发现渗漏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做好整改记录。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到现场会同施工单位检验。总之,监理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做良心工程,并努力学习有关法律,加强法律观念。
以上是本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析与防治措施的初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行指正。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共同来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9、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9.1.1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9.1.2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9.1.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9.1.4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 '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9.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9.2.1.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9.2.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9.2.3.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9.2.4.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9.2.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 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9.2.6.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9.2.7.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9.2.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9.3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9.3.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9.3.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一般可按图4-1所示进行。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3.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4.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做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 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三)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若要纠正,困难较大,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
(2)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而实际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就可不作处理。
(3)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例如,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4)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作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四)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使用荷载,限制使用条件等;
(5)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
(6)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此外,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还应进一步提出观测检查的要求。
事故处理后,还必须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第12篇 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当前,我市气候正值夏季高温和汛期,又是建筑施工生产的高峰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夏季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8]63号)要求,确保在高温及汛期条件下一线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建筑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及防台防汛预警部署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在今年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为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顺利举行作出贡献,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及防暑降温及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要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夏季高温和防台防汛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测等信息,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准备必要财力、物力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台防汛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各施工企业要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施工现场要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要合理安排夏季高温期间的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要科学安排施工进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噪声扰民。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加强淋浴室的使用与管理,要确保喷头的数量和开放时间,让每一名工人都能及时洗上澡。要采购新鲜蔬菜和食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做好抗洪、防暴雨、台风等灾害的准备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临时活动房、围墙等安全检查,要把预防深基坑垮塌、模板及脚手架坍塌、建筑边坡垮塌、临时设施倒塌作为监控重点,监理单位要加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高温季节及防台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要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对本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四、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我站近期将根据天气情况,组织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工作部署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第13篇 搞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近期全国各地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而特大安全事故是连续发生,血的教训给我们“建筑人”又一次敲响安全警钟!如果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好、衔接不当,发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因为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所以项目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注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工作,计划先行
在项目总体策划中许多项目对安全管理方面,只是一笔带过,没有结合项目在各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没有预见性,管理起来及其被动,因此做好安全管理策划工作是关键。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责任人;二要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分别编写基础、主体、装饰施工阶段详细的安全管理技术保证措施;三是要编制项目在整个施工周期中安全专项资金费用投入和分配计划表,确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财、物的及时投入。这是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班组长(兼职安全员)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整个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中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应具备以下三点基本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应急能力。二是要责任心强,在工作中就是要勤跑现场、细致检查。三是要以服务的心态对待工作。所谓服务的心态是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能让作业人员感觉到和他们不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而是“合作”关系,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简单而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以便项目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以章办事”,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
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在建筑施工工地干活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兵马末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太大,有时一个工人同时在几个施工工地流动作业,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对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极为不利。所以本人认为现阶段大力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是减少“三违”现象的最有效手段。安全技术交底应与班组安全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班组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消除职工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现场的作业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5.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灵活运用规范标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工作现场,不论项目部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施工作业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及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商定。同时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避免出现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
6.定期做好现场安全考核工作
施工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考评小组,针对现场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及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考评成绩可以与物质奖励挂钩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班组也可进行相应的考核活动,考核内容要尽可能量化,能如实地反映被考核班组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表现好的要进行奖励,反之进行处罚。目的在于对班组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增强其安全管理班组作业人员的意识,最终提高班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作业班组整体安全意识,减少“三违”现象发生。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实,那么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不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时刻在施工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一分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灾难,何乐而不为呢。
第14篇 浅谈建筑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当前,建筑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中,作为建筑施工现场“活体”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在此,扼要分析在建筑施工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心理上重视不够,虎头蛇尾。有些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工程基础施工时,安全抓得紧,毕竟是事故高发时段。到了工程收尾阶段,安全就抛在脑后。随着工程各种防护设备逐步拆除,安全隐患有增无减,尤其是安全用电、现场防护更须引起重视。做安全工作务必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安全短期行为,弄虚作假。诸如,不按规范投资永久性的安全设施建设,为了“经济效益”,能省则省,目光短浅,总以为做一个工程,几个月或年把时间就完工了,即使有些安全不到位,拖一拖也就过去了。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编造事实;有的弄虚作假,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想蒙混过关;更有甚者,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唱“空城计”。此类事甚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的做法,实不可取。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发生一场大事故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前程甚至一个企业。
安全用品以次充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第一是关键。有的企业或个人贪图便宜,或为了拿“回扣”,购买质量低劣的、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安全网”,以次充好或买伪劣产品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等等,这些均为安全生产埋下“祸根”。安全检查,贵在落实,重在整改,万万不可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终究要误事。安全工作还是依法办事,方为明智之举。
未安全培训就上岗,违章作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这一课。把好培训关,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是关键。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每一个人的健康线、保命线。有的为抢工期、图效益,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拿人的生命当儿戏。有安全才有效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惟有严守操作规程,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安全工作切勿以罚代管。应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者,严惩不贷,实乃必要之举措。但有人认为,一罚就灵,以罚代管,只管罚款了事,实在有悖于强化安全管理的初衷。发生安全事故,都要如实及时上报,偏有人做不到,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企业名誉受损隐瞒不报,有的不做工伤鉴定,拿一笔钱,打发走人;有的不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救治和经济补偿,导致发生劳动争议和上访告状。
以上所谈的几个问题,为的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一份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灾难。
第15篇 建筑施工中如何做好建筑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措施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2002年我国基建投入达到18260万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 ,从业人员达到4000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员的30% 以上。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损失异常巨大。较低的安全水平成为阻碍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多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体制,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如何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是我国建筑业建设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强烈的使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1.1 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 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是一种防失误设计,这种方法是通过精心设计使员工不发生失误,即使发生失误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状,尺寸或颜色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尺寸或颜色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连锁装置强制性防止操作失误。采用误动连锁装置强制性防止操作失误。采用误动自锁装置使人、事、物无害化。
1.2 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要管理好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已经有学者开始着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辩识问题的研究。
1.3 采取减少故障发生的措施采取减少故障发生的措施选取合理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是建筑设计或施工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它能保证建筑物或施工机械零部件所需的强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工艺工序的正常运行。那么从安全和效益两个方面考虑,安全系统须从安全和效益两个方面考虑,选取合理的安全系数,提高建筑物,建筑设备和提高可靠性是很有必要的。比如选取高质量的材料,维修保养和定期更换等。而安全监督控制。既对建筑施工中的危险进行监督控制,控制技术参数,使其不达到危险程度,从而避免事故。
1.4 防坠落措施
1.4.1 防止物体坠落措施(1)安装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机等应采用安全保护绳,防止坠落。随手用的螺栓垫片等应放人工具袋。(2)施工作业中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3)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熔珠或火花落下伤人。(4)地面人员,不得在高空作业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5)在吊运及安装过程中,要先检查索具、钢丝绳、吊钩是否牢固,吊点要选择合适方可起吊,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1.4.2 防火防爆(1)要配备灭火器,并由专人监护。(2)高空焊割必须设接火盘,接火盘内使用岩棉等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飞溅出接火盘。电、气焊火花严禁落到氧气瓶和乙炔瓶上。(3)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要防止起重机或其他机械油落到氧气瓶上。(4)氧气、乙炔瓶必须规范放置,乙炔瓶使用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 加强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设
2.1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1.1 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
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
2.1.2 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月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 工企业的安全业绩进行评价。对于评价业绩好的企业,承保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 方要出让一定的经济利益给投保方,才能从根本上激励投保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 方主动投保。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物 益扩大,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艰巨。进入市场经济后,由于安力、财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2.2 建筑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 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了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制约建筑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支付保险费”。建设部《关于加强与规范建筑业意外伤害保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险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建筑业企业投保费率可采用按合 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1998年正式生同总造价比例或按建筑面积为单位来确定。并与安全业绩 效的《建筑法》第五章第36条至第5l条对建筑安全生产管挂钩实行浮动费率。根据这个规定,建筑企业投保费率要和 理的各方面做出的规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改善建筑安全业绩挂钩。在实际操作中。由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 安全管理体制的迫切性。
第16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