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贡任管理
施工项目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偿。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二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热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10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千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 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 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2)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1)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2)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1)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间: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2)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3)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1)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2)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3)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4)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1)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2)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要求:
a.人力移动物体,尽量限于水平移动;
b.把机械的操作部分,安排在正常操作范围之内,防止增加操作者的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c.尽量利用重力作用移动物体;
d.操作台、座椅的高度从与操作要求、人的身体条件匹配。
3)使用工具与设备
a.尽可能使用专用工具代替徒手操作;
b.操纵操作杆或手把时,尽量使人身体不必过大移动,与手的接触面积,以适合手握时的自然状态为宜。
(3)反复训练,达标报偿
1)训练要讲求方法和程序,宜以讲解示范为先,符合重点突出、交待透彻的要求。
2)边训练边作业,巡检纠正偏向。
3)先达标、先评价、先报偿,不强求一致。多次纠正偏向,仍不能克服习惯操作、操作不标准的,应得到负报偿。
五、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生产技术工作是通过完善生产工艺过程、完备生产设备、规范工艺操作,发挥技术的作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包含了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全部职能和作用。两者的实施目标虽各有侧重,但工作目的完全统一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的基点上。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统一,体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具体的落实'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具体表现在:
(1)施工生产进行之前,考虑产品的特点、规模、质量,生产环境,自然条件等。摸清生产人员流动规律,能源供给状况,机械设备的配置条件,需要的临时设施规模,以及物料供应、储放、运输等条件。完成生产因素的合理匹配计算,完成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
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经过审查、批准,即成为施工现场中生产因素流动与动态控制的唯一依据。
(2)施工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与生产因素的流动特点,完成作业或操作方案。这将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提供具体的作业或操作规范。方案完成后,为使操作人员充分理解方案的全部内容,减少实际操作中的失误,避免操作时的事故伤害。要把方案的设计思想、内容与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
交底既是安全知识教育的过程,同时,也确定了安全技能训练的时机和目标。
(3)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工艺过程顺利实施去认识,生产技术工作中应纳入如下的安全管理职责:
1)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规范人的行为,使操作者获得完善的、自动化的操作行为,减少操作中的人失误。
2)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从中充分了解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的环节和部位、发生与发展、危害性质与程度。摸索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规律和方法。提高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能力。
3)严把设备、设施用前验收关,不便有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盲目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轨迹交叉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六、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事故是违背人们意愿,且又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一旦发生事故,不能以违背人们意愿为理由,予以否定。关键在于对事故的发生要有正确认识,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发生事故后,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去认识事故、实事求是的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不隐瞒、不虚报,不避重就轻是对待事故科学、严肃态度的表现。
(2)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从事故中找到生产因素控制的差距。
(3)分析事故,弄清发生过程,找出造成事故的,人、物、环境状态方面的原因。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任,总结生产因素管理方面的教训。
(4)以事故为例、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便所有生产部位、过程中的操作人员,从事故中看到危害,激励他们的安全生产动机。从而在操作中自觉的实行安全行为,主动的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5)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经过验收,证明危险因素已完全消除时;再恢复施工作业。
(6)未造成伤害的事故,习惯的称为未遂事故。未遂事故就是已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只是未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然而其危险后果是隐藏在人们心理上的严重创伤,其影响作用时间更长久。
未遂事故同样暴露安全管理的缺陷、生产因素状态控制的薄弱。因此,未遂事故要如同已经发生的事故一样对待,调查、分析、处理妥当。
第2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总经理与( )工程项目部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管线、设备、火灾事故;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合格)达标工地;
3、《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贯标并通过认证注册;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5、无市、区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安全通报批评,无居民等社会投诉;
6、创上海市标准化达标工地;
7、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二、公司安全管理责任:
1、公司授权()同志代表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安保体系贯标指导与管理;
2、及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收集外部信息,传达(转发)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资料;
3、根据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2)通报安全生产情况;(3)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4、适时组织观摩典型工地,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取长补短;
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岗位培训(复训)工作;
6、每月对工地安全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频次)并作好复查验证和记录工作;
7、对屡教不改,严重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8、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安保计划审批;
9、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合理配置安全施工资源;
11、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安全重大问题;
12、对项目部安全业绩考核、奖惩。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6)组织制定并演练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服从、支持公司为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所开展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3、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和上级部门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组织建设:
(1)按建设部(2000)10号文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以上时,设2~3人;当建筑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以上时,不得少于4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各分包单位、各栋号长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
5、教育培训:加强对工人包括合同方、租赁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1)组织开展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落实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和继续教育。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工人预防事故、自我保护,遵章守纪的意识。
6、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危险源管理:分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对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登记并制定控制措施,告知工人和严格监控。
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参加,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工地检查,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9、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全数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其中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装拆,并经有关机构检测,同时应注重日常保养。项目部不得租赁和使用已淘汰、隐患严重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安全用材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和及时向工人提供、(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
11、专项施组:由项目工程师编制建设部jgj59―99标准所列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保计划,并报公司审批。项目工程师负责对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跟踪验证执行情况。
12、技术交底:在做好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的同时,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应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和书面记录。
13、文明卫生:认真贯彻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卫生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外观形象好,内在本质安全,施工不扰民,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4、消防安全:认真贯彻市建委、市公安局(2002)39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品种适宜,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5、会议:定期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16、安全记录:按照上海市安保体系台帐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级安全记录,留下痕迹,做到可追溯。
17、配合执法:积极支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强与上述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
18、合同管理:凡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含设备装拆)或设备租赁,都必须报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落实专人对合同方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
19、管线保护:认真贯彻市建委(98)331好《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施工中遇有市政管线必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保护。
20、事故管理: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四、奖惩兑现:
1、为保护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按合同造价4%提取安全保证金。
2、日常公司安全处罚从保证金中按月扣除。
3、受到市、区安全通报批评,每次处罚伍万元。
五、其他:
1
、本责任书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时一并签订。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监督部各执一份,项目部发至各职能岗位、栋号长。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组织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直至生产班组长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均按此责任制执行,在项目部经济承包中确定安全生产指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2名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制定有关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见附图)
3、该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每周六为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6、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个职工都要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在上班前必须结合作业面情况进行安全喊话。
8、现场安全按总平面图设置。
第4篇 关于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设想
小型工程是电力建设市场(包括其他工业与民用基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许多系统内的直属施工企业承接系统内外的小型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由此发生了一些事故和隐患,施工文明程度和管理状况也很不尽人意。
1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历次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有:
(1) 小型工程项目点多面广,有的工程公司甚至同时承建10余个小项目,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机制僵化,不能适应市场多变的状况和小型工程的特点。管理模式已由管理层对作业层面对面的管理变为矩阵式控制,但管理方法和手段陈旧,不能与之配套,规章制度也不能及时出新。
(2) 施工承包商法人代表与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项目管理层的职责不够清楚,责、权、利不够明确。有少数项目经理虽有责任而权力不明,连劳动力调度和奖励分配之类的具体事也难有自主权;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分工,如哪些该由工程公司管理层去做,哪些该由项目部去做,没有明确区分;安全经费投入没有分级核算办法,使项目管理层产生依赖、观望的心理,影响安全标准化和劳动防护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3) 小型工程安全经费严重缺乏。其原因:一是小工程量少利薄,施工单位获益很少,举步维艰;二是业主对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多方克扣压缩安全费用。系统外的某些工程业主甚至不承认、不执行关于安全措施补助费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经费不足,安全物资匮乏,必然导致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足,安全隐患迭出。
(4) 项目经理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因人而异,参差不齐,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些项目经理从原来专管一个部门或一个专业到全面负责工程管理,其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均有一个提高和适应的过程。有些项目经理匆匆到任,未经过系统培训与考核取证。这些都直接影响项目安全管理的好坏。
(5) 小型项目技术管理存在漏洞,技术措施的编审交底、安全作业票(工作票)的执行以及如何明确相关的责任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6) 小型工程项目发承包关系及工作关系复杂,在有些施工项目合同中,对各方的安全责任界定不清,该签安全协议的(如在运行区内施工,涉及施工与运行接口的)却没有签。有些合同订得不规范或不严密,不能有效地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特别是对工作内容和合同标的量不大的项目,更容易掉以轻心,一旦出了问题责任难断,将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设想
2.1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按照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参照建设部系统内关于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长期管理和施工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设想,拟订了“关于加强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其一般要求为:
(1)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国电公司有关基建的安全制度规程,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都应与大工程一样,不能降低标准,不能搞变通。
(2) 施工承包商(或工程公司,下同)必须依法履行承包合同,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成立项目部(或分公司,下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运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策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为适应施工项目点多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施工承包商应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对于较大的项目或比较重要的工程,应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经常深入施工点帮助解决安全等有关问题。
(3) 为明确项目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责、权、利等事项,项目经理必须与工程公司签订包括安全工作在内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直接承担包括安全在内的现场管理责任与风险。企业与项目层的关系是服务与服从、监督与执行的关系。另外还有些很小的单项工程或送变电工程,若不设项目部,则项目部职责应由主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处担任。
2.2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2.2.1 对项目经理的工作要求
(1) 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培训和考核,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资质证书。
(2) 项目经理有权对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施工技术、资金、环境六大生产要素统一调度管理,在安全管理上应有如下权力:
① 有权决定项目经理部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管理模式,有权选聘有关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落实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
② 有权决定与安全有关的分配、计酬和奖惩办法;
③ 有权对本项目安全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措实施作出决策;
④ 有权制止违章,并有安全管理紧急处置权。有权拒绝影响项目安全管理决策和实施“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外的指令。
(3) 项目经理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的决不贸然开工。遇到重大、危险的施工项目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施工。同样,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对频发性事故的预防,抓好事故和违章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安全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 项目经理抓安全必须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没有一套符合本工程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章法和规矩是无法使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因此,项目经理应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制定一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要制定将岗位安全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的奖惩制度,还应严格考核,切实兑现。
2.2.2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与交底
小型工程项目同样要贯彻“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交底”的原则,但在具体运作和具体分工责任方面与集中管理的大工程相比,有其特点。
(1) 工程项目部必须执行工程公司关于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审程序,将本项目所有作业应编措施分类列表,落实具体安全措施编审的相关责任。谁编制,由哪一级审批都要搞清楚。
(2) 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工程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未组建前也可由相关专业工程处负责),并交由工程公司组织审查。工程上所用大中型起重机械的组装、拆卸以及负荷试验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由机械专业工程处负责编制,工程公司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无权作鉴定结论。
(3)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项目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在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亲临现场监督。一般性施工作业措施由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送变电由施工队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认真交底。
送变电施工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以及危险性作业施工措施,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编制,经施工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编制人进行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
(4) 对于不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小型单项工程,作业安全措施和安全作业票由工程公司及承接任务的专业工程处负责。
2.2.3 安全设施的制作、维护与经费控制
(1) 安全设施要按国电公司电源建设部统一要求制作。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呼吸自救器、带电作业屏蔽服等特种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检测工具(如验电手表、测爆仪等)、安全工器具(验电器、接地线、速差自控器等)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的可靠产品。由各项目部申报计划,工程公司统一采购、检验、调拨、建卡。
施工承包商对调入项目施工点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应进行保养维修和检查试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加强安措经费管理。凡电力系统投资与控股的建设项目,应执行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有关安措费用的规定。对本项目列出的安措费用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上缴,要确保安措费用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施工承包商自筹。施工承包商在竞标报价时,不得压缩安措费用,业主也不得任意压价。
(3) 施工承包商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区分安全设施制作、维护和费用投入的管理权限,凡属固定资产性质的永久、半永久设施(如电焊机集装箱等)由工程公司投资制作维护并调度周转,其余低值易耗性安全设施由项目部制作维护。这样做,避免了“大锅饭”和项目部对公司的依赖思想,使得财尽其用。
2.2.4 安全监督检查
施工承包商和项目部都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但应有分工和侧重。
(1) 施工承包商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所属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至少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是督查违章违纪。
(2) 为区分检查及督促整改责任,避免检查内容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工程公司与项目部在检查内容上应有所区别。
工程公司应检查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运转和安全责任制到位情况;生产调度会和安全例会研究安全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细则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技术措施贯彻与技术管理情况;职工安全教育与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控制情况等。
项目部自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安全防护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反违章违纪情况;施工工序与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班组及作业岗位“三查三交”及互保情况;文明施工“五清”情况;中小型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压力容器安全情况等。
(3) 项目施工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其中,每日作业前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操作班组进行;每月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组织,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督促协助;每年度全面安全检查和定期情况检测以及新装或大修后负荷试验均由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 安全检查应建立隐患登记、整改、检查、验证程序,起重机械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试验应记录在运行记录和单机技术档案中。
(5) 对工程业主、监理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项目部应认真整改,并服从工程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
2.2.5 安全教育
由于小型工程项目分散,缺乏对职工集中进行安全教育的便利条件,因此教育的形式应因地制宜,并应与工程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侧重点有所区别,使各级安全教育串成一个完整的链环,防止因人员流动而使安全教育脱节。
(1) 项目部应抓好本部职工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是:
① 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安规》考试;
② 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中的工地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③ 临时招用的民工安全教育;
④ 督促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
⑤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危险性作业的针对性安全教育;
⑥ 安全月活动;
⑦ 班组安全站班会、安全日活动和班组互保活动。
(2) 工程公司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部颁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如公司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者安全教育及应急安全教育等。
2.2.6 安全信息工作
项目部应通过安全简报、旬报、工程简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工程公司、业主、上级主管部门传递施工安全信息。
项目部还应通过安全例会、生产调度会等形式沟通与业主、分包单位、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关系,及时研究、协调安全工作。
2.2.7 安全监督
小型工程也要建立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两个体系。项目安全监督体系和专职安监人员,受项目经理和工程公司安监部门双重领导。专职安监人员由工程公司派遣,有权直接向工程公司反映安全情况,有权处置违章,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再作处理。
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不足30人的,应配备兼职安监人员。安监人员必须富有施工经验并专业对口。
凡配有大中型机械的项目部,应配备机管人员,并接受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
2.2.8 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
目前,由外包单位切块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情况比较多,使用民工的项目和施工单位很普遍。由于民工进场时间短、素质参差不齐,出事故的几率较大。抓好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的要点是:
(1) 项目部必须在确保自行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外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层层分包。单项工程一般不得再外包。
(2) 选择外包单位的程序要严格。项目部受施工承包人(工程公司)委托,必须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业绩,并实行归口管理,由上一级工程公司安监、计划等部门审查把关,签订安全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 项目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动态管理与奖惩考核,对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 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临时工(农民工),但必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对他们进行体检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应由正式工带领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范围。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有其自身特点,必须在管理模式和具体方法上不断摸索与创新。(黄文鼎)
第5篇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第6篇 工程项目综治组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综治组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1)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1)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防火安全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
(3)对施工过程中牢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4)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招待办理建筑市场劳动工的有关证件,签订劳动协议书;
(5)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财务室、资料室门卫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以及保证计划运行经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 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 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计划措施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计划
1、项目部根据工程规模拨出安全技术措施费,并按计划表进行重点落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设施的及时投入。
2、落实好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体现群防群治制度。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和教育,对进场的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经公司施工安全部统一命题的安全知识考题,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开展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持之有效的对各项安全设施的使用性能进行检查,使之能处于良性运转状态。
5、抓好班组安全活动,督促班组长做好班前对重点操作部位和危险场所的教育交底,对施工机具和起重设备进行班前的检查,并要求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及时解决职工的不安全思想动态。
第9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
3.1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评价;
3.2.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3.2.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2.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3.2.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或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3.2.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3.2.6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预评价工作各企业应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5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对策及明确的防范措施,并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卫生设计和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6承担预评价的单位应按规定编制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书,各企业企划部门应组织在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在评审中要体现安监部对预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7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时应有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讨论,安监部门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8建设项目总发包方应将承包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件等相关证件交安监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造册留档。
9投标、承包单位不论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兼职安全人员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考核等制度。
10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明确订立并履行各方对安全生产所应负职责的具体条款。分包单位执行和遵守发包单位的一切安全规定,并接受督促检查。
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发包企业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单位进行传达,承包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企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1.3在施工期间,各企业的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对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11.4发包企业与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互相协助或新增项目时,要及时补充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和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同时承包施工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因施工而影响周边人员安全。
12建设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各企业设备和资产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直至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书,如电梯、起重机等。
13凡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各企业企划部门应根据预评价报告书及上级部门审批意见,会同安监部门进行自查,合格后,在竣工验收前五十天,委托规定回避的单位以外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承担预验收,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专题报告》。
14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的送审资料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复文件,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在竣工验收时,一并归入该建设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内,由专门部门统一保管,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应保存必要的复印件以备查。
15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15.1建设项目均应执行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和消防“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15.2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与,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15.3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以及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的内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并有企业安全部门的书面认可意见。
15.4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时,主管部门必须把相关的安全准备事项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报安全部门审核,此时安全部门可以根据审核内容,把安全、消防、环境的要求书面通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把要求写入建设施工合同。
15.5每项需要经过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都必须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此审核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开设财务施工工号的前提条件之一。
15.6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将该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报建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经审批同意后,各相关资料应该复印送安全部门一份,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施工,其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一致,并保证施工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项目,有权停工整改。
15.7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的内部验收,填写《建设项目验收记录表》,此表作为企业工程项目付款的前提条件,验收不合格的财务部不与付款,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予以整改并复验直至合格。
15.8在单位内部有安全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完工图纸和文件送与上述相应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经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投入使用。
16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某某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某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2、抓生产必须抓安全,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人的责任。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在施工工地的主要施工部位、危险区作业点、通道口必须张挂安全标语或警告牌。
6、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7、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8、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承建工程内住宿。
9、对施工现场工人要进行消防规章制度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范例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样本
一、工程概况
二、建立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1)项目经理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根据生产特点,确保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各职能的安全责任,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负技术责任。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脚手架的验收,主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工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管辖的生产班组下达任务前,必须先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实行安全管理'三清三跟踪'。
三.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制度
生活区与施工区分离,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大门口设专职保安人员,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对进入现场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进场培训人员上岗作业,对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36小时,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施工现场安全组织以经理、技术经理、工长、安全员、外施队管理人员生产班组长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建立由生产经理参加、工长、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值班记录,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五.安全施工要求
现场排水设施齐全,保持畅通,现场人行道,车行道坚实平整,保证畅通。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都随时清理回料场。油漆及稀释剂和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指挥
和违章作业。
六.安全设施
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及防护装置,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齐全有效。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七.特种作业要求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八.临时用电要求
工程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极漏电保护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以购置符合部分标准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临电用电系统的配电箱,设置围栏,并配以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洞口防护要求
主要楼板屋面平台等平面上的洞口边场大于25cm用坚实的木板盖严栓紧,边长50cm×150cm的洞口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件防护网铺木板盖严栓牢。垃圾井道,烟道,和竖井管道按洞口的大小参照预留洞的防护措施加以防护,跃层门口加绑两道防护栏。电梯井口设置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槽边护栏设两个出入口。
十.安全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焊,防水作业所用明火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木工加工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并检查确认无火险后方可离开。明火作业经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建有安全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
十一.防爆安全要求
各种气瓶的运输、保存和使用按规定严格执行。各种可燃性液体汽油,涂料在保存使用中除严格执行规定外,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十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对班组作业前后所处的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共同遵章守纪,经理、工长,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每月定期组织两次由经理带队参加的安全检查。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年度计划和月份工作要点,实行领导安全值班制度,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复查。提高岗位管理人员,外施队管理人员素质、意识及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以文明施工促进安全防护规范标准预防事故的发生,把事故降低为零。
第12篇 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取遮拦隔离,措施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米;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米。
⑧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米。
⑨配电屏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接地连接。
2、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①施工现场搬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②人工立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③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许有人。
④架空线路的干线设置(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米,线间距不小于0.3米。
⑤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小于4米,过路线的最低一层不低于6米。
⑥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米,1kv以上时为6米。
⑦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仅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
⑧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二)电缆、电线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②电缆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施工,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米。
③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公分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④地上应由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对方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⑤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⑥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基因出地面从2米至地面以下0.2米处,必须加设架设防护套管。
3、配电箱
①配电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为大于1.3米,笑语1.5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宜大于0.6米。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照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在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部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③配电箱和开关项箱的进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保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④配电箱内的开关机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帮炸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箱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置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⑤配电箱2米以内不得对方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节点是否过热。各节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取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酚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
⑦开关项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⑨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应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快速漏电保护器。在设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防溅漏电保护器。
4、施工照明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②施工现场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常不得置装设局部照明,多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泵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流动性的碘钨灯采用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
③施工照明灯具漏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米。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映装设熔断器。
④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2.4米。每路照明支线的灯具和插座数不得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安,并用熔断器保护。
⑤一般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电压为220伏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的灯头。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⑥隧道、人防工程,由高温、导电回程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米,室内低于2.4米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伏。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⑦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⑧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金属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⑨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⑩电源电压为220伏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米,倾斜不大于4度,其金属外壳
应做保护接零,使用三芯线。
5、施工机具用电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
①塔式起重机必须做防雷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采用两者的最低值。
②塔式起重机的各种限位开关必须齐全有效。
③对于塔式起重机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④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二)电焊机
①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一二次侧方呼罩齐全。
②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铜芯多股软线缆。
③手柄和电源线的绝缘应良好。
④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使用护目镜。
(三)手持电动工具
①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接头gbbb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
③在漏天或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
④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第13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二、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处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钻研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14篇 石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尽管在早期的石油工程项目中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限于早期的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很多企业还是把效益放到了首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比如,我们早期提倡的“铁人精神”,针对但是的工作环境,我们本无可厚非,但是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这不是我们提倡的精神。在这种精神的背后,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危害,尤其是身体上的伤害。早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是放在了效益之后,这种管理模式带来的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现出来。早期参加石油生产的工人,身心或多或少的带来了一定的伤害。
早期安全生产管理只是停留在直观的方面,很多潜在的因素都被忽略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发杂的,大体上可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欠缺等三大类。前两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后者是工程事故的间接原因。任何一个隐患的存在,都会带来无法预料的伤害。
尽管在早期的石油工程项目中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限于早期的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很多企业还是把效益放到了首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比如,我们早期提倡的“铁人精神”,针对但是的工作环境,我们本无可厚非,但是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这不是我们提倡的精神。在这种精神的背后,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危害,尤其是身体上的伤害。早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是放在了效益之后,这种管理模式带来的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现出来。早期参加石油生产的工人,身心或多或少的带来了一定的伤害。
早期安全生产管理只是停留在直观的方面,很多潜在的因素都被忽略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发杂的,大体上可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欠缺等三大类。前两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后者是工程事故的间接原因。任何一个隐患的存在,都会带来无法预料的伤害。
第15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叉点。频繁的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在50cm以上,两关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干燥、通气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
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
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防水、防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资。
c、防火
①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③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的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线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d、防爆
①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备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②成立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③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用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⑥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⑦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16篇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引言
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近四千万,队伍非常庞大,而其中农民工的比例占到百分之八十多,他们的安全防护操作技能较差,岗前培训也未全部达到要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规模也在逐年增加,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然而,因建筑造成的事故及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安全问题非常严峻。因此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然而该方针并没有引起一些建筑企业的足够重视,他们在安全方面投入不足,造成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2 建筑施工的特点
2.1 建筑产品的多样化
建筑产品由于功能的不同,使产品的规模、结构、材料和工艺方法多样化,对于建造产品的人员、机械设备、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现场环境也存在千差万别,随着上述条件发生变化,建筑安全管理的侧重点也会跟着发生变化,因此造成安全管理非常复杂。
2.2 建筑环境经常变化
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基坑的开挖、混凝土的浇筑、钢结构的安装、建筑垃圾的处理等每一个工序,作业人员的周边环境会经常发生变化,造成他们无法及时适应周边环境。
2.3 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高强度以及施工现场高噪声、夜间照明、露天高温严寒、有害气体等,是作业人员经常面对的不利因素,造成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2.4 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
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分工变得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造成一些建筑企业无法适应现行的生产方式,从而造成一系列的安全事故。
2.5 重大事故频发。
统计资料表明:2023年1到10月,我国较大事故99起,死亡385人,同比分别上升20.7%和27.1%;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2023年5月1日到6月22日,全国发生重大事故11起,死亡和失踪147人,重特大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0%;6月以来,全国发生较大事故84起、死亡331人,同比增加18起、42人,分别上升27.2%和14.5%,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管理工作业异常重要。
3 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建筑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已经占到80%左右,而且大都来自于经济落后的地区。他们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教育与培训;此外领导层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有待提高。安全素质与安全其他方面也有着密切关系,如危险源控制需要安全素质作基础、安全职责的履行需要安全素质作保证;对于业主来说,他们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进度而忽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于承包商来说,他们当中大部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理人员,且施工人员得不到足够的安全生产培训,因此造成一系列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