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煤仓上、下口管理,保证煤仓放煤(矸)顺利和安全生产以及煤仓堵塞时,确保清堵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止煤仓堵塞安全技术措施
1、为了保证煤仓的畅通,煤仓使用应严格控制存煤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并严防杂物、积水进入煤仓,以防堵塞。
2、煤仓上下口或溜水煤眼的放煤眼口,应安设钢轨或钢料做成的筛篦,篦子口大小为400*400mm,以防大块煤、矸、木料、杂物等进入仓内,如出现大块煤、矸、木料、杂物等时必须先进行处理。
3、煤仓应由机运队人员负责管理,安排专人看管、检查、维护,发现堵塞,及时处理。
4、矿应该要求各工作面胶带输送机机头要安排专人看管,如遇到块径超过400*400mm的煤块或矸石时,要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直接由胶带输送机运出。
5、各工作面控制用水量,严禁水上皮带机。不得用水冲刷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冷却水比较大时,要求设潜水泵排出。
6、矿应该安排安监科定期检查,各工作面胶带输送机上货情况。
二、防止人员和物料坠入煤仓、煤仓内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职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并携带好矿灯和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工作。
2、施工职员下井前严禁饮酒,严禁带情绪下井。
3、煤仓的上眼口,必须用栏杆围住,防止工作人员进入煤仓上、下口。 工作人员进入煤仓的上眼口时,要求2人以上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要系安全带。派专人监护。
4、煤仓的上眼口,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光应长明,并有专人负责维修。在通往煤仓或溜煤眼的巷道,必须建立指示牌,指明煤仓或溜煤眼的方向。
5、在煤仓或溜煤眼的眼口处,应设有运输道和人行道。
6、清仓完毕后,必须将煤仓底部给煤机上杂物清理干净。
三、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后及时与调度室请示。
2、工作前首先由安检员对煤仓内进行瓦斯浓度及其它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超标时,方可进行作业。
3、严禁用明炮或糊炮炸堵塞处;严禁人员进入煤仓、溜煤眼处理堵塞物。
4、处理煤仓、溜煤眼的堵塞,要求有专人现场指挥,否则,不得进行处理。
5、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必须确认在处理时不危及操作人员以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如采取排除仓、眼内的积水、大块煤、矸、木料、杂物等积存瓦斯时,应该先加固周围巷道支护,设置警戒人员,切断电源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
6、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时,必须有监视或警戒人员在场,严禁一人作业。
7、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下列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的方法:
1)煤仓下部轻微堵塞时,最好用压风管吹风冲散处理。
2)一般堵塞时,采用高压水从下口往上冲刷堵塞场,但必须严防煤水突然冲下而冲倒棚子,瘀塞皮带及巷道造成淹人埋人的事故措施。严禁从上往下冲水。
3)在仓、眼口或在窗孔处理堵塞时,采用长杆捅眼,但操作人员必须立于支架完整,顶板完好的安全处。有电源线的应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4)派专人传递信号,必须做到信号清楚。
5)清仓职员必须要系好安全带,系好保险绳,将所携带的工具用棕绳系好,并须逐步递进,从上而下全方位(斜井上下左右全部)进行清理,只有将上段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清理。
四、防止煤仓溃仓安全技术措施
1、煤仓附近或对煤仓构成威胁的积水,要有计划地进行疏放。
2、要加强汛期煤仓周围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各主要运输巷道的积水严禁使用胶带输送机带出,防止将水带入煤仓内。
第2篇 主煤仓日常管理维护安全技术
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主煤仓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出现煤仓堵塞进而影响安全生产,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原煤生产,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望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主煤仓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在主煤仓落煤过程中,要求一采区主运输煤流系统皮带机司机(包括北巷皮带机司机、南运下皮带机司机以及运输顺槽皮带机司机)、中采区333系统煤流皮带机司机(包括52工作面原煤运输4条皮带机和1290主石门皮带机司机)必须密切注视胶带上的煤流状况,如发现在煤流中夹杂有板皮、废旧胶带、铁丝网、锚杆、钢轨、道木、工字钢、钢管等长件物料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拣除、清理,防止以上物件落入煤仓造成煤仓封堵现象。如发现在煤流中存在以上杂物,则按照煤流所属运输区段对上一条皮带机司机由调度室进行落实考核,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如由于1290东巷皮带机司机责任心不强,导致杂物进入主煤仓,则对北巷当班皮带机司机按300元进行处罚。
2、机运队必须加强对主煤仓口篦子的检查维护工作,篦子网格尺寸不得大于300mm×300mm。要求篦子圆钢直径必须在φ30mm以上,篦子框架圆钢不得严重变形、开焊且并固定牢靠,使用中不得随意移位,严禁掉入煤仓。发现一次处罚主管队长300元,岗位工500元。
3、主煤仓给煤机司机在日常放煤工作中必须密切注视煤仓给煤状况,如发现有板皮、废旧胶带、铁丝网、锚杆、钢轨、工字钢、钢管等长件物料从煤仓口拉出时,必须马上停机进行清除。如果在5分钟内无法清除时,则必须停止放煤,同时汇报队值班队长和矿调度室,及时采取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如由于发现杂物不及时,导致主牵引机运输工作中断或造成其他设施损坏,则对主管队长和当班放煤工按500元进行处罚。
4、主煤仓在日常放煤过程中由于当班放煤岗位工责任心不强,对自煤仓口拉出的杂物拣除不及时,造成煤仓堵塞或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影响时间矿上将按包机奖罚制度进行考核,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预防主煤仓堵塞的主要措施
1、为防止主煤仓拉空,主煤仓日常存煤量不得少于500t,即在主煤仓口下放原煤的深度不得大于30m,严禁超放煤和煤仓放空。要求机运队正常使用煤仓煤位深度检测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可靠、准确,防止人为误判断,否则对岗位工按“三违”进行考核。
2、煤仓口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煤仓控制预留煤量的规定,当发现煤仓预留煤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及时电话告知主煤仓给煤机司机,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队值班队长,要求主皮带机及时停止运煤,以防止煤仓过放煤。
3、机运队必须定期对主煤仓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制定处理措施并向矿调度室申请检修时间进行处理。如由于故障范围大,短时期无法处理时,则必须制定专门的维护处理措施和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4、机运队队长、书记及主管队长必须定期对主煤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且指定专人每班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主煤仓给煤机加固方案
1、根据目前主煤仓情况,为了加强对给煤机与煤仓出煤口连接法兰可靠联接。要求机运队必须对给煤机与煤仓出煤口法兰连接处加强检查,对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处法兰钢板破损和薄弱段进行加固,定期紧固螺栓,增加其抗震动和承受上部煤炭冲击的能力。
2、要求机运队在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法兰下部采用金属加强支柱,以防止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法兰处出现意外掉落的现象发生。并由当班给煤机司机负责检查金属支柱支撑的可靠性,每班进行交接班。一旦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则立即电话汇报队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3、要求机运队确定给煤机连接法兰下部金属加强支柱的型式并绘制加工图纸,报生产部机电组安排机修厂加工。金属加强支柱要求使用1套,现场备用1套。
4、要求机运队现场确定主井给煤机上部煤仓漏斗部分的加固方案,并以电子版的形式报生产部。
生产技术部
2023年1月28日
第3篇 溜煤眼煤仓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溜煤眼煤仓的现场质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仓的设备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其高效安全地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溜煤眼煤仓上口必须安装防爆照明灯,指定专人维修,并在上方悬挂“煤仓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仓上口必须安设牢固可靠的铁栅栏,铁栅栏要将眼口全部封闭只留下卸煤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的放煤口,且栅栏高度不低于1.5m;栅栏底角用水泥基础固定,栏杆刷上油漆,刷成红白相间的颜色。
3、溜煤眼煤仓上口用工字钢做成筛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块煤矸、木料、杂物等进入溜煤眼煤仓。
4、溜煤眼煤仓上口的堆煤保护必须灵敏可靠。
5、溜煤眼煤仓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须完好,扇形门开闭灵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必须完好。
6、溜煤眼煤仓内每班收工时必须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闸门关严,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损坏漏斗。
7、溜煤眼煤仓上口皮带机机头(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装一部电话,以便于工作联系。
8、皮带机、刮板机司机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出煤情况,严禁锚杆、钻杆、长料、金属网、大块矸石和白色垃圾等杂物进入出煤系统。
9、加强溜煤眼煤仓上下口洒水灭尘,防止煤尘堆积。
10、加强工作面、顺槽治水工作,严禁防尘喷雾以外的水进入溜煤眼煤仓。严格控制冲洗巷道及冲洗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的水量,防止煤仓积水。
11、皮带机机头(刮板机机头)的冷却水严禁进入溜煤眼煤仓。
12、人员在溜煤眼煤仓附近作业(包括站在木板上)时,必须佩戴保险带,并生根于牢固地点,精心作业,严防坠眼。保险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它的强度及完好情况,否则严禁使用。
13、对于溜煤眼煤仓,人员确需进入其上方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将溜煤眼煤仓灌满煤,煤仓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仓上口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铺设70mm厚木板,木板之间用钯钉钉牢固,将眼口封严;木板与眼口周围的实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严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保险带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强度,保证强度符合要求;保险带要固定在牢靠地点。
14、煤仓卡眼时的处理方法:
⑴、处理卡眼前,必须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况,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处理。
⑵、处理卡眼时,必须有一人在旁监护、警戒,严禁单独作业。
⑶、溜煤眼运输联巷皮带机(刮板机)和下口的皮带机必须停止运转,其控制开关必须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处理卡眼时,人员必须佩系保险带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仓,使用长柄撬棍、大锤等工具进行处理。
⑸、在溜煤眼煤仓下口处理卡眼物时,人员必须在放煤漏斗上侧安全地点作业,使用长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观察孔处捣击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两测安全地点设置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若须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时,必须在皮带机一侧搭设牢固的脚手架,严禁站在皮带上捅眼。
⑹、若卡眼时间过长,必须有一名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处理前必须设置警戒线,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要密切观察眼内情况,发现有窜眼预兆时,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侧5m以上进行躲避。
⑺、处理卡眼时若需放炮进行处理,另行编制补充措施。
15、溜煤眼煤仓放煤工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眼内的情况,若有窜眼可能时,操作人员须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眼内有积水时,必须先排水后放煤,否则严禁放煤;处理眼内积水时,必须通知上口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严禁走钩,其控制开关必须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时,溜煤眼煤仓下口的皮带机必须首先开动,否则严禁放煤;一旦皮带出现停车等情况,放煤工要及时打点通知工作面皮带机及顺槽皮带机停车。放煤时,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点附近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停留,防止窜眼或大块煤矸滚落伤人。
17、皮带机(刮板机)司机应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观察眼内情况,不得出现煤仓灌满后埋住皮带机(刮板机)机头现象。
18、保持煤仓上下口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积水,无积尘,且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
第4篇 清理煤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为了确保1#煤仓清理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清仓作业
第二条 清仓工作由外包维护部门完成,在得到公司领导同意及仓储处当班领导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各项工作。
第三条 凡参加清仓工作的人员,事先必须学习本规定的有关内容,掌握和了解有关规定,熟悉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条 从事清仓工作的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和值班负责人的指挥,遵守现场的其他安全规定;皮带运行时,严禁靠近皮带;跨越皮带必须经过通行桥,禁止在运行或停止的皮带上行走、站立或传递各种用具;现场和煤仓内严禁烟火。
第五条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仓一票”,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把安全措施做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经落实到位,方可许可工作并办理好工作票手续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现场工作负责人专门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清仓工作事宜,严禁在集控室使用电话“遥控”落实或许可。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清仓工作。
第六条 清仓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风等设备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接线,煤仓内进行捅煤作业时应使用行灯照明,电线应完好无破损,防止漏电伤人。
第七条 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绳、软梯、跳板等清理工具应符合规定要求,应仔细检查有无破损,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作业人员系好安全绳进入煤仓前,应先将另一根安全绳从将要进行作业的位置正上方有固定装置处放入仓内,作业人员进入煤仓后,立即将另一根安全绳挂上同时脱开原来的安全绳并示意监护人员栓上固定装置上。
第八条 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在外面进行监护人员与下仓工作人员必须相匹配,进入煤仓后安全绳应由监护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紧的状态。
第九条 如果煤堆积在煤仓的一侧并有很大的陡坡(大于50度)时,应在进入煤仓前将陡坡用捅条消除,以免煤堆坍塌发生意外。
第十条 打开煤箅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箅子落入煤斗内。工作结束后应将箅子重新盖好并栓牢。
第十一条 进入煤仓前应将落煤斗积煤清理干净,所在位置的分煤器应抬起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要注意相互配合好,防止脱手滑落;操作时,监护人员应始终将安全绳拉紧。
第十三条 在清理过程中,监护人员应密切监视仓内的情况,监护人员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监护人员的目光不应离开仓内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绳松紧程度并及时调整;监护人员应采取间隔性的喊话来与作业人员沟通仓内情况,并保证喊话相互都能听清楚;严禁监护人员无故离开现场或从事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现场,应委托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代替进行监护,代替监护工作的人员,在原来监护人员没回来或没有人员接替监护工作的情况下,不准擅自放弃监护工作,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仓内的照明应能保证监护人员看清作业人员并准备一定数量的电筒。
第十四条 清理原煤仓应保证至少有七至九人和至少有两组人员,轮流进行清理工作和休息;仓内作业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身体适应情况,自行决定作业时间,作业人员要注意补充水分,以免出汗过多造成虚脱、晕倒和中暑。如果仓内作业人员出现虚脱、晕倒或中暑,应立即将虚脱、晕倒或中暑人员放到软梯上的跳板,另外一人护送,仓外监护人员要迅速将软梯提上来,按照“紧急救护”程序进行抢救。在抢救的过程中要注意监护好仓内的人员,软梯提上来以后,要马上放回仓内,责令停止作业,仓内所有人员撤出休整。
第十五条 清仓工作应按照从上至下、逐层清理、填补空洞的原则进行,作业过程,要随时注意仓内落煤情况,积煤严重的一侧要加快清理,使仓内煤层基本上处于同一平面高度,要避免出现陡坡和空洞;如果煤仓落煤出现空洞,可联系主控人员适当减少对应给煤机的给煤量或暂停其运行,并要尽快清理填满空洞,煤仓落煤过快出现空洞,不能填满时,仓内人员立即撤到软梯上,仓外工作负责人应立即联系运行人员停止其他给煤机运行,必要时可要求输煤人员上煤,待填补空洞后方可继续清理工作。禁止采用捅宽落煤口加快落煤速度的方法来进行煤仓清理工作。
第十六条 清煤工作接近仓底时,应考虑逐渐减少仓内作业人员的人数,如果仓底落煤口还有部分结煤,应要求当班炉运人员将给煤机停止运行,待清理完结煤,作业人员撤离煤仓外以后,方可通知当班炉运人员将给煤机投入运行。
第十七条 清理工作结束,工具应使用绳子从另一个出口吊上来,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认没有工具遗留在仓内时,方可恢复落煤斗。
第十八条 清理煤仓的整个作业过程,配合捅煤的运行人员应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做好现场的监督和联系工作,启动皮带上煤前需与清理煤仓工作负责人做好安全交底并检查,确认工作人员确已处于安全位置以及清仓所在位置的落煤斗的落煤口已经封堵好、没有工具等遗留在皮带上,方可启动皮带;值班负责人和辅控负责人应经常性地检查清仓工作安全措施落实及进展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汇报;出现严重不安全情况时,应责令立即停止
作业,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继续作业。
第5篇 m矿溜煤眼煤仓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溜煤眼煤仓的现场质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仓的设备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其高效安全地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溜煤眼煤仓上口必须安装防爆照明灯,指定专人维修,并在上方悬挂“煤仓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仓上口必须安设牢固可靠的铁栅栏,铁栅栏要将眼口全部封闭只留下卸煤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的放煤口,且栅栏高度不低于1.5m;栅栏底角用水泥基础固定,栏杆刷上油漆,刷成红白相间的颜色。
3、溜煤眼煤仓上口用工字钢做成筛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块煤矸、木料、杂物等进入溜煤眼煤仓。
4、溜煤眼煤仓上口的堆煤保护必须灵敏可靠。
5、溜煤眼煤仓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须完好,扇形门开闭灵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必须完好。
6、溜煤眼煤仓内每班收工时必须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闸门关严,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损坏漏斗。
7、溜煤眼煤仓上口皮带机机头(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装一部电话,以便于工作联系。
8、皮带机、刮板机司机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出煤情况,严禁锚杆、钻杆、长料、金属网、大块矸石和白色垃圾等杂物进入出煤系统。
9、加强溜煤眼煤仓上下口洒水灭尘,防止煤尘堆积。
10、加强工作面、顺槽治水工作,严禁防尘喷雾以外的水进入溜煤眼煤仓。严格控制冲洗巷道及冲洗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的水量,防止煤仓积水。
11、皮带机机头(刮板机机头)的冷却水严禁进入溜煤眼煤仓。
12、人员在溜煤眼煤仓附近作业(包括站在木板上)时,必须佩戴保险带,并生根于牢固地点,精心作业,严防坠眼。保险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它的强度及完好情况,否则严禁使用。
13、对于溜煤眼煤仓,人员确需进入其上方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将溜煤眼煤仓灌满煤,煤仓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仓上口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铺设70mm厚木板,木板之间用钯钉钉牢固,将眼口封严;木板与眼口周围的实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严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保险带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强度,保证强度符合要求;保险带要固定在牢靠地点。
14、煤仓卡眼时的处理方法:
⑴、处理卡眼前,必须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况,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处理。
⑵、处理卡眼时,必须有一人在旁监护、警戒,严禁单独作业。
⑶、溜煤眼运输联巷皮带机(刮板机)和下口的皮带机必须停止运转,其控制开关必须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处理卡眼时,人员必须佩系保险带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仓,使用长柄撬棍、大锤等工具进行处理。
⑸、在溜煤眼煤仓下口处理卡眼物时,人员必须在放煤漏斗上侧安全地点作业,使用长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观察孔处捣击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两测安全地点设置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若须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时,必须在皮带机一侧搭设牢固的脚手架,严禁站在皮带上捅眼。
⑹、若卡眼时间过长,必须有一名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处理前必须设置警戒线,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要密切观察眼内情况,发现有窜眼预兆时,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侧5m以上进行躲避。
⑺、处理卡眼时若需放炮进行处理,另行编制补充措施。
15、溜煤眼煤仓放煤工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眼内的情况,若有窜眼可能时,操作人员须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眼内有积水时,必须先排水后放煤,否则严禁放煤;处理眼内积水时,必须通知上口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严禁走钩,其控制开关必须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时,溜煤眼煤仓下口的皮带机必须首先开动,否则严禁放煤;一旦皮带出现停车等情况,放煤工要及时打点通知工作面皮带机及顺槽皮带机停车。放煤时,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点附近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停留,防止窜眼或大块煤矸滚落伤人。
17、皮带机(刮板机)司机应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观察眼内情况,不得出现煤仓灌满后埋住皮带机(刮板机)机头现象。
18、保持煤仓上下口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积水,无积尘,且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
第6篇 清理煤仓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为了确保1#煤仓清理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清仓作业
第二条 清仓工作由外包维护部门完成,在得到公司领导同意及仓储处当班领导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各项工作。
第三条 凡参加清仓工作的人员,事先必须学习本规定的有关内容,掌握和了解有关规定,熟悉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条 从事清仓工作的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和值班负责人的指挥,遵守现场的其他安全规定;皮带运行时,严禁靠近皮带;跨越皮带必须经过通行桥,禁止在运行或停止的皮带上行走、站立或传递各种用具;现场和煤仓内严禁烟火。
第五条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仓一票”,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把安全措施做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经落实到位,方可许可工作并办理好工作票手续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现场工作负责人专门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清仓工作事宜,严禁在集控室使用电话“遥控”落实或许可。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清仓工作。
第六条 清仓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风等设备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接线,煤仓内进行捅煤作业时应使用行灯照明,电线应完好无破损,防止漏电伤人。
第七条 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绳、软梯、跳板等清理工具应符合规定要求,应仔细检查有无破损,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作业人员系好安全绳进入煤仓前,应先将另一根安全绳从将要进行作业的位置正上方有固定装置处放入仓内,作业人员进入煤仓后,立即将另一根安全绳挂上同时脱开原来的安全绳并示意监护人员栓上固定装置上。
第八条 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在外面进行监护人员与下仓工作人员必须相匹配,进入煤仓后安全绳应由监护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紧的状态。
第九条 如果煤堆积在煤仓的一侧并有很大的陡坡(大于50度)时,应在进入煤仓前将陡坡用捅条消除,以免煤堆坍塌发生意外。
第十条 打开煤箅子时,须采取措施,防止箅子落入煤斗内。工作结束后应将箅子重新盖好并栓牢。
第十一条 进入煤仓前应将落煤斗积煤清理干净,所在位置的分煤器应抬起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要注意相互配合好,防止脱手滑落;操作时,监护人员应始终将安全绳拉紧。
第十三条 在清理过程中,监护人员应密切监视仓内的情况,监护人员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监护人员的目光不应离开仓内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绳松紧程度并及时调整;监护人员应采取间隔性的喊话来与作业人员沟通仓内情况,并保证喊话相互都能听清楚;严禁监护人员无故离开现场或从事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现场,应委托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代替进行监护,代替监护工作的人员,在原来监护人员没回来或没有人员接替监护工作的情况下,不准擅自放弃监护工作,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仓内的照明应能保证监护人员看清作业人员并准备一定数量的电筒。
第十四条 清理原煤仓应保证至少有七至九人和至少有两组人员,轮流进行清理工作和休息;仓内作业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身体适应情况,自行决定作业时间,作业人员要注意补充水分,以免出汗过多造成虚脱、晕倒和中暑。如果仓内作业人员出现虚脱、晕倒或中暑,应立即将虚脱、晕倒或中暑人员放到软梯上的跳板,另外一人护送,仓外监护人员要迅速将软梯提上来,按照“紧急救护”程序进行抢救。在抢救的过程中要注意监护好仓内的人员,软梯提上来以后,要马上放回仓内,责令停止作业,仓内所有人员撤出休整。
第十五条 清仓工作应按照从上至下、逐层清理、填补空洞的原则进行,作业过程,要随时注意仓内落煤情况,积煤严重的一侧要加快清理,使仓内煤层基本上处于同一平面高度,要避免出现陡坡和空洞;如果煤仓落煤出现空洞,可联系主控人员适当减少对应给煤机的给煤量或暂停其运行,并要尽快清理填满空洞,煤仓落煤过快出现空洞,不能填满时,仓内人员立即撤到软梯上,仓外工作负责人应立即联系运行人员停止其他给煤机运行,必要时可要求输煤人员上煤,待填补空洞后方可继续清理工作。禁止采用捅宽落煤口加快落煤速度的方法来进行煤仓清理工作。
第十六条 清煤工作接近仓底时,应考虑逐渐减少仓内作业人员的人数,如果仓底落煤口还有部分结煤,应要求当班炉运人员将给煤机停止运行,待清理完结煤,作业人员撤离煤仓外以后,方可通知当班炉运人员将给煤机投入运行。
第十七条 清理工作结束,工具应使用绳子从另一个出口吊上来,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认没有工具遗留在仓内时,方可恢复落煤斗。
第十八条 清理煤仓的整个作业过程,配合捅煤的运行人员应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做好现场的监督和联系工作,启动皮带上煤前需与清理煤仓工作负责人做好安全交底并检查,确认工作人员确已处于安全位置以及清仓所在位置的落煤斗的落煤口已经封堵好、没有工具等遗留在皮带上,方可启动皮带;值班负责人和辅控负责人应经常性地检查清仓工作安全措施落实及进展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汇报;出现严重不安全情况时,应责令立即停止
作业,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继续作业。
第7篇 主煤仓日常管理维护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主煤仓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出现煤仓堵塞进而影响安全生产,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原煤生产,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望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主煤仓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在主煤仓落煤过程中,要求一采区主运输煤流系统皮带机司机(包括北巷皮带机司机、南运下皮带机司机以及运输顺槽皮带机司机)、中采区333系统煤流皮带机司机(包括52工作面原煤运输4条皮带机和1290主石门皮带机司机)必须密切注视胶带上的煤流状况,如发现在煤流中夹杂有板皮、废旧胶带、铁丝网、锚杆、钢轨、道木、工字钢、钢管等长件物料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拣除、清理,防止以上物件落入煤仓造成煤仓封堵现象。如发现在煤流中存在以上杂物,则按照煤流所属运输区段对上一条皮带机司机由调度室进行落实考核,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如由于1290东巷皮带机司机责任心不强,导致杂物进入主煤仓,则对北巷当班皮带机司机按300元进行处罚。
2、机运队必须加强对主煤仓口篦子的检查维护工作,篦子网格尺寸不得大于300mm×300mm。要求篦子圆钢直径必须在φ30mm以上,篦子框架圆钢不得严重变形、开焊且并固定牢靠,使用中不得随意移位,严禁掉入煤仓。发现一次处罚主管队长300元,岗位工500元。
3、主煤仓给煤机司机在日常放煤工作中必须密切注视煤仓给煤状况,如发现有板皮、废旧胶带、铁丝网、锚杆、钢轨、工字钢、钢管等长件物料从煤仓口拉出时,必须马上停机进行清除。如果在5分钟内无法清除时,则必须停止放煤,同时汇报队值班队长和矿调度室,及时采取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如由于发现杂物不及时,导致主牵引机运输工作中断或造成其他设施损坏,则对主管队长和当班放煤工按500元进行处罚。
4、主煤仓在日常放煤过程中由于当班放煤岗位工责任心不强,对自煤仓口拉出的杂物拣除不及时,造成煤仓堵塞或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影响时间矿上将按包机奖罚制度进行考核,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预防主煤仓堵塞的主要措施
1、为防止主煤仓拉空,主煤仓日常存煤量不得少于500t,即在主煤仓口下放原煤的深度不得大于30m,严禁超放煤和煤仓放空。要求机运队正常使用煤仓煤位深度检测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可靠、准确,防止人为误判断,否则对岗位工按“三违”进行考核。
2、煤仓口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煤仓控制预留煤量的规定,当发现煤仓预留煤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及时电话告知主煤仓给煤机司机,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队值班队长,要求主皮带机及时停止运煤,以防止煤仓过放煤。
3、机运队必须定期对主煤仓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制定处理措施并向矿调度室申请检修时间进行处理。如由于故障范围大,短时期无法处理时,则必须制定专门的维护处理措施和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4、机运队队长、书记及主管队长必须定期对主煤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且指定专人每班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主煤仓给煤机加固方案
1、根据目前主煤仓情况,为了加强对给煤机与煤仓出煤口连接法兰可靠联接。要求机运队必须对给煤机与煤仓出煤口法兰连接处加强检查,对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处法兰钢板破损和薄弱段进行加固,定期紧固螺栓,增加其抗震动和承受上部煤炭冲击的能力。
2、要求机运队在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法兰下部采用金属加强支柱,以防止主煤仓出煤口与给煤机连接法兰处出现意外掉落的现象发生。并由当班给煤机司机负责检查金属支柱支撑的可靠性,每班进行交接班。一旦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则立即电话汇报队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3、要求机运队确定给煤机连接法兰下部金属加强支柱的型式并绘制加工图纸,报生产部机电组安排机修厂加工。金属加强支柱要求使用1套,现场备用1套。
4、要求机运队现场确定主井给煤机上部煤仓漏斗部分的加固方案,并以电子版的形式报生产部。
生产技术部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