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技术措施范本
为了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技能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我们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相关资料,编写了电业安全技术教育--《电力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的使用与保管》一书。书中对电力系统生产中常用的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的使用和保管、检查与试验等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希望该书能对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有所帮助。
一章 安全用具概述
在电力系统中,根据各专业和工种的不同,我们要经常从事不同的工作和进行不同的操作,为了保证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我们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如: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在停电或不停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线路检修等工作都离不开安全防护用具,正确使用和管理安全用具,是杜绝工作人员触电、高空坠落、电弧灼伤等工伤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下面我们仅对一些常用的安全用具进行介绍。我们在从事电力生产过程中常用的安全用具可分为绝缘安全用具和防护安全用具两类。
一、绝缘安全用具
绝缘安全用具又分为基本安全用具和辅助安全用具,基本安全用具是指绝缘强度大,能长时间承受工作电压的安全用具,它一般用于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或接触带电体进行某些特定的工作。属于这一类的安全用具,一般包括绝缘杆、高压验电器、绝缘隔板等。辅助安全用具是指那些绝缘强度不足以承受电气设备或导体的工作电压,只能用于加强基本安全用具的保安作用。属于这一类的安全用具一般指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绝缘垫、绝缘台等。辅助安全用具不能直接接触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一般用来防止设备外壳带电时的接触电压,高压接地时跨步电压等异常情况下对人身产生的伤害。
二、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防护用具是指那些本身没有绝缘性能,但可以保护工作人员不发生伤害的用具,如接地线、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等。此外,登高用的梯子、脚爬、防毒用具等也属于安全防护用具。
总结长期的电力安全生产经验,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安全用具,是保证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怎样对不同的安全用具正确使用和保管呢
第二章 基本安全用具的使用
第一节 绝缘杆
绝缘杆包括绝缘棒、绝缘操作杆、另克棒。另克棒主要用来接通或断开跌落保险开关。绝缘杆主要用于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以及带电测量和试验等工作。绝缘杆、操作杆、另克棒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组成。工作部分一般由金属或具有较大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制成,一般不宜过长,在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长度不宜超过5-8mm,以免过长时操作发生相间或接地短路。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一般是由环氧树脂管制成,绝缘杆的杆身要求光洁、无裂纹或硬伤,其长度根据工作需要、电压等级和使用场所而定。为了便于携带和保管,绝缘杆一般分段制作组装,每段端头用螺丝或卡扣等方式连接。
一、使用和保管:
1、使用绝缘杆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或接地网不合格时还应穿绝缘靴,以加强绝缘杆的保安作用。
2、下雨、下雪天用绝缘杆在高压回路上工作,还应使用带防雨罩的绝缘杆。
3、使用绝缘杆工作时,操作人应选择好合适的站立位置,保证工作对象在移动过程中与相临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使用绝缘杆装拆地线等较重的物体时,应注意绝缘杆受力角度,以免绝缘杆损坏或绝缘杆所挑物件失控落下,造成人员和设备损伤。
5、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其外表干净、干燥、无明显损伤,不应沾有油物、水、泥等杂物。使用后要把绝缘杆清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
6、绝缘杆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并有固定的位置,不能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7、超试验周期的绝缘杆禁止使用。
二、检查与试验
1、建立专用的试验记录本。
2、绝缘杆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检查其表面无裂纹、机械损伤,联结部件使用灵活可靠。
3、绝缘杆每年必须试验一次,试验项目及标准按《安规》规定执行。
第二节 高压验电器
高压验电器是检验正常情况下带高电压的部位是否有电的一种专用安全用具,高压验电器经过多年的发展,回转验电器和具有声光信号的验电器,现在已普遍在现场使用,与过去的验电棒、氖灯验电器相比具有携带方便、灵敏度高、选择性强、信号指示鲜明、操作方便等优点,广泛用于高压交流系统验电。
一、回转验电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使用前,按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选择合适电压等级的验电器。
2、由于6-10kv设备相间及对地距离较小,为避免验电时发生相间或接地短路,回转验电器不适应于6-10kv电压等级设备的验电。
3、观察回转指示器叶片有无脱轴现象(脱轴者不准使用),然后将回转指示器握在手中轻轻摇晃,其叶片应有摆动。
4、把检验过的回转指示器安装在对应的绝缘杆上,并将回转指示器表面擦拭干净,然后调整验电器头到合适的角度,以便操作人使用观察方便。
5、将验电器杆身全部拉伸开,操作人手握验电器护环以下的部位,不准超过护环,逐渐靠近被测设备,一旦指示叶片开始均匀转动,即表明该设备有电,否则设备无电。
6、在已停电设备上验电前,应先在同一电压等级的有电设备上试验,检查验电器指示正常。
7、当电缆回路或电容器上有剩余电荷时,回转指示器叶轮仅短时缓慢转动几圈后便自行停转。
8、每次使用完毕,应收缩验电器杆身及时取下回转指示器,并将表面尘埃擦净后放入包装袋,存放在干燥处。
9、回转指示器应妥善保管,不得强烈震动或冲击,也不准擅自拆装调整。
10、为保证使用安全,每半年一次电气试验,并登记记录。
11、超过试验周期的验电器禁止使用。
12、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应按《安规》要求保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二、声光式验电器原理及使用
1、声光式验电器结构
声光式验电器由验电接触头、测试电路、电源、报警信号、试验开关等部分组成。
2、声光式验电器接触头工作原理
验电接触头接触到被试部位后,被测试部分的电信号传送到测试电路,经测试电路判断,被测试部分有电时验电器发出音响和灯光闪烁信号报警,无电时没有任何信号指示。为检查指示器工作是否正常,设有一试验开关,按下后能发出音响和灯光信号,表示指示器工作正常。
3、声光式验电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使用声光指示的验电器的方法及注意事项,与使用回转验电器除试验方式外,其它方面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验电前要按下试验按扭观察验电器头的声光指示是否正常。声光式验电器可用于6~10kv及以上交流系统验电。
4、声光式验电器指示不正常原因及处理方法:
象 征 处 理 方 法
--------------
电源接触不良 调整接触部位
电池能量耗尽 更换电池
内部元件故障 更换验电头
第三节 低压验电器
低压验电器又称试电笔或电笔,它的工作范围是在100v-500v之间,氖管灯光亮时表明被测电器或线路带电,也可以用来区分火(相)线和地(中性)线,此外还可用它区分交、直流电,当氖管灯泡两极附近都发亮时,被测体带交流电,当氖管灯泡一个电极发亮时,被测体带直流电。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使用时,手拿验电笔,用一个手指触及笔杆上的金属部分,金属笔尖顶端接触被检查的测试部位,如果氖管发亮则表明测试部位带电,并且氖管愈亮,说明电压愈高。
2、低压验电笔在使用前要确知有电的地方进行试验,以证明验电笔确实工作正常。
3、阳光照射下或光线强烈时,氖管发光指示不易看清,应注意观察或遮挡光线照射。
4、验电时人体与大地绝缘良好时,被测体即使有电,氖管也可能不发光。
5、低压验电笔只能在500v以下使用,禁止在高压回路上使用。
6、验电时要防止造成相间短路,以防电弧灼伤。
第四节 绝缘夹钳
绝缘夹钳是用来安装和拆卸高压熔断器或执行其它类似工作的安全工具,主要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
绝缘夹钳由工作钳口,绝缘部分是握手部分组成。
一、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项:
1、不允许用绝缘夹钳装地线,以免在操作时,由于接地线在空中摆动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2、在下雨天气只能使用专用的防雨绝缘夹钳。
3、操作人员工作时,应戴护目眼镜、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或站在绝级台(垫)上,手握绝缘夹钳要精力集中并保持身体平衡,同时注意保持人身各部位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
4、绝缘夹钳要存放在专用的箱子或柜子里,以防受潮或损坏。
二、试验与检查:
绝缘夹钳应每年试验一次,其耐压标准按《安规》规定执行,并登记记录。
第三章 辅助安全用具的使用
第一节 绝缘手套
绝缘手套是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时使用的辅助安全用具,如用来操作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跌落开关、装拆接地线、在高压回路上验电等工作。在低压交直流回路上带电工作,绝级手套也可以作为基本用具使用。
绝缘手套用特殊种橡胶制成,其试验耐压分为12kv和5kv两种,12kv绝缘手套可作为1kv以上电压的辅助安全用具及1kv以下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5kv绝缘手套可作为1kv以下电压的辅助安全用具,在250v以下时作为基本用具,禁止在1kv以上的电压等级作为基本用具。
一、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项:
1、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破漏、划痕等。如有砂眼漏气情况,禁止使用。检查方法是,手套内部进入空气后,将手套朝手指方向卷曲,并保持密闭,当卷到一定程度时,内部空气因体积压缩压力增大,手指膨胀,细心观察有无漏气,漏气的绝缘手套不得使用。
2、使用绝缘手套,不能抓拿表面尖利、带电刺的物品,以免损伤绝缘手套。
3、绝缘手套使用后应将沾在手套表面的脏污擦净、晾干。
4、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并倒置在指形支架或存放在专用的柜内,绝缘手套上不得堆压任何物品。
5、绝级手套不准与油脂、溶剂接触、合格与不合格的手套不得混放一处,以免使用时造成混乱。
6、绝缘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试验标准按《安规》规定执行并登记记录,超试验周期的手套不准使用。
二、使用绝缘手套常见的错误:
1、不做漏气检查,不作外部检查。
2、一只手戴绝缘手套或时戴时不戴。
3、把绝缘手套缠绕在隔离开关操作把手或绝缘杆上,手抓绝缘手套操作。
4、绝缘手套表面严重脏污也不清擦。
5、用后乱放,也不做清擦。
6、试验标签脱落或超过试验周期仍使用。
第二节 绝缘靴
绝比靴的作用是人体与地面保持绝缘,是高压操作时使用人用来与大地保持绝缘的辅助安全用具,可以作为防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常用的绝缘靴,37-41号靴筒高230毫米,41-43号靴筒高250毫米。
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项:
1、绝缘靴不得当作雨鞋或作其它用,一般胶靴也不能代替绝缘靴使用。
2、绝缘靴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表面应无损伤、磨损、破漏、划痕等,有破漏、砂眼的绝缘禁止使用。
3、为方便操作人员使用,现场应配大号、中号绝缘靴各两双。
4、存放在干燥、阴凉的专用柜内,其上不得放压任何物品。
5、不得与油脂、溶剂接触,合格与不合格的绝缘靴不准混放,以免使用时拿错。
6、每半年对绝缘靴试验一次,试验标准按《安规》规定执行并登记记录,不合格的绝缘靴应及时收回。
7、超试验期的绝缘靴禁止使用。
第四章 防护安全用具的使用
为了保证电力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除在作业中使用基本安全用具和辅助安全用具以外,还必须使用必要的防护安全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毒用具、护目镜等,这些防用具是防护现场作业人员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电弧灼伤、人员中毒、有毒气体中毒等伤害事故的有效措施,是其它安全用具所不能取代的。
第一节 安全带
安全带是高空作业人员预防高空坠落伤亡事故的防护用具,在高空从事安装、检修、施工等作业时,为预防作业人员从高空坠落,必须使用安全带予以保护。
安全带是由带子、绳子和金属器件组成的,根据现场作业性质的不同,所用的安全带结构形式也有所不同,常用有围杆作业安全带,悬挂安全带。围杆作业安全带适用于一般电工、通信外线工等杆上作业,悬挂作业安全带适用于安装、建筑等作业。
安全带和所用保护绳是用锦纶、维尼纶等高强度材料制作,电工围杆带可用优质黄牛皮制作,金属配件是碳素钢或铝合金制作。安全带的破断强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带破断拉力标准。
一、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项:
1、安全带使用前,作一次外观全面检查,如发现破损、伤痕、金属配件变形、裂纹时,不准再次使用,平时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或水平栓挂。高挂低用就是将安全带的保护绳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水平栓挂就是使用单腰带时,将安全带系系在腰部,保护绳挂钩和带同一水平的位置,人和挂钩保持差不多等于绳长的距离,禁止低挂高用,并应将活梁卡子系好。
3、安全带上的各种附件不得任意拆除或不用,更换新保护绳时要有加强套,安全带的正常使用期限为3-5年,发现损伤应提前报废换新。
4、安全带使用和保存时,应避免接触高温、明火和酸等腐蚀性物质,避免与坚硬、锐利的物体混放。
5、安全带可以放入温度较低的温水中,用肥皂、洗衣粉水轻轻擦洗,再用清水漂洗干净然后凉干,不允许浸入高温热水中,以及在阳光下曝晒或用火烤。
6、安全带试验周期为半年,试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全带常用的使用错误:
1、使用前不对安全带作检查。
2、带着安全带,作业时不用,或刚工作时使用,变换位置后又不再使用。
3、使用的安全带缺少一些附件或有局部损伤。
4、没有按规定每半年做试验仍在使用。
第二节 安全绳
安全绳是高空作业时必备的人身安全保护用品,通常与护腰式安全带配合使用。广泛用于线路高空作业,常用的安全绳有2米、3米、5米三种。
一、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项:
1、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凡连接铁件有裂纹、变形、销扣失灵、安全绳断股者,均不得使用。
2、使用的安全绳必须按规程进行定期静荷试验,并有合格标志。
3、安全绳应高挂低用,如果高处无挂设位置,可挂在等高处,不得低挂高用。
4、绑扎安全绳的有效长度,应根据工作性质和离地高度而定,一般为3-4米,绑扎安全绳的有效长度必须小于对地高度,以便起到人身保护作用。如果在500kv线路上作业,由于瓷瓶串很长,可以将安全绳接长使用。
5、安全绳切忌接触高温、明火和酸类物质,以及有锐利尖角的物质。
二、安全绳的试验
安全绳的试验周期为半年,试验静拉力为2205牛顿、保持5分钟。
第三节 安全帽
安全帽是用来保护使用者头部或减缓外来物体冲击伤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工作现场佩带安全帽可以预防或减缓高空坠落物体对人员头部的伤害,在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为防止工作时人员与工具器材及构架相互碰撞而头部受伤,或杆塔、构架上工作人员失落的工具、材料击伤地面人员。因此,无论高空作业人员或配合人员都就应戴安全帽。
一、防护原理:
1、使冲击力传递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避免打击一点。
2、头与帽项的空间位置构成一个能量吸收系统,可起到缓冲作用,因此可减轻或避免伤害。
二、安全帽结构:
帽壳、帽衬、下颚带、吸汗带、通气孔组成。
三、使用安全帽注意事项:
1、使用完好无破损的安全帽。
2、系紧下颏带,以防止工作过程中或外来物体打击时脱落。
3、帽衬完好。帽衬破损后,一旦随意外打击时,帽衬失去或减少了吸收外部能量的作用,安全帽就不能很好的保护戴帽人。
4、所用的安全帽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规定。
5、有问题的安全帽应及时更换。玻璃钢及塑料安全帽的正常使用周期为2-4年.
第四节 脚爬
脚爬也称脚扣是攀登电杆的主要工具,分为木杆用脚爬和水泥杆用脚爬两种,木杆用脚爬的半圆环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齿,以便登杆时刺入杆中达到防滑的作用,水泥杆用脚爬的半圆环和根部装有橡胶套或橡胶垫来防滑。
脚爬可根据电杆的粗细不同,选择大号或小号,使用脚爬登杆应经过训练,才能达到保护作用,使用不当也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使用脚爬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检查各部位是否有裂纹、腐蚀、开焊等现象。若有,不得使用。平常每月还应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2、登杆前,使用人应对脚爬做人体冲击检验,方法是将脚爬系于电杆离地0.5米左右处,借人体重量猛力向下蹬踩,脚爬及脚套不应有变形及任何损坏后方可使用。
3、按电杆的直径选择脚爬大小,并且不准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绑扎鞋子。
4、脚爬不准随意从杆上往下摔扔,作业前后应轻拿轻放,并妥善存放在工具柜内。
5、脚爬应按有关技术规定每年试验一次。
第五节 推带型接地线
当对高压设备进行停电检修或有其它工作时,为了防止检修设备突然来电或邻近带电高压设备产生的感应电压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需要装设接地线,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还可以起到放尽剩余电荷的作用。
一、携带型接地线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线夹:起到接地线与设备的连接作用,根据接地点载流部分的外型不同,也有多种专用线夹供选择。
2、多股软铜线,应承受工作地点通过的最大短路电流,同时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因此规定短路接地线所用的多股软铜线载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多股软铜线载面的选择应按接地线所用的系统短路容量而定,系统越大,短路电流越大,所选择的接地线载面也越大。多股软铜线套的绝缘塑料外套起保护作用。
3、接地端:起接地线与接地网的连接作用,一般是用螺丝坚固的。
二、装拆顺序:
装拆接地线有严格的安全使用操作顺序,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地端,后挂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必须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三、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项:
1、接地线的线卡或线夹应能与导体接触良好,并有足够的夹紧力,以防通过短路电流时,由于接触不良而熔断或因电动力的作用而脱落。
2、检查接地铜线和三根短铜线的连接是否牢固。
3、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装接地线之前必须验电,操作人要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杆。雷雨天或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合格时,还应穿绝缘靴操作。
4、接地线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详细检查,检查螺丝是否松脱,铜线有无断股,线夹是否好用等,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接地线禁止使用。
5、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以免发生误拆或漏拆接地线造成事故。
7、接地点和工作设备之间不允许连接刀闸或熔断器,以防它们断开时,工作地点失去接地,威胁检修人员的安全。
8、接地线在通过一次短路电流后,一般应予报废。
第六节 放电专用地线
放电专用地线是用于释放已停电电气设备上剩余电荷的专用地线,是已停电的电力电容器,电力电缆和高压试验工作前、结束后的设备放电专用地线。
放电专用接地线由单体地线、fd型绝缘杆组装制成,通过绝缘杆前端有金属部分与载有剩余电荷的导体接触,使剩余电荷经放电电阻、单体地线释放,由于放电电阻的限流作用,防止了放电过程中产生强烈电火花造成设备表面烧伤的现象。
放电专用接地线使用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放电专用地线代替停电设备作保安性安全措施。
2、放电专用地线应与其它地线顺序编号存放在安全具室或安全工具柜,使用时必须登记。放电专用地线使用后,电气设备送电之前必须查明放电专用地线已收回。
3、放电专用地线是经兆欧级的阻抗释放电荷的,使用时应充分与载有电荷部分接触。
4、放电专用地线绝缘杆按安全工具标准及周期试验并登记管理,每次使用前应摇测绝缘杆内置电阻,其阻值应2.5mω至3.5mω。
5、不合格的放电专用接地线禁止使用。
第七节 梯子
梯子是工作现场常用的登高工具,分为直梯和人字梯两种,直梯和人字梯又分为可伸缩型和固定长度型,一般用优质木材、竹子、铝合金及高强绝缘材料,如环氧树脂等制成,直梯通常用于户外登高作业,人字梯通常用于室内登高作业。
木梯各构件所用的木质应符合gbj5-73《木结构设计规范》的选材标准,木梯长度不应超过5m,梯梁截面不小于30ⅹ80mm,直梯踏板截面尺寸不小于40ⅹ50mm,木折梯踏截面尺寸不小于40ⅹ45mm,踏板间距离在275-300mm之间,最下一个踏板与两梯底端距离均为275mm,宽度不小于300mm。
梯子的两脚应有胶皮套之类的防滑材料,人字梯应在中间绑扎两道防止自动滑开的防滑拉绳。
作业人员在梯子上正确的站立姿势是:一只脚踏在踏板上,另一条腿跨入踏板上部第三格的空挡中,脚钩着下一格踏板。
一、登梯作业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梯子向背后翻倒,其梯身与地面之间的夹角不大于80°,为了避免梯子后滑,梯身与地面之间的夹角不得小于70°。
2、用梯子作业时一人在上工作,一人在下面扶稳梯子,不许两人上梯,不许带人移动梯子,使用的梯子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3、伸缩调整长度后,要检查防下滑铁卡是否到位起作用,并系好防滑绳。人字梯使用时中间绑扎的防自动滑开的绳子要系好,人在上面时不准调整防滑绳长度。
4、在梯子上作业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作业人员的腰部,或作业人员在距梯顶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作业,以防朝后仰面摔倒。
5、登在人字上操作时,不能采取骑马式站立,以防人字梯自动滑一昔造成失控摔伤。
6、在部分停电或不停电的作业环境下,应使用绝缘梯。
7、在设备区域中,距离运行设备较近时,梯子应由两人平抬,不准一人肩扛梯子,以免人身触电气设备发生事故。
二 使用梯子常用的错误行为:
1、梯子太短,梯子放在椅子、木箱上进行工作。
2、梯子靠墙角度太大或太小。
3、人站在梯子最顶端工作。
4、人字梯无安全绳。
5、从事电气工作不使用绝缘梯。
6、人骑在人字梯上工作。
7、人在梯上,下面的人移动梯子。
8、两人同时登梯工作。
9、作用有损伤的梯子。
10、携带物品过大,抓扶不牢。
11、携带物品过重,加上人的重量后超过梯子的承载能力。
第八节 防毒用具
在有毒气体的场所作业或进行工程抢修时,现场人员要有防中毒措施,佩带防毒用具有能效地预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常用的防毒用具分过滤式和隔离式两大类。
过滤式防毒面具分为全面罩式和半面罩式两种,主要有头罩或面罩、导气管、滤毒罐组成,隔离式防毒面具又划分为自动式、送风式、自吸式,主要由面罩、导气管、气瓶组成,根据我们行业防毒用具的使用,仅对过滤式防毒面具进行介绍。
gb2890-82《过滤式防毒面具》规定,对防毒面具的性能和结构的基本要求:必须对有害所体、蒸气和气溶胶有足够的防御能力,安全可靠,佩带舒适,使用方便。
过滤式结构组装及使用保存的技术要求:
防毒面具的部件组装,必须严密、牢固、不易被损坏,保持良好的气密。组件还应容易更换,更换后应保持原有性能。
1、头、面罩与口鼻与面部密合良好,佩戴方便、合适、无明显压痛感。头戴式面罩的系带,应有足够的弹性和强度,并能调节松紧。全面罩型应有通话装置,以便在现场与其他人员联系。
2、眼窗庆保持干净,透明度良好。
3、呼吸气阀与呼吸道畅通,启动灵敏,闭锁严密,在内外压务平衡时,保持良好的密闭状态,呼吸气阀应有保持装置,以防使用时造成角度倾斜、阀片漏气现象。
4、导气管的长度以不防碍头部活动为易,与滤毒罐的连接,应采用防毒面具专用圆螺纹,以保证结合部位的气密性和连接强度。
5、滤毒罐的滤毒剂装填均实,以免发生偏流现象。
6、滤毒剂要按厂家规定定期更换,以保证滤素性能。防素用具要按厂家规定试验其有关性能。否则,不准使用。
7、防素用具有妥善保管,有防尖、防污染措施,不与坚硬物和化学药物共同存放,使用前后进行外部检查
第五章 安全用具的管理
变电站应设专用的安全用具室,并具备干燥、通风的使用条件,安全用具不应与其它用途的房间合用。
安全用具应有安全用具管理制度,实行定位、按编号存放,对配备的甩有安全用具登记造册,以便于使用和管理。
班组的安全用具可设专用的柜子存放(带电作业安全用具按有关规定管理),不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专柜专用。
无论变电站或班组的安全用具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或检查,对有问题的安全用具能修复的应及时维修,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换补充,有问题或报废的安全用具不准与正常使用的安全用具混放一处,以免使用时拿错用错
第2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所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对其职工安全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负责。
4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4.1.1 是指以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或被电弧灼伤的工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夹钳、绝缘垫、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验电笔、佩带式近电报警器等。
4.1.2 是指登高往返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时防止高处坠落的防护用品用具。主要有:竹(木、金属)梯、绝缘梯、软梯、升降梯、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4.1.3 是指起吊重物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吊车、电动葫芦、手拉链条葫芦、千斤顶、滑轮、棕绳等。
4.2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2.1 由各部门编制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添置、更新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物资部采购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绝缘等级的合格产品。严禁擅自采购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后果,由采购人承担责任。
4.2.2 物资部严格按审批计划单上所核定的规格及时进行购置,并组织到货后的验收和通知申请部门领用。
4.3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修
4.3.1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4.3.2 安全工器具如有损坏或定期检验、日常检验不合格时,由所属部门负责送出修理,修理后的工器具应要求修理部门出具合格证明,并贴上修理合格标签,注明修理单位和姓名。
4.3.3 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部门进行。
4.3.4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和维修单位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4.3.5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电阻值的测量和绝缘耐压试验。
4.3.6安全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应有的安全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4.3.7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不合格、超过试验周期或检验标签的安全工器具。
4.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试验
4.4.1各部门、班组(值、专业)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型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购进日期、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4.4.2同类型的安全工器具各部门应实行统一顺序编号。
4.4.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较为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
4.4.4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对试验合格的电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
4.5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4.5.1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学习,遵守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5.2非电气持证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有关电气方面的工作。
4.5.3高处作业佩带安全带使用中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4.5.4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5.5 电焊工使用的悬挂式安全带,挂绳必须全部加皮套,防止电火花损伤挂绳或断股,和电焊工一道工作的,也应使用和电焊工一样的安全带。
4.5.6 人在铝合金人字梯上工作时,身体的中心不能超过梯子的宽度倾斜工作。
4.5.7 行灯变压器输出电压为安全电压。一般的降压变压器即使输出电压与行灯电压相符合,也不能当作行灯变压器使用。
4.5.9 使用电动葫芦前,必须检查拖挂线、按钮等绝缘情况。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各生产部门、安监部责检查与考核。
5.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50—300元。
第3篇 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范范本
目的
为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应用领域
本规范应用于通用工器具的选择、配备、使用、保养和检验,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体执行其特殊要求。
个人防护装备管理规范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gb2900.28 电工名词术语 电动工器具
gb3883.1—3883.12 手持式电工工器具的安全
gb3787 手持电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1 工器具
指能够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动、电动和气动等类型的工器具。
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
4.2 专业分公司(事业部)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
4.3 企业根据本规范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通用工器具安全使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 企业hse部门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工器具管理程序,并对本程序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6 员工接受工器具使用程序的培训,执行工器具管理程序,参与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工器具的选择和配置要求
5.1.1 企业应采购具备入网许可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厂家的产品。若需采购非入网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确认。
5.1.2 企业选择的工器具应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5.1.3 随机工器具视为合格产品,必须专机专用。
5.1.4 自行设计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5.1.5 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工器具配置标准,并根据各岗位作业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同时对工器具的发放、使用、检验、维修等工作进行管理。
5.1.6 工器具使用单位应确保有存储和清洁工器具的设施,保证工器具的配置、使用、维护、保管得到有效控制。
工器具使用前的准备要求
5.2.1 在使用工器具前,使用者应经过相应的培训,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点、使用及保养方法。培训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阅读标准操作程序或制造商的使用手册;
——由有资格人员进行标准操作程序或制造商的使用手册的讲解及现场操作示范;
——以上两种方法结合。
5.2.2 在使用工器具前,使用者必须确认以下条件:
——如该工器具是第一次使用和(或)作业场所可能存在危害,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须按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
——确认该工器具的使用符合其原设计目的和设计能力;
——确认该工器具已有防护未经改装;如有改装,其改装在使用前已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并经确认合格;
——确认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经过批准的适合本项工作的附件;
——确保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况下,若必须使用非防爆工器具,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许可同意;
——对工器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有腐蚀、变形、松动、故障、破损等情况的不合格工器具;
——对工器具和作业场所存在疑问时,应不开始作业并立即报告;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5.2.3 作业涉及的工件必须处于紧固牢靠状态。
5.2.4 使用者应根据作业所用工器具及作业场所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工器具的一般安全使用要求
5.3.1 不要私自摆弄、试验或操作未经批准使用的工器具。
5.3.2 工作时,应采用正确的姿势并保持稳定,确保工器具的防护罩能对使用者提供足够的保护。
5.3.3 工器具应摆放整齐,停止工作时,禁止把工器具放在设备上。
5.3.4 工器具尖锐的牙口、刃口及其转动部分,应始终保证有效的防护装置配备到位。
5.3.5 电动、气动和液压工器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调速操作,切断动力源之前不得进行修理。
5.3.6 对不同硬度的材料应使用相应的切割片和打磨片,对于像铝、黄铜、紫铜等软性材料,禁止使用通用型的切割片和打磨片。
5.3.7 打磨机使用切割轮片操作时,必须进行特别设计和全方位防护,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5.3.8 所有便携式电动工器具应是双重绝缘或在使用时采用接地保护。双重绝缘工器具应有明显的安全认证标志。若没有此标志,则是非双重绝缘工器具,使用时应将工器具接地,并配置漏电保护开关。
5.3.9 电动工器具的电缆若已破损,则不能使用。
5.3.10 电动工器具使用结束后,应拿住插头缓慢拔出,严禁拿住电线往外拉。
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和检验要求
5.4.1 工器具的保管和保养要求
——工器具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保养。
——手持及小型工器具应放在相应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
5.4.2 工器具的检验要求
——工器具应由相关人员按要求定期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备案,受损或报废后,应由工器具保管部门立即贴上相应标签(注明:待处理或报废)并分开放置。
——电动、气动和液压工器具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做好标识,并记录备案。
——所有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时均应由合格电工检查、测试。此后,该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检查,每次工器具维修后也应进行检查和测试。检查和测试内容包括:电气连续性、导线完整性、安全罩、开关、合适的转动性(打磨机、锯、钻等)。
一些常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简单工器具,如扳手、改锥、管钳等,可按出厂说明书操作;复杂的工器具,如手持电动、气动、液压工具等,企业应依据出厂说明书结合实际编制操作规程。一些常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参见附录a。
承包商工器具使用特别要求
5.6.1 承包商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器具、气动工器具、液压工器具、移动梯子等关键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经作业所在区域检查,检查合格后做好标识方可使用。
5.6.2 关键性工器具的现场使用时间在30天以上的,应由作业所在区域每月进行检查并做好标识。
资源支持
集团公司、企业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的资源。
管理记录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保留本规范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审核要求
集团公司和企业进行各类审核时应关注本规范的适宜性和符合性。
复核与更新
本规范应定期评审和修订,自上一次发布起至少每3年一次。
偏离管理
企业在依据本规范制定本单位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事业部)批准。企业在执行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要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培训和沟通
本规范应在整个组织内沟通。
解释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1、手动工器具安全使用要求
a) 按所设计的用途使用工器具。
b) 保持手动工器具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锋利、干净、润滑、磨光等。
c) 对于专门用作锤击的工器具(凿子,星型钻等),应将蘑菇状飞边打磨掉,避免碎片飞溅。
d) 不可超出工器具的设计承受能力使用工器具。
e) 未经许可不可使用加力棒和自制工器具。
f) 凿子使用时必须使用手部保护装置或夹具以避免伤害到手。
g) 锤头必须有木楔或者用螺丝拧紧。
h) 使用刀具剥线时必须戴防割手套。
i) 当使用凿子或类似工器具打桩或楔时,应有工器具手柄。
j) 不可把有尖头的工器具直接装入口袋。
2、便携式打磨机安全使用要求
a) 转角头或垂直式打磨机的保护罩最大有180度的非保护范围,使用时应置保护罩于砂轮与操作者之间,人员不应站在保护罩保护不到的区域。
b) 砂轮额定转速应高于带动它的马达的转速。
c) 打磨机在保护罩到位情况下,达到全速后方可投入使用。
d) 打磨机的支撑架不应与砂轮接触且至少保持3mm的间距。
e) 在砂轮转动过程中,不可调整支撑架的位置。
3、千斤顶使用的安全使用要求
a) 使用千斤顶时,应放置在平稳的表面。如果放置的表面不够稳固或千斤顶的顶盖可能滑动,应锁紧千斤顶的底座。
b) 应将千斤顶的最大承载重量标识在其醒目位置,使用时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
c) 定期润滑千斤顶,每次使用前检查千斤顶的状况及其零配件的完好性,每6个月对其进行全面检查。
4、砂轮切割机的安全使用要求
a) 砂轮旋转方向尽量避开附近的工作人员,被切割的料不得伸入人行道。
b) 不允许在有爆炸粉尘的场所使用此设备。
c) 在更换砂轮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允许使用有缺损的砂轮片。
d) 传动装置和砂轮的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并能挡住砂轮破碎后飞出的碎片。
e) 严禁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物料,以防砂轮片碎裂伤人。
f) 操作人员在进行切割工作时,用力应均匀、平稳,切勿用力过猛,防止砂轮片碎裂伤人。
g) 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将砂轮切割机整理好,放回指定地点。
5、链条葫芦安全使用要求
a) 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b) 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c) 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
d) 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e) 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f) 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g) 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扳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h) 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i) 链条的链环截面直径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
j) 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
第4篇 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特制定生产现场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管理规定,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第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放在专用安全工具柜中的固定地点。
第三条 绝缘用具应编号,按《安规》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四条 各种标示牌,遮栏应排列整齐,根据所需数量备足。
第五条 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对号存放。
第六条 安全带、梯子要按《安规》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七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责任人为电气主管。
第八条 安全带、梯子使用管理责任人为该使用专业主管。
第九条 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和监督人为安全主管。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条 安全帽
1.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安全帽无裂纹,系带完好无损。安全帽要有质量检查合格标签。
(2)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戴安全帽。
(3)戴安全帽时必须系好带子。
(4)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入安全帽内。
(5)不得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6)不得用安全帽击打东西。
(7)安全帽每三年应更换一次。
第十一条 绝缘杆
1.绝缘杆即绝缘棒。它主要用于拉、合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安装和拆除携带型接地线及进行带电测量、试验等工作绝缘杆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握手部分组成。
2.工作部分用金属或玻璃钢等强度高的绝缘材料制成,其长度一般为5-8cm,以防操作时造成相间或接地短路。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一般用绝缘强度较高,机械强度较大的环氧玻璃纤维布管(棒)制成,其间用护环隔开。
3.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是否符合设备额定电压,外表和连接部分应清洁无损伤。
(2)检查绝缘棒无裂纹、断裂现象。
(3)使用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4)雨雪天使用,应加装防雨罩。
(5)使用时,要注意防止碰撞,以免损伤表面绝缘层。
(6)使用后应悬挂在专用挂架上,存放于干燥地方。严禁竖立在墙角,使绝缘杆变形。更不允许和其它绝缘工具混合存放,以防油渍、酸碱等易腐蚀物污染,降低绝缘,危急安全。
(7)绝缘杆应作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应在有效试验周期内,且合格。
(8)绝缘杆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第十二条 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是电气设备操作时的辅助安全用具,也是在低压电气设备带电部分上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用特种橡胶制成,按试验电压分为10kv和35kv两种。
2.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进行详细外观检查,要求绝缘手套无裂纹、无漏气。表面应清洁、无发粘等现象。
(2)使用绝缘手套前必须检查绝缘手套是否在有效周期内,是否完好无损。
(3)使用绝缘手套必须双手戴好,严禁将绝缘手套包裹在工具上使用。
(4)戴手套时应将外衣袖口放入手套的伸长部分。
(5)绝缘手套使用后须擦干净,存放于专门柜子内。严禁折叠存放,不许和其它绝缘工具混合存放,存放时要远离高温易受潮、易腐蚀品,防止绝缘手套绝缘老化,影响使用寿命。
(6)绝缘手套应作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应在有效试验周期内,且合格。
(7)绝缘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
第十三条 绝缘靴(鞋)
1.绝缘靴(鞋)是用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用来与地面保持绝缘的辅助安全用具,也是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靴(鞋)由特种橡胶制成。
2.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无破损。
(2)使用期限以大底磨光露出绝缘层为限。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需进入室内故障点4m以内,室外故障点8m以内时,必须穿绝缘靴。
(4)雨天进行室外倒闸操作时,应穿绝缘靴。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5)使用后应擦干净,存放在通风阴凉的专用柜子里。不宜于其它绝缘工具混合存放,切要远离高温,易潮,酸碱等易腐蚀物品,防止绝缘损坏。
(6)绝缘靴(鞋)应作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应在有效试验周期内,且合格。
(7)每半年试验一次。
第十四条 绝缘垫
1.绝缘垫是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带电操作时用来作为与地面绝缘的安全用具。
2.绝缘垫使用在电压为1000v及以上设备时,可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在电压为1000v及以下设备时作为基本安全用具,工作人员可以接触有电设备进行带电工作。绝缘垫由特种橡胶制成,表面有防滑条纹,敷设在高、低压配电装置前,发电机的励磁机等处。
3.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防止与酸、碱、盐类及其它化学药品和各种油类接触,以免受腐蚀后绝缘老化、龟裂或变粘,降低绝缘性能。
(2)使用环境温度以20℃-40℃为宜,避免直接与热源接触,以防急剧老化,降低绝缘性能。
(3)绝缘垫严禁和其它绝缘工具混合存放,存放时要铺平,不允许折叠存放。绝缘垫不许铺在积水的地面上使用。
(4)绝缘垫每两年试验一次。高温及易被脏污污染区域的绝缘垫应缩短试验周期。
第十五条 低压验电器
1、低压验电器
低压验电器是用来检验低压设备是否有电,以及区分相线(火线)与中性线(地线)。
2、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低压验电器须在500v及以下系统中使用。
(2)使用前应在确认带电设备上进行验电,证明验电器良好,才能进行验电工作。
(3)使用时,须用一个手指触及金属夹或中心螺丝,使工作触头和被检设备接触,若氖管发光,说明带电,否则不带电。验电结束,还应将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进行复核,证明验电结果正确。
(4)验直流电源时,要一手接地。验交流电源时防止接地。
第十六条 高压验电器
1、高压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电的安全用具。在断开电源进行检修工作是,必须先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高压验电器分为10kv和35kv两种。
2、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选择与被检设备电压等级一致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2)验电前检查验电器的绝缘杆是否完好,有无裂纹、断裂、脱节情况。
(3)验电前按试验钮检查验电器发光及声响是否完好,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电池接触是否完好,如有时断时续的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不能修复的应立即更换。
(4)验电前在带电设备上检验验电器的完好性,如发生时断时续或只有发光无声响或只有声响无发光等情况发生,应立即查明原因,不能修复的,应立即更换;验电结束,还应将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进行复核,证明验电结果正确。
(5)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6)验电时,工作人员须戴绝缘手套。
(7)验电器使用后应置于专用盒内妥善保管。
(8)验电器应作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应在有效试验周期内,且合格。
(9)验电器每半年试验一次。
第5篇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检修部为了加强现场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规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为:移动梯子、安全带(绳)、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等(脚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执行。工器具试验结束必须出具试验合格证,标明试验剐势和下次试验的日期,试验结果应存档备案。
4、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手册》(19971sbn7 -80125 -175 -x)。
二、使用管理规定
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仔细核查标牌上所标明的试验日期和荷重,检查外观的完好情况,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工器具说明书。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登高工器具。
3、各类登高工器具必须严格按其性能使用,不准相互代替使用。
4、禁止在地面有油、结冰、易滑、强腐蚀性场所,以及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周围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使用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在坝顶、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点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三、维护保管制度
1、检修部各单位应规范登高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检测管理工作。
2、生产现场使用的登高工器具应分类建立清册,并登记、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登高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3、登高工器具应放在干燥、清洁、无腐蚀性的专门库房或场所,防止锈蚀。腐烂等。
4、配有橡胶制品的登高工器具应防止和油脂类的物质接触。
5、靠放的梯子角度应适当或将梯子挂放,严禁和其他物体一块堆放,避免重踩,防件损坏。
6、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尖锐的物件,不准过于曝晒。
7、使用或存放的各类登高工器具合格标签应完好。损坏、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贴不合格标签,不得混放。
8、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9、现场配置的机械动力的登高工器具具(液压升降台、电动升降台梯等)应避免露天存放,并对各部件定期进行保养和防腐。
10、电动登高工器具应保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操作控制回路完好。
11、对机械、电动登高工器具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应由设备责任单位专人负责,应有完整的记录。
四、登高工器具制作
1、根据生产需要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必须选择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
2、移动梯子不允许用毛竹捆绑制作,荷载不得小于90kg,阶梯距离不大于40厘厘米,档距均匀、水平,横木必须嵌在支柱上,禁止用钉子制作,防滑装置齐全;人字梯铰链牢固,限制开度拉链齐全。
3、移动平台高度不超过3米,四周要设置牢固的护栏和防滑装置,上下楼梯或爬梯,材质可选用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禁止用钉子制作。
4、高凳、木踏梯制作高度不得超过1. 5米,支柱不少于四只,支柱之间设置拉筋。凳面水平、平整、稳定,顶部平面宽度不小于25厘米;高凳支柱之间每一跨度不超过2米,木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木踏梯长度不超过1米(木板厚度不小于3厘米),防滑装置齐全,上下台阶至少为二级,材质选用合格的木材,打榫眼制作,禁止用钉子制作。
5、长期使用的高凳、木踏梯,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油漆(主体为深红色,台阶边为黄色),并统一编号。
五、定期检查、试验规定
1、升降机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升降机的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2)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4)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定期检查,除以上检查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2、安全带每半年抽检一次。
(1)围杆带做净负荷试验,在2250牛顿的拉力下拉s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2)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按5%抽检,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3)冲击抽试的样带,不准继续使用。
(4)安全带统一送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编号,每半年检验一次。
3、本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试验。
4、检修部各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完工后,由制作单位和申请制作单位验收,执行验收签字制度。使用单位领到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荷载承重试验,做好编号、贴上试验标签、登记入册。
六、修理、报废制度
1、凡出现金属部件、木制及竹制构件明显腐蚀、严重变形、损坏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贴上不合格标签,不得再继续使用。
2、梯子如发现螺丝或铆钉松动、梯架变形、橡皮脚损坏均应停止使用,贴上不合格标签,及时安排修理,保证其完好。
3、对不能修复或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作报废处理,不得转手他人。
4、各单位登高工器具管理和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按期试验和检查。
第6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总则
l、安全工器具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最基本的工具,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在使用管理中发生人身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生产、电气、线路、调度、检修、运行、维护、施工及管理人员都应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本规定。
3、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单位、各部门、变电站水厂。
二、职责 l、安全办公室:
安全办是我中心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我中心购置安全工器具进行选型、选厂,并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2、生运行部:
会同安全办负责审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在“安措”计划中列项;负责下达全中心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
3、各生产、施工部门:
3.1制定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3.2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3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安全办公室。
3.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工具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1、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隔板、绝缘绳、携带型接地线等。
2、安全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临时遮栏、遮栏(网)、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3、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
四、安全工器具购置、验收
l、安全工器具由中心安全办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员考察、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由中心统一按指定的厂家购置,不得随意更换型号规格,严禁质量低劣产品进入我中心。
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公布认定的合格产品,必要时持有国家核发的“进网许可证”。
3、新购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a、产品许可证;
b、出厂试验合格证;
c、产品鉴定合格证书;
d、使用说明书。
4、安全工器具购进后,仓库保管员应会同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产品,必须退货、更换。
第7篇 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 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 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7.使用与管理
7.1通则
7.1.1安全工器具必须有本单位统一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
7.1.2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或有异常者严禁使用。
7.1.3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橱柜内或构架上,按编号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7.1.4橡胶制成的绝缘工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橡胶层间应撒上滑石粉。绝缘工器具不能与金属、注油工具混放保管或运输。
7.1.5防毒面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存放要求管理,并做好登记。
7.1.6各车间、班组、站、队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专人保管、登记注册,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试验检查记录。安全上器具应随班交接,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报废、销毁(报废的接地线等含有有色金属的工具必须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记录。
7.1.7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具外观。试验合格证标签等)检查一次,安全员参加;车间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每季度检查一次,抽查率达到30%,由车间领导、安监员负责检查;各厂(局)每半年对各车间进行抽查,抽查串
不底于10%,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7. 1.8安全工器具应时刻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使用后应妥善保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安监人员的许可,班组不得将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7.2常用安全王器具的使用
7.2.1安全帽的使用
7.2.1.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玻璃钢(维纶钢)不超过三年半。
7.2. 1.2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志:
{1)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2)制造年、月;
(3)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
(4)生产许可证编号。
7.2.1.3安全帽必须按规定颜色使用:管理人员红色,检修人员蓝色、运行人员黄色、参观人员白色。
7.2. 1.4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损伤,帽扣是否完整。
7.2.2安全带、绳使用
7.2.2.1安全带、绳的使用材料,必须是锦纶、维纶、蚕丝料,电工围杆带可用黄牛革,金属配件用普通碳素钢或铝合金钢.
7.2.2.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
7.2.2.3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50ksf,冲击重量100ks,制造厂名,检验人员姓名等。
7.2.2.4安全带使用期一般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2.2.5使用中的安全带,必须完整(带、扣、环,绳),无破损,扣环牢固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拉力预防性试验(按《安规》试验标准),有审验合格证方可使用。
7.2.2.6安全带、绳合格标准:
(1)组件
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纺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主要扣环无焊接,无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子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子整无毛刺。
7.2.3验电器的使用
7.2.3.1高压验电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绝缘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验电部分(俗称验电器头)。绝缘部分要保持于净、于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是一个导体,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必须保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7.2.3.2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以便随时更换.
7.2.3.3验电器按规定进行试验,110千伏及以上绝缘部分试验电压可参照绝缘棒交流耐压标准。
7.2.4接地线的使用
7.2.4.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毫米.
7.2.4.2接地线无毛刺、卡子无锈蚀、无损坏,整组有编号,有专用存放柜,存放位置编号与地线本身编号一致。盘绕长度一致,悬挂整齐.
7.2.4.3接地线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有断股散股,接地线夹是否松动、损坏等并有记录。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接地线经受短路后,根据短路电流的大小和外观检验判断是否还能使用,一般应予以,报废。
7.2.4.4线路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项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7.2.4.5带接地操作棒的接地线,绝缘部分要按照《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规定做相应的试验。
7.2.5安全遮(围)拦网、绳的使用遮拦绳、网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器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7.2.6脚扣的使用
7.2.6.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7.2.6.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裂损或严重变形。
7.2.6.3皮(脚)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7.2.6.4脚扣应放在工具橱或工具架上,整齐摆放,保持干燥和清洁(不得与油质物品杂放)。
8. 附则
8.1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问题或有改进和完善的方案请及时报市电力公司安监部。
8.2本规定中内容如有与上级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8.3本规定解释权属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
8.4带电作业工具和带电作业车的管理不在此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8篇 工器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保证施工工器具、设备状态良好、无缺陷,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可靠。
2.施工机具的管理
2.1安装人员在施工中,应按施工规定选用机具,并利用施工间隙对所用机具进行检查、保养。
2.2指定专人负责机具的维修工作,以保证各种机具出于良好状态。
3.工器具、设备的日常检查
3.1对起重工器具、设备,如吊车、吊装带、手板葫芦、钢丝绳等必须在每天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
3.2板手、梯子、手持电动工器具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3.3个人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器具,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高处作业工具包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4、安全防护用具管理
4.1安全防护用具应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4.2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应经常检查加固。
第9篇 某某公司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通用工器具选择、配置、使用、保养和检验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集团公司《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为公司服务的分包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通用工器具(以下称工器具),是指应用领域广泛且能够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动、电动、气动和起重等类型的工器具。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体执行其特殊要求。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其通用工器具选择、配置、使用、保养和检验的安全管理程序,依据出厂说明书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记录台帐,并对工器具的配置、保养、检验、维修等进行管理。
第五条 物资采购部负责按标准要求采购合格的工器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拒收。
第六条 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通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对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工器具的选择和配置
第七条 工器具应是具备入网许可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若需采购非入网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确认。
第八条 工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工器具的合格证,以及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的出厂使用证明书。
第九条 随机工器具视为合格产品,必须专机专用。
第十条 自行设计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经各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工器具配置标准,并根据各岗位作业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四章 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工器具使用前的相关安全要求:
1、使用者应学习标准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观看演示,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点、使用及保养方法。
2、使用者应根据作业所用工器具及作业场所的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3、工器具第一次使用和(或)作业场所可能存在危害,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须按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
4、确认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其原设计目的和设计能力。
5、工器具如有改装,其改装在使用前已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并经确认合格;
6、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经过批准的适合本项工作的附件。
7、手持电动、气动、液压工器具、移动梯子等关键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经施工单位工器具管理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并做好标识,使用时间在30天以上的,应由施工单位工器具管理部门每月至少检查1次。
8、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况下,若必须使用非防爆工器具,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各单位技术、安全和工器具管理部门许可同意。
9、对工器具和作业场所存在疑问时,不应开始作业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10、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符合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 不要私自摆弄、试验或操作未经批准使用的工器具。
第十四条 严禁使用有腐蚀、变形、松动、故障、破损等情况的不合格工器具。
第十五条 一些常用简单工器具,如扳手、改锥、管钳等,可按出厂说明书操作;复杂的工器具,如手持电动、气动、液压工具等,应按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章 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和检验
第十六条 工器具的保管和保养
1、各单位应建立工器具台帐,安排专人对工器具的类型、发放、使用人、数量、性能状况等进行记录。
2、工器具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保养。
3、手持及小型工器具应放在相应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
第十七条 工器具的检验
1、国家规定需进行安全检验检测的工器具,应按周期送到具有相应资质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备案,受损或报废后,应由工器具保管部门立即贴上相应标签(注明:待处理或报废)并分开放置。
2、所有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时,均应由合格电工检查、测试,并在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进行检查,每次工器具维修后也应进行检查和测试,内容包括:电气连续性、导线完整性、安全罩、开关、合适的转动性(打磨机、锯、钻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各级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办法应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安全绝缘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电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车间,下属运行、检修班组。
三、专用术语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四、管理职责
1、电气车间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制定修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并督促班组贯彻执行。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定期试验、保管、报废进行监督检查。
2、安环部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电气班组须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保管,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五、管理要求
1、检查与使用
1.1绝缘手套
1.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1.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1.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1.2绝缘靴
1.2.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1.2.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1.2.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1.3绝缘杆
1.3.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接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1.3.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1.3.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1.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4.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1.4.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1.4.3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
1.4.4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1.5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1.6电容型验电器
1.6.1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1.6.2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1.6.3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1.6.4高压验电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绝缘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验电部分(俗称验电器头)。绝缘部分要保持干净、干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是一个导体,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要保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1.6.5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以便随时更换。
1.6.6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1.6.7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1.7接地线
1.7.1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1.7.2装设接地线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1.7.3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1.7.4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1.8过滤式防毒面具
1.8.1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1.8.2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1.8.3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分钟。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2保管及存放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2.2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2.3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2.4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2.5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
2.6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2.7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2.8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9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3定期检验
3.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3.2.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工器具;
3.2.2新购置安全工器具;
3.2.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3.2.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3.2.4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3.3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要求。
3.4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4、报废
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4.1.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1.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4.2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4.3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设备部备案
六、支持文件
七、 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设备部组织制订。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11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检查情况
安全工器具管理现状:
安全工器具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这几年来,由于县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方面出现漏洞,使班组安全工器具编号混乱、数量与帐卡物不相符;实验记录集报告单收集管理放松,,班组安全工器具随地乱放,导致县公司安全管理滑坡,工作现场被动的尴尬局面。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县公司春查活动,对各班组的安全工器具就行了重新编号,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编号混乱,并按安全工器具规范管理的要去,重新建立了工器具台账和月度检查记录。
(二)、利用新配备的只能工器具柜重新清点了安全工器具,对不合格或已淘汰的安全工器具已经请出了库房,工器具的摆放有了醒目整齐面孔。
(三)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和库房保管员,学习安全工器具管理规范,相互检查工器具库房和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取得的成效:
为全面摸清公司各班组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现状,认真落实整改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规范安全工器具管理。从3月18日开始,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工器具专项督查工作。由安全员牵头负责安排督查组具体督查工作任务。督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需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班组,重点督查班组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安全工器具;是否按标准配置齐全、领取到位,班组安全工器具、个人工器具及防护用品是否定期检查和试验,合格与否、有无试验合格证;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是否集中统一编号管理、定置摆放,是否建立领用和归还记录,帐、卡、物是否统一等。督查作业配电运维班保修、线路检修、营销客户服务班装表接电、运维采集等现场及低压带电作业使用工器具情况。
通过一周的督查工作,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职工对安全工器具的保护意识有了明显的改观。班组安全工器具台账、编号,月度检查记录不流于形式。施工作业工作现场的工器具检查也在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上有所体现。
三、存在的问题集处理措施;
1、每月1次的外观检查流于形式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还规定了登高、起重工器具每月需进行1次外观检查。这项工作目前大多数单位都没有做到。例如,象安全带保险扣脱落还在继续使用。一些脚扣带磨损严重,仍在现场使用,这些都给生产带来不安全因素。
2、全工器具使用不规范并缺乏保养和维护
根据以往现场经验和目睹,对安全工器具保养和维护的意识淡薄,班组的安全工器具保养的确为引起重视,从未保养过,特别是线路安全工器具在杆(塔)上使用后,不采用传递绳直接往下扔,遇到阴雨天气,安全工器具雨淋,没有及时清擦处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3、 工作人员缺乏必要安全工器具的技能培训,不懂得正确使用工具。如使用验电器握手超过保护环使用、验电器保护环装在最上端,用绝缘手套进行倒闸操作时不戴手而是将其缠在刀闸操作把手进行操作,戴绝缘手套时衣袖露在外面、装拆接地时导线触及身体等。
4、 不按规定存放。安全工器具不是存放,而是与材料,施工器具、备品混放,报废安全工器具与正常安全工器具没放开存放,有使用时拿错的可能。
对策:1、加大人员使用安全工器具的技能培训,使员工正确掌握和熟悉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减少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及杜绝人员因素不懂操作而酿成人身事故。
2、 完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建立台帐,实行定位,按编号存放,以便使用和管理。
3、 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定期试验制度,并设专人保管和维护,严禁将经检验不合格的、有效期已超过的、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暂停使用的、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同一房间,不允许好坏混放,以免拿错用错
四、有关建议
1、安全工器具编号缺乏公司统一的标准,各班组编号不统一,都处于原始的字母加数字的手工编号阶段,建议省公司统一使用统一的条形码编号(超市扫描机一样,一扫可以查出实验日期、编号、检查日期等等)
2、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工器具使用保管分散,管理难度大,生产一线经常出现工器具磨损等现象,类此问题缺乏相应的报废、销毁手续制度。
供电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12篇 z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生产运行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确保生产运行和施工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安全防范及时到位,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风厂和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是指保证人身安全的各种防护性工器具及装置,如:绝缘工具、安全带、漏电保护器、验电器、绝缘手套等,此外还包括导链、砂轮、电钻、电动葫芦、滑轮等工器具。
第五条工器具使用前,由使用人负责检查是否有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得使用。
第六条各单位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必须熟知所管辖工器具性能、使用保养、试验方法等知识,工器具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标准定期试验、检查、保养,检查试验后的工器具要有检查记录、检查日期、检查数据及检查人签名,合格的工器具应贴有检查合格的标志,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另外存放,绝对禁止好坏工具混放,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工器具的试验周期由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控制,具体实验周期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相关规定执行。到期时上报公司安监部部协助检查试验,如工器具漏检并由此引发事故,追究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工器具借用要有记录,包括借用日期、归还日期,禁止将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工器具借出。
第十条工器具的贮存保管要科学合理,符合有关规程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避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坏,公司安全监察部定期抽查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情况并进行考核。由于保管不到位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的由本单位负责。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和相关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违反以上规定条款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00~500元,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另行考核。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公司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通用工器具选择、配置、使用、保养和检验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集团公司《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为公司服务的分包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通用工器具(以下称工器具),是指应用领域广泛且能够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动、电动、气动和起重等类型的工器具。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体执行其特殊要求。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其通用工器具选择、配置、使用、保养和检验的安全管理程序,依据出厂说明书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记录台帐,并对工器具的配置、保养、检验、维修等进行管理。
第五条 物资采购部负责按标准要求采购合格的工器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拒收。
第六条 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通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对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工器具的选择和配置
第七条 工器具应是具备入网许可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若需采购非入网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确认。
第八条 工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工器具的合格证,以及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的出厂使用证明书。
第九条 随机工器具视为合格产品,必须专机专用。
第十条 自行设计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经各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工器具配置标准,并根据各岗位作业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四章 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工器具使用前的相关安全要求:
1、使用者应学习标准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观看演示,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点、使用及保养方法。
2、使用者应根据作业所用工器具及作业场所的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3、工器具第一次使用和(或)作业场所可能存在危害,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须按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
4、确认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其原设计目的和设计能力。
5、工器具如有改装,其改装在使用前已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并经确认合格;
6、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经过批准的适合本项工作的附件。
7、手持电动、气动、液压工器具、移动梯子等关键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经施工单位工器具管理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并做好标识,使用时间在30天以上的,应由施工单位工器具管理部门每月至少检查1次。
8、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况下,若必须使用非防爆工器具,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各单位技术、安全和工器具管理部门许可同意。
第14篇 供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 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 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 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 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 安全工器具的验收
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4. 试验与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试验。
4.2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 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3.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3.2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3.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4.3.4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4.4 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4.4.1《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02〕777号)。
4.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4.4.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4.4.4 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4.5 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4.4.6 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4.4.7 gb2892-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
4.4.8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4.4.9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单位应按部门、班站分别填写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单位、部门、班站各存一份),并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合格样式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规范标准),注明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每个部门试验完毕,都应由部门安全员迅速上报安监部本次试验情况,其中包括试验品名称、数量、不合格或报废情况。
4.6 对于本地不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能力的产品,各工区上报,由安监部负责联系,送达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周期性试验,经试验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试验报告,以备查验。
4.7 不需要作定期试验的安全用具,工区安全员要按照每年安全用具试验的时间,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两次检查,并在安全用具登记本中签名填上检查日期。
5. 检查及使用
5.1 检查及使用:
5.1.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5.1.2.1查看器具上贴(挂)试验合格证标示牌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或未试的器具;
5.1.2.2检查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5.1.2.3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锈蚀断裂现象;
5.1.2.4查看有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受潮等现象;
5.1.2.5是否符合操作电压等级。
5.1.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5.1.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5.1.5新领用或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试验不准使用;
5.1.6有声、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种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5.1.7自己研制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测试和主管局长或总工批准,不得使用;
5.1.8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器具使用。
5.2 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使用方法必须按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3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知识。各部门应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列入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内。
6. 保管与存放
6.1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与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2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6.3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6.4 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专用包装盒内。
6.5 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6.6 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6.7 各生产性单位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同所属各班(站)安全工器具一同试验,以备及时补充使用中损坏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库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7. 报 废
7.1 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厂家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安全工器具在做定期试验时,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安监部备案,报废或不合格工器具应交回安监部统一处理。
7.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7.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7.3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7.4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8. 附 则
8.1 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订。
8.2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8.3 本规定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第15篇 增强闭环管理在安全工器具中的应用
1.安全工器具管理存在的常见性问题
(1)有物无帐,有帐无物,造成资产利用率下降甚至资产流失
(2)超周期的工器具仍然在用的情况,为电力产生带来安全隐患
(3)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和定期外观检查的意识较为淡薄,流于形式
(4) 安全工器具在选型和采购时存在着问题,导致质量不能保证,资源不能优化,供给不能保证
(5)安全工器具使用不规范并缺乏保养和维护,不仅导致浪费,也带来安全隐患
(6)一些单位安全工器具设备的配置不合理,要么备件冗余,要么设备不足,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
2.闭环管理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基础
我们认真吸取电力各类事故“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处理”的开环式管理的教训,以过程质量确保安全质量,将安全管理诸要素的整合,变革成一种典型的恒动管理,互相衔接,互相制约,整个安全生产大系统形成一条封闭的管理链。以“责任无缝隙”管理为基础,推动了对诸要素、诸环节的控制力,从而使任何一件事情都处于不间断的反馈与监控之下,杜绝出现责任的真空地带,确保整个安全生产系统的闭环控制。简要称之为“事事有人管、管理靠闭环、闭环保安全”。
3.闭环管理操作系统
人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素,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与人有着密切的关系,离开了人,安全生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我们把安全工器具的闭环管理系统看作是一个封闭的圆,那么“人”就是这个圆的圆心。而在整个安全工器具管理系统中,围绕人这一核心要素,由人的思想、意识、素质、行为等关联要素,还会延伸出一系列的其他环节与构成要素。基于这种认识,在具体操作实践上,我们着眼于人机互补、人机制约、互相控制、互相促进,将与“人”相关的各种要素引申出“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安全执行、安全监察、应急救援和企业保险”等六个关联要素,并进行系统整合,构建出六个“各成体系、相互联系、首尾连接、循环运行”的闭环模块,并由此最终构成了一个“目标同向、管理同步、密不可分、闭合循环”的闭环体系。
(1)文化系统-以文化引导安全
宣传为自己而安全、为亲人而安全、为企业而安全的平常人、平常事、平常心,形成安全常识;同时建立干什么学什么会什么的技能保障体系。每个工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工器具的使用原理,注意事项,危险源头铭记在心。
(2)标准系统-以制度强化安全
安全标准系统的建设,就是从问题的发生制定并执行安全标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问题的解决这一管理流程中,全面突出制度的约束力作用,切实用制度来保障安全。
在安全工器具管理中实行制度建设、保障体制、对违规/违章/违法的“三违”人员实行安全教育、责任负责制度建设、流程落实制度等,确保工器具的申购计划科学;批复及时有效;采购廉洁物美;入库出库精准及时;设备流通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等措施确保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用。
(3)执行系统-以执行促进安全
着眼于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我们着力推进了严、细、实的安全管理:
1、严:管理严格――只要敢于动真,勇于认真,就没有管不了、抓不好的事情。
2、细:环节精细――“时时有标准、处处有标准、人人有标准”。
3、实:作风扎实――工作中的细节重复,一年365天,天天如此。
第16篇 某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 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 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