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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尾矿设施
矿山企业尾矿设施是指矿山企业选矿厂(车间)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尾矿的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及排洪系统等设施。由于矿山尾矿设施下游大都有稠密的居民区,且多与交通要道和大江湖泊相邻,部分还位于地震区,如果管理不善,一旦溃坝,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有尾矿设施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的选址
正确选择尾矿库址关系到一个矿山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选择尾矿库区地址必须考虑如下综合因素:
(1)应选择汇水面积小,而蓄水面积大的库址,尽量减少洪水对尾矿库安全的威胁。
(2)应避开岩溶、滑坡、流沙、膨胀土及松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在无法避开时,必须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3)占用耕田耕地面积小,居民搬迁人数少。
(4)与选矿厂距离较近的地点。
(5)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长。
三、尾矿库的分类
根据库区所建的地点,尾矿库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平地型尾矿库
平地型尾矿库是指在平地四周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这种类型的尾矿库一般为国内平原矿山的沙漠平原地区和新矿山所采用。
2.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口处筑坝建成的尾矿库。我国矿山绝大多数的尾矿库属这种类型。
3.傍山型尾矿库
傍山型尾矿库是指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国内丘陵地区的矿山采用此种类型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河型尾矿库,是指截断河床的一段,在其截断区域的上、下两端筑坝形成的库区,这种类型的尾矿库,在我国矿山较少采用。
四、尾矿库常见病害及处理措施
(1)坝体边坡过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稳定边坡,出现滑坡、裂缝等,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堆积,并采取削坡减载等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排渗降水设施失效,造成坝体浸润线过高,坝坡沼泽化,渗水严重,出现坍塌,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上述病害,加强渗流观测和控制,降低坝体浸润线,避免沼泽化。
(3)库内水位过高,坝顶没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度,坝面没有足够的安全干滩长度,甚至违反安全规程,实行子坝挡水,造成洪水漫顶溃坝的可能。面临这种情况时,矿山应及时设置排渗管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严禁子坝挡水。
(4)未设计要求控制水位,使调洪库容不足或排水通道阻塞。矿山应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使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应有一定蓄洪能力,各类排水通道应定期疏通。
(5)对超期服役的尾矿库不作坝体稳定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盲目超期运行,是造成险库的原因。因此,凡是超期服役的尾矿库矿山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超期服役加高加固论证和设计,并严格遵守设计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中型及位于高烈度区的尾矿坝,当堆积达到设计总高度的1/2或2/3时,应按规范进行一至二次以抗洪、稳定为重点的安全鉴定。
(6)在尾矿坝或库区周围乱采滥挖、违章建筑、违章作业,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矿山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内挖沙取土、挡坝养鱼、开山采石、挖护坡片石及在坝坡种菜等破坏尾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的尾矿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
(7)雨水直接冲刷坝坡。矿山应在坝坡进行黏土植草护坡工作,防止坡土流失,并在坝坡设立截水沟,疏导冲刷坝坡水流。
五、尾矿库(坝)安全运行监测
尾矿库(坝)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和变化规律,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其主要监测内容和方法如下:
(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用仪器设备测出测点在水平方向的位移量或垂直方向的高度变化。
(2)土坝固结观测:在坝体上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埋设固定连结管,用测量土层的厚度变化来监测。
(3)裂缝、伸缩缝监测:包括用仪器监测土石坝裂缝、伸缩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等项目,对较重要的裂缝应进行坑探或钻探来观测裂缝深度变化。
(4)渗流监测
①浸润线监测:土坝浸润线监测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坝体选择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埋设适当数量的测水管,通过测量测水管中的水位来获得浸润线位置。
②渗流量监测:主要方法是观测渗流稳定程度和渗流总量。通常是在坝下游能汇集流水的地方设置截水沟观测。
③渗流水质监测:其主要是监测渗流水内固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项目和内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坝基场压力监测:全面了解坝基透水层和不透水层中渗流沿程的压力分布情况。通常是在坝基埋设测压管来进行监测。
⑤绕坝渗流监测:全面了解坝头与岸坡以及混凝土或砌石建筑物接触处的渗流变化情况,判明这些部位的防渗与排水效果。一般是设测水管进行观测。
(5)土坝、堆积坝孔隙水力监测。一般是在最大断面、合拢段等选择两个以上断面埋设孔隙水压力计进行监测。
(6)水文气象监测
①降水量监测:用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降落地面雨水深度。
②水位监测:选择监测基面,用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库区水位。
③蒸发量监测:监测库区水面蒸发量,一般用80cm蒸发器监测。
六、尾矿库安全度汛要求
(1)汛期前,应对防洪沟、溢洪道、泄洪闸门及其他防洪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理,保证畅通。
(2)汛期前应将排洪口的挡板全部打开,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3)对尾矿坝体的安全要求如下:
①加高坝体时,必须根据坝的设计要求和管理规程编制作业计划,保证坝体安全。
②每年的堆坝高度和堆积作业计划,应根据选矿排出的尾矿量及尾矿库面积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尾矿库的正常运行状态。
(4)汛期前矿山必须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并对防洪系统及坝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可靠的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5)汛期前及时检查维修坝肩截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沙和杂物。
(6)汛期应采用无线电通信,加强照明,并充分准备防汛器材、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2人)。
(7)筑坝期间应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事故期间可采用集中放矿,冰冻季节可采用冰下集中放矿。
(8)尾矿坝上的观测孔,在汛期,应增加测次,发现水位、渗水量、浑浊度变化异常,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9)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和度汛警戒水位。
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1)矿山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尾矿库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选派有经验、善管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
(3)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必须遵照《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4)选矿车间(厂)、工段应经常对尾矿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矿厂应根据尾矿设施类别在7—30天内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5)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尾矿库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尾矿库的尾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按照“四定三不交”的原则进行整改。
(6)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隐患时,矿山及有关部门应进行特别检查,采取特殊可行的措施,防范溃坝,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7)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便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
(8)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一旦尾矿坝发生溃坝事故时,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援助,减少事故的损失。
八、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
2006年3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尾矿库未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擅自扩容,导致尾矿坝溃坝,造成1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尾矿库严重超容量。
(2)尾矿坝未采取加固措施。
(3)违反国家关于尾矿库管理的规定。
第2篇 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防汛及排洪工作。
第二章 水位控制安全管理
第三条 尾矿库的排水井、排水管、排水洞必须保持完好,防止淤堵,并经常检查和维修,以保证排洪、排水设施运行工况正常。
第四条 在日常尾矿库运行和汛期应严格控制尾矿库水位。
第五条 在满足澄清水不混蚀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区水位。
第六条 当回水与坝体安全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第七条 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第三章 汛期安全防范
第八条 汛期每班必须了解雨情,掌握本地区气象资料。并认真进行水位观测。
第九条 尽早调整库内尾矿澄清水水位,使排水塔堵板顶面和库区水面高度保持在0.4-0.5m。
第十条 检查配备的防洪物品,如编织袋、土工布等。
第十一条 检查配备的筑坝机械,完善坝面照明和通讯设施。
第十二条 坝顶、坝坡及坝两肩每班必须检查,了解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第十三条 汛期前(6月上旬)进行坝体现状实测,提供实测数据及实测平断面图,作为抢险措施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 汛期前(4月中旬)对尾矿库各构筑物、尾矿输送系统、排洪及供电、通讯进行一次全面的汛期防洪安全检查,写出检查报告,拟定抢修工程报告,抢修工程必须在6月中旬汛期到来前完成。
第十五条 进行坝体渗流水监测,统计分析坝体浸润线变化规律,判定坝体渗流稳定状况。根据浸润线的变化情况及时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十六条 汛期坝上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七条 尾矿滩顶至库内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小于50m。
第十八条 保证库区沉积干滩距离≥150米,沉积滩安全超高≥1米。
第四章 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除冰冻季节外采用坝前均匀放矿保持滩面的平整,防止出现矿浆流沿坝的横向流动。冬季必须采用冰下独管集中放矿,避免在冲积滩出现永冻层造成浸润线的升高。
第二四条 汛期前必须对排洪系统(排洪塔、排水方形涵管、排洪隧洞及坝面排水沟等)进行全面检查,洪水过后对损坏的部位及时进行修整。
第三十条 汛期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做好必要的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十一条 排洪塔必须按设计进行封堵。如水位上涨,要立即卸掉溢洪塔水下部分塔堵,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三十二条 尾矿库的通讯、照明及上坝道路建设与尾矿堆积坝同步设置,确保畅通。
第三十三条 降雨后必须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发生垮坝事故。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选矿厂安全组。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防汛及排洪工作。
第二章 水位控制安全管理
第三条 尾矿库的排水井、排水管、排水洞必须保持完好,防止淤堵,并经常检查和维修,以保证排洪、排水设施运行工况正常。
第四条 在日常尾矿库运行和汛期应严格控制尾矿库水位。
第五条 在满足澄清水不混蚀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区水位。
第六条 当回水与坝体安全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第七条 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第三章 汛期安全防范
第八条 汛期每班必须了解雨情,掌握本地区气象资料。并认真进行水位观测。
第九条 尽早调整库内尾矿澄清水水位,使排水塔堵板顶面和库区水面高度保持在0.4-0.5m。
第十条 检查配备的防洪物品,如编织袋、土工布等。
第十一条 检查配备的筑坝机械,完善坝面照明和通讯设施。
第十二条 坝顶、坝坡及坝两肩每班必须检查,了解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第十三条 汛期前(6月上旬)进行坝体现状实测,提供实测数据及实测平断面图,作为抢险措施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 汛期前(4月中旬)对尾矿库各构筑物、尾矿输送系统、排洪及供电、通讯进行一次全面的汛期防洪安全检查,写出检查报告,拟定抢修工程报告,抢修工程必须在6月中旬汛期到来前完成。
第十五条 进行坝体渗流水监测,统计分析坝体浸润线变化规律,判定坝体渗流稳定状况。根据浸润线的变化情况及时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十六条 汛期坝上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七条 尾矿滩顶至库内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小于50m。
第十八条 保证库区沉积干滩距离≥150米,沉积滩安全超高≥1米。
第四章 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除冰冻季节外采用坝前均匀放矿保持滩面的平整,防止出现矿浆流沿坝的横向流动。冬季必须采用冰下独管集中放矿,避免在冲积滩出现永冻层造成浸润线的升高。
第二四条 汛期前必须对排洪系统(排洪塔、排水方形涵管、排洪隧洞及坝面排水沟等)进行全面检查,洪水过后对损坏的部位及时进行修整。
第三十条 汛期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做好必要的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十一条 排洪塔必须按设计进行封堵。如水位上涨,要立即卸掉溢洪塔水下部分塔堵,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三十二条 尾矿库的通讯、照明及上坝道路建设与尾矿堆积坝同步设置,确保畅通。
第三十三条 降雨后必须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发生垮坝事故。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选矿厂安全组。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理对策和措施
引言
尾矿库是贮存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或废渣的场所,是矿产资源利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业设施。同时,贮存着当前技术条件下无法利用或尚未发现利用价值的矿产资源;即在某种意义上,尾矿是重要的二次矿产资源。但是,尾矿库的服务年限和库容量达到一定时,将会是重大危险源和环境污染源,既对尾矿库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又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因此,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杜绝环境污染事故。是尾矿库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
1、尾矿库基本情况
尾矿库按筑坝方式分为上游式、中线式、下游式等。根据库容量和坝高将尾矿库分为五个等别,并由此确定与尾矿库有关的构筑物级别安全监督管理等级(见表1)。
表1 原矿库等别与构筑物级别安全监督管理等级
等别
全库容v/万m3
坝高h/m
构筑物级别
安全监督管理等级
主要构筑物
次要构筑物
临时构筑物
一
二等尾矿库具有提高等别条件
1
3
4
省级安全监督管理
二
三
四
五
v≥10000
1000≤v<10000
100≤v<1000
v<100
h≥100
60≤h<100
30≤h<60
h<30
2
3
4
5
3
5
5
5
4
5
5
5
省级安全监督管理
省级安全监督管理
省级安全监督管理
地(市)级
据统计,国内大中型矿山尾矿库约有1500多座,加上不型尾矿库,总尾矿库数量超过1000座。如何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对尾矿库的设计建设、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安全度、闭库、再利用、安全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中,必须对尾矿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制定安全对策和措施,消除和控制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对尾矿安全环保构成的威胁,保证尾矿库的安全程度。
2、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1危险因素
危险因素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因素。尾矿为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往往是其潜在的危险因素失去控制而引发的。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对重大危险的规定,库容量100万m3以上的尾矿库是重大危险源;它一旦发生事故,对下游区域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及环境将造成巨大灾难,后果无法估量。国内矿山尾矿在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重、特大事故。因此,消除和控制尾矿库潜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是尾矿库安全管理的重大责任。
尾矿库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溃坝和尾矿泄漏。重大的溃坝和尾矿泄漏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和环境污染。导致尾矿库溃坝和尾矿泄漏事故的因素很多,可归纳为:自然因素、设计因素、施工因素、管理因素、社会因素、技术因素。在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中,直接导致尾矿库事故的危险因素主要有:尾矿堆积坝边坡过陡,浸润线逸出,裂缝,渗漏,滑坡,坝外坡裸露拉沟,排洪构筑排洪能力不足,排洪构筑物堵塞,排洪构筑物错动、断裂、垮塌,干滩长度不够,安全超高不足,抗震能力不足,库区渗漏、崩岸和泥石流,地震,淹溺,雷击等。
(1)尾矿规程坝边坡过陡。尾矿规程坝边坡直接决定其稳定性。造成尾矿堆积坝边坡过陡的主要原因有:放矿工艺不合理;为增加库容人为改陡坡比。造成初期坝边坡过陡的主要原因有:盲目节省投资,人为改陡坡比;有的堆石坝是用生产废石进行堆坝,没有控制陡坡比。
(2)浸润线逸出。浸润线的高低和变化直接决定其稳定。浸润线从坝外逸出,说明坝坡的稳定性很差,有可能发生滑坡事故。造成浸润线逸出主要原因有:无排渗设施;排渗设计不合理;排渗设施施工质量不良;排渗设施管理不当。
(3)裂缝。裂缝是尾矿坝较为常见的危险因素。某些细小的横向裂缝有可能成为坝体的集中渗漏通道,有的纵向裂缝或水平裂缝也可能是坝体出现滑塌的预兆。裂缝的主要原因有:坝基随载能力不均衡;坝体施工质量差;坝身结构及断面尺寸设计不当。
(4)渗漏。渗漏是尾矿库常见的危险因素,会导致溢流出口处坝体冲刷及管涌等多种形式的破坏,严重的会导致垮坝事故。按渗漏的部位可分为:坝体渗漏、坝基渗漏、接触渗漏和绕坝渗漏。
坝体渗漏的主要原因包括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
设计方面的主要原因有:对坝址的地质勘探工作做得不够,设计时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采用的坝基防渗措施不能满足抗渗的需要;黏土铺盖与透水砂砾石地基之间,未设有效的滤层,铺盖在渗水压力作用下破坏而漏水;土坝坝体单薄,边坡太陡,渗水从滤水体以上逸出;黏土防渗体设计断面不足,或与下游坝体缺乏良好的过渡层,使防渗体破坏而漏水;埋入坝体的压力管理强度不够,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陷,导致管身断裂,有压水流通过裂缝沿管壁或坝体薄弱部位流出。
施工方面的主要原因有:岩基的强风化层及破碎带未处理,或混凝土截水墙未按设计要求做到新鲜基岩上;岩基上部的冲积层未按设计要求彻底清理;土坝分层填筑时,土层太厚,碾压不实,致使每层填土上部密实,下部疏松,库内放矿后形成水平渗水带;土料含砂砾太多,渗透系数大;没有严格按要求控制或及时调整填筑土料的含水量,致使碾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在分段进行填筑时,土层厚薄不同,上升速度不一致,相邻两段的接合部位出现少压或漏压的松土带;在冬季施工中,对碾压后的冻土层没有彻底处理,或把大量冻土块填在坝内,形成软弱夹层,成为坝体渗漏的通道;滤水体施工时,由于砂石料质量不好、滤层材料铺设混乱等,导致滤水体失效,而使坝体浸润线升高。
管理方面的主要原因有:坝前干滩裸露暴晒而开裂,尾矿放矿水从裂缝渗漏;对防渗设施养护、维修不善,出现问题后亦未及时进行处理,下游逐渐出现沼泽化,甚至可能形成管涌;在坝后任意取土,也可能影响地基的稳定。
其它方面的原因有:白蚁、獾、蛇、鼠等动物在坝体打洞营巢,造成坝体集中渗漏;地震会引坝体或防渗体发生贯穿性的横向裂缝而产生渗漏。
接触渗漏的主要原因有:基础清理不好,未做接合槽或做得不彻底;土坝两端与山坡接合部分的坡面过陡,而且基础清理不彻底,或未做防渗墙;涵管或圬工建筑物与坝体接触处回填夯实质量差,或未做截水环(墙)及其它止步止水措施,造成渗水沿此薄弱面渗漏。
绕坝渗漏的主要原因有:与土坝两端连接的岸坡属条形山或覆盖层单薄的山坡,而且有砂砾石透水层;山坡的岩石破碎,节理发育,或有断层通过;施工取土或库内存水后由于风浪的淘刷,岸坡的天然铺盖被破坏;溶洞以及生物洞穴或植物根茎腐烂后形成的孔洞等。
(5)滑坡。滑坡是尾矿坝最危险的因素之一。较大规模的滑坡,往往是垮坝事故的先兆,即使是较小的滑坡也不能掉以轻心。有些滑坡是突然发生的;有的是先由裂缝开始,如不及时处理,逐步扩大和漫延,则可能造成垮坝重大事故。
产生滑坡的主要原因有勘探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在勘探时,没有查明基础有淤泥层或其它高压缩性软土层,设计时未能采取适当措施;选择坝址时,没有避开位于坝脚附近的水塘,筑坝后由于坝脚处于过大沉陷而引起滑坡;设计未采取防渗措施,产生绕坝渗漏,使局部坝体浸润饱和而引起滑坡;设计中稳定分析所选择的计算指标偏高,或对地震考虑不够,排水设计不当等。在施工中,碾压土坝时,铺土太厚,碾压不实,或土壤含水量不合要求,密度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等;土坝填筑时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造成施工质量不好;抢筑临时拦洪断面和合拢断,边坡过陡,填筑质量差;采用风化程度不同的残积土筑坝时,将黏性较大、透水性较小的土料填在土坝下部,而上部又填黏性较小、透水性较大的土料,放尾矿后,背水坡上部湿润饱和;尾矿堆筑坝与基本坝二者之间或各期堆筑坝坝体之间没有很好结合,在渗水饱和后,造成背水坡滑坡。
(6)坝外坡裸露拉沟。坝外坡裸露,遇暴雨冲刷造成坡面拉沟,影响坝体的稳定性,严重时导致决口溃坝。其主要原因有:坝坡太陡;地表水未拦截或拦截不彻底;坝坡未植被覆盖。
(7)排洪构筑物排洪能力不足。排洪构筑物不能及时泄设计频率暴雨的洪水,导致库水位升高,安全超高不够,甚至漫顶溃坝。其主要原因有:设计洪水标准低于现行标准;为节约投资,人为缩小泄洪道断面尺寸;排洪通道存在限制性“瓶颈”。
(8)排洪构筑物堵塞。排洪构筑物堵塞导致排洪能力急剧下降,库水位上升,安全超高不够,直接危及坝体安全。其主要原因有:进水口杂物於积;构筑物垮塌。
(9)排洪构筑物错动、断裂、垮塌。排洪构筑物断裂造成大量泄漏,垮塌造成堵塞,排洪能力急剧下降,危及坝体安全。其主要原因有:无设计或设计不合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地基不均匀沉陷;出现不均匀或集中荷载等。
(10)干滩长度不够。干滩长度不够的主要原因有:干滩坡度过小;坝前放矿不均匀,滩顶高程不一;库水位控制不当。
(11)安全超高不足。库水位接近坝顶时,干滩面过短,导致上游式尾矿堆积坝浸润线过高,使坝体处于饱和状态。其主要原因有:库水位控制不当;调洪库容不足;滩顶高程不一;排洪设施能力不足。
(12)搞震能力不足。抗震能力不足会引起库区或巩体滑坡;在库区或坝体附近进行爆破等作业,会对尾矿库的安全构成威胁。
(13)库区渗漏、崩岸和泥石流。库区发生泥石流阻塞截洪沟、排洪系统等造成洪水漫坝;库区崩岸造成涌浪,对坝体冲刷甚至漫顶。
(14)地震。地震是人类无法控制和消除的自然灾害。它对尾矿库的破坏是致命性的,强烈地震将导致尾矿坝坝体滑坡、裂缝,排洪构筑物错位、变形、倒塌,还可能引起库内水面大波浪冲击坝顶而造成洪水漫顶垮坝。
(15)淹溺。操作人员在进行添加井盖板、封井、库内回水等作业时,不慎坠入水中,将造成人员淹溺事故。
(16)雷击。护坝人员在雷雨天气巡坝检查时,有可能造成雷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2.2有害因素
(1)废水超标排放。尾矿废水中含有悬浮物、油类、cod和有毒有害元素等,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将对环境造成污染。使用尾矿废水灌溉,直接会导致农作物减产,还可能导致谷物、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有毒有害元素超标,人长期食用将导致慢性中毒。
(2)坝面扬砂。尾矿是经破碎磨细选矿后丢弃的矿渣,粒度细,表面干燥无覆盖时,遇大风将导致尾矿飞扬,形成砂尘,污染环境;人过量吸入,则可能导致尘肺病。
(3)尾矿输送管道破裂泄漏。输送管道破裂,若发现不及时,导致大量尾矿泄漏,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对水源、农作物等造成危害。
3、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对策和措施
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安全对策和措施,控制和消除尾矿库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预防尾矿库事故发生,提高尾矿库的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
3.1安全管理对策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及尾矿库技术管理人员,制订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和岗位技术培训,尾矿工作为特种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在尾矿库建设中,必须请具有与尾矿库等别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以及设计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消除在建设中埋下隐患。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措施资金的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班组日查、车间月查、矿(公司)季查及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及时整改到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尾矿库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还必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周围居民加强沟通,教育周围居民如何避险和防范尾矿库事故,让周围居民共同维护尾矿库安全设施,构筑尾矿库与当地环境、居民的和谐。
在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中,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杜绝虚假的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3.2安全技术对策和措施
针对尾矿库危险源的特殊性,制定技术性安全对策和措施,消除和减弱危险有害因素对尾矿库安全构成的威胁,是防止尾矿库事故发生的关键。
3.2.1尾矿库设计建设安全技术对策
尾矿库的设计建设和重大改扩建工程,必须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并严格遵守《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落实投资和建设,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必须达到“三同时”的规定。其安全设计必须经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竣工后,必须经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2.2尾矿库技术管理对策
(1)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进行尾矿库安全技术管理,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洪渡汛、抗震等检查和监测。在尾矿库堆积使用到设计总坝高的1/2~2/3时,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2)上游式尾矿堆积坝采取坝前均匀分散放矿,确保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尾矿排至库内,以确保坝良好的渗透性和稳定性,并确保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防止矿浆横向流动冲刷子坝内趾或坝体。
(3)严格按设计要求堆筑后期坝内外坡,保证每期子坝的堆筑质量,加强放矿管理,确保后期堆积坝均匀上升,避免坝轴线两端高差过大,并做到干滩与库内水边线尽可能平行于坝轴线,使得最小干滩长度满足安全要求。
(4)做好后期坝防渗排水工作。按设计要求在堆积坝内埋设排渗管网,在坝肩修建截洪沟,降低坝体浸润线,防止山洪冲刷坝体,并定期开展浸润线观测,发现异常,认真分析,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5)对上游式尾矿规程坝外坡面采取覆盖坝坡并植草,下游坡面修建排水沟、人字沟,防止雨季坝面拉沟,秋冬季砂尘飞扬。
(6)做好尾矿库水位控制和防洪渡汛。每年汛期前根据现状进行调洪演算,在确保满足设计洪水频率调洪库容和安全超高及安全滩长的前提下,汛期时尽量低水位运行,并加强对排水泄洪抢险物资,做好事故应急技术措施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对库区环境加强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对尾矿库安全构成的威胁。
(8)做好尾矿库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改造以及日常管理观测等原始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实施尾矿库回水利用及废水达标排放,保护尾矿库周围环境。
4、结语
通过对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必须做到重点防范,务必牢记历史上发生的尾矿库重、特大事故所造成巨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及《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把尾矿库的各项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尾矿库永久安全。
第5篇 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预防溃坝事故的发生,确保雨季导矿库的安全渡汛,特制订措施如下:
一、矿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尾矿库防洪防预案,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研究解决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组建尾矿库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并组织抢险演练。
5)其它有关事项。
二、车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三、加强对尾矿库护坝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矿开展一次尾矿库雨季安全专项检查,车间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内容有:
1、尾矿库的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潍长度、坡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排水构筑物(如排洪道、山体截洪沟、坝面排水沟等)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同时检查船只的完好性。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位移、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4、尾矿库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5、坝体排渗设施,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等。
五、充实护坝人员,落实巡坝护坝的责任,每天24小时坚守值班,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六、加强库区通讯,照明等设施和道路的检查,确保可靠和畅通,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排险演练。
七、加强坝体的变形监测和浸润线位置的测定,雨季做到变形监测每月测定一次,浸润线每周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报主管矿领导、总工办、生产科、安环科。
八、搞好子坝坝面的植被和复土填平,坝面不得有积水和拉沟,坝体排渗通畅,发现排深水、沼泽化等现象要妥善处理。
九、及时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清理排水构筑物,保持畅通无阻。
十、在库内设置水位观测标尺,按要求控制库内水位,做到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雨季要保证有足够的调洪容积和泄洪能力。
十一、加强雨季尾矿库尤其是排洪系统和坝体的日常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汛期应采取坝前多管分散交替均匀放矿,确保沉积滩滩顶均匀平整和滩坡滩长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滩面出现侧形坡或扇形坡,严禁矿浆直接冲刷坝体。
十三、汛期,库内沉积滩的干滩长度新坝保持在70米以上,老坝保持在60米以上,最小澄清距离50米,坝的安全超高1.5米以上。
十四、暴雨时,无论白天或黑夜,不间断地巡视,密切关注库内的水位变化和坝体的安全情况,避免水位上升浸满坝顶,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
十五、准备好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如蛇皮袋、铁铲、羊镐、土箕、电线、照明等)。
十六、洪水过后,及时组织清理排水沟和修复坝面,确保尾矿库正常运行。
第6篇 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尾矿设施
矿山企业尾矿设施是指矿山企业选矿厂(车间)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尾矿的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及排洪系统等设施。由于矿山尾矿设施下游大都有稠密的居民区,且多与交通要道和大江湖泊相邻,部分还位于地震区,如果管理不善,一旦溃坝,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有尾矿设施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的选址
正确选择尾矿库址关系到一个矿山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选择尾矿库区地址必须考虑如下综合因素:
(1)应选择汇水面积小,而蓄水面积大的库址,尽量减少洪水对尾矿库安全的威胁。
(2)应避开岩溶、滑坡、流沙、膨胀土及松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在无法避开时,必须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3)占用耕田耕地面积小,居民搬迁人数少。
(4)与选矿厂距离较近的地点。
(5)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长。
三、尾矿库的分类
根据库区所建的地点,尾矿库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平地型尾矿库
平地型尾矿库是指在平地四周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这种类型的尾矿库一般为国内平原矿山的沙漠平原地区和新矿山所采用。
2.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口处筑坝建成的尾矿库。我国矿山绝大多数的尾矿库属这种类型。
3.傍山型尾矿库
傍山型尾矿库是指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国内丘陵地区的矿山采用此种类型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河型尾矿库,是指截断河床的一段,在其截断区域的上、下两端筑坝形成的库区,这种类型的尾矿库,在我国矿山较少采用。
四、尾矿库常见病害及处理措施
(1)坝体边坡过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稳定边坡,出现滑坡、裂缝等,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堆积,并采取削坡减载等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排渗降水设施失效,造成坝体浸润线过高,坝坡沼泽化,渗水严重,出现坍塌,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上述病害,加强渗流观测和控制,降低坝体浸润线,避免沼泽化。
(3)库内水位过高,坝顶没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度,坝面没有足够的安全干滩长度,甚至违反安全规程,实行子坝挡水,造成洪水漫顶溃坝的可能。面临这种情况时,矿山应及时设置排渗管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严禁子坝挡水。
(4)未设计要求控制水位,使调洪库容不足或排水通道阻塞。矿山应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使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应有一定蓄洪能力,各类排水通道应定期疏通。
(5)对超期服役的尾矿库不作坝体稳定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盲目超期运行,是造成险库的原因。因此,凡是超期服役的尾矿库矿山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超期服役加高加固论证和设计,并严格遵守设计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中型及位于高烈度区的尾矿坝,当堆积达到设计总高度的1/2或2/3时,应按规范进行一至二次以抗洪、稳定为重点的安全鉴定。
(6)在尾矿坝或库区周围乱采滥挖、违章建筑、违章作业,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矿山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内挖沙取土、挡坝养鱼、开山采石、挖护坡片石及在坝坡种菜等破坏尾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的尾矿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
(7)雨水直接冲刷坝坡。矿山应在坝坡进行黏土植草护坡工作,防止坡土流失,并在坝坡设立截水沟,疏导冲刷坝坡水流。
五、尾矿库(坝)安全运行监测
尾矿库(坝)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和变化规律,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其主要监测内容和方法如下:
(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用仪器设备测出测点在水平方向的位移量或垂直方向的高度变化。
(2)土坝固结观测:在坝体上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埋设固定连结管,用测量土层的厚度变化来监测。
(3)裂缝、伸缩缝监测:包括用仪器监测土石坝裂缝、伸缩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等项目,对较重要的裂缝应进行坑探或钻探来观测裂缝深度变化。
(4)渗流监测
①浸润线监测:土坝浸润线监测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坝体选择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埋设适当数量的测水管,通过测量测水管中的水位来获得浸润线位置。
②渗流量监测:主要方法是观测渗流稳定程度和渗流总量。通常是在坝下游能汇集流水的地方设置截水沟观测。
③渗流水质监测:其主要是监测渗流水内固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项目和内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坝基场压力监测:全面了解坝基透水层和不透水层中渗流沿程的压力分布情况。通常是在坝基埋设测压管来进行监测。
⑤绕坝渗流监测:全面了解坝头与岸坡以及混凝土或砌石建筑物接触处的渗流变化情况,判明这些部位的防渗与排水效果。一般是设测水管进行观测。
(5)土坝、堆积坝孔隙水力监测。一般是在最大断面、合拢段等选择两个以上断面埋设孔隙水压力计进行监测。
(6)水文气象监测
①降水量监测:用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降落地面雨水深度。
②水位监测:选择监测基面,用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库区水位。
③蒸发量监测:监测库区水面蒸发量,一般用80cm蒸发器监测。
六、尾矿库安全度汛要求
(1)汛期前,应对防洪沟、溢洪道、泄洪闸门及其他防洪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理,保证畅通。
(2)汛期前应将排洪口的挡板全部打开,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3)对尾矿坝体的安全要求如下:
①加高坝体时,必须根据坝的设计要求和管理规程编制作业计划,保证坝体安全。
②每年的堆坝高度和堆积作业计划,应根据选矿排出的尾矿量及尾矿库面积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尾矿库的正常运行状态。
(4)汛期前矿山必须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并对防洪系统及坝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可靠的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5)汛期前及时检查维修坝肩截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沙和杂物。
(6)汛期应采用无线电通信,加强照明,并充分准备防汛器材、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2人)。
(7)筑坝期间应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事故期间可采用集中放矿,冰冻季节可采用冰下集中放矿。
(8)尾矿坝上的观测孔,在汛期,应增加测次,发现水位、渗水量、浑浊度变化异常,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9)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和度汛警戒水位。
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1)矿山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尾矿库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选派有经验、善管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
(3)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必须遵照《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4)选矿车间(厂)、工段应经常对尾矿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矿厂应根据尾矿设施类别在7—30天内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5)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尾矿库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尾矿库的尾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按照“四定三不交”的原则进行整改。
(6)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隐患时,矿山及有关部门应进行特别检查,采取特殊可行的措施,防范溃坝,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7)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便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
(8)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一旦尾矿坝发生溃坝事故时,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援助,减少事故的损失。
八、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
2006年3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尾矿库未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擅自扩容,导致尾矿坝溃坝,造成1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尾矿库严重超容量。
(2)尾矿坝未采取加固措施。
(3)违反国家关于尾矿库管理的规定。
第7篇 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预防溃坝事故的发生,确保雨季导矿库的安全渡汛,特制订措施如下:
一、矿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尾矿库防洪防预案,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研究解决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组建尾矿库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并组织抢险演练。
5)其它有关事项。
二、车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三、加强对尾矿库护坝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矿开展一次尾矿库雨季安全专项检查,车间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内容有:
1、尾矿库的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潍长度、坡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排水构筑物(如排洪道、山体截洪沟、坝面排水沟等)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同时检查船只的完好性。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位移、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4、尾矿库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5、坝体排渗设施,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等。
五、充实护坝人员,落实巡坝护坝的责任,每天24小时坚守值班,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六、加强库区通讯,照明等设施和道路的检查,确保可靠和畅通,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排险演练。
七、加强坝体的变形监测和浸润线位置的测定,雨季做到变形监测每月测定一次,浸润线每周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报主管矿领导、总工办、生产科、安环科。
八、搞好子坝坝面的植被和复土填平,坝面不得有积水和拉沟,坝体排渗通畅,发现排深水、沼泽化等现象要妥善处理。
九、及时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清理排水构筑物,保持畅通无阻。
十、在库内设置水位观测标尺,按要求控制库内水位,做到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雨季要保证有足够的调洪容积和泄洪能力。
十一、加强雨季尾矿库尤其是排洪系统和坝体的日常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汛期应采取坝前多管分散交替均匀放矿,确保沉积滩滩顶均匀平整和滩坡滩长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滩面出现侧形坡或扇形坡,严禁矿浆直接冲刷坝体。
十三、汛期,库内沉积滩的干滩长度新坝保持在70米以上,老坝保持在60米以上,最小澄清距离50米,坝的安全超高1.5米以上。
十四、暴雨时,无论白天或黑夜,不间断地巡视,密切关注库内的水位变化和坝体的安全情况,避免水位上升浸满坝顶,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
十五、准备好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如蛇皮袋、铁铲、羊镐、土箕、电线、照明等)。
十六、洪水过后,及时组织清理排水沟和修复坝面,确保尾矿库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