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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新疆拜城天辰矿业苏杭河煤矿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采掘副总
成员:掘进二队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掘进队队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采掘副总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科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掘进工作面共产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7、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共产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8、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掘进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 掘进共产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共产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 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第2篇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渝南煤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技科,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日常工作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采掘工作面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6)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6、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7、机电科长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8、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9、救护队负责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矿长、调度主任、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救护队,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采掘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各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采掘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 5 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一、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工作面发生重大顶板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或安监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1、调度室的响应: 1)、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兆报警电话后,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继续抢险;有无扩大的可能性等。并同时立即向调度主任报告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预兆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立即进行预警如果不足以启动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停止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做好记录并在1分钟内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 2)、启动并实施佛咡桥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佛咡桥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县安监局或其它部门提出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向公司总调、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 4)、监控事故发展动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落实事故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指挥部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总指挥保持对事故动态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制定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反应组织,与企业外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与协调。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各业务组响应 1、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各业务组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2、发生顶板事故时,生产矿长和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事故类别启动《煤尘与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或《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水灾事故时,地测站、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突水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果通风系统受到影响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大面积停电(主通风机停运)事故或运输事故时,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组、队长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急救援工作。 6、各业务部门响应 (1)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通风部门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2)机电运输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机电运输部门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生产技术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 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安全监察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7、事故发生后,驻矿安监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接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对未持有经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入井,禁止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而不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8、供应站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9、综合办立即通知医疗救护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0、有关队班组长负责清点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 实际井下救灾操作程序应按照《渝南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结束 1、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顾处理完毕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外发言人由党委书记指定综合办负责人为通报人。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一、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安全可靠性。 2、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采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 7、采掘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采掘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采掘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采掘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采掘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采掘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采掘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五、掘进碛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采掘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六、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采掘。 采用锚杆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线路杆塔安全施工管理的技术组织措施
该技术措施是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如下:
1、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凡是进入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安全作业规章、规程、规定和电力安监部门的其他安全条例。
(2)凡是进入现场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清楚知道所操作的设备的电压等级。并知道人与该带电体的最小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35kv 1.0
110kv 1.5
220kv 3
500kv的安全距离为5米
(3)各种机具设备、材料、构件、临时设施等,必须完备,要求必须是绝缘的机具、材料、构件、临时设施等要经过绝缘试验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4)防火设施要遵照供电和公安消防的规定。
(5)根据工程需要施工现场应做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种安全设备和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2、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1)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靠梯、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
(2)上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严禁攀爬杆基不牢固的杆塔。
(3)高空作业或在杆塔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和牢固的构件上。系好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4)攀爬杆塔脚钉时,要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5)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的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6)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任何物料,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杆塔上作业传递材料时要用绝缘绳索传递,不得乱丢,杆塔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7)构件和材料施工吊装时,吊具必须牢固,严禁吊臂下站人,并规定安全通道。
(8)在楼梯口、阳台口、电梯口、及变电站内的电缆井口及预留孔洞处必须安装防护措施。
(9)不准在5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雾、雪天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10)禁止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空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空作业。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
(1)必须健全机械的防护装置,防止转动部分伤人。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3)所有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器具都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保持其灵敏度。
4、防止触电事故
(1)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用电布设安全标准,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2)做好电器设备防护措施,采取安全电压。
(3)有计划的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知识,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4)在高压带电设备区工作要认真的观察、了解所有带电设备是多少kv的高压设备,自己的作业工具是否适合在该区作业,要认清自己的作业范围,杜绝误碰非作业对象设备。就是知道某些设备是不带电的也要视同设备带电,不去触摸或接近到非安全距离内。
(5)在高压带电作业区搬动梯子等超长物件时,要平挪平放,不得立挪立放。
5、预防中毒、中暑,预防职业病
(1)施工中使用具有毒性材料,应严加保管,限量使用,有防毒的措施。
(2)对设备采用喷涂防腐涂料时,要带防护面罩和口罩。
(3)对从事高温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要采取降温和其他有效措施。
(4)减少在烈日下工作时间,减少或杜绝日射病和尘肺病,非要在烈日工作的要做到在质量和安全有保证的情况快干多休,以免中暑。
6、雨季和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1)凡露天使用电器设备和电闸等,都要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
(2)雪霜后,应尽快清扫现场和脚手架,防止滑到或坠落,在雪霜还没有彻底化完时不得攀爬和进行金属构件的除锈和刷油。
(3)冬季要建立严格的取暖制度,防止火灾的发生。
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新招收录用的工人,必须经过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公司.企业,班组)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新转岗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
3.按国家规定属特种作业.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4.企业单位雇佣的合同工,非本企业的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有关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对因违反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工作。
7、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4篇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渝南煤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技科,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日常工作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采掘工作面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6)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6、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7、机电科长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8、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9、救护队负责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矿长、调度主任、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救护队,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采掘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各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采掘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 5 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一、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工作面发生重大顶板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或安监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1、调度室的响应: 1)、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兆报警电话后,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继续抢险;有无扩大的可能性等。并同时立即向调度主任报告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预兆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立即进行预警如果不足以启动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停止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做好记录并在1分钟内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 2)、启动并实施佛咡桥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佛咡桥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县安监局或其它部门提出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向公司总调、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 4)、监控事故发展动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落实事故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指挥部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总指挥保持对事故动态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制定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反应组织,与企业外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与协调。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各业务组响应 1、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各业务组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2、发生顶板事故时,生产矿长和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事故类别启动《煤尘与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或《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水灾事故时,地测站、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突水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果通风系统受到影响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大面积停电(主通风机停运)事故或运输事故时,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组、队长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急救援工作。 6、各业务部门响应 (1)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通风部门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2)机电运输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机电运输部门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生产技术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 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安全监察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7、事故发生后,驻矿安监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接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对未持有经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入井,禁止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而不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8、供应站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9、综合办立即通知医疗救护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0、有关队班组长负责清点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 实际井下救灾操作程序应按照《渝南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结束 1、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顾处理完毕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外发言人由党委书记指定综合办负责人为通报人。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一、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安全可靠性。 2、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采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 7、采掘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采掘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采掘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采掘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采掘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采掘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采掘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五、掘进碛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采掘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六、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采掘。 采用锚杆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液氨安全管理技术组织措施
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辛辣味的恶臭气体, 分子量l7.03, 比重0.597, 沸点一33.33℃ .爆炸极限为15.7% ~27% (容积) 氨在常温下加压易液化,称为液氨。与水形成水合氨,简称氨水,呈弱碱性,氨永极不稳定,遇热分解.1%水溶液ph值为11.7。浓氨水含氨28%~ 29%。氨在常温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易溢出,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故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人对氨的嗅觉阚为0.5mg/m ~ 1.0mg/m , 浓度50mg/m 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mg/m0 上短时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mg/m 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mg/in 以上可即时死亡 缺氧时会加强氨的毒作用。国家卫生标准为30mg/m 。液氨的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二是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一、安全监控
1、 日常监控: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法规规定得到有效的执行。
2、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
3、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液氨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的要求,建立在线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包括以下内容:液氨使用场所关键操作参数安全监控;液氨使用场所周边环境浓度变化监控与事故预警;现场设施风险评价与管理平台;基于事故影响范围和级别科学估计的企业应急救援系统;企业的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系统应和青岛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网络连接。
二、液氨的监控技术措施
1、液氨厂房设计建设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 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
2、液氨的运行液氨贮罐(槽)、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项要求,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充装操作,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槽)总容积的70%。液氨的装卸应有安全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液氨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并对焊缝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探伤。液氨、氨气管道、阀门、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等材质、压力等级应符合石油化工管道安装设计的要求。
3、液氨的维护、检查、检验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必须接规定定期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三、液氨监控的组织措施
根据氨的危害程度,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防护器具配置、负责人员培训及作业要求等工作。
组织体系构成
总指挥:蔡忠东
副总指挥:郭名富邓千逵
成员:郭名锦、王高安、巫远海、罗开勇、罗开石、谢才生、张中福、黎向前、谢纲材、黄绍尧、余承坊、黄美景、陈广泉、李秀生、邹扬东、黄召阳、谢才忠、谢纲桓、池帝清、张在愉、陈广波、郭成珊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图
组织体系成员职责
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的职责,处理事故,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事故处置组、现场警戒组、兼职消防队、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工作,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技术和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3)兼职消防组———负责指挥及组织实施因液氨泄漏造成的火灾的扑救、泄漏的堵塞、现场救助。
(4)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划定禁区的警戒指挥工作,维护治安,协调人员紧急撤离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5)事故处置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果断有效的安全措施,控制消除危险,防止事故扩大,查清现场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参加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修经验教训;保障恢复生产。
(6)物资供应组———负责指挥及实施抢修、救援物资的供应调配工作以及实施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7)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工作,对中毒、受伤人员等现场抢救、初步救护处理、运送医疗、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组织工作。
防护器具配置
明确需要使用的防护器具配置的数量、检查频次、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管理责任人:罗开石,电话:其它内容见附件。
防护器具配置一览表
名称
数量
检查频次
干粉灭火器
2个
1次/天
防护服
2套
1次/天
氧气呼吸器
2个
1次/天
防毒面具
2个
1次/天
喷淋装置
1个
1次/天
洗眼器
1个
1次/天
液氨站安全知识的培训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在接受安全培训后,能熟悉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管理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氨储罐静电接地,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火灾爆炸。
5)氨储存和使用场所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器。
6)确保防护器具配置完好有效。
作业要求
液氨卸车方法:将槽车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分别与储罐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相接,先由气体压缩机通过气相管路从储罐中吸气、向槽车中排气,使槽车内的液氨由液相管路流向储罐;当槽车内的液氨不再向储罐中流动时,关闭储罐的液相进口,再由气体压缩机从槽车中吸气、向储罐中排气,在环境温度的作用下,槽车内残余的液氨汽化并排向储罐,直至槽车中的气相压力达到0.1mpa时,气体压缩机停机。本发明既能够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又可避免事故的隐患。而且卸车较彻底,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更加合理。
液氨卸车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 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 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 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 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 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 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 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第6篇 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于我矿是瓦斯矿井,气温、气压变化会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尤其是气温的急剧上升或大气压的降低,会导致瓦斯涌出异常,根据加强气温、气压变化时的瓦斯管理方案,为了保证综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气温的急剧升高或气压的降低,会使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具体如下:
1、 掘进前,要及时打设措施孔,待瓦斯检测后,方可向前掘进所规定进尺。
2、 掘进过程中保证掘进机内外喷雾完好有效,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割煤。
3、 掘进过程中出现高顶应及时进行填充。
4、 风筒必须完好,避免影响通风。
二、 施工前准备
1、 检查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支护不完好的及时加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清理好施工现场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3、 提前将钻杆准备到位,排水系统完善并试好。
三、 施工工艺
1、打设措施孔完毕后,立即通知瓦检员到工作面进行检测
2、措施要用手持式防突风动钻机施工,一次成孔。
施工时,钻探人员根据措施要求打设措施孔,两人操作钻机,开孔时,一人扶住钻机,另一人扶住钻杆。持钻者轻微点动钻机,钻进50mm后,扶钻杆人员与持钻人员一同扶钻机,持钻人员开动钻机,全速钻进。
3、钻完一节钻杆后,持钻者取下钻机,另一个将接长钻杆对接。然后,持钻者安装钻机,两人一同扶住钻机,全速钻进。如此反复,直至钻探至设计孔深。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措施孔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皮带机及掘进机停电闭锁,并留专人看护,方可进入。
2、钻探施工前,必须检查现场10米范围内的顶板情况,确认施工现场无片帮、冒顶危险及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若支护不完好必须先支护好再施工探钻。
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防止误操作。
打钻时,必须保证施工点10米范围内的退路畅通,退不畅通,严禁施工作业。
打眼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防止伤人。
施工中,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工具,否则严禁作业。
施工钻孔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并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在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打设钻孔时,必须保证必须保证钻孔的数量和质量。
各种风管接口必须用u型卡,严禁用其他物件代替。
打钻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机的两侧操作,严禁站在钻机的正后方。
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瓦斯的变化情况,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回风巷瓦斯达到0.7%时,必须停止或放慢截割速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2%、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进风巷中,待瓦斯降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班班做到洒水降尘。
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瓦斯异常涌出,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采取相应措施。
本措施未提及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
第7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新疆拜城天辰矿业苏杭河煤矿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采掘副总
成员:掘进二队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掘进队队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采掘副总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科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掘进工作面共产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7、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共产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8、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掘进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 掘进共产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共产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 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第8篇 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于我矿是瓦斯矿井,气温、气压变化会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尤其是气温的急剧上升或大气压的降低,会导致瓦斯涌出异常,根据加强气温、气压变化时的瓦斯管理方案,为了保证综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气温的急剧升高或气压的降低,会使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具体如下:
1、 掘进前,要及时打设措施孔,待瓦斯检测后,方可向前掘进所规定进尺。
2、 掘进过程中保证掘进机内外喷雾完好有效,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割煤。
3、 掘进过程中出现高顶应及时进行填充。
4、 风筒必须完好,避免影响通风。
二、 施工前准备
1、 检查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支护不完好的及时加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清理好施工现场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3、 提前将钻杆准备到位,排水系统完善并试好。
三、 施工工艺
1、打设措施孔完毕后,立即通知瓦检员到工作面进行检测
2、措施要用手持式防突风动钻机施工,一次成孔。
施工时,钻探人员根据措施要求打设措施孔,两人操作钻机,开孔时,一人扶住钻机,另一人扶住钻杆。持钻者轻微点动钻机,钻进50mm后,扶钻杆人员与持钻人员一同扶钻机,持钻人员开动钻机,全速钻进。
3、钻完一节钻杆后,持钻者取下钻机,另一个将接长钻杆对接。然后,持钻者安装钻机,两人一同扶住钻机,全速钻进。如此反复,直至钻探至设计孔深。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措施孔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皮带机及掘进机停电闭锁,并留专人看护,方可进入。
2、钻探施工前,必须检查现场10米范围内的顶板情况,确认施工现场无片帮、冒顶危险及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若支护不完好必须先支护好再施工探钻。
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防止误操作。
打钻时,必须保证施工点10米范围内的退路畅通,退不畅通,严禁施工作业。
打眼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防止伤人。
施工中,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工具,否则严禁作业。
施工钻孔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并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在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打设钻孔时,必须保证必须保证钻孔的数量和质量。
各种风管接口必须用u型卡,严禁用其他物件代替。
打钻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机的两侧操作,严禁站在钻机的正后方。
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瓦斯的变化情况,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回风巷瓦斯达到0.7%时,必须停止或放慢截割速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2%、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进风巷中,待瓦斯降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班班做到洒水降尘。
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瓦斯异常涌出,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采取相应措施。
本措施未提及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