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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安全管理措施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7

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第1篇 管道安装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第2篇 电气安装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措施基本要求

1.1施工作业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并满足以下内容:施工作业现场水电、道路应畅通,满足施工作业需要;施工暂设应合理设置,施工机具应定置摆放;物资、器材应分区分类堆放保管,并按规定实施标识管理。

1.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经hse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合格;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

1.3及时与施工所经区域内生产装置做好联系与沟通,办理好各类作业票,并依业主及装置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保证具体措施

2. 1员工进入施工场所,必须佩带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安全帽;、必须穿好符合相应安全环保标准的防滑、防砸的安全鞋。

2.2 本工程桥架安装需要吊车协助,起吊前应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2.3 工作前,应了解机械的工作范围,有无妨碍起重机械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2.4 在桥架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与班组安全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2.5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行在起重物下方,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6 本工程电缆走向部分路段,属于高空危险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沿线装设安全网和拉生命线;

2.7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经过体检合格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8需要开挖电缆沟的路段要办好动土作业证,在确认不损坏地下管线和其它电缆的情况下方可开挖。

2.9使用气瓶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气瓶表必须经过检测标识方可使用。不得把气瓶放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有风或高处作业使用气瓶时,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置在动火点的上风口。

2.10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和乙炔瓶相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10米以外;所有氧气瓶和乙炔瓶都必须放置在单独的铁笼子里,集中使用且有明显的标识。不得随意到处放置。

2.11气瓶应立放,且必须有防震胶圈,严禁敲击、碰撞及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2.12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办理并持有动火票,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13动火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4动火施工应按照业主安全管理要求安排监护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各动火部位附近或下方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2.15在对变电所进行拆除时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2.16施工用电线路(从现场电源点接到临时配电箱的电缆线和从临时配电箱接到用电设备的橡皮软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严防绝缘损坏和接头漏电的情况发生。

2.17配电箱及电焊机、变压器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有腐蚀性的物品。

2.18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检验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以防触电。

2.19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等必须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应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线和接零线共用一根导线。

2.20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器故障应由电工负责处理。

2.21配电箱应保持干燥,内装的漏电保护器的绝缘外壳、盖等均应保持完整无损。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同时做好防水工作。

2.22临时用电线严禁挂在金属设备壁、构架或脚手架上,不准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2.23施工中使用的所有小型电动工具必须从专用的配电箱中接用电源(漏电保护器、熔断丝双级保护),接用电源用插头、插座,严禁使用闸刀开关。

2.24当电器设备跳闸或漏电保护起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严禁强行合闸。

2.25电气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式(二氯化碳)灭火器扑灭。

2.2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2.27由于部分桥架高度较高,焊接托臂需要搭设移动脚手架。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将锁紧挂钩挂上,脚轮的刹车必须踩下。脚手架的高处必要搭设拦腰杆,高处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使用双钩,并将双钩挂在廊道的结构梁上。

2.28高处作业时,下方要拉设隔离警戒线,并有专人进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通过。作业人员禁止高空抛物,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工具袋。

2.29 5#马路与14#马路交叉处需要委托土建专业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应由有效脚手架特殊工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脚手架要求搭设成双排,并有扫地杆和拦腰杆。脚手架搭设完成后要悬挂脚手架使用许可证,并有搭设人及双方负责人的签字方可使用。

第3篇 机电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第4篇 管道安装安全管理施工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

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

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

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

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

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

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

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

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

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

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

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22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

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

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第5篇 电气安装安全保证措施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措施基本要求

1.1施工作业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并满足以下内容:施工作业现场水电、道路应畅通,满足施工作业需要;施工暂设应合理设置,施工机具应定置摆放;物资、器材应分区分类堆放保管,并按规定实施标识管理。

1.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经hse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合格;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

1.3及时与施工所经区域内生产装置做好联系与沟通,办理好各类作业票,并依业主及装置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保证具体措施

2. 1员工进入施工场所,必须佩带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安全帽;、必须穿好符合相应安全环保标准的防滑、防砸的安全鞋。

2.2 本工程桥架安装需要吊车协助,起吊前应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2.3 工作前,应了解机械的工作范围,有无妨碍起重机械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2.4 在桥架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与班组安全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2.5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行在起重物下方,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6 本工程电缆走向部分路段,属于高空危险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沿线装设安全网和拉生命线;

2.7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经过体检合格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8需要开挖电缆沟的路段要办好动土作业证,在确认不损坏地下管线和其它电缆的情况下方可开挖。

2.9使用气瓶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气瓶表必须经过检测标识方可使用。不得把气瓶放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有风或高处作业使用气瓶时,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置在动火点的上风口。

2.10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和乙炔瓶相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10米以外;所有氧气瓶和乙炔瓶都必须放置在单独的铁笼子里,集中使用且有明显的标识。不得随意到处放置。

2.11气瓶应立放,且必须有防震胶圈,严禁敲击、碰撞及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2.12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办理并持有动火票,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13动火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4动火施工应按照业主安全管理要求安排监护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各动火部位附近或下方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2.15在对变电所进行拆除时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2.16施工用电线路(从现场电源点接到临时配电箱的电缆线和从临时配电箱接到用电设备的橡皮软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严防绝缘损坏和接头漏电的情况发生。

2.17配电箱及电焊机、变压器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有腐蚀性的物品。

2.18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检验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以防触电。

2.19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等必须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应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线和接零线共用一根导线。

2.20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器故障应由电工负责处理。

2.21配电箱应保持干燥,内装的漏电保护器的绝缘外壳、盖等均应保持完整无损。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同时做好防水工作。

2.22临时用电线严禁挂在金属设备壁、构架或脚手架上,不准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2.23施工中使用的所有小型电动工具必须从专用的配电箱中接用电源(漏电保护器、熔断丝双级保护),接用电源用插头、插座,严禁使用闸刀开关。

2.24当电器设备跳闸或漏电保护起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严禁强行合闸。

2.25电气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式(二氯化碳)灭火器扑灭。

2.2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2.27由于部分桥架高度较高,焊接托臂需要搭设移动脚手架。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将锁紧挂钩挂上,脚轮的刹车必须踩下。脚手架的高处必要搭设拦腰杆,高处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使用双钩,并将双钩挂在廊道的结构梁上。

2.28高处作业时,下方要拉设隔离警戒线,并有专人进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通过。作业人员禁止高空抛物,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工具袋。

2.29 5#马路与14#马路交叉处需要委托土建专业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应由有效脚手架特殊工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脚手架要求搭设成双排,并有扫地杆和拦腰杆。脚手架搭设完成后要悬挂脚手架使用许可证,并有搭设人及双方负责人的签字方可使用。

2.30电缆桥架的安装大部分均在电缆廊道内作业,没有廊道的区域安装桥架时,要求作业人员佩戴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悬挂在坚固的物体上,预先将桥架在地面上连接完成,使用吊车进行吊装,司索工要将桥架捆绑牢固,防止桥架松脱坠落。高空作业人员应和起重工积极配合,将桥架一次吊装到位。

2.31桥架安装时,施工人员禁止踩踏有运行电缆的其他桥架。防止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62.32在无电缆廊道的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将滑轮放置到桥架内并固定牢固,施工人员在安全地带使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2.33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7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7.1根据《中油二建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为提高公司在突发重大事故中的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利益与职工生命健康,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特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1)人身伤害事故预案

施工现场如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意外伤害等人生伤害事故。应立即由现场值班人员组织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将事故详细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期间应主动利用现场医护用品,开展止血、包扎等简单的自救工作,如果是四肢出血或小动脉、小静脉出血,宜采用抬高伤肢法止血。动脉出血时,易用手指压迫伤部上端的动脉,使它贴住骨骼,止住出血。手腕、颈部、小腿等处受伤时,采用环行包扎法,手指、手臂、大腿等部位采用螺旋包扎法。比较严重时 采用“8”字型包扎法。

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将基本概况上报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办公室,并配合救护车、医务人员尽快展开救援。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扩大。

(2)火灾事故预案

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发生初期应组织现场人员采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要说清着火的地点、部位、火势的大小、燃烧物的情况。并派专人指引消防车前往火灾现场,必要时可通知气防站、请求气防车参加救援。若火势较大时应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与撤离,并划定危险区域、实行部分交通管制。

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有:控制可燃物;隔绝空气;清除火源;防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冷却法;窒息法;仰止法。化学易燃品的扑救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扑救可燃和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醇、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使用抗溶性泡沫。

发生大面积的烧烫伤,应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一般的轻度烧、烫伤可进行以下处理:一是将烧、烫伤的部位放置在冷水中浸泡半小时或更长时间,这样既有止痛作用,还可以减少肿胀。二是浸泡完毕擦干,在患处涂抹麻油、清凉油、獾油等,暴露患处不需要包扎。三是烧烫伤部位如出现水泡,一般不需弄破。如水泡过大,可用针在火上烧一下,用酒精或淡盐水擦洗伤面,在水泡下方刺破放水,然后涂烫伤膏用纱布包扎即可。五是必要时请医生治疗或送医院诊治。

(3)触电事故预案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如开关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闸刀或拔掉插头以断开电源。如距离闸刀较远,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砍断电线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将电线剥离触电者;若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材料可利用,可用几层干燥衣服将手包裹好,站在干燥木板上,拉触电人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对高压触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迅速拉下开关或由电工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电源。

触电者进行抢救,对于神志不清者派专人照顾,观察情况稳定后方可活动。对于轻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针刺或掐人中、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抢救;对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者,则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法抢救。接警与报告、指挥与控制、现场处理、监测、实施救援按公司应急预案程序执行。

(4)中毒事故预案

发生中毒事故后,先要分析原因是气体(乙炔、一氧化碳等)中毒、食物中毒、还是工业品中毒。在抢救伤员或进入现场前,应采用通风或配戴防毒面具。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部门,请求医护人员及气防站的救助。并及时将受伤人员抬离到安全地点的空气新鲜处。开展简单的救助,应使中毒者尽快离开现场接触性中毒,用肥皂洗净皮肤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鸡毛或手指刺激咽喉,或服用大量温盐水催吐。应急行动和条件保障。总厂和公司有完备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专业医院及气防站。

(5)设备工具被盗案件预案

现场值班人员若发现有人盗窃工地设备工具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住窃贼或拖延时间,必要时拨打企业110报警电话或报告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并在保护作案现场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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