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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项目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实行准入制度,机械进场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按规范要求办理外观检查、安装、调试,确认各项指标合格后,办理机械设备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械操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三)施工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塔吊回转半径以内的区域,以免发生危险。
(四)塔吊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门架、自升式门架、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自升式门架、门架、塔吊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五)所有机械作业应遵循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二、塔机作业管理措施
本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主要设置了4台塔吊,施工时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协调,来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
(一)由每台塔吊的机长负责各台塔吊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布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二)应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现场塔机驾驶任务。
(三)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四)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塔机须确保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
(五)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六)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七)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八)塔机的安拆及塔机起重吊装作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2篇 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 装拆基本要求
1资质:装拆企业应当具备与所装拆起重机械相匹配的资质条件;
2安全许可证:装拆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三类人员:装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合同/协议:装拆工程应签订书面合同/安全协议;
5专项方案:有经过总承包/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6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7硬件达标:起重机械部件应保持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二安装
1安装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审查有关资料,
------组织交底,
------做好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监理单位:------审查安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书;
监理/相关施工单位------按合同/施工方案规定对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记录。
2 安装(加节、拆卸)作业过程中:
现场监督------1相关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人员。
3 安装完毕后:
安装企业:-----自检(对安装质量/机构运行情况/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填写自检合格证明材料。
第3篇 工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
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
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1)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传动部位应设防护装置及安全装置。
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应有回火安全装置,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
保险链、防爆膜等保险装置应灵敏,合格。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动车辆,司机应持证上岗驾车,制动装置灵敏,严禁载人或违章行车。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发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有防爆,防晒措施。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源线应按规定设置,接线端防护齐全,应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线绝缘良好,严禁随地拖拉。
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做好机械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
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2)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乎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扳或木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
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好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4篇 机械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危害因素
一、机械的危害
1.静止的危险
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即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危险。包括:
(l)切削刀具有刀刃。
(2)机械设备突出的较长的部分,如设备表面上的螺栓、吊钩、手柄等。
(3)毛坯、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和粗糙表面,如未打磨的毛刺、锐角、翘起的铭牌等。
(4)引起滑跌的工作平台,尤其是平台有水或油时更为危险。
2.直线运动的危险
指作直线运动的机械所引起的危险,又可分接近式的危险和经过式的危险。
(l)接近式的危险:这种机械进行往复的直线运动,当人处在机械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时躲让时将受到运动机械的撞击或挤压。
①纵向运动的构件,如龙门刨床的工作台、牛头刨床的滑枕、外国磨床的往复工作台等。
②横向运动的构件,如升降式铣床的工作台。
(2)经过式的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的部件引起的危险。包括:
①单纯作直线运动的部位,如运转中的带键、冲模。
②作直线运动的凸起部分,如运动时的金属接头。
③运动部位和静止部位的组合,如工作台与底座组合,压力机的滑块与模具。
④作直线运动的刃物,如牛头刨床的刨刀、带锯床的带锯。
3.机械旋转运动的危险
指人体或衣服被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
(l)卷进单独旋转运动机械部件中的危险,如主轴、卡盘、进给丝杠等单独旋转的机械部件以及磨削砂轮、各种切削刀具,如铣刀、锯片等加工刃具。
(2)卷进旋转运动中两个机械部件间的危险,如朝相反方向旋转的两个轧辊之间,相互啮合的齿轮。
(3)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固定构件间的危险,如砂轮与砂轮支架之间,有辐条的手轮与机身之间。
(4)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直线运动部件间的危险,如皮带与皮带轮、链条与链轮、齿条与齿轮、滑轮与绳索间、卷场机绞筒与绞盘等。
(5)旋转运动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的危险,如伸出机床的细长加工件。
(6)旋转运动件上凸出物的打击、如皮带上的金属皮带扣、转轴上的键、定位螺丝、联轴器螺丝等。
(7)孔洞部分有些旋转零部件,由于有孔洞部分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如风扇、叶片,带幅条的滑轮、齿轮和飞轮等。
(8)旋转运动和直线运动引起的复合运动,如凸轮传动机构、连杆和曲轴。
4.机械飞出物击伤的危险
(l)飞出的刀具或机械部件,如未夹紧的刀片、紧固不牢的接头、破碎的砂轮片等。
(2)飞出的切屑或工件,如连续排出或破碎而飞散的切屑、锻造加工中飞出的工件。
二、非机械的危害
1.电击伤
指采用电气设备作为动力的机械以及机械本身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引起的危险。
(l)静电危险如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静电,将引起爆炸、电击伤害事故。
(2)触电危险如机械电气设备绝缘不良,错误地接线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触电事故。
2.灼烫和冷危害
如在热加工作业中被高温金属体和加工件灼烫的危险,或与设备的高温表面接触时被灼烫的危险,在深冷处理或与低温金属表面接触时被冻伤的危险。
3.振动危害
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机械本身产生的振动所引起的危害,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
(l)全身振动。由振动源通过身体的支持部分将振动传布全身而引起的振动危害。
(2)局部振动。如在以手接触振动工具的方式进行机械加工时,振动通过振动工具、振动机械或振动工件传向操作者的手和臂,从而给操作者造成振动危害。
4.噪声危害
机械加工过程或机械运转过程所产生的噪声而引起的危害。
机械引起的噪声包括:
(l)机械性噪声。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而产生的噪声,如球磨机、电锯、切削机床在加工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2)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噪声,如电动机、变压器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3)流体动力性噪声。由于气体压力突变或流体流动而产生的噪声、如液压机械、气压机械设备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5.电离辐射危害
指设备内放射性物质、_射线装置、r射线装置等超出国家标准允许剂量的电离辐射危害。
6.非电离辐射危害
非电离辐射是指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和射频辐射等,当超出卫生标准规定剂量时引起的危害。如从高频加热装置中产生的高频电磁波或激光加工设备中产生的强激光等非电磁辐射危害。
7.化学物危害
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化学物所引起的危害。包括:
(l)易燃易爆物质的灼伤、火灾和爆炸危险。
(2)工业毒物的危害是指机械加工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有毒物质引起的危害。工业毒物可能是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也可能是副产品、废弃物、夹杂物,或其中含有毒成分的其他物质。
(3)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腐蚀性危害,如在金属的清洗和表面处理时产生的腐蚀性危害。
8.粉尘危害
指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粉尘引起的危害。粉尘来源包括:
(l)某些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汽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所形成的粉尘,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汽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2)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或粉碎,如金属的抛光、石墨电极的加工。
(3)铸造加工中,清砂时或在生产中使用的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产生的以及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再次浮游于空气中的粉尘(二次扬尘)。
(4)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如木材、焦油、煤炭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
(5)焊接作业中,由于焊药分解,金属蒸发所形成的烟尘。
9.生产环境,指异常的生产环境
(l)照明
工作区照度不足,照度均度不够,亮度分布不当,光或色的对比度不当,以及存在频闪效应、眩光效应。
(2)气温
工作区温度过高、过低或急剧变化。
(3)气流
工作区气流速度过大、过小或急剧变化。
(4)湿度
工作区湿度过大或过小。
二、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
一、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l)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①无防护
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设备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噪声大,无限位装置等。
②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安全距离不够,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①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定转等。
②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未加润滑油等。
③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等。
④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工件上有锋利毛刺、毛边、设备上有锋利倒棱等。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①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①通风不良
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等。
②照明光线不良
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烟雾烟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有眩光等。
③作业场地杂乱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④作业场所狭窄。
(5)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交叉作业过多。
(6)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有冰雪。地面有易滑物如圆柱形管子、料头、滚珠等。
(7)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8)贮存方法不安全,堆放过高、不稳。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这些不安全行为可能是有意的或无意的。
(l)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模;违章驾驶机动车;工件刀具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临时拉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机械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4)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等。
(6)攀、坐危险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7)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8)穿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
(9)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10)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靠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零部件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进而造成严重的伤害。
二、间接原因
几乎所有事故的间接原因都与人的错误有关,尽管与事故直接有关的操作人员并没有出错。这些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设计人员、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人所犯的错误。间接原因包括: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工业构件、建筑物(如室内照明、通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l)设计错误包括强度计算不准,材料选用不当,设备外观不安全,结构设计不合理,操纵机构不当,未设计安全装置等。即使设计人员选用的操纵器是正确的,如果在控制板上配置的位置不当,也可能使操作人员混淆而发生操作错误,或不适当地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反应时间而忙中出错。
设计人员还应注意作业环境设计,不适当的操作位置和劳动姿势都可能引起操作人员疲劳或思想紧张而容易出错。
(2)制造错误
即使设计是正确的,如果制造设备时发生错误,也会成为事故隐患。在生产关键性部件和组装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错误。常见的制造错误有加工方法不当(如用铆接代替焊接),加工精度不够,装配不当,装错或漏装了零件,零件未固定或固定不牢。工件上的划痕、压痕、工具造成的伤痕以及加工粗糙可能造成用力集中而使设备在运行时出现故障。
(3)安装错误
安装时旋转零件不同轴,轴与轴承、齿轮啮合调整不好,过紧过松,设备不水平。地脚螺拧紧,设备内遗留工具、零件、棉纱等,都可能使设备发生故障。
(4)维修错误
没有定时对运动部件加润滑油,在发现零部件出现恶化现象时没有按维修要求更换零部件,都是维修错误。当设备大修重新组装时,可能会发生与新设备最初组装时发生的类似错误。安全装置是维修人员检修的重点之一。安全装置失效而未及时修理,设备超负荷运行而未制止,设备带“病”运转,都属于维修不良。
2.管理缺陷
(l)无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不完善。
(2)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3)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4)劳动制度不合理
(5)缺乏监督。
3.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上岗,操作者业务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态度不负责。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波动,不遵守操作规程,都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4.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或落实现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调查整改不力。关键是企业领导不重视。
三、机械设备的防范措施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正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旋转轴。
2.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旋转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l.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l)挤压
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人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l)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问。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四、机械设备本质安全措施
一、本质安全的目的
本质安全化的目的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安全科学的成就,从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故的主要条件;如果暂时达不到时,则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对安全措施,形成最佳组合的安全体系,达到最大限度的安全。同时尽可能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增强人体对各种危害的抵抗能力。
二、本质安全化的内容
设备的本质安全措施可以通过设备本身和控制器的安全设计来实现。
l.本质安全化的基本思路
(l)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条件。许多机械事故是由于人体接触了危险点、如果将危险操作采用自动控制、用专用工具代替人手操作,实现机械化等都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2)设备能自动防止操作失误和设备故障。设备应有自动防范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这些措施应能达到: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导致设备发生事故.即使出现故障,应能自动排除,切换或安全停机;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论操作人员是否发现,设备应能自动报警,并作出应急反应,更理想的是还能显示设备发生故障的部位。
2.常用的措施
(l)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遥控技术。
(2)采用可靠性设计,提高机械设备的可靠性。详见下一节。
(3)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当无法消除危险因素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因素是最常用的技术措施。
(4)安装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又叫故障保险装置。这种装置的作用与安全防护装置稍有不同。它能在设备产生超压、超温、超速、超载、超位等危险因素时,进行自动控制并消除或减弱上述危险。安全阀、单向阀、超载保护装置、限速器、限位开关、爆破片、熔断器、保险丝、力短限制器、极限位置限制器等都是常用的保险装置。
(5)采用自监测、报警和处理系统。利用现代化仪器仪表对运行中的设备状态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和故障诊断。
(6)采用冗余技术。冗余技术是可靠性设计常采用的一种技术,即在设计中增加冗余元件或冗余(备用)设备,平时只用其中一个,当发生事故时,冗余设备或冗余元件能自动切换。
(7)采用传感技术。在危险区设置光电式、感应式、压力传感式传感器,当人进入危险区,可立即停机,终止危险运动。
(8)安装紧急停车开关。
(9)向操作者提供机械关键安全功能是否正常(设备的自检功能)的信息。
(10)设计程序联锁开关。设计对出现错误指令时,禁止启动的操纵器。这些关键程序只有在正常操作指令下才能启动机械。
(ll)配备使操作者容易观察的、能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的显示器。
(12)采用多重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设备运行绝对安全可靠。
第5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
《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共有“健全起重机械管理机构与落实管理责任措施”等七项措施。
一、 总则
1.2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的电力工程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3分为大型起重机械和中小型起重设备。
大型起重机有:塔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缆绳起重机、输变电用张牵设备等;
中小型起重设备有:简易升降机、烟囱和水塔提升滑模装置、吊蓝、抱杆、机动绞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千斤顶等。
二、健全起重机械管理机构与落实管理责任措施
1、(2.2)省公司基建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共有4条,第(1)和(4)条应该做到了,但第(2)做没有不知道,第(4)做了检查,评价及考核应该没有做。
2、(2.5)项目监理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共有9条,有3条基本没有做,有2条只做了一半。
3、(2.8.1)施工企业本部必须设置机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共有17条,做到没有,自己去核实。
4、(2.8.3)施工企业应设立起重机械专业单位(租赁公司),工地项目部和分包对等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简称一般使用单位。起重机械专业单位和一般使用单位在本《重点措施》中统称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他们有以下11项具体主要职责。
三、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与记录资料措施
1、(3.1)至少要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等10项内容。
2、(3.2)至少要具备(配备)“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10项规程、标准和措施。
3、(3.4)施工企业至少应有“起重机械台账”等以下10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记录资料,并保证其完整、齐全和准确。(真实)
其中,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又包括原始资料和动态资料两部分。原始资料有购置合同等4类,动态资料有安装报告等7项。都应完整、齐全、完好。
4、(3.7.4)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评价)制度(包括外包、分包队的安拆队伍),应包括“检查方式,如巡检、月检、专项检查、旁站监督和安全评价”等7项内容。
5、(3.8)施工项目部应收集和保存的起重机械管理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行业和上级的有关起重机械的文件,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
、、、、、、
共9项内容。
6、(3.9)输变电工程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起重机械和主要机具进场安全确认登记制度等。、、、、、、
共7项。
7、(3.11)监理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程序(或细则)至少要包括“起重机械和主要积聚进场安全确认登记监理程序”等9种程序、细则和办法。
8、(3.12)监理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理资料至少应包括“现场起重机械登记台账”等以下13种内容。
本占了9页篇幅,可见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与记录资料的重要性。
四、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管理措施
1、(4.1)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持证、不超范围)。
2、(4、3)作业人员应配齐,持证,明确过程责任。
3、(4.4)作业机具、设备、计量仪器必须经检查、检验,并合格。
4、(4.5)(4.6)安装与拆卸作业指导书应分别编写,编写人必须是起重机械专业工程师,并经安拆单位许可确认和经施工单位规定的权限审批(双重)。
5、(4.7)起重机械安装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办理安装告知书。
6、(4.8)安全技术交底(非常重要),首先是全体参与作业人员,其次是内容详尽(交清作业内容、作业流程、技术质量控制点、安全控制要点以及责任分工要明确),交底要针对不同作业类别进行,并重点对危险源(点)和控制措施进行交底。
7、(4.10)项目部机械管理专责人员应对关键工序进行把关,监理工程师对关键工序工艺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8、(4.11)(4.12)(4.13)转工序要检验;安装完必须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书;申请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9、(4.15)大型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作业指导书按以下纲目编写。
(1)(4.15.1)起重机械概况;(2)(4.15.2)编制依据;(3)(4.15.3)进度计划;(4)(4.15.4)工程准备;(5)(4.15.5)工序工艺过程;(6)(4.15.6)安全措施;(7)(4.15.7)附图与计算;(8)(4.15.8)负荷试验(安装时)与零部件检查(拆卸时);(9)(4.15.9)交懂签字页.
10、(4.16)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作业指导书审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4.16.1)编制依据一定要充分;(2)(4.16.2)人员应与工作相适应;(3)(4.16.3)必须有测量仪器;(4)(4.16.4)工序工艺一定要正确;(5)(4.16.5)标准数据一定要清晰;(6)(4.16.6)有必要的图示和计算;(7)(4.16.7)危险点和安全措施一定要清楚;(8)(4.16.8)一定有负荷实验要求。
五、外租和分包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5.1)与出租和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详细写明各自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以及安装、拆卸、起重作业的安全责任。
2、(5.2)(5.3)外租、自带起重机械(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严禁租用或进场)及其作业人员,应按本《重点措施》对进场、安装、使用、维修、检查、拆卸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3、(5.4)审查内容应包括“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等4项。
4、(5.5)有“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和“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机械不得租用或进入施工现场。
5、(5.6)(5.7)(5.8)(5.9)(5.10)(5.11)安装、拆卸、检查、管理与“措施四”相同。
六、老旧起重机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6.1)使用年限达到12年,但尚未达到规定年限的起重机机械称之为老旧起重机机械。
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价值的;
(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3、(6.3.1)老旧起重机机械的专项检查(共有6项)。
4、(6.4)老旧起重机机械的使用要求有“降负荷使用”和“加大检查频次”等。
第6篇 老旧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1本文件中所称老旧机械是指实际使用年限超过12年,但尚未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还仍在使用的起重机械。
2起重机械的报废
起重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1)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2)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的。
3凡在工程现场使用的老旧起重机械,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整治:
3.1开展对老旧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测,其检测内容:
(1)外观检查(结构变形、油漆爆裂、腐蚀程度、焊缝外观、螺栓连接、主要零部件磨损情况等);
(2)形位公差测量(主要直线度、圆柱度、平行度、垂直度、倾斜度、同轴度、对称度、位置度、圆跳动等);
(3)对臂架、横梁、底架等重要结构主要受力焊缝进行焊缝探伤,并出具探伤报告和腐蚀测厚报告;
(4)空载性能测试(起升、降落、变幅、回转、行走等测试。检查各机构和操纵、控制系统是否有异常);
(5)额定负荷试验和超负荷试验,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重点检查如整机结构、焊缝、螺栓、机构等;
(6)对本单位没有能力检测的内容,应当请权威机构核算和进行应力测试,作出鉴定结论。
3.2开展对老旧起重机的专项整治
根据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测结果进行安全技术经济论证,对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制订整改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对于局部钢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不足的,可采取补强整改;
(2)对于多数机构和结构还有使用价值的,可采取大修或改造。
4老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要求:
(1)凡属于本文件规定的老旧起重机械,虽已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但未经权威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的,一律降低负荷至80%额定负荷以下使用。
(2)经过整治的老旧起重机必须进行额定负荷试验和超负荷试验,按整治结论要求使用。
(3)严格使用条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加大检查频次,对主要受力结构和受力焊缝采取必要的专人监控措施。
(5)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7篇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条件,并不得积水。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3、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操作人员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标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执上橡胶或干燥木板车。
4、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5、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合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控制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出料。
7、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键条扣牢。
8、向搅拌筒内功口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返转出料者除外。
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0、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插销扣牢。
砼输送泵
1、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应经常检查各压力表、油温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电流、电压表、各机构是否正常。
2、泵机运行时,严禁将手及其它异物伸入料斗内,也不得随意打开筛网。
3、任何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关闭主机及电源,并使蓄电器具卸荷后方可进行。
4、距离泵操作者3m以内的输送管,接头和弯管应定期更换,该范围内的管路应用木板或金属板加以防护,以免伤人。
5、凡发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时;操作者应戴可视透明防护罩,以免遭管内线残存压力伤害。
卷扬机
1、安装时,其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的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杆关上指标的方向一致。
4、从卷筒中心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
5、卷扬机制动操作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能有障碍物。
6、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手拉、踩钢丝绳。
7、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品笼应降至地面。
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乍后面,防齿0.10至0.15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棋刀。锯片的轴主半径,应与轴径相同。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0.20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n。
4、启动后,待转这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放置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在0.6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注:现场的中小型施工机械由工程处质安科组织验收。
砼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个弯。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捣器的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开关装在把手上。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
钢筋调直切断机
1、在调立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2、钢筋送入后,手不得接近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3、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台应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4、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剪切低合金钢筋时,应换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应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头小于400mm时,应使用套管或夫具。
7、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负筋摆动范围和切刀附近停留。
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平直。
2、芯轴的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和机械转速,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调这等作业,亦不得加油和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钢筋冷拉设备
1、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和夹具。
2、卷扬机的设置位置距冷拉中线不小于5m,操作人员
能看到全部冷拉场地。
3、冷拉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和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
4、卷扬机操作人员看到指挥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上,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
焊接机械
1、电弧焊
(1)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外应有防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铜、铝、传、锡、铅等有色金属时,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接在管道、机订设备、建筑的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线和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需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拉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闸箱。
2、交流电焊机
(1)不可接错初、次级线。
(2)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3)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2)数台焊机同时工作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二相载荷平衡。
第8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机具安装使用、维修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怀来理想上城住宅小区5#楼,建筑面积6136.18m2。建筑高度为18.25米。建筑景观效果优美。本工程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地上六层。本工程建筑等级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裂度为 8 度。
二、施工机具安装使用、维修
1、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必须由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向专业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口头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及被交底签字手续,作业前由班组长向工人做好班前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机械用电系统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来完成)。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检修时要拉闸断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各工种使用的机具设备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4、机械设备的基础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设机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7、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工地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工长、技术员、专业组长、专职安全员、机械使用负责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验记录入档。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1.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2. 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4. 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塔吊、垂直提升机械,外用电梯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5. 每台塔吊至少要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员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6. 中小型机械应有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杂、防湿。
第9篇 冲压机械安全操作与管理措施
冲压加工是利用金属模具将钢材或坯料分离或变形的工艺方法。具有操作简单、生产效率高、尺寸和形状精度高、能冲制复杂零件、容易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汽车、拖拉机、电机、电器仪表、轻工等制造行业中。
一、冲压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
冲压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指滑块下行时,设法将危险区与操作者的手隔开,或用强制的方法将操作者的手拨出危险区的安全装置。常用的防护装置有防护栅栏、拨手式防护装置等(参见机械工业部1985年5月颁发的《冲压安全管理规程》)。
1. 栅栏式防护装置
是在压力机上加防护栅栏,使操作者与危险区或被保护区隔开。防护栅栏随压力机的滑块运动,当滑块下行时,栅栏随之下行,使操作者与冲模隔开,从而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2. 拨手式防护装置
拨手式防护装置是在冲压时,将操作者的手强制脱离危险区的一种安全装置。它通过一个带有橡皮的杆子,在滑块下行程时,将手推出或拨出危险区。
这种防护装置结构简单,但其作用力较大,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推开作用的可靠保护较滞后。新式拨手装置与控制系统联锁,拨手装置不工作,压力机也不能工作。
3. 红外防护装置
由发光源发出不可见的红外线,不经过光学透镜聚光,而直接辐射出来。接收器也不经过光学透镜聚光,而直接接受红外光。可有效防止身体接近危险区。
冲压机安全防护装置种类很多,除上所述外,还有牵手式安全防护装置,触感联锁安全防护装置,双手操作安全防护装置等。
二、冲压机床的进出料装置
设置冲压机床进出料装置,实现进出料机械化、自动化,是提高生产率,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简易送出料装置,也能起到保证作用。
1. 手动安全工具
在中型冲压机上,如不能采用机械化送料,则可用手动工具送料、取料,使冲压工双手完全不接触危险区。
手动工具有机械式的镊子、钳子、钩子、真空吸盘、气动夹钳等。
2. 简易手工送料装置
只要用手推动坯料,使坯料沿着导板滑入凹模,即达到送料的目的。
3.机械输料装置
机械进出料装置结构简单,动作准确,操作方便,保障安全,还能提高产量,应推广使用。
三、管理措施
要实现冲压安全,除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外,还必须采取各种管理措施,主要有:
1.建立工艺管理制度。生产要在工艺文件指导下进行,文件要有安全内容,在工艺操作卡上必须明确注上冲模安全状况、编号,配备的安全工具名称、编号等。有了这些具体明确的工艺文件作为生产依据,才能防止各种由于无章可循或工艺纪律不明等原因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2.建立冲压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冲压设备出现故障,安全防护装置失灵,都可能是造成工人伤亡事故的物质条件。因此,要建立冲压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和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操纵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电器和主要的紧固件等,观察运转中有无特殊声响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现故障和隐患应立即停机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3.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认真执行。要坚决制止违章现象,对于因违章而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者要根据责任制度给予教育和严肃处理。
4. 冲压机的安全操作。
工作前,首先要仔细检查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紧固件有无松动。特别是注意操纵系统的弹簧有无失效或断裂现象。空载试验机器的运转是否正常,滑块单动运动是否有迟滞或连冲现象,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手工送取单个坯料时,必须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应在工作中自始至终地使用安全装置。
工作中发现机器运转声音不正常,产生连冲、操纵不灵或电气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
冲压机使用脚踏开关时,必须加设防护挡板。当滑块启动后,脚必须立即离开踏板。
在机器运转过程中,严禁到转动部位检查与修理。调整、修理和清理模具,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工作结束后,关掉电动机,整理工作地点,清理冲压机工作台,给冲压机加油,揩净机床及冲模,并在冲模和滑块的导板上涂油。工作全部完毕,把踏板移到空档或把踏板锁住。
第10篇 建设机械安全与管理措施
根据建设机械现场安装质量、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检测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建设机械文件资料审查和建设机械现场安装、拆卸及使用吊装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
一、建筑施工机械种类
起重类设备:塔机、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类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式货梯;
其他类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桩工机械、挖掘机;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地下连续墙成槽机械;
一、起重机械涉及的标准、规范、文件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j08-905-99 《建筑施工附着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z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9462-1999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zbj80012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1005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国务院373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关于塔机、升降机中间检测
根据市安监站最近提出的对塔机、升降机应进行中间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塔机、升降机安装使用超过三个月,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2.塔机、升降机若附墙,必须提前五天申报后才能进行附墙撑杆的安装,申报资料必须附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
四、关于老旧设备检测评估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塔机、升降机无设计使用年限的,超过10年应每年一次检测评估、超过20年每年二次检测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安装前由设备单位向机械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2.设备安全评估主要对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焊缝、销轴孔磨损或塑性变形进行检测;
3.设备的主要结构件应处于拆卸状态并便于检测;
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5.对主要机构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6.检测评估完成后,对检测要求整改的必须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应进行整机安装,然后进行整机性能检测,整机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五、关于建设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根据建设机械大型设备检测验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设备的安拆装所需的文件资料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由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
(二)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ic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六、关于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委托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设备检测委托。设备安装前必须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设备验收资料有:
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2.设备租赁、安装合同书或任务书;
3.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技术交底;
4.中间加节附墙方案(附墙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由原生产制造厂的产品);
5.安装人员上岗证;
6.安全协议书;
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8.设备制造许可证;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安装前零部件验收记录;
11.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12.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13.ic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14.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
七、机械设备租赁、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对所租赁的设备注意事项
1.审核租赁企业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
2.审核所租赁设备的完好度及维修保养状况;
3.对个人出租的设备应拒绝租赁;
4. 租赁设备应明确设备维修保养责任方,如确认出租方维修保养,合同内应明确定期维修保养时间,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对同一工地租赁多台设备的,应要求租赁单位常设设备维修保养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施工单位对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应选择具有安装经验、无安拆装事故记录的安装单位;
2.对安装单位在现场安装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3.拒绝挂靠设备安装,减小安全风险成本;
4.严格审核安装资质,防止假冒资质;
八、建设机械现场安装、使用及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1)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控制
1.现场安装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安装上岗证的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2.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3.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4.检查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现场吊装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应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6.设备现场应划定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
8.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
9.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
10.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三方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11.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12.设备安装或拆卸,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进行网上设备或注销。
13.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或拆卸。
14.设备中间检测,塔机、升降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检测,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15.对设备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2)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
1.对未取得合格报告前严禁提前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应由安装单位移交施工单位归档。经检测合格或整个合格的设备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严禁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无证上岗操作;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4.施工现场的设备应有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换的零部件,验收均应有详细记录;
5.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装置、钢丝绳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必须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派专职安装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7.设备中间检测,塔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8.塔机不附墙使用超过3个月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可以继续使用;
9.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另一台设备必须停机;
10.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11.设备严禁超载使用,超过六级风禁止使用;
12.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 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
(3)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2.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
3.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九.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十、建设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要求
1.现场施机械的保养要求
定期保养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养作业的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机构责任制,做好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工作,要求机操人员、机修人员和机管人员认真执行保养规程、规定,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2.现场施机械的保养分类
施工机械的保养有二种分类方式:四级保养制和月度保养制
四级保养制: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
每班保养: 每日进行;以清洁、检查为主;
一级保养:间隔时间为200工作小时;以润滑、紧固为主;
二级保养:1000工作小时;以检验、调整为主;
三级保养:为计划保养;以消除隐患为主;
根据四级保养制度要求:每班保养必须执行,一、二级保养为强制执行,而三级保养按计划执行。
施工企业的项目可以根据施工机械现场使用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对保养制度进行月度保养制度。
月度保养制度规定:大、中型施工机械实行以月度保养为主的每班保养、月度保养和转移工地保养的多级保养,结构简单的小型施工机械实行每班保养的单级保养制度。
每班保养(例保):
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由机操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进行,内容为根据技术保养规程检查各零部件状态,清洗机械外表和按规定进行润滑。
月度保养:
以检查、紧固、调整为中心。由机械技术人员,机修工和机操工一起进行。
除执行每班保养内容外,对各部间隙和工作情况进行检验、调整以及紧固内外的紧固件,配齐短缺件。
转移保养:
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主要由机修工承担此项工作,作业内容除执行月度保养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拆洗和解体检修,对超过磨损和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应于更换,确保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并对整机进行除锈、防腐作业。
特殊保养:
除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外,还要进行几项特殊保养作业。
走合期保养:
新机械或经大修后首次使用的机械应按机械走合期的规定,由操作人员进行。
换季保养:
机械在人冬或人夏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可按换季保养规定并结合月度保养进行。
停放保养:
机械停用一个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须按月度保养内容进行。
十一、建设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1)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装;
2)设备安装、拆卸或吊运与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沉降导致设备倾斜;
5)障碍物对操作人员的视觉影响;
6)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母材、焊缝疲劳开裂;
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
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
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
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
11)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或脱落;
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损坏;
16)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7)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8)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9)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
20)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1)销轴开口销未装,螺栓连接无防松措施;
22)钢丝绳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
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
7)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
8) 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9) 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
10)通讯装置损坏;
11)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12)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
13)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
14)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5)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6)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3)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5)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
6)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7)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2)塔机、升降机使用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运;
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
3)安全装置(力矩、重量保护装置,起升、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5)力矩保护人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2)升降机对重未装;
3)通讯装置损坏;
4)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5)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
2)违章超载或斜拉吊运;
3)塔机工作时起重力矩限位装置失灵或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
6)升降机吊笼人员超载;
8)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9)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计划;
10)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11)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
12)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操作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3)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常见事故隐患
1.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1)井架架体安装拆除前未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井架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4)井架架体架设、基础处理、架体缆风绳及附墙撑杆设置不当;
5)安全装置不齐全;
6)结构件严重变形、焊缝开裂;
2.使用管理不当
1)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严重超载使用;
2)防坠、停靠装置失灵;
3)无通讯联络装置;
4)层楼门、吊篮门、进口出安全门损坏或缺失;
5)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十二、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对公司内部或分包单位或租赁安装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以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同样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层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落实,再检查及持续改进的方法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6.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第11篇 外租和分包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企业与出租或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状况要求及安拆、起重作业的安全责任等。
2施工企业对于外租起重机械和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及其作业人员,应按本文件有关要求,对于进场、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查等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出租单位或分包单位起重机械应纳入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范围。
3外租或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时,必须由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其相关资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机械,严禁租用或进场。
4审查内容:
(1)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登记手续、安全检验合格证;
(2)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书(原件);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原件;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租用或带入施工现场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6出租单位和分包单位承担起重机安拆作业时,必须编制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经施工企业机械管理、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
7起重机安拆作业前,安拆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对培训交底过程进行监督,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验证。
8遵守施工项目部有关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9施工项目部应将外租、分包单位的起重机械纳入到本项目部的机械安全检查中,并及时向出租和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10 对于外租起重机械和分包单位的起重机械,由于其安全技术状况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施工项目部应采取清退出场。对于其安装、拆卸、维修和管理能力不足而达不到本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的,应委托本企业的起重机械专业单位按本办法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11 业主项目部和项目监理应将外租起重机械和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纳入到其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第12篇 机械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危害因素
一、机械的危害
1.静止的危险
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即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危险。包括:
(l)切削刀具有刀刃。
(2)机械设备突出的较长的部分,如设备表面上的螺栓、吊钩、手柄等。
(3)毛坯、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和粗糙表面,如未打磨的毛刺、锐角、翘起的铭牌等。
(4)引起滑跌的工作平台,尤其是平台有水或油时更为危险。
2.直线运动的危险
指作直线运动的机械所引起的危险,又可分接近式的危险和经过式的危险。
(l)接近式的危险:这种机械进行往复的直线运动,当人处在机械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时躲让时将受到运动机械的撞击或挤压。
①纵向运动的构件,如龙门刨床的工作台、牛头刨床的滑枕、外国磨床的往复工作台等。
②横向运动的构件,如升降式铣床的工作台。
(2)经过式的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的部件引起的危险。包括:
①单纯作直线运动的部位,如运转中的带键、冲模。
②作直线运动的凸起部分,如运动时的金属接头。
③运动部位和静止部位的组合,如工作台与底座组合,压力机的滑块与模具。
④作直线运动的刃物,如牛头刨床的刨刀、带锯床的带锯。
3.机械旋转运动的危险
指人体或衣服被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
(l)卷进单独旋转运动机械部件中的危险,如主轴、卡盘、进给丝杠等单独旋转的机械部件以及磨削砂轮、各种切削刀具,如铣刀、锯片等加工刃具。
(2)卷进旋转运动中两个机械部件间的危险,如朝相反方向旋转的两个轧辊之间,相互啮合的齿轮。
(3)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固定构件间的危险,如砂轮与砂轮支架之间,有辐条的手轮与机身之间。
(4)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直线运动部件间的危险,如皮带与皮带轮、链条与链轮、齿条与齿轮、滑轮与绳索间、卷场机绞筒与绞盘等。
(5)旋转运动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的危险,如伸出机床的细长加工件。
(6)旋转运动件上凸出物的打击、如皮带上的金属皮带扣、转轴上的键、定位螺丝、联轴器螺丝等。
(7)孔洞部分有些旋转零部件,由于有孔洞部分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如风扇、叶片,带幅条的滑轮、齿轮和飞轮等。
(8)旋转运动和直线运动引起的复合运动,如凸轮传动机构、连杆和曲轴。
4.机械飞出物击伤的危险
(l)飞出的刀具或机械部件,如未夹紧的刀片、紧固不牢的接头、破碎的砂轮片等。
(2)飞出的切屑或工件,如连续排出或破碎而飞散的切屑、锻造加工中飞出的工件。
二、非机械的危害
1.电击伤
指采用电气设备作为动力的机械以及机械本身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引起的危险。
(l)静电危险如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静电,将引起爆炸、电击伤害事故。
(2)触电危险如机械电气设备绝缘不良,错误地接线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触电事故。
2.灼烫和冷危害
如在热加工作业中被高温金属体和加工件灼烫的危险,或与设备的高温表面接触时被灼烫的危险,在深冷处理或与低温金属表面接触时被冻伤的危险。
3.振动危害
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机械本身产生的振动所引起的危害,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
(l)全身振动。由振动源通过身体的支持部分将振动传布全身而引起的振动危害。
(2)局部振动。如在以手接触振动工具的方式进行机械加工时,振动通过振动工具、振动机械或振动工件传向操作者的手和臂,从而给操作者造成振动危害。
4.噪声危害
机械加工过程或机械运转过程所产生的噪声而引起的危害。
机械引起的噪声包括:
(l)机械性噪声。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而产生的噪声,如球磨机、电锯、切削机床在加工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2)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噪声,如电动机、变压器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3)流体动力性噪声。由于气体压力突变或流体流动而产生的噪声、如液压机械、气压机械设备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5.电离辐射危害
指设备内放射性物质、_射线装置、r射线装置等超出国家标准允许剂量的电离辐射危害。
6.非电离辐射危害
非电离辐射是指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和射频辐射等,当超出卫生标准规定剂量时引起的危害。如从高频加热装置中产生的高频电磁波或激光加工设备中产生的强激光等非电磁辐射危害。
7.化学物危害
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化学物所引起的危害。包括:
(l)易燃易爆物质的灼伤、火灾和爆炸危险。
(2)工业毒物的危害是指机械加工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有毒物质引起的危害。工业毒物可能是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也可能是副产品、废弃物、夹杂物,或其中含有毒成分的其他物质。
(3)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腐蚀性危害,如在金属的清洗和表面处理时产生的腐蚀性危害。
8.粉尘危害
指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粉尘引起的危害。粉尘来源包括:
(l)某些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汽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所形成的粉尘,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汽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2)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或粉碎,如金属的抛光、石墨电极的加工。
(3)铸造加工中,清砂时或在生产中使用的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产生的以及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再次浮游于空气中的粉尘(二次扬尘)。
(4)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如木材、焦油、煤炭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
(5)焊接作业中,由于焊药分解,金属蒸发所形成的烟尘。
9.生产环境,指异常的生产环境
(l)照明
工作区照度不足,照度均度不够,亮度分布不当,光或色的对比度不当,以及存在频闪效应、眩光效应。
(2)气温
工作区温度过高、过低或急剧变化。
(3)气流
工作区气流速度过大、过小或急剧变化。
(4)湿度
工作区湿度过大或过小。
二、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
一、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l)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①无防护
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设备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噪声大,无限位装置等。
②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安全距离不够,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①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定转等。
②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未加润滑油等。
③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等。
④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工件上有锋利毛刺、毛边、设备上有锋利倒棱等。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①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①通风不良
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等。
②照明光线不良
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烟雾烟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有眩光等。
③作业场地杂乱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④作业场所狭窄。
(5)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交叉作业过多。
(6)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有冰雪。地面有易滑物如圆柱形管子、料头、滚珠等。
(7)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8)贮存方法不安全,堆放过高、不稳。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这些不安全行为可能是有意的或无意的。
(l)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模;违章驾驶机动车;工件刀具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临时拉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机械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4)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等。
(6)攀、坐危险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7)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8)穿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
(9)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10)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靠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零部件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进而造成严重的伤害。
二、间接原因
几乎所有事故的间接原因都与人的错误有关,尽管与事故直接有关的操作人员并没有出错。这些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设计人员、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人所犯的错误。间接原因包括: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工业构件、建筑物(如室内照明、通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l)设计错误包括强度计算不准,材料选用不当,设备外观不安全,结构设计不合理,操纵机构不当,未设计安全装置等。即使设计人员选用的操纵器是正确的,如果在控制板上配置的位置不当,也可能使操作人员混淆而发生操作错误,或不适当地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反应时间而忙中出错。
设计人员还应注意作业环境设计,不适当的操作位置和劳动姿势都可能引起操作人员疲劳或思想紧张而容易出错。
(2)制造错误
即使设计是正确的,如果制造设备时发生错误,也会成为事故隐患。在生产关键性部件和组装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错误。常见的制造错误有加工方法不当(如用铆接代替焊接),加工精度不够,装配不当,装错或漏装了零件,零件未固定或固定不牢。工件上的划痕、压痕、工具造成的伤痕以及加工粗糙可能造成用力集中而使设备在运行时出现故障。
(3)安装错误
安装时旋转零件不同轴,轴与轴承、齿轮啮合调整不好,过紧过松,设备不水平。地脚螺拧紧,设备内遗留工具、零件、棉纱等,都可能使设备发生故障。
(4)维修错误
没有定时对运动部件加润滑油,在发现零部件出现恶化现象时没有按维修要求更换零部件,都是维修错误。当设备大修重新组装时,可能会发生与新设备最初组装时发生的类似错误。安全装置是维修人员检修的重点之一。安全装置失效而未及时修理,设备超负荷运行而未制止,设备带“病”运转,都属于维修不良。
2.管理缺陷
(l)无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不完善。
(2)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3)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4)劳动制度不合理
(5)缺乏监督。
3.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上岗,操作者业务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态度不负责。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波动,不遵守操作规程,都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4.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或落实现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调查整改不力。关键是企业领导不重视。
三、机械设备的防范措施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正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旋转轴。
2.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旋转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l.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l)挤压
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人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l)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问。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四、机械设备本质安全措施
一、本质安全的目的
本质安全化的目的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安全科学的成就,从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故的主要条件;如果暂时达不到时,则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对安全措施,形成最佳组合的安全体系,达到最大限度的安全。同时尽可能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增强人体对各种危害的抵抗能力。
二、本质安全化的内容
设备的本质安全措施可以通过设备本身和控制器的安全设计来实现。
l.本质安全化的基本思路
(l)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条件。许多机械事故是由于人体接触了危险点、如果将危险操作采用自动控制、用专用工具代替人手操作,实现机械化等都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2)设备能自动防止操作失误和设备故障。设备应有自动防范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这些措施应能达到: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导致设备发生事故.即使出现故障,应能自动排除,切换或安全停机;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论操作人员是否发现,设备应能自动报警,并作出应急反应,更理想的是还能显示设备发生故障的部位。
2.常用的措施
(l)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遥控技术。
(2)采用可靠性设计,提高机械设备的可靠性。详见下一节。
(3)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当无法消除危险因素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因素是最常用的技术措施。
(4)安装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又叫故障保险装置。这种装置的作用与安全防护装置稍有不同。它能在设备产生超压、超温、超速、超载、超位等危险因素时,进行自动控制并消除或减弱上述危险。安全阀、单向阀、超载保护装置、限速器、限位开关、爆破片、熔断器、保险丝、力短限制器、极限位置限制器等都是常用的保险装置。
(5)采用自监测、报警和处理系统。利用现代化仪器仪表对运行中的设备状态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和故障诊断。
(6)采用冗余技术。冗余技术是可靠性设计常采用的一种技术,即在设计中增加冗余元件或冗余(备用)设备,平时只用其中一个,当发生事故时,冗余设备或冗余元件能自动切换。
(7)采用传感技术。在危险区设置光电式、感应式、压力传感式传感器,当人进入危险区,可立即停机,终止危险运动。
(8)安装紧急停车开关。
(9)向操作者提供机械关键安全功能是否正常(设备的自检功能)的信息。
(10)设计程序联锁开关。设计对出现错误指令时,禁止启动的操纵器。这些关键程序只有在正常操作指令下才能启动机械。
(ll)配备使操作者容易观察的、能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的显示器。
(12)采用多重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设备运行绝对安全可靠。
第13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起重吊运方面的法规是进行起重吊运管理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依据。
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等。
(一)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减少与防止起重伤害事故,原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这个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和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起重机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联锁保护装置、水平仪、防止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缓冲器、夹轨钳或锚定装置、风速风级报警器、支腿回缩定位装置、回转定位装置、登机信号按钮、防倾翻安全钩、检修用吊笼、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挡、导电滑线防护板、倒退报警装置、暴露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电气设备防雨罩等25种。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电气设备上应设置主隔离开关、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失磁保护、过电流保护、超速保护和接地保护等9种保护装置。
起重机械的管理,主要指制造和使用两个方面。
起重机制造厂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保证产品技不低于行业通用的技术条件水平;
自制和改造起重机,或非定点生产厂生产起重机,必须具有相当于起重机定点生产厂的技术水平,而且要有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
对产品质量不稳定、出厂的产品经常造成事故的制造厂,有关部门应要求整顿,问题严重的应责令停产。
在用起重机械的管理,应由企业总工程师或厂矿长(经理)组织制定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在用起重机械应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配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使用的标准,主要有《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83)、《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jb1036-82)、《汽车起重机与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gb6068-85)、《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建筑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及验收规范》( gb5031—85)和《电梯技术条件》(jb816-74)等。
(二)起重机械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管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对起重机司机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了规定。
培训由省、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进行,也可以由专业学校进行。
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培训期满后,由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进行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合格后,须在实际操作的起重机上实习1~3个月,确认操作熟练者,由省、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本机工种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取得操作证的司机,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每两年复审一次。
(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对起重机司机与其他作业人员的联系作了规定,统一了各地区、各行业的指挥信号。
该标准还明确规定了起重吊运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进行指挥。
第14篇 冲压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冲、剪、压机械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不可缺少的设备。了解企业如何对冲、剪、压机械进行综合安全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使冲、剪、压机械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适用的冲、剪、压机械:机械压力机、冷挤压压力机、剪板机、板料折弯压力机。
一、整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床身、滑块、防护罩、安全设施等外露部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
(二)外露的飞轮、皮带轮、传动皮带、齿轮等旋转部分,要用防护罩遮住;
(三)设备应良好接地,以防触电;
(四)设备上应有合适的局部照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计移动式或固定式;
(五)设备,特别是中大型设备上一般要设置安全支柱,以防在模具调整时滑块下滑或误开设备。安全支柱要与设备的主传动控制联锁,其强度应能支承滑块和上模的重量;
(六)高大设备的最高处应设有红色指示灯显示,并涂以黄黑相间的条纹,以防天车误碰;
(七)带有气动摩擦离合器或寸动刚性离合器的设备,应标定实际的急停时间。实际的急停时间是指曲轮转到90°左右处,接通急停按钮后至滑块完全停止的时间。
二、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床身:
1.床身的强度、刚度必须进行验算和测试;
2.可倾式床身的可倾角度调节和固定机构,必须安全可靠,以防倒落。手动调节和固定位置,一般只允许在设备的侧面。
(二)滑块:
1.封闭高度的调节部分,应设有双向极限限位装置;
2.滑块上不可有过分突出的螺栓,螺母或打料杆,如不得已时,应采用护罩设施。
(三)离合器与制动器:
1.刚性离合器(包括寸动刚性离合器)的转键(包括键柄)或滑锁,应有足够的强度。
2.刚性离合器所配的带式制动器的设计,应按实际制动角度计算强度,并应便于调节;
3.气动摩擦离合器与制动器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以防结合的时间过长而引起实际制动角度过大,或相互干扰而引起摩擦片的磨损;
4.寸动刚性离合器所配的制动器的设计,应考虑滑块和上模所引起的制动力矩。
(四)离合器的操纵系统:
1.刚性离合器的操纵凸轮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单次行程时曲轴停在死点处,其允差为±5°;
2.刚性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有防止连冲的机械式保护装置;
3.寸动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有防止连冲的双重电器联锁保护装置;
4.气动摩擦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应保证曲轴停在上死点处,其允差为+5°~-10°;
5.气动摩擦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有防止连冲的措施,如采用双联电磁阀等。
(五)离合器的起动机构:
1.手柄直接起动的手柄推(或拉或压)力,左手操作时,不得超过1.5公斤力。右手操作时不得超过2公斤力。双手柄操作时,每个手柄不得超过1.5公斤力;
2.起动按钮应不高出按钮盒的表面,急停按钮必须是蘑菇式的;
3.脚踏板起动的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应封闭,其伸脚的空间应宽敞,踏板表面应有防滑措施;
4.脚踏板起动的踏板力不可过大,坐着操作时不得超过4公斤力;站着操作时不得超过5公斤力。踏板的向下位移不得超过60毫米。
(六)阶梯、平台和护栏:
1.阶梯要与主传动控制联锁,即在爬梯时,应保证断开主传动控制;
2.阶梯的脚蹬间距推荐为300毫米左右,阶梯的宽度推荐为450毫米左右,阶梯与床身面间的最小距离推荐为180毫米;
3.阶梯的高度超过5米后,在阶梯3米以上部位应设置护身圈;
4.设备的机身顶面高度超过3米时,一般设检修平台及护栏。平台上的铺板应是防滑板,边沿至少翘起40毫米,护栏的高度推荐为1050毫米以上。
(七)所有液压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和电气系统应遵照有关的液压元件、气动元件和电器元件的技术要求,庄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安全装置的技术要求:
(一)冲压机械的安全装置的功能有下列四种类型:
1.在滑块运行期间(或滑块下行程期间),人体的某一部分应不会进入危险区。如固定栅栏式,活动栅栏式等安全装置;
2.当操作者的双手脱离起动离合器的操纵按钮或操纵手柄后,伸进危险区之前,滑块应能停止下行程或已超过下死点。如双手按钮式、双手柄式等安全装置;
3.在滑块下行程期间,当人体的某一部分进入危险区之前,滑块应能停止或已超过下死点。如光线式、感应式、刻板式等安全装置;
4.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够把进入危险区的人体某一部分推出来,或能够把进入危险区的操作者手臂拉出来,如推手式、拉手式等安全装置。
(二)安全装置的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应遵照《压力机的安全装置结构》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模具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模具结构须满足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各外露边缘应为圆角;
2.要使模具搬移和安装方便;
3.导柱末端不许外露;
4.要有适应的挡销顶件器和卸料板等;
5.尽可能避免操作者的手、手指进入上下模具空间。
(二)在设计模具时必须考虑装设机械化装置的位置。
(三)顶件器、推件器和各种卸料板等结构必须可靠。
(四)每套模具必须有包括下列项目的登记卡:
1.使用模具的工序;
2.模具的使用、安装、调整说明;
3.模具在冲压设备上的安全措施说明。
五、使用与管理
为了加强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 确保人身安全,冲、剪、压机械、安全装置和模具等,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使用与管理实施办法,并予贯彻执行。
使用冲、剪、压机械的操作者,要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才允许独立操作冲压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模具设计人员,模具调整、安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对各种冲压机械要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模具要逐套检查,将模具分类,并加不同的标志。
冲压机械在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单次行程操作。在以下特殊情况时,才允许连续行程操作,并在工艺卡中必须规定有防止人身事故的具体措施:
(一)有自动送料装置或机械手操作;
(二)采用条料冲压,且手不需要进入上下模具空间时;
(三)使用手用工具 操作者的手或手指又没有进入上下模具空间,且在该设备的往复行程一次的过程中能够满足下料的要求时;
(四)具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并冲压简单的零件,且在该设备往复一次的过程中能够满足上下料的要求时。
使用光线式或感应式安全装置时,除了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调整、检查外,还要重点检查下列项目:
(一)每道光束的遮光检查或感应幕高度检查。此项检查在每次起动主电动机后都要进行;
(二)回程期间,遮光时或手伸入感应幕时不停机功能的检查;
(三)遮光或手伸入感应幕停机后的自保功能的检查;
(四)安全距离(即光幕或感应幕与模具刃口间的最小距离)的检查。此项检查在每次更换模具后都要进行,并按需要调整好。
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停机检查修理:
(一)听到设备有不正常的敲击声;
(二)在单次行程操作时,发现有连冲现象;
(三)坯料卡死在冲模上,或发现废品;
(四)照明熄灭;
(五)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
在下列情况下,要停机并把脚踏板移到空挡处或锁住:
(一)暂时离开;
(二)发现不正常;
(三)由于停电而电动机停止运转;
(四)清理模具。
只有确认离合器在工作的分离位置时,才可接通设备的主电动机,但是仍不允许任何人和操作者靠近冲模,以防设备发生偶然冲击,造成事故。
带有安全支柱的设备,一定要放上安全支柱,工作完毕后,待设备完全停止,将安全支柱支在滑块与工作台之间,以防滑块下滑。不带安全支柱的设备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防滑块下滑伤人。
不允许用吊车将模具甩进工作台面上;模具校准后,将设备的滑块移至下死点,并调整好封闭高度;装紧凸模和凹模,并注意只能用木锤敲击锻钢或铸钢件,还应注意导柱末端不能外露。
冲、剪、压设备的安装,大修后的试运转安技和设备部门必须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六、冲、剪、压机械车间劳动条件应达到工业卫生标准
(一)照明要合适,推荐各处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下列数值:地面的垂直照度为20勒克斯;冲压机械工作台面高度的水平照度为60勒克斯。
(二)工作环境的噪声应符合国家噪声标准。
七、企业应建立各的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冲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交接班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度;
(四)设备、模具、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制度;
(五)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登记、报告制度。
八、引用标准
jb1829-76《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1646-75《开式压力机技术条件》
jb1279-81《闭式单、双点压力机技术条件》
jb1295-77《剪板机技术条件》
jb2936-81《闭式冷挤压压力机技术条件》
jb2257-77《板料折弯压力机技术条件》
第15篇 土方运输及碾压过程中车辆及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滁河防洪治理2022年度工程一标段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在施工期间内会有大量土方运输车辆、挖掘机、土方碾压设备及社会车辆交错行驶,为保证施工期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我项目部指定了以下措施:
1、为保证社会车辆的通行,我方将在施工沿线内设置临时通车道路及堤顶临时会车平台,保证道路的通畅,把给当地居民出行带来的不便降到最低。
2、在上堤道路口及施工现场弯道大或临时道路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灯”等,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车辆的指挥。
3、严禁酒后驾车。
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5、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行车时严禁载人。
6、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时速不能超过五公里/小时。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旁站指挥。
7、定期检查车辆、机械,确保车辆及机械的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
8、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过施工区域内时,应注意避让来车及施工机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通过。
9、为便于对本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所有施工用车辆均需挂牌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0、对于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的车辆、机械均需严格处理,必要时清理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