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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防范触电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和机构。
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或电力部门也应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
建立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的关系 。
3)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5)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每次检修和记录都要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设备及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作为资料保存。
第2篇 预防触电安全管理与防范措施
电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能量。在诸多伤害中,电流通过人体是导致人身伤亡的最基本原因。因此,加强安全管理,使生产作业人员避免电能的伤害,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企业常见的电气事故可分为触电事故、静电事故、雷电事故、雷电灾害、射频辐射危害、电路故障等。对于非专业人员(非专业电工)来讲造成危害的主要是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电流的能量造成的,是电流对人体的伤害。触电事故在事发前往往没有任何征兆,与机械伤害等事故有明显的区别,类似于中毒事故,因此,在安全防范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对于我们制造企业来说,用电设备很多,因此生产作业人员接触电气设备的机会也相应较多,这就从客观上增加了造成触电伤害的概率。所以,我们必须对员工进行有关用电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员工(尤其是新员工)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技能。下面将一些有关制造企业安全用电的相关要求与管理方面的资料与大家分享:
1.制造企业安全用电要求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
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修理,也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专业电工进行检修。
2)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4)按有关安全规程,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保证连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否则接地或接零起不到任何作用。
5)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需要移动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要整理好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6)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需要直接用手把握,同时又要到处移动,极不安全,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为此,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①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②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四眼的要求,其中有一相用于防护接零。同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③ 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板上。
④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第3篇 防范触电事故安全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和机构。
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或电力部门也应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
建立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的关系 。
3)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5)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每次检修和记录都要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设备及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作为资料保存。
第4篇 防触电作业管理及措施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
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修理,也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专业电工进行检修。
2)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4)按有关安全规程,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保证连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否则接地或接零起不到任何作用。
5)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需要移动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要整理好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6)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需要直接用手把握,同时又要到处移动,极不安全,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为此,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①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②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四眼的要求,其中有一相用于防护接零。同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③ 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板上。
④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7)工作台、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8)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软线,并装有t形插头,防止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在一般场所,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和潮湿的地沟处等,其电压不得超过12v。
9)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动力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同时,临时线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不得随便乱拉乱拽,并按规定时间拆除。
10)在进行容易产生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及时导除聚集的静电。
11)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m之内,以免在雷击时发生雷电流入地下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12)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m之内,为了防止跨步电压触电,不要跨步奔走,应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有导电的危险。救火时应注意,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接触,以防发生触电。
14)在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去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5篇 防触电伤害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为有效的防止触电伤害事故,保障人生安全,故编制此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用电管理:
1)、安全教育:结合三级教育组织一次全体职工施工用电知识教育,包括触电急救知识宣传教育,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专职电工,做好初试和复试工作,以提高安全用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方案编制: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工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安装验收、检查验收维修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建立验收制度,不合格的安装应返工重做。
对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做到及时和制度化,班组每月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每一电箱的漏电开关每一次使用前应检验动作灵敏度,每月不少于二次复测检查,并做好复检记录;电路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且应挂明显的电路维修标识配,并需两人同时操作。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5)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3、电工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4)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负责保护用电设备和开关箱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
7)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按规定定期(每月)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9)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切断电源: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4、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4.1、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4.2、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 不小于是4m,1~ 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10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0m。
2)、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3)、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 为6m,10kv以下为7m。
4.3.外电防护: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2)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3)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防护。
4)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5、供电路线:
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申线接不得起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有不得接头。
3)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 ,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5)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6)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固定。
6、电缆线路:
1).电线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线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场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
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5).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6).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7).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8). 过道电线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7、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7.1、配电室(配电柜)
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得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4)配电室门应对外开。
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大棚不少于0.5m。
6)裸母线应涂剧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
颜色
垂直排队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7)配电柜(盘)应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8)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9)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10)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2、配电箱
1).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 之间。
5).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了分设。
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口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电器装置的选择: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1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升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升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7.3、开关箱
1)、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4)、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5)、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6)、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m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m的动力电路两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8、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4)、照明器选用: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5)、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 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螺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8).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9).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0).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9、保护接地/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接连。专用保护接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不着同一供是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接连接。
3)、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2mm2部绝缘多股铜线。
4)、保护零碎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5)、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什不得大于4欧。
6)、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7)、接地装置和用电设备应进行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试,并定期复测;
重复接地电阻<10欧姆,一般用电设备绝缘电阻值>0.5m欧姆。
手持电动工具:一类工具不小于2m欧姆;
二类工具不小于7m欧姆;
三类工具不小于10m欧姆;
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9)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10)、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11)、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0、防雷:
1)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邦建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 ,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2)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o遮护角防护。
3)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匀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第6篇 防止触电事故的组织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和机构
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安技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或电力部门也应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在条件许可时,可建立群众性的、横向的电工管理组织,这种组织配合安技部门,并在其协助下做好电气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
建立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的关系。
(3)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的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安全地、有效地进行工作。
(5)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每次检修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设备及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作为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