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既有线施工预防监控管理措施模版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邻近)既有线施工
潜在事故危险
损坏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
目标
防止损坏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和技术措施,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后,组织实施;
2、与铁路运输和管理部门要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当施工需封锁线路或影响行车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运输提报施工计划,并按规定办理要点、销点手续。
3、在施工前,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设可靠防护后可施工,并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和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4、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均要设置防护标志;
5、铁路线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铁路 建筑限界;
6、合理组织作业,严格既有线施工管理程序,桥涵顶进施工要严防坍塌,要随挖随顶,不得超前挖土;
7、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8、严格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22〕280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广铁〔2022〕310号文件规定。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第2篇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管理措施
第一条 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煤尘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矿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通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巷道间,都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第三条 隔爆设施的管理
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安装地点、水袋数量、水量、安装质量、棚区长度、断面、棚距等参数。
第四条 设有水幕,进行喷雾洒水或者有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地点以及潮湿巷道中,可以不设岩粉棚,不撒布岩粉。
第五条 一、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
1、采区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第六条 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2、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m2。
第七条 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布置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m。
第八条 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水棚应保持统一所有水棚的高度,需要挑棚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第九条 水袋安装吊挂方式:1、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勾上,挂勾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构件上,均不得捆扎绑死。2、水袋应采用易脱勾方式布置,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应相对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向),挂勾应采用不小于8mm圆钢,挂勾角度为60(±5°), 弯勾长度25mm。
第十条 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十一条 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30~60m。
第十二条 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第十三条 在有支护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第3篇 火灾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1、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爆破安全规程》gb6772-86、《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法规、规范,与相关方签定安全协议,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组织落实、实施;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合理布置库房,达到防爆、防雷、防火、防潮、防风等各项要求,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应急器材物资和预留消防通道,并按规定存放物品。
4、使用爆破器材前办理“民用爆破物品使用证”;
5、爆破员、仓管员、电工、焊工、安全员等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做到用电安全负荷;
7、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并在动火作业区设置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必要时设看火人员,并检查焊割工具和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安全设备,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及各种易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且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严禁曝晒、撞击。在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停止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在焊割结束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无危险且方可离开;
8、防水施工、喷漆、涂漆作业场所要有良好通风、禁止一切火源,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禁止与焊割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木工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工作完毕后拉闸断电,并经检查无火险后离开;
10、生活区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照明;
11、锅炉安装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对锅炉及安全附件要定期检查和校验,对失灵附件要及时更换,定期对锅炉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值班制度,杜绝违章;
12、建立防火检查制度,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第4篇 物业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a
修改号: 0
ej-qp10.1物业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页码: 1/2
1.目的:
为提高公司物业管理质量,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纠正或预防服务过程质量体系方面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14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4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在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4.2副总经理审批纠正预防措施,并指定人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5.工作程序:
5.1总则:
5.1.1所有要求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均以《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的形式提出《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
5.1.2公司任何员工均可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5.1.3所有《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必须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才可发至相应责任部门。
5.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5.2.1针对下列情况应提出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a 出现重大的服务不合格;
b 重复出现相似特征轻微不合格;
c 重复出现的服务过程问题;
d 顾客及第三方机构审核提出的不合格;
e 顾客投诉的重大问题;
f内审出现的不合格;
g质量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
h管理评审中出现的不合格。
5.2.2各部门主任或其他员工决定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时,填写《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并呈副总经理。
5.2.3副总经理负责审核《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审核内容包括:是否描述清楚不合格状况以及对质量的影响;是否正确提出纠正或预
防措施,完成期限是否合理。
5.2.4《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执行。
5.3实施步骤:
5.3.1责任部门根据《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对具体问题提出补充纠正和预防措施,填写在报告中,并落实各项要求执行的纠正及预防措施,完成后呈报副总经理。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副总经理(或管理者副代表)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及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当验证符合后,签属该项《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实施完成;当验证发现纠正或预防措施不符合要求,则规定新的验证期限,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执行直至合格。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ej-qr-qp10.1-01
第5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违章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违章的处置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评审、实施、验证工作。
3.职责
3.1企管部负责编制、修改本程序,并负责内审和管理评审涉及的纠正措施的监督实施。
3.2工程部负责对各单位违章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施工现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实施。
3.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违章情况进行处置,并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违章的分类和处置
4.1.1违章的分类
a.严重违章:凡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章。
b.一般违章:凡违反集团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要求的行为属于一般违章(法律法规与文件均有规定时,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4.1.2违章的处置
各单位针对自己发现或主管部门检查时发现的违章情况,均需结合实际进行处置,并填写《违章处置记录》(ems/11-4)一式两份,一份报工程部备案。但处置的标准不得低于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要求。
需采取纠正措施的执行本程序4.2的有关要求。
4.2纠正措施的制定程序
4.2.1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施工过程中重复产生两次的一般不合格;
b.施工过程中的严重不合格(包括顾客投诉);
c.环境活动中重复出现两次的违章;
d.环境活动中出现的严重违章;
e.内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
4.2.2纠正措施的制定、审核、批准、验证(见w_/ems/c_/a/11附表一)
4.3预防措施的制定程序
4.3.1潜在不合格信息收集
在日常工作和施工中,可从以下三方面收集潜在不合格信息:
a.质量通病、顾客意见、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回访;
b.相关方对环境的要求及环境隐患;
c.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4.3.2预防措施的制定、审核、批准、验证(见w_/ems/c_/a/11附表二)
4.4统计技术的应用
在进行原因(潜在原因)分析和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时,要按照《统
计技术应用程序》和相应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运用适宜的统计技术。
4.5提交管理评审
每年管理评审前,工程部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形成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4.6记录
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填写一式两份。内审和管理评审涉及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后交企管部一份,其余交工程部。记录的管理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_/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_/ems/c_/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_/ems/c_/a/14-2001《管理评审程序》
_j/qp/21《统计技术应用程序》
6.标准表格
ems/11-1《不合格原因(潜在原因)分析记录》
ems/11-2《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
ems/11-3《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检查表》
ems/11-4《违章处置记录》
第6篇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
潜在事故危险
坍塌
目标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铁路工程特点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培训和交底后,组织实施;
2、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要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要组织排水,对基坑和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时,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3、基坑、边坡开挖支护施工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并要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和掏挖,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边坡的稳定情况,设置支撑时,要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4、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5、雨期施工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冬季解冻期施工时,要对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6、基坑作业时,要有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作业时,要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8、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第7篇 施工机械操作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1、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制定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作业,无证操作;
2、合理选用机械设备,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评价和验收;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机械三定”制度,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4、确保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临时解除未恢复之前不得运转作业;
5、机械的操作、指挥人员必须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指挥程序,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引起机械损伤或机械事故的指挥,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
6、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7、、加大对报废延期使用和已到大修间隔期而因各种原因未安排大修等超期服役机械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定期组织进行检验,确保机械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8、、加大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9、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
10、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第8篇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文件: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分析不合格产生和潜在的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审核机构中提出的不合格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和验证。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制定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行政部对各部门制定和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4.0工作程序
4.1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4.1.1针对以下情况应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1出现重大的服务不合格见《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4.1.1.2日常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相似特性的不合格;
4.1.1.3征询、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复出现或影响恶劣的服务过程的不合格;
4.1.1.4用户提出的不合格见《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4.1.1.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或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4.1.1.6任何不符和质量文件或gb/t19001-2000:iso9001-2000标准的情况;
4.1.1.7发现的潜在不合格。
4.1.2各部门人员均可根据上述情况提出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
4.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应用
4.2.1各部门之间依据4.1.1条款的内容随时都可以书面形式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对提出的不合格项,应在报告中进行描述。
4.2.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签发
4.2.2.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2内部质量审核中的不合格由内审员签发《内审不合格报告》。
4.2.2.3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户提出的不合格属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以内能解决的,由责任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超越责任部门权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提交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4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该机构审核员签发《不合格报告》。
4.2.2.5征询、调查和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该项活动的负责人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3纠正措施
4.2.3.1实施的责任部门,应对报告中提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明发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问题再发生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写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相关栏目。
4.2.3.2由部门主管提出的纠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纠正措施方案应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4.2.4预防措施
4.2.4.1各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对服务过程有影响的信息及反馈信息(如审核结果、服务报告、用户意见调查、投诉记录等)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组织人员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预防措施的监督实施和验证,具体监督验证工作由行政部实施。如预防措施实施有效,应纳入质量体系文件。
4.2.5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签发人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以确定其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据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已经完成并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即予以关闭;若纠正和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签发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确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发出部门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当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质量体系文件更改时,则由各相关部门将更改内容纳入相应的体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审批后实施。
5.0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5.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5.3 《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6.0相关记录
6.1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2 《内审不合格报告》
编写:审批:
第9篇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
潜在事故危险
坍塌
目标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铁路工程特点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培训和交底后,组织实施;
2、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要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要组织排水,对基坑和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时,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3、基坑、边坡开挖支护施工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并要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和掏挖,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边坡的稳定情况,设置支撑时,要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4、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5、雨期施工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冬季解冻期施工时,要对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6、基坑作业时,要有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作业时,要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8、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第10篇 模板安装拆除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模板安装拆除
潜在事故危险
物体打击
目标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执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
2、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高空模板安拆时,周围要设置安全网或设警戒区和警示牌,专人维持安全;
3、模板吊运要按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模板吊运过程中严防大幅度摆动或碰倒其它模板,且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联接牢靠后或模板落稳后,方可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的有关规定;
4、垂直模板安装过程中要随时拆换或增加支撑,在没有联接牢固前向内倾斜并撑牢;
5、模板拆除时,要随拆随支撑支牢,必要时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大面积模板掉下,严禁猛撬、硬砸,不准向下抛掷和自由落下,不准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拆模间歇时,要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拆除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和枋料等;
6、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第11篇 某某小区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规定
某小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规定
一、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提出、实施及有效性验证的程序,以保证服务质量满足要求。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纠正和预防不合格,包括服务过程,以及质量体系等方面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
二、各自职责
1、某小区管理处各部门负责针对服务过程中对其职责范围内出现不合格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
2、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三、工作程序
1、总则
(1)、管理处内所有要求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问题均以《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的形式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可以发到管理处内任何责任部门,及相关的原材料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
(2)、管理处内任何部门或人员都可以提出采取或预防措施的要求,但所有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必须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可发至相应责任部门执行。
(3)、针对以下情况,应考虑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内部/外部质量体系审核提出的不合格项目:
a服务质量出现严重不合格,包括重大事故,设备故障;
b重复出现的服务不合格;
c物料、服务采购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
d住户投诉;
e监控总值班室日报表、月报表反映的重大问题/质量趋势问题;
f管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
g定期分析发现的潜在不合格现象;
h物业管理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
2、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问题分类
a类问题
涉及公司或公司管理处其他部门的问题;
b类问题
涉及本部门问题。
3、a类问题的处理
(1)、管理处各部(班)人员均可根据有关原则提出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问题,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的问题栏(也可写建议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直接送管理者代表。
(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查《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是否清楚描述不合格状况以及对质量的影响,当决定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时,在相关《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上填写指定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期限。
(3)、负责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的相关部门经理/部长接到管理者代表签发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组织人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潜在因素,找出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或消除问题潜在因素的具体措施,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的纠正/预防措施栏,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根据管理者代表批准的意见,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完成后,由部门主管在《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上填写处理情况、处理结果,交管理者代表审阅。
(5)、管理者代表或管理者代表指定的人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以确定纠正或预防措施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据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是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即予关闭;如纠正或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应规定新的跟踪验证期限,要求现任部门继续执行。
4、b类问题的处理
各部门经理/部长对于所辖班提交的问题,决定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倾向和潜在因素,找出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或消除问题潜在因素的具体措施,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的相关栏目,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5、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经管理者代表或管理者代表指定的人验证签字已关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由发出部门收集交质量记录管理员保存,年底归档。
第12篇 成本管理体系预防措施控制工作程序
成本管理体系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消除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发生,促进成本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潜在的成本事件、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体系不符合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职责
3.1体系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公司预防措施工作,并对全公司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负责。
3.2成本部是预防措施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预防措施的实施和效果进行跟踪和验证。
3.3各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识别潜在的成本事件和不符合,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实施。
4、工作程序
4.1预防措施的控制原则
4.1.1对潜在的成本事件和不符合,成本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预防措施,防止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发生。
4.1.2预防措施控制的关键是树立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并形成全员参与的氛围。
4.1.3预防措施控制的重点是分析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原因,制定消除这些原因所需的预防措施。
4.1.4所制定的预防措施必须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必须权�风险,利益和成本,确保预防措施是适宜的。
4.2确定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及其原因
4.2.1潜在不符合包括成本水平不符合和成本管理体系不符合两个方面;潜在的成本事件见《事件和不符合控制程序》。
4.2.2对潜在的成本事件和不符合,成本部和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必须加以识别,及早控制。
4.2.3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信息来源包括影响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和资料有:
a)社会经济状况及行业经济状况的分析;
b)媒体对自然灾害和疫情的预报;
c)生产现场危险源辩识;
d)对顾客和供方情况的分析;
e)市场分析报告;
f)成本发生过程的记录;
g)内部审核结果的输出;
h)管理评审的输出;
i)数据分析的输出;
j)成本发生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不限于此)
4.2.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利用上述信息来识别、发现、确定和分析并消除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原因。
4.2.5对重大的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应由体系负责人或总经理亲自主持分析原因,并做出改善资源条件、改变过程和方法配置控制手段等成本管理体系的重大决策。
4.2.6分析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方法可以是:
a)散发调查表或问卷调查;
b)召开专题或专业分析会、研讨会;
c)课题研究;
d)头脑风暴法;
e)风险分析;
f)专业机构的研究;
g)因果图;
h)风险分析。
(不限于此)
4.3评价防止成本事件和不符合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4.4预防措施的制定
4.4.1成本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报体系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4.2制定预防措施的一般要求:
a)针对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原因来制定;
b)制定时应根据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优先顺序;
c)必要时应考虑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d)研究潜在成本事件和不符合的发展趋势;
e)防止发生成本事件和不符合;
f)确定相关责任部门和活动接口;
g)对较长时间的预防措施应安排实施计划或时间表。
4.5预防措施的实施
4.5.1预防措施应由成本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实施,重大问题由体系负责人进行协调,确保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4.5.2成本部负责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评价预防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结果所达到预期要求的有效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5.3预防措施的实施完成后由成本部提出《预防措施完成情况报告》,经体系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理,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的一部分。
4.5.4对富有成效的预防措施,可导致有关文件的永久性更改,应由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更改。对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预防措施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6由预防措施所引起的任何记录,应由成本部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保持。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6、记录
6.1《预防措施表》
第13篇 浅谈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病与预防措施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同济大桥全桥起点为江北大道与登龙大道交叉口,沿现状江北东路向南延伸跨越郁江,全长1807.5m。主桥横跨郁江断面宽度350m,主桥设计为自锚式悬索桥钢箱梁桥型,桥轴线大致呈南北方向,由北至南分为:北引桥全长417m,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共3联;主桥全长660米,为自锚式悬索桥(注:锚跨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南湖桥全长400米,为不等跨变高低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南引桥全长330米,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
2安全管理的通病与预防措施
2.1安全管理目标或管理目标未分解未落实
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2.1.1防范措施
项目部依据项目部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并定期进行考核。项目部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配置相应的资源,并应有效管理。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指标应包括:
(1)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轻伤事故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方案;
(3)文明施工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目标;
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和安全责任制要求,按专业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分解体系,依据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执行情况进行逐级定期考核并作相应记录(考核应量化)
2.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缺陷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未按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3)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和详图。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缺乏操作性,无法指导现场施工。
(4)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5)资料员代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无资质)。审批手续不全。
2.2.1防范措施
施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技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项目部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应重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
2.3安全技术交底通病
(1)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未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交底无详图,无可操作性,不能指导施工。
(3)对于特殊部位、特殊工艺(工序),无安全技术交底。
(4)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2.3.1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认。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分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编制人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
施工负责人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转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法定管理程序,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随工序和作业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交底内容,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作业班组成员接受交底,安全员参与监督交底过程。
2.4安全检查通病
(1)未落实安全检查(定期、专项、季节性等)制度。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2)未留有(定期、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所列内容,项目未按期、按条款进行整改和复查。
(4)安全检查资料不闭合,无复查改进。
2.4.1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例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部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整改、复查,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项目部安全检查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应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完毕。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有项目负责人组织,专项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相关部门应组织复查。
定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检查;日常性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巡查;专业想检查由专业人员开展施工机械、临时用电、防护措施、消防设施等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结合冬季、雨季、节假日的施工特点开展安全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进行整改的封闭管理。
2.5安全考核制度和教育培训通病
(1)未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
(2)安全教育走过场,流于形式,无针对性、实用性。
(3)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6)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2.5.1防范措施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各类上岗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三级教育(项目部、项目、班组)、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项目部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部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项目部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部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当施工人员进场时,工程项目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项目部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但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项目部法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项目部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项目部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6班前安全活动通病
施工作业班组无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无记录。
2.6.1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编制班前活动记录表,加强对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将班前安全活动作为一项安全任务,落实到班组长身上,并将是否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作为班组长安全责任考核的一个内容,班组长应根据制度要求,在每天班前向本班工人作任务交底后再作安全技术交底,专题安全学习、专题安全意识宣传、案例分析等教育内容并做记录,备案待查。
2.7特种作业和持证上岗通病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作业人证不合格。
2.7.1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部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特殊工种包括:建筑电工、焊工、建筑架子工、爆破工、建筑机械操作工、建筑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建筑人货两用电梯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业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作业人员。
2.8安全标志使用通病
(1)现场安全标志随意悬挂,无法指示出危险区域和范围,起不到警示作用,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没有标明标志分部和悬挂规范,导致安全摆在管理失控,发挥不了安全标志牌应有作用。
(2)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照规定悬挂安全标志。
(3)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4)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
(5)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8.1防范措施
项目部的安全标志、标语、条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做到专人负责,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现在适当位置悬挂标志、标语、条幅等。同时监理标语、标志、台账,在开工前规划好悬挂标志的部位。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激光产品和激光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见附录c。
(2) 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如图。
(4) 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 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施工现场入口处及评分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图。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位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3结束语
安全管理问题,既有人对物的管理,又有人对人的管理,还包括人、机、环境三者的多元复杂的多矛盾问题。“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的具体手段,是加强基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治理安全通病工作将作为项目部投资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项长期、日常性工作。项目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通病治理工作。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要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保证安全,不是单纯为安全而安全,不能脱离生产经营活动讲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本身也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14篇 静电危害及预防措施化工生产中——防静电的生产组织管理6
1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消除静电事故隐患
1.1采样、测量、检尺严格按章作业
国内外储罐采样、测温、检尺时曾多次发生过静电火灾事故。其原因是提绳为绝缘材料,作业时与油料摩擦带静电后,与罐口、采样孔发生放电,引燃可燃气体形成火灾爆炸。因此,此类作业,器具一定要注意接地,操作人员最好穿导电鞋、戴导电手套,操作要慢要稳,禁止猛放猛提。
1.2禁止不同品种的油品相混
特别是在油品装车时,禁止危险的混油现象,如向残存汽油的罐车注送柴油。因为混油可能增加带电能力,同时重油会吸收轻质油的蒸气,大大增加静电火灾危险性。
1.3禁止用高压水、高压气冲洗油罐、油桶
1.4采用积极的预防措施
如油品灌装作业的地面,在冬季干燥的季节经常洒水,增加空气湿度,有利于静电逸散。春天雨季前应对所有的油罐的接地进行严格的接地电阻测量,确保正常工作。聚丙烯等能产生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空气湿度调节器或向空间喷洒水蒸气等办法使工房内保持50%~70%的相对湿度,在具有火灾危险的生产场所,禁止用平皮带传动,宜用三有带,最好直接选用轴传动等。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和静电事故预想。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用好劳保用品,做到有备无患。
(刘永宏 段志阳 强海宏)
第15篇 施工用电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与相关方(变压器等安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编制合理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组织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用电“一闸一机一漏一箱”,接地和防雷设施到位,满足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要求,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照明,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3、照明用电使用安全电压;
4、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专人(电工)负责用电机械设备及电力设施和线路的架设和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操作检查维修人员及电工等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进行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