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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技术措施编制、执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确保措施内容得到有效地执行,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执行工作。
3 引用文件
《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指导书》——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和各种甲类措施的审批及执行情况的审查。
5.2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
5.3各专业公司负责措施编写和执行。
5.4专业公司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
5.5专业公司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工长)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6 具体内容
6.1项目部在新的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审批。
6.2施工措施目录的编写
6.2.1项目部工程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特点和重要性,与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充分协商,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目录,并划分出甲、乙类。
甲类:重大的、重要的、特殊的技术措施;
乙类:一般的或必要的技术措施。
6.2.2目录编写完成后,报项目部总工审批后下发各专业公司执行。
6.3施工措施的编制
6.3.1措施编制前,编制人员召集参与施工的负责人根据图纸及现场施工环境,进行危险辨识和危险评价。并针对危险源、点在与安全员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控制措施的编制。
6.3.2措施编制依据为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设备说明书等资料。
6.3.3编制内容:
a) 简述工程概况;
b) 施工程序和方法;
c) 各类质量要求和保证工艺质量的措施;
d) 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要将责任落实到人;
e) 数据资料(计算书,布置图,各类指标);
f) 材料及机具使用计划;
g) 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
h) 其他注意事项。
6.4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批、分发、归档
6.4.1甲类措施由专业公司技术人员编完后,在开工前10天交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后,由工程部负责转项目部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审核,最后由项目部总工批准。
乙类措施由专业公司技术人员编完后,在开工前8天交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审批。
对锅炉水压、厂用带电、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的调整、锅炉及主汽、再热汽管道化学清洗、蒸汽吹扫等措施,需提前15天提出,由项目部工程部报建设单位、监理、调试等单位审核,修改后交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后,由项目部总工审核批准。
6.4.2甲类措施由项目部工程部出版,发给项目部副经理、总工、项目部档案室、公司档案室各一份,项目部相关部门各3份,专业公司3-5份。(必要时送工程指挥部3份)。
6.5施工技术措施的更改
6.5.1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措施,一般不再更改,必须更改时要征得原编制人的同意,由原编制人修改经审后送至有关单位备案或审批。
6.5.2如果施工技术措施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
6.5.3分发的措施数量不足以满足施工需要时,专业公司应向项目部工程部提出申请,不得擅自翻印。
6.6施工技术措施的执行
6.6.1施工技术措施审批后,专业公司由资料员负责管理,下发主管技术员、工长、安全员、施工队各一份。
6.6.2施工项目主管工长负责所管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确保施工按照技术措施进行。如按措施施工确有困难,需将问题及处理意见报技术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能更改。
6.6.3专业公司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施工情况,特别施工中的危险源、点的控制情况,及时纠正与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6.6.4施工技术措施的制订人员应对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 相关文件(无)
8 相关记录
“安全施工措施目录”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第2篇 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确保措施内容得到有效地执行,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执行工作。
3 引用文件
《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指导书》——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和各种甲类措施的审批及执行情况的审查。
5.2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
5.3各专业公司负责措施编写和执行。
5.4专业公司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
5.5专业公司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工长)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6 具体内容
6.1项目部在新的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审批。
6.2施工措施目录的编写
6.2.1项目部工程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特点和重要性,与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充分协商,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目录,并划分出甲、乙类。
甲类:重大的、重要的、特殊的技术措施;
乙类:一般的或必要的技术措施。
6.2.2目录编写完成后,报项目部总工审批后下发各专业公司执行。
6.3施工措施的编制
6.3.1措施编制前,编制人员召集参与施工的负责人根据图纸及现场施工环境,进行危险辨识和危险评价。并针对危险源、点在与安全员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控制措施的编制。
6.3.2措施编制依据为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设备说明书等资料。
第3篇 电气检修班技术方案措施编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在电力系统生产过程中,当设备及其系统发生超过正常运行或检修工作范围以外的变化时,为了保证工作的安全、经济、可靠、正确顺利地进行,必须事先编制技术方案(措施)。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技术方案(措施)范围的规定
5.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应编制方案(措施)。
5.1.2电气一次设备保护整定应编制方案(措施)。
5.1.3新设备及系统初次接入电力系统需要编制试验和投入方案(措施)。
5.1.4在运行设备和系统上进行特殊的试验可能涉及影响运行方式时需要编制方案(措施)。
5.1.5跨专业的设备及系统的试验,改进和特殊检修、调试项目的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6本专业超正常的工作,涉及设备及系统运行安全的试验、检修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7涉及到生产、基建系统建筑结构及设备或部件发生变更、改进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8临时性重要复杂工作,但涉及跨专业,涉及设备及系统安全、技术复杂、危险性大,需要引起各方面人员注意的工作,需编制方案(措施)。
5.1.9重大的设备及系统变更、改进工程的工作,大修非标准项目,维护的特殊项目,安措、反措、科技攻关项目,一般均应编制技术方案(措施)。
5.2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要求
5.2.1一个方案(措施)的编制应有简明的总体文字说明。
5.2.2方案(措施)编制要有技术、安全依据(规程、制度、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安措、反措、上级文件、领导指示等)。
5.2.3方案(措施)应有准确的计算及校核。计算结果、计算公式、选取数值,铭牌参数,实际数据等应正确合适。
51.2.4方案(措施)采用数据、参数来源应正规、准确,有充分依据。
5.2.5电气、通讯、热工等专业涉及现场回路及网络系统的工作方案(措施)须用图表示的,应绘制符合现场实际的接线图(展开图)并注明回路编号、芯号、位置等。
5.2.6方案(措施)编制应写明实施时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状态、环境、人员、物资保证条件及负责范围。技术要求明确,工程量清楚,材料量准确。
5.2.7方案(措施)应写明实施时间、进度、进程、阶段等。
5.2.8方案(措施)应写明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时补救应急处理方法。
5.2.9方案(措施)应写明实施终了后,设备及系统需要投入运行、退出运行的方式安排,及对施工现场要求和交待。
5.2.10方案(措施)应写明保安、防火、保密等要求。
5.2.11方案(措施)编制,送审批准后应给方案(措施)实施准备工作留有足够的时间。
5.2.12同一方案(措施)的几份必须相同一致,份数以保证参加方案(措施)实施现场工作人员,运行人员,抢修人员,指挥领导人员及备案、存档够用为准。一般情况下要6份,批准后由主管专工下发;如果编制方案交上1份,批准后由班组技术员或班长复印下发至有关单位。
5.2.13技术方案(措施)纸格式一律采用a4纸竖放左翻阅,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cm。技术方案(措施)封皮自下而上必须有编制、初审、复审、审定、批准栏。
5.2.14所有的专业技术方案(措施)应采用微机打印和制图,方案(措施)要求内容必须齐全(对于不能实现微机制图的,应采用标准手工制图)。
5.3方案(措施)编制、审批及所负责任
5.3.1较重要的方案(措施)应由有编制经验,熟悉现场及系统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5.3.2专业性强的方案(措施)应由熟悉、从事过本专业的设备及系统的专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编制,电气专业技术方案(措施)应由该项目设备专责人和班组技术员共同编制,或单独由班组技术员编制。
5.3.3跨专业的方案(措施)应由熟悉总体情况的人员,召集相关的几个专业人员讨论后,经总体汇编(编制应由主专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
5.3.4一般性方案(措施),只涉及本单位、本专业的方案(措施),由工作人员编写,班组初审,专业工程师审核,本专业领导批准,本单位执行后方案(措施)留存。
5.3.5跨专业涉及到运行系统的方案(措施),由单位编制,本单位领导初审生产部、专业主管组织讨论,重要的方案(措施)由副总工程师组织讨论,涉及运行的由运行副总批准,涉及检修的由检修副总批准,双方都涉及的,两位副总会签批准。
5.3.6较重大的方案(措施),对电厂、电力系统有较大影响的方案(措施),生产部、运行部准备,由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组织讨论编制,特大的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讨论编制,形成后由总经理批准,或经省电力生技部门,省电科院专业汇审,报省电力部门总工程师批准。
5.3.7方案(措施)编制人应对计算准确性、图纸正确性、现场真实性、方案(措施)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负责。
5.3.8初审人对方案(措施)计算结果复核、校对,对使用采取的公式、参数依据的正确性、合理性、经济性负责。
5.3.9审核人(班组班长、技术员,生产部主任、专工,生产技术处专工、处长等)对计算结果,采用计算方法的正确性进行校核,对方案(措施)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负责。
5.3.10批准人,对方案(措施)的计算合理性、经济性,对本单位、本公司及电力系统安全性、可行性、可靠性负责。
5.4方案(措施)实施及结束
5.4.1方案(措施)一经批准后,应正确无误地实施,确保方案(措施)的严肃性。
5.4.2如果方案(措施)在实施中遇到严重问题,某条款执行有问题需要修改时必须经过方案(措施)的编制人和批准人一致同意,并在方案(措施)上写明修改后的内容,方可继续执行,确保方案(措施)执行的正确性。
5.4.3方案(措施)实施结束后,应注明结束时间及实施后总结性的结束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5.5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程序与保管
5.5.1方案编制人由设备负责人、班组技术员或班长在编制栏签字,主管专工在初审栏签字,生产部主任审阅,在审定栏签字,总工程师在批准栏签字。
5.5.2编制好的技术方案(措施)应由班长或技术员审阅签字后报分场专工审阅签字,再由生产部主任审阅后报到生技处。
5.5.3报生技处的技术方案(措施)待生技处专业专工,主管处长,厂总工批准后生产部电气专工保留一份,班组技术员保留一份。
5.5.4技术方案(措施)经厂批准后,返回生产部,由生产部专工组织材料计划编报,施工方案(措施)编报。
5.5.5项目材料计划,施工方案(措施)经生产部主任审阅后报生技处,待批准返回生产部后,由生产部专工编制施工网络及开工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6. 1 方案编制要仔细认真,本着从下至上逐级负责的态度,严谨对待此项工作。对由于自已疏忽造成一定后果的,考核责任人20-100元,考核方案编制单位技术管理人员20-100元。
6.2 经过批准的方案应妥善保管好,对于丢失的,使用班组自行负责复印。影响工作进展的,考核责任人20-100元。
6.3 对于专责人不编制方案或不按要求时间完成方案的编制,考核20-100元;方案编制质量不合格,返工重新编写,限期完成。若不按期完成或再次编制质量不合格,考核编制人20-100元(以生产部专工及上级有关领导退回方案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