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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措施
1、火药和雷管由专人领取、分开运输、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当天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当班未用完的爆炸器材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作面存放或在巷道中乱扔或乱放。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11-320、324-324条中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爆炸器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器材丢失处理办法和爆炸器材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5、井筒内及井下爆炸器材运输中:
① 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合运送。
② 爆炸器材箱严禁累计叠放多层,有倾倒危险,或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1、312条的规定。
③ 爆炸器材严禁与人员混合运送。
④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运输爆炸器材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⑤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送爆炸器材。
⑥爆炸器材严禁暂时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
⑦ 从爆炸器材发放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炸器材,由非爆破工运送时必须由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爆破工监护;必须使用专用符合规定的容器;火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
⑧井上、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6、使用
(1)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交回炸药仓库。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严禁使用铁质和塑料炮棍,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电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禁止与各种设备导线相接触。
(4)炮眼应用水泡泥封堵,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炮器,发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专人专用;
(6)爆破后经过充分通风,爆破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先进入放炮地点,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现象。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严禁用镐刨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一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能从事其他工作。
第2篇 _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措施
1、火药和雷管由专人领取、分开运输、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当天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当班未用完的爆炸器材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作面存放或在巷道中乱扔或乱放。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11-320、324-324条中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爆炸器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器材丢失处理办法和爆炸器材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5、井筒内及井下爆炸器材运输中:
① 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合运送。
② 爆炸器材箱严禁累计叠放多层,有倾倒危险,或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1、312条的规定。
③ 爆炸器材严禁与人员混合运送。
④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运输爆炸器材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⑤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送爆炸器材。
⑥爆炸器材严禁暂时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
⑦ 从爆炸器材发放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炸器材,由非爆破工运送时必须由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爆破工监护;必须使用专用符合规定的容器;火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
⑧井上、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6、使用
(1)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交回炸药仓库。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严禁使用铁质和塑料炮棍,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电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禁止与各种设备导线相接触。
(4)炮眼应用水泡泥封堵,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炮器,发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专人专用;
(6)爆破后经过充分通风,爆破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先进入放炮地点,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现象。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严禁用镐刨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一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能从事其他工作。
第3篇 火工材料安全管理要点及预防措施
公司范围内的火工材料包括矿山使用炸药、导爆管、非电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等。矿山爆破作业及火工材料保管属于公司重大危险源。
一、炸药:
对每次进货严格抽查查验生产日期,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现场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从高处丢掷;不准坐炸药、雷管箱。炸药运到现场后,必须先搬完炸药,然后进行装药。凡在接触爆破材料过程中,一律不准携带引火用品。炸药运输必须使用特定运输工具,不允许炸药和雷管混装进行运输。不允许使用矿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炸药。现场保管要注意防暴晒、不防水炸药要注意防止受潮。炸药库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按《火工材料领用制度》领取和保管火工材料。使用完毕后严格按《火工材料退库制度》将剩余的火工材料如数及时地退库,并做好各项爆破记录工作。
附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爆破的规程和操作细则,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要求进行爆破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上班前必须穿戴好规定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3、接到爆破作业指令后,班组成员必须开班前安全会,明确个人职责,确定现场炸药、雷管指挥和充填负责人。
4、测试电雷管电阻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仪表测试,操作加工电雷管时,禁止穿化纤衣服。凡在接触爆破材料过程中,一律不准携带引火用品。
5、装药作业时,必须使用不能产生火花的炮棍装药,填孔应用碎石渣泥土,严禁把带有锋利角的石块填入孔内。
6、爆破前应发出预备警报,撒出警戒区内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警戒人员进入警戒岗位发出启爆警报准时启爆。
7、小炮爆破后五分钟、大炮爆破后十五分钟才准进入爆破区检查,发现盲炮要及时处理。
8、严格按《火工材料领用制度》领取火工材料。爆破器材运入爆破点后,应插上红旗以示警告,作业点严禁闲杂人员逗留,爆破现场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9、严格按设计要求装药,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检测。装孔时如出现溶洞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技术负责人处理。严禁在雷雨天、夜晚和大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10、炮地清理干净后,开始联线作业。联线后要数炮,各负责人应对雷管、炸药数目情况,网路安全情况作最后确认,确保所负责的内容准确无误。
11、按爆破设计要求设立警戒点。警戒点的设立由安全负责人统一调度,警戒点的设立应联系实际情况,要有重点。放警戒人员应将各自警戒区内的人员、设备撤至危险区外。
12、大爆破起爆十五分钟、小爆破起爆五分钟后,方可进入炮地检查,如遇盲、残炮和其它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在安全有效的方案下进行处理。确认工作面安全后,方可拉解除警报
13、严格按《火工材料退库制度》将剩余的火工材料如数及时地退库,并做好各项爆破记录工作。
二、雷管(包括电雷管及非电导爆管雷管)
对每次进货严格抽查查验生产日期,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现场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从高处丢掷,拿的过程中不要拿捏雷管头部位,要拿捏雷管尾部,防止发生意外;不准坐在雷管箱上面。电雷管在使用及接触过程中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使用现场必须确保无散杂电流,防止电雷管发生早爆事故。非电雷管在现场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暴晒及雨淋,在保存过程中要注意防潮。雷管库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尤其注意在进入雷管库是必须要先关闭通讯器材,按《火工材料领用制度》领取和保管火工材料。使用完毕后严格按《火工材料退库制度》将剩余的火工材料如数及时地退库,并做好各项爆破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