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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措施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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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措施

第1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_____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第2篇 某煤矿雨季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雨季即将来临,煤矿巷道顶板状态会因此复杂多变。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在雨季期间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征求矿相关业务部门、矿建监理公司、矿建施工单位的意见,特制定“雨季”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凡我矿所属矿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专项措施,切实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此专项措施主要针对雨季期间顶板情况制定

二、雨季期间顶板情况

本矿区地表大部分被第四系上更新统离石组(q2l)及全新统(q4)冲洪积层、第三系静乐组(n2j)所覆盖,三叠系瓦窑堡组第三段基岩沿沟出露。依据钻孔揭露和邻区资料,现将区内地层情况分述如下:

1、三叠系上统永坪组(t3y)

为三叠系含煤地层基底。岩性以灰绿、灰白色中粒石英砂岩为主,夹细粒砂岩及粉砂岩薄层,局部含薄煤层。本次施工钻孔除b3孔(未见底)外均未揭露该地层,据b3钻孔资料,其厚度大于51.44m。

2、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t3w)

为区内主要含煤地层,沿较大沟谷底部零星出露其上部地层。岩性为一套由粗砂岩-细砂岩-粉砂岩-泥岩的韵律式互层,总厚度大于280m。按区域资料及其岩性特征、含煤性和沉积特征自下而上分为五段,由于遭受后期冲刷,上部第四、五段全部被剥蚀,区内仅保留其下部的一、二、三段地层。煤层埋藏深度为20~153m,结构简单,一般不含夹矸。煤层直接顶板以灰、深灰色粉砂岩及细砂岩为主,底板多为深灰、灰黑色泥岩或粉砂质泥岩。该煤层属于局部可采的不稳定型薄煤层。预计在雨季期间,地面降水与井下巷道顶板联系不大,但是为防患于未然,仍要高度重视雨季期间巷道顶板含水量高、顶板加重等原因造成的掘进工作面冒顶、掘进工作面迎头片帮事故。

三、井下施工队组情况

矿井现有掘井工作面2个。其中926水平有两个掘进面,即30101回风巷和30101进风巷。

四、掘进工作面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雨季来临之前,要对已掘的巷道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支护不完整的、顶空帮空的要及时处理。

2、掘进工作面发生大冒顶时的预兆:掘进迎头顶板掉渣、有响声、裂缝、脱层、漏顶、煤壁片帮等。

3、每个单位巷道开工前,必须有切实可行、会审批准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可能遇到断层、破碎带、老空、采空区、钻孔及冒顶处理等特殊安全措施予以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断层、破碎带时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传达贯彻到位。过老空、采空区、钻孔或距见煤点小于20米前,还必须提前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传达贯彻到位。

4、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数量不少于20根的钢棚腿、10根木顶梁及相应的背帮背顶材料(包括木楔50块以上,背板1m2),刀锯、锛、镐、大锤各一把。要求上述备用材料存放地点距迎头不得超过100米。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掘进施工过程中,每个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须经常认真的进行敲帮问顶,发现有冒顶征兆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敲帮问顶的具体操作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规定。

6、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及时用好前探梁。掘进迎头的空顶距离、巷道施工锚杆的形式、规格、间排距、角度、深度、施工工艺;网的规格及搭接质量;喷浆料标号、喷厚、初喷、复喷距离;临时支护形式及数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现场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实施。

7、独头长距离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堵人的安全措施。

8、巷道开门口、交岔点、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顶板管理安全措施,经审批后,传达贯彻执行。

9、巷道施工支护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特别是巷道的初次支护:锚杆锚盘必须紧贴岩面并预紧,以便巷道支护体对顶板有足够的初撑力,防止顶板下沉冒顶。巷道施工支护质量要求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10、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方、矿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发现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1、强化井下现场的巡检工作,区队必须每班安排专人对后方巷道进行检查,发现有急剧下沉,变形严重的地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12、加强巷道离层仪观测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做到预防为主,彻底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13、当掘进时顶板发生异常变化,必须停止掘进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4、炮掘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时,爆破要少装药,采取多循环放小炮的方法施工,放炮后先打好临时支护,在出矸。

15、掘进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时,要短掘短支,禁止长距离空顶作业。

16、严格管理制度,班前会将顶板安全放在首位,要将检查顶板的工作落到实处。

17、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井下班班有干部带班。

五、掘进工作面迎头防止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时,要时刻观察迎头顶板情况,发现顶板下沉、破碎、淋水等情况,立即停工,待情况查明后,在进行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班组长应安排专人随时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并派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担负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监护人员没有得到班组长的通知,不得随意撤除。

3、队组要强化超前支护,实行班班考核,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

4、施打帮部锚杆时,严禁任何人员在距迎头2米范围内背对迎头作业。施打帮部锚杆时,班长必须对两帮末支护岩体进行敲问,除掉活矸、危岩方可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班长必须随时监护两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示警撤人。

5、若迎头压力大,岩体松散,造成迎头迎脸破碎,片帮严重时,严禁爆破,只可以用风镐掘刷,并将循环进尺缩至0.8米。

6、大断面掘进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迎头防片帮安全措施。

六、巷道过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情况

巷道掘进经过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时,要专门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进行加强支护,并贯彻落实到施工队组。

七、已完工大巷情况

要不定期巡查已完工大巷,发现矿压集中导致顶板破碎现象,要对破碎地段进行补强支护,严防冒落和垮塌。

八、 此专项措施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延安市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

第3篇 煤矿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措施

摘 要:本文指出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简要阐述了加强采面顶板管理的具体做法和要求,确保采面顶板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严防采面顶板事故发生。

关键词:采煤工作面 顶板管理技术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工作,为了搞好顶板管理,增强采煤工人顶板管理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本文拟提出以下几种做法及要求。

一、增强采煤工顶板管理意识,提出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道工序做法、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在“支护完整、安全可靠”的条件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一)工作面上、下班时,班长必须负责进行现场交接班,把本班工作面的顶邦情况、生产任务、质量、安全、设备等情况以及上个班作业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个班组的人员交代清楚。严禁炮后交接班,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交接班时,须将工作面相关情况写在班长留言牌上,以告知下个班组。

(二)进入采煤工作面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支护情况先作检查并安排处理好存在的问题。采煤工作面支柱应在放炮前加固,工作面的打眼、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严格执行工作面敲邦问顶工作,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排除,待隐患排除清楚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必须备有足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和齐全的支护、处理顶板工具;采煤工作面作业前,必须认真遵循《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法,自上往下进行回采工作,施工小眼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的小眼断面尺寸打眼放炮,严禁乱采乱掘、吃肥丢瘦或以掘代采现象,人为造成顶板管理困难。

(四)钻眼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度进行操作,作业过程中,领钎工必须经常观察顶板来压等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作业人员及机具,待隐患排除清楚后,方可继续作业。

(五)放炮通风结束后重新进入工作面时,班长应负责由外往里对支架进行认真检查加固,并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工作,检查工作面前后安全质量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六)出煤时,班长应指挥支护工,做好边出煤边支护工作,禁止任何人进入未支护的工作面,保证支护符合要求,严禁空邦空顶作业。

(七)支护工在上班时必须掌握上一个班的支护质量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整个工作面的支护情况,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对工作面进行支护,支护前必须做好检查工作面和敲邦问顶工作。对工作面的三角带、安全上下出口、开口处等认真观察,一旦发现断梁折柱,必须及时加强支护,了防止工作面煤壁片邦,保证安全出口畅通。

(八)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并确保支主柱质量,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支在浮煤和浮矸上。碰倒、损坏或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严禁在控顶支护区内提前撤柱,严禁使用失效、损坏等残缺不全的支护材料。

(九)工作面达初次放顶步距时,班队长必须及时上报值班调度报请矿领导及生产、安监、调度等部门领导,一同到现场指挥,及时进行放顶工作。放顶工作前,必须适当增加支柱密度,并沿切顶线每隔10m打一个木垛,工作面出口处必须有木垛加固。

(十)工作面进行回柱工作前,不得进行与回柱工作无关的工作,必须把无关人员撤离工作面。准备回柱前,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对工作面先行支护,设置必要的丛柱及密集等特殊支护,同时,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人员退路后,确保无误后,方可开始进行回柱工作。

(十一)回柱放顶工作必须严格遵循“自下而上、由里往外”的原则,撤净支护的工作面,人员不得进入,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没有可能发生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情况的安全地点工作,作业过程中,工作面应留设砍口后的信号柱,必须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观察顶板。

(十二)如发生回柱后顶板仍不冒落的现象,工作面悬顶距超过《规程》规定距离时,必须及时报告矿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放顶或留设煤柱等有效措施。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落时,首先控制好冒顶区上下两端,然后由外向里恢复支架,并随时确保退路畅通,处理冒顶区时队长、技术员、安监员、管理员要蹲点现场、指挥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十三)所有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工种操作规程》制定的各项规定在确保“支护完整,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能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二、加强构造带的特殊支护,提出在已经清楚构造带的情况下,特殊支护措施如何清楚交代并落实到班组作业人员,确保采面得到有效支护不发生片邦、冒顶等事件。

对已清楚构造带的情况下,生产股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由安监员现场跟班督促落实,队长必须亲自在现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规定的支护质量要求、服从班长、队长的正确指挥,做好本班次辅助工作的材料准备、送料,采用加大柱径、架棚支护或加打丛柱、密柱及木垛等有效的支护措施进行加固,顶邦必须过实背紧,有条件时,必须优先使用单体液压支柱,严禁空邦空顶作业。作业过程中,除做好个人保安工作外,必须时刻注意整个工作面线路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时,立即报告班长、队长进行处理。对违章行为,安监员应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三、加强顶板观测,做好采面顶板压力预测预报。

(一)提出顶板矿山压力显现(直接顶初次垮落、老顶初次来压、老顶周期)时如何观测顶板压力,要观测哪些内容由谁观测

1.矿压观测内容包括:日常支柱(支架)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巷道变形离层监测、顶板活动规律分析等内容。采煤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2.矿成立矿压观测办公室,由矿领导牵头,以生产股、安监站、采掘队等相关人员为构成,配备必要的矿压观测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日常矿压观测,做好矿压预测预报工作,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在进行采矿工程设计时,要按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合理布置巷道,遵循采面矿压规律,避免邻面同时开展采掘活动,合理安排工作面接续,不能人为造成压力集中及冲击地压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遇构造带(包括向背斜、断层、皱曲、破碎带(或火成岩带)、煤层结构变化、顶底板岩性变化等)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积极采取特殊支护。

1.工作面过破碎带或过断层时首先必须加强敲邦问顶制度,及时加强工作面的特殊支护。根据工作面破碎带裂隙方向,选择抗山棚(顺山棚)或“鸭嘴”棚支护,支护时,顶必须填实、填牢,必要时可铺设金属网,以防掉顶伤人。

2.工作面遇构造带围岩较为破碎,普通的支护难于满足安全需要时,支护工必须及时采取加强支护力度的措施,同时,及时报告队长、矿调度室或生产办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采取相应补充措施,保证支护强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对于大面积的冒顶或较为危险地段的支护工作,除必须做好相应的保安措施外,保持作业人员退路畅通,并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观察顶、邦动态,发现险情时,及时撤离所有的作业人员至安全地段,支护工可以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四、加强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小眼断面、采面支柱的排柱距、柱径等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

(一)班长、支护工必须对本工作面支护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支护质量合格,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支护时必须选择合格的材料,柱子材质、材径、柱帽规格、背邦板皮、架棚材料规格符合《规程》要求,特殊支护的材料如木垛、丛柱、密集及抗山棚等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布设,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支护规格进行支护。

(二)支护时必须确保支护的质量、支护形式的选择如贴邦柱、带帽点柱支护、掘进棚支护、一梁三柱鸭嘴棚支护、特殊支护(木垛、丛柱、密集及抗山棚等);支柱的质量如排柱距、棚距、柱子的成排成形、柱帽、柱鞋、柱窝、迎山角、背邦、填顶、横撑、加固件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工作面遇到断层、旧巷、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指派专人提前处理。

(三)支护工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及时支护,必须保证出煤与支护两工序的平行交叉作业,控制好时间各空间的错开,确保支护在时间上的及时,在空间上的安全性;同时,严禁[空邦空顶作业,对于放炮后崩倒的柱子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及时补上,以防掉顶片邦等事故的发生。

(四)技术员、安监员及管理员应经常深入井下采掘一线,做好工作面支护质量、排柱距、成排成行、柱径等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安排现场整改。

(五)工作面的伪顶应及时处理干净。伞檐应及时处理,撬不下的应及时打上支柱。严禁在伪顶和伞檐下冒险作业。掘进巷道时,不经许可不得挑顶。回采工作面采高一般不得超过2m,在允许的采高范围内,一次采全高的煤层要见底见顶,不得丢顶底煤。同时必须根据工作面的采高正确选择支柱的高度,在采高变化时及时更换支柱。

(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员工进入工作面。员工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情况,发现险情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险情由班组长指挥、安监员监督。险情未排除前,班组长和安监员不得离开现场。敲帮问顶人员要站在有支架的安全地点由外向里、先顶后帮进行工作,并确保退路畅通。

五、矿压显现与构造带特殊支护。

(一)如何确定合理和特殊支护的密度、强度,提出确定的依据。

采用类比法,根据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经验和做法,或通过经验公式计算确定我矿工作面的支护强度。

1.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采用经验公式计算如下:pt=9.81hrk.式中pt为合理的支护强度,kn/m3;h为采高,m;r为顶板岩石容重,kn/m3;k为工作面支柱应该支护的上覆岩层厚度与采高之比,一般为4-8,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取。开采煤层较薄、顶板条件较好、周期来压不明显、应选用低倍数;反之就选用高倍数。

2.工作面合理的支柱密度,可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n=pt/rt.式中n为支柱密度,根/m2;rt为支柱的实际支撑能力,kn/根。根据合理的支柱密度确定我矿的排柱距为1m_1m。

3.工作面合理的控顶距的选择: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面实际条件选择控顶距坚硬顶板控顶距可适当增大,如我矿的c8煤层,可采用“见六回二”的管理方式;松软、缓慢下沉顶板可适当缩小如我矿的c9煤层;一般应采用“见五回一”的管理方式。

4.加强采面支护质量,特别是工作面来压时,要提高工作面支护强度,缩小工作面的排柱距,采用柱径更大的坑木或丛柱、木垛等特殊支护进行加固。用用单排或双排密集(密集与木垛、丛柱等结合)。如采用双排密柱切顶时,其中一排为预备密集;工作面采用密柱切顶,密集长度5-8 米,预备密集排数2 排,密集间隔0.3米,安全门宽度0.5米。木垛与丛柱的设置地点一般在采面的上下出口及应力集中区,必须加强木垛的设置管理。密集、丛柱、木垛的架设必须保持采空侧直线,木垛最好用方木架设,如用圆木接触点必须削平。

(二)特殊支护的质量如何得到确保,提出确保特殊支护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上下出两个安全出口必须有专人维护,班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出口的支护情况,确保退路畅通。

2.上下安全出口必须架设抬棚加强支护(反眼见煤点处应架棚支护),下出口必须有供人员上、下的梯子,所有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三角带、上下出口及工作面切顶线和构造带等应力集中区必须采用密柱、丛柱、木垛等特殊支护,班长和支柱工是第一责任人,矿各职能部门要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监督及指导生产单位的顶板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各队队长、班长及顶板管理工做好各自工作地点特殊支护的顶板维护工作,跟班队干每班做好顶板情况记录,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要每天检查记录情况,以便及时跟踪顶板管理情况,加强监督顶板管理工作。

4.矿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组组长及组员要认真检查作业点的顶板安全情况。安监、生产、通风及施工单位等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顶板安全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特殊支护情况是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顶板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必须填写处理措施及复查情况。在报表上写明检查时间、复查时间及复查人员,对检查出来的顶板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必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整改的单位,矿将按相关规定对该作业点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加强采面顶板管理的其它做法。

(一)回采工作面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实行顶板管理奖惩制度,建立采面生产重大顶板安全隐患汇报奖励制度,经确认情况属实的给予汇报人奖励100元/次。对顶板管理标准化未达到要求的作业点,矿按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顶板安全事故时。矿将及时对相关责任人按矿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建立顶板管理技能培训制度,通过安全活动日宣传党的“安全第一”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顶板管理意识。

(四)矿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会议,由生产副矿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检查责任制、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对顶板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及计划。各队每月由队长主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本队在顶板管理上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地质情况变化时采取的预防措施。。

(五)对矿各采煤作业点发生的一般顶板安全事故,生产副矿长必须及时组织安全、生产、通风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针对事故进行深刻分析、总结,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工作,并提出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再次发生。

结束语:煤矿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技术含量大,只有掌握各类工作面顶板应力规律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切实提高顶板管理的技术水平,增强各级人员的责任心,才能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第4篇 煤矿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为加强我矿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我矿运输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预防为主。

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矿井突发事故的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

本措施确定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作用。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机制。

四、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刘木林

副组长:董世平

成员:邱国仁、朱俊文、龙博、胡小军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应急联络员:李谅、李卫星,联系电话:8000或8001。

1.统一领导本矿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矿领导部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负责启动救援行动,指挥和调配运输小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公司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公司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矿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五、应急运力

(一)应急运力储备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矿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集结地点“六落实”。

(二)应急车辆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三)应急保障人员

应急保障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员和维修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至55岁之间,且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协作意识强等。

组建运输应急突击队,编成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在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车辆调度组:

组长:刘木林

成员:黄显超、龙博

2、现场抢险组:

组长:邱国仁

成员:邱建成、吴军山

3、车辆维修协调组:

组长:朱俊文

成员:汪璜、胡健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与应急小组保持联系或电话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车辆调度及时到位。

(二)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必须是经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状况达二级以上,按规定投保各项保险,且配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方可执行应急任务。

(三)指令性储备运力,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除符合第二条要求外,在应急状况下,应在指定地点集结待令,驾驶人员不得外出,随时准备接受应急任务。

第5篇 铁厂沟煤矿火区管理安全措施

一、火区安全检查措施

1、火区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掌握瓦斯检查、测风、测压、测氧及测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技术,熟悉通风系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

2、带齐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温度计、记录簿等。检查并保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准带下井。下井必须携带自救器。

3、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2 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进入火区密闭墙后,2 人应相隔一定距离(5 米左右),边检查边进入,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火区密闭要检查墙温、气温、水温及各种气体浓度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检查时,发现火区密闭或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 时,要将人员撤出,在适当地点设好栅栏,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5、进入工作地点要先检查顶帮支护的完好情况,发现顶板有离层要及时处理。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

6、定期对井下各密闭墙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要有专门小结,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二、密闭墙注浆安全措施

1、注浆工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浆地点墙温、各种气体浓度及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然后检查注浆设备及管路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注浆前,首先用水冲洗管路,进行打压试验,压入水量为钻孔体积与管路体积之积的3-5倍。检查注浆孔中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以利注浆。

3、注浆过程中,所有人员禁止在孔口正前方停留,阀门丝扣要拧紧,防止注浆管路受高压窜动出或阀门破裂伤人。

4、注浆时,泥浆要均匀,按比例调配,遇裂缝跑浆时要及时堵塞。如果注浆过程中发现堵管及时打电话通知地面注浆站停止注浆并用清水清洗注浆管路。

5、注浆达到结束标准后,要持续10-15分钟以上方可停止注浆,以保证质量。然后立即向注浆管路注清水冲洗注浆管路直至注浆管路流出清水后停止注浆,关闭注浆管路及密闭墙注浆管阀门。

6、注浆时定期检查密闭墙气体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注浆记录。

三、密闭墙注氮安全技术措施

1、注氮前技术及维修人员对制氮站及注氮管道进行全面的检查。

2、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氮地点各种气体浓度及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

3、注氮地点经救护队人员检查无异常情况后通知井口制氮站开始注氮,防止采空区发火。

4、注氮过程中必须由矿救护队两名以上人员携带呼吸器进行监测。

5、注氮过程中发现密闭墙及煤壁四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电话通知制氮站停止注氮,同时及时堵塞密闭墙及煤壁四周有漏气点。

6、每次注氮时间不低于30小时,可根据火区空间延长注氮时间。

7、注氮期间定期检查密闭墙气体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注氮记录。

第6篇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

采矿工业组织及其职能

澳大利亚联邦各州都设有一些从事矿工安全和福利工作的政府组织,其业务职能从制定法规、组织实施到政策研究。这些组织包括:属于政府机构的有昆士兰州矿山能源部、昆士兰州矿山安全试验与研究服务局、新南威尔士州矿物资源部、昆士兰州联合煤炭局、西澳大利亚州矿物能源部及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属于工业部门的机构有昆士兰州采矿委员会、新南威尔士州矿物委员会、西澳大利亚州矿山局、澳大利亚矿物委员会及澳大利亚煤炭学会研究计划部。

根据有关法规条款的规定,联合煤炭局的主要职能是:为煤炭工业职工提供职业安全和工作条件改善的服务,包括提供预防性医疗服务、监察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对有关健康问题开展调研;收集、分类和公布事故,以及其他与煤炭工业职工健康与安全有关的数据;负责向煤矿总监察长或联邦部长和州部长报告有关煤炭工业职工安全的问题;根据国际开发援助计划,提供煤炭生产和利用课程;促进煤炭工业职工福利事业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有关煤炭工业职工健康与安全培训方面的标准;对煤矿粉尘实施监督管理;收集、分类和公布与煤炭工业有关的统计数据。

矿物资源部在对煤矿安全实施管理过程中还采取鼓励职工参与工作地点安全与健康决策的政策,同时,在新规程指导下开展煤矿安全与健康系统开发的咨询业务。

煤矿安全现状

澳大利亚煤炭工业安全状况一直保持世界最高水平。澳大利亚井工矿的主要事故是煤层自燃、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近20年来发生最多的是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为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各煤矿都制定了完整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计划,加强煤矿管理。对煤层瓦斯采取预抽放措施。煤矿灭火采取以氮气灭火为主。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在缩短每周工作天数的同时把工作班的时间增至12小时对矿工有很大的益处。目前昆士兰州采矿工业最普遍采用的工作班时间是12小时。另外,缩短每周工作天数的好处还有,矿工能够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在一起,进而促进家庭生活的稳定与和谐。

工作环境管理

1.粉尘控制和监控

煤矿粉尘监测系统由各州负责。在新南威尔士州,煤矿粉尘监测是由联合煤炭局负责的。在昆士兰州,则由矿山能源部和矿山安全试验与研究服务局负责。

成立于1954年的联合煤炭局负责粉尘控制方法的改进、发布粉尘防治方面的信息和培训矿工掌握防治粉尘技术。采用的粉尘取样仪器有两种:一种是常流量取样器,另一种是瞬时粉尘检测器。

井下呼吸性粉尘规定值是每立方米空气取样的呼吸性粉尘含量为3毫克。对含石英的呼吸性粉尘规定值是每立方米空气取样0.15毫克。在正常情况下,对连续采煤机生产班的空气取样每年一次。长壁工作面生产班的空气取样每年两次。煤矿其他工作现场的空气取样每年一次,包括对钻眼工、井下运输等,以及露天矿、地面选煤厂装载和破碎设备。

如果采集的粉尘样品浓度超过规定的最高值,则需要在相同的作业环境中重新取样。如果重新采集的粉尘样品浓度仍超限,监察部门便向煤矿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煤矿按规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

为控制煤矿粉尘浓度,澳大利亚采取了各种措施,使煤矿粉尘浓度大大降低。但还应注意到,在过去的15年中,澳大利亚煤矿生产发生了两项重大变化,一是长壁综采工作面个数翻了一番,二是长壁综采工作面平均日产量从4000吨增加到8000吨以上。这说明长壁综采工作面在提高煤炭产量的同时,也增加了粉尘生产量。

2.职业噪音

国家对职业接触噪音规定的标准是超过8小时的平均日接触噪音值为85分贝。一项在新南威尔士州井工煤矿噪音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人员中,接触噪音超过平均日接触噪音值85分贝的人员占80%。为此,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采用了一种听力保护装置,使矿工听力损失索赔案件数量急剧下降。1996年,该州颁布了《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和听力保护实施规程》。规程适用于包括煤矿在内的所有工作场所。 (武 威)

第7篇 煤矿斜井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斜井提升系统的正常提升、行人设备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望各使用单位(采区、队)严格执行。

一、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间,严禁人员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内有人。人员需在斜井通行,应先请示井上、下信号工,经井上、下信号工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毕后,告知井上下信号工。

2、严禁人员搭乘矿车。

3、每次提升运输时,1采区主斜井重车最多只能提升7个/次,下放空车7个/次;1采区副井、2采区、3采区及井下皮带巷55kw调度绞车、暗风井55kw调度绞车重车最多只能提升2个/次;下放空车最多只能3个/次;1813运巷11.4调度绞车重车最多只能提升2个/次,下放空车最多只能2个/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矿车,严禁带病矿车下井使用。

5、超长、超宽、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绞车提升能力核算执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须制定专门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6、在提升水煤车时,以车在斜井中运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洒入井筒为准。

7、矿车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二、钢丝绳的检查维护

1、钢丝绳每班运行前必须进行检查,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达到5%或钢丝绳直径减小至10%时须立即更换。

2、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更换。

3、绞车每班检查一次,重点是制动装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动装置失灵,立即停止运转予以检修。

4、严禁绞车断电运行。

三、连接装置的安全管理

1、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四、摘挂钩操作

1、把钩工每班必须认真检查三环连和插销的连接情况,发现问题严禁使用。

2、上、下信号把钩工必须将所有插销插好、插牢,把保险丝挂好,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发出提升信号。

3、挂钩工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挂钩工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矸石平实,不得超载。

五、挡车栏的使用

1、自动挡车栏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当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其余时间应处于常闭状态。

2、井口挡车门及井底挡车栏在车通过后,应处于关闭状态。

3、不能提升火工产品。

4、凡违章作业,要严肃追究处理,至少每次给予100元罚款,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人员搭乘斜井矿车者一律罚款500元。按情况并开除出矿。

六、信号把钩工应熟悉本矿提升系统的联系信号,熟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1、工作开始前应仔细检查钢绳及钩头、阻车器、挡车拦必须试验、打油,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次挂钩都要检查矿车、插销、链环,完好者才能使用。挂钩时必须认真仔细,挂好绳要使劲拉一下钩头,确认矿车、钩头、插销连接无误,方能发出信号,绞车运行后所有人员必须立即进入躲避硐。

3、发信号时应清楚可靠,井底信号把钩工只能向井口信号把钩工发信号,井口信号把钩工再向绞车司机发信号。

4、摘挂钩时应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对来车站在轨道以内),待车辆进入摘钩地点减速停稳后才能摘挂钩。

5、运送设备材料的矿车应仔细检查,码放、捆绑不好、不牢固的设备材料车,应责令运输工及放料人员重新码放合符要求、捆绑结实,才能下放或提升。

6、矿车在绞车道或起坡点附近掉道时,要稳好矿车、不取钩头,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绞车直接硬提上道,必须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两帮、矿车下方及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地方严禁站人。

7、严格按照“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指挥进出井人员安全通过绞车道。

8、绞车道或车场内发生障碍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或发生断绳、跑车事故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9、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或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10、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11、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信号停止。

12、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要观察挡车栏的动作情况和信号指示,发现异常和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13、与绞车司机联系必须用矿统一的信号指令进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14、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岗,离岗。

15、每班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以及各种工具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并检查钩头50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打结、压伤、死弯、断丝等不安全隐患,同时步行检查斜坡地滚,轨道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挂钩提升。

16、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串车时,应注意手被车辆挤压,做好自身安全保护。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三连环、钩头等详细检查一遍,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档车栏、阻车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发信号提升,下车场信号把钩工随后进入躲避硐。

17、信号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收好工具,上部车场把钩工应检查档车栏、阻车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8、车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听从信号把钩工指挥,提升时全部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

19、没有听到矿车到达上车场停车信号系统前,严禁进入车场摘挂钩。

20、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信号准备。

七、绞车司机应熟悉绞车机械电气性能,牢记各种信号,熟悉《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接班后应仔细检查以下情况:

1、信号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各紧固件是否紧固。

2、减速器油表及轴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装置是否完好。

3、起动设备、指示仪表、电源电压、电气线路是否正常。

4、刹车是否灵活可靠、钢绳有无缩小或损伤,滚筒上的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是否咬绳等。

5、绞车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或电气部分的故障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更换钢绳应在机修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6、工作前先空载试车,正常后方可通知信号把钩工开始工作。

7、工作中应准确执行每一个信号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号把钩工回复信号。对于任何不清的信号都应认作停车信号,查明后才能开车。

8、工作中随时注意绞车运行、钢绳缠绕、仪表指示情况,注意电机和轴承温升。发现异常或温度超过70℃时应停车检查。

9、绞车运行中出现下列特殊情况需要停车时,可使用紧急制动装置;

(1)、绞车出现振动或电流指示超过电机额定值。

(2)、机械部分突然损坏或突然停电、断相。

(3)、发生其它紧急情况必须紧急停车时。

10、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闸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2mm。

11、绞车的保险装置:过卷保护、过速保护、过负荷和欠压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减速保护等保护有失效或不灵敏的,应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待检修正常后,方可启动运行。(1采区副井、井下调度绞车除外)

八、绞车司机交接班

绞车司机交接班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并严格执行“七交”“七不交”:

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代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司机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机认为未按规定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未经领导同意,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当班司机正在操作,绞车正在运行时,也不得交与接班班司机操作。

交接工作经双方同意时,应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方为有效。

绞车司机下班前应切断操作台电源,打扫绞车及室内清洁。

九、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每小时一次。

检查的内容有:

(1)滚筒、主轴承是否正常,主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2)减速器、

联轴器等是否正常。

(3)闸瓦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闸瓦与制动轮接触是否良好。

(4)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油是否正常;各发热部位的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准确,各种仪表(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种安全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7)绞车电机转动有无异常声响和震动,碳刷与滑环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冒火现象。

(8)电控系统的接触器、继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预防

1、加强对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水平。

2、为防止矿车在向上提升时的松绳,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保险闸。

3、加强对斜井地轮的维护,保证每个地轮转动灵活,防止钢丝绳与地面、轨道及碹帮之间的直接摩擦。

4、要保证井筒、巷道内的清洁、整齐,防止钢丝绳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内被刮、卡等造成冲击载荷。

5、绞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要避免因紧急刹车、突然加速所造成冲击载荷。

6、钢丝绳钩头的余绳在变坡点不能超过1米。

7、盘式制动器或制动盘有油污时,必须处理干净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单位各执一份,机电矿长一份,存档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8篇 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项措施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

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 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第9篇 加强煤矿电缆管理防盗安全措施

3月22日接到六枝安监局通知,近期有不法团伙偷盗煤矿供电电缆,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重大隐患,为加强我矿地面及井下各种供电电缆和设备的管理,防范电缆和设备被盗,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成立安全巡查组织机构

组长:姜元营

副组长:程坤保、李悌长、伍东平

成员:罗中银、代述强、李 剑、薛贤波、剌海军、朱连海、两施工项目部经理及其安保人员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或协调矿区电缆巡查及指挥工作,对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盯防,确保矿区电缆安全。

副组长程坤保职责:协助组长完成矿区电缆巡查及保安工作,组长有事外出时,行使组长权力。

副组长李悌长职责:全权负责顺通项目部生活区、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及副斜井与1320轨道石门的电缆巡查指挥工作,工作安排情况要向组长汇报。

副组长伍东平职责:全权负责湘煤项目部生活区、主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及主斜井的电缆巡查指挥工作,工作安排情况要向组长汇报。

成员职责:服从组长工作安排,履行巡查期间工作职责,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程坤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二、安全措施

1、矿区范围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不定期对于主井、副井与回风立井的动力电缆为值班重点巡查对象。

2、值班人员必须在岗,有电缆丢失时及时向组长汇报,巡查期间严禁脱岗或睡岗,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3、由组长或代理组长安排人员对矿区范围内的电缆、设备及物资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有废旧或不用电缆要收回仓库,能入库的设备及物资进行入库,并安排专人看管。

4、安保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外来人员及陌生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矿区范围。

5、两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各施工范围内各种供电电缆、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情况,对可能盗窃部位物资重点防范。

6、因玩忽职守发生盗窃案件,造成财产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

7、施工队及矿部材料出库要安排专人看守,门锁必须完好。

8、值班期间手机严禁关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随时取得联系。

9、值班时,巡查路线为回风立井区域→主副井区域往返巡查。

附表:值班巡查通讯录

值班日期

早班

中班

夜班

备注

星期一

代述强

杨毅

程坤保

朱连海

剌海军

李悌长

星期二

龙二明

刘志刚

李悌长

伍东平

剌海军

李悌长

星期三

朱连海

张 斌

罗中银

薛贤波

剌海军

李悌长

星期四

代述强

杨毅

程坤保

朱连海

剌海军

伍东平

星期五

龙二明

刘志刚

李悌长

伍东平

剌海军

伍东平

星期六

朱连海

张 斌

罗中银

薛贤波

剌海军

伍东平

星期日

李剑

代述平

剌海军

伍东平

以上人员自2022年3月22日星期六开始,轮流值班直到开工后再另行调整。

第10篇 煤矿安全管理措施

1、通风瓦斯管理

(1)测风人员坚持10天一次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调配风,工作合理分配各用风地点风量,并对井下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补充,认真搞好测风记录、测风报表。

(2)在检修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局扇安设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设专人管理,认真做好运行情况记录。风筒吊挂平直,破损立即修补或更换,风筒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

(3)井下密闭必须编号挂牌管理,按要求检查气体浓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配齐配足瓦斯健康探头,执行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2小时记录一次值班情况,1天打印1次瓦斯日报表,送矿长审查签字。

(5)瓦斯检查:每一个班安排1名瓦检员巡回检查,没一个作业点安排1名瓦检员现场跟班作业,严格落实瓦斯检查“一炮三检”、“三对口”、“三签字”制度,杜绝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少检等违章行为,严禁瓦斯超标作业。

(6)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及必须有专职人员看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机,要保持通风机常开不停,若需要停机时,必须采取临时停机措施,经矿井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停机。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供电完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正常使用,停风是能自动切断供电航道内的一切电源。

(8)由于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在成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方可继续施工。

2、防尘管理

(1)采用湿式打眼,并且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2)装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3)装岩前必须对爆落的岩石进行洒水降尘。

(4)定期冲洗巷帮。

(5)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一道水幕,在放炮时必须打开,等炮烟吹净后方可关闭。

(6)回风流中的水幕必须常开,不得随意关闭。

(7)防尘工要经常检查防尘管路,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防火管理

(1)按规程规定配备齐全防灭沙箱、灭火器,铺设完备消防管路。

(2)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或岩粉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管直接灭火。

(4)若井下发生火灾,要及时按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采取控制风流,防止火势蔓延。

(5)认真做好地面进风井和回风井防火措施,杜绝地面火源造成火灾事故。

4、机电管理

(1)每班电钳工必须巡回检查电缆、接线盒、各类开关、局扇、电煤钻等设备的安设和防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井下机电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

(3)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使用,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上架挂牌管理。

(4)严禁带电搬迁、检修机电设备,认真做好检修、维修和运行记录。

(5)对井下撤除的完好机电设备必须分类登记入库管理,需维修的必须及时送检。

(6)电钳工认真登记好机电设备台帐(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功率、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购买时间、入井使用时间、地点、用途。检修维修记录等)。

5、运输管理:

(1)轨道的铺设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街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差错不得大于2mm。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应无杂物、五浮煤、无积水。

(2)使用电机车运输,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顶岗。

(3)人力推车1人1次只准推1辆车,两车间距不得小于20m。严禁放飞车和蹬车。

6、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排除危险活矸。

(2)顶板破碎地带必须及时加强支护,并关顶背帮。

(3)及时更换断梁折柱,零星断梁折柱不超过24小时,连续断梁折柱不超过8小时。

7、放炮管理

“5.13”事故后,矿井所有管理人员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放炮的管理,明确放炮员的职责,矿长与放炮员签订责任书,制定放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必须持证,严格遵守《规程》规定的通风、瓦斯、炸药管理的制度。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都应在现场。

(3)应采用专用的放炮母线,放炮时警戒内不得有任何人。

(4)应采用安全登记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是用水炮泥。

(5)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如数交回爆炸材料库。井下使用或剩余的爆破材料存放必须分箱上锁管理,严禁乱仍乱放。

(6)爆破材料箱必须使用耐压、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降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7)井下爆破材料必须放炮员运送或监护运送,运送途中不得逗留,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8)每次装药前班长应指定专人到预定地点警戒站岗。放炮距离直线巷道距离不得小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巷道不得小于75m。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工必须在接到放炮命令后方可起爆。爆破结束后,班长、瓦检员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放炮情况,如有拒爆要按处理瞎炮的规定处理,站岗人员必须等接到撤岗命令后方可撤岗。

8、出入井检身管理

(1)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凡入井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检身。

(2)凡不准如井的物资及不防爆的仪器,特别是烟草,火种等,严禁带入井下。

(3)检身时凡矿灯不防爆、穿化纤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作业人员,严禁下井。

(4)非生产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下井。

(5)检身人员必须对出井人数与入井人数清点,按矿规定时间清点出入井人数是否相符,若不符合,必须立即向带班人员问清楚,是何种原因。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回报。

9、其它: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各作业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追涨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认真组织召开职工班前会,详细安排工作重点和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4)认真做好井下交接班工作,交代清楚上一班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5)所有矿井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有是有病必须请假,以便矿井安排工作。

1、灾害预防:

(1)爆炸事故发生是的措施:

①一旦井下发生局部瓦斯或煤尘爆炸,人员不准乱跑,由带班领导或跟班特员、版组长识别真情,把人员带到安全巷道口,在通过爆炸烟尘前,戴好自救器,用电话与调度室联系,等待命令。

②一旦人员无法撤出,所有人员要背向爆轰波传播方向,向下爬在巷道底板上,迅速戴好自救器:待爆轰波过后,尽快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等待援救。

(2)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①经常检查巷内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汇报矿井值班人员。不安全地点严禁进入。

②巷内一旦垮顶出路被堵,未堵人员要及时想矿调度室汇报,包括垮顶范围、被堵人数和位置,并积极进行抢救。

③在进行抢救时,要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避免抢救人员受伤;抢救时,由外向里进行,清酒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

④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楚顶帮活矸。

(3)透水预兆:

①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渗水、水色发挥有臭味等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掘进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原则。

②顶板来压预兆:背板压烂严重:顶板有“闷炮”声,巷道掉渣、片邦严重;顶板破碎;支架断梁折腿、支架变形严重;顶板下沉离层有裂缝等预兆。遇上述情况时,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假设特殊支护、信号柱、加大支护密度、最大限度减少空顶距离,遇危险情况及时撤离危险区。

③瓦斯异常涌出预兆: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忽高忽低,温度骤降、煤壁发凉;遇地质构造或围岩松散区,瓦斯异常涌出;煤层发出“丝丝”的鞭炮声、煤炮声;顶板来压;煤亮度变暗等预兆。

第11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和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_____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第12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措施

煤矿井下放炮,是将煤矿专用安全炸药、电雷管装入打好的炮眼内,用非固定线路(放炮母线)一头与电雷管脚线连接,一头接通放炮器,通过供给电雷管电能引炸药,达到破碎煤体和岩体的过程。由于种种原因,通电放炮后会造成雷管和炸药都不爆炸或雷管爆炸而炸药不爆炸的瞎炮。这不但降低了爆破效率,增加了爆破器材的消耗,更主要是威胁作业人员的安全。因此分析产生瞎炮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1 瞎炮原因分析

1.1 爆炸材料问题

目前煤矿使用的爆炸材料主要是煤矿许用型电雷管和炸药。

1)涉及雷管方面问题主要有:①雷管质量瑕疵(如桥丝假焊、电阻不合格等)造成电阻过大或不稳定,甚至断路,因而通电不良或不导通;②储存或使用不当,使引爆药头受潮、变质,桥丝生锈等,致使雷管敏感度急剧下降而无法起爆;③混用了不同厂家、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雷管。因为混杂使用的电雷管,其阻值差异较大,根据楞次-焦耳定律,在串联电爆网络中,只要桥丝电阻不同,发火热量就不能完全一致,即使其电阻相同或相近,电引火特性也不会相同,因而易造成瞎炮。

2)炸药问题主要表现:①使用了受潮、硬化变质炸药,使起爆感度和爆轰稳定性降低导致药卷不爆;②当使用普通硝铵炸药时,由于现场施工原因,易使采掘工作面炮眼间距过小,加之雷管起爆时差选用过大,易造成先爆炮眼把邻近炮孔中的炸药“挤死”;③在潮湿和有水的作业条件,使用了非抗水型炸药,或使用抗水型炸药而未套防水套或防水套漏水浸湿失效,以及药卷之间有煤粉、岩粉,导致炸药拒爆。

1.2 操作工艺问题

1)爆破网络中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联结线、联结线与放炮母线间的接线虚联,由此增加接头电阻并影响接头导通,使起爆雷管的发火冲能过小,不易起爆而产生拒爆。同时因工作疏忽,还可能造成网路部分接线漏联,形成断路;

2)网路中裸露接头或破损处与外界导体、潮湿物体接触造成漏电,导致雷管不爆;

3)在装药、装填炮泥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装药时用炮棍送药用力过大,炸药被压实,使其敏感度降低;

4)雷管脚线被捣断或绝缘皮被被捣坏,造成断路或漏电使雷管不爆,雷管脚线的裸露接头互相接触造成短路而雷管不爆;

5)由于操作不当,引药中雷管位置放置不合理或装药时引药中的雷管脱离了原来的位置,造成炸药不爆;

6)爆破网路设计不合理,连接的雷管数目超过发爆器的起爆能力。

1.3 发爆电源问题

放炮器发生故障,发出电能不足,使局部网络中的电流小于雷管的准爆电流,造成雷管不爆。

2 瞎炮的预防

1)放炮工具要保持良好的性能。使用前,要检查和维护放炮器及放炮母线,不合格的放炮工具不准发放和使用。要随班领取,防止碰撞、摔打,及时更换电池,严禁用接线柱短路打火花的方式检查残余电流;发爆器的起爆能力要略大于一次放炮的个数。

2)严格爆炸材料存储管理制度及雷管测试和炸药检查验收制度,不发放和使用变质炸药和不合格雷管,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将瞬发雷管当1段毫秒雷管使用。

3)按规程规定装药和联线。装药时放炮员要一手拉直雷管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送入炮眼,防止把脚线捣断或捣破脚线绝缘层,同时炮眼内药卷要紧密接触,以保证良好的传爆性。在进行发爆器与母线、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联结时,爆破工的手要洗净擦干再拧接线头并要拧紧。网路接头联结不留须、不带疙瘩,脚线联结端有锈要刮净,接头要悬空。母线不够长要相同规格的母线接长,连结线用与网路中雷管脚线规格一样的脚线,联线方式不要随意改动,联线后认真检查,避免错联、漏联、联线后要测定网络全电阻。

4)做好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爆破器材箱应存放在干燥无滴水的安全地点,不装药放炮不准打开撕掉炸药外皮包装。

3 瞎炮的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瞎炮要仔细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当班瞎炮当班处理,要做好交接班。在处理瞎炮时应采用以下方法。

1) 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

2)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这是因为雷管和炸药是一种暂时处于相对稳定的化学物质,它们在外界的作用下,其本身的稳定性被破坏,迅速地进行化学反应,最后导致爆炸。因此,雷管、炸药对撞击、摩擦、火花、杂散电流、高温具有一定的敏感性。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线以及从药中拉出雷管,就会使之受到撞击,雷管内高敏度的起爆与管体内壁产生摩擦而着火,导致雷管爆炸。拉出电雷管会因采掘工作面的杂散电流而引爆。放炮后在炸落的煤和矸石中收集未爆的雷管也是这个道理。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用压风吹瞎炮眼是因为会使炸药因受到挤压、摩擦产生高温引起炸药的自爆。因此,煤矿井下任何地点,每放一次炮,待炮烟消散,放炮员都要在巷道顶板,支架无垮落的安全条件下,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瞎炮。如果发现瞎炮,要在班长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第13篇 加强管理是遏制煤矿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

1 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

我国的煤矿安全形势与我国煤炭资源赋存地质结构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俱全,难以防范等诸多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其构成各类事故的总要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质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失误、缺陷、混乱以及不作为。但是,通过对大量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和运用系统工程学理论研究与对照我国不发生事故的年代或管理好的煤矿企业证明:事故发生的因素,都与管理上的原因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伤亡事故的发生,不仅主要取决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生产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而且还存在着制约这三大因素的管理原因。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同事故树中的条件或门的逻辑关系那样严密,详见图1事故发生模型。

根据图1事故发生模型,运用布尔代数原理可以写出如下数学方程式:

由图1和上述数学方程式看出:虽然煤矿五大灾害俱全,随时随地都可能引发事故,但又随时随地受到管理原因的制约。

事故发生的共性机理,就是由管理、人为、物质和环境四大原因构成。管理、人为、物质和环境的任何一种因素任其随意发展,都会引起事故的发生。管理原因随时随地制约着其他三种原因;管理原因或管理原因与任何一种原因结合,都会引起事故的发生。这就是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

2 我国煤矿事故恶性循环的规律

从2004年10月20日的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矿的瓦斯爆炸死亡148人的事故到2005年12月7日河北唐山市刘官屯矿的瓦斯爆炸死亡108人的几起百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煤炭行业出现了第二个事故高峰期。分析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管理上的严重失控和管理混乱及超能力生产而导致。这种管理上的失控和混乱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必将导致事故的恶性循环或出现新的事故高峰期。

当前,我国有的地方存在不正常的管理方式,极易产生事故的恶性循环。例如,在事故的处理上,一概指责事故受害者“违章”,以就事论事而应付了事,不能对造成管理缺陷与混乱的管理者从下到上的依法严肃查处,更有甚者表面下达隐患通知单、限期或停产整改,暗地里却进行权钱交易,帮助事故隐患单位、事故单位或事故责任者隐瞒事故。对照被国际公认的1:29:300的海因利希法则,只重视了1,而忽视了29和300的做法导致了事故的不断上升,出现了事故的恶性循环,详见图2。

图2的循环过程是使事故不断增加的恶性循环过程,如果继续下去,就形成了渐开的循环方式。由此不断发生的事故则按着“渐开线”的方式进行着恶性循环,这就是事故不断发生的本质过程、事故不断上升的基本规律。

例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辖区内的煤矿,2004年5月13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2人;2005年3月14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8人,2005年5月11日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9人;2005年11月27日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71人。这种在一个地区中频繁发生的煤矿事故,就是一种典型的事故恶性循环过程。如果对此没能及时认识和纠正,就必然导致事故高峰期的出现。

3 遏制事故的有效途径和防控对策

3.1 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法制秩序

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提高监察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发挥大型煤矿人才、装备、技术和管理的优势,推动煤炭企业的兼并、联合和重组。

我国煤矿开采或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有其宏观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其微观管理方面的原因。要防止事故发生,就必须严肃认真查处每一项事故隐患和发生的每一起事故,就必须从管理上查找诱发事故的真正原因,健全安全法治秩序、将责任事故的处罚与煤矿企业的和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挂起钩来;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其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政绩和升职挂起钩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保护主义;才能真正解决基层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安全法规落实难的状况;才能杜绝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等管理上的腐败现象。

我国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对安全方面的投入只作了一般的要求。有的提出了一定“数量的安全投入”标准,也相互矛盾,导致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入难以监督。例如:《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矿山企业按矿山维简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没有矿山维简费的矿山企业,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由此看出,《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不相对应。诸如此类法律法规亟待修订和完善。

例如在刑事处罚方面,建议尽快修改《刑法》,对玩忽职守、渎职犯罪或由于管理原因而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管理人员,应加重刑法力度;在经济处罚方面,建议尽快修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处罚额度,全面提高事故死亡者的赔偿标准和抚恤金。

3.2 加强管理,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影响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个体私营、乡镇煤矿和转包煤矿,应依法限期或坚决关闭。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

(2)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且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不影响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个体私营和乡镇煤矿,给予一定的政策或资金扶持,整合强化。

3.3 加大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

煤炭企业全面控制和防止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上做出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以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14篇 z铁厂沟煤矿火区管理安全措施

一、火区安全检查措施

1、火区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掌握瓦斯检查、测风、测压、测氧及测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技术,熟悉通风系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

2、带齐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温度计、记录簿等。检查并保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准带下井。下井必须携带自救器。

3、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2 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进入火区密闭墙后,2 人应相隔一定距离(5 米左右),边检查边进入,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火区密闭要检查墙温、气温、水温及各种气体浓度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检查时,发现火区密闭或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 时,要将人员撤出,在适当地点设好栅栏,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5、进入工作地点要先检查顶帮支护的完好情况,发现顶板有离层要及时处理。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

6、定期对井下各密闭墙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要有专门小结,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二、密闭墙注浆安全措施

1、注浆工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浆地点墙温、各种气体浓度及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然后检查注浆设备及管路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注浆前,首先用水冲洗管路,进行打压试验,压入水量为钻孔体积与管路体积之积的3-5倍。检查注浆孔中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以利注浆。

3、注浆过程中,所有人员禁止在孔口正前方停留,阀门丝扣要拧紧,防止注浆管路受高压窜动出或阀门破裂伤人。

4、注浆时,泥浆要均匀,按比例调配,遇裂缝跑浆时要及时堵塞。如果注浆过程中发现堵管及时打电话通知地面注浆站停止注浆并用清水清洗注浆管路。

5、注浆达到结束标准后,要持续10-15分钟以上方可停止注浆,以保证质量。然后立即向注浆管路注清水冲洗注浆管路直至注浆管路流出清水后停止注浆,关闭注浆管路及密闭墙注浆管阀门。

6、注浆时定期检查密闭墙气体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注浆记录。

三、密闭墙注氮安全技术措施

1、注氮前技术及维修人员对制氮站及注氮管道进行全面的检查。

2、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氮地点各种气体浓度及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

3、注氮地点经救护队人员检查无异常情况后通知井口制氮站开始注氮,防止采空区发火。

4、注氮过程中必须由矿救护队两名以上人员携带呼吸器进行监测。

5、注氮过程中发现密闭墙及煤壁四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电话通知制氮站停止注氮,同时及时堵塞密闭墙及煤壁四周有漏气点。

6、每次注氮时间不低于30小时,可根据火区空间延长注氮时间。

7、注氮期间定期检查密闭墙气体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注氮记录。

第15篇 煤矿防尘降尘技术管理措施

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采掘工作面扩散条件有限,采掘作业产生的粉尘对人造成极大的危害。细微的粉尘颗粒吸入人体对人会造成一定的伤害,重者会产生尘肺病,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会产生爆炸,排入大气中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污染。粉尘的防治工作要从源头抓起,对易产生危害的粉尘进行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措施进行长期不间断的防范治理。

一、煤矿粉尘的概念

煤矿粉尘是指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矿物微粒的总称。

二、煤矿粉尘产生的主要来源

煤矿粉尘来源于煤矿的生产建设过程中,几乎每个环节都会产生粉尘。从机械切割煤、岩体或爆破松动煤、岩体→装煤、岩→运输→倒煤、矸整个过程都会产生粉尘,煤矿粉尘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凿岩机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爆破落岩、落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3、爬岩机装岩过程、溜槽溜煤、皮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运输提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5、回柱放顶及放顶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6、矸石山、煤仓在自然条件中产生的粉尘。

三、煤矿粉尘的分类

粉尘按其成分可划分为岩尘、煤尘等多种无机粉尘外,可按以下几种不同方法进行分类。

1、按矿尘粒径划分

①粗尘。粉尘粒径大于40μm,相当于一般筛分的最小颗粒,在空气中极易沉降。

②细尘。粒径为10μm -40μm,肉眼可见,在静止空气中作加速沉降。

③微尘。粒径为0.25μm -10μm,用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等速沉降。

④超微尘。粒径小于0.25μm,要用电子显微镜才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扩散运动。

2、按矿尘的状态划分

①浮游粉尘。悬浮于矿井空气中的粉尘。

②沉积粉尘。从矿井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粉尘。

浮尘与落尘在不同的环境下可以相互转化,浮尘在空气中飞扬的时间与尘粒的大小、重量、形式等有关,还与空气的湿度、风速等大气参数有关。

3、按粉尘的粒径范围划分

①全尘(总粉尘)。各种粒径的矿尘之和。

②呼吸性粉尘。主要指粒径在51μm以下的微细尘粒,它能通过人体上呼吸道进入肺区导致肺病,对人体危害甚大。

4、按粉尘有无爆炸划分

①爆炸性粉尘。在煤矿常指煤尘,煤尘有无爆炸性需经爆炸试验才能鉴定,煤中可燃物挥发分含量越高,煤尘爆炸性越强。

②非爆炸性粉尘。指经高温、高压、电离等不产生燃烧、爆炸反应的粉尘。

③惰性粉尘。指能抑制燃烧、爆炸隔绝氧气,降低可燃物温度的粉尘(如:干粉)。

四、煤矿粉尘的危害

煤矿粉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但对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且污浊井下回风还会对空气造成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导致尘肺病。悬浮于空气中的矿尘能刺激人的眼睛,被吸入呼吸道无法排出的能使人产生各种病变,特别是颗粒度小于5μm的矿尘,长期吸入人体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使肺部失去弹性,使人减弱或失去呼吸功能。

2、造成空气污染。矸石山、煤仓等在大自然风的作用下扬起的粉尘,会造成附近居民的空气污染。

3、煤尘具有爆炸和燃烧性。煤尘在一定条件下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给矿井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使整个矿井遭受毁灭性的破坏。但煤尘爆炸必须有先决条件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②煤尘的浓度达至爆炸界限③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④氧气浓度不低于18%。以上4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条件一人为无法控制外其余三个条件都可人为控制。因此煤尘的燃烧和爆炸只要有好的管理,隐患及时排除燃烧和爆炸都不可能发生。

五、煤矿粉尘的防治措施

煤矿粉尘虽不能除尽,但通过人为控制后会降低对人体的危害及大气的污染。现有的防尘技术还不全面,通过几代人的努力煤矿粉尘防治技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科技在进步随着进间的推移,防尘技术将越来越完善。煤矿现有的防尘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源头控制

1、煤层注水。在煤层开采前利用钻孔将压力水注入即将回采的煤层中湿润煤层,增加煤体内部水分,降低煤体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浮尘。注水钻孔可分为平行于工作面的长孔注水及垂直于工作面的短孔注水,注水后用水泥浆封堵孔口。此法为开采煤尘的主要降尘措施。

2、湿式打眼。在工作面使用风钻或煤电钻打眼时,必须连接压力水通过钻杆中心孔在整个打眼过程中源源不断注入钻孔中,降低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尘。

3、水泡泥。采掘工作面装药完成后炮眼使用装满水的水炮泥封孔,放炮后水受高温、高压雾化达到降低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4、喷雾洒水。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口巷道周壁安装一至二道特殊能将压力水雾化的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雾化后的细小水滴散布在空气中与飘浮在空气中的尘粒碰撞,尘粒湿润后下沉。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5、装煤(岩)洒水降尘。煤体爆破落煤后,使用雾化喷头将水洒向煤体表面层层湿润,注意洒水量达至湿润程度即可;岩体爆破后向岩体表面洒水使矸石湿透,在爬矸机尾部装设防尘喷雾装置。从而降低装载、转运途中粉尘产生的系数。

6、冲洗井巷壁帮。定期对井巷壁帮进行冲洗,把附着在壁帮的浮尘清洗干净,避免浮尘干燥后在不合理的风速下再次扬起。另外也净化井巷壁帮,保持井巷清洁。

7、煤仓及矸石山的防尘措施。按通过环境评价的设计的煤仓、矸石堆放场地进行施工建设,煤炭的筛选过程保证煤尘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矸石山堆放场地尽量行选择在背风且对河流不造成污染的地带。

(二)切断传播途径

1、进风口布置。进风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尽量不要设在开阔地带。井口段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扬起的尘土吸入井下。

2、合理控制风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章节表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的最低、最高风速之规定,每班对井下进、回风流、硐室、工作面等地点的风速进行核定,确保风速在允许范围内。

3、设置水幕墙。在区段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中雾水幕墙,净化回风流。确保污风不对大气造成污染。

(三)个体防护

1、个体防护的主要用具为防尘口罩,我国现有生产的防尘口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不带换气阀的简易口罩,另一类是带换气阀的防尘口罩。井下作业人员入井作业必须带防尘口罩,简易口罩需经常更换,带换气阀的防尘口罩下班后要及时清洗并及时更换棉垫。

2、井下作业人员虽然有种种防尘措施,但由于长期接触粉尘难免会吸入部分粉尘,长期的积累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因此井下作业人员需每半年体检一次,在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条件下及时更换工种并及时治疗。

3、井下作业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应尽量站在进风侧。

(四)运用新技术

近几年来我国在粉尘防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不断推出,但与现场需求还有差距,下步的研究方向:

1、如地面的空气净化器设计成煤矿安全型、防爆型后,是否能应用开井下,是否能有较好的效果。

2、大力研究高科技除尘技术如:超声波除尘、电离水除尘、微生物除尘、声波除尘技术等。

3、利用现有的水切割技术,现有的水切割技术已可切割厚度大于40cm厚的钢板。若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我想切割岩体、煤体易如反掌,这样不但开采过程能降低粉尘的产生且水切割后的煤岩体湿润运输过程中也不易产生扬尘。

六、总结

煤矿粉尘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职工身体健康,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产生大量的粉尘,有效控制粉尘,降低粉尘浓度,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好矿井综合防尘治理工作,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创造一个优良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姓名(第一作者)

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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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清流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瑶上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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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本人于2001年7月毕业于福建龙岩煤炭工业学校,现在瑶上煤矿从事矿建工作。职位:科长,职称:助理工程师。

煤矿管理措施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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