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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规范【1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3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规范

第1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规范

一、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按照《安全秤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矿山企业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根据矿山企业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都配备专职安生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全安工作人员。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安监总管一字[2005]27号)要求1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人以下的企业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矿长(经理)、负责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负责生产(设备)的副矿长(副经理)和负责技术的矿级负责人(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要求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要求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资格证书的时效性和任职单位瑟实际相符合。

三、特种作业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工作人员包括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资格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限内,并进行年度审核、验证;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企业应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

第2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试题管理人员c卷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测试题(企业管理人员c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露天矿山开采严禁从下部________,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________、________。

2.露天采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不分层的________等开采方式。

3.矿山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五到位”。

4.矿山企业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________同意,并报________审查同意。

5.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配备“三大员”指的是指、 、。

二、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本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a.主要负责人b.安全管理人员c.技术总工

2.自救器是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一种防护应急用具。井上要自救器,按规定进行保养维护。

a.矿工自己管理;b.设专人管理;c.安检员管理;

3.矽肺是尘肺中最严重的一种职业病,它是由于吸入含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的一种尘肺。这种说法。

a.不正确b.正确c.不完全正确

4.选择炸药库及炸药加工厂场地时,宜选择在。

a.交通发达的地方b.生活区附近c.矿区边缘偏僻的荒山沟谷内

5.矿山企业必须对进行安全培训。

a.从业人员;b.特殊工种;c.管理人员

二、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1.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个等级。()

2.职业性耳聋与噪声强度级及暴露时间密切相关。()

3.矽肺是粉尘中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在肺部的沉积所致。()

4.避灾路线应使井下人员熟知,并应每年进行一次预防灾害演习。()

5.防灾计划的编制,由主管生产的总负责人一个人进行编制。()

6.在制定应急计划和演练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应禁止熟悉设施的工人参与。()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8.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6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什么

2.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应当履行那些职责

3.企业应当如何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是什么

5.尾矿库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6.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第3篇 矿山安全技术安全管理试卷

1. 在下列破坏中,不属于露天矿边坡破坏形式的是()。

a. 塌落b.滑坡c. 倾倒d.塌方

2.矿井下沼气浓度达到( )时,就有发生爆炸事故的危险。

a.1%~4%b.5%~16% c.16%~20% d.20%以上

3.火区启封时,若火区范围大,火源是否完全熄灭难以确认,在此情况下,应采用()启封火区。

a.通风启封法b.锁风启封法 c.强通风启封法d.注水启封法

4.每一个生产矿井至少有( )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m。

a.3,30 b.2,30c.2,40d.2,50

5. 在有矿尘或气体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爆破,禁止使用()起爆。

a.瞬发电雷管 b.火雷管c.延期电雷管 d.抗静电电雷管

6. 以大气降水为主要充水水源的涌水特征与()因素无关。

a. 地形 b.岩性 c.采矿方法 d.地质构造

7. 当矿井下含氧量减少至()以下时,就可能发生窒息死亡事故。

a. 20% b. 15% c. 12% d. 10%

8. 矿工自救时佩带自救器后,若感到吸入的空气干热灼烫,则应()。

a. 取掉口具b.坚持使用,脱离灾区 c.取掉一段时间再带

d. 取下口具,马上就地修理

9. 高压空气枪、空压机、高压管路应定期进行()。

a. 性能试验b.专业机构检验c.维修保养d. 安全检查

10.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a. 防暑用品b.防寒用品 c.劳动保护用品d.药品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 查隐患 b.查现场c.查管理d.查思想

2. 矿井气候条件包括()。

a. 温度 b.饱和度c.湿度d.风速

3. 保证矿山供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是()。

a. 绝缘和屏护 b.安全距离c.载流量 d.安全标志

4. 矿山企业必须对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在矿山安全法中明确指出的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有()。

a. 低温 b.粉尘,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c.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d. 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e.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誊塌陷

5. 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用于()。

a.防止电击事故 b.防止中断供电 c.减少线路损耗

d. 防止漏电火灾事故 e.过流保护

6.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下列矿山救护的灾变处理措施正确的是()。

a. 听到警报后,矿山救护队必须1min内出动。

b. 救护队员应按事故类别整理携带装备,做好抢救准备。

c. 允许使用混合小队。

d. 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e. 进入灾区从事救护工作时,任何情况下氧气呼吸器都必须保留不低于8mpa的压力。

7. 煤矿井下电气网络的三大保护是()。

a.漏电保护 b.接地保护c.接零保护 d.过流保护

8. 打眼防尘的主要技术有()。

a.湿式凿岩 b.水炮泥c.通风除尘 d.干式凿岩捕尘

9. 属于矿井直接灭火的方法有()。

a.用水灭火 b.隔绝灭火c.用惰气灭火 d.用岩粉灭火

10. 安全“三级教育”内容包括()。

a. 入厂(矿(教育 b.车间(坑口)教育c. 班组教育 d.岗位教育

1. 截水措施包括构筑防水闸墙、和留防水矿柱等。

2. 根据触电的方式,触电事故通常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接触电压触电。

3. 一般来讲,我国的安全电压为v,安全电流为ma。

4.新进矿山的井下职工,矿山企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下矿井工作前至少必须接受h的安全教育、培训。

5. 金属及非金属矿山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台泵组成。

6. 当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时,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mg/m3。

7.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

8. 矿山防尘技术包括风、水、密、净、5个方面。

9. 井下防水措施概括为:“探、放、隔、、堵”五个字。

10. 井下炸药库通常有硐室式与两种。

1. 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2. 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5天的炸药需用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3. 金属矿山企业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采掘地点温度一般不超过28摄氏度。()

4. 矿山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

6.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应不低于20%,二氧化碳应不高于1%。()

7. 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80%。()

8. 《矿山安全法》明确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 井下电气事故提到的“三无”指的是:电缆接线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10.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l0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

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40%以上。()

六简答题(每题4分,共20分)

1. 结合矿山生产条件的特殊性,简述其对矿山不安全因素的主要表现内容。

2. 井下电气设备有几种类型并简述其特点。

3. 我国矿山实践总结的综合治理粉尘“八字”方针是什么并简单介绍其含义。

4.井下防治水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并对其进行简单说明。

5. 盲炮处理的主要方法有哪些图一所示是哪种方法,图中1~6所指内容是什么

图 一

七计算题(每题10分,共10分)

参考《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6.3 爆破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的内容,在平坦地形条件下,地表一次爆破1000kg梯恩梯炸药,距离爆破中心50m作业人员能否满足安全允许标准(0.02×105pa),若不行,则应距离爆破中心多远

八论述题(每题15分,共15分)

根据所学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管理知识,针对所在矿山及已有矿山生产实践工作经验,运用所学知识对矿山目前存在的一些安全状况、不足和管理缺陷进行合理评价,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对策措施。(可从爆破、采掘、通风、机电、防火、防水、防尘和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4篇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

1、矿山实行三级安全管理;

2、建立各类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矿山各生产工序的特点,应在矿山正式投入生产之前,建立矿山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矿山生产设备管理档案。根据矿山各生产工序的设备种类,制定各类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矿山各部门均应建立生产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每台设备落实到人;

4、建立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凡在生产第一线的操作人员,均要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5、健全矿山生产的各种图件和资料,并妥善保管;

6、建立矿山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并建立事故应急的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请有资质单位作开采设计,并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施工。

8、请有资质单位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第5篇 加快推进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改革发展之管见

作为高危行业的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经营领域,在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生产救援指挥中心和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直接指挥协调下、在全国煤炭战线和非煤矿山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近十几年来生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取得了大幅度双下降的成绩。但由于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加深、地质条件环境的不断变化、煤炭经济形势的起伏,以及一些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和培训不到位、管理水平不够高、生产安全技术不够先进等多方面因素,矿山事故仍时有发生,较大以上多人事故还没有得到完全有效遏制,矿山生产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任重道远,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机制亟待改革完善,矿山应急救援设备装备的管理和有效利用需要改进,协调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仍需要加强。

一、当前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原地方所属煤矿(矿山)救护队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近年来响应国家资源整合、去产能、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政策,许多资源不良、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难以整改到位的小煤矿被兼并重组或被淘汰关闭,原来为其服务的一些地方煤矿救护队因而没有了服务对象,有的小煤矿被国有大煤矿企业兼并,但原有的地方煤矿救护队并没有被兼并整合,这些队伍的生存已成为现实问题。我们知道,培养一个合格的救护队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很高,要经过几年的学习锻炼、摸爬滚打和实战训练,才能培养出一个合格的煤矿井下救护队指战员。如果这些救护队随着周围小煤矿的兼并重组或关闭而自行解散,对于我们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来说,是一种应急救援力量资源的浪费,既浪费这些队伍现有救护指战员的人才资源,也会浪费这些救护队原有救援装备和设备器材。

此外,还有一部分地方矿山(煤矿)救护队因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装备设备相当落后,不能很好的胜任抢险救援任务,其生存发展也成为必须面对和考虑解决的问题。

(二)地方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保障的相关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非煤矿山的应急救援保障还不够有力和规范,有的地方矿山救护队(尤其是非煤矿山救护队),总体来说救援能力不够强,人员、器材、装备配备力量达不到相应救护队等级的标准化要求。有的非煤矿山与当地(非煤)矿山救护队签有救护协议,有的与地方煤矿救护队签有救护协议。但对于非煤矿山救护协议,没有严格统一要求,协议价格还没有相应的统一规范和标准。

(三)矿山救护队参与当地社会应急抢险救灾的相关问题

不论是煤矿救护队还是非煤矿山救护队,参与当地社会应急救灾是难免的事情。当地社会出现应急灾情,政府在调动消防、武警力量的同时,有时也会调动当地矿山救护队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这种跨行业的社会应急救援服务,按说是社会上所有救护力量职责范畴内的应有之义,当然也应包括当地矿山救护队义不容辞的参与。问题是所涉及的一些事情,如救援产生的费用问题、一旦发生救护队员伤亡的治疗理赔等问题,缺乏明确的明文规定和政策。

(四)矿山救护队参与跨地区远程救援的相关问题

参与跨地区远程救援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跨地区发生了较严重的当地救护队难以单独胜任的重大以上矿山事故;一类是跨地区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比如曾经发生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九寨沟地震)。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各方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抢险救灾行动。而这种跨地区救援行动,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涉及每个抢险救护队和队员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因而存在参与抢险救灾矿山救护大队的具体责权利问题、远程奔袭过程中道路交通的协调问题、救灾现场统一调度指挥问题。

三、应急救援设备装备管理和有效利用问题

(一)应急救援设备管理问题

多年来为救护队投入的大量新型救援装备和大型设备,存在生产厂家多、型号繁杂、缺乏统一性能技术标准、缺乏使用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包括“正压氧呼吸器”“气体分析设备”“惰性灭火设备”等,这就造成救护队员在使用过程中难免存在某些不安全隐患,或直接影响设备性能的发挥和安全保障。

(二)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的有效利用和系统配置问题

在应急救援中如何利用好各种装备设备器材,如何在实施救灾中合理配置各种装备设备,使这些装备尤其是新装备更好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中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解决问题的参考思路和建议

(一)原地方所属煤矿(矿山)救护队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建议可由总局救援指挥中心发出呼吁和倡议,然后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安监局的救援指挥中心分别去搭桥。

一是可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中心出面搭桥,提议国有大煤矿企业救护队对面临生存发展困难的地方煤矿救护队进行有选择的收编,对其原有救护队指战员,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相关协议收编入队,并按国有矿救护队的队规和标准继续训练调配使用人员。对原地方救护队的可用装备,可同时考虑一并接收。如国有煤矿企业同意此意向,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中心搭桥,经国有大煤矿企业和地方救护队所属上级双方,就收编人员和接收装备统筹考虑协商一并解决。

二是由省级安全监督管理局救援指挥中心出面搭桥,提议地方政府部门或所属救护队对面临生存困难的地方煤矿救护队进行有选择性的收编,包括其指战员和可用装备,统筹考虑一并协商解决,以加强保留的地方救护队的人员与装备力量,这不论是对矿山抢险救援还是对当地社会抢险救灾,都是一支更有力量的队伍。

三是解决目前地方矿山救护队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的思路,建议从三个渠道分别投入:一是当地政府应在应急处置方面为当地所属矿山救护队列入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和人员技术培训,这也是政府为救护队参与当地社会应急救灾所给予的一种保障性投入;二是矿山救护队所属企业的资金投入;

三是救护队自身与附近煤矿和非煤矿山签订救护协议所得。当然签订这种救护协议的费用标准,应由上级进一步明确规范。

四是建议总局层面对各地政府提出对矿山救护队合理布局的倡议和要求。按照目前《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和救援实际需要,矿山救援队的设立应以100km 以内为服务半径,最好在30 分钟之内能赶到事发矿井。为达到这样的要求,各地方政府应通盘考虑矿山救护队的合理布局问题。实在满足不了要求的,应考虑设置驻矿救护队。

(二)地方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保障的相关问题

建议不论地方非煤矿山与煤矿救护队还是非煤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要建立健全严格相对统一的要求和协议价格规范和标准,确保双方责任和权利相对合理。对于非煤矿山救护队的救援能力不够,人员、装备力量达不到相应救护队等级标准化要求的问题,按上面所建议的三个渠道,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三)矿山救护队参与当地社会应急抢险救灾相关问题

建议政府在对当地矿山救护队列有专项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对矿山救护队参与社会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服务,应专门制定明文规定或政策,对救援产生费用明确超过某个额度由政府给予超额补贴,对救护指

战员为抢险救灾而发生伤亡的治疗理赔费用给予明确的说明。

(四)矿山救护队参与跨地区远程救援的相关问题

因为这种跨地区救援行动,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涉及每个参与抢险救护队和队员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建议一是由总局救援指挥中心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商,专门建立“跨地区远程抢险救援机制”,为救护队远程奔袭过程中的道路交通,提供便利通行相关规定;二是制定明文明确“参与跨地区抢险救灾矿山救护队的责权利”;三是明确规定抢险救灾现场的调度指挥权限,以便高效协调各救护队分工合作提高抢险救灾效能。

(五)矿山救护装备设备器材市场准入制度和准

用制度相关问题

建议国家总局层面建立“矿山救护装备设备器材市场准入制度和准用制度”,并为此建立实行“矿山救护设备装备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矿山救护设备装备器材进入市场采取行政许可制,从设计、制造、维修、维护保养、具体使用等各个环节确保其安全性,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准用制度及操作规范,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加强对矿山应急救援设备的安全规范管理和使用,消除设备器材本身和使用过程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六)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的有效利用和系统配置问题建议

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实施救灾中,要结合所用各种设备器材的特点。一是要考虑各类设备装备的有效使用范围(技术参数、有效时间等)。二是要有相应的措施和其他装备合理配套使用,通过系统配置,

才能使关键设备更好地发挥作用。如在使用正压氧呼吸器实施救灾时,根据正压氧呼吸器面罩可视度低的问题,必须配套使用照明设备、气体检测仪器、通信设备、自救设备。再如用二氧化碳发生器灭火和抑爆时,必须配套使用色谱化验设备,随时检测灭火和抑爆效果,以便调整灭火方案。再比如虽然《矿山救护规程》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救护队必须配备的“最低救援装备”,但不能教条、机械地认为按《矿山救护规程》中的“最低救援装备”配备就能满足抢险救灾需要,就可以开展救援行动。《矿山救护规程》中之所以说是“最低救援装备”,就是表明救护队还要根据自己所服务的矿山地面地下具体条件和事故具体情况,系统的配备“最低救援装备”之外的所需装备,做到每一个救灾细小环节都不能出现装备性能的空白点,确保安全施救和成功施救。

第6篇 浅谈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xxxxxx业公司是我们金龙集团去年组建成立的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近一年来,实现了矿山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以下几点个人的感悟。

一、建章立制做好安全工作

矿山企业每天同石头打交道,属高危行业,安全管理尤为重要,金龙洛宁矿业又是新组建的企业,人员来自不同行业,对矿山安全的认识有一定差异,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矿山企业的事故案例,以提高安全意识。同时,结合洛宁范庄银矿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三级”安全培训制度,火工用品运输、保管、领用、退库制度,入坑人员确认制度,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凿岩、放炮、通风、运输、排水、支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要求每位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熟记于心,工作践行,有效的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制度推动安全发展

制度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是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抓制度落实更是推动安全发展的关键。近一年来,我们始终将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头戏,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公司实行旬查制,矿山部、安环部实行日查制,中段班组实行班查制,安全检查无小事,细微之处、关键环节不能放过,做到认真检查不走过场,事无巨细走到作业面现场,对提升、通风、运输、排水、支护及爆炸物品等重点部位,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做到检查隐患不留死角,能整改的应进行现场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按时复查验收,要做到整改不留后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此推动公司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三、加大投入实现科技兴安

矿山企业就是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资源储量的探明一靠科技,二靠投入,安全工作也是如此,巷道内的隐患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岩石破碎的隐患,需喷浆支护的一定要喷浆支护,不需喷浆支护的必须用锚杆或坑木支护;片帮冒顶的隐患,若支护不能根除,要敢于投入,打绕道的办法去处理;巷道空气质量差的隐患,要施工通风天井,采取自然通风的方式去解决,若施工天井有困难,要投入通风设备采取机械通风的办法;采场的安全隐患,尽量减少地压释放时间和采矿放炮的顶板坠落,采取敲帮问顶,投入架设梯子间和抢采抢出的方法避免事故;坑道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配备空气质量检测仪、风速检测仪等设备,有效预防有害气体中毒,同时,购买急救箱、氧气袋,备足氧气以备急救;提升、排水、电力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应及时更换;更重要的是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投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贯穿于安全工作的主线,也是实现科技兴安的根本。

四、注重结果追求安全效益最大化

结果是每一个公司生命之源泉,成长之基石,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当今社会,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珍爱生命,关注安全更为重要,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必须要靠利润来维持发展,安管人员不管他们平时多么辛苦,多么劳累,实现安全零事故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职工的期盼,也是企业安全发展需要的最终结果。试想,一期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的社会影响、巨额的赔付等,都将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洛宁金龙范庄银矿又是处在探矿阶段,没有利润和效益,更经不起任何安全事故。因此,我们从每一项安全工作细节做起,注重工作的结果,推动安全发展,实现安全就是效益。

第7篇 矿山安全管理的作用特性

1 综合性

教育宣传、法律、科学技术、经济、行政等管理因子综合地起作用。这要求形成综合思维,把人类、社会、矿山作业环境、技术和经济等因素构成的矿山安全大协调系统看成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考虑,注重协调约束各自的行为限度,达到一个动态的发展平衡。

2 不可替代性和可调剂性

每种矿山安全管理手段都有其各自独特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具有同等重要性,缺一不可。法律手段不能取代宣传教育手段,如果没有教育宣传手段,法律手段则会因“不教而罚”、或“罚不责众”等因素而失效;同样,法律手段也不能取代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侧重于公正、公平,但一味地追求公正公平而缺乏管理效率,也是不可能长久地发挥作用的。虽然如此,矿山安全管理手段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当某一管理手段的功能不足时,亦可通过相近的管理因子的加强来得到补偿,具有一定幅度的可调剂性。

3 阶段性

矿山灾害问题都有一个孕育、产生、发展、激化、治理的周期过程。每个管理手段在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法律手段、宣传教育手段在利用现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矿山灾害事故发生,尤其是分析处理矿山灾害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其安全责任方面起很大作用,但在“综合防治、安全减灾”方面,则起不了作用,除非令其停业或取缔;在“综合防治、安全减灾”方面,科学技术手段发挥巨大作用。

4 直接性与间接性

各种管理手段对不同的矿山灾害问题的安全管理,既可起直接作用,也可起间接作用,这主要取决于矿山灾害问题的类型与性质。教育宣传手段通过改变人的认知、心理、态度,改变人的作业行为,间接作用于矿山安全问题。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工程设施、安装设备、革新工艺等直接作用于矿山灾害的综合防治问题。

5 最小限制因子性

矿山安全管理的效果取决于矿山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的最薄弱因子——最小限制因子的状况。最小限制因子的作用影响其它管理手段和整个矿山安全管理系统的管理效果。不同地区、不同的矿山灾害问题都有其各自的最小限制因子。我国南方矿井,尤其是煤矿,灾害事故频繁、煤与瓦斯突出不断,是因为地址构造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瓦斯含量、压力大,是科学技术手段落后;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预兆未能及时处理,甚至违章作业而酿成矿山灾难性事故,是由于采矿作业者安全意识淡薄,是安全宣传教育手段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结果。在矿山安全管理过程中,研究确定各类矿山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的最小限制因子,是成功高效地解决矿山安全问题的关键。

6 相关性

矿山安全管理手段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当某一管理手段的功能不足时,亦可通过相近的管理手段的加强来得到补偿,这既反应了管理手段之间的可调剂性,同时,也说明了管理手段之间执行的相关性。实质上,在矿山安全管理过程中,由于整个矿山安全系统所涉及的要素较多(例如,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划及要求;安全岗位职责;安全与环境评价和安全预防措施;灾变计划和职责,以及采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状况和安全思想素质等),而这些要素之间又紧密联系,互相相关,因此,在矿山安全的管理过程中,当变更某一管理手段时,同时也应考虑该手段对矿山安全环境诸要素之间的相关关系,以确保矿山生产系统整体安全。

第8篇 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管理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第9篇 石灰岩矿山安全管理经验

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的南平水泥厂,公司拥有一座较为规范的、年产40万吨石灰岩的地下开采矿山。

由于石灰岩溶洞发育,存在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伤亡事故多发的现象,给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带来了危害、为此,本公司针对石灰岩矿山存在不安全的因素,逐个采取相应的对策,改变过去矿山安全土产事故多发的现象,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石灰岩矿山地下开采了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一、石灰岩地采矿山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误操作或违章作业的危害

矿山开采工作星一项苦、脏、累、险的千作,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多数来自贫穷地区农民工,文化水平高低不一,多数文化水平偏低,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和违章操作的现象,由此引发的矿山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主要表现在:(1)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训练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易引发工伤事故。某矿工在处理顶板安全时,未认真观察和处理上方顶板的安全状况,就开始处理前方顶板浮石,引起头顶上方浮石冒落,造成伤亡事故。(2)矿山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接受新生事物较慢,虽然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却时有存在有章不循的现象,存在重经济轻安全和违章冒险作业的现象。如某矿有两矿工在井下掘进实施爆破时,为了省材料,擅自将炮眼的导火线剪短,结果引火线未点完炮就响了,两人均被碎块击伤至死。

2.片帮冒顶伤害危险

在采掘作业过程中,因地质构造节理发育影响围岩不稳固或爆破作业造成对围岩的破坏而形成片帮,如不及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或敲帮问顶操作技术不精,就可能发生顶板及边帮冒落伤人的危险。

某矿长在检查安全工作时,矿工反映工作面顶板有一片浮石处理不下来,该矿长没有叫风钻工及时处理,叫风钻工下午上班时处理。在中午时间内,装矿工前往该工作面装矿的,浮石冒落,造成三名矿上死亡。

3.提升运输伤害危险

在井下矿车提升运输过程中,如车况不好或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违规作业,造成提升运输事故的危险。

例一:在斜井斗车提升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未检查斗车串钩是否完好的情况下,违章操作,引发斜井飞车,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例二:电瓶车在运输过程中,民工违章搭车,因运输车辆出轨,造成搭车人伤亡事故;例三:某煤矿在电机车运输过程中,民工违章搭车,肩上扛着一根钢钎,钢钎碰到上方电机车250v架线后,触电落地被电机车碾压至死。

4.漏斗跨塌伤害危险

在采场底部出矿漏斗口爆破解大块时,对漏斗大块矿石破碎不及时或破碎后,人员冒险进入漏斗时,可能发生放矿漏斗跨塌伤害的危险。

因漏斗大块未破碎,矿石形成拱形,作业人员进入漏斗观察时,漏斗上方的矿石塌落,造成作业人员被埋的伤害事故。

5.爆破事故危险

在从事爆破作业时,若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或操作技术欠缺,就有可能发生爆破伤害事故的危险。

我矿曾发生一起两兄弟在一个工作面上点炮,由于没有按规定使用引火线和点炮数量超标,造成点炮的炮眼未全部点好,导火线短的炮眼已爆炸,现场两名作业人员当场被炸,造成一死一伤的伤亡事故,另有发生一起违章爆破作业,爆破员没有数清炮眼个数,炮响后,即刻进入爆破工作面,结果被余炮炸身亡。

6.地压灾害危险

随着矿山回采中段向下延伸,若上部采空区处理不及时或处理方法不当,可能因地压活动,破坏岩石自身的结构,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岩体崩落危险,我矿重视地压灾害的防范工作,近几年发生两次的地压灾害造成岩溶塌落,井下作业人员在塌落之前,已识别地压灾害的预兆,熟悉逃生路线,成功逃离危险区域。

7.空气缺氧危害

在井下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有可能造成井下空气中氧的含量不是,造成工作人员缺氧窒息的危害。我矿在通风防尘设施上投入了大量的技术和财力,却因盲天井数量多,工作面多,井下岩石溶洞多,通风难以达到设计的效果,由于盲天井通风效果不佳,作业人员又没有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多次发生作业人员井下缺氧窒息事故。

8.井下摔跤伤害危险,井下粉尘危害,噪声危害,光环境质量影响和风湿病危害等

若井下照明不良,光线环境较差或井巷文明生产较差,就有可能造成滑跌伤害的危险和高处坠落危险;矿山曾发生一起矿工酒后下井,在酒精的作用下。知道前方是下一个中段通往本中段的通风井,却偏向通风井行走,因通风井没有防护栅,导致该矿工跌落死亡。 矿山井下凿岩、爆破、装矿和卸矿的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粉尘,如果防护措施不当,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七十年代之前,矿山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劳动安全卫生认识不足,没有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也没有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导致作业人员患矽肺病人数多。

二、确保石灰岩矿山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的对策

在多年的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在总结矿山历史上发生的矿山事故教训,分析引发事故原因的基础上,研究防范事故的对策,为此,我们实施以下几点主要的措施,促使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事故率不断降低,确保了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下井检查督促矿山安全生产外,矿山成立了以矿长为安全生产小组组长,配备6名专职安全员,所有技术人员、工段长、班组长均为兼职安全员,矿山成立应急事故救援小组和应急事故指挥领导小组。矿长及副矿长对全矿安全生产负责,是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对本班和分工区域的安全负责;技术人员分区负责技术和安全生产工作,是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工段长是本工段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工段安全生产负责;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岗位工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

为了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国家对矿山开采的技术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自己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自己在作业过程中应达到的目标,更好地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更好地钻研业务技术知识,我矿每一个月组织一次矿山全体井下作业人员学习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讲解矿山作业应注意的事项,讲解矿山操作技能,讲解兄弟矿山和本单位典型事故案例,为此我们组织编制人手一册的本矿山筹建以来的事故调查报告汇编。从而逐步提高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纠正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存在的侥幸心理。

3.加大对重点岗位管理力度,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针对石灰岩地采矿山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结合学习《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我们采取每月两次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全面仔细的大检查,特别是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岗位。

在完善现场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量,专职安全员从4名增加至现在的6名,我们根据分析认为,采用浅眼留矿法采矿,上午作业前先处理顶板浮石、危石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过去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不精,在处理采场顶板安全时曾发生过多起安全事故,为此,在上午作业前,我们将矿山技术人员,安全员全部安排到生产一线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采场顶板安全处理工作,一般每个技术人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为一组,负责两个以上采场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作业人员做好作业面的敲帮问顶工作,这样一来不但技术人员的现场实践能力提高了,更主要的是作业人员在专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现场作业操作技能有了长足的进步,加强了生产一线安全监管工作;

(2)增加一台发电机组作为井下二回路电源的备用发电机;

(3)为了确保上下班作业人员行走安全,我们增加一辆(三节车辆)专门用于运送作业人员上下班的电瓶车;

(4)为了确保爆炸物品库的安全,投入近百万元,兴建一座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炸物品仓库;

(5)加强通风技术管理工作,增设通风局扇和专用通风风门;

(6)加强电机车、电瓶车的设备维护,如刹车系统、灯光系统、警铃系统的维护。在井下可能造成人员跌落的井沟处增置防护设施;

(7)增设提升系统安全警示标志和井下通道及工作面的安全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提升区域,在提升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严格执行斗车挂车的检查制度,加强对提升设备、钢丝绳、插销、斗车、保安设施的检查和保养;

(8)加强对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训练,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学习会和操作技术研讨会,对新进矿山外用工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跟班作业,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作业人员进入采场漏斗内作业;

(9)加强对爆炸物品管理力度,严格按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储存、使用,严格爆破作业的监督,要求爆破时,导火索长度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引火线不超过本次爆破的最短导火线长度的1/3;

(10)加强对石灰岩岩溶发育规律的研究,在技术上,尽可能地将岩洞隔离,同时在给做从业人员举办安全学习期间,讲解地下顶板塌落和溶洞塌落前的各种预兆,制订并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各个工作面如有发生地压灾害时的逃生路线。

近几年来,我公司针对本矿山的特色,就安全重点部位采取相对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对事故案例分析和重点讲解,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严格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操作技能培训,职工识别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矿山事故逐年减少,今年实现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好成绩。

第10篇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新体制的建立与实践

1安全管理新体制的提出

金川集团公司二矿区是该集团公司的主力矿山,也属国内同行业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坑内矿山,为我国镍金属工业的发展和镍都的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建矿初,依靠传统的手工凿岩、电耙出矿,年生产能力仅为几十万吨,如今已全部实行大型无规设备生产、皮带和竖井联合提升的、年产量二百多万吨的特大型现代化矿山。但由于复杂的地质条件及传统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成为长期困扰二矿区安全生产及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历年居高不下的伤亡事故,尤其是1984年和2000年先后发生了“11.21”和“7.9”特大火灾事故,不但给职工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也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制约着矿山的发展,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影响着公司改制、改组和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金川人说:“二矿安,则金川安。”为了消除事故,保障安全是金川人心中的大事,是关系着集团公司生存与发展关键。近年来,二矿借鉴了兄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成功的安全管理体制,结合现行生产经营机制现状,通过探索和调查研究,提出了构建以强化规章、以严执法为主体的新的安全管理体制,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的大胆设想,并形成了初步方案。该方案自下而上经过职工反复讨论,2001年正式推行,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效果显著。

2安全管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模式

2.1构建强有力的安全执法机构,走依法管理安全的轨道

新的安全管理体制,确定了新的安全执法机构,建立了新的安全执法队伍。把分散在各基层单位的且未真正发挥专职安全作用的人员抽调到安全科,并成立了新的安全执法队,分设“四队三组”,即采掘安全执法队、辅助安全执法队、外来施工队伍安全执法队、安全督察队,安全技术管理组、通风消防管理组、安全信息管理组。对其执法职责、权限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其职能进行了扩充和延伸,赋予其“安全立法、执法和督察”三位一体的职能。为二矿区以严治厂,以严执法,走法治安全的轨道,从体制上有了重要保证。

2.2安全执法和守法运行体系建设

安全执法与守法体系建设,是企业实现安全执法与守法规、范化、系统化的自我要求,是提高安全执法和守法质量及效果的重要保证。这是二矿推行安全管理新体制的一条基本做法,也是矿区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出来的一条成功经验。在推行安全管理新体制中,就非常注重这一做法,时刻把安全执法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目前已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安全执法和守法运行程序。如在12个生产工区就完善了“三检三撬”和“回采作业控制”等安全执法和守法程序,在安全执法队中确立了“盯面、跑线、管片”的安全执法工作方式及执法程序,其具体执法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安全执法与守法运作体系图

2.3完善部门安全运作机制,发挥整体管理优势

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划分为责任区、责任片、责任段,明确其安全职责和任务,完善各责任区的管理机制、运作体系,建立责任区领导负责制,实行责任区事故责任追究制,坚持责任区例会制,推行职能部门与责任区挂钩考核制,切实做到思想、组织、责任、措施、考核五到位。

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带着问题下井、带着问题升井”的原则,对机关各部门实行了“升入井填卡制”。入井时必须到安全信息组在“升入井卡”上填写下井去向、路线、要解决的问题; 升井时要把沿途发现的隐患或解决问题情况填写在“升入井卡”上,并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若执法或督察人员发现部门下井不负责任或失职,致使沿途或所去地点存在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就要追究该部门人员的责任。

针对各部门具有交叉性、共同管理的工作特点,明确其在交叉性工作中关键的环节、职责、运作方式和考核模式,切实提高了把关质量,并对其进行了严格考核。若执法人员发现把关部门对关键的环节不负责任或失职,致使存在问题或隐患,则对失职人员给予责任追究。该措施有效地规范了各部门的行为并增强了责任感。

2.4强化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制度体系防线功能

强化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制度体系防线功能,是新体制建设的要求。针对过去安全管理制度零乱、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在新的安全客理体制建设中,建立了一套适合新体制运行的较为科学、严谨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并保证其落实的配套制度。每制定一项制度,随之要有一项严格的贯彻落实标准和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强有力的制度落实保证体系。

2.5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培育新世纪职工队伍

大力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积极探索安全文化教育模式,在矿区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和强大的安全文化场,使职工树立科学的安全意识、安全价值观念; 用文化场的效应引导、培养职工的安全思维、去规范安全行为;用两者的综合效果去培育和塑造职工的安全理念、安全品质。这是新体制运行的要求,是企业发展的时代需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安全文化教育模式 ,培育既懂安全文化知识、掌握安全技术,又懂管理的新世纪职工队伍,为企业现代化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3安全管理新体制带来的新变化

安全客理新体制运行使二矿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新体制的成功运行,起到了“火炉”效应,不仅仅体现在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本身的,也不仅局限于事故下降、安全形势的好转,更重要的效应是带动了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带动了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3.1安全管理新体制的运行效果为矿山树立了安全形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安全管理新体制运行产生了一系列积极效果。如:作业现场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或控制;“三违”控制率、按标执行率、持证上岗率有了明显提高;职工的标准化意识、法制化观念显著增强;文明生产、厂风厂貌,职工的精神状态发生了较大改观;全矿各个岗位形成了浓厚的遵章守纪氛围;各类事故显著下降,改变了隐患多、险情多、违章违标多、事故多的被动动局。树立了安全形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2事故隐患能够及时被查出,又能及时被整改核销,现场作业安全系数明显提高

查隐患、抓治理是新体制运行的又一个突出重点,并时刻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新体制运行以来不断探索、优化检查形式、检查方法,不断完善整改核销的途径和措施,使检查质量及整改核销效果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身几个方面:

(1) 安全执法人员实行了“盯面、跑线、管片”的工作方式,8小时在现场作业不停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隐患及时被查出又能及时被整改。

(2) 建立了“岗位班检、班组日检、车间周检、矿月检”四级安全检查工作体系,使检查工作和整改工作落到了实处。

(3) 建立了专业科室牵头,安监部门配合的专业性检查工作方式,每次专业性检查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工艺环节,并且立足于抓薄弱环节、抓要害部门、抓危险岗位、抓事故多发地段。通过专业性检查发现一批事故隐患,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完善一个系统,收到了隐患能查得细、查得深、查得透的良好效果。

3.3安全管理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有序化发展的轨道

安全管理新体制的推行、为二矿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配套落实措施,并进行了认真付诸实施。一句话,制度怎么规定,考核怎么要求,就怎么执行,毫不走样,全矿上下形成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之必狠”的良好氛围。这标志着全矿各个岗位、每个员工都进入了新的遵章守法状态,标志着二矿的安全管理已步入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有序化发展的轨道。

3.4职工的安全文化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普遍提高

新体制以严格安全执法为主要内容,加大了对违章蛮干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让有“三违”行为的人“丢面子、丢票子、丢岗位”,从而有力的震慑了“三违”行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按章办事,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违规行为越来越少,工作现场到处井然有序。许多工区主任感慨地说:“大家安全意识高了,不安全的隐患少了,我们睡觉也安稳了。”

3.5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安全形势日趋稳定

安全管理新体制的推行,带动了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生产经营高速发展,安全形势日趋稳定,职工伤亡大幅度降低。两年实现了达产达标的奋斗目标,吨矿成本明显降低,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创造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好年头,为该矿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4安全管理新体制带来的启示

金川集团公司二矿区所推行的新的安全管理体制,是对旧的管理体制的一次改革,是“与时俱进,变革思维、开拓创新”的生动实践,新体制的实践给企业带来了启示。

4.1制度创新是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的基本促证

新体制推行所带来的显著效果证明,矿山伤亡事故是可以预防、可以控制、可以避免的,关键是要有完善、严格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配套落实措施。二矿在抓新体制推行中,就把抓制度落实作为确保新体制推行的第一要务,做到了每一项制度的出台都有一个配套落实措施,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一个监管办法。全矿形成了一个较严密的监控体系,使得事故隐患、“三违”现象为无立锥之地。

4.2抓安全必须有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

安全生产事关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必须严抓严管。职工的习惯性“三违”行为,是造成事故多发的最主要根源;而管理上的心慈手软,又是助长事故频繁发生的另一根源。要根治这些根源,就必须以严执法,二矿区新的安全管理体制的推行就很好地坚持了这一做法。实践证明,抓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敢动真,用“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三铁式”面孔执法,克服“你好、我好、他好”的“中庸式”面孔执法。对执法中查出的“三违”现象,要执法如山,铁面无私;要认事不认人,对违纪的执纪,对违法的执法,决不心慈手软,更不要采取“下不为例”、“放一码”、“开脱一次”、“不了了之”的做法,要坚持对当事人采取“丢面子、丢票子、丢岗位、丢帽子”的做法。用矿长的话讲,“就是要让‘三违’人员感到切肤之痛,让他长记性;就是让‘三违’人员没市场”。只有坚持“三铁式”执法,克服“中庸式”执法,才能遏制住“三违”、控制住违标,抓出成效;才能激发出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营造出浓厚的遵章守纪文化氛围。

4.3抓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小题大做”、“安全第一”永不松懈

从实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从细微处着眼,从不起眼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抓起,尤其注重抓小事,不以一点一滴为平凡,大事小事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在新体制推行中:一要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小问题同大问题一样解决,往往“小题大做”;二要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小隐患同大隐患一样对待,一同治理整改;三要坚持不放过任何违标施工,轻微质量事故同严重质量事故一样分析,一样处理;四要坚持不放过任何违章者,轻微违章同严重违章一样处罚。从不轻小重大,受到了良好效果。

4.4安全管理必须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安全管理是一项既复杂,又涉及面广、难

度大的综合性工作,单靠安全部门人员孤军作战是难以实现的。只有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广大职工共同参与,各部门联手行动,发挥整体优势,才能够创造出最佳管理水平。二矿区新的安全管理体制之所以收到显著效果,就是因为从机关到工区,从行政到政工,从班组到个人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严格的管理体系,做到了网络化管理。

5结束语

新体制运行虽然已初见成效,但这仅仅是开始,刚刚迈出第一步。在今后的运行工作中,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改进、完善、提高,而且每提高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因此,为了使新体制顺利运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搞好定位、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盯住运行难点,以管理创新为突破口,抓好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培训教育创新、执法创新,实现跨跃式发展。

(2) 重点抓好各基层单位的自我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实行自我运作、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监督检查、自我考核奖惩、自我竞争激励,切实抓好自我管理体系的运行。

(3) 在今后的新体制运行中,用全新的概念、创新的观点,不断总结一套高效的安全执法管理体制,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执法运行体系,探索一套新体制运行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完善一套富有竞争机制的考核模式,优化一套适应现行生产经营机制的整体思路,从而推动新体制的运行,满足严格执法、以严治厂和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的需要,跟上公司改制改组、做大做强的发展要求。(高建科 赵千里 左福国)

第11篇 矿山石灰石车辆安全运输管理办法

由公司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环境与健康安全部、矿山管理部等部门专题研究了石灰石车辆超载安全隐患治理事宜,并制定出以下措施:

一、治理原则

1.严格控制载荷明显超出车箱平面的车辆严禁入厂的原则;

2.核定单车平箱载荷作为安全载荷基数,单车检斤后超出安全载荷基数一吨以上的,以减去核定安全载荷基数后的载荷量的供货金额(矿山承包商的石灰石供货价)作为对矿山承包商的安全处罚,罚款作为为公司安全基金。

3.对于单车连续或出现三次以上安全处罚情况的,将被视为藐视三岭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将取消其在三岭公司从事运输的资格;对于新增或未完成核定安全载荷的车辆发现运输超平箱的,处罚按:首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取消资格。

二、分工和责任

1.由矿山管理部负责通知矿山承包商关于公司治理石灰石运输车辆超载安全隐患的处罚措施;

2.由门卫负责检查车辆载荷状况,禁止装载明显超平箱的车辆入厂。对符合载荷平箱的车辆入厂时,由门卫签发载荷检查合格单,车辆凭此单方可入厂进行检斤;

3.由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矿山部共同确认现有运输车辆的装载平箱标准,然后由地中�记录标定为单车的安全载荷基数;

4.由磅秤房负责对持有门卫签发的载荷检查合格单的石灰石运输车辆进行检斤,在记录单上标记实际载荷与安全载荷基数的差额,并报矿山部石灰石管理员;

5.由矿山管理部石灰石管理员统计单车的检斤记录,统计出单车安全处罚结果后报送财务部(对矿山承包商进行处罚)、矿山承包商、采购部,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6.对于因违规,被取消三岭公司石灰石运输资格的车辆,由矿山部管理部向矿山承包商通告取消该车运输资格的通知,并报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7.此方案自发布之日实施。

三、罚则

管理石灰石运输车辆超载安全隐患的各相关部门,严格按各自的分工履行职责,若发生渎职行为,将严肃处理。

2022-4-15

第12篇 矿山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规范

矿山所存在的各种事故危害,通过在设计阶段合理布置工程设施并在基建及生产过程中适时建设,能够为消除或减弱灾害事故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样,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加强劳动保护,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促使其技能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对控制事故风险、充分了解事故的性质和特点,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结合该**高岭石矿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一些基本管理措施与建议。

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7、依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

8、采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

9、新进工作人员工作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杜绝带有不适宜作业疾病的人员入矿工作。

10、应严格制定爆破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保障生产安全的协调性。

11、矿山在停产期间应做好防护工作,安全人员留守矿山,对矿山进行监察,控制矿山人员出入,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实时巡视,保障安全。

第13篇 矿山工程管理科安全产生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管理科安全产生责任制

一、编制年、月、日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处意见。

五、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4篇 金属矿山安全管理措施

金属矿山地质赋存条件复杂,采矿方法多种多样,有些矿山采用不适当的采矿方法,加上不按正规作业,生产管理不善等原因,自50年代以来,冒顶片帮重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根据概略的统计,我国金属矿山的冒顶片帮事故一般占井下各类事故总数的20~30%左右,居井下矿山伤亡事故的第一位。从井下冒顶片帮伤亡事故的分类统计结果来看,属于生产管理方面的原因占45.6%,属于物质技术方面的原因占44.2%。但在实际工作中,所谓物质技术方面的原因,往往与人的因素有关,比如设计和工艺的缺陷、设备设计和维修的缺陷等。从金属矿山发生冒顶片帮伤亡事故的地点来看,巷道发生的事故较采场多。冒顶片帮事故中,大多数是由于局部冒落或浮石冒落所引起。

加强顶板管理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选用合理的采矿方法,尽量减少采矿作业人员暴露在大面积的顶板条件下作业,安全、高效的采矿方法,对降低采矿重大伤亡事故非常重要,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即自上而下、由顶到底(上盘到下盘),由远而近的开采顺序,集中作业,贫富兼采;避免到处挖富矿造成作业分散,导致破坏顶板平衡,提高回采强度。采取快掘、快采、快出的办法,提高采场单位面积矿石产量,缩短生产周期,不仅可以提高采矿的劳动生产率,而且可以避开地压显现的活动期,在地压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进行采掘作业,达到安全生产。

对于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例如空场法、留矿法,充填法等)必须实行顶板分级管理法,按照不同的地质条件和不同的采矿方法,将顶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照不同的级别,分别提出不同的顶板管理要求。为了避免浮石冒落引起的伤亡事故,矿山实行的顶板三次检查制(斑前、班中,斑后)。检查顶板松石的方法,过去主要靠锤击听声,处理顶板松石主要依靠撬棍,这种方法不仅工效低。劳动强度大,而且处理松石时如 果站立位置不当,操作不慎,还可能使自己本身受到伤害。美国,加拿大等国已在井下采场成功地使用浮石处理机,可有效地防止松石冒落伤人事故,并提高工效。70年代以来还曾不断进行利用红外探测仪检查顶板松石的试验,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国研制成功的无线电地音仪,可作出危险顶板冒落的预报。

对巷道型掘进工作面和采场的顶板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合理选择井巷(洞室)位置、断面形状和大小,包括,巷道布置应避开松软岩层,尽量在坚硬均质的岩体内通过,避免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尽量使巷道、洞室的轴向与岩石弱面的走向直交或斜交(大于45~65º)。

(2)正确采用支护形式在金属矿山,岩石条件较稳定,但仍有相当部分的井巷需要支护,金属矿山过去常用的支护结构形式有木支架、金属支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支护、料石砌碹,整体浇灌混凝土碹等支护形式,但目前支护效果最好,工效较高的支护方法是锚喷支护。锚喷支护是一种新的支护技术,主要包括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或喷射混凝土——金属网相结合的锚喷支护等。

(3)减少爆破对巷道稳定性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①采用空隙间隔装药,减少爆破裂隙;②形成减震带,减少爆破震动。在生产实践中,往往在巷道或边坡一侧的爆区边缘,凿一排较密而不装药的空孔,利用孔空减弱爆炸应力波的传播;③减少炸药用量,采用毫秒电雷管起爆,由于各炮孔所产生的爆破震动相互抵消,使总的爆破震动有所降低;④控制爆破作用方向。迎向最小抵抗线的爆破震动,要比背向间最小抵抗线方向的爆破震动小0.8~2倍;⑤减少大爆破所产生的冲击力,减少爆破对采场底部结构的破坏等。

可用地质力学的方法来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的类型和历史,结合矿区的开采情况和地压观测的结果,从地质力学的角度划定矿区和地压活动危险区,从而使地压观测的选点和设计比较合理,可提高地压观测的效果。在地压观测的仪器方面,矿山可使用一种、两种或多种仪器同时进行观测,使用得比较普遍的有地音仪、声波仪、光应力计、地震仪等,其中地音仪的推广使用更为普遍。

金属矿山由于岩石比较坚硬,地表移动下沉过程缓慢,遗留的采空区多数未予处理。应在对地压长期观测的基础上,用地质力学的方法,对采空区情况进行分析,有计划地对一些采空区进行充填,做到基本上控制大面积地压活动所造成的危害,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第15篇 实现非煤矿山管理多样化触动员工安全神经

从近年来我国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结果看,非煤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员工“三违”行为引起的。“三违”现象已成为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疾。

分析

意识淡薄是根源

安全意识淡薄是习惯性“三违”产生的主要根源。存在侥幸心理的员工认为不是每次违章作业都出事故,不是每起违章作业事故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一些员工认为自己有一定的经验和技术,图省事、怕麻烦,急于完成任务下班,从而简化、合并工作步骤;还有个别老员工,自认为工作经验丰富,嘴上讲得头头是道,可在实际工作中却明知故犯。他们是习惯性“三违”的主要人员,也是安全防范的重点。

产生“三违”行为的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现场作业人员表现出来的侥幸心理、习惯心理、“随大流”心理和麻痹心理;二是现场指挥人员表现出来的放纵心理、逞强心理;三是现场监督人员表现出来的同情心理、不负责任心理和避重就轻心理。

目前非煤矿山企业对“三违”人员的管理,多采取经济处罚与安全教育再“回炉”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能让“三违”人员暂时从处罚中吸取教训,但并没能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三违”行为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若对“三违”人员处理轻了,只管用一阵子,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若处罚重了,“三违”人员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造成管理人员和员工间的隔阂,不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做法

疏堵结合是关键

“三违”的外在表现是行为,根子在思想。根治“三违”的关键,仅靠出重拳、严惩罚的“堵”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做好“疏”的工作。要疏堵结合,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全面推行人本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的多样化。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的理念,坚持“宁愿牺牲生产任务、经济效益,也不能牺牲安全”的原则,以杜绝“三违”行为为重点,加强先进安全文化建设。

从思想上进行突破。企业应针对“三违”人员的不同违章心理进行疏导,从分析“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入手,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其安全意识。遇到一些员工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被动接受管理,甚至想方设法逃避管理的情况,企业还可借助舆论引导、亲情感化、群监网络等教育途径,使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违”的严重后果,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根据员工的不同特点实施不同的培训教育,培训教育的方式,不能仅满足于“文件发了、会开了、精神传达了”,更应与时俱进,讲究方法,注重针对性、有效性。

推行人本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的多样化。目前一些非煤矿山企业采取处罚金返还、安全担保、风险抵押、安全帮教等多种管理方式,员工还可以自主选择处罚方式,这些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真正触动员工的“安全神经”。

第16篇 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中段和每个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出口与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12、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井下所需的风量、风质、风速;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13、井巷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与施工的需要。

14、严禁使用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工作。

1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矿区、工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6、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7、在矿区内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注意各种警告,严禁非驾驶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

1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9、发生安全事故时,矿硐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省矿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0、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1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设备、警示标记不准随意拆除,不准随意触摸灯线及设备。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 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板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准作业。

⑵ 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⑶ 发现受凿岩石震动后,顶帮掉碴要立即停止作业,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⑷ 发现炮眼在大量涌水时,不能拨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⑸ 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有辣眼、刺鼻或头昏的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⑹ 撬顶时,人员要站好位置,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并且要防止人员堕落。

2、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 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雷管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 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 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 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 导火索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 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⑻ 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⑼ 最后一炮响后须经充分通风15分钟以上,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⑽ 瞎炮处理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份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11)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3、井下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 上班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是否运行正常,确保车辆设备正常后方能进行运输作业。

⑵ 制动与照明不正常的车辆严禁入井。

⑶ 行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障碍,防止碰撞伤人,与行人相遇应让行人先通过。

⑷ 要检查车上所装的矿、碴是否牢固、超高、超宽,有掉落在巷道的矿岩须及时清理。

⑸ 矿岩应按指定地点排卸,严禁随意乱卸。

⑹ 严禁矿碴与人员混装。

⑺ 露天行走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要限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⑻ 井下行走车辆交汇时,距避车道近的车辆先避让于避车道内,待对方通过方可通行。

⑼ 严禁恶意堵占车道。

4、装矿(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 作业前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检查好顶板、边帮,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⑵ 装矿(碴)时应先用水冲喷矿碴,发现辣眼、头昏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⑶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防止碰撞伤人。

⑷ 使用大锤破大块矿石时,要先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完好,其它人员要离开危险区,以防飞石伤人。

⑸ 工作面有瞎炮要通知爆破工及时处理,避炮时要到安全区,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最后炮15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5、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 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⑵ 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⑶ 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⑷ 3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⑸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⑹ 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⑺ 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

⑻ 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⑼ 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⑽ 动力、照明线路应吊挂整齐,接头可靠,绝缘良好。

⑾ 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应先事先所用线路的生产工,应在所检查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牌,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⑿ 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五、违章处罚规定

矿井或从业人员违反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阳山铁矿的处罚。

1、凡有违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直至建议承包队解除用工或解除太矿方和承包队的合同。

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队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

a未能按设计要求,越界滥采乱挖,破坏顶板、保安矿柱及井下、地表其它工业设施。

b随意堆放火工用品,私自将火工用品转借、转送他人及私自买卖。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规范【16篇】

一、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按照《安全秤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矿山企业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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