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辆管理规范1
车辆管理(一)
车辆每日工作检查
为了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常新舒适状态,预防止事故和保证行车安全,杜绝车辆故障的发生,驾驶员必须每天仔细检查车辆各部分,对有故障的车辆当天必须完成维修。
1、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检查:
1.1车内外设施配件检查。
1.2机械内维修检查。
1.3车辆卫生执行“当日车辆卫生检查”制度。
2、定时检查:每日早晨发车前机务人员和驾驶人员进行检查,车辆完好后方可出车。
3、不定时检查:当日在运行时所有车辆、司机勤看、勤动、勤力检查。
4、夜班下班前检查为第二天顺利运行作基础,如车辆发生故障当天机务人员必须当天修理完毕。具体项目如下:
4.1检查发动机润滑油面高度,油面必须在油尺上下刻度之间,不足时及时添加;
4.2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
4.3检查燃油箱的油量及时添加;
4.4检查燃油箱供给系、制动、离合管路及润滑系统有无泄露;
4.5检查风扇皮带的松紧度合损坏情况;
4.6检查轮胎气压和损坏,后轮双胎间有无夹石块;
4.7检查前后钢板弹簧的损坏及各螺栓的紧固情况;
4.8检查轮胎螺母的松紧;
4.9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转动量,将汽车前轮置于直线行驶的位置,向左转动方向盘直到有阻力为止,其转动量应不超过10°;
对车辆保养清洁程序控制
1、车辆保养的意义:
车辆保养是车辆经过行驶一定里程后,对车辆各总成及附属设备进行清洁,
检查、调查、坚固、润滑、消除隐患,保持和恢复车辆良好的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其意义如下:
a.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律。
b.保证行车经常安全减少车辆运行故障和行车事故。
c.保证车辆经济运行,降低燃油和附属油耗。
d.减少机件的早期磨损和不正常损坏,延长零件、部件总成和整车的使用寿命。
2、清洁:
a.出车前后检查项目为中心内容,检查项目如下:
b.每天一次冲洗。
c.擦拭门窗玻璃,清洁汽车外表,打扫车厢内卫生。
d.检查驾坐台卫生工作,做到无灰尘、无污染。
e.轮胎及外表:轮胎清洁,装饰套干净明亮。
f.检查清洁用具是否齐全。
3、出车前后检查项目:
a.检查燃油、机油、制动器压是否加压,检查散热器内水量及风扇,水泵
有无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现象。
b.检查转向机构、灯光和坐椅等是否完好。
c.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常,发动机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必须排除
后方可出车。
d.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制动器的工作情况。
e.检查车在座椅是否牢固可靠,座椅连接部件有无裂损摇动等现象,确保
座椅连接牢固可靠。
f.检查行车牌证是否齐全有效。
g.检查随车装置是否齐全。
车队车辆卫生工作程序
车辆每天必须清洗一次,时间为7:30―8:30,星期六、日另作安排。
一、下班后在洗车前必须拿好清洁工具和换好水鞋,避免影响工作鞋的损坏,延长鞋的寿命;
二、检查车辆内窗帘坐椅复位;
三、清除车厢内杂务,补全方便袋;
四、撤出车厢内地毯、脚垫及时清洗;
五、刷洗坐椅检查坐套是否干净,需换洗的坐套拿去换洗;
六、洗清扶手,车厢内空调出风口,驾驶台、路线牌、过道;
七、擦清车厢内玻璃和玻璃窗框,做到清洁、明亮、无水迹、无手迹、无油污(使用指定专用清洁剂);
八、清洗车辆外壳,反光镜、刷清轮胎、玻璃,做到轮胎无杂务,车身无水迹、无灰尘;
九、地毯复原;
十、在清洁后检查是否有遗漏地方,并使用杀虫水消杀;
十一、清洁工具用完后清洗干净放回指定地方;
十二、报告自己上司请求检查;
例行检查制度
一、星期一清洁车顶;
二、星期二整理工具箱(统一位置存放);
三、星期三清洁发动机部分;
四、星期四坐套;
五、星期五车厢内壁;
维修保养程序控制方案
一、车辆保养的意义:
车辆保养是车辆经过行驶一定里程后,对车辆各总成及附属设备进行清洁,检查、调整、坚固、润滑、消除隐患,保持和恢复车辆良好的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其意义如下:
1.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2.保证行车安全,减少车辆运行故障和行车事故;
3.保证车辆经济运行,降低燃油和附属油耗;
4.减少机件的早期磨损和不正常损坏,延长零件、部件和车辆的使用寿命。
二、保养的种类:
1.车辆保养的种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等级保养、走合保养、四季保养四类。例行保养是驾驶员每天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针对车辆使用情况所做的保养。
2.等级保养是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多少,进行不同级别的保养作业项目。
3.走合保养是新车,大修车和装用大修发动机的车辆,在初期运行过程中所做的保养。
4.季节保养是车辆在行驶中,根据季节变化所做的保养。
三、汽车保养的具体内容:
1.例行保养:例行保养(日常维护)主要以清洁、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料和冷却液。
(1)出车前检查项目应以中心内容,检查项目如下:
a.擦拭门窗玻璃
,清洁汽车外表,打扫车厢内卫牛。
b.检查燃油、机油、制动液、电瓶液、清洗液、动力转向液,检查散热器内的冷却液及风扇、水泵有无松动、漏水。
c.检查全车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和漏电现象。
d.检查转向机构,灯光和座椅等是否完好。
e.检查发动机有无导向,发动机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出车。
f.检查轴承和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
g.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制动器的工作情况。
h.检查座椅连接部件有无裂损、松动等现象,确保座椅连接牢固可靠。
i.检查行车牌证是否齐全有效。
j.检查随车装置是台齐全。
(2)途中检查项目:途中检查包括行驶中和停车检查。
行驶中检查在行驶过程中进行,其检查项目是:
a.检查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常响声和异常气味。
b.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c.检查转向装置和脚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d.检查仪表和装置的工作情况。
e.停车检查通常在行驶一段时间,在停车等候时进行其检查项目是:
f.轮胎及外表,消除胎间及花纹中的杂物。
g.检查制动盘,变速器及离合器和驱动桥温度有无异常。
h.检查转向,制动装置和转动轴,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i.检查冷却液、机油量,有无漏液、漏油。
j.检查装载货物情况。
(3)收车后保养项目:
a.清洗车辆外部、驾驶室、车厢内部。
b.检查有无漏油、漏液,是否加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
c.检查轮胎气压,消除胎间及表面的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
d.检查传动带的张紧度及完好情况。
e.排除已发现的故障。
f.检查整理随车的修理工具。
2.等级保养一般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三个等级。
(1)一级保养以清洁、检查为主要重点,当汽车行驶到按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应做的保养时进行,主要作业内容是:检查、紧固汽车外表各部螺栓、螺母,按规定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和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柴)油滤清器。
(2)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当汽车行驶到按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应做的保养时进行。
(3)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消除隐患为中心,在汽车行驶到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应做的保养时进行。
四、汽车维修程序:
1.根据驾驶员通过平时的例行检验,或行驶中以及停车后的检查,所发现的汽车故障的大小程度,通知车队负责人。
(1)车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由车队负责人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后,如小问题由驾驶员在车队负责人指导下进行维修处理。
(2)遇检查发现故障复杂或驾驶员本人无能力维修的故障,以及故障损人在 3000元以上时,应以书面报告向车队负责人及公司领导汇报,审批后进行修复。
2.维修报告、鉴证、审批、技术跟踪表。
车队车辆紧急事件处理措施
1、车辆被盗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调查事实情况,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2、车辆行驶中如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打电话报110交通事故处理组,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应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报告者需得到对方明确答案方能挂机,并立在现场向车队通报情况和等待救援,接受警方处理,呼救和报案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伤亡情况等。
3、被损坏车辆处理:
驾驶员在例行检查、行驶中检查,发现车辆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坏情况,立即向车队长报告。车队长接到报告后进行技术登记,责任分级:
a.小问题――每日驾驶员对车辆进行详细的设备、机械部分、整洁部分检查,出现问题自行立即修复,车队长进行监督检查、技术鉴证。
b.故障一般――由车队长指导下修复申报后送指定修理厂修复,并落实修复时间。
c.大故障、损失较大――由车队长分析登记、估价。经济数额比较大时,报上一级部门经理批准,然后送指定修理厂修复。
4、送厂维修交接技术跟踪:送厂时交维修方再次进行技术鉴证,同时对维修部件进行确认登记、核算维修成本以及工时,同时指导驾驶员进行现场监督维修过程,车俩修复后车队长根据该车的原厂技术要求数据,确保不遗漏技术参数不偏差进行收车检查,然后向修理厂家签收车辆。
5、车辆行驶遇路段出现堵车,驾驶员应视具体情况,有必要改道行驶时,应取得使用人同意,方可改道行驶。
第2篇 x小区车辆管理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标准规范
小区乱停车的状况时有发生,为了规范小区停车标准,维护小区制度,因此出现以下停车标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第3篇 非机动车辆管理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了维护辖区秩序,充分管理好各辖区内停车场地,维护车主的利益,更好地为车主服务,特制订本操作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所有小区/大厦的非机动车辆管理。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制定非机动车辆管理规范,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2 各辖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3.3 车管员或秩序维护员负责履行职责。
4. 非机动车辆管理要求
4.1 各物业辖区内应设立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等车辆的指定停放位置(停车场、停车库)。不论是业主(住户)车辆还是外来的车辆,都需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停在楼梯通道等任何位置。
4.2 车管员或秩序维护人员负责管理(停车场、库)维持秩序,车辆停放处(停车场、库)实行日夜值班服务,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车辆较多的辖区或设有室内停车库的,由管理处派专职车管员管理,如辖区车辆较少,由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负责车辆寄放管理。
4.3 管理处负责办理非机动车辆长期停放立户登记手续,发放“车号牌”,收取停车费工作。
4.4 巡视人员若发现辖区内有违反规定乱停放的车辆应引导停在指定停放位置。
4.5 临时停放要求。
4.5.1 外来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行驶到辖区门口时,门卫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向车主示意,要求车主下车推行,询问事由,得到允许方可入内。若确认是业主(住户)车辆即可放行。
4.5.2 临时进入辖区内的外来 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等车辆,由车管员(秩序维护)引导停放在指定停放位置上;车主应服从管理,听从车管员(秩序维护)指挥安排,不得乱停乱放。
4.5.3 外来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等车辆要寄放在辖区的,由车管员负责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临时停车费,每日交班前合计汇总后上交管理处;
4.5.4 外来非机动车辆离开辖区时,由车管员(秩序维护)人员负责检查车辆携带物品;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填写车辆离开时间后方可放行;如有损坏公共设施事件应按价赔偿。
4.6 长期寄放要求。
4.6.1 非机动车辆需要长期寄放在辖区的,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车号牌”和交纳管理费,享受按月收费待遇。
4.6.2 车辆进入指定停放位置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车号牌”挂于车上,按车位号寄放;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车号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牌号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车辆;
4.6.3 无牌照非机动车辆,车管员不接收寄放管理。
第4篇 机动车辆管理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了对机动车辆进入、行驶、停放、收费、离开辖区的全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避免车辆乱停放,维持辖区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所有小区/大厦的机动车辆管理。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制定«机动车辆管理操作规范»,有计划地指导、监督各管理处执行情况。
3.2 各辖区管理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机动车辆管理操作规范»。
3.3 车管员或秩序维护员负责按要求履行职责。
4. 工作要求
4. 1 外来机动车辆管理:
4.1.1 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前,必须经门岗值班秩序维护人员询问事由、验证、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记录、发放《临时停车证》后方可进入;并检查进入公司内的车辆有无漏油漏水现象,如有漏油漏水现象外来车辆可拒绝进入小区;若为业主车辆则促其修理。
4.1.2门岗应检查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是否具备年检合格证,对于无年检合格证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严禁该车辆进入,并保留相应纪录。对于进入小区的车辆等待时,要求车辆熄火,防止尾气的排放。
4.1.3 进入辖区的外来车辆,由车管员(秩序维护)人员负责引导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地点,严禁在非停车位置停车。
4.1.4 当外来机动车辆离开时,由车管员(秩序维护)人员按规定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标准和《临时停车证》上登记的停放时间收取临时停车费。若有损坏路面、公共设施的还应收取赔偿费。
4.1.5 车管员(秩序维护)人员负责收回《临时停车证》、检查车辆携带物品,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填写车辆离开时间后方可放行。
4.2 辖区内业主(住户)机动车辆的管理
4.2.1业主(住户)的车辆,如需长期停放在辖区停车场(库)固定车位的,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定位租赁立户手续,领取《停车证》(须负押金)。按规定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标准按月交纳停车费(或同管理费一起缴)。
4.2.2车主应随身携带《停车证》,当出入小区须将《停车证》放置车前显著位置。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确认和放行。
4.2.3车主凭《停车证》在指定的车位停放。禁止车辆停入与其牌号不符的车位。如《停车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告管理处备并办理补证手续。
4.2.4若业主(住户)的车辆未办理《停车证》 只在辖区出入行驶临时停放的,也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临时停车费。按指定处停放;
4.2.5业主(住户)如停止使用车位时,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生丢失或私自转让停放证(车位),须按章扣留押金并取消停放证。
4.2.6业主(住户)停放的车辆必须办理保险,否则管理处不批准停放。
4.3其他
4.3.1 进入辖区的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标志规定的方向、路线减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严禁鸣号。发现在厂区内鸣笛的车辆时,应立即对其提出警告,不听劝告责令其逐出厂区。进出车场(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4.3.2 凡2吨以上货车严禁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要求执行。
4.3.3 进入辖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以任何原因冲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后果,否则车管员将按规定对其车主进行教育和处罚。
4.3.4对于滴漏的油迹用回丝擦净,车辆的清洗一般应劝业主到专门洗车场处清洗。
第5篇 某某公寓车辆交通管理措施规范
某公寓车辆及交通管理措施
车辆及交通管理历来是物业管理的难点之一,如何确保车辆安全,交通顺畅以及行人的安全需要对小区内的交通状况有准确的预测和合理的安排。
一、对机动车辆
1.门岗治消队员(车管员)在出入口协助疏导车辆进出。同时,要求治消队员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加强巡视,安排车辆合理停放。
2.强化治消队员的巡逻职责,除紧急救助和搬家外,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停车场乱停乱放。
3.树立保险意识,实现风险转移。要求业主购买车辆保险后方可办理停车卡。
4.面对'特殊公民'值勤时,车管员将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为此我们将要求他们一视同仁,规范管理。对违章行驶或停泊且屡教不改者,我们将积极向其上级监管机关反映情况,取得行政上的支持。
二、对非机动车辆
1.经过对自行车各种防盗方法的调研,我们认为业主可为自行车安装'可分式防盗车牌',是防止车辆丢失的有效方法。
2.外来自行车进入小区必须发卡并凭卡放行。
3.在自行车存放点可采用防盗地锁,既利于防盗,又使自行车停放有序。
第6篇 物业辖区车辆管理服务规范怎么写
物业辖区车辆管理服务规范
1、保安工作职责
1.1保安部具体负责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
1.2车辆管理员负责广场停车场上车辆的停放。
2、车辆停放制度2.1广场、停车场
2.1.1 广场、停车场为机动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2.1.2 凡进入广场、停车场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1.3 遵守禁令标志,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2.1.4 驾驶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但对车辆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2. 2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
2.2.1 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2.2.2 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顺序停放。
2.2.3 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2.2.4 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安车管服务标准3.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3. 2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
3. 3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保安部长报告。
第7篇 在修车辆管理规范
(一)、在修合同户车辆
1、维修业务部门严格按照送修单送修项目开具派工单,进行维修。如因擅自增加送 修项目,导致客户不予认可拒绝结账的,拒绝结算部分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在维修过程中,确实发现有需要加项维修的,必须先电话联系车辆单位车管人员
同意,并由送修人员在送修单上写明增项原因,增项内容,签字后再予以施工。
3、由于特殊原因未带送修单的,必须由合同户结算人员与送修单位车管人员联系确 认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在修需路试车辆
1、路试车辆需征得客户同意。
2、路试车辆需由车间主管开据试车证,路试人员需在试车证上签名。
2、路试人员由店内指定,需具备驾驶能力和故障判断能力。
(三)、过夜在修车辆
1、当天未提车辆由维修技师下班前将车钥匙及维修单据交由前台统一保管,有加班 情况交由前台值班服务顾问处保管。
2、任何人不得私自驾驶过夜在修车辆出厂。
3、车辆过夜应将蓄电池负极线去掉(由维修此车辆的班组长负责),停放位置须安全、 妥当,车辆门窗应处于闭锁状态。
4、不能闭锁闭窗的车辆,车上物品及零部件需由维修组长负责专门保管。
(四)、竣工车辆
1、随车工单上必须有质检人员的签章,确认车辆峻工。
2、峻工车辆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在车身醒目位置悬挂相应标识。
3、服务顾问应及时通知客户来店提车,如客户有事不能按时提车的,服务顾问应向 客户说明在我店停放的注意事项,并负责车辆安全及钥匙保管。
第8篇 研究所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研究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园区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工作环境,经综合管理处起草,所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和所务会批准,现将《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z研究所
2023年7月14日
研究所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1. 机动车驾驶人在工作区内自觉遵守金属所关于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保卫、保安、门卫人员安全检查。
2. 持有我所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机动车,进入工作区后请按规定停放车辆。依据先到先停的原则,职工可自行选择地下或地上车位停车。
3. 工作区主干道两侧、人行道、消防通道、禁停区(黄格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4. 工艺楼地下停车场门卡管理系统升级后,所内在岗职工均可按工艺楼地下停车场停车卡办理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门卡,地下停车位白天向所内在岗职工开放。
5. 标注“临时车位”和“通勤车位”的停车位,专供所务车辆、外来办事车辆和所内通勤车辆临时停放使用,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6. 所内工作区通行和停放的车辆,须将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置于车辆前窗合适位置,以备安保办检查核实和管理。尚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或通行证丢失,尽快办理或补办通行证(登记办理通行证期间,可先办理临时通行证)。
7. 工作区禁止停放外来社会车辆(来所办事登记的车辆除外)。工作区内车辆不张贴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均视为社会车辆。
8. 车间、实验室、办公室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工作需要除外)。
9. 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停放在自行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10. 南门出所车辆,当对面为红灯信号而文化路由西向东左转弯进所为绿灯信号时,为避免拥堵,出所车辆在南门停车线内等候,绿灯信号时驶出南门。南门进出车辆,严禁逆行。
11.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在所内多媒体屏幕或公告栏公开通报。
12.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处安保办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1日起开始实施。
辅助说明:
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规划的停车位状况如下:
工艺楼地下车库停车位65个,地上停车位119个(工艺楼北23个、管材车间南39个、1100#楼南侧15个、1100#楼北侧6个、1100#楼东侧2个、研究生大厦北侧8个、752#楼北侧7个、752#楼南侧7个、网球场西侧6个、工厂东侧6个),共计184个停车位。
目前,在我所安保办登记在册的职工车辆1085台。受场地限制,工作区规划的停车位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职工同时停放车辆,职工上班进入工作区时,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
第9篇 运输车辆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输,保证公司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转,现对公司货运车辆的制定管理规定。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进入公司厂区或上海通用汽车****基地(简称:****基地)厂区属于公司或供应商所属运输车辆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术语
4.1公司自有运输车辆:归****实业有限公司所有,除办公用车、生产性租用车辆外用于生产、经营或运输目的的车辆,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载货车辆、特种作业车辆(如:燃油或电瓶叉车)等。
4.2外来车辆:经****实业有限公司许可,进入公司厂区或****基地厂区的外部运输车辆。
4.3飞翼厢式货车:加装有飞翼结构货箱的载货车辆。
4.4软篷厢式货车:车厢基础上加装有篷杆和篷布的载货车辆。
4.5集装箱货车:专用于集装箱运输的载货车辆。
4.6栏板货车:载货部位地板带有栏板的载货车辆。
5职责
5.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监督管理,对进入公司厂区或****基地的外来车辆进行备案与准入办理。
5.2业务部门:负责对在公司或****基地内的行驶运输的自有或外来车辆进行监管与协调,对自有生产车辆的使用、检查、维修等活动的实施与管理、。
5.3办公室:负责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资料档案管理,各类车辆驾驶证监督审核,组织各类车辆年审工作。
6工作程序
6.1车辆规格要求
6.1.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时交纳各种规费,手续齐全。
6.1.2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并在生产管理部备案后可进入厂区进行危险品运输。
6.1.3车辆必须定期年审,并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
6.1.4车辆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1.5车辆要及时办理厂区通行证,并自觉遵守厂区规定。
6.1.6厢式货车底板两侧边缘须装有高3公分的台阶(或防护栏),软篷货车的篷布一侧须配有锁紧机构、下端须配有皮带扣。
6.1.7集装箱货车和栏板货车规格按国家标准。
6.1.8所有车辆的总长度均不得超过12m,高度不得超过5米(飞翼车飞翼关闭时的高度不得超过4.2m)。
6.2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6.2.1管理总则
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资料需在办公室建档保存,车辆必须坚持“专车专人,专车专用”的使用原则,即各类车辆必须依照其设计用途或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混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固定,任何人未经生产管理部授权不得驾驶车辆。车辆使用时应在办公室车辆申请表中登记(包括使用人、使用车辆车牌号码、申请使用时间、使用用途等内容)。
6.2.2物资配送车辆管理
6.2.2.1物资配送车辆应准时将货物运送至规定的场地,货物搬运装卸时驾驶员应停车熄火,待货物卸载完毕后方可驶离。
6.2.2.2食品类货物不可与其他货物混装配送,根据配送货物运送特点,应尽量避免挤压、碰撞等情况的出现,所有物资配送车辆严禁超载运输。
6.2.2.3物资配送车辆需出入公司或****基地厂区时应接受门岗保安人员检查,必要时应说明车辆目的地。
6.2.3载货车辆管理
6.2.3.1运输危化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载货车辆应做好相应的特殊标识,取得运输资质后车辆资料应当交付当地安监局备案。
6.2.3.2运输货物出厂时应接受门岗保安人员检查,应依据货物所属类别开具相应出门证,具体流程参照《货物出入管理规范》执行。
6.2.3.3车辆应在固定或规定的泊位停放或进行货物装卸,严禁乱停乱放,货车停放泊位后应在车前轮安放阻轮器。
6.2.3.4货物装卸时车辆应停车熄火,待货物装卸完毕驾驶员检查无误后方可驶离。
6.2.4特种作业车辆管理
叉车管理可参照《叉车管理规范》及叉车使用操作sos进行。
6.2.5车辆维修管理
6.2.5.1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维修应本着“谁使用、谁检查、谁报修”的原则,车辆所属业务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车辆的点检、维修保养计划并记录。
6.2.5.2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状况的日常检查,当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业务部门主管,由业务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至公司指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未经公司许可严禁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
6.3外来车辆管理
6.3.1车辆准入管理
6.3.1.1所有因业务需要长期进出公司或****基地厂区的外部车辆应向公司生产管理部提出车辆准入申请,生产管理部对申请车辆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车辆及人员给予办理厂区准入证并对车辆及人员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6.3.1.2临时出入车辆需在门岗保卫室进行车辆相关信息登记后在公司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厂区。
6.3.2车辆运营管理
6.3.2.1所有外来车辆必须自觉接受公司生产管理部的监督与协调,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公司或****基地厂区内车辆行驶要求,
6.3.2.2涉及运输货物进出厂区时,运输车辆应按照《地磅管理规范》进行过磅称重,运输货物时应依据货物所属类别开具相应出门证,具体流程参照《货物出入管理规范》执行。
6.3.2.3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及现场调度,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应及时与公司现场人员沟通协调。
6.3.2.4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应根据公司作业要求,要确保车辆数量、运输频次,并且按时到达作业现场,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6.3.2.5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应合理安排车辆维保养时间,当车辆发生故障时,须及时按排备用车辆。
6.3.2.6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擅自将固定运输车辆调离现场或挪作他用。
6.3.2.7车辆发生故障车辆所属单位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6.3.3过失赔偿责任
6.3.3.1因运输车辆故障、车辆调度不合理等承运方原因导致物料运输不及时,并未采取相应的应急补救措施的,公司有权另行调配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按合同违约由承运方承担。
6.3.3.2因不符合物料装载要求和厂内、厂外道路行驶要求,而受交通部门、交警、****基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处罚、投诉的,除由责任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外,公司还将依据双方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相关约定进行索赔。
6.3.3.3因违反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定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关法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4车辆行驶安全规范
6.4.1车辆发动前须关上栏板、篷布或飞翼,捆绑结实,集装箱需关闭箱门,封上物流专用封条或铅封。起步前需确保随车人员已上车,严禁爬车。起步时需确保不伤及行人、物料和设备设施。
6.4.2严格按厂区道路标识在规定区域行驶,遵守厂内车辆限速要求,不得急速转向,不得造成货物撒漏。
6.4.3在指定泊位停车进行装卸作业,如指定泊位已有其它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依次排队等候。进入泊位时需仔细观察,确保不伤及行人、物料和设备设施。进入泊位后需停在指定位置,并制动熄火。此前车上人员不得下车,不得跳车。每辆车上只可有一人下车联系业务,下车时需穿戴安全鞋和防护眼镜,下车后站在指定区域等待。
6.4.4严禁超长、超宽、超高、未捆紧货物的车辆进入厂区,严禁随车装卸人员坐在车厢侧板上、驾驶室和货物之间、车厢内、站在驾驶室外踏板上。
6.5其他安全操作要求
6.5.1所有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依据公司相关人事制度给予处罚并交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6.5.2驾乘人员应了解并熟悉****基地厂内道路网络。
6.5.3根据公司安全操作要求对进入公司厂区或****基地厂区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遵守有关规定。
6.5.4车辆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应及时响应公司在安全操作方面所做的不断改进,并及时反馈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相关附件
附件1:运输车辆货物装卸注意事项
附件2: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维修流程图
附件3:外来车辆准入证办理流程图
8相关文件
《地磅管理规范》
《货物出入管理规范》
《车辆管理制度》
9相关记录
无
附件1:运输车辆货物装卸注意事项
运输车辆物料装卸注意事项如下:
1.物料装载
1.1.厢式货车
1.1.1.货物需堆放平稳,不得偏向一侧,不得倾斜。货物最上层四周须用绳索捆紧,带轮子的货物须用木桩垫脚,长途运输时需用绳索扎紧。
1.1.2.确保货物清洁和完好。必要时货物需套塑料袋,袋口需扎紧。
1.2.栏板车
1.2.1.装载货物时,从地面起计算,大型栏板车(额定载重5吨以上)的货物高度不得超过4米。小型栏板车(额定载重5吨以下,含5吨)的高度不得超过2.5米。长度和宽度均不得超出栏板范围,不得超重(经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1.2.2.货物需堆放平稳,不得偏向一侧,不得倾斜。货物最上层四周须用绳索捆紧,两个以上(含两个)木箱、料架或托盘上下叠放时必须用绳索捆紧,否则,只能装载一层。带轮子的料架等物品应用绳索捆紧,并用木桩垫脚。
1.2.3.确保物料、木箱、料箱、料架等清洁和完好,必要时雨天需罩篷布,确保物料不被淋湿。
2.物料卸载
2.1.物料、料箱/料架装卸前必须放下栏板,开启篷布或飞翼,集装箱在收货人员验证后打开箱门。
2.2.放下栏板、开启篷布/飞翼前需先确定车上物料未倾斜、未松动,开启一侧的正前方2米内无其他人员,篷布/飞翼需缓慢开启。装卸货时车辆另一侧的栏板、篷布、飞翼需关闭。
2.3.捆扎料箱/料架、松开绳索时应注意安全,确保周边2米内无其他人员,确定车上物料平稳,严禁站到料箱/料架上。
2.4.铲车操作时不得靠近,严禁站在铲车前后方。指挥装卸时需站在驾驶室一端。
第10篇 某党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党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的原则,调度车辆。
二、按月登记车辆行使里程,统计耗油量、百公里油耗和车辆维修费,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随时记录出长途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
四、搞好车辆维修,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根据车辆自身系统提示或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机油滤芯,并视情更换汽油滤芯、空气滤芯、空调滤芯。驾驶员提出维修项目后,陪同驾驶员到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对2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建立维修档案,登记造册,以备查对。
五、每2个月结算一次停车费。凡按天计费的,结算时首先核实停车天数。
六、根据派车、出车情况,审核过路过桥费。
第11篇 七中规范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州徐七中规范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通过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此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地点:
1、体育馆车库(请停放在每个南北通道的西侧,以方便进出)。
2、体育馆南侧及西侧的停车线内。
3、综合楼西侧小停车场。
4、单身教工宿舍楼北侧停车线内。
二、非机动车停放地点:
1、体育馆下方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内。
2、教工车棚(学生车辆不得停放)。
3、学生车棚(高三教学楼南)。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在教学及办公区;
2、所有车辆不得在规定位置以外停放;
3、请自觉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4、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上级检查视导除外);
学校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全体教职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12篇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保险的管理,规范车辆险种,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有效化解经营 风险,要求各公司对车辆统一入保。
一、投保范围:公务车、试乘试驾车、服务替换车、业务车、拖车、班车等。 二、投保险种
1、交强险(含车船税);
2、车辆损失险;
3、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20 万元);
4、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行车证标注座位投保,每座不低于 2 万元);
5、不计免赔特约险;
6、指定专修; 其它险种如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由投保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本着化解风
险、节约资金的原则自愿选择。 三、流程:
1、由各片区保险公司选择合作保险公司,实行统一入保。
2、各公司上报办公 oa 请示批准后,将需投保车辆信息上报区域保险公司,统一办理 车辆入保事宜;原已投保的车辆,在车辆保险到期前十五日内将保险信息上报至区域保险 公司,由区域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
四、其他
1、各公司必须依照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认真执行,凡擅自到非定点保险公司投保 的机动车辆,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保费。
2、各公司所有车辆一律按照以上险种和保额要求进行投保,不投保的车辆不得使用。
3、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检修工作, 保持车况良好,搞好安全行驶,将车辆的事故率降到最低线。
4、本办法出台前,车辆已办理投保手续的,可维持现状,待投保期满后,再纳入统 一保险体系。
本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执行,由区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