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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卫生管理条例【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3

消防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第1篇 消防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1.总则

1.1为了使公司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安全、卫生、舒适的良好的厂风厂貌,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劳动人身安全;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 卫生的思想意识;为了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性去发现和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别制定《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在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

1.3为了强化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加强管理力度,本《制度》采取经济处罚、书面警告及辞退出厂的管理手段。若违反本《制度》三次以上者即为屡犯,屡犯者退出厂。若触犯有关法律的,则送交司法部门,将其追究法律责任。

1.4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事故情节的轻重以及责任人态度的好坏,处罚的对象包括违章肇事者、班组长、区域责任人、车间主管、部门主管、整个班组或整个部门。

5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办公室的专职安全员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2.门卫职责范围

2.1公司的保安机构,是对付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司安全运行的一支坚强队伍,每个保安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制定的门卫值班制度。玩忽职守、包庇坏人、隐瞒事实真相者,一律辞退。

2.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环境区域、物料储存、人员分布、生产场所和易燃易爆炸物品的化学特性都要了如指掌。

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值保安员必须禁止其进入厂区,违规者和保安员各罚款50至100元。

2.3.1喝了酒后。

2.3.2正在吸烟。

2.3.3神志不清、四肢麻木、行走不便者。

2.3.4穿戴不整齐打卡上班(包括穿保护不到脚趾和脚后跟的鞋类等和穿妨碍机台操作的奇装异服,生产操作人员不准留长头发和穿高跟鞋)。

2.3.5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3.6身份不明者以及无业务往来的非本公司人员。

2.3.7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

2.3.8年迈体弱、视力欠缺、精神失常者。

2.4非公司指定的泊车场所,其他地方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违规者和保安员各罚款10至50元。

2.5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严禁任何车辆和私人的物件在厂内进行电焊、气焊等维修作业,违者罚款50至500元。

2.6非公司招聘或指定的驾驶人员,严禁动用一切机动车辆(包括叉车),当值保安员应责令其停止驾驶,否则保安员罚款10至100元;违章驾驶者罚款30至200元

2.7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律辞退。外单位人员入厂时,要向其说明禁烟规定,不听劝阻者重罚。

2.8严禁携带公司的汽油、柴油、甲苯、丁酮、硫酸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出厂,违者罚款100至500元。

2.9保安员必须熟悉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技巧以及放置的地点,如遇火警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有遇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者,必须追究其责任。

2.10从16:00至第二天8:00,当班值保安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到公司的每个区域认真巡查一次,发现事故隐患和肇事者,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告安全员或值班的车间主管,违者辞退出厂。

3.消防、安全教育体制

3.1新入职的本公司员工,都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准聘用。

3.2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若安全教育负责人失职,则罚款100至200元。

3.2.1公司一级-----由公司的安全员负责讲述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劳动保护和机电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基本常识,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操作方法等。

3.2.2车间一级-----由各部门的主管负责讲述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艺流程、岗位规则等方面的制度、措施。

3.2.3班组一级-----由所在的班组的班组长负责讲述该组工作的性质、范围、要求,以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参数和操作技巧、处理事故的应急措施(包括机械电气的紧急刹车按钮的位置)。

3.3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后,安全员抽检时,仍没有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要求使用劳保用品者,罚款50至100元。

3.4要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测试及竞赛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罚款30至50元。

3.5损坏或撕毁宣传栏、标语、警告标志、操作规程等安全设施者,罚款50至100元。

4.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4.1各类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员全面负责。

4.2非火警严禁动用消防器材。若因特殊原因需用消防水管、水带、卷盘等,必须先跟安全员提出申请,违者罚款50至100元。

4.3发生火警动用消防器材后,当事人或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安全员递交着火报告(包括着火原因、规模、扑救经过、消耗消防器材的数量等)。违者罚款50至200元。

4.4各类消防器材的安置地点、型号、规格,任何人不准迁移和更换。违者罚款50至100元。

4.5碰、撞、损坏或用消防器材玩耍者,照价赔偿并罚款30至100元。

4.6堵塞消防通道,在消防器材周围设置障碍物,罚款10至50元。

5.事故处罚、隐患整改制度

5.1下列事故范围,违章肇事者罚款50至200元,现场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罚款30至100元,事态严重者还要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5.1.1歇工15天以上的劳动工伤事故。

5.1.2厂房建筑物及公司财产,因储存、维护、施工的不当而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者。

5.1.3设备、材料、成品等公司财产,因管理的方式、方法欠佳而引起的腐烂、变质、报废或其他的意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

5.1.4车辆、机械、电气设备因安装、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欠缺而导致车间停产、设备报废或需作规模较大的维修(停产4小时以上,设备购置费用500元以上)者。

5.1.5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出现冒烟、明火、爆炸、燃烧等火警现象者。

5.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事故或因事故导致停产12小时的,本公司定为重大事故,此类事故报请总经理处理。

5.3因违章操作、施工、安装、维修引发的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100至500元,并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情节恶劣者辞退出厂。现场负责人及部门主管罚款50至300元。

5.4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集体因素的,以扣除当月生产奖金的方式处罚班组或部门,具体处罚办法由总经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性质而定。

5.5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及部门主管,要及时(不超过24小时)递交事故报告给安全员,无故拖延上报者以每超期一天20元的罚款累计执行,隐瞒事故真相或知情不报者罚款100至300元。

5.6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的消防、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人,责任人接到公司下发的《消防、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后,必须尽快安排人员对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

5.7没有按《通知书》的整改期限完成整改的,给予责任人每超期一天罚款50 元的标准累计处罚。

5.8责任人接到《通知书》后,结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整改、无法实施整改或者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必须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再将《通知书》交回安全员备案处理,否则,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5.9部门责任人指定负责实施整改项目的员工,无故拖延或拒绝整改,部门责任人可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卫生违章罚款通知单》(以下简称《罚款单》)给予处罚,并将《罚款单》交安全员备案,部门责任人可免予处罚。

5.10被罚款人接到《罚款单》后,若持有异议和争执,必须在24小时内将《罚款单》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示后,交回给安全员再作处理,否则,处罚生效。

5.11因拖延隐患的整改期限,而引发的机电设备事故和劳动工伤事故,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5.12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通知安全员去验收(有关责任人必须在现场),验收不合格者要尽快整改,违者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车间维修、动火作业制度

6.1车间开机生产,需要进行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经过生产部和工程部的主管同意后,在机电控制部位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 的警告标志(任何时候进行作业,都必须挂警告标志)后,方可进行,违者罚款30至100元。

6.2在厂区(除车工房外)进行电焊、气割、气焊等动火作业之前(包括焊割各类油桶、浆料桶、压力容器、管道),必须如实填写《动火申请报告单》交安全员审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垃圾)、准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监护(现场专人监护,事后定时巡视)等工作,方可进行动火作业。违者罚款100至500元。

6.3动火作业完毕后或下班之前(尚未完成的作业项目),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推回维修房(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推回时,必须经安全员同意),并且要彻底清理现场,将动火的详细地点,告知当值保安人员,要求每15至30分钟,到现场巡视一次,以免后患,违者罚款50至100元。

6.4因违章作业而引发了较大的事故,扣罚有关责任人的当月生产奖金(违章指挥者从重处罚)。

6.5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30至100元,事态严重者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6.5.1(2.5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5.2氧气管、乙炔管、电焊机电源线、焊枪线、电动工具电源线、开关插座的电源线、气管严禁缠、绕、捆绑在一起,并且必须保持整洁。

6.5.3吊、装2吨以上的物体和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员察看现场后,方可进行作业。

6.5.4焊割作业时,严禁用割枪去敲、打熔渣和铁块。

6.5.5在厂区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安全员审批后,方可进行。

6.5.6电工在当班期间必须穿绝缘的电工鞋。

6.5.7电房(包括电工值班室、高低压配电房、直流配电房)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5.8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劳动厅于一九九六年制定的《电气安全检查表》和《机械安全检查表》的有关规定。

7.车间、机台、岗位的劳动安全

7.1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罚款10至100元,屡犯者辞退出厂。

7.2未经公司考核认可的人员,不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范围的工作(包括电工、钳工、电焊工、锅炉司炉工、叉车驾驶、电梯操作、实验室工作、保安工作),违者罚款100至300元。

7.3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10至200元,屡犯者辞退出厂。

7.3.1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油泵房、气瓶房、打浆房、表处机。

7.3.2开启桶装易燃易爆物品的桶盖时,必须用扳手慢慢旋开,不准用其它金属物件强硬敲、打、碰、撞。

7.3.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领用,在指定地点谨慎存放,不准随意丢弃,不准挪作他用,不准过量储存,不准迁移储存地点。

7.3.4每次擦辊限领1.5公斤的柴油,擦辊完毕后,必须妥善处理干净机台附近的积油和抹布,并把剩余的油退回油库。

7.3.5不准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种管道上寄放水杯、饭盒、手套、工具、石蜡、抹布等任何杂物,不准在设备上坐、靠、攀、撞、跳。

7.3.6输送带停止运转之前,严禁处理夹、缠物料等故障。

7.3.7不准用割料刀、钢钎、刀片等物件去触、碰电气控制系统的开关、按钮、插头、插座等。

7.3.8严禁高空(2.5米以上)往上或往下抛、丢各种物料。

7.3.9不准在手推车上玩耍或用手推车去做游戏。

7.3.10不准突然恐吓、袭击他人,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

7.3.11不准大声喧哗、快速奔跑、制造事端分散他人的注意力。

7.3.12上班时间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准闭目养神打磕睡,更禁止躺在设备和车间角落睡觉。

7.4汽车、叉车严禁进入油库、布匹仓库、打浆房,违者罚款50至100元(经过表处机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8.1按照公司给各部门划分的环境卫生区域,实行“三包责任制”,部门主管为责任人。

8.2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长期存在“脏、乱、差”的面貌,其整改制度和处罚规则,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8.3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至300元,情节恶劣者立即辞退出厂或送司法部门处理。

8.3.1随地大小便,有损厂风厂貌者。

8.3.2在公共场所书写黄色下流的词语、漫画者。

8.3.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以及盗窃公司财产和他人财物者。

8.3.4站在宿舍阳台往厂区丢弃烟头、火种者。

8.3.5躺在床上抽烟或在床上点燃蜡烛者。

8.3.6在集体宿舍内使用明火炊事或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的家用电器者。

8.3.7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者。

8.3.8无理取闹,扰乱秩序,抠打公司的保安人员、办公室人员、值班干部者。

8.3.9聚众赌博、打架斗抠者。

8.4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10至50元。

8.4.1不准损害公司的花草树木。

8.4.2不准坐在花圃里吃饭。

8.4.3不准随地丢弃剩饭、剩菜、碎骨头等。

8.4.4不准乱丢垃圾。

9.检查、评比制度

9.1各部门的检查评比,按照《消防安全区域责任人的职责》和《区域责任人浮动奖金评定制度》。

9.2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10.附则

10.1凡是办公室颁布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10.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宏利公司办公室。

第2篇 珠海一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校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的检查、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学校治保会是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治保会成员和学校电工是兼职消防管理员,分工负责各功能楼的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修。

三、治保会要建立消防器材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四、学生处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用电常识、灭火常识和报警;制定学生宿舍应急疏散预案,使学生明确疏散逃生路线等常识。

五、办公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化学实验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一旦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八、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海珠市第一中学

第3篇 中石油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站房设备管理、防爆防火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加油站automobilegasolinefillingstation

为机动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性经营场所。

注:加油站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埋地油罐undergroundstoragegasoline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4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一般规定

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进行设计、施工,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加油站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加油站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消防安全责任人

加油站的站长或公司经理是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b)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c)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d)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开展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加油站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检查各岗位人员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b)进行防火巡查,记录检查情况;

c)及时处置火灾隐患,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4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办法,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加油员还应对加油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应让车辆驾驶员等无关人员进行加油作业。计量员还应严防发生油品跑、冒、滴、漏现象,监督卸油情况。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5.1.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3消防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的部位和内容、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5.1.6、线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检查人员的资格、检查部位、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重点部位和设施、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测和管理要求、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8灭火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加油站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5.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2.1卸油作业

卸油作业消防安全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卸油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装、鞋;

b)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接好静电接地;

c)油罐车熄火并静置3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

d)计量员应检查油罐计量孔,确定计量孔密封良好后,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

e)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

f)卸油员拆卸连接管线,盖严卸油帽,整理静电导线;

g)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

h)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远离现场,雷雨天不应进行卸油作业。

5.2.2加油作业

加油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加油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装、鞋;

b)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开始加油;

c)不应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加注汽油;

d)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e)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站房、设备

7管理

7.1一般规定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按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采取泄压措施。

加油站内不应设置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

7.2油罐及管线

加油站应采用埋地油罐。油罐及管线应无泄漏。埋地油罐防腐绝缘层不应低于加强级。

油罐的通气管、密闭量油孔、阻火器、进出油管、液位计、潜油泵、人孔、进出口阀门等应配备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安装、验收及检修记录等资料应齐全。

7.3加油机

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露,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加油机机件应保持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应保持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应保持压力正常。

加油机进油管线和付油胶管连接处应无泄漏,电动机外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付油胶管两端电阻不应大于5ω。

加油机安装、验收、检修记录等资料应齐全。

7.4采暖设备7.5

加油站的采暖设备应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关要求。

加油站内设置独立的锅炉房时,宜选用小型燃气(油)热水锅炉,也可采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热水器。采用燃煤锅炉时,宜选用具有除尘功能的自然通风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7.6通风设备7.7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关要求。

7.8灭火器材

7.8.1配备7.8.2

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的配备应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关要求。

7.8.3管理

6.6.2.1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6.6.2.2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冬季应采取防寒措施。

6.6.2.3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指定部位,并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7.8.4检查、维护保养

6.6.3.1灭火器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6.6.3.2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应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

8防爆、防火管理措施

8.1一般规定

加油站应明确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文字和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明火、摩擦和撞击、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等火源。

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按gb50156-2002中附录b执行。加油站的火灾危险区域按gb50058-9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2明火控制

加油站区域内严禁烟火,加油站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带有“严禁烟火”、“熄火加油”字样的标志,在加油岛附近应设置带有“禁止拨打移动电话”字样的标志。油罐区应设置带有“禁止入内”、“禁穿钉子鞋”和“着防静电服”字样的标志。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

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8.3预防摩擦与撞击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应采取下列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

a)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b)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c)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并应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d)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e)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

8.4防止电气火花

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应符合gb50058-92中的有关要求。加油岛附近应设置移动通信设备屏蔽装置。

8.5防雷、防静电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关要求。

加油站的装卸场地应设置为油罐车跨接的防静电装置。

雨季之前,应由当地气象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年度检测。

9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

9.1防火检查

9.1.1一般规定

8.1.1.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8.1.1.2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8.1.1.3班组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班组交班前,班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8.1.1.4检查结束,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9.1.2防火巡查、检查内容

防火巡查、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站内电气设备、照明设施状况;

b)油罐区的油罐口、量油口、卸油口、阀门、人孔等油罐附件及卸、输油管线、避雷针接线状况;

c)灭火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

d)加油机运转情况;

e)加油车辆及人员作业情况;

f)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9.2火灾隐患整改

9.2.1一般规定

8.2.1.1加油站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8.2.1.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9.2.2整改要求

8.2.2.1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在加油站区域内吸烟的;

b)员工着装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

c)使用非防爆通讯电器设备和工具的;

d)违章动用明火、用电和进行电(气)焊的;

e)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f)值班、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g)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8.2.2.2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10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0.1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1.1一般要求

9.1.1.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9.1.1.2加油员、油罐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1.1.3加油站对新员工应由组织一次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1.1.4加油站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0.1.2培训内容

9.1.2.1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b)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石油商品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预防等基础知识;

d)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e)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引导常识;

f)其它消防安全知识。9.1.2.2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应做好记录。

10.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0.2.1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c)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疏散引导组:引导人员、车辆疏散,抢救设备、物资;

e)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护送伤势较重人员到就近医院就医;

f)其它必要的组织。

10.2.2预案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要点:

a)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b)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c)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d)在火情不能控制,即将发生爆炸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e)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地疏散站内人员、车辆;

f)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g)火灾扑灭后,派专人保护火灾现场,在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清理现场;

h)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10.2.3演练的组织

9.2.3.1演练时应在加油站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9.2.3.2演练结束后,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11消防档案11.1一般规定

加油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得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11.2档案内容

11.2.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单位基本概况;

b)总平面图;

c)消防道路平面图;

d)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图;

e)工艺流程图;

f)消防重点部位分布图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g)加油站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h)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i)消防安全制度;

j)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登记;

k)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l)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m)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2.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公安消防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b)灭火器材维修保养记录;

c)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d)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动火审批记录;

f)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g)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i)历次火警、火灾情况记录;

j)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k)其它应备案的记录。

11.3保管

加油站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3年以上。

第4篇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措施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5篇 企业班组消防安全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班组的消防安全直接影响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只有抓好班组的消防安全,才会有整个公司的生产安全。从近几年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来看,火灾事故均发生在一线班组。可见,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引起大家高度重视。现就班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浅述如下。

一、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不可忽略。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多表现为冒险、蛮干、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等,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应该靠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来实现班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转变,强化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班长和老师傅要发挥带头作用,他们经验丰富、安全意识强,在现场作业中,应指导和教育年轻的员工注意因违章操作而引起的火灾,保证自身的安全。做任何工作之前,应先检查是否存在危险,三思而后行。从习惯性安全检查到反习惯性违章作业,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便能根深蒂固,得到巩固,从而达到消防安全的目的。

二、安全学习不可流于形式。

目前的班组安全学习比较常见的是周安全活动日的学习,主要是学习安全简报或事故通报等,照本宣科,单调乏味,这种学习多数是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要改变现有的学习方式,彻底摆脱纸上谈兵、脱离生产实际的学习模式,首先要形成讲安全的风气,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促使职工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于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指示的学习,不能形而上学,不要为学习而学习,一定要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本岗位的生产实际,进行举一反三的讨论分析,这样才能使安全学习起到作用。

三、班组整体的作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个班组整体队伍作业水平的提高,对预防火灾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现状是,班长和老师傅有较好的技术和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考虑整体作业的危险,而其余的班组成员则基本保持着:“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的工作状态,对身边诸多的火灾隐患很难发现。因此,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加强职工的技术素质教育,要让职工不仅仅对设备有所认识,更主要的是对设备火灾危险性有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可以通过新老成员“结对子”的形式,学习生产的经验和技术以及统筹考虑全局的思维,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练兵、技术考核、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生产知识竞赛、火灾事故演习等来开展职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调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班组的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工作。

安全活动的主体始终离不开班组全体成员,做好班组的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工作,可以有效地防止日常生产中的违章现象,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安全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班组各成员要加强对日常生产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分析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消防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求职工对现有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是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职工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科学地、客观地按照自查项目表逐项进行,并对查评结果进行总结,对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预先发现各种火灾隐患,达到减少和消灭事故的目的。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班组的火灾隐患控制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对设备系统的安全管理,企业的安全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

第6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检查组及机海务监督人员有权对船舶召集消防、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纠正权。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暂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由海务部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级社的规范要求、或船旗国的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状态。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

3.4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3.5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

3.6用于任何处所的灭火器至少有1只应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

3.8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长期固定并敞开。

3.10船舶通风筒设备良好,防火挡板开关正常,开关操纵标志明显。

3.11消防泵、应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带时,压力应符合要求;消防阀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水枪应为两用水枪。国际通岸接头及其附件齐全。

3.12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两年进行称重,并持有效证书;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说明、各舱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阀门良好、开关标志清晰,船员能熟练操作。

3.13船舶应配备适量的的备用手提式灭火器,能够自行充装的应备有药剂,并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

3.14固定式柴油机应急消防泵,燃油柜燃油至少可供使用3小时,此外在机舱外储备燃油至少可供应急消防泵使用15小时。

3.15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应遵守《船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须知》。

4火灾预防

4.1日常防火

4.1.1贯彻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4.1.2船舶应配备:“消防安全操作手册”、“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应与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实际相符。

4.1.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4.1.4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巡视路线图并在驾驶台张贴,每班至少按路线巡视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4.1.5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等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4.1.6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电瓶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4.1.7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废弃的油渍棉纱、抹布不得乱扔,应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4.1.8船员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应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4.1.9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应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4.1.10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4.1.11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4.2电器防火

4.2.1电机员是船舶安全用电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或船长报告并由船长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舶用电安全。

4.2.2电水壶、电暖瓶(限自动恒温型)仅限船长、政委、轮机长、大副、管事使用,使用时不得离人。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封闭式电炉仅限工作使用)。

4.2.3任何可移动的灯具(如居室台灯、行灯、货灯)不在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禁止船员携带电热餐具、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4.2.4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机员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4.2.5电机员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4.2.6货舱灯电源插座应保持水密,不用时应旋紧插座保护盖,防止受潮、短路引发火灾。

4.2.7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4.2.8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4.2.9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四周需避开易燃物。

4.2.10机舱配电板四周应配备绝缘地垫,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4.3明火作业

4.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4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4.4.1船舶必须经过船检检验,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只能承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规定的范围内的危险货物,只能装载在证书允许的舱室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

4.4.2承运危险货物船舶必须配备最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并对其及时修正。

4.4.3船舶承运危险货物必须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正确合理配载,严格遵守交通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不符合国际、国内有关危险货物包装和安全积载规定的,船舶应当拒绝受载、承运。

4.4.4船舶装卸《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爆炸品(第1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第2类);闪点低于61°c的易燃液体(第3类);易燃固体(第4.1类);易自燃物质(第4.2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3类);氧化物质(第5.1类);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须接受主管监督机构消防监护。

4.4.5装运可能释放有毒气体或可能造成缺氧的货物,应配备测量空气中这类气体或氧气浓度的适当仪器及其使用说明。

4.4.6装运易自燃货物的船舶,在航行途中要定时检测舱内温度,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不准装运已发生自燃的货物。

4.4.7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舱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4.4.8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有关灭火和应急货物处理的内容对船员进行培训。

4.4.9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按规定显示信号。

4.4.10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通过狭窄或拥挤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气候、风浪比较恶劣的条件下航行、停泊、作业,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污措施。

4.4.11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

4.4.12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4.4.13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保证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编制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并保证落实和有效实施。

4.4.14危险货物的船舶办理进、出港口申报手续,申报内容应至少包括:船名、预计进出港口的时间以及所载危险货物的正确名称、编号、类别、数量、特性、包装、装载位置等,并提供船舶持有安全适航、适装、适运、防污染证书等文件。

5应急演习、训练与培训

5.1船舶消防弃船演习、训练与培训应遵守《船舶消防弃船演习、训练与培训须知》的规定。

6记录

6.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检查记录由船长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

7附录

7.1附录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略)

第7篇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标准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企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企业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8篇 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关于临建房消防管理措施如下:

一、施工现场应将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开设置。临建房不得超过二层,会议室必须设置在一层,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同时生活区、办公区5m之内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施工现场、工作区办公室、生活区民工宿舍、临建房夹芯板材必须采用岩棉等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地板砖铺贴,严禁采用木地板,若建立二层临建房,二层地面尽可能采用压花钢板,若采用木板做楼面者,木板必须涂刷防火涂料。

三、临建房屋内照明、民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线路采用线槽式明敷设,办公区办公室使用220v电压时,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取暖设备。无论是低压照明或办公室220v用电、配电箱设置在室外并采取防水、防火措施,室内电线及进户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配电箱电器插座应直接固定在不然材料上。

四、民工宿舍临建房,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能超过16人,床铺间适当分隔,严禁使用通铺,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民工宿舍采用低压照明,为落实民工手机充电,各项目部可在门卫房设置集中手机充电柜。

五、为有效控制火灾初期预防,民工宿舍、办公室、仓库设置感烟、感温或感光报警装置。

六、加强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电焊、气割、竖向焊接等施工管理,明火作业必须采取动火审批制度,工长、安全员对消防措施及周围环境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动火手续,同时安排专人看火工旁站,方可明火作业。

七、各项目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办公人员下班后及时切断空调、电脑等电器办公设备电源,对民工做好日常三级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民工的防火意识。

八、各项目部每年不少于2次消防应急演练,同时编制的消防应急预案必须报分公司安全科审批,进入冬季做好消防水管的保温工作。

九、为有效保证各项目所采购的电源线,开关,插座,电器为合格产品预防不合格电源线电器引起的火灾,各项目采购时必须报分公司电工组长验收后方可大批采购。

第9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本公司及物业区域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物业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施行职能部门对口监督管理的消防管理模式

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物业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中心负责对物业区域机电设备、施工与装修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客户服务部负责对物业区域的消防宣传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办公室负责消防经费、物资装备的保障工作、消防安全制度的组织评议及备档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依据职能对口的管理模式,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能与专业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评议后发布实施。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管理、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防火巡查与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用电与用电安全管理,机电燃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装饰装修防火及动用明火管理,警示标识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消防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及物业区域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规划安全管理片区,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实行分片管理。

(二)要害部位要标明“严禁烟火”或“危险区域”,标志要醒目,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做好记录。

(三)组织季度和重大节日(如五一、国庆节、春节)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安全问题的整改。

第十四条 公司选拔建立的骨干消防队伍要熟练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作战方案,做好防火、灭火工作、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与维护保养,消防队伍要服从指挥、纪律严明、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第十五条 商业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消防管理人应当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水带、扳手)是否在位、完整。

3、 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楼梯间、小区消防)是否畅通。

4、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

5、业主家装及施工否严格按照动火用电管理规范。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时、应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源充足情况。

3、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消火栓、灭火器材等布局、配置的合理性及完好情况。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培训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防火检查应当签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以物业项目为单位的下列消防管理档案

1、物业项目消防规划审批及验收资料(复印件)。

2、物业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图)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日常和定期的巡查检查记录。

5、消防组织及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培训记录

第十九条 各管理处须指定维修工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标准要求》(见附件)。

第二十条 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应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亟待维修、更新、添置的消防设施,可先告知业委会后由公司垫付,再通过维修基金的行政规定和程序。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一条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整改消除,整改分当场整改和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

灾隐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第二十三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人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

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顿。

第二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对口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各管理处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司每年由客服部与安保部联合开展不底于两次集中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上岗前须进行消防知识安全教育,公司员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应该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消防科普知识

3、本公司、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办法。

5、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或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6、火灾案例培训。

第二十八条 建立消防演练制度,各管理处每月组织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模拟消防演练,公司安保部每年负责组织不底于三次的实战消防演练。

第七章 住宅装饰装修消防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从装修审查与审批上加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消防管理,在装修管理服务合同上明确权利和义务,严格用火用电审批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灭火器配置、人员安全行为规范等。

第三十条 加强装修期间的管理,门岗严格审查易燃易爆装饰材料的进场,房屋管理员每天进行,发现违规现象,及时给予停顿整改。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

2、是否配置消防灭火器。

3、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

4、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或者器材。

5、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6、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7、装饰油漆等易燃液体是否使用、乘放规范。

8、施工作业人员行为是否规范。

具体的住宅装饰装修消防管理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八章 电气及机电设备防火管理

第三十一条 加强各物业项目主要电气及机电设备的防火管理,例如: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电动机等(特别是充油电器)及燃气转供站,须落实专人进行检查、维护、管理。具体的电气及机电设备防火管理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九章 火灾处理

第三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第一发现人首先要向本区域第一消防管理人报警,对于火势明显可直接拨打“119”向公安消防站报警,报警后,消防管理人须派人到路口接应。报警的主要内容是:

1、发生火灾的单位及地址

2、起火物

3、火势情况

4、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

第三十三条 火灾的发生后,在保障个人安全并在消防管理人的组织下,遵循“救人第一、集中兵力”,“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疏散和扑救。

第三十四条 在火灾周围组织现场安全警戒,维持人员交通秩序,防止人为破坏现场,防止爆炸伤人、中毒伤人、建筑构件物下坠伤人,保障撤除物资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 当公安消防指挥员到现场后,现场的指挥权移交消防指挥员,公司全员应当全力配合消防扑救工作,火灾过后,配合公安机关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 在发现火灾后,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可采取紧急避险,例如破窗门,使用业主的物品等,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火灾危险正在发生;

2、公共利益、人身、财产面临现实危险;

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具有避险意识;

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十章 奖惩

第三十七条 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实行“一项否决”制,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 对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公司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施因人为因素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行为人承担,并给予一倍等值罚款。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要求

一、消防设施是指用于防火和灭火的器材、设施和设备,包括水带、水枪、水喉、水泵接合器、灭火器、防火门、自救逃生器、逃生绳、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二、 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并建立值班记录和设施运行、检查记录。

三、 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停电进行修理前,应当取得公司总经理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修理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供水、供电。

四、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一)日常管理。

灭火器种类放置环境要求日常管理内容

泡沫灭火器 环境温度为4~45℃1、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打开筒盖,将筒体和瓶胆清洗干净,并充装新的灭火药液; 2、 使用2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二氧化碳灭 火器环境温度≯55℃不能接近火源1、 每年用称重法检查一次重量,泄露量不大于充装量的5%。否则,重新灌装。 2、 每5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干粉 灭火器1、 环境温度为-10~55℃; 2、 通风、干燥1、 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和动力气体压力是否不足; 2、 一经打开使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进行再充装。充装时不得变换品种。 3、 动力气瓶充装二氧化碳气体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二)灭火器的外观检查:

1、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射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再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重新铅封。

2、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

3、检查灭火器可见零部位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检查贮存式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5、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检查干粉灭火器喷嘴的防潮堵是否完好,喷枪零件是否完备。

(三)检修、灭火剂再充装:

灭火器的检修以及再充装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灭火器经检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灭火器的明显部位贴上(或附上)不易脱落的标记,标明维修或再充装的日期、维修单位名称和地址。

(四)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位置固定,有存放箱的许上锁,未经直接管理责任人审批,不得私自挪动或挪作他用,存放的高度不得过1.5米,一个存放点视情况存放2~5个,覆盖半径15~25米。

五、消防栓的管理与维护

(一)室内消防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室内消防栓是建筑物内的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消火栓箱、箱内水带、水枪等。室内消火栓应加强平时保养维护,确保随时好用,具体要求是:

1、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并进行放水试验,试验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2、定期检查消火栓箱门、卷盘、水带、水枪是否损坏,门锁开启是否灵活,拉环铅封、水带转盘框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理。

3、定期检查消防泵供水系统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可采取揿动消火栓箱内的按钮,看泵是否启动的办法检查,但消防泵房内必须有人,并保持上下联络,防止设备损坏。

(二)室外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室外消火栓主要有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两种。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弯座(直接安装于供水管网上)、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动杆、本体和大小出水口等组成。地上消火栓易损坏,因此要加强平时的保养和维护,具体要求是:

1、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时要放尽管道内锈水,吸干本体内余水或疏通放水阀,排除积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积的灰尘和污渍,在消火栓轴心上加上润滑油,大小出口上加上牛油,并根据外表保护需要进行油漆。

3、消火栓周围30m内严禁堆物,15m内严禁停车,严禁设栏、设广告而围堵消火栓,不能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4、消火栓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其间距不得大于120m,60m宽的马路必须双向设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须朝向马路,其本体离马路边则石一般为0.5-1m;因基础设施改造需要搬迁、拆除的应报请有关消防机构审批。

5、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须保持良好,平时应做到无漏水、无锈蚀、开启方便、操作灵活。

(三)消火栓箱管理:

1、消火栓箱用玻璃门时,须采取加锁措施,防止水带、水枪被盗。

2、消火栓箱不得随意开启,水带、水枪除了演练和实战使用时,任何人无权审批借用或挪用。

六、消防设施的时间检查规范。

(一)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日进行检查:

1、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

2、检查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

3、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 状态。

(二)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

1、进行消防水泵启动运转,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时,应进行模拟自动控 制的条件启动运转,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

3、检查屋顶供水水箱的储水水位和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4、检查消防泵房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三)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

1、检查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显示、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有效、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转换试验;

2、进行消防电梯强制停于首层试验;

3、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水流指示器应动 作,消防控制室应有信号显示,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声,并应启动消防水泵。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4、检查喷头外观,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5、检查室外阀门井中进水阀、屋顶水箱水阀门和管道中的阀门,核实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检查与火灾报警系统有联动功能的防火门(包括防火卷帘)能否联动, 检查设施、设备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7、检查防排烟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四)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

1、检查室内消火栓内的设备及报警按钮、指示灯、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故障、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消火栓箱门是否完好无缺,是否能正常开启;

2、检查安装在公共部位的自救逃生器、逃生绳是否正常、是否有效、是否破损;

3、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生锈、是否无法启用。

(五)对安装的探测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试验,并对全部报警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第10篇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1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消防系统消防水罐、消防泵房、消防泵、消防栓

2 引用标准:

gb50183—9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3 消防水罐安全标准

3.1 水罐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充水时,消防水罐的容量可减去火灾持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3.2 当水罐和生产、生活用水合并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在寒冷地区专用的消防水罐应采取防冻措施;

3.3 当水罐容量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座,水罐的补充水时间,不应超过96h。

3.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罐距消防对象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3.5 消防水罐(池)的管理与泡沫液的储存(sy5737-1995)

3..51 消防水罐(池)要求:

3.5.2 消防水罐(池)为灭火专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擅自动用。

3.5.3 消防水罐(池)应经常保持最高水位,水罐(池)内应保持清洁;

3.5.4 消防水罐(池)所处位置应设立标志,并保持完好。

4 消防栓安全标准

4.1 当采用高压制消防给水时,消防栓的出口水压应满足最高远点消防给水压力要求;当采用低压制消防给水时,消防栓的出口水压不应小于0.1mpa;

4.2 消防栓应沿道路布置,油罐区的消防栓应设在防火堤与消防道之间,距路边宜为2—5m,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4.3 消防栓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消防方式和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栓的出水量按10—15l/s计算。当油罐采用固定式冷却系统时,在罐区四周应设置备用消防栓,其数量不应少于4个,间距不应大于75m。采用半固定式冷却系统时,消防栓的使用数量应由计算确定,但距罐壁15m以内的消防栓不应计算在该储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4.4 消防栓的栓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 高压制消防给水:室外地上式消防栓应有一个直径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防栓应有两个直径65mm的栓口;

4.4.2 低压制消防给水:室外地上式消防栓的设置与高压制消防给水相同;室外地下式消防栓应有直径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4. 4.3 采用高压制消防给水时,消防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长度20m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2支口径65mm×19mm水枪及一把消防栓钥匙。水带箱距消防栓不宜大于5m。

5 消防泵房安全标准

5.1 消防泵房可与给水泵房合建,消防水泵可兼作给水泵。

5.2 消防泵房的位置和泡沫混合液管线、冷却水管线的布置应综合考虑,采取技术措施,使启泵后5min内,将泡沫混合液和冷却水送到任何一个着火点。

5.3 消防泵房的位置宜设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地坪宜高于油罐区地坪标高,并应避开油罐可能破裂、波及到的部位。消防泵房与各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本归范4.02的规定。

冷却水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 表4.02

冷却形式 冷却强度(l/ minm2) 连续供给时间

着火罐 相邻罐 固定顶罐

固定顶罐 罐壁无保温 罐壁有保温 储罐直径(m)

≥20 <20

固定式 2.5 1.5 1.0 6 4

半固定式或移动式 3.0 2.0 1.0

5.4 消防泵房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5.5 消防泵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 消防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当采用负压上水时,每台消防泵应有单独的吸水管;

5.5.2 消防泵应设置回流管;

5.5.3 泵房内经常启闭的阀门,当管径大于300mm时,宜采用电动阀或气动阀,并能手动。

5.5.4 消防泵房应设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如有困难,可采用内燃机作备用动力。

5.5.5 消防泵房应设置对外联系的通信设施。

5.6 消防泵房安全要求(sy6320—1997)

5.7 固定消防泵房安全管理

5.7.1 消防泵房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所有设备的性能、灭火流程、灭火作战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7.2 消防泵房应24h有人值班,不应擅离职守。

5.7.3 消防泵房通信应畅通,消防泵应能随时启动。

5.7.4 消防水泵每班盘车一次,开泵排水循环每周一次,每次运行不少于30min,并有记录。

5.7.5 每班对消防管线阀门、消防栓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5.7.6 每年5~6月份对油罐消防水系统试喷一次,2~3年试泡沫一次。

5.8 泡沫液的储存

5.8.1 泡沫液不应露天放置,储存环境的温度为:植物性蛋白泡沫液0~40度,动物性蛋白泡沫液和氟蛋白泡沫液为-5~40度。

5.8.2 泡沫液储存量应能满足一次灭火所需的泡沫液量与充满管道的泡沫混合液中所含泡沫液量之和;

5.8.3 泡沫液罐储存的泡沫液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5.8.4 泡沫液应每月检查一次发泡情况,每年应对泡沫液进行一次全面化验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5.9 消防管理

5.9.1 油气集输厂(站)应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熟悉灭火作战方案,定期组织演练。

5.9.2 油气集输厂(站)及其隶属单位应认真组织整改安全、消防部门检查出的火险隐患。

5.9.3 消防重点岗位应设置通信设施,并保证线路畅通。

5.9.4 消防泵应标志序号,并能随时启动。消防泵护罩应齐全,电机应可靠接地。

5.9.5 油气集输厂(站)应定期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灭火剂进行检查。灭火剂应每年全面化验一次,并定期更换。消防水枪、水龙带应半年检查保养一次。

5.9.6 岗位值班人员和干部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应做到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

第11篇 工程总承包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局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为消防安全提供资金和组织保证。

2.2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工程消防安全的领导管理者,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2.3项目部安全部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和检查工作。

2.4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负责人具体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消防方针和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群防群治。

4、重点消防控制部位

4.1生活营地

4.2办公室

4.3油库

4.4机电物资仓库

4.5乙炔瓶、氧气瓶库

4.6木工厂

4.7配电房

4.8拌和站

5、主要消防安全措施

5.1严格实行动火审批管理制,凡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烟火,确须动火时,必须经过动火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主管安全副局长的分级审批,经同意后才准动火。

5.2各防火部位挂设防火警示牌和制定防火管理制度。

5.3各防火部位配置足够的性能相宜的灭火器。

5.4生活区、办公区、木工场等处配置消防水源、消防砂。

5.5各消防重点部位要有消防通道。

5.6凡动火处,消防火星源后,作业人员才准离开。

5.7建立义务消防队,随时准备消防应急。

6、消防安全检查

6.1各重点消防部位设置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每日安全检查。

6.2作业班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单位部位安全员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并每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6.3安全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6.4项目部不定期进行消防专项安全检查。

6.5消防检查内容:

6.5.1火灾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6.5.2消防器材性能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6.5.3违章动火、违章用电情况

6.5.4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和限期整改,要下整改通知书,要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确保消防隐患的根除,严防火灾事故。

第12篇 大学校区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大学校区安全保卫、消防与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1、结合教学区和生活区特点,分别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3、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4、物业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火灾事故。

5、协助学校保卫处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组建义务消防队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6、按照学校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7、保证校区内无火警火灾事故。

8、确保门禁系统及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保卫处。

9、严禁小商贩等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内推销商品和拾破烂。

10、严格来访登记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

11、建立生活区学生凭“一卡通”进宿舍制度。

12、组建保安队并经大学城派出所和番禺区公安分局备案登记,保安员24小时巡逻。

13、在学校保卫处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服从保卫处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值班人员接受校保卫处的定期消防培训。

14、负责教学区和生活区单车管理,保证单车停放有序,防止单车被盗。如有单车被盗,按《赔偿法》予以赔偿。

15、保证消防通道和各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每月对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2次以上。

16、保管好消防设施。

17、严禁在生活区、宿舍内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私装电源插座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18、负责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现场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协助保卫处和当地派出所调查工作。

19、保证校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

20、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的案件的,物业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另定)。

21、负责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畅顺。

22、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23、负责停车场车辆的保管,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学校标准代收取停车费用。

24、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突发事件处理以及涉外安全保卫工作。

第13篇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第14篇 探索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消防安全对策——消防管理措施5

(作者 贾奎 李守斌)

(1)消防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将lng加气站列入消防重点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2)严格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规定》,强化企业管理机制。lng经营企业具体应做到: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法人消防安全现8产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消防责任制。二是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三是与消防、劳动质检部门高效配合、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五是对lng站内重点部位加强监护检查,杜绝设备带病工作和超负荷运行。六是加强对lng站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七是对lng站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第15篇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16篇 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信息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3人。

(1)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消防条例和消防规定及公司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

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持证上岗并经动火审批;由作业班组提出动火申请、项目安全员检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8、施工现场严禁任意吸烟。生活区内设吸烟处,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刷涂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木工房、食堂、仓库、宿舍等处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3、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如木工房、宿舍区。

14、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上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15、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化学材料存放点设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3)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4)灭火以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消防安全卫生管理条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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