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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管理条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库管管理条例

第1篇 材料采购入库出库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搞好货仓、采购部的管理工作,有利于健全完整的制度,现制定有关规定,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执行:

一、 采购: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购物单,经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员根据申请进行采购;贵重物品及采购员对使用部门所提出申购物品要求有疑问时,须提供货物样板交总办,使用部门主管确认为准。

二、 采购申请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财务,第二联交货仓存,第三联交使用部门,四联交采购存。

三、 鲜货采购:出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品部各分部主管批准(水吧提出书面申请,经营业部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通知送货,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叫购货;所有货每逢十五日、三十日报价一次,报价单由财务部经理、营业部经理、采购部、出品部主管签字为准。

四、 直接拨入用料部门的原材料例如蔬菜类、肉类、三鸟类、生果、海鲜等无须填写领料单,由货仓部验收后开直拨单(必须有货仓部经手人,验收货品的用货部门主管签名)直接送到用料部门。

五、 入库:验收入库须根据采购申请单、发票(或收据),货物数量及规格填写验收入库单,验收时必须过称或点数,必须扣除皮重。

六、 供应商每天所送货物,由货仓员填写验收单并核实签名,再交领料部门主管核实签名。

七、 验收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供应商存,第二联仓库,第三联送往财务,第四联用货部门存。

八、 出库:直接入货仓物品,如:用料、粮油、盐、酱料、糖烟酒水、蛋类、茶叶、牙签、洗洁精等常用货物品,领用时均须填写领料单,经由领用部门主管签名,总经理批准,货仓核对签名后方可照单发货;贵重物品如:燕窝、鲍鱼、鱼翅等,由使用部门主管专人负责领取,领料单专用一本。

九、 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部门自存,货仓记账,财务记账,领料可由各部门事先领取三本自行保管使用。

十、 酒吧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实际销售数量补充,实际数量由财务部根据收银部资料核实。

十一、 有关材料、用品如经常需要且用量较大的,领取时必须以箱或件作为领取单位(罐头类、牙签等物),除特殊情况外,可先开单后暂存货仓。

十二、 出品部要货时,货单须在每天下午九时前下单给货仓,以便备货(特殊情况除外)。

十三、 采购员在采购时,必须按照申请购物单的要求按质按量购买,如果不对货,货仓有权拒收。采购部定额五仟元人民币做备用金,购物时如果超过五仟元以上金额,可在财务部办理暂借手续,买回及时结清。各部门如需购买日用品、设备,必须由申购部门填写申请购物单,由部门主管签名后交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方可购买。购回之物品,用品,必须经货仓部验收后方可报销,需要入库的要凭入库单到财务部报销。

十四、 办公用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请采购并保管,采购员负责购买。

十五、 每月到月终时,各部门要及时做好盘点工作。

十六、 货仓部定编二人(其中有一人为记账员),采购部二人,采购员要协助货仓收发工作,收货时要按质按量,把好质量关,公正严明。

十七、 凡是经本酒楼在验收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之退货,均须由货仓统一开放行条并且注明原因,交予保安部方可放行,放行时需核对其品种和数量。

第2篇 制鞋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条例

鞋业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条例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

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

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__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第3篇 某仓库管理制度条例

一个公司仓库,对于物料产品如何管理,仓库内的安全方面应如何管理呢以下是详细的仓库管理制度条例,可供参考。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於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卫生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实行仓库分散管理体制。各类物料分别由其使用部门设立仓库保存。其中,原辅材料仓库由采购部主管,在制品、半成品、包装物仓库由生产制造部门主管,成品、备品备件、工具仓库由营销部门主管,办公、卫生用品仓库由行政总务部门主管。

2.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3.公司各仓库根据仓库工作量和重要性,设专职或兼职仓库管理员。

4.仓库对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分为a类、b类、c类,分别以重点、次要和一般性级别管理。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时间特点,制定仓库入、出库工作时间。

三、存货计划与控制

1.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2.仓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销售记录与计划、生产计划等制定最优订购点、订货点、安全库存、订购提前时间等标准。

3.仓库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四、入库

1.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退货、领后收回,均应由仓管部门检验后方准物品入库

2.办理入库手续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发票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主办处理。

3.仓管员於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於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4.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对在存仓库物品造册登记。

五、出货

1.凡持经各级主管签批的领用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料出库。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库物品及时入帐。

2.仓管部门对领用要求,於规定的时间内发货或调拨。如缺货或不足,则应回复预定或供货的日期。

3.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均应在一式多联领料单据上签字,各联分送、留仓管、领用、财务等有关部门。

4.领料人於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5.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领料人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

出货并报主管。

6.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物品。仓库管理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服务。

7.对非常设仓管员的仓库可规定特定时间领用物品。对紧急事项可即时领用。

六、物料保管

仓管对各类物料的储存要项:

1.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徵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

2.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3.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於盘存和领取。

4.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

5.地面负荷不得过大、超限;

6.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7.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七、仓储物资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和提取。

八、仓管员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九、建筑队、维护仓库装卸、计量、传送、消防、监测和其他设备、器械,保持良好使用状态,须更换维修的应及时上报。

十、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十一、仓库建立库存物资台帐、总帐、明细帐、库存卡系统。应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及时做好日常帐簿登记、整理、保管工作。

十二、定期结仓库盘存。

1.小盘点,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及呆滞物料增减情况。

2.中盘点,每半年一次。各灯仓库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并矫正成本。

3.大盘点,每年一次。公司资产全面盘存。

每年年终,仓管部门会同帐务、营销部门总盘存。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

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及时处理。对盘盈、盘亏情况,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

十三、仓管员岗位调动的,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办理清册移交及必要的产物清点工作。

十四、仓管员每日作出物料入出库的统计报表,以及每月和年度的入出库和库存统计。各种统计报表一式多联分送有关财务、生产、营销部门。

十五、仓管员会同财务人员分解库存费用,努力减少库存消耗,降低库存成本,提出建议,改进仓库管理。

物料运输:

1.新购物料从车、船、机货场到公司仓库的运输问题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厂协商解决。

2.本仓管单位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出入库货物的运输工作,包括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车辆调配、包装托寄、保险索赔等事务。

物料装运前,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搬运等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交运时将运输物料详细明示于运单上,并开具出门检查证件。

库管管理条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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