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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条例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逐步使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局《教育评价方案》精神,特制定《高中常规教学管理条例》。
第 二 条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关注时事政治,用“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言行,热爱教育事业。教书注重育人。坚持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 三 条教学常规管理包括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检测与评价、教科研等六个方面,教师在按要求搞好常规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勇于创新,努力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
第二章 备课
第 四 条教学计划:备课组长要组织同年级同学科教师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及新课程标准,统一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教学目的、任务、教学的基本要求、实施教学的方法、教学的具体步骤、教学相关措施以及每周的进度安排。教学计划一般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教学计划要交教研组长审查。学科教研组长审查年级学科计划时坚持两个原则:一年级注重基础,保证完成本学年教学任务;从二年级开始至三年级第一学期末完成二、三年级新授课任务。教师要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如需变动,须经教科室、教研组长同意。教科室、教研组长随时督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 五 条 备课要求:课前备课,要求每节课有教案,做到“六备”即备大纲考纲、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练习、备情感;以单元、章节或课为单位分课时写教案;教龄在六年以内的必须写详案,超过六年的可写简案;教案应思路清晰,提倡写教后记;教案应有教育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情感)、重难点、教学方法、课时、教学内容与步骤、作业布置等环节;体现因材施教原则。
第 六 条 认真设计、编写好教案,教案应使用学校统一的备课纸,书写工整,文字规范,作图准确。
第 七 条集体备课:同年级同学科备课组教师应在备课组长主持下坚持集体备课,学习教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学习最新教学教研信息,研讨教学方法,安排单元教学活动,做到统一进度、统一内容、统一作业、统一重难点、统一测试考核、统一标高与要求。每周集体备课要有中心发言人、中心议题及活动记载,学科教师在每周集体备课中轮流担任中心发言人。
第 八 条作文布置及其评讲和试卷评讲要求写简案即写明目的、内容、重难点、过程及方法。技能课教案要突出学科特点,要写明训练目的、要求、内容、方法要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第 九 条 有实验的学科教师应在课前凭“实验通知单”通知实验员准备或到实验室借取相应器材,并在课前完整熟练的操作一遍。
第三章 课堂教学
第 十 条 教师必须到教室门前等候上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应立即进入教室上课。
第十一条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大方、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范文网 www.)不穿背心、拖鞋、短裤进教室,不戴变色镜、墨镜上课。杜绝在上课时间吸烟、坐着讲课、接打手机。体育老师上课要穿运动服、运动鞋。女教师淡妆施教。
第十二条教师讲课要吐词清晰,提倡用普通话讲课;教学语言要准确精炼,形象生动,讲话要抑扬顿挫,富有节奏感、逻辑性;上课不得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 上课不得中途离堂和提前下课。杜绝误课和随意调课(事假调课必须在教务室备案)。
第十四条 课堂板书精当、规范。
第十五条课堂教学要充分体现教材中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充分体现启迪学生思维、创意和想象力;准确把握教材的内容特点和重难点,讲授正确科学,启发性、思维性、目标性突出,重视教学资源开发和整合,能依据教学内容适当扩展;用语力求规范流畅、简明生动,板书工整,脉络清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导入能体现“实、快、巧、趣”,师生关系和谐、课堂气氛活跃;最大限度的运用多媒体等直观教学手段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问题设计要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思维的时间和空间;课堂教学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引导学生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和独创性见解;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求知欲;课堂中有意识的培养学生进行有效合作、平等交流;注重学生知识技能、思维能力、思想情感的培养。
第十六条课堂上教师要关心每一个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歧视困难和有生理缺陷的学生,不准擅自责令学生离开教室或停课反思。
第四章 作业批改
第十七条作业布置:作业是检查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的重要环节。各科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向学生布置数量适当的作业:每节课要求有书面作业或思考题,语文每学期不少于作文;英语每学期不少于小作文(语言表达);每单元、章节和课或知识点要有过关检测练习;作业必须有明确的训练目的,难度适中,精选书面作业的每道题目,提倡分层练习;作业分抄本作业、油印作业、口头作业、实际操作等不同形式。各科油印作业由备课组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作业批改:书面作业(含检测考试卷)应做到全收全改,各学科每2节课至少全收全改1次作业,单元、章节、和课或知识点过关检测练习必须全收全改,语文学科的作文、英语语言表达全收全改分别不少于6次和10次;批改作业应及时、仔细、准确;作文批改有眉批、尾批、评语、等级,对错别字、不规范的字、语法、修辞、逻辑等错误必须明确指出;作业必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记载,过关检测练习批改后要有错题登记;作业批改后要根据共性问题认真备课、集中讲评;批改作业要批阅解题的全部过程,查看解题步骤是否规范、完整,结论是否正确;作业批改要有等级评定。
第五章 辅 导
第十九条辅导要有目的、有内容、有重点。辅导安排在课外活动和早、晚自习时间,高一、高二体育或体育艺术辅导训练不得占用课堂时间,辅导地点一般在教室或办公室(体育、体艺除外)。
第二十条学校统一安排的早晚自习辅导,教师要视为正课,应有准备地按时到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堂。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培优补差。
第二十一条学科竞赛、体育和体育艺术训练,在教科、教务室统一安排下进行培优辅导或训练,要求有书面安排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对象、定内容、定检查评估办法、定待遇,辅导教师要深入研究辅导内容,要有详细教案和阶段性考核记载。
第六章 检测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务室每学年组织两次期中考试、两次期末统考,其他统考经教务室同意由年级组织,单元测试由备课组组织。
第二十三条 非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由教务室会同学科组挑选相应把关教师命题,原则上在年级间交叉选择命题人。
命题应遵循针对性、导向性、科学性原则,确保考试的信度和区分度。
实行命题人署名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试卷和答题卡清样交教务室负责领导审核后方可付印。
第二十四条各科要注重平时教学,章节、单元、课或知识点过关测试要注意频度和难度及试卷的题量、长度、检测的目的、评价标准。大型考试要认真组织学生考前复习,上好复习课。
第二十五条试卷印制和监考工作按《高中考务工作暂行条例》中的各项条款执行。考试要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对于违纪现象要曝光,缺考者和成绩不合格者要补考。
第二十六条校内阅卷以备课组为单位集中进行,一般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阅卷前应由备课组长组织教师明确标准答案和统一评分标准,阅卷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防止前紧后松,标准不一致现象,阅卷中发现学生抄袭雷同卷,要及时上报。阅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
市统一组织阅卷由教务室统一安排,严格按组织单位的统一要求进行。
第二十七条阅卷完毕并经复查后应交教务室统一拆封登分。登分时,应如实按卷面登载,不得随意加分、减分。若发现明显的总分错误,须经教务室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正
第二十八条考试结束后,各科应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写出书面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包括:试卷分析、目标生得分状况、主要成绩、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今后教学措施。学科成绩依据学科特点按高考试卷分值评定记载。
第二十九条每学期各班要召开两次科任教师协调会,研究班级教学状况,客观评价每个学生,使培优拔尖与纠偏转差工作落到实处,注重班级学生全面发展,让不同层次学生学有进步。
第 三 十条 音体美学科每学期必须对学生进行成绩测试或考核与认定。
第七章 教科研
第三十一条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开学初要拟定本组的教研计划,教研计划包括:学习教育理论和新课标、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办法、公开课的安排等。计划要及时交教科室,由教科室汇总印发备查。
第三十二条教师要积极主动参加各种教研活动,承担教研任务,既要敢于挑战权威,发表自己的观点,也要认真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主讲公开课、听课评课、校际教研活动。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科活动(如优秀教案、优质课、听说课竞赛等),鼓励教师在各级各类杂志上发表教育教研文章。
第三十三条全体学科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师资培训活动,达到师训学分标准。骨干教师要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任务,定期主讲示范课,听被指导教师的课,及时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青年教师要积极主讲汇报课,参加校内举办的青年教师优质课比赛,在教学中形成自己独到的教学风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课时计划:原则上按教学大纲的课时计划安排学科课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调整课时计划时须报校长办公会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实行教学常规督查、考评、津贴、奖惩制度。教务室负责课堂到岗、班务日志、教学目标、课时计划、常规教学岗位津贴及奖惩、教学效果评价、周六周日补课、早晚自习及特长生辅导训练的管理与督查;教科室负责一月一次的备改与听评课检查及集体备课、教学计划、学科竞赛、教研活动、课堂教学评价的管理与督查。教务室、教科室要及时通报或公示督查考评结果。
第三十六条常规教学(过程)岗位工作量认定分两个系列:周一至周五每天8节课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三个方面按0.2、0.6、0.2的权重认定工作量并根据学校财力给予常规教学岗位津贴(具体认定办法另定);周六周日补课、早晚自习(含集体备课)、竞赛与特长生的辅导或训练依据时间、职责等对到岗人给予加班补助(补助标准另定。工作量按权重记入教师档案)。非教学岗位工作量及其津贴根据履行岗位的时间、职责、特点、性质参照以上两个系列按一定比率执行。
第三十七条根据年级教学目标特点从班级学生入围数及其均分上升率、有效分入围率或吻合率等方面对班级及学科教学进行考评并依据学校财力对考评结果予以奖励:高三年级奖励高考及一、二、三统中的优胜班级和学科(组、学科教师);高一、高二年级奖励学年、学期统考中的优胜班级和学科(组、学科教师),年奖励人均总额在完成年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不低于高三年级奖励人均总额的60%。
第三十八条 违规处罚。
第一款集体备课实行督班领导考勤制。备课组当月集体备课无故缺一次,该备课组每人扣5元,备课组长扣10元;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一次扣5元;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备课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集体备课记载严重不全或无记载,内容、时间与计划安排不相符合视为未进行集体备课。
第二款教师每学期至少讲一节公开课,每月至少听2节同学科教师的课;行政领导每月至少听3节课。公开课、研究课必须要有对教案的讨论,听课记录、评议记录,以上每少一次(或一项)扣发当事或责任人当月津贴5元。
第三款教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备改检查,对学科教师相应项目的工作量进行实际认定:备课从数量、环节、质量、配合检查等方面进行实际工作量的认定;作业批改从批改数量、质量、配合检查等方面进行实际工作量认定。具体检查、认定办法由教科室根据备改要求另定细则。
第四款教师必须按要求认真上好每节课,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等现象。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依据时间扣除相应工作量并通报;早晚自习(含辅导训练)和周六周日补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扣除相应时间的补助并通报;所有误岗(空堂)扣除责任人相应时间的工作量或补助外每40分钟罚15元,并承担在其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因事因病请假未上岗的减去当事人相应时间的工作量与补助;经教务室认可的调课(含早晚自习辅导或训练、周六周日补课)不扣工作量或补助,没有经教务室认可的调课或调课未落实造成的空堂参照第四款的相关条款处理。
上岗时间对学生睡觉、看小说、听单放机、玩游戏机、吃零食等现象,教师不予制止,被当班领导发现,通报批评。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2013年3月1日生效。
湘 云 高 中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2篇 某某学院教学楼教室管理条例
某学院教学楼教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政治合格,专业过硬的政法人才,在不断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的同时,必须注重学生的文明卫生意识的培养。
第二条 为了配合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条 例。
第二章教室文明管理
第三条 本校师生进教学楼应当佩戴校徽,遵守教学楼门卫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
第四条 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严禁踢门,踢墙;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乱倒垃圾;严禁在墙上、门上及课桌椅、窗户上乱涂乱画乱刻;严禁学生在教室内吃食物、吸烟。
第五条 教学区应当保持安静。严禁在楼内高声喧哗、唱歌、跳舞、高声放收录机、踢球、叫卖东西;未经许可,禁止在教学楼内及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晚会、玩牌、下棋等活动。
第六条 教室内的一切公物都是为了满足正常教学所配置的。严禁损坏或拿走教室内的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灯具、粉笔、黑板擦子、窗帘及教室内其它公物;严禁擅自调换教室内桌椅及其它公物;严禁踩踏课桌椅。
第七条 严禁私自拉线接电及使用各类充电器、电炉等。严禁在教室内开长明灯,卫生间开长流水,学生晚自习期间不得三三两两占用一间教室,应集中复习,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者,必须关好灯及门窗。
第八条 严禁在教学楼及其它教室内燃纸烧火、放鞭炮或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留放贵重物品。严禁在教学楼内及楼口、楼道停放任何车辆或摆放其它物品。
第3篇 课堂教学常规管理条例范本
课堂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我校的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并用制度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要求每一位任课教师规范执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促使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课、下课,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上课,下课铃响后方可离开教室。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备好课,每堂课必须有教案,教导处将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3、各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占课,调课、代课必须按规定提前到教导处办理调、代课手续。
4、做眼保健操时,当堂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做眼睛保健操,不得挤占该时间。
5、上课时,不带移动通信工具进课堂,不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6、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罚学生站着或蹲着听课、写作业。),不剥夺学生的上课时间(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因迟到不让学生进课堂),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7、课堂上教态稳重,行为文明,正常情况下不得坐着讲课。上课语言文明、规范、使用普通话。
8、上课时间,不会客,不擅自离开课堂,不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
9、按课程表组织和辅导课外活动,不得占用体育课、音乐课等时间补课或做作业。
10、上体育课时,在老师指定的区域开展老师安排的活动,不得随便出入教室或进入教室外走廊。
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奖惩条例:
1、上课铃响后,迟到5分钟到岗位,扣当月津贴5元。20分钟不到堂算旷课一节。(见学校惩罚条例第十六条)
2、教师上课无教案者,发现一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1分。
3、私自调课、占课,发现一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0.5分。
4、上课期间,使用移动通信,发现一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0.5分。
5、做眼保健操时,上课教师,不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或占用时间,挪作他用的,发现一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0.1分。
6、私自调课或不按课表上课,发现一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0.5分。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1分。
7、违反本条例第七、八、九条的,发现一次年度考核和职评各扣0.5分。
8、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上课时间,因擅自离开课堂,或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罚,出现一切问题和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学校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