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2篇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三)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西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3元/处。
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5元,绑扎不符合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5元/处,弯起点偏移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6元。
4、砌砖工程出现 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5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3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3元/处,空鼓2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要水平,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费及人工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到施工点,如发现一次按每翻斗车罚100元。
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的处罚条例另行公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列出清单(以一个月为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力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从职工(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____项目部
第3篇 l矿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中高不够(1.8米),罚款100元;上下付巷高度达不到规定每米罚款1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抬棚及大档梁缺少柱子或柱子落压,每根罚款100元。
3、超前支护没背或没背紧者,每处罚款5元。
4、发现歪旋、迎山不照、伸蜷腿每对棚罚款20元。
5、落压柱每根10元。
6、采面棚距350-400mm,违者罚款10元。
7、采面网不连接一处罚款10元。
8、回采工作面上宽低于2米少1公分罚款10元。
9、帮顶少打一根椽子者罚2元。
10、空顶超过2公寸,每公寸罚款10元。
11、舍帮每空一处(低于三用阀以下者)罚款50元。
12、柱子低于60公分高于70公分,每根罚款10元。
13、防倒链发现一根不挂或不起作用一次罚款10元。
14、各区队卫生区不卫生,每米罚款5元。
15、采掘工作面每发现一次不挂瓦斯报警仪者罚款500元。
16、回采工作面打场厚度超过1米者,每10公分罚款20元。
17、中排柱子离溜子保持20公分,否则每处罚款10元。
18、回采工作面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前放顶一对罚款20元。
19、回采工作面空顶距超过规定(大势法),每一处罚款50元。
20、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回收在大档梁处,回收不及时罚款50元,(包括门帘闭子打严闭实)
21、回采工作面下运输巷回收不得落后5米,否则每超过1m罚款100元。
22、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每落后1米罚款100元。
23、回采工作面必须有足够备用材料。(长木不少于50根,短木不少于50根,铁钎椽不少于40根,荆筢不少于20捆,椽子不少于20捆,否则每少1件罚款5元。)
24、超前支护不成直线每米罚款20元。
25、采面冒顶2对以上罚款200元,造成风路不通罚款1000元。
26、回采工作面采放平行作业,一处罚款50元。
员工有以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形的,均触及安全红线,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采煤工作面仍进行作业。
2、害怕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把瓦斯探头其它东西包住瓦斯探头的。
3、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4、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
5、安检员不蹲守作业地点和区域、有睡觉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
6、无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擅自进行特殊工作操作。
第4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4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5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6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7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8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9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40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1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元
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应戴眼镜上班作业不戴眼镜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
2•14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5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6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7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8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9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20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1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2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3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4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5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6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7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8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9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30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1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2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3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4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5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6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7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8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9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40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1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2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3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8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8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化工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3•37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9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1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2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4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5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分
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6无故造成缺员一人者。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进入化工区域的机动车辆未办证,未按阻火器者。
4•10违犯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其中一项者。
4•11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2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5•1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产甲醛不产托品)。
5•2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3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4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戌一般事故者。
6、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6•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6•2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
6•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6•4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6•5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6•6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6•7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6•8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7、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0-3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1因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造成系统停车者。
7•2调度员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出现事故者。
7•3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个月内上级发现本班违章违纪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7•4对事故隐患不按时组织整改,对提出建议不采纳,致使隐患长期存在而未酿成事故者。
7•5一月内发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违章违纪人员的部门第一责任大。
7•6违章指挥或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7•7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酿成较大事故的大班、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7•8一年内造成重伤两人(含2人)的班第一责任人。
7•9一年内造成重伤三人的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7.10酿成死亡事故的班、生产第一责任人。
8、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处罚
8•1公司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违犯安全管理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除名。
8•2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违纪行为,以较重的一种处罚或合并处罚。
8•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轨行为,公司、安全人员认为应处罚的可酌情处罚。
8•4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罚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刑事责任。
8•5因设备、电器、仪表的维修不及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罚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6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罚款后解除劳动合伺或追究刑事责任。
8•7夏季l2:00-4:30,18:30一次日8:00。冬季8:o0-13:30,17:30-次日8:00,对发现违章违纪或出现的事故加倍处理。
说明:本处罚条例的罚款不含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5篇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进行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施工现场抽烟者,发给奖金1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发现偷盗工地材料等发现立刻扭送派出所并处以原材料5倍价格处罚。发现举报者进行高额奖励。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直接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班组长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第6篇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接打手机者,罚款5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吸烟者,罚款2000元(包括在煤场西厕所内);发现在休息室、门卫室及更衣室内吸烟者,罚款200元。
六、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需文明礼貌,如有打架斗殴现象,处以双方最低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七、所有车辆进去厂区必须带防火帽,由于司机不认真造成的防火罩在生产厂区内脱落,对车辆司机罚款500元;防火罩损坏者负责赔偿(每个防火罩按100元折价)。
八、严禁醉酒后进入生产装置区(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如发现罚款500元,并立即驱出厂区。
九、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大小便,若发现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进、出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并得到批准。若发现私自携带出、入者,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给予300至3000元罚款。
十一、进入公司的司机必须穿厂服,戴入厂证。对入厂司机不发厂服、入场证(除无厂服或无入厂证),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十二、对无厂服的司机进入厂区内(打款人员除外),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十三、外来人员在门卫逗留者,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十四、除司机外出吃饭时间外,司机随意进、出厂区,当班门卫罚款20元。
十五、司机在门卫室接打手机,当班门卫罚款20元。
十六、对厂服丢失者,当班门卫罚款100元。
十七、对入场证丢失者,当班门卫罚款10元。
十八、车间班上员工由南门卫外出,当班门卫不制止者,罚款20元。
十九、在地磅处监磅人员发现司机以及车上有烟、火、手机,门卫罚款20元。
二十、外出车辆由地磅西放行者,门卫罚款100元。
第7篇 碧桂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一、处罚项目:
1、考勤
⑴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罚款30元;被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
⑵提前60分钟以上签到者,罚款20元;
⑶不按时签到而后以不成立理由补签者,视旷工处理;
⑷上班迟到早退,每人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每天扣30元,二天以上加倍处罚;
⑸未提前通知休息而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
2、管理处员工的职业道德
⑴踩草地、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
⑵未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者,通报批评;
⑶不遵守纪律、未维护管理处集体荣誉者,通报批评;
3、办公室管理
⑴值日人员不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状况差,责任人扣20元;
⑵办公台面摆放凌乱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吃零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在办公室坐姿不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⑹因个人问题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拔打声讯台者,罚款50元;
⑺上班时间不及时或不接听电话者,罚款20元;
⑻接电话时不注意文明用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⑼自行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乱停放在办公室外走廊、道路上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4、早操
⑴听到集合哨后,集合动作缓慢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⑵不专心做早操,谈天说地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不认真对待,动作软弱无力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点名时嘻嘻哈哈、应到声音不响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故意拍打摩托车,制造噪音者,罚款20元;
5、仪表
⑴不带工作牌上班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⑵工作牌佩带位置不对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须穿工作服时,不穿工作服上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⑷工作服不整洁,形象很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6、就餐
⑴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通报批评;
⑵餐厅高声喧哗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打饭菜不排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提前吃饭者,上班时间吃饭者,记旷工一次,罚款30元;
⑸随意拿走食堂公用设施者,除归还公物外,罚款50元;
⑹倒饭菜在桌面、地面者不自觉清理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⑺擅自出入厨房工作间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强行加菜者,罚款30元;
7、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⑴墙上无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
⑵无实行舍长责任制的,通报批评;
⑶宿舍内务卫生差的,通报批评;
⑷个人内务差的,罚款30元;
⑸有'四乱'现象的,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
⑹有打麻将、聚赌、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讲粗话、脏话等不道德行为,损坏管理处的形象,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30-200元;
⑺有偷水、电行为的,除补缴应交水电费外,罚款100-500元;
8、办公用品的使用、领用
⑴有浪费行为,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⑵有挪为他用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⑶有多拿多占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9、综合其他项目
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⑵不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工作的,通报批评,罚款30-100元;
⑶不服从行政督察部监督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
⑷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活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⑸本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⑹住户对管理处员工服务态度有效投诉一次,通报批评视情节扣30-100元;
⑺因工作不负责引起新闻媒体批评的,责任人受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扣100-300元;
⑻因工作台不负责,引起住户有效投诉的,责任人一次扣30元;
⑼不懂物业管理法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⑽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的,罚款30元;
⑾参加管理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元,缺席的扣30元;
10、奖励项目
⑴奖励项目
⑵受到住户写信表扬的,视情节奖励30-100元;
⑶受到新闻媒介报道表扬的,视情节奖励200-500元;
⑷在管理过程中,集中住户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建议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⑸提出新颖实效管理措施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⑹为管理处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视情况奖励300-800元;
⑺维护管理处的形象、荣誉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⑻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消除消极影响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⑼举报偷盗公物、避免管理处损失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⑽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奖励30-100元;
㈠、绿化队
1、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30-50元;
6、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须赔偿
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不及时的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不及时消除处理有损绿化地隐患的,扣30-50元;
㈡保安队
1、无故打、骂人,虐待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
2、以查证为由、敲诈钱物的,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30元,二次80元,三次开除。
4、执勤中看书、报、坐、卧、躺、闲谈、会客、抽烟,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劝其离队。
5、上岗迟到早退,每次10元,无故旷工每天50元,二天加倍处罚,三天以上自动除名。
6、违反保安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差者月扣30元;
7、违反保安队'队容仪表招待规定'条例的,每次扣10元;
8、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到群众,保安员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9、违反保安队宿舍管理规定的,一次扣20元,二次扣40元;
10、隐瞒实情不及时汇报者,一次扣50元;
11、在执勤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20元;
12、责任区有违章停车现象而未制止的,扣30元;
13、有踏草地现象、踢球、乱晾衣物、违章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20元;
14、收费不给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300元;
15、在无特殊情况下(如塞车),有车无卡出小区或私自不收费的,一次扣30元。
㈢、维修部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2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5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化的每次扣2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2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3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2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3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5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答复的,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20-10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大部分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100-3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20元。
㈣、总台值班
1、住户报修超过36小时不答复的,扣20元;
2、违章装修未及时发现的,扣30元;
3、有住户违章装修不整改的,扣30元;
4、责任区内有乱拉、乱搭、乱挖之现象而未及时纠正的,扣20元;
5、公共设施破损超过二天未报修的,每处扣10元;
6、辖区内发现有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而未制止的,扣20元;
7、无特殊原因下班前不到办公室报到的,一次扣30元;
8、因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导致辖区内发生治安案件的,扣50元;
9、辖区内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10元;特别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或绿化地上的,每处扣20元;
10、社区秩序混乱、闲杂人员聚集的,扣30元;
11、上班时间,借巡查之机而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30元;
12、住户对辖区的卫生、绿化、治安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20元;
13、辖区内清洁率低于99%的,扣20元;
14、辖区内公用设施损坏或责任助理没有及时报修而造成伤人事故的,扣30元;
15、辖区内绿化不达标,有死树、绿地坏死的,每处扣10元;
16、遇到辖区内有踩草地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10元;
17、住户对辖区的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10元;
18、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19、对住户报修投诉处理之后,在两天内未进行回访给住户回音的,每次扣20元;
20、巡视、检查每天没按要求达到2次/每天的,扣30元;
21、殉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22、管理费收缴不及时,每降低1%扣20元;
23、各类通知未及时、彻底传达到住户手中,以致引起住户怨言的,扣20元;
24、辖区内有乱抛、乱扔的现象不加制止的,扣20元;
25、有不尊重住户的行为,如:嘴上叼着烟敲住户的门的,通报批评,并扣20元;
26、对住户进行承诺,未履行而又未给住户解释的,每次扣20元;
27、辖区内各类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懒惰现象而未及时指正的,扣30元;
28、辖区内有垃圾、杂物乱堆放的,每次扣20元;
29、墙面有明显手印、脚印、划痕等污迹而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0元;
30、墙面有各种有碍观瞻的墙洞而未及时报修的,每处扣10元;
31、奶箱的位置不统一的,每个扣10元;
32、辖区内有封闭阳台的现象而未及时清除者,每户扣30元;
33、空调洞的修复不及时的,扣20元;
34、空调架有不符合规则而未及
时处理的,扣20元;
35、墙面有蜂窝、燕窝、虫巢等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6、有私搭、接水管的现象未及时处理的,扣30元;
37、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残破不符要求;
38、公共门、窗有丢失现象而未及时发现的,通报批评并扣30元;
㈤、社区文化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各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50元;
3、对居民文化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4、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5、以不适籍口来推迟各种稿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6、宣传栏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7、宣传栏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8、宣传栏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9、出版后的宣传资料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10、没有做好本小区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11、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㈥、内勤人员
1、违反游泳场有关规定的,扣50-200元;
2、没有规范的归档、收集工作台,造成存档报纸丢失的,扣50元;
3、没有对网球场出租情况进行记录的,扣50元;
4、出租收入没有及时上交的,通报批评,并扣50元;
5、游泳池、网球队场存在脏、乱、差情况的,扣责任人50元;
6、没有做好接待任务的后勤服务工作的,扣50元;
7、没有及时完成各部门交给的文件复印工作的,扣30元;
㈦、保洁队
1、责任区绿化地、道路上有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的,每处扣20元;
2、楼梯间有灰尘、污渍、蜘蛛网的,扣20元;
3、责任区梯间发现有烟头、纸屑、痰迹超过3处的,扣10元;
4、责任区、消防栓(箱)上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超过2处的,扣10元;
5、平台、天台上有积水、青苔、蜘蛛网、污渍的,扣10元;
6、对讲机门有污渍及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10元;
7、有乱堆放杂物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元;
8、外裙墙有青苔、流水痕迹、泥沙、清洁率低于98%的,扣20元;
9、责任区内垃圾桶摆放不当的,每个扣20元;
10、不按时清洗垃圾桶,有污渍、蚊虫、苍蝇、蚂蚁、蟑螂,有圈套异味的,每个扣10元;
11、责任区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的,每个扣10元;
12、责任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30元;
13、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通报批评,并扣20元;
14、工作时间偷懒,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扣20-500元;
15、不服从主任助理的劝喻的,扣30元;
16、清洁工具没有保管好,乱堆放的,每处扣10元;
㈧、工程维修部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一次扣50元;
2、违章操作者,一次扣50-200元,对因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辞退处理;
3、遇事呼叫不及时回复者,一次扣50元;
4、遇紧急事故不及时前往处理者,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5、不认真做好机电运行日记者,一次扣10元;
6、机房地面卫生差者,扣50元;
7、消防设施不完整的,责任人扣30-100元;
8、没做好设施维护工作的,责任人扣30-100元;
9、因工作疏忽造成停水、电的,扣50-200元;
10、消防栓漏水的未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每处扣20元设施检查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1、各种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2、各种设施运行标识、名牌不完整的,每处扣责任人10元;
㈨办公室
办事员:
1、上班时间,借巡视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30元;
2、巡视、检查无故不到位扣30元;
3、徇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视情节扣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对住户投诉事项督察跟踪不及时,造成住户再次投诉扣30元;
5、对管理处跟踪人员不良作风,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的扣30元;
6、对住户解释不清,引起住户投诉一次通报批评,二次扣30元。
办公室工作人员:
1、考勤不仔细,记录出现圈套差错扣20元;
2、外界参观、来访,会议准备工作不细致扣20元;
3、辖区清洁卫生不良扣20元;
4、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漏、缺、残损扣30元;
第8篇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 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电力设备质量验收规范操作,设备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条例进行罚款。
三、 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个人承担。
四、 罚款处理由质量员列出清单(以一个月为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力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从职工(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9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元起
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8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19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0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1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2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3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5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6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7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8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29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0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1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2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3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4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5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6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8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39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0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
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岗位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未经同意私自找人代办者、岗位区域卫生未及时清扫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4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5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6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8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19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1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2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3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4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5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6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7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8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29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0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1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2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3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4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5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6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7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8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0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1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6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7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7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39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1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2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0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5.1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2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3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0-3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1因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造成系统停车者。
62调度员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出现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个月内上级发现本班违章违纪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对事故隐患不按时组织整改,对提出建议不采纳,致使隐患长期存在而未酿成事故者。
65一月内发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违章违纪人员的部门第一责任大。
66违章指挥或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67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酿成较大事故的大班、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8一年内造成重伤两人(含2人)的班第一责任人。
69一年内造成重伤三人的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10酿成死亡事故的班、生产第一责任人。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处罚
71公司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违犯安全管理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除名。
72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违纪行为,以较重的一种处罚或合并处罚。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轨行为,公司、安全人员认为应处罚的可酌情处罚。
74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罚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刑事责任。
75因设备、电器、仪表的维修不及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罚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6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罚款后解除劳动合伺或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本处罚条例的罚款不含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二)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11篇 z大厦装修管理处罚条例
大厦装修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再装修工程的消防管理,保障大厦与业/租户的共同利益,确保大厦的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根据公安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和省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特制定《大厦物业再装修处罚条例》,本管理处罚条例适用于大厦内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单位人员。
1.装修现场内应配有足够数量各种类型、性能、用途的消防器材(所配备的灭火器一定要有粉型和水型灭火器,配备数量视装修场地面积大小而定),装修场地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扣罚装修押金(以下简称押金)$500元;如配备消防器材数量不足,在限令天数内无改善者扣押金$2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商自已承担。
2.严禁区在装修场地、易燃或危险品操作范围内吸烟,违者扣押金$200元;发现乱丢烟头者,扣押金$200元。
3.装修现场内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到大厦保安部办理动火许可证方能动火,烧焊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八要”、“四不”、“一消”操作规程,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跟焊,违者扣押金$1500元。
4.严禁在装修场地范围随便动火和放鞭炮、烟花、火箭炮以及烧香等迷信活动,违者扣押金$1500元。
5.在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或危险品岗位擅离职守(即操作范围内无人要的),扣押金$500元。
6.各装修单位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广州供电局《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要有合格电工安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电源220v并应该设有漏电开关、空气开关保护及保险盒、箱按规格安装保险丝,不准使用灯泡烘物或将灯泡贴近易然物品,违者扣押金$1000元。
7.严禁在装修场地内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等电热设备,违者扣押金$500元。
8.装修范围内不得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工作需要使用电锯、电刨机、电冲击钻等,必须事先征得大厦管理处工程部同意,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防火,违者扣押金$500元。
9.装修场地内一律不准使用碘钨灯或60瓦以上的灯泡,违者扣押金$500元。
10.使用电气设备或明火作业后,应断电源或熄灭火种,违者扣押金$1000元。
11.每天作业完毕后,各装修单位遗留在现场上的刨花、木碎、泡沫、竹篾、包装纸箱、板条等易燃烧杂物,应清理干净,清运到指定地点,违者扣押金$200元。
12.未经大厦保安部的允许,不得进行喷漆作业,违者扣押金$3000元。
13.在进和喷漆工序时,严禁吸烟,违者扣除全部押金。
14.严禁将任何垃圾和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内及走火梯区,违者扣押金$500元。
15.禁止在客用电梯搬运任何装修材料及垃圾杂物,如需用货梯/消防梯搬运装修材料及垃圾杂物,必须事先向大厦保安部申请。不按以上规则申请,将予以拒绝使用电梯,未经同意私自使用电梯,扣押金$1000元。
16.在大厦内工作的装修人员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于左胸前佩服施工证,以示证明身份,违者大厦管理公司有权扣押金$100元。
17.任何装修人员只能在各自装修范围内作业和按工作路线进出,对无合理理由出现于其它楼层和区域者,扣押金$100元。
18.装修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雇请盲流及不符合资格之员工进行装修作业,违者扣押金$500元。
19.装修商在作业期间,须对空调进出风口及烟雾探测器作封闭处理后进行装修,违者扣押金$200元。
20.任何未经办理施工证的装修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而未取得施工证的人员)不得进入装修现场,违者扣押金$100元。
21.装修商必须按大厦工程部审核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行改动审核图纸之外的装修,违者责令装修商在规定的天数内恢复原状,费用由装修商承担。
22.所有装修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大厦内任何设施,违者责令按设备及设施原有的价值及工时费加工以赔偿,如因装修人员随意改动和损坏大厦的设备设施,导致大厦在紧急时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装修商承担。
23.接到保安部及有关部门发出的限期内整改通知后,不如期整改者,扣押金$500元。大厦管理处有权停止单元内之装修,包括停止供应施工用水电服务。
24.装修商因装修之原因影响其他单位之办公秩序及工作环境之安全,大厦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方法进行处理(包括立即责令装修承包单位停止施工、扣罚押金、安排合适装修作业时间、勒令装修商退场),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装修商承担。
25.装修商在装修期间须把单元大门关闭(封闭施工)不得开门施工,违反规定,且经本处出违例警告通知书后仍不作整改者,一律扣押金$200元。
26.装修商在装修期间如需把原有大门(木门等)拆卸另安装新门,必须在安装新门之前,用围板对原拆口处作出封闭处理,再行施工,如有违反,经本处发出违例警告通知书后仍不作出整改者,一律扣押金$200元。
27.装修商在运送材料时,须用地面保护夹板盖于该单元至货梯之通道上,并于运送完毕后,马上把该保护板搬离(办公时间内不得长时间铺设保护板),如有发现不按此规定铺盖保护夹板者,经本处警告无效,一律扣押金$200元。
第12篇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 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 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 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 施工工作区域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 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1、 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 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 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 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 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 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 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著,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 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 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 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元起
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8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19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0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1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2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3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5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6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7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8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29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0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1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2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3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4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5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6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8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39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0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
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岗位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未经同意私自找人代办者、岗位区域卫生未及时清扫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4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5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6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8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19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1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2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3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4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5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6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7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8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29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0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1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2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3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4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5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6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7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8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0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1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6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7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7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39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1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2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0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5.1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2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3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0-3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1因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造成系统停车者。
62调度员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出现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个月内上级发现本班违章违纪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对事故隐患不按时组织整改,对提出建议不采纳,致使隐患长期存在而未酿成事故者。
65一月内发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违章违纪人员的部门第一责任大。
66违章指挥或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67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酿成较大事故的大班、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8一年内造成重伤两人(含2人)的班第一责任人。
69一年内造成重伤三人的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10酿成死亡事故的班、生产第一责任人。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处罚
71公司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违犯安全管理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除名。
72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违纪行为,以较重的一种处罚或合并处罚。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轨行为,公司、安全人员认为应处罚的可酌情处罚。
74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罚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刑事责任。
75因设备、电器、仪表的维修不及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罚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6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罚款后解除劳动合伺或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本处罚条例的罚款不含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14篇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进行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施工现场抽烟者,发给奖金1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发现偷盗工地材料等发现立刻扭送派出所并处以原材料5倍价格处罚。发现举报者进行高额奖励。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直接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班组长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第15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部门主管罚款10%,区域负责人罚款10%,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主管罚款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500元以上。
8)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1000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200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20%。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领导罚款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因离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200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以上,部门主管罚款20%,区域负责人罚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全负责人罚款500元以上。
16)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隐瞒不报或谎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罚款100~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100元。若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置或上报引发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罚款3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1000元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员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罚款2000元以上,公司总经理罚款2万元以上。外方施工单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外方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或施工合同关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外部施工人员都应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公司统一按照“
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下发,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以上(已审批除外),公司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连续整改不到位时,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接受50%处罚。
六、解释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