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a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
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
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严禁将烟插入耳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
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
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
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 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 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 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
严禁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 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 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
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
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 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
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
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
(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3本处罚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 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 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 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
严禁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 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 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
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
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 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
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
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
(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3本处罚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