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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制度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与制度范本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胸前佩戴个人身份卡,作业工人也应佩戴个人身份卡。标卡应注明人员姓名、照片、工程名称和个人职务等等。
2、施工现场主门附近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排应适当高度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公司标志、名称按公司已有的统一大小制作白底红色。
3、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安全帽下面应印上公司标志,安全帽的颜色作如下规定:
①、公司、工程队领导为红色;
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蓝色;
③、现场作业工人为黄色;
4、所有临时设施的门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等)都要挂上有其设施的用途,管理制度的标牌。
5、现场施工材料、机械、模板料、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7、砂浆、砼在搅拌、运输过程中(包括石灰)要做到不洒、不剩。凡在闹市区内运输的砂、石、泥等散体物料车辆必须持有市容环保局统一颁制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标志。
8、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洒漏措施。
9、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10、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11、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12、脚手架平台,运桥上严禁堆放杂物,安全网、安全挡板要搭设整齐美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中、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操作人要挂牌标明。
14、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5、工地的一切建筑材料和设施,不得堆在围墙外,如确需占用堆放的,必须按规定输手续。
16、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第2篇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条例(3)
建筑工程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包工程施工队伍。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及分包队伍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形成公司、工程项目部(含分包单位)、班组的三级文明施工网络,
第三条:项目部及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责任到位,把本条例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及分包队伍应根据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制定本单位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
第五条:各工程项目部及分包队伍必须坚持'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文明施工原则,要始终保持现场整洁、有序,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氛围。
第六条: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历次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班组安全管理记录、文明施工通报等汇总建档,并在工程结束时,完整地移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备工程达标及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考核时使用。
第二章开工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必须做到组织落实,职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使文明施工管理网络能够有效地运转。
第二条:措施、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领导和业主有关部门的认可,可以在实际工程中实施。
第三条: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并设有明显的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第四条:施工材料、设备等堆放合理有序,各种物资标识清楚并符合防火标准。
第五条: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照明充足、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
第六条:施工设备完好、摆放整洁、安全规程齐全、安全装备符合标准并及时到位。
第七条:办公室、休息室、仓库等内部清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应上墙。
第八条:现场应设立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场所。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施工机械、器具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存放,摆放整齐、稳固。
第三章施工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项目部必须把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认真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第二条:项目部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并做到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整洁的水准上。
第三条:要经常保持施工作业区内的整洁,每个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第四条: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防雨措施,无裸线、电焊用线、氧气乙炔带等。每天下班前要盘挂好,排列整齐,完工后全部收回。
第五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
第六条: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标准,安全可靠。脚手架的拆除,必须严格遵守'布置警戒、检查清理、自上而下、随拆随清、严禁抛掷'的原则。拆下的杆件、材料必须摆放整齐,并应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严禁阻塞道路。
第七条: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第八条:各类管道应排放整齐,支吊架结构牢固、美观。
第九条:各类电缆、电线摆放整齐,捆扎牢固,并尽量避免交叉,防火涂料粉刷符合要求。
第十条:构架及设备表面油漆工艺美观、牢固、颜色一致、厚度均匀。
第十一条: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积油等现象。
第十二条:高层建筑施工中严禁由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十四条:注意公共卫生,大小便应去指定场所,禁止随地大小便。
第十五条:施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
第十六条: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文明的话不说,不文明的事不做。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内容充实、记录详尽、
力求实效。
第四章系统调试及验收前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在系统调试及工程验收前,必须把文明施工工作重点抓好,并努力搞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条:对用毕的施工机具、氧气、乙炔瓶、电焊线、剩余材料等及时清除现场。建筑物、管道、设备、钢架上无施工期间遗留物,如:电线、电缆、管头等。
第三条:系统调试应在尽量不影响建设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条:竣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并存档。
第五条:工程调试完毕,应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联系,申请报验。
第五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项目部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文明施工措施,对现场的照明、仓库、工具房、休息室、办公室、材料场、废料场、垃圾场、施工机械场地及配电箱等进行全面规划、布置后,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同时,尽可能做到整齐美观。
2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制定以及责任区的划分和管理。
3负责部署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清扫与整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含外包队伍)
1分项工程在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中,必须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各项目部(含分包单位)应严格按工程部门划分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进行管理。
3每天组织所辖人员对施工现场和责任区(包括办公室、休息室、仓库等场所)进行认真清理。
4负责将所辖卫生区和施工场所的垃圾、废料清扫到指定垃圾箱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考核
1文明施工考核实行百分制,84分以下为不合格;85-89分为及格;90-94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某项目部应得分数=100-(n1+n2+n3+……)
n1、n2、n3……分别为历次检查时所扣分数。(扣分标准见附表)。
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项目部及分包单位的考核,主要通过安全大检查、临时抽查和各职能部门反馈的信息作为考核依据,将历次检查结果在年终或工程结束时综合最后得分,在各项目部之间进行评比。
3
公司对各项目部的考察,原则上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考评,年终总评。
4公司将对各项目部文明施工情况的考评结果以下发安全周报或安全简报的形式在全公司内公布。
5文明施工考评扣分标准(见附表)
附表:文明施工考评标准表
序号不文明行为或不文明状态扣分单位备注
1设备、物料等摆放不整齐2处
2高处抛物、野蛮施工等2处
3有烟头、焊条头、电线头等0.5个
4有纸屑、塑料布、包装皮等生活垃圾1处
5施工用边角余料不及时清理1处
6随地大小便2次
7施工作业期间打闹1次
8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瓶布置混乱2处
9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2次
10不戴安全帽、不穿劳保鞋1次
11不穿工作服0.5次
12酒后作业2次
13施工现场及作业面不整洁0.5处
14在墙壁、设备上乱写乱画0.5处
15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0.5辆
16施工作业指导书中无文明施工要求2项
17其它酌情
第二条:奖惩
1公司对不合格的项目部(含外包队伍)可视情节给予一次性罚款,并从受罚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对合格的单位,提出不足,给予诫勉;对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优秀的单位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3篇 焦化厂外委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条例
一、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的所有非焦化厂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科、机动科、武保科和工程所在车间共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安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上岗证发放和日常安全管理;
机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资质审查;
武保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治安管理,禁火区施工管理;
所在车间: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督及违反有关管理制度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外委施工人员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佩戴焦化厂外委人员上岗证,每查出1人次不佩戴者,罚款20元。
2、所有外委施工人员在进入焦化厂区域施工前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便上岗者,一经查出,每人次罚款100元。
3、外委施工人员上岗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规范,每查出1人次不齐全、规范者罚款50元。
4、外委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参照《临钢新临钢公司违反安全规章制度100例及处罚标准(试行)》进行处罚。
5、外委施工人员任意拆除、损坏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附件者,除照价赔偿、恢复原状外,不得再在焦化厂承担任何施工任务。
6、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堆放物品、工具等阻碍安全通道者,每次罚款100元。
7、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留有隐患,每查出1 项罚款50元;造成人员、设备、财产伤害或损坏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8、外委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违反焦化厂的其它规章制度,视同焦化厂职工处罚。
第4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更好的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精神,杜绝各类事故,特制定此规定,违者视情节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个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在施工操作中要严格技术规范,否则出现反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出现伤亡事故等均由其本人负责,视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
二、职工上岗要着装整齐,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
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私自焚烧废弃物,违者罚款50元。
四、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职工宿舍要保证清洁卫生,否则罚款50元。
五、不得擅自挪动防火器材,宣传标牌,不准私自动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六、不准私自接线接灯,使用电热器具,违者罚款50元。
七、爱护公物,不无故丢失、损坏料具,偷拿公私财物,违者罚款50—200元。
八、火房要保证大家喝开水,不吃腐烂变质食物,让大家吃的卫生,如有食物中毒发生要追究领导责任,并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
对以上各条规定做的好的给予表扬,对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之避免重大事故和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相反的给予处罚。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6篇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范文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1、严格工程例会和相关会议的纪律。对无任何理由开会迟到的单位按每次1000元罚款;不参加工程例会和其他会议的罚款2000元;
2、甲方所发的工程联系单、变更单和通知,乙方必须执行。如有不同见解可及时提出,进行商讨。最终按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如乙方不执行,甲方可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继续执行;
3、对甲方命令不执行者或工作中履犯错误者,甲方有权要求此人撤离本工地;
4、对施工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导致甲方的信誉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施工单位,甲方有权要求清场并从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损失;
5、对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处理不当者,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褪场并扣除损失;
6、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和生活区进行检查。对脏乱差者和存在不安全因素现象的,甲方可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限期整改;
7、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由总包方负责;
8、乙方因质量和工期问题导致甲方经济和信誉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付款方式(延期付款);
9、现场施工出现图纸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处理并提出处理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可施工,否则此部分工程量甲方不与确认。
10、接到工程开工通知单后,分包队伍的可以进场。总包方负责统一安排进场队伍的生活和生产;
11、不同队伍之间的配合由甲方工程师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师的安排,否则甲方工程师将提出3000元罚款,同时从工程款中扣除损失;
以上条款我公司将根据现场的管理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
第7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8篇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三)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西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3元/处。
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5元,绑扎不符合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5元/处,弯起点偏移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6元。
4、砌砖工程出现 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5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3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3元/处,空鼓2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要水平,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费及人工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到施工点,如发现一次按每翻斗车罚100元。
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的处罚条例另行公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列出清单(以一个月为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力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从职工(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____项目部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二)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设密目安全网。
(12)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和挂警示牌,垂直作业应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报废。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jgj46-88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地乱拉乱接。
(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爆破作业。进行在下工程或基础工时,发现文物、石化石、爆炸物、电缆、煤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及长春市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按围档封闭,硬化地坪施工等规定组织施工,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
(18)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9)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各项目安全员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
2、奖惩总则
(1)为了搞好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职工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法律的角度来对待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的严肃性。
(3)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级安全组织或有关领导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关于奖励的权利划分: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评定,经理审批后执行;属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由项目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条例公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6)集体和个人均可受奖,奖励包括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条件
(1)认真执行安全生法规,做到全年工伤事故负伤率达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2)在安全防护方面,有所发明并经验证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在有关技术改进上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
(3)因及时或采取措施得当而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抢救)中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敢于罅他人违章行为者。
(5)在安全生产中一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成绩突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认真做到“五同时”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
4、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和奖励。
(2)每次评比要评出若干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公司的评比工作由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主持。
(4)奖励额度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年累计事故频率超出( ) 、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6)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年初提留,专款专用。
5、处罚规定
(1)个人违章处罚按情况每次不超过() 元、对项目部处罚每次不超过( ) 元。
(2)发生事故后,除项目部承担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外,每发生轻伤扣项目部500元保证金,每发生一起重伤扣项目部() 元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 元保证金,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6、奖励金和罚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奖励基金按面积筹集,公司罚款资金列入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各项目部罚款作为奖励基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第1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12篇 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制度
1、施工现场主门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围墙应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志。
2、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
3、现场施工材料、机械、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4、工日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晒防洒漏措施。
6、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7、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8、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9、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第13篇 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盾构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 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要佩带安全帽,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
2进入施工现场时,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慎防滑倒跌落。
3隧道内距离五号拖车后方50m处设置警示灯,电瓶车行驶至此时必须减速行驶,缓慢驶入拖车区域。
4电瓶车必须按照检查项目定期检修和保养。电瓶车司机每班检查刹车气管有无损坏,刹车片有无异常,车轮有无过度磨损及线路板有无异常情况,运行中有异常响声立即停车检查。
5电瓶车司机在离开机车时一定要做好刹车措施。
6电瓶车上须配置消防设施。
7洞口道岔处进入双线的路段须设置两车的安全错车界限标志,避免两车错车时发生碰撞。
8电瓶车过道岔及轨道状况不稳定时要减速行驶,以防电瓶车掉道。
9电瓶车运行要平稳,速度适中,防止运输材料的坠落。严禁急停急启。
10运输列车解编时要放好铁鞋,组编时及时拿掉铁鞋。连接桥下车档要及时装上。
11龙门吊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得到指挥人员的信号后方可动作,严禁凭主观判断动作龙门吊。
12龙门吊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相临吊车靠近时,速度要放慢。防止发生大小车损坏及撞车。
13龙门吊在运行过程中,地面有人或者放落重物时,应先鸣警铃。严禁提升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特别是在进行渣土吊装时,渣斗正下方,严禁人员停留及电瓶车运行。
14龙门吊运行时要注意轨道有无障碍物,并严禁有人上下吊车和进行检修及调整机件。
15龙门吊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吊装用的尼龙吊带、钢丝绳及吊环要经常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17下管片、钢轨、钢枕等材料时要注意吊装安全,洞口随车员指挥龙门吊要口令清晰。
18在进行拆装负环、始发托架、反力架时,要注意钢丝绳、吊环及螺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避免发生在吊装过程中断裂坠落。
19严禁高空抛物。
20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及有关电气插座,尤其是变压器范围内,防止引起电击事故及造成设备的损坏。
20盾构机内不得私自拆卸电源插头、插座及短接电路,遇到电气故障,上报机电部进行排除。
21在进行管片冲洗时,注意电线、照明灯、配电箱的保护,防止漏电伤人事故的发生。
22盾构机范围内要配备消防器材,特别是在进行氧乙炔作业时,要注意防火。施工人员注意消防器材的保护。
23吊装管片要平稳、缓慢,管片前进方向及右侧平台处严禁站人。
24卸吊装螺栓时,注意防止螺栓脱手砸伤在下面施工人员。
25严禁管片吊机在没有限位的情况下回收过位。
26严禁在盾构机设备上休息,以免发生运转机械设备伤人事故。
27换刀时要注意检查吊装工具的可靠性及操作正确。随时注意观察掌子面的稳定情况。
28管片拼装区域作业期间禁止非作业人员走动、停留。严禁拼装过程中非操作人员在拼装机上通行。
29施工人员在进入台车上方位置进行相关作业时,必须通知当班工班长,防止设备意外启动造成伤人事故。
30盾构机进行检查和维修时,相关操作按钮必须处于锁定状态。
31走道板要及时延伸,红色安全绳系上。走道板和轨道要定期检查和加固,并更换损坏的走道板及轨道以满足行人、行车安全。
32始发井内运输材料的码放要整齐,特别是水管、钢枕、散装水泥要放稳,固定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坠落发生安全事故。
33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
34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35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36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37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38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39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4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2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43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44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4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7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4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49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50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
5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52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3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54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曝晒。
5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二 奖罚规定:
1、奖励:
为加强落实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设置个人安全奖和集体安全奖。
(1)个人安全奖
对在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尽职尽责,并严格执行本管理条例,确保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工程结束后,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00-2000元。
(2)集体安全奖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工程结束后,奖励2000-4000元。施工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工程结束后,奖励安全管理部门2000-4000元。
2、凡违反上述安全规定将给予以下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2)电瓶车进入拖车范围内不减速、急停急启以及隧道内超速行驶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电瓶车司机在离开电瓶车时,未做好刹车措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电瓶车上不配备消防器材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5)轨道中防溜车的安全装置不按规定安装,直接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6)发生溜车事故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事故调查情况,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7)龙门吊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没有得到指挥人员的信号而凭主观判断动作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给予龙门吊司机解聘的处理。
(8)发生龙门吊撞车事故时,将根据责任区分,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
(9)在进行重物提升作业时,吊装重物下方走动、停留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
(10)因吊装用的尼龙吊带、钢丝绳及吊环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11)下管片、钢轨、钢枕等材料时,因洞口随车员指挥龙门吊口令不清晰,而发生安全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100元罚款。
(12)施工过程中高空抛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3)盾构区域内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及有关电气插座,而引起电击事故及造成设备的损坏者,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的处罚。
(14)盾构机内非维修人员私自拆卸电源插头、插座及短接电路者, 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5)进行管片冲洗时,不注意电线、照明灯、配电箱的保护,而导致漏电伤人以及设备损坏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6)盾构机范围内破坏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理。
(17)拆卸吊装螺栓时,因吊装螺栓脱手而发生伤人事故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18)管片吊装小车在没有限位的情况下回收过位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9)管片拼装作业期间,非作业人员在拼装区域的走动、停留,每人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
(20)未通知工班长而私自到拖车顶部进行作业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处理。
(21)因运输材料固定不稳定导致材料坠落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区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每次罚款100-300元处罚,对于间接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22)使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2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未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而带电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4)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
(26)高空焊接或切割时,不挂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不采取防火措施者, 每人每次罚款50元。
三 说明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个月,并在施工中补充、完善。
2:本规定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管理条例执行时,将一并执行盾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14篇 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与制度
1、施工现场主门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围墙应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志。
2、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
3、现场施工材料、机械、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4、工日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晒防洒漏措施。
6、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7、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8、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9、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第15篇 文明施工建设安全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计价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本办法。
三、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指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必须投入的各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环境保护费指保证施工现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指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指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投标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报价的办法。
五、投标人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应有相应的措施费用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应编制保证措施计划。
六、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计划报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不得优惠,但应计入投标总价。
七、发承包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中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的使用、支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
八、中标人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不得挪作他用。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支付。
十、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涵盖的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十一、非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和其他非招标工程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的调整办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规费单列。
规费指政府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另行单列)。包括工程排污费、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交纳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的部分)、公共卫生费、噪声排放费、治安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2、调整杭建市通知164号《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的修改意见》中措施项目一览表的项目内容,取消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现场管理费项目;增加环境保护费、二次搬运费
、缩短工期增加费、支架项目。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同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具体可参照“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一览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编制,可以增减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措施项目名称、投标人提供数量和报价。清单编制单位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应满足现行管理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规费应根据“规费项目一览表”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报价,一律不得优惠。
2、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不得随意估算,均应分列子项并附报价清单。
无分列具体项目的措施费用报价应视为无效报价。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每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不得按全部投资报价。
4、投标人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三项措施费用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清单,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计划提供数量并报价。出现措施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投标人可作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