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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条例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7

保安管理条例

第1篇 厂区保安管理条例

厂区保安管理条例

为加强厂区秩序的管理,提高公司正规化管理水平,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 保安工作职责:

1.1 核对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车辆证件,不符合条件或无证人员一律不得放行,确需进入的必须与部门联系;得到公司部门或负责人同意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放行。

1.2 对出厂车辆必须有行政部负责人开具的放行证明或电话通知,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携带物品出厂,员工下班时有义务接受保安检查。

1.3 督促进入员工车辆的摆放,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1.4 在下班后要巡视厂房门窗及外部设施、员工车辆是否有异常,对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1.5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保安上班时间及形象要求:

2.1 保安上班采用二十四小时三班轮值制,每班交班时保安必须提前10分钟与上一班进行交接;并详细记录当班情况。

2.2 执勤时间统一着装,姿态端正,树立文明的执勤形象。不准穿奇装异服;夏天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

2.3 对来访客户或客人要礼貌用语、言简意赅、不亢不卑。

三、 保安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并严格按照厂规厂纪的要求对违反厂规厂纪的员工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处罚。

3.1 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

3.2 督促公司员工上下班的车辆

(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定置摆放,对屡次不配合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3.3 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做到门开人在位,不得出现门开人不在现象发生。

3.4 应管制入厂人、物,对未挂厂牌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

(夹)带违禁品入厂,除采购危险或易燃品外;人员及车辆外带东西,必须经过厂领导同意,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出厂。

3.5 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对厂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 在公司领导的指挥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 化纤企业保安管理条例

化纤公司保安管理条例

目的:加强保安管理,提升保安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适用:本公司全体保安

保密:普通

关键词:保安 工作职责 交接班 惩罚 奖励 条例

抄送:总经理室 本司各部门

条例内容:

第一条 工作职责

1、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全面做好厂区的治安、消防、物业、车辆、物品、人员以及员工求援、报警等工作,确保厂区治安安全,秩序井然;

2、熟悉周边环境,注意观察周边动静,及时处理与报告异常情况,做好本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

3、负责窗口接待工作。对来公司人员应做到热情有礼,不卑不亢,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应问询清楚,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引领进入或通知相关人员前来带领,发放相关来访证件,并做好相应登记;

6、阻止对身份不明或形迹可疑人员进入公司,并应视情况进行灵活处理,及时向领导报告;

7、热情回答解决员工及来访人员提出属于本岗职责内的问题;

8、严格监督与检查出入人员所有携带物品,未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有权拒绝任何人将公司物品带出,防止公司财物丢失;

9、负责引导车辆按规定停放,并严格检查出入车辆,依照单据核对装载货物,并做好相应登记手续;

10、有权拒绝不符合公司着装要求的员工进入公司,对于员工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如果员工不听劝阻,上报后有权对此员工处罚;

11、负责巡查本公司公共设备设施使用和公共卫生保洁情况,发现设施受损及时上报,对任何有损物业区与物业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并要求改正,如有不听的,上报后有权对此责任人处罚;

12、维护打卡秩序,监督打卡纪律,防止员工代打卡;

14、负责公司消防的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反馈并作应急处理。定期检查厂区的消防设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对电源集中区、火源区不定期进行巡查;

15、按照《保安巡查规定》对各厂区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震慑不法分子,使其打消对公司与员工不法侵害的企图。如发现可疑情况,应提高警惕,灵活处理。若事态严重,应立即上报或报警,并认真执行巡查打卡制度与巡查登记;

16、对公司财产进行看护和守卫,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

17、对员工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18、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并严格按照公司的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处罚;

19、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行为准则

1、遵纪守法、服从指挥。

1、1 牢固树立起“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自觉地、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1、2 保安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调度,按规定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拖延,如果不满,事后可越级反映。

2、忠于职守、奉公无私。

2、1 上岗时不准喝酒、吃零食,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聚众说笑、打闹、不讲闲话,严禁上岗时睡觉和打私人电话。

2、2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时刻提高警惕,圆满完成自己承担的治安保卫任务。

2、3 当班期间作好当班值勤记录,力求详细、准确、客观,并签名确认;未经同意,不能托人和代人上岗。

3、廉洁自律、作风过硬。

3、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因故暂离岗位的应请假,有人接替才能离开。

3、2 严于律己,坚守原则,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秉公执纪,决不徇私舞弊。

4、勤奋好学、精于业务。

4、1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服务水平;

4、2 加强法制观念,熟悉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5、谦虚诚实、团结自爱。

5、1 加强同事个人之间的合作,互相配合,保障重点部位绝对安全;

5、2 对本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品行端正,始终把团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6、热情服务、文明值勤。

6、1 对员工、客户热情礼貌,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6、2 总经理及客户或上层领导到来时应主动站起问好,领导离开时要行注目礼;

6、3 总经理或客户车辆出入公司门口时(包括所有来访轿车)要行举手礼;

7、精神饱满,自然大方。

7、1上班执勤时应检查个人服装、仪容、仪表,保持着装整洁、配带整齐、姿态端正、精神饱满;

7、2 树立威武、文明的执勤形象和道德风范。

8、惩恶扬善、勇于战斗。

8、1 凡遇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保安人员无论正在执勤与否,都应挺身而出,大胆果断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8、2 凡遇突发事件,需要紧急援助时,不管当班与否,全体保安人员都应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三条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等向接班保安员交待、移交清楚,并做好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6、转班日期与转换时间按原来规定执行。

第四条 惩罚制度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注意仪容,不注意坐姿、站姿,有损

保安形象者,每次罚款10元;

2、总经理或客户车辆出入公司门口时未行举手礼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

3、上班时,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影响工作者,处罚款20元/次;

4、下班前未搞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

5、非工作需要,擅自允许或不阻止他人进入保安室者,对当班责任保安罚款10元/次;

6、上班时发现违法乱纪、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或纵容包庇者,对当班保安罚款30元;

7、未按规定巡查、打卡签到的,对当班责任保安罚款20元/次;

8、上班期间,由于渎职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物品丢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至辞退;

9、对监守自盗者,不论数量多少,一旦发现,概予开除、扣发全部工资,并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不认真履行保安职责,不服从领导,玩忽职守、故意刁难、虚假报告、打击报复同事者,视情节给予50元或以上的罚;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送公安机立案处理;

11、上班睡觉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并予以辞退;

12、有其它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五条 奖励制度

1、在执勤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无任何责任事故,可做表率者,奖50至100元/次;

2、有效防止公司财物丢失,事实确凿者,奖50至300元/次;

3、成功抓住盗窃或破坏者,奖100至500元/人/次;

4、在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利益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者,奖100至1000元/次;

5、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现者,视表现奖100至2000元/次;

第六条 上述奖罚制度不影响月度绩效考核制度的的执行(月度绩效考核见附1)。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2、人事行政部对本条例予以解释和说明,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3、该制度由人事行政部拟订,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亦同,原版同时废止。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

(三)为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组织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保安队伍,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企业品牌,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奉献温馨,规范高效,务实创新'的服务理念,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激发保安员的工作热情,使保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条件:保安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表彰奖励:1.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2.抢险救灾,预防和处置治安、消防事故,保护社会公共财产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的;3.在安全防范方面成绩显着或者有较大贡献的。

4.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保安队伍发展做出贡献,工作或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保安人员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事迹特别突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报请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二、

1、处罚种类:口头警告、罚款、无薪停职、辞退、除名2、处罚条件条件:凡是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同性质、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第一条:甲类过失(重大过失)保安员凡有下列行为,根据事实情况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名,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⑴在小区内危害他人,主动挑起打架事件,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调戏或欺侮他人:

(3)向业主或客户索取赏钱或其他报酬;

(4)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或业主资料、隐私;

(5)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不听从指挥或无理取闹及故意消极怠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公司内聚众闹事

(7)挑拔员工之间团结,从而引起打架斗殴情况出现的。

(8)擅自动用空置房;

(9)行贿受贿;

(10)查到上班时间睡觉一次者(年内两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1)触犯国家任何治安、刑事条例的;

(12)在小区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1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或观看者;

(14)旷工半天以上,二天以下(三天以上即除名);

(15)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上者: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课等集体活动旷课累计两次以上者:

(17)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

第二条、乙类过失(严重过失)员工犯有下列过失,初犯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和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30元,凡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二次以上者,罚款50元,累计违反本规定三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甲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记);

(2)工作中方式方法不当或服务态度差引起业主或客户投诉一次者(经调查核实)。

(3)使用粗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的

(5)没有及时报告事故及其他情况,造成一般后果的;

(6)拒绝执行班长、队长的工作指示、安排;

(7)上班时间打瞌睡;

(8)擅自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儿童娱乐设施等;

(9)违反安全规定;

(10)工作时间或工作餐中饮酒(工作需要除外);

(11)未经同意单独进入住户室内或骚扰业主、住户正常生活秩序的;

(12)对业主、来访及其他人员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在工作场所、非抽烟场所抽烟的;

(14)了解其他员工犯有较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者

(15)没有及时报告公司财物遗失、损坏的;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旷课一次者;

(17)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内的:

(18)未经领导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半天以下的,半天以上按甲类过失处理;

(19)未经许可带亲戚好友进入小区重要部位的;

(20)上班时间干私事;

(21)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22)上班看书报杂志;

(23)不小心损坏、丢失公司或住户财物20-100元的(根据实际情况再赔偿,超过100元的,报总经理处理);

(2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价值在100元以内的(100元以上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第三条、丙类过失(轻微过失)保安员如有下列过失,初次者进行教育批评或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两次以上者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按乙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之内的;

(2)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1分钟以上者;

(4)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下者;

(5)上班时吃点心、糖果或食物(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外);

(6)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或卫生间;

(7)在小区内乱丢杂物或随地吐痰;

(8)使用客用电梯(工作需要经同意例外);

(9)将公司文具或工具等用于私人之事;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叫人、吹口哨、唱歌、哼歌或在客人易看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1)在公共地方和小区其它地方聚众讨论私事、聊天;

(12)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的;

第四条、附则:

(1)违反人收到违章通知单必须在24小时内签字,如本人无不正当理由拒绝签名,将做加倍罚款或辞退处理。

(2)保安员有上诉的权力,如员工对处分意见不服,可直接向保安部或人事部门上诉。

第4篇 保安部扣分管理条例

保安部扣分条例

1、 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扣1.0分

2、 交接班时物品、遗留问题及车辆未交接清楚………………扣0.5分

3、 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乱停放、监控不力…………………扣1.0分

4、 设备设施故障,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或报修的………………扣0.5分

5、 工作区域环境卫生未及时清理和物品摆放杂乱无章的……扣0.5分

6、 车辆逆向行驶,未进行提醒的………………………………扣0.5分

7、 外来送快餐和衣冠不整者进入大堂未进行询问及劝阻的…扣1.0分

8、 交接班时发现问题未记录和汇报的…………………………扣2.0分

9、 非酒店消费车辆乱停放未加以阻止的………………………扣1.0分

10、报纸杂志未及时发放的、发错的(洲际店是划到前厅行李生)……扣1.0分

11、对vip(含酒店总经理)车辆不够熟识,

未将车辆引到指定位置……………………………………… 扣1.0分

12、外来闲杂人员进出未进行盘问的…………………………… 扣0.5分

13、酒店物资外出未检查或收取出门单的……………………… 扣0.5分

14、相关区域门、灯未按规定及时开启关闭的………………… 扣0.5分

15、值班笔记和桌子乱图划的………………………………………扣1.0分

16、巡逻不仔细,未及时发现问题的,或夜间巡检和消防巡检时

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记录的……………………………………扣1.0分

14、 值班精神状态不佳的、坐姿不佳………………………………扣2.0分

18、岗位上看无关报纸杂志的………………………………………扣0.5分

19、违反酒店岗位手机配戴规定的…………………………………扣1.0分

20、报火警时未进行积极有效处理…………………………………扣1.0分

21、长时间利用岗位电话聊天………………………………………扣1.0分

23、电梯内报警未及时采取措施……………………………………扣1.0分

24、泄漏部门秘密,未做好保密工作………………………………扣1.0分

25、保管区域消防设施在抽查时发现损坏或异常…………………扣0.5分

26、对客不使用礼貌用语,应接服务不主动、规范………………扣1.0分

27、工作场所存放私人物品…………………………………………扣0.5分

28、无故脱岗…………………………………………………………扣1.0分

29、未穿工作制服,进行消防检查…………………………………扣0.5分

30、夜间巡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象一直保持,应该发现)第一岗人员检

查发现的,不扣不加,非第一岗人员巡检发现,发现人加0.5分,发现人之前的巡逻人各扣0.5分。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3)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三)

为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组织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保安队伍,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企业品牌,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奉献温馨,规范高效,务实创新'的服务理念,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激发保安员的工作热情,使保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条件:保安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表彰奖励:

1.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

2.抢险救灾,预防和处置治安、消防事故,保护社会公共财产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的;

3.在安全防范方面成绩显着或者有较大贡献的。

4.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保安队伍发展做出贡献,工作或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保安人员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事迹特别突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报请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二、1、处罚种类:口头警告、罚款、无薪停职、辞退、除名

2、处罚条件条件:凡是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同性质、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第一条:甲类过失(重大过失)

保安员凡有下列行为,根据事实情况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名,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⑴在小区内危害他人,主动挑起打架事件,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调戏或欺侮他人:

(3)向业主或客户索取赏钱或其他报酬;

(4)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或业主资料、隐私;

(5)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不听从指挥或无理取闹及故意消极怠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公司内聚众闹事

(7)挑拔员工之间团结,从而引起打架斗殴情况出现的。

(8)擅自动用空置房;

(9)行贿受贿;

(10)查到上班时间睡觉一次者(年内两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1)触犯国家任何治安、刑事条例的;

(12)在小区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1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或观看者;

(14)旷工半天以上,二天以下(三天以上即除名);

(15)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上者: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课等集体活动旷课累计两次以上者:

(17)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

第二条、乙类过失(严重过失)

员工犯有下列过失,初犯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和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30元,凡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二次以上者,罚款50元,累计违反本规定三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甲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记);

(2)工作中方式方法不当或服务态度差引起业主或客户投诉一次者(经调查核实)。

(3)使用粗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的

(5)没有及时报告事故及其他情况,造成一般后果的;

(6)拒绝执行班长、队长的工作指示、安排;

(7)上班时间打瞌睡;

(8)擅自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儿童娱乐设施等;

(9)违反安全规定;

(10)工作时间或工作餐中饮酒(工作需要除外);

(11)未经同意单独进入住户室内或骚扰业主、住户正常生活秩序的;

(12)对业主、来访及其他人员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在工作场所、非抽烟场所抽烟的;

(14)了解其他员工犯有较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者

(15)没有及时报告公司财物遗失、损坏的;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旷课一次者;

(17)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内的:

(18)未经领导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半天以下的,半天以上按甲类过失处理;

(19)未经许可带亲戚好友进入小区重要部位的;

(20)上班时间干私事;

(21)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

(22)上班看书报杂志;

(23)不小心损坏、丢失公司或住户财物20-100元的(根据实际情况再赔偿,超过100元的,报总经理处理);

(2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价值在100元以内的(100元以上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第三条、丙类过失(轻微过失)

保安员如有下列过失,初次者进行教育批评或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两次以上者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按乙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之内的;

(2)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1分钟以上者;

(4)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下者;

(5)上班时吃点心、糖果或食物(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外);

(6)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或卫生间;

(7)在小区内乱丢杂物或随地吐痰;

(8)使用客用电梯(工作需要经同意例外);

(9)将公司文具或工具等用于私人之事;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叫人、吹口哨、唱歌、哼歌或在客人易看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1)在公共地方和小区其它地方聚众讨论私事、聊天;

(12)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的;

第四条、附则:

(1)违反人收到违章通知单必须在24小时内签字,如本人无不正当理由拒绝签名,将做加倍罚款或辞退处理。

(2)保安员有上诉的权力,如员工对处分意见不服,可直接向保安部或人事部门上诉。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

(三)为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组织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保安队伍,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企业品牌,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奉献温馨,规范高效,务实创新'的服务理念,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激发保安员的工作热情,使保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条件:保安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表彰奖励:1.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2.抢险救灾,预防和处置治安、消防事故,保护社会公共财产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的;3.在安全防范方面成绩显着或者有较大贡献的。

4.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保安队伍发展做出贡献,工作或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保安人员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事迹特别突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报请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二、

1、处罚种类:口头警告、罚款、无薪停职、辞退、除名2、处罚条件条件:凡是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同性质、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第一条:甲类过失(重大过失)保安员凡有下列行为,根据事实情况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名,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⑴在小区内危害他人,主动挑起打架事件,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调戏或欺侮他人:

(3)向业主或客户索取赏钱或其他报酬;

(4)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或业主资料、隐私;

(5)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不听从指挥或无理取闹及故意消极怠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公司内聚众闹事

(7)挑拔员工之间团结,从而引起打架斗殴情况出现的。

(8)擅自动用空置房;

(9)行贿受贿;

(10)查到上班时间睡觉一次者(年内两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1)触犯国家任何治安、刑事条例的;

(12)在小区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1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或观看者;

(14)旷工半天以上,二天以下(三天以上即除名);

(15)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上者: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课等集体活动旷课累计两次以上者:

(17)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

第二条、乙类过失(严重过失)员工犯有下列过失,初犯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和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30元,凡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二次以上者,罚款50元,累计违反本规定三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甲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记);

(2)工作中方式方法不当或服务态度差引起业主或客户投诉一次者(经调查核实)。

(3)使用粗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的

(5)没有及时报告事故及其他情况,造成一般后果的;

(6)拒绝执行班长、队长的工作指示、安排;

(7)上班时间打瞌睡;

(8)擅自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儿童娱乐设施等;

(9)违反安全规定;

(10)工作时间或工作餐中饮酒(工作需要除外);

(11)未经同意单独进入住户室内或骚扰业主、住户正常生活秩序的;

(12)对业主、来访及其他人员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在工作场所、非抽烟场所抽烟的;

(14)了解其他员工犯有较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者

(15)没有及时报告公司财物遗失、损坏的;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旷课一次者;

(17)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内的:

(18)未经领导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半天以下的,半天以上按甲类过失处理;

(19)未经许可带亲戚好友进入小区重要部位的;

(20)上班时间干私事;

(21)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22)上班看书报杂志;

(23)不小心损坏、丢失公司或住户财物20-100元的(根据实际情况再赔偿,超过100元的,报总经理处理);

(2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价值在100元以内的(100元以上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第三条、丙类过失(轻微过失)保安员如有下列过失,初次者进行教育批评或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两次以上者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按乙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之内的;

(2)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1分钟以上者;

(4)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下者;

(5)上班时吃点心、糖果或食物(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外);

(6)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或卫生间;

(7)在小区内乱丢杂物或随地吐痰;

(8)使用客用电梯(工作需要经同意例外);

(9)将公司文具或工具等用于私人之事;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叫人、吹口哨、唱歌、哼歌或在客人易看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1)在公共地方和小区其它地方聚众讨论私事、聊天;

(12)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的;

第四条、附则:

(1)违反人收到违章通知单必须在24小时内签字,如本人无不正当理由拒绝签名,将做加倍罚款或辞退处理。

(2)保安员有上诉的权力,如员工对处分意见不服,可直接向保安部或人事部门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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