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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运输管理所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 第2篇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操作规范(2) 第3篇封闭式小区交通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第4篇某某公寓车辆交通管理措施规范 第5篇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第6篇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范例
第1篇 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操作规范(2)
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操作规范(二)
一.车辆行使和停放管理
(1)监督进入辖区内的车辆不超过15千米/小时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含驾驶员超过两人以上的)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辖区穿梭村巴及出租的士的上下客进行管理
①指挥村巴及出租的士的上下站或靠道路的右则停车站上下
②在纠正司机乱停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①单车摩托车必须统一在划好的虚黄线内停放;
②小车、货车、中巴等车辆必须统一在规定的黄线内停放;
③其他任何未画线路段和消防门前,斑马线、人行道上禁止停放车辆。
2.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1)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①安部主管(副主管)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②制定辖区需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③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2)主管经理对交通管理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①对计划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停放数量是否满足来宾或观众的车辆停放需求进行复核;
②复核所封闭的道路及封闭的时间是否与辖区的正常交通有抵触;
③对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工作监督。
(3)主管经理向公司各有关部门的驾驶员、辖区住户进行有关交通管理的法规、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交通设施的管理
(1)保安部班组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内各道路上的士站上下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2)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对班组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
(3)保安部班组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当发现有损坏、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主管(副主管)以便公共事务部、机电维修部修复或更换。
(4)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应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的效能和合理性作出评价,报主管经理以便为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5)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①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组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保安员的责任范围;
②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行政奖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二、停车场管理操作规范
1.车辆进场停放
(1)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收取车位使用费
①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②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5)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6)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2.车辆离场
(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①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②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③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3.巡视
(1)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1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理。
(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第2篇 封闭式小区交通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封闭式小区交通管理实施规范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交通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以保证交通管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适用于封闭式小区的交通管理实施。
二、职责
1、保安大队是交通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监督并协助执行。
2、管理处负责交通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小区内有关交通标志的检修、管理。
三、实施规范
1、小区内设置明显的交通管理标识。
(1)、小区入口处设置小区交通平面图。小区内路口、转弯处以及道路设置交通部门统一规范的标志。
①、禁止入内的地段设置'禁入标志'。
②、限制载重车辆入内的地段设置车辆限重标志。
③、指定停车场或停车地方设置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标志
(2)、停车场设置'停车须知'。
2、巡逻保安员对路面路况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经营,阻碍交通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管理处,管理处及时作出处理,严重的应报告保安大队。
3、小区内车辆管理
(1)、小区业主、住户以外的特殊车辆停放应办理批准手续。
(2)、住户车辆凭卡(包括临卡、月卡)停放。
(3)、车辆停放,保管依收费标准收费。
(4)、车辆保安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5)、车场停车的其他方面工作参照《车场停车管理实施规范》
4、有效处理意外事件,确保小区交通畅通,行人安全。
四、文件和记录
1、车场停车管理实施规范
2、保安巡逻值班记录
3、机动车辆临时出入登记表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第3篇 某某公寓车辆交通管理措施规范
某公寓车辆及交通管理措施
车辆及交通管理历来是物业管理的难点之一,如何确保车辆安全,交通顺畅以及行人的安全需要对小区内的交通状况有准确的预测和合理的安排。
一、对机动车辆
1.门岗治消队员(车管员)在出入口协助疏导车辆进出。同时,要求治消队员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加强巡视,安排车辆合理停放。
2.强化治消队员的巡逻职责,除紧急救助和搬家外,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停车场乱停乱放。
3.树立保险意识,实现风险转移。要求业主购买车辆保险后方可办理停车卡。
4.面对'特殊公民'值勤时,车管员将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为此我们将要求他们一视同仁,规范管理。对违章行驶或停泊且屡教不改者,我们将积极向其上级监管机关反映情况,取得行政上的支持。
二、对非机动车辆
1.经过对自行车各种防盗方法的调研,我们认为业主可为自行车安装'可分式防盗车牌',是防止车辆丢失的有效方法。
2.外来自行车进入小区必须发卡并凭卡放行。
3.在自行车存放点可采用防盗地锁,既利于防盗,又使自行车停放有序。
第4篇 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范例
严谨的纪律作风是交通安全管理员形象和工作效应的外在表现。因此,交通安全管理员必须有严整的纪律作风,言行规范,养成守纪律、有礼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的良好作风。
一、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使管理职责时,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
二、着装要整洁,夏季不准敞胸露怀、穿拖鞋,要举止文明。
三、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不酒后上岗,不刁难群众,不耍特权,不假公济私。
四、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吃请受贿。
五、劝阻、告知交通违法行为时,言行要规范,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说服劝导的方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六、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服务意识,尊老爱幼,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5篇 某运输管理所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
运输管理所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检查完成后,对检查所涉及的物品要尽可能复位。
第五条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行政执法应急预案。
第六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可以根据执法检查的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对讲机、摄像机等必备的执法装备,以及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文书、资料。
第七条 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保持执法车辆(船舶)清洁完好、标志清晰醒目,确保执法车辆(船舶)安全性能完好。
第八条 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第九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面向来车(船),在适当的位置指挥车辆(船舶)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第十条 如果出现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暴力抗法或煽动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的情况,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 经检查,行政相对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交还有关证件,对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员表示感谢并立即放行。
如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批评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如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6篇 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1、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頒布的交通规则,熟悉各种交通标志,杜绝违章驾驶。
2、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车状态良好后方可运行。若有异状能自己处理的立即处理好,不能处理好的要向机械管理员汇报情况,由机械管理员安排修理工修理。严禁车况不好的车辆出车执行生产和运输任务。
3、汽车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是司机出车的凭证,接送工坚持“车长制”,车长对行车安全有领导责任,运行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工时,汽车严禁超速,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横过铁路道口时,应坚持“一站,二看,三听,四通过”的原则。
4、严禁汽车司机在困难地段和弯道处超车驾驶,严禁在限速地段超速驾驶,不得开“英雄车”。
5、严禁汽车驾驶员在疲劳状态下出车执行施工和生产任务。
6、严禁在无照和驾照不齐的情况下开车,严禁无证人员以代车为借口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7、汽车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路面状况,并认真搜集天气预报资料,在多雾,大雪,地面结凌等情况下,尽量不要出车,如确因紧急情况需要出车,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防滑等设备及处理措施,并小心驾驶。
8、按规定备齐备品,并保证备品的性能安全可靠。
9、上下班时,轨汽车辆未停稳时,严禁抢上抢下,防止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