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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双细则”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调度运行管理,避免发生违犯“双细则”规定的事件,保证“双细则”的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每月10日前,风电场负责人在“三公”门户网站上,查看风电场考核,有疑义时及时提出,由风电场负责人在每月15日向电力调度提出意见。
二、调度电话除与调度工作联系外,禁止使用外线电话聊天,有人打进外线电话,应提醒对方不要超过3分钟,通话完毕注意把电话放好。
三、风电场每4小时对继电保护、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做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四、发生下列情况者,按照调度考核金额的50%对风电场进行考核。
1、因没有及时发现故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2、接到调度关于更改继电保护定值、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运行方
式的通知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改。
3、风功率预测未按时上报中调或因人为原因上报数据超过规定误差。
4、风电场现有机组运行容量发生变化时,未在4小时内上报(单台
风机掉闸,在4小时内恢复不了应及时上报;停机检查的应及时上报)。
5、未按照调度命令执行负荷曲线的。
6、因违反调度纪律发生考核事件的。
五、因设备、装置故障没有及时处理,恢复运行的,对相关人员按照调度考核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考核。
第2篇 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1.1 __ 为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分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建立和完善风电场的考核机制,约束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风电场的正常运营,提高风电场的监督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 》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风电场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__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生产部安全、文明等各项工作管理。
1.3 __ 本办法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可随时补充完善。
第二章__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2 安全管理
生产部、生产运行班组、生产检修班组严格按照《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等制度规范安全生产。
2.1 __ 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2.1.1 __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衣(安全带)、防坠器或安全衣(安全带)、防坠器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1.2 __ 无票工作或无票操作者,集团公司规定允许除外;
2.1.3 __ 工作票未终结即对设备送电者;
2.1.4 __ 未经批准擅自退出重要保护者;
2.1.5 __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防误装置解锁钥匙或使用其他解锁工具强行解除运行设备的闭锁者;
2.1.6 __ 停电操作时不验电就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者,或电气(低压)作业前不验电;
2.1.7 __ 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未造成后果者;
2.1.8 __ 违章指挥、安排职工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者。
2.2 __ 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2.1 __ 工作票无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开工前未进行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失误或漏项,办理了开工手续,未构成后果;
2.2 .2__ 非当值值班人员私自操作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2.2 .3__ 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者;
2.2 .4__ 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绝缘工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具、登高工具者;
2.2 .5__ 工作现场发生打、骂架或嬉闹,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秩序者;
2.2 .6__ 不执行安全规程或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盲目指挥者;
2.3 __ 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3 .1__ 值班人员不按值班纪律要求值班;
2.3 .2__ 不按规定抄录运行报表或擅自更改运行报表者;
2.3 .3__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代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3 .4__ 工作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就开工;
2.3 .5__ 未办理开工手续或未得到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命令便进入现场进行工作;
2.3 .6__ 电气倒闸操作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户外设备不穿绝缘靴者;
2.3 .7__ 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从事检修工作不穿工作服者;
2.3 .8__ 操作中弃票操作或未按顺序逐项操作并打“√”者;
2.3 .9__ 工作中出现厂家人员、外协人员、民工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现象的考核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2.3 .10__ 检修、施工现场未按工完料尽场地清者;
2.3 .11__ 倒闸操作不执行“三核对”和“唱票复诵制”;
2.3 .12__ 未经明文公布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2.3 .13__ 安全工器具无编号、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无记录、无管理台帐;
2.3 .14__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者;
2.3 .15__ 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2.3 .16__ 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及切换者;
2.3 .17__ 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着装者;
2.3 .18__ 无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权利的人员单独进入高压配电室、开关站者;
2.3 .19__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巡回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者;
2.3 .20__ 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2.3 .21__ 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在低压回路上私拉、私接临时电源者;
2.4 __ 迟到一次考核50元,同一人多次迟到考核100元/次;
2.5 __ 无故早退按离岗处理,考核50元/次;
2.6 __ 安全学习、技术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因故未能参加后期不自主完成学习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7 __ 各班组负责人在现场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不加制止者,考核负责人50/次;
2.8 __ 生产用车辆,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准驾证制度。驾驶生产用车辆违反交通法有关规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2.9 __ 严禁超速行驶,违返交通规则考核驾驶人员100元/次;无准驾证人员随意驾驶生产用车辆上路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2.1 0__ 以上规定未涉及,但是与安全文明生产相关,易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责任人明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考核。
3 风场运行工作日常管理考核
3.1 __ 擅自向控制室内微机安装软件,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3.2 __ 用控制室微机玩游戏,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3.3 __ 对日志的记录必须及时、内容准确、详细,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要记录清楚,严禁有错字及漏项情况发生。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人50元;
3.4 __ 对新设备的投运、验收以及发现的问题必须记录清楚。未做记录或记录不清楚每发现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3.5 __ 日志中的记录必须保持连续性,不得出现记录不全现象。对前一个班或前几个班在日志中交待的设备缺陷,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处理好后,当班人员一定要在日志中交待清楚。每发现一处记录不完整现象考核责任人50元;
3.6 __ 值班员在当班期间一定要对本班的操作及其它生产情况及时在日志中填写。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进行记录,考核责任人50元;
3.7 __ 与调度联系的工作,必须记录清楚。如有漏记情况发生,一次考核当值人员50元;
3.8 __ 值班员必须对本班的设备操作过程记录清楚,对操作日期、操作时间、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当前状态、操作原因一一填写。发现丢项或填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9 __ 对定期切换的设备要在设备定期切换记录本做详细的记录,同时对于切换不成功的设备以及在切换过程中出现异常的设备,要在日志中对该设备的异常情况单独记录。存在异常未做记录或记录不清楚的,每项考核责任人50元;
3.1 0__ 设备保护的投、退要按要求进行填写,对保护投、退的原因、操作日期、时间一定要填写清楚,同时要在备注栏内记录下令人或保护停用、退出的其它依据。对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3.1 1__ 重要的工作联系、工作安排要按照要求随时登记在日志中。没有及时登记或者登记不清楚,考核责任人50元;
3.1 2__ 接班时要及时了解领导指示内容,以便掌握当前的设备状态、运行方式及重点工作。对领导指示未做了解、不清楚者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3.1 3__ 风机运行日志应完整记录整个缺陷的动态过程(即故障发生时间、通知消缺时间、实际消缺时间、注销时间),直至该缺陷注销,未注销的缺陷在交接班日志中应明确记录故障未消除原因。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3.1 4__ 风机运行日志中应明确记录哪些风机由于较大或重大故障,不能起机。记录不详,考核责任人50元,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扩大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1 5__ 设备巡视检查记录本应按巡视检查时间节点要求,准确记录各数值,严禁超前或滞后记录。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50元。
3.1 6__ 每月5日前各班组应评选出本月本班日志及各种记录最优者、最差者各1名上报部门,部门将给予最优者奖励50元、最差者通报批评并考核50元。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严禁班组在评选中实行轮流做庄制,一经发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4__ 风机、箱变日常巡视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4.1 __ 风机每月应完成一次登机全面巡视检查,箱变每月应完成一次全面巡视检查,并认真、详实的填写风机、箱变巡视检查记录本,部门将定期对设备责任人巡视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没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
4.2 __ 每次巡视检查时应按要求填写巡视检查记录,不得漏项。巡视检查不记录者视为未巡视检查,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巡视检查记录不全者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
4.3 __ 风机、箱变巡视检查应认真、仔细进行,不得走马观花,应按巡视检查要求完成风机、箱变每个部位的检查,巡视检查记录中反映设备状态应与实际情况相符,若在抽查中发现设备实际情况与记录不符者,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
4.4 __ 在风机、箱变设备巡视检查完一周内,若巡视检查部位出现较大或重大设备事故考核责任人100元每台次;
4.5 __ 设备责任人在巡视检查中若发现较大或重大设备缺陷,应马上汇报班长或相关领导,若汇报不及时导致设备缺陷扩大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每台次;
4.6 __ 设备责任人所管辖设备由于巡视检查不到位,导致设备较大或重大故障者考核责任人200元每台次;
4.7 __ 由于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根据严重程度和影响进行考核。
5__ 报表考核管理办法
5.1 __ 各类报表均应按要求上报,不得私自更改各类报表中的公式或报表的模板样式。若对报表中相关内容存在疑问应及时询问报表管理人员,询问清楚后完成报表的上报工作。若上报报表中存在数据错误或内容不完整造成后果的考核责任人50元。擅自更改报表公式导致数据错误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2 __ 各类报表应按时上报,逾期不报者考核责任人50元(网络通信故障原因除外)。漏报,谎报考核责任人50元;
5.3 __ 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临时报表应按要求及时上报,不得有误在未接到终止上报通知之前,不得停止上报,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5.4 __ 两班组交接前,交班班组的任何报表应该是正确无误的,若在交班过程中发现报表错误情况,考核交班责任人50元;
5.5 __ 报表未按时上报,新疆公司打电话催促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6 __ 部门在检查报表中若发现存在错误情况考核责任人50元,若部门发现有些报表长期存在错误现象却没有人发现,或发现未纠正、未上报者,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6__ 设备台账考核管理办法
6.1 __ 设备台账应有电子台账为主、纸制台账辅助。电子、纸制台账模板应按标准模板执行,私自更改模板样式者将考核责任人50元;
6.2 __ 对于新增设备应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建立初始设备台账,包括主辅设备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调试记录、试验记录等。若在新建或新增设备带电运行后仍没有建立设备台账者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新增设备责任人以最新设备划分为依据;
6.3 __ 设备台账应全面反应该设备技术参数(包括主设备、附属设备以及零部件)、验收记录、预试记录、故障记录、检修记录等实际情况。设备责任人应根据设备实际故障及检修记录实时进行更新。班组定期组织对班组各设备责任人设备台账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填写的班组内部考核责任人50元,部门每月对各设备责任人设备台账情况进行抽检,在抽检过程中若发现未按要求填写的考核班组长100元;
6.4 __ 风机设备台账应真实反映设备较大或重大缺陷(即风机发电机、齿轮箱、叶片、轮毂等大修或更换记录)、定检记录,巡视检查记录等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漏记、少记、不按时更新台账者考核责任人50元;
6.5 __ 箱变设备台账应定期更新设备巡检记录、消缺检修记录等情况。不按要求记录者考核责任人50元;
7__ 设备区域文明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7.1 __ 设备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自身所辖设备及设备区域文明卫生进行全面清扫,部门定期对设备区域文明卫生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每处考核责任班组50元;
7.2 __ 主控室桌面、地面卫生夜班人员在早上交接班之前应进行全面清扫,部门检查时,发现夜班人员未进行清扫者考核责任人50元;
7.3 __ 各配电室、主控室及值班室必须保持整洁。生产现场禁止吸烟,不能出现烟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张和杂物;不准乱倒垃圾,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4 __ 班组要做到公用物品及工器具摆放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5 __ 各人所辖卫生维护区按管理要求定期清扫,不合格者,限期清扫干净,无故不打扫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6 __ 中控室工具柜、厂区工具库各种工具、量具、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使用,借用必须要实名登记,对工具丢失或损坏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丢失工器具照价赔偿;
7.7 __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准确。若有事件未记录,考核安全管理人员100元/次;
7.8 __ 备品备件每月按时盘点,对备品备件使用不当或者丢失,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9 __ 现场生产、生活公用物品损坏后照价赔偿,如落实不到个人则按物品实际价格按职责由生产部全体成员负担;
7.1 0__ 以下情况者加倍考核
7.1 0.1__ 部门抽查卫生不合格的地方在下次检查时,未完成清扫;
7.1 0.2__ 为迎接公司及以上层面的检查,部门组织集体打扫完卫生。但是在上级领导检查或视察中文明卫生出现不合格者。
本标准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异议及时报主管部门
风力发电分公司生产部__
__ 修订实施
第3篇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及“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施工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划分,分别建议该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给予事故单位经济处分;对工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垮(坍)塌事故,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月度安全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考核在95分以上;
(六)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管理资料上报及时;
(九)积极配合业主工作,按时完成业主下达的任务。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三)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四)敢于纠正和处罚违章、违规行为;本人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行为;
(五)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资金来源
(一)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各参建单位违反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罚款。
第七条每月25日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应包括: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监理安全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及项目总工。
第八条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附录1 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附录2 月度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对各标段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分,填写“附录3 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评分表”和“附录4 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月度考核评分表”。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月度考核成绩各按占综合得分50%比例,检查小组各成员所评综合得分的平均值为该工地当月考评得分。
第九条每月30号前,安全副总监或总监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月考核评比会,东宁水电公司相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参加。监理单位向东宁水电公司汇报各标段施工现场当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东宁水电公司于次月10日前下文通报考评情况,并对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考核初评分、填写考核评分表、考核排名及考核说明
考核
每月30日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月考评会,汇报考核成绩及存在问题;次月10日前东宁水电公司下文通报考评情况,并对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全工区公布
监理单位组织、东宁水电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参加
监理单位组织,东宁水电公司参加
安全文明施工月度评比奖励流程图
第十条每月,东宁水电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附录5 监理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其中奖励支付如下:
月考核得分≥90的,全额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85≤月考核得分<90的,按80%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75≤月考核得分<85的,按60%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65≤月考核得分<75分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励款;
月考核得分<65分的,给予考核处罚。
第十一条先进个人奖励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评选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各施工单位每月可推荐三人申报月度先进个人奖,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月度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录6),报监理单位审批后,上报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监理单位每月可推荐两人申报月度先进个人奖,直接上报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东宁水电公司结合上述申报人员本月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评,从上述申报人员中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进行奖励,若无符合奖励条件的人选则不进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
第十二条先进单位奖励标准
(一)符合第四条的奖励条件,季度内考核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10000.00元。
(二)监理单位月度奖励基数为2000.00元,按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
(三)若受到大唐集团公司、省公司、上级单位或部门表扬的,将给予该单位表扬奖励。
第十三条先进个人奖励标准:符合第五条奖励条件的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200~5000元/次,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有第五条第二款行为的,可及时按先进个人申报程序上报。
第三章安全处罚
第十四条处罚方式
(一)根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违规情况,东宁水电公司、监理单位有权采取批评、违规赔偿、停工整顿、工地通报、通报母体单位、提出撤换主要管理人员等方式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二)对于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东宁水电公司将根据情况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处罚细则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违规行为的,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相关责任单位将按《附录7 东升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及环保、水保违规赔偿明细表》规定进行违规赔偿。
(二) 对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30-5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由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10-3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由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四) 对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3-1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五) 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单位,将予以罚款5000-100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六)对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单位,予以罚款1000-10000元。
(七) 对上级领导进行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事项和文明生产问题,依据问题大小和整改情况,予以1000-5000元/项罚款。
(八) 受罚单位在接到罚款单三日内将罚款交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滞纳金,逾期七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单5倍扣除。
(九) 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中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不到位时,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通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监理单位进行与施工单位违章处罚等额的处罚。罚款由监理单位接到罚款单三日内交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滞纳金,逾期七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单5倍扣除。
(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的其它罚款处罚事项,另行决定。
(十一)由上级及其他政府机关决定的罚款事项,由安委会决定责任单位应承担罚款的多少。
(十二)事故单位有意隐瞒的,经上级发现处理的,对事故单位进行加倍处罚,处罚金额由安委会决定。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大唐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规程执行,并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进行处分。
第十七条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深入和转序,东宁水电公司将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其它处罚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大唐东水制[2022]41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规定处罚标准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处罚规定》(大唐东水制[2022]40号)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4篇 星河小学各处室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第二小学各处室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一、管理制度
1、各处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教师做好清洁工作(包括扫地,清洁桌面、窗台、饮水机,清倒垃圾等)。
2、各处室建立责任制度,由组长或部门领导主持,由室长具体负责实施、安排值日、组织打扫、督促整理、日常保洁。
3、各处室内禁止吸烟及不设烟具。
4、各处室下班前做好“三清三关”工作(清洁地面、桌面,清倒垃圾,关窗、关门、关闭电源)。
5、保持墙面整洁,不乱贴乱画。
6、各处室卫生工作纳入教师考核,由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随时记录并定期公示。
二、考核细则
1、做到桌面整洁,教学用品摆放整齐。办公桌、窗台上不乱放杂物,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分。
2、办公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有序,否则,扣1分。
3、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污迹,否则,扣1分。
4、墙角无杂物,垃圾清理及时。否则,扣1分
5、桌椅整齐,不乱丢乱放。否则,发现一处扣1分。
6、窗明洁净,窗帘整洁。否则,扣1分。
7、保持暖气片洁净,无杂物。否则,扣1分。
8、墙面洁白无污迹,空中无灰网。否则,发现一处扣1分。
第5篇 煤业安监部对安全员管理考核细则
被考核人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 序号 标准
分 考核内容与要求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实得 分
劳
动
纪
律
20分 1 5分 严格执行采掘现场跟班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坚持8小时跟班、班中汇报;严禁杜绝无故空岗、脱岗的;酒后上岗的;班中睡觉。
未班中汇报一次扣2分,班中无故空岗、脱岗一次扣3分,未持证上岗、酒后上岗、班中睡觉该项不得分
2 5
分 按时并认真参加队组周五例会、班前会、班后会等会议。 每缺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3 5
分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尽责尽职,严禁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一经发现安全员“吃拿卡要”、不负责任的现象,每有一次扣3分。
4 5
分 每月出勤要达到矿规定出勤本工天数,严禁不请假私自休息。 每出勤少一天扣2分,旷工一天扣3分。
工
作
质
量
16分 1 8
分 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的现场重点、遗留问题及时传递到下一个班次 每有一次不现场交接班的扣2分,交接班未将本班遗留问题传达下一个班的每有一次扣2分
2 8
分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现场检查,及时查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当班安全员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当场及时制止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态度恶劣、情节严重、不听从安排者要及时电话上报安监部 发现“三违”不及时制止的每有一次扣2分,如若由此造成事故(轻伤以上事故包括轻伤)的该项不得分;对于不及时上报情节严重者每有一次扣2分
考核项 序号 标准
分 考核内容与要求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实得 分
工
作
质
量
34分 3 8
分 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三违”管理处罚细则》要求积极开展抓“三违”、查隐患工作,每个安全员一个月抓“三违”人次不得少于10人,查隐患不得少于10处;同时严禁凑数目现象发生。 查“三违”、隐患每少一条扣1分,一经发现凑数目现象扣3分。
4 10分 检查各系统及各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作业状态(尤其针对自己管辖范围支护、放顶、工序、机电设备、通风防尘设备、放炮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停止作业,责令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员安全时,必须迅速阻止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安监部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通知停止作业者每有一次扣3分,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者每有一次扣5分
5 8
分 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上级部门、公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的隐患和问题按制定的整改标准进行复查,跟踪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在隐患通知单上;严禁不负责任、应付差事、不到现场的验收工作态度,确保每条隐患都真正落实整改到位。 发现不认真验收、不到现场胡乱填写隐患通知单的每有一次扣3分。
6 8
分 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对采掘开队组每班工程质量认真打分,并记录在评估表上,做到工程质量与评估表上的分要一致。严禁出于个人恩怨、个人私情打低分、打高分,一定要实事求是。 每有一次评分与现场实际不符扣3分,情节严重者该项不得分。
学习
培训
10分 1 10分 加强手指口述、业务知识、安全规程的学习。 每月手指口述考核不合格者扣2分,安全规程抽问不会者每有一次扣2分
考核项 序号 标准
分 考核内容与要求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实得 分
其他
20分 1 5
分 即日起安全员严禁坐猴车去工作面,安全员要从副立井底徒步走到工作面,边走边查所经区域的问题 发现一次乘坐猴车扣3分,所经区域发现问题不主动记录、管理的一次扣2分
2 10分 安监人员在井下监督检查中要树立“严细实”的工作态度,不过放任何一个“三违”、任何一条隐患,做好井下裁判员的角色 两级集团公司(上级公司)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安全员平时未查出,每有一条扣5分。
3 5
分 强化军事化管理,跟班安全员要随同跟班队组进行集体宣誓,负责本班安全宣誓的监督执行;同当班人员列队同入井同升井。 未同跟班队组一起宣誓一次扣1分,队组当班人员宣誓纪律差每有一次扣1分,未同入井同升井一次扣1分
附
加
分 1 20分 安全员时刻谨记自身的职责所在,本着“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发扬安全管理人员敢说话、敢碰硬、敢动真的“三敢”精神,切实抓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项可酌情加分,如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在一定程度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加10分,工作作风受到领导、职工一致好评者加10分等
总得分:
备注:宜兴煤业对安全员考核细则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对安全员进行一次大考核:考核分在在100分(含100分)以上者,当月绩效分加2000分;95-99分(含95分)者当月绩效分加1000分;90-94分(含90分)者以上者不奖不罚,取消当月优秀安全员评选资格;85-89分(含85分)者扣当月绩效分1000分;80-84分(含80分)扣当月绩效分2000分;70-80分(含70分)扣当月绩效分3000分;70分以下者扣当月绩效分5000分并在次月住公司三违学习班一个月。
第6篇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细则格式怎样的
一、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1―2次安全知识培训,没有举行培训的,一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罚款200元,扣分:5分。
二、安全员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对违章人员不制止,不处理,不及时上报调度室,违章指挥,一次罚款100元,扣分2―5分;对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态度不好的,予以辞退。
三、瓦检员不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三检”,瓦检记录不清,不及时上牌公布,一次处50―100元罚款,扣分5―10分。
四、工人入井不佩带安全帽、合格矿灯、穿工作服、矿靴的,一次处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30元,扣分3分。
五、斜井或上、下山巷道,规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如发现人、车同行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50元,扣分3分。
六:发现工人酒后下井,一人次处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200元,扣分:10分。
七、机电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让他人代管操作的,一次处当班员50元,扣分3分,代为操作者一次处罚20元,扣分2分。
八、凡井下的设备专职操作人员不按《规程》规定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扣分:10分。
九、采煤、掘进作业面的顶板,经检查有安全隐患,除要求当时排除的以外,未排除的处跟班安全员罚款200元,扣分:10分;不及时处理到位的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采煤、掘进不按《规程》支护的,欠一支柱处跟班安全员20元,不按规定装箱的,一次处跟班安全员30元,扣分:3分(跟班安全员提出但工人不执行的,只对工人处罚);
十一、回采工作面,严禁一人回柱放顶,违者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30元,扣分:5分。
十二、电工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一条处罚款30元,扣分:5分;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的,由当班电工负全部责任,并扣分100分,符合辞退条件的,应予辞退。
十三、回风巷道要清理干净,经常维修以免堵塞,若因此造成通风不能正常进行的,一次处安全生产矿长50元,扣分:2分。
十四、井下工作人员不准在危险的地方休息,违者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50元,扣分2分;严禁在井下睡觉,违者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50元,扣分:5分。
十五、井下的炸药、雷管严禁乱丢、乱放,雷管、炸药混装,违者一人次处放炮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六、井下如发现有人携带烟、火,一人次处当班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150元,扣分5分。
十七、发现工人上、下班搭乘矿车,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八、风筒不及时修补,如发现有漏风现象严重或风筒破口达1寸以上,处当班安全员罚款20元,扣分:2分。
十九、处理瞎炮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挖瞎眼,一经发现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二
十、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或空顶距超长,违者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二
十一、井下严禁乱挖滥采,为抓产量偷挖保安煤柱,发现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50元,扣分:2分。
二
十二、非本矿工作人员严禁入井,违者一人次处当班值班员罚款50元,扣分2分。
二
十三、本矿技术矿长,技术员必须搞好各类掘进,回采、通风、运输等巷道作业面的设计、布置;对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提出整改方案,对掘进巷道没按要求悬挂中线、设腰线,欠一处罚款5000元,扣分20―50分。
并按矿规和协议有其它处罚的一并处罚;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不下井检查或没有提出整改方案的,一次处罚500元,扣分20分;对因技术矿长、技术人员的失职,引起的较大事故,除要求技术矿长、技术人员负赔偿责任外,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以上集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满分100分,每月70分以上为及格者,全年总集分1100分,全年集分800分以上才能享受矿所设安全奖,并按集分在700分以下的,作辞退处理。
第7篇 现场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现场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1】
为贯彻落实“单纯、集约、高效、清洁”的八字方针,严格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的5s管理标准,通过规范现场、现物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培养职工的良好工作习惯,最终达到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特制定现场管理标准如下:1、各班组在本班的卫生区域内有明确的标牌,标牌上标有“××班组,卫生责任人:×××”。
没有标牌,扣2分。
2、垃圾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垃圾装满后要及时清理,垃圾箱内不能有废旧设备及金属物质。
垃圾箱内废物装满,未及时清理一次,发现一次扣当值2分,垃圾箱内有废旧设备及金属一项次扣2分。
3、厂房外卫生:无坑洼、积水、杂草、垃圾、砖石瓦块、废旧设备、油污、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4、厂房内及室内卫生:室内无灰尘、油污痕迹、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地面积水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5、设备卫生:应保持设备整洁干净,无油污,见本色。
手摸有灰尘,油污等,每项次扣2分。
6、门窗玻璃卫生:门窗玻璃及边框完好清洁,手摸有灰尘痕迹,每项次扣2分。
窗子槽沟不允许有灰尘,每项次扣2分。
7、值班用具、各种记录、日志、书籍等按定置存放,茶杯摆放整齐。
否则每项次扣2分。
8、值班室桌面、盘面(各种控制盘、操作盘)清洁无杂物、抽屉及盘面门子关闭严密,表面无乱写、乱画现象,否则每项次扣2分。
9、值班室吊扇、灯具、墙面、暖气等清洁,否则每项次扣2分。
10、凡在动力厂范围内动土动工的必须逐级汇报厂部领导,否则一次扣2分。
因汇报不及时造成危害及事故的一次扣10分。
11、备品备件、拖把、扫帚、笤帚、垃圾撮子、垃圾桶等卫生用具必须定置管理,放至规定位置,否则每项次扣2分;各岗位不准有小凳子、小桌子等厂部配备以外的任何物品在工作现场,头盔、衣服、鞋子、帽子、手包等个人物品一律放置橱内否则每项次扣2分,并没收相应物品。
12、厂内所属现场所有公共财物要注意爱护,因看管不善等原因丢失或损坏根据实物价值进行相应扣分。
13、室内卫生每个班次都必须打扫并按标准保持清洁,室外卫生各班要按班次进行划分,检查时仅考核当班次区域。
14、公司有关部门检查现场及设备卫生出现一处不合格每项次扣5分,罚款责任到值到人。
15、未涉及到的不达标项目厂部将依照5s标准酌情处理。
16、本规定采取周五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值(班)为考核单位。
公司现场管理考评实施细则【2】
一、现场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三全”原则:即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
开展现场管理工作要做到全体职工共同参与,人人尽职尽责。
不遗漏项目,不留有死角,不存在隐患。
2、坚持“三严”原则:即严密落实、严格检查、严肃奖惩。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管理实施办法,要做到区域内责任和人员明确,检查和奖罚记录完整。
3、坚持“三高”原则: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各项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精细、扎实、到位,避免追求表面形式。
二、现场管理考评方式及考核办法
1、公司现场管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与考评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落实。
由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考核认定,对现场管理工作不合格的矿、车间单位及班组实行挂黄牌警告制度。
2、各专业主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抽查,每月对基层单位进行一次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公司现场管理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矿、车间单位进行综合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计划会议上通报。
3、本细则根据各矿、车间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本细则中未列出的项目按专业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各矿、车间单位、班组存在一般不合格项每项罚款50-100元,存在严重不合格项每项罚款 200 元(专业管理责任制中已明确规定扣罚标准的按专业管理责任制规定执行)。
5、各矿、车间单位在一次联检中有二个以上(含二个)不合格班组即给该单位挂黄牌警告并给予罚款1000元。
6、各矿、车间单位在一次联检中存在5项一般不合格项或2项严重不合格项即给该单位挂黄牌并给予罚款1000元。
7、同一单位在相邻两次检查中都不合格给予挂牌警告并给予罚款 2000元。
8、在一次联检中一个班(段)组有5项一般不合格项或2项严重不合格项即给该班组挂黄牌警告并给予罚款 500元。
9、同一班组在相邻两次检查中都不合格给予挂黄牌警告并罚款500元。
10、挂黄牌警告的时间从挂牌之日起15天内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的,由本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联检组复查确认后方可摘
掉黄牌。
15天内未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挂牌时间延长一个月,并对该单位加倍罚款。
11、各专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评重点内容,有权对各车间单位及班(段)组存在的严重不合格项提出挂牌和罚款的建议。
12、区域划分:隶属于责任单位的所有场所及与本单位相邻近的道路、场地等归责任单位负责;与责任单位的生产和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场所、场地、建筑物、物料等归责任单位负责;已明确划分给责任单位的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等归责任单位负责;临时施工、作业的场地、场所归施工作业单位负责;矿区内公路冬季除雪按已划分的区段负责;其它未明确划分责任单位的区域由公司联检组及有关单位共同认定。
第8篇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值班人员脱岗,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影响消缺,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3、运行人员记录缺陷时,必须查明缺陷的情况,落实到具体专业,因运行人员对缺陷判定不明确,影响缺陷处理的考核50元/项次。影响机组启动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要求运行人员提报、记录、通知检修处理缺陷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否则每项.次考核5分。
4、检修车间内部分工不明确,延误缺陷处理的加罚50元/项次,因厂部分工不明确,由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生产部处理不及时,考核50元/项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启动炉、除灰每天10点前)检修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及生产部专业专工要分别检查缺陷记录,在本专业缺陷记录本相应栏目内签字,安排、督促、检查班组消缺情况,否则每次扣10分。由值长负责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6、每天早6点前由机、炉、电专业班长负责(外围专业由值长负责)对局域网上记录的所有缺陷进行刷新消项,否则每次扣10分。值长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7、《缺陷记录本》更换不及时,每次扣10分。
8、运行、检修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应发现的缺陷未发现,考核运行单位50元/项次,考核检修单位25元/项次,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机组启动,同时依据《设备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厂管理者发现的未登记缺陷,除对检修、运行单位考核外,考核生产部相应专业专工100元/项次。
9、一个缺陷涉及到几个专业时,由值长协调,在缺陷不明没有值长许可的情况下有关专业的消缺人员不许离开,否则按延误消缺考核。
10、处理缺陷过程中发生推委扯皮现象,查出责任后,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项次。
11、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的过程中,发现该缺陷属其它专业,应及时向值长说明,得到值长同意方可消项,并及时转到相应专业。否则,对责任单位考核50元/项次。
12、三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超时未处理的缺陷,要求值长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项。缺陷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车间主任10分,生产部专业专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积极处理的,逐日加倍累计考核。
13、因无备件暂无法处理的缺陷,对责任单位以50元/项按天进行累计考核,直到备件到货消项为止。
14、发生缺陷,检修交待可以运行的,经生产部专业专工确认,可视为消项,但因该缺陷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负荷或机组停运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发生时,对检修单位按3倍考核,同时生产部专业专工连带20%。
15、确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发生又无力解决的缺陷由生产部确认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运行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缺陷重复出现,考核运行人员。
16、未经验收的外围工程发生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生产部专工监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后由检修单位负责消缺。
17、运行人员对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验收负责,只有缺陷处理完时,运行人员才能在验收栏签字,其它情况不许签字,否则考核50元/项次。
18、生产部专工对一、二类缺陷消除负有连带责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质量问题致使缺陷重复发生,对验收责任人按缺陷责任单位的15%进行考核。
19、运行、检修人员在缺陷消项时,未按真正消项时间填写,或存在不如实记录缺陷、缺陷末处理即消项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考核责任人200元/项次,考核20分/项次。
20、发现及时、消缺主动、措施得当,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机及消缺组织好的单位,生产部视情节给予不低于2000元以上的嘉奖。
21、当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均达到100%,奖励机、炉、电各2000元、热工1000元。
22、生产部专工对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项次考核100元。
23、生产部对设备消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按天统计并予以通报,每月对缺陷发生及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当月兑现。
五、对设备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l、统计方法:各专业每月发生的一、二、三类缺陷的项数与本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之比,为该专业一、二、三类的缺陷发生率。
2、各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为:汽机专业l0315,锅炉专业10188,电气专业l0892,热工专业9822,化检4650(含启动炉850);另外启动炉:汽机专业1503,锅炉专业1350,电气专业756,热工专业2000。
3、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一类缺陷发生率各专业均为0(含启动炉);二、三类缺陷发生率为:汽机5‰,锅炉专业14‰,电气专业4‰,热工专业4‰,化检8‰;启动炉:汽机、锅炉14‰,电气专业、热工专业12‰。一类缺陷发生即按一类缺陷考核,二、三类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l‰,罚款(奖励)300元,启动炉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l‰,罚款(奖励)100元。生产技术部依据机组运行稳定程度的不断提高,将对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同时,对于本细则定义缺陷范围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实缺陷发生率时予以扣除。
4、缺陷发生率定额值的确定:上述各缺陷发生率指标×(1+双机运行时间/统计时间),启动炉同样根据机、炉运行台数和时间对定额进行调整,每月依据该定额值进行考核。化学专业按冬、夏季进行定额调整。
5、电气专业的照明缺陷除照明变和电源开关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六、对重复消缺的考核
l、 一类缺陷考核基数为300元/项,二类缺陷考核基数为200元/项;三类缺陷考核基数100元/项。
2、 缺陷消除后,一周内重复发生,按500%考核;一个月内重复发生,按300%考核;二个月内重复发生,按200%;三个月内重复发生,按100%考核;三个月后重复发生不考核。
3、 技改、大(小)修中处理的缺陷,在机组启动后重复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每延长l天,减少20元。
七、一、二类缺陷的考核:
1、一类缺陷或无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须由值长负责认定,若值长无法认定,组织生产部专业专工认定。
2、一、二类缺陷考核按缺陷发生的项数和存在的时间考核。
3、按月统计,每月每1项天考核责任单位50元,未消的一类缺陷下一月重新进行累计考核直至消项为止。
4、因一、二类缺陷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按可靠性相应条款考核。
5、若缺陷重复出现,同时按重复消缺相应条款考核。
八、其它
l、本细则与可靠性管理冲突重复时,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为主。
2、本细则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3、本细则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及补充规定作废。
第9篇 餐厅管理考核细则规范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企业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细则,通过贯彻执行本细则使企业实现中长远目标。
一、 考核办法
1、 各部门均以百分制进行考核。
2、 公司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目标管理。
3、 各种考核目标均以年终考核,各类指标分解到月,逐月考核,年终总决算。
4、 经济指标以实际完成为准,其它指标按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不定期检查考核情况对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5、 设立考核考评小组,又总经理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
二、 考核目标 总考核分为:100分
1、 经济目标:占35分
a、营业收:全年 万元,其中
1月 万元 2月 万元 3月 万元 4月 万元
5月 万元 6月 万元 7月 万元 8月 万元
9月 万元 10月 万元 11月 万元 12月 万元
b、毛利率、毛利额:
全年/月综合毛利率 % ,毛利额
其中: 产品毛利率 : %
经营毛利率 : %
2、产品质量目标 占15分
a、 每查到一个不合格产品,扣0.1分。
b、 顾客投诉一次扣2分。
3、服务质量目标 占15分
a、 顾客投诉一次扣2分。
b、 公司检查发现一次服务质量差,扣0.05。
c、 每月每评上一个优服务员加2分,每评上一个星级服务员加5分。
4、财产管理目标 占10分
a、 设备、设施遗失的扣1分,非正常损耗的,扣0.5分。
b、 家具、用具遗失的扣0.5分,非正常损耗损坏的扣0.1分。
c、 生产经营工具损坏、遗失的扣0.05分。
5、安全目标 占10分
a、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b、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2分。
c、 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扣0.5分。
d、 上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6、卫生目标 占15分
a、 发生重大卫生责任事故的扣15分。
b、 发生一般食品卫生责任事故的扣3分。
c、 发生轻微卫生责任事故的扣1分。
d、 上级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每一次扣1分。
e、 门前三包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扣1分。
三、 奖惩办法
1、 总考核分达85%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每分扣每一责任人10元,主管10元,领班10元。
2、 经济目标考核达100%为合格。
3、 超额完成经济目标达10000元的,给予经营管理成员奖励300元,其中经理50%,主管30%,领班20%。
4、 对第一责任人的考核应结合其岗位目标考核细则同时给予考评。
5、 经营管理成员均参与考核,并同奖同罚。
第10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 |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 20 | |||
1 |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 ||||
2 |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 ||||
3 |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 ||||
4 |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 ||||
5 |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 ||||
6 |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 ||||
7 |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 ||||
8 |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 ||||
9 |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 ||||
10 |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 ||||
11 |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 ||||
12 |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 ||||
13 |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二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 | |||
1 |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 ||||
2 |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 ||||
3 |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 ||||
4 |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 ||||
5 |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 ||||
6 |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 ||||
7 |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 ||||
8 |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 ||||
9 |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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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11篇 “点线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使得每一件设施、每一种设备、每一类事故隐患、每个工作面都明确有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化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提出的本质安全化建设工程理念,特别是以“点、线、面”为切入点全面推行矿井安全管理责任化的工作方法,按照整体规划、分段实施、持续改进的思路,以安全、质量、标准、范围为重点,以标准规范化、岗位责任化、运行程序化为主线,结合本矿点多面广,作业点分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点、线、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将矿井的安全管理在按照“点、线、面”所组成的立体模块基础上,进一步划小责任单位,使得每一个点、构成的每条线、形成的每个面都有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每个安全管理责任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安全责任田”,都清楚自己在“责任田”内应履行的职责,履行职责的标准、方法和管理目标,以及相应的奖惩考核标准。在安全管理上通过精确定位、合理分工、量化考核,真正实现资产有人管、事故有人防、异常有人报、隐患有人处的本质安全化管理目标。
二、 基本原则:
在“点、线、面”责任落实划分上坚持“区域临近,力能所及,专业对口,专人专线专管,专人包区包片”原则;在责任人职责履行与考核上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责有所尽,尽有所酬,公开监督,合理考评,及时兑现”的原则;在“点、线、面”三项责任落实与追究上坚持“点”上的责任人直管,“线”上的责任人主管,“面”上的责任人监管三位一体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 组织机构:
1、成立“点、线、面”责任落实与考核领导组
组 长:郭永强(矿长)
常务副组长:韩青云(安全总监)
副 组 长:王红生 王 勋 卫鉴峰
成 员:各相关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由王红生同志担任。
领导组职责
(1)负责“点、线、面”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审核工作。
(2)负责“点、线、面”具体责任人的审核与确定工作。
(3)负责“点、线、面”实施细则的日常检查、管理以及奖惩考核兑现审批工作。
4、办公室职责
(1)负责“点、线、面”方案的贯彻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点、线、面”工作的日常具体检查与考核工作。
(3)负责“点、线、面”工作运行的定期分析、总结、评比、通报工作。
(4)负责“点、线、面”实施方案在运行中的完善补充工作。
(5)负责“点、线、面”考核结果的通报工作。
四、实施办法:
(一)“点、线、面”三项责任的划分办法
1、点的划分是按照井下各生产作业区域内每一台(类型)设备、每一个(类型)物件、每一个(类型)设施、每一个重要作业环节,依据区域临近、力能所及的原则都确定有一个具体的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包“点”责任人,对这个点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线的划分是按照每一种已发生过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一条预防管理线,依据专业对口,专人专管的原则,使得“每条事故类型预防管理线”都有一个明确的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包“线”责任人,对这条“线”上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面的划分是按照矿井以“施工点”为面,每个面有一个管理责任人,对所包作业区域内一切安全事项以及“点和线”上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二)“点、线、面”责任的管理职责和履行要求:
1、包“点”责任人的职责和履行要求:
(1)对所包事项的安装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完好使用标准以及“6s”管理进行全面负责。
(2)要求做到每班或每日对所包事项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检,使其经常处于一种完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状态,确保无隐患和不发生事故。
(3)对所包事项发现其存在问题和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汇报队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并督促进行整改,在此期间,对能自行可以整改而未整改的,承担直接责任,对自行无法整改的并已汇报督促处理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12篇 企业生产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1 目的:为规范日常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平稳长周期运转,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 范围: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生产、化验、电工、维修班组的日常作。如违反其它规定的执行其考核细则。
3 实施办法:设备维护考核与班组经济核算联系起来,每月设备维护除经济处罚外,另扣班组设备维护分数。设备维护初始分数为100分,扣完为止。
4 内容
4.1开机前的电气检查工作
4.1.1检查喂料机电机电源线联接是否良好,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1.2检查润滑油泵电机电源线联接是否良好,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1.3检查真空泵电机电源线联接是否良好,真空泵是否好用,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1.4检查冷拉条切粒机电机电源线联接是否良好,并空转试运,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注:以上工作均应在设备加热时进行,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科进行处理,否则即算影响开机。
4.2开机前的设备检查
4.2.1检查主机齿轮箱内润滑油油位(在游标1/2到2/3处),若接近下限,需按“三过滤”规定,向齿轮箱内补加齿轮油(220)至指定位置,未检查,考核班组10元,扣1分;如因此造成设备停机或损坏的,视情况考核班组30~100元,扣3~10分。
4.2.2检查润滑油泵出、入口阀及冷却水阀,将其旋至“开”位置,如未检查,考核班组10元,扣1分,如因此造成设备停机或损坏的,视情况考核班组30~100元,扣3~10分。
4.2.3检查机筒软水箱水位是否合适,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2.4检查液压换网站,油箱油位是否合适(油位2/3处),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2.5检查冷切粒机,手动盘车确认滚动切刀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同时检查滚动刀与固定刀之间的间隙(<10道);对于热切粒方式,应检查切粒机切刀安装的角度、松紧度是否合适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2.6检查喂粒机料斗内是否有异物,并手动盘车确认搅拌器,喂料螺杆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2.7检查空气压缩机机油油位、入口过滤器,打开压缩机底部排气阀,排水泄压如未检查影响开机的,考核班组10元,扣1分;如因此造成设备损坏的,考核班组30~100元,并扣3~10分。
4.3设备运行中的检查工作
4.3.1检查温控表,熔压表,熔温表,主机转速表和电流表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并按时填写在操作记录上,如未检查或及时填写,每次考核班组1元,扣1分。
4.3.2检查主机电机是否有振动或异常声音。
4.3.3检查主机齿轮箱温度及是否有异常声音,查看主机齿轮箱油位是否在1/2以上,如不够,应加油(220#齿轮油),齿轮箱温度在55℃以下。如未检查,考核班组10元,并扣1分。
4.3.4检查螺杆转动声音是否正常,加热块螺栓是否紧固,如有松动应上紧。如因此造成加热块烧坏,考核班组20元,扣2分。
4.3.5检查真空泵和真空表是否正常,真空度应在-0.06左右,并及时、真实的填写在操作记录上,未及时填,每次考核1元,扣1分
4.3.6检查液压换网是否正常,看油位是否在1/2~2/3之间,油质是否变质,如变质,应及时更换,未及时更换的,每次考核班组10元,扣1分,如因此造成设备损坏的,考核班组20~50元,扣2~5分。
4.3.7每天对备用泵连轴节处手动盘车,未盘车的,每次考核班组5元,扣1分。。
4.3.8检查混料机及电机的润滑情况,上油是否流畅,如未检查,考核班组10元,因此造成设备损坏的,考核班组30~100元,扣3~10分。
4.4设备日常维护考核细则
4.4.1班组巡检过程中,发现电机轴承缺油,应及时进行加油,如未按时加油造成设备损坏,考核班组100~300元;加油完毕后应填写《设备润滑记录》,未及时填写考核班组5~30元。
4.4.2每班清理缝纫机并加油,如未清理,每次考核班组2元,并扣1分。
4.4.2缝纫机针紧固螺丝不许用钳子松紧,如发现每次考核责任人1元,并扣1分。
4.4.3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考核10~100元,并扣1~10分。
4.4.4投料不加网,每次考核班组30~50元,扣1分;如因此造成停机或设备损坏,考核班组50~300元,扣1~5分。
4.4.5班组负责所划分的设备润滑检查和加注工作,不及时加注润滑油一次考核班组20元,并扣5分,造成设备损坏由负责人员承担。
4.4.6不执行“三过滤”制度的每发现一次考核班组10元,扣5分。加注油脂完毕后不及时处理现场考核5元,扣2分。
4.4.7加注完润滑油后必须将润滑油间和油桶、油具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否则考核班组10元,扣2分。
4.4.8不用指定油桶加油的,每次考核5元,并扣2分。
4.4.9及时填写设备润滑记录,不及时填写每次考核班组2元,并扣2分。
4.4.10技术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润滑油间,未及时检查,考核技术人员10元。
4.4.11开机过程中,未加风机滤网,或设备未达到开机条件时开机,每次考核班组5~20元,扣1~5分。
4.4.12用工具敲打设备本体的,每次考核责任人30元,扣3分,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损坏程度考核50~100元,扣5~10分。
4.4.13脱干机跳闸后只需重新启动一次,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扣10分。
4.4.14脱干机停止运转前必须将切粒循环水关闭,否则会造成脱干机电机进水。如班组停止脱干机后未关闭循环水,每次考核该班组30-50元,扣3-5分;如造成设备损坏,考核50-100元,扣5-10分。
4.4.15水环切粒机刀片由曲士军负责管理,班组换刀时,拿旧刀片到维修班更换同样数量的新刀片,刀片由各班组进行交接,如发现丢失,每片考核10元,扣1分。
4.4.16切刀片不允许反向安装,如发现反向装刀第一次考核班组5元,扣0.5分;第二次考核10元,扣1分,并以此类推。
4.4.17刀片安装时,应保证刀片与模板贴紧,如有缝隙,应空转几分
钟进行磨刀,当刀与模板贴紧后再开机,如未按此操作,每次考核5元,扣0.5分。
4.4.18班组公用工具进行交接,如有丢失原价赔偿,交接不清时考核当班班组。
4.4.19听诊器应在设备上进行交接,如发现听诊器锁在工具柜里,每次考核10元,扣1分。
4.4.20对于定时排空、清理磁力架等操作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考核责任10元,扣1分。
4.4.21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避免发生事故的,按具体情况每次奖励5~50元,加1~10分。
4.4.22主动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的,按情况每次奖励1~30元,加0.5~3分。
4.4.23软化水桶不允许随便使用,擅自挪作他用的,每挪用一个桶考核5元,并扣1分。
4.4.24班组每班应该对运行设备卫生进行清理,付班对本班分担区卫生进行清理,生产科每周二对设备卫生进行检查,发现设备卫生不合格每处考核2~5元。
4.4.25主电机风机滤网由分担区责任班组负责更换,如未及时更换,考核责任班组5~20元。
4.5设备停机后清理工作
4.5.1转动设备、辅助设备在机组停机的情况下仍在空载运转的,考核责任人10~100元,扣1~10分。
4.5.2班组在生产完毕停机后,未清理齿轮箱润滑油滤网,每次考核班组5元,并扣2分。
4.5.3班组在生产完毕后,未清理风机滤网的,每次考核5元,扣1分
4.5.4设备停机后,未清理辅机的,每处考核5元,扣1分。
4.6特种设备操作考核细则
4.6.1经特种设备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驾驶叉车、吊装物料时造成设施、设备及人身伤害的,考核责任人30~100元,扣3~10分。并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
4.6.2叉车属于厂内特种车辆,无生产科批准不允许出厂区,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扣5分。
4.6.3使用叉车要注意燃油、液压油、冷却水、防冻液等使用状况,压力、冷却等液体缺乏情况下继续使用叉车的考核责任人50元,扣5分。
4.6.4生产期间使用停放在生产车间内的叉车,严禁在没有确定叉车是否启动的情况下重复启动,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扣5分。
4.6.5叉车操作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倒车行驶,否则考核责任人20元,扣2分。
4.6.6班组叉车司机负责车辆的交接班管理,出现损坏考核责任人10~100元,扣1~10分。班组交接不清的由当班叉车司机负责。
4.6.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附件的检验工作由分管的技术人员负责,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立不完整,考核分管技术人员2分;特种设备检验计划没有如期完成,考核1分;无特殊情况没有进行定期强检的,考核技术人员5分。
4.6.8班组叉车司机每天填写叉车使用记录,未及时填写的每次考核5元。
第13篇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十)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10)
十二、员工宿舍质量检查评审细则
1.床上被褥叠放不整齐;床下物品摆放不规整。a
2.宿舍地面清扫不干净。a
3.空床铺上面物品摆放杂乱;a
4.故意损坏公共设施;b
5.宿舍内空调开着而窗户也敞开的,没有节约用电。b
6.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热毯、电暖气、电炉子。b
7.宿舍内乱贴乱画。b
8.不按规定保持宿舍、浴室、卫生间卫生,入厕不冲;脏水外溢;杂物乱扔。b
9.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物品。b
10.清洁、浸洗衣物时,使用长流水。c
11.私自将酒店用品带回宿舍使用。c
12.在宿舍楼道内,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贴乱画,不得随地大小便。c
13.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c
14.不爱护宿舍物品、器物、导致损坏。d
15.偷拿他人钱物,一律开除;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d
16.休息时间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唱歌以及收音机开放音量过大等影响他人休息。d
17.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自乱接电源。d
十三、厨房餐厅质量检查评审细则
1.因配合协调不够而怠慢宾客。a
2.客人交办的服务事项未按时按质完成。a
3.损坏的设备设施未及时报修。a
4.餐具不符合卫生要求。a
5.没有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a
6.未经领导批准,免费或优惠给客人就餐。a
7.厨房环境不够整洁。a
8.工作间,操作场所扎堆聊天及其他活动。a
9.预订单、就餐单遗失或缺页。a
10.餐具,玻璃器皿没有消毒,有污迹。a
11.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内的。a
12.不按规定冷藏各类食品,生、熟混放。a
13.照明灯不亮。a
14.地脚线不干净,有灰尘。a
15.墙角有蜘蛛网。a
16.设备设施不清洁,有污渍。a
17.工作台内物品摆放不整齐,表面有灰尘。a
18.工作台内物品杂乱,卫生差。a
19.鲜花枯萎或花瓶内有异味。a
20.宾客对餐食质量不满,引起投诉。a
21.营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a
22.保洁柜内餐具不洁,摆放凌乱,不整齐。a
23.垃圾桶未及时清理。a
24.成品,半成品未用保鲜膜。a
25.冰箱内生、熟不分。a
26.蒸笼、菜架、蒸柜不整洁。a
27.洗涤池不洁净。a
28.随意将残留食物倒入下水道,形成阻塞。a
29.给客人使用破损餐具。a
30.将破损餐具与好的餐具混合使用。a
31.厨房工作架杂乱并积有灰尘。a
32.分管区域内的卫生不够清洁。a
33.分管区域不清洁,有纸屑,渣物,桌椅有污迹,灰尘。a
34.展示柜陈列不整齐,橱窗内有尘灰,灯光不明亮。a
35.杯具未严格消毒,有水印,指印,工作台不整洁卫生。a
36.玻璃有污迹,指印。a
37.桌上花草不新鲜,口布不洁净,造型不美观;a
38.厨房备料不足,引起宾客不满。b
39.厨房与其他部门协调不够,出现误差或影响出菜时间。b
40.采购保管制度不全,帐目不清楚。b
41.下班后应关的电灯、自来水未关。b
42.工作粗心,马虎,打碎,破损餐具,玻璃器皿。b
43.厨房违反规定程序出菜。b
44.财产、原材料购进、领用、保管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执行。b
45.操作用餐物品如托盘,抹布等不按规定而乱丢乱放。b
46.脏污小毛巾、口布、台布、筷套等没有及时更换影响酒店档次。b
47.工作区域有苍蝇、蚊子、蟑螂、耗子。b
48.因食品、菜肴不卫生遭客人投诉。b
49.保证电线、电源开关完好无损,用电、用火、用气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度操作,一切电器设备要勤检查,没有达到要求者。b
50.待客缺乏礼貌礼仪,缺乏微笑服务和有声服务。b
51.菜单、酒水单破旧,未及时更换。b
52.点菜时未与宾客确认,有误差。b
53.服务员因结账错误造成投诉。b
54.餐厅、厨房设备设施保养不善。b
55.厨房备料过多,形成浪费。b
56.厨师不注意个人卫生。b
57.餐厅未按照不同的餐饮类别要求作相应摆台。b
58.餐桌上所有用具不卫生,保存不完好。b
59.台布桌椅不洁净,有破损,不平整。b
60.营业额未及时上交。c
61.在防疫部门来店检查卫生的过程中,存在问题而受到批评或罚款。c
员工餐厅:
1.非上班人员吃夜宵的。a
2.不按规定时间用餐的。a
3.用餐后桌面上的杂物不自行清理的。b
4.餐厅卫生不达标的。a
5.在餐厅内大声吵闹,无文明举止的。b
6.员工在餐厅内浪费粮食、水资源。b
7.打饭时间乱插队的。b
8.在员工餐厅内吸烟的。c
9.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就餐的。c
10.以上厨房餐厅的质量评审细则同样适用于员工餐厅(要求)。
备注:以上各部门扣分标准除管理人员扣分标准是直接扣分外,其他各部门都分为a、b、c、d四类:a类情况算1次;b类情况算2次;c类情况算3次;d类情况算4次;
以上各部门质量评审细则有关于纪律问题及服务质量问题按各分店经理评分表上面的标准来执行;
有关于卫生问题按周检次数的扣分标准来计算;
未列事项,按
第14篇 安全保卫管理和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搞好现场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期顺利投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01日实施)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02月01日实施)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2002年12月01日实施)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7.《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1-20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9.《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管理大纲》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进施工现场后,必须建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建立本单位安全保卫三级管理网络,并将本单位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及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书面上报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
第六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相关人员实行资质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安全保卫组审查、备案。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编写施工安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目标。安全、优质、高效、文明、节约地完成建设任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指挥部现场安全保卫组是项目业主对施工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部门。监理公司是直接监管单位,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监理责任。施工单位是实现施工安全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对发生的施工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承担后果。
第九条 本建设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总目标:
1. 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率达100%;
2. 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3. 交通、火灾事故为零;
4. 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5. 劳保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6. 杜绝重大污染事故;
7. 重要物资丢失率为零。
第二章 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安全保卫组织管理机构
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建设由业主组织成立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结构组成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为项目指挥部现场安全保卫组。
项目总经理为主任,项目副总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各项目经理为副主任,指挥部项目现场管理部部长、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以及各单位安全监察负责人任委员会成员。安委会下设现场安全保卫组,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一条 安委会及现场安全保卫职责
1.安委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施工措施;发布现场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审批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计划、报告;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2.安全保卫组对安委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安委会决议和对安全保卫工作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安委会决定。
3.安全保卫组应与各业主、项目部、施工单位、安检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共同保证安委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4.安全保卫组行使指导、协调现场安全保卫日常性管理工作职责、编制工程建设安全保卫目标计划、报告,负责填报并上呈表,负责向安委会汇报现场安全保卫情况,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号前一周的周六上午10:30分。例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单位汇报安全监理情况,各施工单位汇报前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安委会对每月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保卫重点,制定阶段性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对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施工检查,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台帐、记录。
第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凡发生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安全保卫组,并在事发七日内报送详细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第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落实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决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概由责任单位负责,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章 安全施工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安全施工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指挥部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目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 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每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参加的全面的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相应的奖罚。安全保卫组日常采用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记录检测结果,并在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提交指挥部,确保现场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安委会应在每季度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对现场施工进行一次安全施工联合大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习惯性违章操作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现场文明施工,及防火、防洪、防盗等),亦应纳入检查范围。对查出的问题要按规定进行整改,对安全文明施工优劣单位进行通报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依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工作。安全设施必须完善,不符合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季节性安全检查(冬、春)由安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监理单位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检查、指导,履行对安全施工管理、监督职责。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填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报本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分阶段实施,必要时应向安委会安全保卫组报批。
第二十五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安全检查纪录,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所遵守的安全作业标准,一律以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为准。
第二十七条 新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等)应进行不少于48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特种工作人员除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外,须在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凡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均须在作业区内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安全防火通道、安全警示、施工公告和安全制度牌,对施工点进行封闭,各种设施要符合规范。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应成立消防组织,并设置完备的消防设备和设施,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消防设备、设施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 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气体及物资,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领取、使用以及回收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按规定的距离摆放,不得随意乱动,并做到随用随开,随开随关和定人下班检查的制度。
第三十二条 起重机械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
1.没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的起重机械。
2.坦克吊、塔吊、龙门吊等设备,安装后未经鉴定和未做负荷试验。
3.安全保护失灵,或安全保护设施不当。
第三十三条 起重机械必须按有关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使用。
第三十四条 所有起重机械,无论大小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装置检验。
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械实行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人员工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六条 在工程建设中,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吊装作业、靠近带电区域、易燃区内的明火作业等,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可靠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相关票证,方可施工。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爆破工程,特殊或主要部位的混凝土浇筑,新型或大型设备的运输吊装、汽机扣大盖、蒸汽管道冲洗、打压试验等项目实施前,必须召开专业安全会议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
第三十八条 所有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必须对所交底的施工项目进行签字认可。
第三十九条 现场组织施工时,尽可能避免立体交叉施工,当确实无法回避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建设应坚持先土建后安装,先下部后上部,同日在同一施工段施工时,应尽可能在时间上错开安排。
2.发生立体交叉施工时,施工涉及各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安全检查联络员,双方联络员应按主从原则,由从方联系插空施工,并由从方在立体交叉施工处设置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否则严禁施工。
第四十条 安全票证管理
1.各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作业,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要求办理票证。如吊装票、高处作业票等。
2.票证审批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方可审批、签字,并对此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交通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
2.施工区域车辆限速15km/h,严禁超速行驶。
3.所有车辆严禁在施工危险区域停留。
第六章 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第四十二条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规定,在施工期间内,力争做到施工现场地坪硬化,五小设施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标准。
第四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持施工区域的干净、卫生和美观。
第七章 保卫工作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安全保卫组积极和集团公司保卫处、当地公安机关沟通联系,争取他们对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四十五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专(兼)职保卫机构,责任到人,加强对本单位物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每个施工单位抽调2名素质高的人员,由现场安全保卫组负责,参与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十七条 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班设门卫3人,巡逻检查人员5人。
第四十八条 对所有进入现场车辆实行通行证制,无通行证车辆严禁入场,按车辆用途发放长期或临时通行证。每辆机动车交抵押金50元,办理通行证,凭证驶入指定区域。
第四十九条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实行佩戴工作牌制,并凭工作牌进入工作区域。
第五十条 工作牌由安全保卫组组织定做、发放、补办等管理。每个工作牌收取5元抵押金,待施工工程完工后退还。丢失工作牌除扣除抵押金外,另加收重新办证费5元。
第五十一条 施工人员擅自进入非工作装置区,处罚相关责任单位20元,同时处罚违纪人员20元,由其单位负责交款。
第五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若要外运现场设备、物资时,必须到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凭出门证进出施工现场,重要物资出场须经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审批。
第八章 奖励和惩处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表现的单位、个人由业主颁发流动红旗,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2.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 每季度由业主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4. 工程竣工后,对安全管理好,无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上报指挥部,并给予奖励。
第五十四条 惩处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给予经济处罚(不包括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经济处罚)。
① 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罚500元。
② 每发生一次较大安全事故扣罚2000元。
③ 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罚1万元。
④ 每发生一次特大安全事故扣罚5万元。
2.不按照施工安全方案措施组织施工的,处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3.施工作业警戒区、施工公告、安全制度牌、安全警告标志不完善的组织施工,处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人处罚50元,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每人处100元的罚款。
5.施工现场用电的布置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违反施工用电要求,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
6.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或监护人员脱岗从事其他工作,处责任单位5000元的罚款。
7.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处责任单位500元的罚款。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整改的,视情节处罚1000~5000元
9.无故(或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参加安全保卫例会,一人一次处罚100元,迟到一人一次处罚50元。
10.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每发生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11.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偷盗施工物资,一经发现,处1000元的罚款,并逐出工地。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在厂区内,对于无证驾驶,每次罚款200元;超速行驶罚款50元。
第五十五条 处罚由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安全委员会授权的专职安全工程师执行,处罚单由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开出,罚款直接交安委会安全保卫组,未按期交罚款者,从工程款中5倍扣除。安全保卫组对罚款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公正,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安全保卫处罚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安全保卫方面的奖励和安委会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从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批准、发布后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项目建设指挥部,未尽事宜由项目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
第15篇 炼铁厂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胡万平 肖建国
副组长:秦作青 曹国德 刘志英
成 员:生产科 技术科 设材科 公辅作业区
高炉作业区 机械作业区
二、职责:
1、组长对环保管理工作负责。
2、副组长按照职能分工分管环保工作。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每月一次。
4、组织制定环保治理和改造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环保的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协调处理环保工作重大事故。
7、定期组织环保监测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8、生产科负责与公司能源环保部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的环保监测的组织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生产现场的组织管理。
9、设材科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
10、技术科负责环保的工艺改进和相关技术项目的引进。
11、公辅作业区对除尘设备的运行和日常维护负责,负责岗位烟粉尘的日常监测。
12、其它各作业区根据职能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接受上级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3、小组成员在业务范围内参加环保管理,履行相关职责。
三、管理与考核:
1、小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表》;检查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实施,少检查一次,考核生产科100元,并责令生产科及时纠正;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的应向组长或生产科请假,未请假不参加检查的成员考核每人50元/次。对于查出的问题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协调解决,生产科负责跟踪考核。
2、对检查结果的考核由组长负责实施。
3、上级部门的环保来函、文件经组长签阅后转生产科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生产科无正当理由未落实的,将视情节考核100-500元,各相关部门不配合或不作为的,将视其情节考核责任部门100-500元。
4、除尘设备检修或故障时,由公辅作业区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生产科应报能源环保部备案,对于应报未报的,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5、发生生产事故时,生产科应通知技术科组织事故分析会,生产科根据事故情况对环境影响作出评价并记录在案。生产科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次考核100元,接到通知技术科未组织会议或未对环境影响作出评价的,一次考核100元。生产科未将环境影响记录在案的每次考核100元。
6、其它各单位如发生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事故、事件应报告副组长和生产科,对事故、事件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对于发生的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事件未及时报告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事故是指:
(1):向大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且超出工艺正常范围的。
(2):向土壤倾倒污染物,数量较大的。
(3):其它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
7、设材科应履行新、盖、扩建项目环保法律法规程序,落实“三同时制度”,新设备、新工艺及技改项目的环保配套实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查出一次处罚设材科100-500元。
8、生产科负责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的台帐,按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未按要求建立环保台帐的,将视情节考核生产科100-500元。
9、组长负责环保体系的运行和审核。
10、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考核相关单位50元。
(1):无组织焚烧废油、棉纱、沥青、橡胶制品、枯树、落叶的。
(2):向下水道倾倒化学清洗液的。
(3):向土壤倾倒工业废油、化学清洗液的。
(4):工业废渣随处倾倒的。
(5):工业用水或废水到处乱流的。
1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考核相关单位100-500元。
(1):向下水道倾倒化学清洗液或废油且数量较多的。
(2):清理环境卫生,人为二次扬尘造成污染的。
(3):现有工艺必需以外的、其它人为的二次扬尘造成污染的。
(4):工业废渣、未集中存放、处理,且数量较大的。
(5):清运废渣、原燃料等物,沿途泄漏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
(6):非工艺需要,严重排放噪声的。
1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考核相关单位100-500元。
(1):生产、设备事故状态下,未对相应的原燃料、事故后果作出妥善处置的,连续二次以上加倍处罚。
(2);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3):相关方严重投诉的。
(4):潜在的紧急环境事件,未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
(5);未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的。
(6):二氧化硫、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7):随意向大气、土壤、水体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
(8):造成重大生产、设备事故,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
(9):其它可能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形。
13、对于违反环保管理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考核:
(1):公辅作业区应建立健全除尘设备的台帐记录,对不完善的,视情节考核50-200元,台帐记录保存三年。
(2):各个除尘阀应灵敏好用,如果阀体损坏或故障未及时发现并维修的,每个阀考核50元。但由于备件供应问题由设材科负责。
(3):如除尘管道磨漏应及时焊补,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处考核机械作业区50元。长时间未发现的考核公辅作业区200元。
(4):公辅作业区应确保全年粉尘合格率目标的实现,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500元。
(5):因检修设备拆除的除尘设施应及时恢复,谁拆除谁负责。否则考核100元。
(6):公辅作业区发现除尘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要及时通知相关作业区、并做好记录。否则,一次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7):高炉严禁铁口大喷,否则一次考核高炉作业区100元。铁水沟盖板盖齐,换风口、二套时不许冒烟,否则一次考核高炉作业区50元。
(8):放除尘灰时,如造成二次污染的考核公辅作业区200元。
(9):重力除尘器放灰如造成二次污染的考核公辅作业区200元。
(10):烧铁罐时不许冒黄烟,否则考核100元。
14、各作业区应有人负责环保工作,落实环保管理的各项制度,否则考核1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