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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街道区工作者管理的实施细则,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2、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江东区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_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3、加强与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积极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或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5、认真协助完成街道、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录用、任免
1、社区工作者的人数一般按照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置,同时考虑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和管理服务对象构成差别,可作适当调整。对社区工作者缺额人员,要按照有关条件及相应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行考、聘分离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在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前,由区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对考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察合格人员,街道择优聘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在限定职数内也可聘用临时社区工作者。
3、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原则上一年一聘。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的社区工作者可以经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任免程序:由分管领导拟出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决定,其中居委会主任的任免须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5、社区一般工作者的调整程序:由党政办负责考核,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讨论决定,其中居委会委员的调整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对造成班子不团结的,或在居民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责任人,按程序无条件地予以劝退,解除合同。
7、社区工作者辞职,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未经批准擅离职守,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年终奖金和一切福利待遇。
四、培养和使用
1、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2、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主管。主管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要通过在实践中识别和考察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提拔到社区领导岗位上来。对经过实践证明领导能力不高、不能驾驭全面工作的主管,可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3、完善社区工作者交流制度。立足优化社区班子结构和实现班子最佳整体功能,实行需求式交流;着眼于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培养式交流;以解决班子不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实行调整式交流,使社区班子结构日趋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以上交流对象一般仅限于社区正职、副职和后备干部。
4、建立社区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指导思想:超前储备、跟踪考察、加快培养、适时使用。基本要求:(1)后备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历一般要求大专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社区工作。(2)素质全面、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3)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精神。(4)书记后备人选须是_正式党员。
五、待遇
1、经公开招聘被街道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需经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社区鉴定、街道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转正,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已享受社会保险的不再办理),反之按程序予以劝退.
2、社区工作者工资(不包括奖金)分正职(社区书记、主任)、副职(按原核定人员)、一般工作者三个档次,工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参照区内其它街道标准制定,总体与区内各街道大致持平,同时根据宁波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增资制度。
3、社区工作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间,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连续停工治疗的病、伤假期工资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者完成当年度本职工作和街道、社区分配的各项任务的,可享受年终奖。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年终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超过15天的停发奖金;年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年终不扣发奖金,病假超过30天的年终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奖金,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扣发全年奖金。
6、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补贴以出勤天数为准计发。因工伤(须经劳动部门认定)离岗的视同在岗。在病、事假期间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7、对从事社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退下来的社区干部,按照在本街道社区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1)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至10年以下(含10年),按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
(2)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按本人二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后每递增工作年限5年,补助金增加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上年限按虚年计算,所需资金在社区管理经费中列支。(以上补助金标准,在特殊时期下区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考核不合格被劝退、辞退和擅自离职的居干,不享受上述待遇。
8、对聘用的临时社区工作者,街道按不低于上年度宁波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有关待遇水平。
六、考核
1、考核对象:在职的所有社区工作者。
2、考核内容: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按工作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项目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细则另订。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100分制。采取工作者个人述职,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党工委审定的方法进行。其中,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分占总分值的50%,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分占总分值的40%,社区书记、主任评定分占总分值的10%,无物业的社区考核优惠2。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4、奖惩措施:考核得95分(含95分)以上的有资格当选为“优秀社区工作者”,被评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奖上浮20,考核得90-94分的考核奖上浮10%,考核得70-89分的为合格;考核得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对基本合格人员实行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留用,同时考核奖下浮30%;考核得5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对同时具有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会成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其相应身份的解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考核奖下浮50%。另外,考核结果还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职务、工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七、管理
1、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建立节假日和法定节日值班制度,实行补休制,由社区自行调整。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不遵守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按程序给予辞退处理。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2、请假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病因事离岗必须请假,并在离岗前交待好工作,在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请病假须持医院盖印的医生病休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补办手续。社区书记、主任外出一天至三天以内要向街道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由街道书记、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街道正职领导批准。假期完毕,必须向原批准部门及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社区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并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年终考核时酌情扣分。
3、年休假制度。社区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以工作年限区分年休假档次:1-5年,2天;6-10年5天,10年以上的7天,20年以上为10天,不满1年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凡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当年产假达到90天的工作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4、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各社区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给社区干部学习交流。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为社区书记、主任学习交流日。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加强社区领导、居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帮助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便于街道党工委随时掌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社区领导班子履职能力。
5、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现职社区工作者(学历为高中或以上),按照平稳过渡、适当调整的原则,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聘为社区工作者。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不予续聘。具体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实施办法操作。
八、其它
1、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改选,须在街道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社区不得擅自增加人员编制。
3、各居委会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收费用外,还将追究当事者和社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4、社区委托街道管理的三产用房统一由街道出面对外签订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现为社区用房,今后移作他用的,必须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商定,未经商定移作他用的,一律恢复原有性质。
5、各社区要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和书记主任联签制,使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向街道报批。
以上规定,望各社区工作者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互相监督。
本细则自20__年10月1日起试行、以往做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若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试行一年。
第2篇 某街道中心学校班级管理评比细则
e街道中心学校班级管理评比细则
为促进班级管理规范化,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体现管理育人的办学宗旨,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班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班主任部分(30分)
1、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学期初制定班务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学期末作出总结。计划质量较差的扣5分;不实用的扣10分;未及时完成的扣10分。
2、及时传达、布置学校各项活动安排,传达不及时的扣10分。组织活动不得力的扣10分。
3、每次召开班主任会议或教职工会议,班主任需要带好班主任工作记录本,针对班级工作做详实的记录,学校将作不定时检查,不及时完成每次扣5分;完成达不到要求的扣5-10分。
4、两操、升旗无故不按时上岗的一次扣5分。
5、要求每月家访不少于4人次,每月家访记录少一次扣5分。
6、学生应到而未到或请假一天以上的须上报检查人员并及时联系家长,未按要求的一次扣5分。
7、不按时组织周会、第二课堂的每一次扣5分。
8、班级中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事件,应及时处理、汇报,做不到的每一次扣5分。
9、班主任在每天两次的课前检查中必须预备铃前及时到岗,做不到的每一次扣1分。
第二章学生部分(70分)
一、日常行为管理
1、学生仪表、语言、行为
(1)、上学期间要穿校服戴红领巾、佩戴学生证,穿戴要整齐大方。不按要求做的每人次扣1分。
(2)、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不佩戴首饰,不穿细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违犯每人次扣2分。
(3)、语言要文明,不骂人,不说脏话,不给别人起叫外号,违犯者每人次扣2分;在校期间必须学说普通话,发现不讲普通话的每人次扣1分。
(4)、行为要文明规范,打架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5-10分,打群架的每人次扣10分,吸烟、喝酒的每人次扣10分。
(5)、不准串教室,不随便出入办公室,发现一人次扣2分。
(6)、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5分。
2、班内纪律
(1)、上课打闹,秩序混乱的每一次扣3分。
(2)、应随手关灯,光照良好时亮灯的一次扣3分。
(3)、学生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失的每一次扣10分。
(4)、班内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违者每次扣2分。
3、校园内纪律
(1)、校园内严禁骑骝自行车,违者扣3分。
(2)、上墙爬屋、爬窗户、爬树木等每人次扣5分。
(3)、不准在教室前后踢足球,违者每次扣5分。
(4)、爱护花草树木,不准乱踏花池、乱折树枝、乱摘花,违者每次扣3分。
二、环境卫生
1、随意乱扔垃圾的,每一次扣2分。
2、自行车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3分。
3、卫生区、教室有纸屑、食品袋等杂物的每一次扣1分。
4、往垃圾坑倒垃圾,禁止撒落,不按要求做见一扣3分。
5、室内桌椅、用品摆放不整齐杂乱的每一扣2分,门窗玻璃不清洁的每次扣2分,课桌面乱贴乱画的每人次扣2分,再次检查仍未处理好的扣5分。
6、校园内乱刻、乱画、乱涂的每一次扣3分。
7、班级不按时打扫厕所的扣5分,做到厕所地面无纸屑,小便池要通畅无杂物,否则每次扣5分。卫生区垃圾桶每天上午上课前清理,不按时清理的见一次扣3分。
8、卫生检查每天两次,评比每周一次,按所得分数折合成班级量化得分。
三、其他工作
1、财产:开学初,总务处负责检查各班财产,并作详实的登记,各班级如果损坏公共设施,除照价赔偿外,按以下扣分。
(1)、无意中造成的损失,100元以上的,扣10分;100-50元的扣5分;不足50元的,扣2分。
(2)、故意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无论价格高低,均扣20分。
(3)、学校的图书要按规定借阅,借书时间不超过两周,但可以续借,违者每人次扣5分;偷书按定价十倍罚款,每次扣20分;丢书的可以自行买同样的书归还,否则五倍罚款并扣10分。
2、安全:中小学生在日常行为中要注意安全。
(1)、骑自行车行进中打闹、单手扶车把或大撒把的每人次扣3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人次扣2分。
(2)、自行车无闸、无撑,每一辆次扣2分。
>(3)、随意打闹造成伤害的由双方当事人负责,并按轻重扣5――10分。
(4)、进网吧的每人次扣10分 。
(5)、乱用用电设施的每一次扣5分。
3、生活:
(1)、打饭时不按顺序、互相争抢的每人次扣2分。
(2)、乱倒剩菜剩饭、汤的见一扣2分。
(3)、矿泉水桶不按时取送的一次扣2分。
(4)、用餐学生一律在教室就餐,在其他地方用餐的,每一人次扣2分。
四、学生活动
1、升旗、两操、_时:
入场要求快、静、齐。集合迟到的班级扣5分;入场队伍散漫、不整齐的扣3分;集合时不遵守纪律的扣3分;唱国歌声音不响亮的扣3分;做操时每人次不做的扣2分;做操时整体情况不规范的扣5分。升旗、_时班内每缺一人次扣1分。
2、国旗下演讲稿要根据学校给出的题目撰写,字数不少于300字,语句通顺,要有一定文采,富有鼓动性,无错别字。升旗班级展示效果良好的加3分;效果优秀的加5分。值周旗手在雨天或大风天气、每天下午放学后要降旗,否则每次扣2分。旗手和护旗升旗要统一着装并戴白手套,否则扣2分。
3、班级风采展示板栏:每期按照评分标准评分一次,将所得分数折合后加入班级量化分。
4、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按低中高年级评比,团体成绩前3名,分别加5、3、1分。(少于五个班的只加前两名3分、2分)。
5、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各项比赛的学生,获省一等奖以上的给所在班级每人次加5分;获市一等奖以上的给所在班级每人次加3分;获区一等奖以上的给所在班级每人次加5分。
6、班级自行组织的活动,自己认为效果好的,需要上报学校,但是必须有计划、实施方案、总结,学校将赋予8分、5分、3分。
7、文艺汇演加扣分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五、班级文化建设
1、各班内要有体现班集体精神面貌的班风和催人上进的名人名言及国旗等物品,每少一项扣5分。
2、每个班级中需要张贴三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每少一项扣5分。
3、班级后面的黑板是班级文化的主阵地,不能挪作他用,应该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板报设计,团队将定期检查并给于适当的分值(打分在5-10分之间)。校园内板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给相应的班级,要求和室内一样。
4、班级创新本班文化建设,要向学校说明,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效果良好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六、学习成绩
期末、创新等大型考试中,取得优胜成绩的班级加10分。
第三章 考评操作及结果处理部分
1、每月按班级量化办法,对全校各班进行排名,前三名的班级获管理优胜班级称号并颁发流动红旗;连续两个月量化汇总前三名的班级获文明班级称号并于校集体荣誉榜展示,对排名末位的班级进行全校通报,并在相应升旗时间进行班级工作检查。
2、优胜班级评选将分小学部和中学部分别评选。小学部分低年级和高年级分别评选,
低年级是指一、二年级,中年级是指三、四、五年级,高年级是指六、七、八、九年级,分别评出2名、3名、2名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体将发奖状,优秀班主任将获奖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班级量化得分作为学年末优秀班级、各级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主要依据。
4、周末统计,核准公布。
注:本办法自2007年9月3日起执行。原同类文件到期停用。
第3篇 某街道小学学生课间纪律管理细则
街道小学学生课间纪律管理细则
为了让每个学生能有较好的课间休息的时间与空间,懂得课间礼仪,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下课后及时整理好上节课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课本、练习本、练习册、笔等)。
二、下课后,如需要喝水、上厕所等,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
三、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好粉笔盒,做好教室保洁工作。
四、课间可开展有益的小游戏,可以看书、下棋等,不在教室、走廊处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因休息时间不长,建议不到一楼架空层打兵乓球。
五、在走廊休息时,不乱敲墙壁、墙角,不拨弄走廊栏杆的不锈钢圈。
六、课间时间不串班,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如有需要借用办公室电话,需征求老师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上下楼梯靠右走,相互礼让。下楼时不顺着扶手向下滑,不与他人争抢楼道。
八、铃声响后,迅速进入教室,班干部维持好秩序,进行课前诵读。
学校将组织值日教师每天检查,如一学期课间纪律被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班级将不能参加期末各项集体荣誉类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