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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山区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第2篇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 第3篇全部价款付清购房合同 第4篇工程价款技术施工合同 第5篇机动车价款购买合同 第6篇价款鉴定申请书 第7篇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第8篇商品房总价款付清购房合同 第9篇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合同 第10篇2023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复习:合同价款纠纷解决途径 第11篇合同价款及调整 第12篇2023二建《施工管理》章节练习:合同价款约定 第13篇2023二建《施工管理》考点第二章: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第14篇2023造价工程师考点: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第15篇装饰装修合同价款及支付 第16篇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第1篇 山区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字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拟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公司(事务所)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0__]______号),并已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_________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______采(探)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民法典》、《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公司(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约定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______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
三、评估范围
______采(探)矿权,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开采标高:
面积:________平方公里
四、评估目的
本合同所约定______采(探)矿权评估的目的是为__________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提供价款参考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本合同为该项______采(探)矿权评估所定基准日为200__年____月__日。
六、评估期限
本合同所约定的采(探)矿权评估报告,自本合同生效并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所约定的基础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正式提交。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而超时限,可由双方重新议定评估期限。
七、评估费
评估费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并正式提交本合同第二项下所述事项所付报酬,采(探)矿权评估报告正式提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甲方为该合同所约定的采(探)矿权评估提供以下资料:
(1)《________(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已经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2)本级矿业权审批机关出具的载明评估对象坐标、面积、标高、生产规模等信息的文件复印件;
(3)后续勘查设计;
(4)煤炭矿井生产规模核准文件;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选冶报告。
负责对评估对象现场核查事宜的协调联系。
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对评估过程和结果提出质询,并要求书面说明。
对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甲方未公开评估结果之前,乙方不得将评估结果透露给第三方。
(二)乙方:
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的评估要求(见附件)进行评估操作,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进行评估。
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分析。
对甲方提出的询问进行书面解答说明。
根据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
按照本合同规定获得相关资料和评估费用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有违规、造假等行为的,或以后查出此类问题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者追回评估费。
(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支付评估费,并且乙方将失去再次承担甲方评估项目的机会。
(三)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可按本合同约定评估费用的50%-100%收取评估费用。
(四)若合同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按评估费用的50%计算。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合同约定评估费壹倍的赔偿。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八、(二)4'约定的,甲方可以不再选择乙方承担其评估项目。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方行政负责人授权的代表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甲方'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和乙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
2023矿业权价款评估签字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拟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2.______公司(事务所)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0__]______号),并已于200年月日经__________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______采(探)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民法典》、《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甲方和乙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公司(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约定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______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
三、评估范围
______采(探)矿权,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开采标高:
面积:________平方公里
四、评估目的
本合同所约定______采(探)矿权评估的目的是为__________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提供价款参考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本合同为该项______采(探)矿权评估所定基准日为200__年____月__日。
六、评估期限
本合同所约定的采(探)矿权评估报告,自本合同生效并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所约定的基础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正式提交。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而超时限,可由双方重新议定评估期限。
七、评估费
评估费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并正式提交本合同第二项下所述事项所付报酬,采(探)矿权评估报告正式提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甲方为该合同所约定的采(探)矿权评估提供以下资料:
(1)《________(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已经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2)本级矿业权审批机关出具的载明评估对象坐标、面积、标高、生产规模等信息的文件复印件;
(3)后续勘查设计;
(4)煤炭矿井生产规模核准文件;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选冶报告。
2.负责对评估对象现场核查事宜的协调联系。
3.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4.对评估过程和结果提出质询,并要求书面说明。
5.对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甲方未公开评估结果之前,乙方不得将评估结果透露给第三方。
(二)乙方:
1.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的评估要求(见附件)进行评估操作,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进行评估。
2.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分析。
3.对甲方提出的询问进行书面解答说明。
4.根据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
5.按照本合同规定获得相关资料和评估费用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有违规、造假等行为的,或以后查出此类问题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者追回评估费。
(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支付评估费,并且乙方将失去再次承担甲方评估项目的机会。
(三)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可按本合同约定评估费用的50%-100%收取评估费用。
(四)若合同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按评估费用的50%计算。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合同约定评估费壹倍的赔偿。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八、(二)4'约定的,甲方可以不再选择乙方承担其评估项目。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方行政负责人授权的代表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甲方'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和乙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全部价款付清购房合同
2023全部价款付清购房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区路(项目名称)______幢______座______号房,位于第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乙方逾期支付全部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第4篇 工程价款技术施工合同
2023工程价款技术施工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以下简称“本商铺”);
2、施工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周期:__________天(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工程价款施工方式及费用的约定
1、本商铺的固定装饰装修由甲方负责进行施工,且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2、软装潢由乙方自行负责,且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商铺固定装饰装修的全部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须至施工现场确认固定装饰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小样或提供小样待甲方确认后按小样采购。
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本商铺软装潢的材料、摆设、设备等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摆设、设备须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摆设、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施工图纸
1、甲乙双方约定本商铺固定装饰装修及软装潢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并提供,交图时间为___年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及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2、甲方收到施工图纸后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并送交本商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审核,如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不符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则乙方须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进行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逾期完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本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第5篇 机动车价款购买合同
2023机动车价款购买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新、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一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养路费缴会凭证
4、车辆年检证明
5、税讫证明
6、其它材料: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第6篇 价款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法 定代表人:####被申请人:####,男,####出生,汉族,住####.
请求事项:
请求委托 司法鉴定 机构对被申请人####向法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工程决算书的实际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法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工程决算书,作为其结算依据。但此两份工程决算书是答辩人方向建设单位####工程有限公司湖北 分公司 及建设单位####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工程决算报告。该报告并没有完全被####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建设单位####投资有限公司采用,更没有按此报告向答辩人结算和支付 工程款 。
为此,答辩人于底起诉了####工程有限公司及####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该案经武汉市####区人民法院 一审 后,####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 二审 审理期间。
特别是,本案在武汉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因为####工程有限公司不同意按答辩人提交的决算报告进行结算,为此,答辩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结果是在答辩人的报告的基础上,作了审减工程造价。因此,答辩人的决算并不是最终的结算依据。
因此,为了确定真实的工程造价,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对本案中工程决算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武汉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合同编号:(部或省简称)国土资矿评合字[200]第____号
签字时间:二o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拟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 规定,需要对该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2.______公司(事务所)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0__]______号),并已于200年月日经__________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______采(探)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 民法典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甲方和乙方: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公司(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约定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______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
三、评估范围
______采(探)矿权,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开采标高:
面积:________平方公里
四、评估目的
本合同所约定______采(探)矿权评估的目的是为__________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提供价款参考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本合同为该项______采(探)矿权评估所定基准日为200__年____月__日。
六、评估期限
本合同所约定的采(探)矿权评估报告,自本 合同生效 并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所约定的基础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正式提交。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而超时限,可由双方重新议定评估期限。
七、评估费
评估费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并正式提交本合同第二项下所述事项所付报酬,采(探)矿权评估报告正式提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甲方为该合同所约定的采(探)矿权评估提供以下资料:
(1)《________(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已经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2)本级矿业权审批机关出具的载明评估对象坐标、面积、标高、生产规模等信息的文件复印件;
(3)后续勘查设计;
(4)煤炭矿井生产规模核准文件;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选冶报告。
2.负责对评估对象现场核查事宜的协调联系。
3.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4.对评估过程和结果提出质询,并要求书面说明。
5.对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甲方未公开评估结果之前,乙方不得将评估结果透露给第三方。
(二)乙方:
1.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的评估要求(见附件)进行评估操作,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进行评估。
2.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分析。
3.对甲方提出的询问进行书面解答说明。
4.根据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
5.按照本合同规定获得相关资料和评估费用的权利。
九、 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有违规、造假等行为的,或以后查出此类问题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者追回评估费。
(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支付评估费,并且乙方将失去再次承担甲方评估项目的机会。
(三)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可按本合同约定评估费用的50%-100%收取评估费用。
(四)若合同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额度按评估费用的50%计算。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合同约定评估费壹倍的赔偿。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八、(二)4'约定的,甲方可以不再选择乙方承担其评估项目。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方行政负责人授权的代表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甲方'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和乙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商品房总价款付清购房合同
2023商品房总价款付清购房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第9篇 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合同
2023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
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
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预付
第一次购房价款。
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
第二次购房价款。
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
乙方在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第10篇 2023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复习:合同价款纠纷解决途径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合同价款纠纷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和解
(2)总监或造价工程师暂定,14天内确定暂定结果
发承包收到暂停结果14天内,未提出不同意见,视为认可
如有一方不同意,以书面形式向总监或造价师提出,说明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该结果成为争议。
在结果不影响履约,应实施该结果。直至被改变为止。
2.调解
(1)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就发承包双方提请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或认定。
(2)双方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
■约定调解人。
■争议的提交。如果发承包双方发生了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调解人,并将副本抄送另一方。
■进行调解。调解人应在收到调解委托后28天内,或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调解书,发承包双方接受调解书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
■异议通知。如果发承包任一方对调解人的调解书有异议,应在收到调解书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异议通知。
如双方在收到调解书的28天内均未表示异议,则调解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
3.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方式的选择
用何种方式解决争端,关键在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仲裁协议。
不能因为进行仲裁而改变各自的义务。仲裁机构如要求停止施工,承包人应采取保护措施,费用败诉方承担。
■诉讼方式的选择
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双方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
■约定调解人。
■争议的提交。如果发承包双方发生了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调解人,并将副本抄送另一方。
■进行调解。调解人应在收到调解委托后28天内,或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调解书,发承包双方接受调解书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
■异议通知。如果发承包任一方对调解人的调解书有异议,应在收到调解书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异议通知。
如双方在收到调解书的28天内均未表示异议,则调解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施工合同无效的价款纠纷处理
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根据修复结果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垫资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处理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工程结算价款纠纷的处理
(1)阴阳合同的结算依据。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2)对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的认可。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结算的,应予支持。
(3)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
1)利率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
■未约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计息日
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下处理:
①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②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未交付,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
1)利率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
■未约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计息日
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下处理:
①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②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未交付,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工程造价咨询人规定
(1)程序合法。
(2)人员合格。
(3)按期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禁止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期满后以上述理由不做出鉴定结论,影响案件处理。
(4)适当回避。接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造价工程师如是鉴定项目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代理人、咨询人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鉴定项目委托人以该理由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
(5)接受质询
应依法出庭接受鉴定意见书的质询。无法出庭的,经仲裁机关或法院许可,可以书面答复质询。
第11篇 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合同的计价方式。通用条款中规定了三种可选择的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的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保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工程。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第12篇 2023二建《施工管理》章节练习:合同价款约定
1[多选题]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主要结算方式有( )。
a.分项结算
b.分段结算
c.分部结算
d.按月结算
e.竣工后一次结算
参考答案:b,d,e
2[单选题]某建设工程承包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施工历时1年,通货膨胀率8%,完成后,其钢筋混凝土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2023m3,而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该分项的工程量是2000m3。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根据( )计算该分项应付的工程款。
a.2000m3乘以合同单价
b.2000m3乘以调整后的单价
c.2023m3乘以合同单价
d.2023m3乘以调整后的单价
参考答案:c
3[单选题] 在施工过程中,暂列金额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 )。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总承包单位
参考答案:a
4[多选题]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23,该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遵循的规定包括( )。
a.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约定
b.合同价款约定是约定工程价款的计算与结算方式
c.合同价款应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定
d.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为准
e.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参考答案:a,c,e
5[单选题]某工程包含两个子项工程,合同约定甲项200元/m2,乙项180元/m2,且从第一个月起,按5%的比例扣保修金,另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凭证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现承包商第一个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确认的甲、乙两子项的工程量分别为700m2,500m2。本月的实际完成工程款为( )。
a.21.85万元
b.22.66万元
c.23万元
d.0万元
参考答案:c
6[多选题]在合同工程履行期间,下列( )事项可以归入现场签证的范围。
a.施工现场所有的零星工程
b.工程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c.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员窝工
d.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e.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
参考答案:b,c,d,e
7[多选题]在合同工程履行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按照综合单价法确定单价
c.工程量偏差超过l 5%时应调整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
d.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赶工补偿费应与竣工结算一并支付
e.剩余的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参考答案:a,c,d,e
8[单选题] 一般情况下,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 )。
a.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
b.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的日期
c.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d.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给予认可意见的日期
参考答案:c
9[单选题]工程施工过程中,下列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
a.合同工程本身损害
b.施工机械的停工损失
c.待安装设备的损害
d.工程修复费用
参考答案:b
10[多选题]在合同工程履行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按照综合单价法确定单价
c.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应调整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
d.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赶工补偿费应与竣工结算一并支付
e.剩余的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11[单选题]某基础土方工程,招标文件中估计工程量为5000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单价为5元/m3,当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l5%时,调整单价为4元/m3。工程结束时实际完成土方工程量为5500m3,则土方工程款为( )元。
a.20000
b.22000
c.25000
d.27500
参考答案:d
12[单选题]2023年5月实际完成的某工程按2023年5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该工程固定要素的系数为0.2,各参加调值的部分,除钢材的价格指数增长了10%外其余都未发生变化,钢材费用占调值部分的50%,按价格指数调整法公式法计算,则该工程实际价款变化值为( )万元。
a.20
b.30
c.40
d.50
参考答案:c
13[单选题]工程施工过程中,下列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
a.合同工程本身损害
b.施工机械的停工损失
c.待安装设备的损害
d.工程修复费用
参考答案:b
14[单选题]某工程合同工期约定为6个月,签订的合同价为95万元,则该工程适宜采用( )方式结算工程款。
a.按月结算
b.其他方式结算
c.分段结算
d.竣工后一次结算
参考答案:d
15[单选题]某工程的定额工期为300天,按照相关规定,招标人在确定合同工期时,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 )天,超过者,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a.30
b.45
c.60
d.90
参考答案:c
16[单选题] 合同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 )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a.变更价款
b.计价规范
c.合同约定
d.措施项目清单
参考答案:b
17[单选题]某基础开挖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计日工费和窝工费的工资标准均为50元/工日,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与现场周边村民协调的职责,造成承包商7人窝工5天,而承包商由于劳动力计划安排不当导致5人窝工10天。承包商在基坑开挖中可提出的人工费索赔为( )元。
a.0
b.1750
c.2500
d.4250
参考答案:b
18[单选题]某新校区抗震模拟实验室工程,主体部分采用钢架结构,施工合同约定钢材由业主供料,其余材料均委托承包商采购。但承包商在以自有机械设备进行主体钢结构制作吊装过程中,由于业主供应钢材不及时导致承包商停工7天,则承包商计算施工机械窝工费时,应按( )向业主提出索赔。
a.机械台班费
b.机械租赁费
c.机械使用费
d.机械台班折旧费
参考答案:d
19[单选题] 某住宅小区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突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取消建设一处配套设备用房,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提交了索赔报告,开发商未及时支付变更工程款也未提供替代工程,造成施工承包单位费用及利润损失,则费用及利润损失由( )承担。
a.开发商
b.施工承包单位
c.双方共同承担
d.其他方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答案a:
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利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答案选择a。
20[单选题] 某工程合同工期约定为6个月,签订的合同价为95万元,则该工程适宜采用( )方式结算工程款。
a.按月结算
b.其他方式结算
c.分段结算
d.竣工后一次结算
参考答案:d
21[单选题]按照年度施工计划,某工程项目在本年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为40万元,则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给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不低于( )万元。
a.16
b.20
c.24
d.28
参考答案:c
22[单选题]某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合同工期5个月,预付款36万元,主材料费所占比重60%,每月完成工程量40万元,那么第一次扣回预付款的数额为( )万元。
a.10
b.12
c.14
d.16
参考答案:b
23[单选题] 根据计日工的有关要求,当承包人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计日工项目现场签证报告后2天内,发包人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则( )。
a.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b.承包人重新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c.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d.承包人放弃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参考答案:a
24[单选题]根据现场签证程序,承包人应在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 )天内,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并报送发包人确认。
a.3
b.7
c.14
d.21
参考答案:b
25[单选题] 某基础开挖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计日工费和窝工费的工资标准均为50元/工日,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与现场周边村民协调的职责,造成承包商7人窝工5天,而承包商由于劳动力计划安排不当导致5人窝工10天。承包商在基坑开挖中可提出的人工费索赔为( )元。
a.0
b.1750
c.2500
d.4250
参考答案:b
26[单选题] 合同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由此导致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 )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a.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
b.设计图纸的项目特征
c.招标工程量清单
d.暂估价
参考答案:a
27[单选题] 根据现行合同价款的调整要求,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或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如没有约定,则单价变化超过( )时,超过部分应做相应的调整。
a.5%
b.10%
c.15%
d.20%
参考答案:a
28[单选题] 某土石方工程按混合方式计价,其中土方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包干价20万元,石方工程实行单价合同。该工程有关的工程量和价格资料如下表所示,则该工程的结算价款是( )万元。
a.87.2
b.88.2
c.92.0
d.93.0
参考答案:c
29[单选题] 根据计日工的有关要求,当承包人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计日工项目现场签证报告后2天内,发包人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则( )。
a.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b.承包人重新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c.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d.承包人放弃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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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单选题] 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 )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a.设计图纸
b.消耗量定额
c.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
d.企业定额
参考答案:c
第13篇 2023二建《施工管理》考点第二章: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30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31 合同价款约定
一、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根据价款是否可以调整,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具体工程项目选择何种合同计价形式,主要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确定。
《计价规范》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的影响。
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
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
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2z102032 工程计量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成本加酬金合同参照单价合同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
(1)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
(2)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视为认可承包人计量的工程量。
(4)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5)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6)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后,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派人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4)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5)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
2z102033 合同价款调整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估价;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2.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
注意14天的规定。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
(2)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相应调整措施费。
六、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提交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后2天内予以确认,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七、物价变化
若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该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和设备费。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1. 价格指数调整法
(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
式中: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o——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不调价部分的权重;
b1 、 b2 、 b3 、…、bn——各可调因子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 、ft2、ft3、…、 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 、 f02 、 f03 、…、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
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八、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其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4)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①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② 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③ 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九、不可抗力
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十、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十一、误期赔偿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十二、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暂列金额支付相应的费用(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费、工程变更、索赔和现场签证费用等)如有剩余,则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2z102034 工程变更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前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因素。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三、承包人报价偏差的调整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
四、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2z102035 索赔与现场签证
一、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
(2)设备费。
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可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属于外部租赁时,按照应分摊的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4)管理费。
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
(5)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不得索赔利润
(6)迟延付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看讲教材p90页图表。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2)总费用法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
但这种方法对业主不利,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采用。
(3)修正总费用法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二、现场签证(自己看看)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现场签证的范围
(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2.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
第一种是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时,按计日工作单价计算。
第二种是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件,应按合同中的约定计算。
2z102036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2)分段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工期12个月以内,或者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下。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
1.预付款的支付
(1)预付款的额度: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2.预付款的抵扣
(1)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抵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① 起扣点的计算公式:
t=p-m/n
t=p-m/n
式中
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已完工程价值;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m——工程预付款数额;
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例:某工程合同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24万元,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为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
解按起扣点计算公式:
t = p-m/n = 200 – 24/60% =160万元
则当工程完成16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
三、进度款的支付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工程计量周期一致。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z102037 竣工结算与支付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文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一、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
1.编制和复核的依据(了解)
2.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二、竣工结算的程序(了解)
三、竣工结算款支付(了解)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3.支付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四、质量保证金
(1)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
(2)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五、最终结清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2)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
(3)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清款。
第14篇 2023造价工程师考点: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1 工程变更概述
1.1 工程变更的分类:改变施工时间和顺序,更改部分设计,增加工程量,其他变更。
1.2 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必须变更,应尽快变更。
(2)工程变更后,应尽快落实。
(3)影响应作进一步分析。
2 工程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需对原设计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变更超过原标准或批准规模时,须经原规划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批,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图纸说明。
(2)承包人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3)设计变更事项。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①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 工程变更的确认: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 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
4.1 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
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4.2 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5 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5.1 工程变更的范围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第15篇 装饰装修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第16篇 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导语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阶段,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合同价款约定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7)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与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