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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运单合同(1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4 14:00:01 查看人数:57

电子运单合同

第1篇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

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

水路货物运单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

月日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

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交接清单号码运单号码

船名航次起运港到达港到达收货

日期人

全称全称

托地址、收地址、

运电话货电话(承(章)

人人运人

银行、银行、章)

帐号帐号

托运人确计费重量

货件包价重体积等费金项费金

符货号量(长目率额

号数装值(、宽重量体积级率额

吨、高(吨)(m3)运

(m)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总计

(公章)月日

特核算

约员

项承运日期复核

起运港承运人章员

〔说明〕

1.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6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3.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均使用航运企业台头的水路货物运单。

4.货物运单联需用厚纸印刷,货票各联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各联为黑色。

5.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6.到达港收费,另开收据。

7.规格:长19厘米,宽27厘米。

第2篇 道路货物运单

起运日期: 年 月 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挂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卸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及规格包装形式体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宽×高(厘米)件数实际重量(吨)计费重量(吨)计费里程(公里)货运周转量(吨公里)货物等级运价率运费金额其他杂费保价

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目金额金额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卸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过路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过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单签订地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币种/计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合计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特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或运输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收货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3篇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gf--91--0407)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月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承运人章)

收货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月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核算员

复核员

第4篇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gf910407)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gf--91--0407)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月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 运单号码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承运人章)

收货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核算员

复核员

第5篇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gf--9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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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月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 运单号码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承运人章)

收货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第6篇 行李托运单(铁路)

行李托运单(铁路)

注意事项

行李票号码

铁路局

行李托运单

1.除行李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旅客填写 清楚。

2.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8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立方米。

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货币、证券、

珍贵文物、金银珠宝等贵重品、档案材料不得按行李托运,也不得

夹带在行李中托运。

4.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旅客姓名、单位、住址。

19 年 月 日

到站

经由

旅客姓名

共 人

住 址

电话

包装种类

件数

实际重量

附注

铺盖卷

自行车

合 计

旅客姓名

共 人

住 址

电话:

旅客姓名

共 人

住 址

电话:

第7篇 铁路包裹托运单证

注意事项

除包裹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发货人填写清楚。

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立方米。

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和限制运输物品。均不得按包裹托运。

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发收货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个人托运人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旅客或发货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到站 站 经由 站

发货人

单位、姓名:

电话:

详细地址:

收货人

单位、姓名:

电话:

详细地址:

顺号

品名

包装种类

件数

实际重量

声明价格

记事

合计

发货人

单位、姓名:

电话:

详细地址:

收货人

单位、姓名:

电话:

详细地址:

发货人

单位、姓名:

电话:

详细地址:

收货人

单位、姓名:

电话:

详细地址:

第8篇 _____省汽车货物运单

_____省汽车货物运单

托运人(单位):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运单编号:___________

发货人

地址

电话

装货地点

厂休日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卸货地点

厂休日

付款人

地址

电话

约定起

运时间

约定到

在时间

需要

车种

货物名称及规格

包装形式

件数

体积

长×宽×高(厘米)

件重(千克)

重量

保险保价价格

货物等级

计费项目

计费重量

单价

运费

装卸费

合计

计费

里程

托运

记载事项

付款人

银行帐号

承运人

记载事项

承运人

银行帐号

1.托运人请勿填写粗线栏内的项目。

2.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品名,如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写须另附物品清单。

3.保险或保价货物,在相应价格栏中填写货物声明价格。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

签章

年月日

说明

1.填在一张货物运单内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易腐蚀、易碎货物、易溢漏的液体、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托运人、承运人修改运单时,须签字盖章。

2.本运单一式2份:①受理存根;②托运回执。

第9篇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本gf--97--0407)

本运单经承托人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月度 运输合同 编码:_________ 货物交接清单编码: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

第一程船名或第一程承运人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应收费用

第二程船名或第二程承运人

航次

第一换装港

第一程运费

第三程船名或第三程承运人

航次

第二换装港

第二程运费

托运人

全 称

收货人

全 称

第三程运费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第一换装港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元)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重量 ( 吨 )

体积 ( 长×宽×高立方米 )

重量 ( 吨 )

体积 ( 立方米 )

总计

大写

核算员:

收款章

合计

约定装船日期: 月 日

约定运到期限:

费用结算方式:

复核员:

特约事项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收货人签章

年 月 日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运到时间: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说明

1.水水联运货物运单一式八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 代理 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后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

第三份(第一程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四份(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五份(第二程承运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港口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六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七条(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

第八份(提货凭证)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航船--→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每增加一个换装港,由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加抄二份。

2.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第一程承运人名称。

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第八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七份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结算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要印固定号码或控制号码。

5.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

第10篇 中国民用航空货运单(参考文本)

中国民用航空货运单

(参考文本)

财务联

出发站

达到站

收货人名称

电话

收货人地址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空陆转运

自 至

运输方式

货物品名

件数及包装

重量

价值

计费

实际

航空运费:(每公斤¥)

储运注意事项

收运站

日 期

经手人

地面运输费:(每公斤¥)

空陆转运费:(每公斤¥)

中转费:(每公斤¥)

其他费用:

合计:

中国民用航空货运单

(参考文本)

发货人联(报销联)

出发站

达到站

收货人名称

电话

收货人地址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空陆转运

自 至

运输方式

货物品名

件数及包装

重量

价值

计费

实际

航空运费:(每公斤¥)

储运注意事项

收运站

日 期

经手人

地面运输费:(每公斤¥)

空陆转运费:(每公斤¥)

中转费:(每公斤¥)

其他费用:

合计:

中国民用航空货运单

(参考文本)

到达站联

出发站

达到站

收货人名称

电话

收货人地址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空陆转运

自 至

运输方式

货物品名

件数及包装

重量

价值

计费

实际

航空运费:(每公斤¥)

储运注意事项

收运站

日 期

经手人

地面运输费:(每公斤¥)

空陆转运费:(每公斤¥)

中转费:(每公斤¥)

其他费用:

合计:

(货物运费总数以角为单位,角以下四舍五入)

货物到达处理记录

到达日期

通知

提货日期

交件人

收货人

中国民用航空货运单

(参考文本)

存根联

出发站

达到站

收货人名称

电话

收货人地址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空陆转运

自 至

运输方式

货物品名

件数及包装

重量

价值

计费

实际

航空运费:(每公斤¥)

储运注意事项

收运站

日 期

经手人

地面运输费:(每公斤¥)

空陆转运费:(每公斤¥)

中转费:(每公斤¥)

其他费用:

合计:

第11篇 铁路局货物运单(示本gf-91-0403)

铁路局货物运单

(示范文本gf-91-0403)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领货凭证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铁路局

货位: 货物运单 车种 车号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托运人→发站→ 货票第 号

运到期限 日 到站→收货人 货票第 号 运到期限 日

托运人填写

承运人填写

发站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

到站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

施封号码

托运人

托运人

名称

经 由

铁路货车

篷布号码

收货人

住址

电话

货物

名称

收货人

名称

运价里程

集装箱号码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包装

货物

价格

托运人确定重量

(公斤)

承运人确定重量

(公斤)

计费

重量

运价号

运价率

运费

托运人盖章或签字

合计

托运人记载事项

承运人

记载事项

注:本单不作为收款凭证,托运人签约须知见下页

托运人盖章

或签字

年 月 日

到站交付日期戳

发站承运日期戳

发站承运日期戳

注:收货人领货须知见第下页

收货人领货须知

1.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收货人接到领货凭证后,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2.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托运人须知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h1229--011030wkj

第12篇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单

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运到期限: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装货地点

装货时间

卸货地点

领取货物期限

道路运输证号

车型

车牌号

挂车牌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

包装方式

体积

长×宽×高(米)

价值(元)

实际重量(千克)

计费重量(千克)

计费里程(公里)

货运周转量(吨公里)

第13篇 水路货物运单(示本gf--97--0406)

本运单经承托人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月度 运输合同 号码:________ 货物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约定装船日期:

年 月 日

托运人

全 称

收货人

全 称

约定运到期限: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费用结算方式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应收费用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元)

托运人确定

承运人确定

运费计算

费目

费率

金额(元)

重量 ( 吨 )

体积 ( 长×宽×高立方米 )

重量 ( 吨 )

体积 ( 长×宽×高立方米 )

等级

费率(元/计费吨)

金额(元)

总计

大写:

核算员:

收款章

合计

特约事项

复核员: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运到时间: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收货人签章

年 月 日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单说明

1.水路货物运单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承运人或其 代理 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人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

第三份(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

第四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五份(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

第六份(提货凭证)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2.水路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承运人名称。

3.水路货物运单第六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五份均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危险货物运单第六联用红色纸印刷。

5.规格:长19厘米,宽27厘米。

第14篇 货物运单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货位: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铁路局

货物运单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运到期限 日 货票第 号

托运人填写

承运人填写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

施封号码

托运人

名称

经 由

铁路货车篷布号码

住址

电话

集装箱

号 码

收货人

名称

运价里程

住址

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包装

货物价格

托运人确定重量(公斤)

承运人确定重量(公斤)

计费重量

运价号

运价率

运费

合计

托运人记载事项

保险:

承运人记载事项

注:本单不作为收款凭证,托运人签约须知见背面。

规格:350×185mm

托运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到站交付日期戳

发站承运日期戳

领货凭证

车种及车号

货票第 号

运到期限 日

发 站

到 站

托运人

收货人

货物名称

件数

重量

找运人盖章或签字

发站承运日期戳

注:收货人领

货须知见

背面

领货凭证(背面) 货物运单(背面)

收货人领货须知

1.收货人接到托运人寄交的领货凭证后,应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2.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收货人在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戳证明货物未到。

托运人须知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以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注:本须知排印时, (注:本须知排印时,

应放在凭证背面下端) 应放在运单背面右下测)

第15篇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本gf970407)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示范文本gf--97--0407)

本运单经承托人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月度运输合同编码:_________ 货物交接清单编码: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

第一程船名或第一程承运人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应收费用

第二程船名或第二程承运人

航次

第一换装港

第一程运费

第三程船名或第三程承运人

航次

第二换装港

第二程运费

托运人

全 称

收货人

全 称

第三程运费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第一换装港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元)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立方米)

重量(吨)

体积(立方米)

总计

大写

核算员:

收款章

合计

约定装船日期: 月 日

约定运到期限:

费用结算方式:

复核员:

特约事项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收货人签章

年 月 日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运到时间: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水水联运货物运单说明

1.水水联运货物运单一式八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后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

第三份(第一程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四份(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五份(第二程承运人结算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港口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承运人;

第六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七条(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船舶--→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

第八份(提货凭证)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第一程船舶--→换装港港口经营人--→第二程航船--→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第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每增加一个换装港,由起运港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加抄二份。

2.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第一程承运人名称。

3.水水联运货物运单第八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七份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结算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要印固定号码或控制号码。

5.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

第16篇 水路货物运单服务合同

2023水路货物运单服务船名航次起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章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

托运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符号货号件数包装价值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等级费率金额应收费用

重量

(吨)体积

(m)重量

(吨)体积

(3m)项目费率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托运人

(公章)

年 月 日

运到期限(或约定)总计

核算员

物约事项

承运日期

起运港

承运人章复核员

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均使用航运企业台头的水路货物运单。

货物运单联需用厚纸印刷,货票各联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各联为黑色。

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到达港收费,另开收据。

电子运单合同(1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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