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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担保合同(7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0

人保担保合同

第1篇 反担保人保证合同书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银行_____分行____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_____(币种)______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

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______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反担保人 :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2篇 担保类-保证合同(自然人保证人)

合同编号: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实现,乙方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主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2 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五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5.1 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其财产情况和信用状况等有关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与有效。

5.4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5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或其他第三方债务的行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5.6 乙方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行为和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5.7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5.8 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还款方式、还款及收款账号、借款用途、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展期等)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9 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5.10 无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放弃、部分放弃任何担保债权,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保证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当物保和人保并存时,债权人在实现债权时物保和人保不存在先后顺序,甲方实现债权的顺位上不受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的影响,乙方放弃在甲方实现债权时位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顺位之后等相关权利,对实现债权的顺位甲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其他义务

6.1 乙方应对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

6.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资产状况、收入状况,对于乙方的资金、财产和收入状况,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

6.3 在债务人未还清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之前,如乙方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借款(含民间借贷)、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6.4 乙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注册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5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可能对其担保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或者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6.6 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死亡,则不论乙方死亡时间是在借款到期前还是在借款到期后,乙方均同意,其遗产应继续用来偿还本合同项下保证债务。

第七条违约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9.1 甲乙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甲方乙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住址

电子邮箱

9.2 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1)本合同第9.1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或地址视为有效。

第十条公告催收

对乙方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联系人、上下游客户、媒体、征信机构等)予以通报,通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电话、张贴公告等方式,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11.2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等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11.3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1.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1.5 其他约定事项: 。

11.6 特别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内容向乙方做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第3篇 个人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_________________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年(或为:_________________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

第4篇 担保人保证书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愿担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担保人,保证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被担保人:

1.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本人知晓、理解并愿意承担担保人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印)

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借款担保人保证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七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号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签章)

保证人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假释担保人保证书范本

我是拟提请假释人员_____的______,现年xx岁,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情况)。我xx假释回来后,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我决心按照社区矫正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把对xx-x的管教时刻放在心上,注意观察其言行,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里活动。切实做好他的规劝疏导工作。

2:假释之后让他与xx-x一起生活居住,保证他有饭吃,有地方住,有人照顾,有人监管。

3:坚持对xx-x经常进行法纪、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劳动的自觉性,督促其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公益劳动,使之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

4:我一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我xx-x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其定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思想,定时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日管理,月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特别是对我xx-x从常住地向外流动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详细地址,从事职业及一切活动及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为保证证我xx-x在假释期间能遵纪守法,不重新违法犯罪,我特此提供担保,如xx-x在假释旗舰作奸犯科,重新犯罪,我愿为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

时间

第7篇 保证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自然人保证)

保证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自然人保证)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致: 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委托担保合同》,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 (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个月,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 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 为 万元人民币(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主合同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贵司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贵司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 贵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反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贵司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

□ 贵司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 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起两年。如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二十四个月;被担保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即主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不得附带任何条件,不得有任何异议(每逾期一日加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贵公司给予反担保人的任何时间宽容或其它容忍,或延缓执行对反担保人的任何行动或调整等,均不影响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应负之保证责任。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合同、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其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3、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反担保人已征得配偶的书面同意;且即便今后反担保人与其配偶离婚,反担保人及配偶仍同意以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4、反担保人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5、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所列财产均未设立抵押、质押、转让等任何限制。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6、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7、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反担保人或其重大经营性资产、并将会对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或其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8、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反担保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和抵触;执行本合同不会引起反担保人违背所应遵守的其它合同;

9、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公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公司的欠款;

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贵公司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反担保人转让事宜)。

1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反担保人发生继承,则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

12、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司的欠款。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河北省金控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由贵公司发出的文件,电传、传真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包括平邮及挂号与速递等)七天后,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送达反担保人;由反担保人发出的文件,应以贵公司签收视为有效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若需要更改,更改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本合同其它相应方,如变更方没有及时通知本合同其他各方,导致书面通知无法及时、准确送达的,变更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声明条款

1. 在签署本合同时,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反担保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2. 反担保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签字页】

反担保人(签字):

(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传真: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 的配偶,本人__ 同意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且即便今后本人与反担保人离婚,本人仍同意以我们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年 月 日

人保担保合同(7份范本)

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反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担保人与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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