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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业务员提供担保合同简易 第2篇业务委托担保合同 第3篇业务往来货款担保合同 第4篇业务员担保合同 第5篇申请业务担保合同书 第6篇业务担保合同 第7篇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8篇银行担保贷款业务合同
第1篇 业务员提供担保合同简易
一、基本信息
(一)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二)员工姓名(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三)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丙方)
二、因经营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丙方愿对乙方作以下保证:
(一)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营私舞弊、盗窃甲方物品、资产及其它属于甲方的资源;
(二)乙方有不法行为,致使甲方蒙受经济及信誉上的损失;
(三)乙方侵占、私分、贪污、挪用甲方公款;
(四)乙方擅自离职或未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离职后3个月内被发现在职期间的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发生以上担保条款,甲方将要求丙方作出相应经济赔偿。
三、担保期限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及正常离职后3个月内。
四、丙方如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等到乙方找到新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后,并得到甲方认可新担保有效后,才能解除其担保责任。
五、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更换担保人,
重新办理担保手续,并应于下列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另找到新担保人。(一)丙方死亡或犯罪;(二)丙方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能力继续担保者;
六、本担保书经甲、乙、丙签章(名)后正式生效。
七、担保人(丙方)身份资料及担保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本担保协议的附件。
八、本担保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业务委托担保合同
2023业务委托担保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对象:
甲方向
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业务往来货款担保合同
2023业务往来货款担保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
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
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
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
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
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39;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业务员担保合同
2023业务员担保本人愿意为贵公司员工提供以下担保。
一、担保范围
1、被担保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最高学历真实。
2、被担保人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无任何犯罪前科。
3、被担保人在职期间能认真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4、被担保人在职期间不侵蚀公司财物,离职时应遵守公司有关手续规定,不侵犯公司的权益。
5、被担保人被公司辞职或离职辞退时,担保人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发物品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
6、被担保人在工作期间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担保人负责处理。
二、担保人变更
担保人如中途退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等被担保人找到新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并得到公司认可新担保有效后,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被担保人在职期间。
四、本担保书经担保人、被担保人、公司盖章(签名)后正式生效。
五、本担保书一式三份,公司、担保人、被担保人各一份。
被担保人: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人: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担保人与被保人关系:
年月日
第5篇 申请业务担保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人民币借款;
(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4)银行保函;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第6篇 业务担保合同
2023业务担保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第7篇 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的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业务风险,促进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司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所属担保公司是指公司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监管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担保公司的公司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业务是指《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公司许可并且由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
第五条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业务相关权利义务终结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初审、项目评审、担保方案落实、风险监督与防范、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六条 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当以审慎客观、风险分散、审核独立为操作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第二章 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行业符合国家政策、产业规划,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获得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公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对以下担保对象原则上不接受担保委托:
1、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2、有资信不良记录者;
3、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大股东有犯罪记录;
4、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 担保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可直接向我公司或由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第十条企业申请担保应按照担保公司要求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根据《融资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标准提供以下类型文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1、企业和股东法律类型文件
2、企业和关联企业经营类型文件
3、企业和股东资产类型文件
4、企业担保所需的其他类型文件
第十一条 担保公司应按照《融资担保业务承保准则》受理企业担保申请;
第十二条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在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并填写《项目受理表》通知担保公司相关部门。
第四章 项目初审
第十三条担保项目实行a、b 角项目负责制,a角由业务部委派,b角由风险管理部委派。
项目初审包括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a、b角必须根据勤勉尽职、全面独立的原则对担保项目及申请担保企业进行全面的实地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a角负责项目各方的联络与补充资料收集,并出具《担保尽职调查报告》;b角负责审核《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并出具《担保风险分析报告》,当a、b意见有分歧时,b角必须在报告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时,项目a角应在《项目处理表》上写出初审终止说明,经业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归档。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项目a角可在《项目处理表》中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业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予以暂缓处理。
第十五条项目初审完成后,a、b角分别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报告书面报送项目评审机构。
第十六条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企业股东与股权比例
4、企业贷款用途与还款来源
5、企业经营模式
6、企业资产明细
7、企业产品类型
8、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9、企业财务状况
10、企业债权、债务、投资、诉讼和对外担保等情况
11、项目反担保说明
12、项目担保措施说明
13、项目其他说明
14、项目结论
第十七条 项目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 企业资产情况分析
2、 贷款用途合性分析
3、 企业经营合同分析
4、 企业财务状况分析
5、 企业现金流分析
6、 反担保措施分析
7、 企业担保综合分析
8、 项目担保方案
第十八条 初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间的,项目a角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原因并在《项目处理表》中记载。
第五章 项目评审
第十九条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会议评审、公司审核和专家评议。会议评审和公司审核的范围为所有担保项目;专家评议的范围为重大担保项目或公司监管部门及担保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请专家进行咨询和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
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为担保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相关人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并负责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召集与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1、 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全体成员
2、 项目a角、b角;
3、 风险管理部负责在保项目监管人员;
4、 项目评审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评审会议议程:
1、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2、 项目a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
3、 项目b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风险情况及担保方案;
4、 评审委员按照实事求是,专业合理的原则,对根据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
5、 主任委员负责收集评审委员填写的《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并保证内容完整清
晰,综合评审委员的评审意见后汇总至《担保项目评审汇总表》报担保公司总经理签字。
6、 对资料不全或项目报告未能揭示问题导致评审会对项目内容不能做出判断
时,评审委员应提出需补充和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主任委员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加以落实,项目a角在会后收集经项目b角核实后书面报主任委员。
7、 经评审会审议需要进行专家评议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
第二十三条 评审会议的其他规定:
1、 评审会议须在召开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2、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评审机构
负责人请假。评审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履行评审责任,有以下情况的评审会议须改期举行。
(1) 评审委员参加人数未达半数的;
(2) 总经理或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不能参加的。
3、 评审会议由评审机构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出
席人员、参会人员对项目所持意见以及会议最后综合意见等。评审会议记录做为项目档案由风险管理部保存。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专家评议的项目,由评审机构主任委员组织有关专家评议,
专家的资格标准与聘任程序应按照公司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评议会由评审机构主任委员、担保申请企业、项目a角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汇报人,专家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第二十五条公司审核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累计金额或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或项目经会议评审同意后必须通过公司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风险管理部门针对担保项目有权向项目a、b角提问,被提问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风险控制制度、流程,不符合公司标准的行为,向评审会议参加人员提出质疑,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通过会议评审的担保项目由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担保风险分析报告》、《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和《担保项目评审会议汇总表》等文件报送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公司监管部门原则上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审核意见表》上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的项目须进行复议:
1、担保公司评审会议结论为复议的项目;
2、公司审核结果为复议的项目;
3、公司及担保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三个月内办理手续的项目
从项目评审流程办理;超过三个月办理手续的项目,从项目初审流程办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评审会议结论和公司审核结果决定复议的项目,由原项目a、b角或重新委派项目a、b角根据复议条件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向项目评审机构提交修正后的《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于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四个月内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原项目a、b角应在原《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重新收集审核企业的各项信息以及担保方案等情况,并对变化情况出具《项目复议报告》。
第三十条 对于会议评审、公司审核、专家评议中被否决的项目,担保公司对外只能提供“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书面决定,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a角拟订《担保意见书》报送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审核,业务部负责《担保意见书》公司内部签批和贷款银行报送,项目a角通知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应包括:
1、 公司同意承保企业担保的批复;
2、 交纳担保费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 办理担保方案中反担保手续应具备的资料和签字人员名单;
4、 公司担保意向有效期;
5、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发布统一格式的担保业务合同、协议、承诺函等相关法律文件范本,并且负责担保业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法务部门有权向合同提供人提问,被询问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合同格式、不具备法律效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审核结论拟定《委托担保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十四条风险管理部负责打印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到企业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反担保方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件由风险管理部办理面签手续,原则上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并验收各种合同签署所需凭证和文件。
第三十五条 办理完担保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由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转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七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六条 担保收费指办理担保项目收取的担保费。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收取标准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担保费率标准》收取。
担保费=担保金额x担保周期x担保费率x风险度系数
第三十八条 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担保周期超过12个月的可以分年度收取。
第三十九条担保费由业务部计算,并按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通知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担保责任解除前,业务部根据实际承保金额和时间计算担保费,对逾期的担保项目补收担保费。
第八章 反担保措施
第四十条由项目a角通知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配合抵质押办理人员落实办理项目担保方案中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措施类型包括:抵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风险控制措施、保证金等,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第四十一条企业提供抵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反担保措施的要求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风险管理部制订《抵质押反担保评估标准》、《反担保办理标准》、《风险控制措施监管方案》等标准执行。保证金收取按照《保证金收取标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担保方案中各项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于贷款银行向被担保企业发放贷款前办理完毕,办理完反担保措施的相关文件由风险管理部移交法律事务部存档。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四十三条被担保企业的保后实地调查由业务部负责,风险管理部负责提示与监督。针对被担保企业原则上在担保期间按照银行放款后45天之内、银行放款后6个月、贷款到期前90天内三个阶段进行保后实地调查,检查日期须在各阶段到期日前完成。。
第四十四条风险管理部每月25日向业务部提供下一个月度需要日常检查的被担保企业清单,业务部根据清单安排好保后实地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应提前通知被担保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 当期财务报表
2、 新签订的合同
3、 库存证明
4、 最新的企业征信记录
5、 贷款还息凭证
6、 调查所需的其他企业资料
第四十五条调查人员在完成实地调查后于三日内出具《保后调查报告》报风险管理部审核,风险管理部根据《保后风险评级标准》对被担保企业进行风险评级,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风险应对措施。评级标准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第四十六条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担保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主管领导作口头报告,主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供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四十七条每月25日风险管理部负责提交《逾期项目统计表》及《60天内到期项目统计表》。对所有担保项目,在贷款到期之日一个月前由业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担保企业。
第四十八条 所有正式受理的项目信息都由项目a、b角定期输入项目数据库,项目数据库由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所有正式受理的项目原始资料由法律事务部保存。
第十章 项目的延期
第四十九条延期包括借新还旧和展期。需要延期还款的项目,被担保企业应在银行等机构许可的时间内向担保公司提出书面担保延期申请,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资料。按照金融机构审批结果担保公司对担保项目延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第五十条 延期项目由业务部提出初审意见,风险管理部根据保后调查等情况提出补充意见,之后进行项目评审程序,风险管理部对延期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1、 签订补充条款以增加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2、 将该企业风险评级列入预警;
3、 建议撤保。
第十一章 项目的撤保
第五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公司应主动撤保:
1、发现资金实际使用未按贷款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的;
2、项目承担企业被认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潜在风险的;
3、项目或企业技术竞争水平下降的;
4、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项目的撤保应由业务部或风险管理部提出,所有的撤保必须按照项目评审程序进行决策。
第十二章 担保项目的终止
第五十三条对于已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办理项目终结手续,包括注销抵押登记,核销担保公司贷款卡记录等。项目终结手续由项目终结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还款证明文件,经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将审批意见书面报送总经理同意,由风险管理部办理解除登记手续,相关反担保资料原件退还项目终结企业。
第十三章 项目代偿
第五十四条项目到期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同意提前代为企业偿还贷款的,担保公司按照与贷款银行合作协议履行保证责任,风险管理部将该企业风险评级列入损失。法律事务部要加强代偿项目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第五十五条在实际代偿之前,项目评审机构评审负责人应书面向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代偿申请和追偿方案,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应充分开展风险化解工作。
第五十六条经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后,风险管理部应要求贷款银行出具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通知中应注明项目逾期本金、利息、罚息、代偿款收款账号以及担保公司风险分担金额等内容。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将收到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报送项目评审机构和公司监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测算、核对代偿信息,准备代偿资金。
第五十八条 履行正式代偿义务,由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要求贷款银行出具书面的该解除项目担保公司保证责任证明文件。
第十四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九条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同意担保公司取得债权人资格后,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成立项目追偿小组应当取得原债权人支持,并按照刚柔相济、灵活迅速、保守秘密的原则依法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债的追偿方式主要包括:诉讼与非诉讼。
第六十条项目追偿小组应注意监控债权人行使诉讼等追偿方式的有效时限,注重法律时效管理,及时主张权利。
第六十一条 项目追偿小组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详细地记录工作进展和各阶段采取的措施并定期向公司监管部门汇报。
四、风险项目处理完毕的,由项目追偿小组拟定《项目结案报告》并上报公司监管部门。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管理的担保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8篇 银行担保贷款业务合同
2023银行担保贷款业务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购入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每月按_________%偿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账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次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银行: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