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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担保函新
_________(供货商):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
本保函所称货款指_________。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_日。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货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货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货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货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说明。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担保函范本
________(供货商):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 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 保证金 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
本保函所称货款指_________。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 。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 合同生效 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_日。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货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货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货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货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说明。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 法规 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 程序解决,诉讼 管辖 地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 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 证人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供货合同履约担保承诺书
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建设施工招标活动,并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公司已经完全了解该合同之内容并无任何异议,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做出如下承诺保证:
1、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提供保证,以我公司的企业信誉、企业名下所有资产保证全面履行和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由签证变更和合同修改可能引起的需要我公司适时完成的工作。
2、如果我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贵公司为维护合法权利而支付的费用亦由我公司承担。
3、在合同期间,我公司具备连续施工的资金能力。若我公司出现资金问题而导致连续停工超过10天、或退场,除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意贵公司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向我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工程或部分不合格工程,我公司放弃向贵公司工程款支付请求,并且无条件清除已完不合格工程;我公司保证无条件退场,且退场费用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保证所涉我公司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书效力,我公司仍将承担保证责任。
5、本保证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6、贵公司给予我公司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我公司在本保证书项下的义务。
7、本保证书中所言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
8、本工程履约承诺保证书自我公司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盖章)
附保证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担保函
(供货商):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本保函所称货款指_________。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日。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货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货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货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货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说明。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