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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前言 运搬工作是矿山、建筑工地等重工业领域不可或缺的一环,涉及到物料的装卸、运输和堆放,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作业效率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本规程旨在规范运搬工的安全技术操作,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无事故。
二、个人防护装备
1. 运搬工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安全鞋和反光服。
2. 确保个人防护装备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破损设备。
三、设备检查与维护
1.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对搬运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包括刹车系统、灯光、警示标志等关键部件。
2.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四、操作规程
1. 操作前,熟悉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装载货物时,确保货物均衡分布,不超过设备的最大承载能力。
3. 行驶过程中,保持适当速度,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狭窄或视线不良的区域要特别谨慎。
4. 停车时,选择平坦稳固的地方,拉紧手刹,开启警示灯。
五、应急处理
1.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协作与沟通
1. 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作业区域内的人身安全。
2. 遵守信号指挥,确保作业流程顺畅。
七、环境安全
1. 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在湿滑、松软或有坠物风险的地面作业。
2.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避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八、健康与疲劳管理
1. 避免长时间连续作业,定时休息,保持充沛精力。
2.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九、培训与教育
1.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职员工需完成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十、持续改进
1. 定期评估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标准
本规程的制定参照了《矿山安全法》、《建筑施工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实用的运搬工安全技术操作标准。所有运搬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规程进行审核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需求。
运搬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运搬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一)、放斗工作
1、放斗前应检查好漏斗和顶盘。放斗时人员必须站在漏斗的侧面,不许下冲漏斗口的大块时,严禁将撬棍的尾端正对身体,并注意撬棍触及电线。放漏斗时不准人员经过漏斗口。
2、采场有人作业时,上下联系好后再放矿。留矿法采场上部有人作业时,在其相对应上部及其邻近的漏斗严禁放矿。
3、留矿法采场放矿进,要按指令进行,不准私放和乱放漏斗。要控制好漏斗的放矿量。
4、用爆破法处理卡在漏斗里的大块时,必须用木棍将炸药送到大块适当部位爆破,严禁钻入漏斗内和站在矿车上处理。
5、推走矿车前要关好漏口。漏斗中的渣不准放空,至少要留下足够堵住漏斗嘴的数量。
6、处理漏斗堵塞和有积水的漏斗时,人员必须站在漏斗与外部相通的那一边,严防跑货将人堵在里边。
(二)、装车与倒矿(废)石
1、装碴工要熟悉工作面的情况,了解工作面的通风、岩石稳固情况,在确认工作面没有残留炮烟、空气新鲜的情况下方可进入工作面,如发现工作面有炮烟熏人的可能,应立即进行通风,直到工作面空气新鲜为止。
2、进入工作面后要接好照明,从外向里对工作面进行洒水清洗距工作面15米以内的巷道顶板和帮辟,并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好浮石,确认工作面没有危险后方可装碴作业;
3、装车前要把矿车(架子车或机动三轮车)掩住,碴堆面坡度应始终保持在40°,防止滚石伤人。
3、向矿车(架子车或机动三轮车)中装碴时,要准、稳,严防伤人。
4、在水平巷道和斜井装车时,不仅要装净掌头碴,而且还要清理掌头外部巷道中的残碴,距掌头15米以外的巷道必须挖出水沟。
5、从上水平和天井中川向未修漏斗的井中倒碴时,下部巷道必须设置危险警戒标志。
6、在盲天井中川倒碴时,上天井前要确认经过通风安全检查没有炮烟后方可上天井,倒碴时要将天井井口进行封闭处理,只留下碴的口,倒完碴后必须将天井里的浮石从上到下清理干净。
7、在天井或采场下水平装碴时,人不得进入天井和漏斗内装碴,
8、下竖井装碴前,首先由安全员对竖井井辟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没有危险后,装碴工方可入井,入井人员乘吊筒时一次不能超过四人,且所有人员要面向井辟,下到井底后要等到吊桶着地停稳后方可出吊桶。
9、在装碴过程中,要经常对竖井上部进行观察,吊桶装到离桶上部10厘米后,装碴工躲到井筒边由信号工发信号提升吊桶,吊桶提升和下放过程中,所有人员不准往上看,吊桶下放到井底,要等桶放平稳后方可装碴。
10、在装碴过程中,如发现有残留爆破物品,要现场进行处理并把残留爆破物品送到井上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对碴内有残留炸药的大块,要进行处理后,方可用大锤破碎。用大锤打大块时,要防止大锤脱把和碎石崩起伤人。1、装车前要喷雾洒水,洗刷距工作面15米以内的顶帮壁及货堆要浇透水,严禁干式作业。同时要处理好浮石。
(三)、矿车运行与翻车
1、推车时注意来往行人。车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斜坡和过风门时,车速要慢,并要发出信号。运输巷道无照明时,车前要挂电石灯照明。
2、注意前边运行的矿车,同方向运行两车厢距30m以上;反方向运行,空车给重车让路,单车给列车让路。
3、每人只准推一个矿车,推车时不准撒手,不准蹬车。矿车掉道时要发出信号,抬车时要看清周围情况,防止伤人。
4、矿车未停稳时,不准做扣车作业,翻车不得用力过猛,防止矿车和人员翻入溜矿井中。车箱复位后,要检查箱挡是否处在正常位置。
5、车箱中有残碴应随时清扫,发现不完好的矿车要及时汇报给有关人员进行修理。
6、矿车离开翻车地点时,必须将铁道上的残碴清扫干净。
(四)、其它事项
1、竖井作业前,必须将铁道上的残碴清扫干净。
2、装载吊桶或箕斗时,不准超过吊桶或箕斗口。没有安全装置(如安全伞)的吊桶、箕斗禁止乘人。吊桶、箕斗升降时,下部人员要站到安全地点。
3、翻倒矿(碴)时,翻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格筛上人员躲开后,方准许倒矿(碴)。
4、装碴时在碴堆上发现残炸药、雷管,应拾出送交相关管理部门并作登记。发现工作面有盲炮,在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
5、砸大块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同时要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2篇 运搬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时应先开动局扇。有炮烟、盲残炮不准作业。
2、作业前须洒水、撬碴(浮石)严格执行撬碴(浮石)作业七要素。洒水要彻底,自工作面向外15米内达润透碴堆、洗净壁尘。
3、装岩作业应自外向里彻底清扫,达到两帮无积毛、底板见枕木,并按设计要求掌握好水沟规格和巷道坡度,不合格者让岩工开好。
4、装车不要过满。拽车时不要脚踏铁道,以免撞腿、压脚。
5、手装时,矿车距碴堆不得小于1.2米;要注意耙把或转身倒毛时簸箕伤人;碴堆应保持稳定角度;搬大块须检查有无碎裂危险。
6、在中坑作业结束后要清扫人道浮石。
7、配合装岩机作业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不准在铲斗前面、装岩机两侧或矿车的直接后方停留;
(2)不准用耙把以胸顶车。要防止甩落石块伤人;
(3)照看电缆免被车轮碾伤,用手牵拉时应仔细检查有无漏电处;
(4)随时清理落地碴,保持巷道清洁。
8、放斗作业应注意事项:
(1)检查溜咀帮、底、挡板是否完好,确认安全后在作业;
(2)打开喷雾器;
(3)不准正面对着漏斗或站在车厢沿上;
(4)禁止用反手撬棍;
(5)放采场漏斗应通知上部作业人员避开沉降区;
(6)漏斗被大块棚住时,不得进入斗内处理;
(7)使用风动、电动漏斗放矿,操作时要注意了望和均匀放矿。
9、采用机械化作业应注意:
(1)操作设备人员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在老工人带领熟悉后方可操作。
(2)要保持设备、设施和供电、开关系统灵活好使,并处于完好状态。
(3)发生电气故障时,要通知电气人员维修,不准擅自处理。
(4)不准在设备运转中,检查调整机械各部零件和进行注油工作。
(5)设备用完后,要清扫,存放固定安全地带。
(6)配合抓岩机作业时,要指定专人指挥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抓岩机卸碴时不许有人站在吊桶附近;
②不许伸手到抓岩机叶片下拾取物体;
③要指派专人负责打铃工作。在任何情况下井底作业人员都不许处于吊桶的直接下方。
10、推车时应注意事项:
(1)要手把矿车后端,不准放在两侧,以免被铁管、风筒箍等挤伤。
(2)车前要挂灯,拐弯时要敲打铁管或大声呼喊—出车啦!以警告对面来人。
(3)不准撒手放野车;车速不得超过3米/秒;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1、车掉道时要发出警号,通知前后来车注意。撒在地上的矿碴要及时清理干净。
12、路迂行人、通过拐弯、道岔、漏斗口和进入车场、翻车台要减速慢行。
13、停车时,头车要掩好,后来的不要冲撞前面的车辆。
14、摘、挂车链要在矿(列)车停稳后进行。
15、发现炮孔的导爆管,要挽作一团放到炮孔内。拾到爆破器材,不准私自处理。
第3篇 井硐采运搬工:作业安全规程
1、不准饮酒上岗,禁止在硐内井下睡岗,要佩戴安全帽和照明用具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2、必须两人以上作业,不准单人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空气流通,通风良好。
3、作业前要先通风,洒水降尘,排净炮烟和除尘后人员方可作业。
4、作业前检查作业巷道及作业面的一切安全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排净顶帮浮石、危石后,方可正常作业。
5、对松软岩石、三角结里、平面结里结构的岩石和有裂缝渗水危险的岩层及有顶帮塌落征兆的部位必须经过可靠的安全支护处理后,方可作业,禁止冒险作业。
6、发现残盲炮禁止拉拽抠挖,要通过安全员和当班负责人找爆破工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处理,拾到的爆炸物品必须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按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处理。
7、搬大块前,先检查大块有无裂缝,防止大块断裂伤人,砸大块时不准对人砸石,以防溅石或锤头甩掉伤人。
8、推矿车时禁止蹲车滑行,每人只允许推一辆矿车。
9、两人推矿车的安全距离必须保持50米以上,推车人员必须携带良好的照明灯具。
10、天井、竖井作业前必须将井框上的浮石及物料清理干净。作业时,井口必须采取防止坠物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井内坠物伤人,禁止乘坐吊桶(罐)上下人。
11、爬梯子时应先将梯子上的浮石、物料清理干净 ,并检查和确认梯子的牢固情况,不准两人同爬一节梯子,不准手拿物料爬梯子。
12、乘坐、乘人罐笼不准拥挤、说笑打闹,不准人货(料)混载。要关好罐笼安全门,听从信号工指挥,不准私自打点乘罐。
13、进入采矿场应从安全人道上下行人,禁止在爆破后的人道口中爬行和作业。
14、在硐内行走要主动避让运矿车辆,防止挤伤。
15、往井内传运物料时,物料必须捆牢,所用绳引、下料工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16、严禁在硐内燃烧物品。
17、禁止在硐内乘坐各种运矿车出入。
18、所有电器设备的隐患必须找专职电工处理。
19、禁止到非工作地点、采空区、废井巷内活动。
20、放炮时必须听从爆破人员指挥,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避炮。
21、放漏斗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人员要站在漏斗侧面,禁止正面对着漏斗放矿。
(2)、禁止钻漏斗捅矿和放炮。
(3)、放漏斗时,应注意撬棍弹起伤人。
(4)、禁止两人同时站在一侧撬矿。
(5)、放完矿时要将漏斗口堵牢。
第4篇 井硐采运搬工作业安全规程
1、不准饮酒上岗,禁止在硐内井下睡岗,要佩戴安全帽和照明用具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2、必须两人以上作业,不准单人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空气流通,通风良好。
3、作业前要先通风,洒水降尘,排净炮烟和除尘后人员方可作业。
4、作业前检查作业巷道及作业面的一切安全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排净顶帮浮石、危石后,方可正常作业。
5、对松软岩石、三角结里、平面结里结构的岩石和有裂缝渗水危险的岩层及有顶帮塌落征兆的部位必须经过可靠的安全支护处理后,方可作业,禁止冒险作业。
6、发现残盲炮禁止拉拽抠挖,要通过安全员和当班负责人找爆破工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处理,拾到的爆炸物品必须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按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处理。
7、搬大块前,先检查大块有无裂缝,防止大块断裂伤人,砸大块时不准对人砸石,以防溅石或锤头甩掉伤人。
8、推矿车时禁止蹲车滑行,每人只允许推一辆矿车。
9、两人推矿车的安全距离必须保持50米以上,推车人员必须携带良好的照明灯具。
10、天井、竖井作业前必须将井框上的浮石及物料清理干净。作业时,井口必须采取防止坠物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井内坠物伤人,禁止乘坐吊桶(罐)上下人。
11、爬梯子时应先将梯子上的浮石、物料清理干净 ,并检查和确认梯子的牢固情况,不准两人同爬一节梯子,不准手拿物料爬梯子。
12、乘坐、乘人罐笼不准拥挤、说笑打闹,不准人货(料)混载。要关好罐笼安全门,听从信号工指挥,不准私自打点乘罐。
13、进入采矿场应从安全人道上下行人,禁止在爆破后的人道口中爬行和作业。
14、在硐内行走要主动避让运矿车辆,防止挤伤。
15、往井内传运物料时,物料必须捆牢,所用绳引、下料工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16、严禁在硐内燃烧物品。
17、禁止在硐内乘坐各种运矿车出入。
18、所有电器设备的隐患必须找专职电工处理。
19、禁止到非工作地点、采空区、废井巷内活动。
20、放炮时必须听从爆破人员指挥,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避炮。
21、放漏斗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人员要站在漏斗侧面,禁止正面对着漏斗放矿。
(2)、禁止钻漏斗捅矿和放炮。
(3)、放漏斗时,应注意撬棍弹起伤人。
(4)、禁止两人同时站在一侧撬矿。
(5)、放完矿时要将漏斗口堵牢。
第5篇 起重运搬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绳索是否完好牢靠,不准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已报废或接近报废的绳索及起吊设备。
2、 工作前戴好安全帽,穿戴好防护用品。
3、 多人操作时,应油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4、 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和种类采取适当的搬运方法。搬运大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
5、 起吊物件,应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起吊时先进行试吊,将物件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 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太高,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禁止将物件长时间悬吊空中。
7、 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吊运中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8、 起吊时,注意力要集中,周围人员要离开起吊物,需要稳定的人员要在安全位置把持起吊物,物件安全下落时,要有能快速撤离的空间。运送物件时要选择恰当的送物路线和升降高度。
9、 使用三角架及起重抱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许受力。
10、 使用千斤顶时,地基要结实,要放平稳,顶着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面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11、 使用缆绳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杆,机械设备及导管支架等处,缆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为450。
12、 使用滚杆两端不得超出工件过长,少防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操作人员不得在重物倾斜方向一侧操作。
13、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索具受力起吊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4、 起吊物件,严禁用人身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严禁人站在物件上同时起吊。
15、 井下起吊,运搬物件时,一定要检查起吊梁(支垫)及顶板的安全稳定性,由有经验的支护工配合。
16、 严禁使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起重量大于单台起重机额定能力的重物。
17、 起吊安全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及附近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有活动物件时不吊。
6)、氧气、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炸药物品不吊。
7)、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干部违章指挥时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