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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 基本原则 电工在执行任务时,应始终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务必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
2. 工作前准备
- 检查工具:确保所有工具完好无损,特别是绝缘工具,无裂纹、磨损或损坏。
- 熟悉电路:了解工作区域的电气系统,包括线路布局、电压等级和保护装置。
- 切断电源:在进行任何电气作业前,务必切断电源,并通过验电笔验证无电状态。
3. 安全操作
- 接触带电部件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避免直接接触。
- 在潮湿环境中工作,应使用防水绝缘材料,并确保站立在干燥的地方。
- 拆装电线时,遵循“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线,先接零线,后接火线”的顺序。
4. 电缆与线路处理
- 更换或修理电缆时,确保电缆无破损,连接牢固,符合电气规范。
- 电线不应过度弯曲或拉紧,以免损伤内部导体。
- 保持电缆和线路整洁,避免接触热源、尖锐物体或化学物质。
5. 电气设备操作
- 使用电气设备前,检查设备外壳是否接地,确保其正常运行。
- 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并报告,由专业人员维修。
6. 应急措施
- 发生电气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扑救。
- 若有人触电,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救援,避免二次伤害。
7. 记录与报告
-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记录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 完成工作后,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到正常状态。
标准
本规程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安装与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所有电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程,违反规程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公司管理层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规程的执行。对于规程的更新和改进,应根据新的技术发展和安全要求适时进行。每位电工都有责任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升电气作业的安全水平。
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某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对所有绝缘、检验工具、个人工具、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上班时,所需用品必须穿带齐全,确保安全。
2、任何电器设备、线路(包括停用电器、设备、线路)未经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直接接触。
3、电器设备、开关、变压器及电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和其他物件。
4、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5、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负荷操作。
6、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胶线(电缆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零线)。
7、平时一律不准带电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电工两人以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8、电器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的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9、施工场地安装临时线路、灯具,一律不得接触金属物体,浇筑空箱,一律用36v以下的安全行灯。
10、如遇大风、大雨、雷电的情况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蹬杆作业。
11、如发现他人触电时,应尽快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严禁打强心针。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现场安装闸刀、开关,并设有闸刀箱上锁,离地面1.5米以上,严禁乱拉、乱接,随地乱放。
13、电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未经训练的电工,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第2篇 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没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按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 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上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 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 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尤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 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 米。
第3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4篇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对所有绝缘、检验工具、个人工具、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上班时,所需用品必须穿带齐全,确保安全。
2、任何电器设备、线路(包括停用电器、设备、线路)未经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直接接触。
3、电器设备、开关、变压器及电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和其他物件。
4、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5、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负荷操作。
6、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胶线(电缆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零线)。
7、平时一律不准带电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电工两人以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8、电器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的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9、施工场地安装临时线路、灯具,一律不得接触金属物体,浇筑空箱,一律用36v以下的安全行灯。
10、如遇大风、大雨、雷电的情况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蹬杆作业。
11、如发现他人触电时,应尽快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严禁打强心针。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现场安装闸刀、开关,并设有闸刀箱上锁,离地面1.5米以上,严禁乱拉、乱接,随地乱放。
13、电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未经训练的电工,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第5篇 电工安全操作技术操作规程
(一)对所有绝缘、检验工具、个人工具、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上班时,所需用品必须穿带齐全,确保安全。
(二)露天工程电气设备应设三级防护装置。
(三)任何电器设备、线路(包括停用电器、设备、线路)仪表检测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直接接触。
(四)各种电器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各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和其他物件。
(五)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六)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负荷操作。
(七)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胶线(电缆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零线)。
(八)平时一律不准带电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电工两人以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九)电器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的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十)施工场地安装临时线路、灯具,一律不得接触金属物体,浇筑空箱,一律用36v以下的安全行灯。
(十一)如遇大风、大雨、雷电的情况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蹬杆作业。
(十二)如发现他入触电时,应尽快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严禁打强心针。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十三)施工现场实行一机一闸的原则安装闸刀、开关,并设有闸刀箱上锁及防雨设施,离地面1.5米以上,严禁乱拉、乱接,随地乱放。
(十四)电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未经训练的电工,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第6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1.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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