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目标与范围 本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高效,适用于所有涉及专业技术操作的员工。规程覆盖了从任务分配、前期准备、实施过程到后期评估的全周期管理。
二、职责划分
1. 管理层:负责制定作业计划,监控作业进度,确保规程执行。
2. 技术人员:负责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报告异常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 安全监督:负责检查规程遵守情况,预防安全事故。
三、作业前准备
1. 任务理解:员工应明确任务目标,理解技术要求,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管理层反馈。
2. 设备检查:技术人员需对工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符合安全标准。
四、作业实施
1. 操作步骤:按照预设的作业流程进行,确保每一步骤准确无误。
2. 记录保持:记录作业过程中的关键数据,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五、安全规定
1. 个人防护:佩戴必要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伤害。
2.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响应。
六、质量控制
1. 过程监控:定期检查作业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
2. 结果验证:完成作业后,通过检验或测试确认结果的准确性。
七、后期评估
1. 反馈总结:对作业过程进行反思,记录问题和改进点。
2. 经验分享:鼓励员工分享成功经验和教训,提升团队能力。
八、持续改进
1. 规程修订:根据作业实践和反馈,定期更新和完善规程。
2. 培训教育:提供定期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最新技术和规程。
标准
1. 执行本规程时,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
2.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3.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疑问,应向管理层咨询。
4. 在规程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并根据管理层指示进行操作。
5.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旧版规程同时废止。
本规程旨在为作业提供清晰指导,促进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效率,确保安全。各岗位人员需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流程秩序。
作业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
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技术(三)
(三)气焊与气割设备。两种设备是相同的,包括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他可燃气体供气源、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等。他们使用不同的工具,分别为焊炬和割炬。
1.氧气瓶。是一种储存和运输氧气用的高压容器,外表面涂天蓝色漆,并标有明显的黑字“氧气”。氧气瓶内氧气压力为15兆帕(150公斤力/平方厘米)。
2.乙炔发生器。是利用电石和水相互作用制取乙炔的设备。乙炔发生器分为低压式和中压式两类。低压式乙炔发生器制取乙炔压力为45千帕(0.45公斤力/平方厘米);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制取乙炔压力在45~150千帕(0.45~1.5公斤力/平方厘米)之间。现在多数使用排水式中压乙炔发生器。低压式浮桶乙炔发生器由于安全性能差已逐渐淘汰。
3.溶解乙炔气瓶。利用乙炔大量溶解在丙酮溶液中的特点,利用溶解乙炔气瓶来储存和运输乙炔气。与用乙炔发生器直接制取乙炔相比,采用溶解乙炔具有下列许多优点:
(1)由于溶解乙炔气是由专业化工厂生产的,可节省电石30%左右。
(2)溶解乙炔气的纯度高,有害杂质和水分含量很少,焊接质量高。
(3)乙炔瓶比乙炔发生器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因此允许在热车间和锅炉房使用。而在这些场所是不允许使用乙炔发生器的,其原因是避免从发生器中漏出气态乙炔,造成爆炸着火。
(4)乙炔瓶可以在低温度情况下工作,不存在水封回火防止器及胶管中水分结冰而停止供气的现象,对北方寒冷地区更具有优越性。
(5)焊接设备轻便,操作简单,工作地点也较清洁卫生。因为没有电石、给水、排水和储存电石渣的装置,也省去经常性的加料、排渣和看管发生器等操作事项。
(6)溶解乙炔气的压力高,能保持焊炬和割炬的工作稳定。
4.回火防止器。是在气焊、气割过程中一旦发生回火时,能自动切断气源,有效地堵截回火气流方向回烧,防止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气瓶)爆炸的安全装置。
5.减压器。减压器是把储存在气瓶内的高压气体减到所需要的工作压力,并保持稳定供气的装置。减压器有氧气用、乙炔气用等种类,不能相互混用。
第2篇 刨边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试车前必须做好电源、液压系统轨道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按规定要求加注润滑油。多人操作时应有一人统一指挥。
②加工工件必须卡、压牢固。加工中若板料松动,应停车进行调整。
③利用行车装卸工件时必须遵守挂钩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要与天车工密切配合。
④板料压好后,所有辅助人员必须离开刨边机小车移动的区域。
⑤工作时精力必须集中,并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刨边机开动过程中,操作者不准离开。
⑥加工完的板料应堆放整齐,地面铁屑应及时清扫。
第3篇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分: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分,如设备治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视。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分、治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分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治理。
五.安全操纵规程
1.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操纵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职员操纵证。
(2)动火作业前,操纵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伏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四周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纵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尽,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纵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伏落下区域,明确四周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艳服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四周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分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间隔,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转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纵职员必须对四周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9)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分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分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10)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分或操纵职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环保课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分或操纵职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课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纵职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四周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进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12)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分应组织操纵职员(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透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透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13)《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分负责组织操纵职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经担当部分初审后,到安全环保课办理。安全环保课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14)《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职员一份,安全环保课一份;办证职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留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分存档保存。
第4篇 碱煮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碱煮槽中各管路、开关的作用和碱煮操序等。
2.注意观察碱煮槽内溶液沸腾的情况,当碱液沸腾后则应将开关小,随时调节开关以使碱液工作温度处于平稳的沸腾状态。
3. 加火碱时一般应放进吊篮框后,在未加煮首加入,若碱煮过程中需要加碱,则要关闭各路进气开关,水不沸腾时才能加入。
4. 放入碱煮零件时,要关闭各进气开关,碱液处于平静状态时,才能吊装放入。吊装时挂勾要挂稳,吊篮放入时要平稳缓慢放入,防止碱液崩溅伤人。
5,工件煮好后,要将路进气开关关闭,让碱液平静后方能吊起。吊起后应在空中停留片刻,以便碱液滴尽,才能特工件放入热水槽中清洗。
6.按工艺规定定期清理碱煮槽内的砂子,杂物等和更换碱液,此时应将总开关关闭,让碱液冷却至一定温度后方可进行。
第5篇 分选槽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到集控室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汇报检修内容。
二、严格执行选煤作业机械维修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停送电制度。
四、拆装链子前,把分选槽清理干净,拆除链子时,要有专人指挥,分选槽内严禁有人,链条要分段拆除,以18节一段。拆装链子往下放时一定有人在下面楼层看护,防止碰伤他人。
五、安装链条时,从机尾部将单链条缓慢下放,人员用吊带引入机头。
六、安装刮板时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气割时遵照《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八、吊运衬板、链子时,检查吊链吊环是否安全可靠。
九、安装衬板时,一定要压平、压实,防止衬板鼓起卡链子。
十、检修完毕后,清点工具,不要遗忘在槽内。
十一、清理现场,解锁,送电,
十二、先点动电动机,观察确认无卡阻时再连续运转试车。
十三、正常后,通知集控起车。
第6篇 钢桶滚筋扒边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工作前检查设备传送系统,使其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并配好防护装置和防护栏杆。②操作者必须戴手套。
③操作者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桶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如桶框落位后歪斜,桶框卡死等)禁止在设备运转中排除故障。
④桶框失圆,不得进行扒边和滚压。
⑤工作完毕,关闭电源,清扫现场。
第7篇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具的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2年一次。
(2)绝缘工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规程要求。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50/2500u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无过热为合格。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不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垂直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0~1.2m。接地极及高压的电极(无金具时)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
(3)绝缘工具的检查性试验条件是:将绝缘工具分成若干段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每300mm耐压75kv,时间为1min,以无击穿、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4)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见有关规定。
(5)屏蔽服衣裤任意两端点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得大于20。
(6)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
①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各类线夹和连接金具荷重时,应按有关金具标准进行试验。
②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其他静荷载时,应根据设计荷载,按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
③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人员操作荷载时:静荷重试验,2.5倍。
允许工作负荷下持续5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重试验,1.5倍允许工作负荷下实际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
第8篇 等电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和电气设备上进行。若需在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2)等电位作业人员应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良好。屏蔽服内还应穿着阻燃内衣。严禁通过屏蔽服断、接接地电流,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3)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距离应不小于规程的规定,对相邻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规程的规定。
(4)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绝缘梯上作业或者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隙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
(5)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其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若不满足规程的规定,应加装保护间隙。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数后,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
(6)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规程的规定。
(7)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电位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其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
(8)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连续挡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mm2;钢绞线50mm2(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型导线)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a在孤立挡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b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c.在a以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d.2人以上在同挡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
e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挡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表2-1中的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表2-1中的数值增大1m。
f.在瓷横担线路上严禁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9)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
第9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第10篇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病症的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11篇 焊割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焊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应遵守“十不焊割”规定: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时,没有12伏低压照明、通风不良或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焊割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焊接处10m以内不能有可燃、易燃物;高处作业应注意火花的飞向;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9.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二、预防电焊作业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合格的电焊工具
作业前应对电焊工具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如下:电焊机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电源线及电焊机引出线绝缘层有无破损老化、导线裸露的情况;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柱有无松动、严重烧伤的情况;电焊钳及电焊专用手套有无破损漏电的可能,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电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供电线路应有标准的熔封保险装置,防止焊机受潮;安装自动断电装置,避免焊工在更换焊条时触电;对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
2.正确的接线程序
1)选一根绝缘良好的引出线与焊把线(电焊钳引线)可靠连接,接头要拧紧,使其接触良好,防止过热,并用绝缘胶布将接头裸露导体包扎数层使其绝缘良好。
2)将引出线敷设至电焊机处并接于焊机二次侧接线柱上,应压紧螺丝使其牢固接触良好,禁止使用缠绕法连接。敷设引出线时避免焊把特别是接头从有水的地方经过,必要时应架空。焊把线经过金属栏杆或扶梯时,应用绝缘性能良好的细绳将其悬挂。
3)将电焊机金属外壳可靠接地。即:用一根导线一端接至接地网,另一端连接在焊机外壳标有接地标记的螺丝上并拧紧,使其可靠接地,防止外壳带电造成触电事故。
4)将电源线接至电焊机一次侧接线柱,压紧螺丝使其牢固接触良好,禁止使用缠绕法连接。焊机接线端子应在防护罩内,电源线一般不超过3m。
5)将电源线、焊把线的接头及绝缘老化破损处用绝缘胶布包扎,导线绝缘严重老化者禁止使用,裸露的接线柱应加护罩,防止误碰发生触电事故。
6)检查带熔丝的电源闸刀或带熔断器的断路器是否在断开位置,将电源线接至电源开关熔丝或熔断器下侧,严禁带电接线。
7)再次对所接电源线、引出线、外壳接地线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合上电源开关,合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且另一只手不得触摸焊机。
3.进入金属容器、井下、地沟等处作业时,严禁将电焊机和照明用的行灯变压器带入,防止一次电压引发触电事故。
4.作业期间特别是更换焊条时必须按规定戴好电焊绝缘手套。
5.在潮湿环境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要保持干燥,才能保证绝缘性能不会降低。
6.拆除电源线、消除电焊机故障、移动电焊机及焊工离开现场时切记将电源开关断开。
7.焊接作业现场照明不足时应使用行灯,禁止使用220v照明灯,在潮湿环境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雨雪天必须在室外露天进行电焊作业时,一定要采取防雨雪措施(如防雨棚等),防止雨水淋湿焊机、导线及焊把,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三、氧气瓶、乙炔瓶搬运与存放的安全要求
1.严禁猛烈撞击或采取滚、滑、抛掷的搬运方法;
2.氧气瓶嘴处不得沾有或接近油脂;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间距应大于5m;
4.氧气用完,应加“用完”标识,空瓶与重瓶分开存放。
四、气焊(割)作业安全要求
1.工地现场必须修建专用的氧气、乙炔瓶存放库房,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明显的墙上要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2、氧气、已炔瓶进场前,材料主管人员应确保气瓶安全帽齐全,运输中严禁撞击,严禁在地下滚动或阳光下曝晒,以免爆炸。
3、使用前须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仪表是否齐全有效,紧固连接,不得松动;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粘有油污;操作人必须随身携带专用工具如板手、钳子等。
4、乙炔瓶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5kgf/cm2时应停止使用,不得用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瓶、氧气瓶。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乙炔瓶、氧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口,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下面,不得在强烈日光下长时间暴晒。
6、新胶皮软管必须经过压力试验,变质、老化、不合格的胶管严禁使用;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7、气割作业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在作业时,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将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严禁将胶皮软管背在背上操作;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8、气焊(割)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气焊时不要把火焰喷到人身上和胶皮管上。不得拿着有火焰的焊炬和割炬到处行走。
9、熄灭气焊火焰时,先灭乙炔,后关氧气,以免回火。气焊如发现火焰突然回缩并听到“嗤嗤”声,就是回火的象征,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枪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0、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砂或消防灭火器材扑灭火种。
1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时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库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应保留0.5kgf/cm2的剩余压力。
第12篇 破碎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² 破碎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要求
破碎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破碎机械运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作业人员进行设备巡视、操作时,应佩戴防噪耳塞或耳罩。在干法生产工艺场所作业时,还应佩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
(3)设备运转时,严禁调整、清理、检修设备以及从进出料口向机器内探窥,严禁用手直接在进料口上或破碎腔内搬运和挪动物料。
(4)工作中定期应检查维护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
(5)应按规定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13篇 下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
一、工程概述
21172下巷生产工艺已由炮掘改为综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1172下巷作业规程》中的第五章通风系统部分炮掘配风量计算已经不符合生产实际,为保证作业规程与生产实际配风量相符,特编写《21172下巷更改配风量安全技术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4n=4×50=200 m3/min
式中:
4---每人每分钟应供给的最低风量,m3/min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2、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25×q×k=180m3/min
式中:q----预计掘进期间的瓦斯涌出量0.8 m3/min
k---为瓦斯涌出不均�系数,取1.8。
3、按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计算:
q= q局i=480m3/min
式中:
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m3/min,取480 m3/min
i―― 掘进工作面同时运转局部通风机的台数,台,取1
确定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根据上述计算该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480m3/min
4、按风速验算:
根据巷道净断面积24
第14篇 空调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总则:
1.1 在一般情况下空调(转动、用电)设备在检查或检修不准带电作业,必要时须穿戴好劳保,并须有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1.2 空调长时间关机,应关闭电源开关。重新启用时,打开电源给机组预热,4小时后方可启用空调机。
1.3 空调设备维护、检修的所有操作应有空调维护人员操作,或委托有空调维护知识的专门人员定点操作,其余属于无关人员。
1.4 重新启动空调或进行功能切换时,均需3分钟的时间间隔,以保护压缩机,操作人员需耐心等待。
1.5 熟悉掌握中毒、化学烧伤、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6 空调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测温仪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2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2.1 经常观察空调制冷、制热运转情况,记录好室内温度,并定期向风机、电机轴承添加润滑油。
2.2 定期检查皮带松紧度,按下量高于12-25mm,应调整皮带位置。同时,用手晃动皮带轮,若松动量过大,应更换轴承。
2.3 回风过滤器每周一次,用大于0.6mpa的压缩空气猛吹或加压清水冲洗。蒸发器每季度用同样的方法清洗一次。
2.4 冷却水的ph应在7-3.2范围内,根据我们现有条件,用排水的办法,使ph在正常范围内。
2.5 冬季要把冷凝器中的冷却水排干,防止管道冻裂。
2.6 水泵入口过滤器应每月清洗一次,防止循环水管道堵塞。
3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1 检修前要熟悉检修的环境、处理问题的概况;准备好相应的工具与仪器;办理检修票证时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通知相关(工艺、维护)人员的监护。
3.2 发现空调问题要进行检查或检修时,必须停机、停电安全后方可检修;杜绝带电状态或设备运转中去检查。
2.3 机械方面的焊漏、配管工作一定要按《焊工的安全技术规程》,《钳工、管工的安全技术规程》内规定的安全标准执行。
3.4380vac、220vac电源检查应按《动力电、低压电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3.5 室内外机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防止环境腐蚀气体、灰尘、潮气的影响。
3.6 在清洗设备(蒸发器、冷凝器等)时,所使用的易腐蚀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应按相关《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或使用。
3.7 检修后要认真检查空调各检修部件恢复是否安全规范,并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观察投运正常后,及时告之相关(工艺、维护)人员的监护。
4 装拆、投运安全注意事项:
4.1 空调机在设计安装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空调的安装技术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状况综合考虑,确保空调的(维护、检修、运行)安全。
4.2 空调机在拆装、搬运过程中,倾斜度不得超过45℃,更不允许倒置;同时包裹好制冷剂管、冷却水管进出口,防尘防碰。
4.3 室外机组不可放在受阳光直射、雨淋及其它辐射热源的地方,采取遮蔽、防腐措施。
4.4 动力电源应采用《空调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标准规格专线供电,应为三相四线制。
4.5 空调机安装之地和场所的空气应不含酸、碱性或其它有害气体,不可装在有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泄漏易燃易爆气体的地。
4.6 定期清除外机冷凝器上的尘埃,以防传热效果降低,使机组工作能力减弱。每两月一次,用压缩空气吹冷凝器表面尘埃,切勿用自来水冲洗。
4.7 对于给空调补添氟里昂时、以及检修过程中用氮气瓶中氮气给系统打压试漏时,因其瓶属于带压设备,应安全规范使用,不可超过系统允许的压力,也不可使用耐压等级低的(管子、减压阀、压力表)设备,具体可参照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5 附则:
5.1运行中的空调规格型号、种类很多,制冷方式又分风冷和水冷两种,故安全维护、检修、运行的要求应有差异,须严格按照具体的《空调操作说明书》提醒的安全内容,按步操作。
第15篇 下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21172下巷生产工艺已由炮掘改为综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1172下巷作业规程》中的第五章通风系统部分炮掘配风量计算已经不符合生产实际,为保证作业规程与生产实际配风量相符,特编写《21172下巷更改配风量安全技术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4n=4×50=200 m3/min
式中:
4---每人每分钟应供给的最低风量,m3/min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2、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25×q×k=180m3/min
式中:q----预计掘进期间的瓦斯涌出量0.8 m3/min
k---为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8。
3、按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计算:
q= q局i=480m3/min
式中:
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m3/min,取480 m3/min
i—— 掘进工作面同时运转局部通风机的台数,台,取1
确定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根据上述计算该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480m3/min
4、按风速验算:
根据巷道净断面积24㎡,选取最大风量q=480 m3/min作为验算依据,验算出巷道风速为
v=q/s=480/(24×60)=0.33m/s
式中:
q-----巷道风量,m3/min
s-----巷道断面积,㎡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中的煤巷最低允许风速为0.25m/s,最高允许风速为4m/s,以上计算出的巷道风速0.33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二)局部通风机选型:
选用型号为fbd8/2×37kw局部通风机一组,其工作面的供风量为330—560m3/min 。配1路¢1000胶质阻燃风筒向工作面供风,另配1组同型号的局部通风机搭不同电源并用切换三通与风筒备用。
二、其他
1、根据生产需要,21172下巷风筒吊挂在巷道下帮,线路吊挂在巷道上帮,管路铺设在下帮。
2、根据地质条件和采掘工艺改变,循环进尺更改为1.4米。
3、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仍按《21172掘进工作面下巷作业规程》执行;
5、本措施必须向职工进行贯彻、学习并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