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采区信号把钩工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操作提升设备,确保矿车、设备安全、有序地进出井口。
2. 发送和接收各种提升作业的信号,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3. 检查提升钢丝绳、连接装置等设备的完好性,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4. 协助维护提升系统的正常运行,执行日常保养任务。
5. 紧急情况下,执行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采区信号把钩工的操作行为,确保提升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通过明确职责和操作流程,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降低生产风险,提高煤矿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
注意事项
1. 信号发送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改变信号约定,避免误解。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状态,如有磨损、松动等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3. 严格遵守提升速度规定,严禁超速运行,以防钢丝绳断裂或设备失控。
4. 作业期间保持专注,禁止接打电话、聊天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5. 在矿车进出井口时,要确保安全距离,防止碰撞事故。
6. 掌握并执行应急预案,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 工作结束后,做好设备清洁和整理工作,确保下次使用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确保岗位始终有人值守。
以上规定务必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信号把钩工都应视自身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时刻保持警惕,确保矿井提升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采区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采区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1.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3.严禁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4.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5.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6.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7.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9.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装置、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不符合提升运输要求时严禁提升运输。
10.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1.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2.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13.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列车组列、装载、连接装置、保险绳等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确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14.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5.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16.发送信号时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17.提升物料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18.车辆脱轨时,要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轨,严禁信号把钩工个人复轨。
19.连续牵引车把钩操作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定:
(1)张紧器前方及独头车场尽头的挡车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尾轮前后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准打开。
(2)牵引车需拉车运行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拉车。拉车运行用的绳扣固定于钢丝绳上,绳卡数量不少于2个,正向卡绳,不得反向卡绳固定,防止伤绳。
(3)上岗后,主机车场及尾轮处把钩工负责检查就近的挡车装置、牵引车上两绳端头固定、储绳滚筒余绳盘绕及滚筒闭锁、保险绳、道岔和钢丝绳绳槽以及插销、三环等各种工具、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对于安设有防断绳跑车阻车爪的牵引车,还应检查阻车爪的位置是否合适及固定销是否抽出,如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完成后,方可运行。
(4)尾轮处把钩工负责运输沿线的检查,包括沿线的轨道质量、钢丝绳是否有压伤、断丝超限、接头抽丝、绳径明显变细、有无严重磨绳的地方,压绳轮及托绳轮完好情况,顶板完好情况,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运行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工作。只有在确认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联系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5)摘挂钩操作时:
①通知信号工调整牵引车位置,将牵引车停在张紧器前方,距离道岔尖距离不小于4米(在尾轮处将牵引车停在距离尾轮不小于5米的位置)。牵引车停稳后方可进行连车作业。
②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然后将待运输车辆利用小绞车或人力推过道岔,过道岔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主、副绳压入道岔绳槽。严禁车辆轧绳。
③待运输车辆最后一辆车轮通过道岔岔尖停稳后,将道岔扳到直线位置,把钩工躲到安全地点,通知信号工移动牵引车,将牵引车调整到适当位置,待牵引车及运输车辆停稳后再进行挂钩作业。
④运送重量超过10吨的物料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在巷道起伏剧烈处前后窜动出现掉道,可以在运输车辆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钢丝绳绳卡制作绳扣,将运输车辆前端头与绳扣用手动葫芦拉紧,变顶车运行为拉车运行。
⑤挂顺槽连续牵引车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才可以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试车时要测试通讯系统及遥控控制紧急停车系统。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⑥停车时,先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环。如采用手动葫芦连车,必须先摘除手动葫芦。如连接环太紧、摘钩困难时,可以联系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点动绞车时把钩工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⑦在主机车场处,移动牵引车,离开道岔,超过警冲标位置。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再将运输车辆逐辆推出车场,过道岔曲轨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压入绳槽,防止轧绳。在尾轮直线段处,将尾轮处阻车器打开后,逐辆推出运输车辆,然后关闭尾轮处阻车器。
20.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进行现场交接班。
第2篇 采区信号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和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性能,清楚列车组列方法和连接装置的选择使用规定,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第5条 严禁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第6条 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第7条 严禁用其它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第8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第9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10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装置、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它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不符合提升运输要求时严禁提升运输。
第12条 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
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3条 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
求。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5条 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连接装置、保险绳等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确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第16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7条 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3. 单道操作时, 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8条 发送信号时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第19条 提升物料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都不
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0条 车辆脱轨时,要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轨,严
禁信号把钩工个人复轨。
第21条 连续牵引车把钩操作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张紧器前方及独头车场尽头的挡车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尾轮前后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准打开。
2. 牵引车需拉车运行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拉车。拉车运行用的绳扣固定于钢丝绳上,绳卡数量不少于2个,正向卡绳,不得反向卡绳固定,防止伤绳。
3. 上岗后,主机车场及尾轮车场处把钩工负责检查就近的挡车装置、牵引车上两绳端头固定、储绳滚筒余绳盘绕及滚筒闭锁、保险绳、道岔和钢丝绳绳槽以及插销、三环等各种工具、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对于安设有防断绳跑车阻车爪的牵引车,还应检查阻车爪的位置是否合适及固定销是否抽出,如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完成后,方可运行。
4. 尾轮处把钩工负责运输沿线的检查,包括沿线的轨道质量、钢丝绳是否有压伤、断丝超限、接头抽丝、绳径明显变细、有无严重磨绳的地方,压绳轮及托绳轮完好情况,顶板完好情况,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运行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它人员进行工作。只有在确认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联系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5. 摘挂钩操作时:
⑴ 通知信号工调整牵引车位置,将牵引车停在张紧器前方,距离道岔尖距离不小于4米(在尾轮处将牵引车停在距离尾轮不小于5米的位置)。牵引车停稳后方可进行连车作业。
⑵ 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然后将待运输车辆利用小绞车或人力推过道岔,过道岔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主、副绳压入道岔绳槽。严禁车辆轧绳。
⑶ 待运输车辆最后一辆车轮通过道岔岔尖停稳后,将道岔扳到直线位置,把钩工躲到安全地点,通知信号工移动牵引车,将牵引车调整到适当位置,待牵引车及运输车辆停稳后再进行挂钩作业。
⑷ 运送重量超过10吨的物料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在巷道起伏剧烈处前后窜动出现掉道,可以在运输车辆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钢丝绳绳卡制作绳扣,将运输车辆前端头与绳扣用手动葫芦拉紧,变顶车运行为拉车运行。
⑸ 挂顺槽连续牵引车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才可以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试车时要测试通讯系统及遥控控制紧急停车系统。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6. 停车时,先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环。如采用手动葫芦连车必须先摘除手动葫芦。如连接环太紧,摘钩困难时,可以联系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点动绞车时,把钩工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7. 在主机车场处,移动牵引车,离开道岔,超过警冲标位置。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再将运输车辆逐辆推出车场,过道岔曲轨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压入绳槽,防止轧绳。在尾轮直线段处,将尾轮处阻车器打开后,逐辆推出运输车辆,然后关闭尾轮阻车器。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进行现场交接班。
第3篇 采区信号把钩工作业操作规程
1.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 的规定。
2.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3.严禁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4.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5.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6.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7.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9.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装置、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25 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不符合提升运输要求时严禁提升运输。
10.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1.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2.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13.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列车组列、装载、连接装置、保险绳等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确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14.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5.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 毫米左右。
(3) 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16.发送信号时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17.提升物料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18.车辆脱轨时,要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轨,严禁信号把钩工个人复轨。
19.连续牵引车把钩操作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定:
(1) 张紧器前方及独头车场尽头的挡车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尾轮前后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准打开。
(2) 牵引车需拉车运行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拉车。拉车运行用的绳扣固定于钢丝绳上,绳卡数量不少于2 个,正向卡绳,不得反向卡绳固定,防止伤绳。
(3) 上岗后,主机车场及尾轮处把钩工负责检查就近的挡车装置、牵引车上两绳端头固定、储绳滚筒余绳盘绕及滚筒闭锁、保险绳、道岔和钢丝绳绳槽以及插销、三环等各种工具、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对于安设有防断绳跑车阻车爪的牵引车,还应检查阻车爪的位置是否合适及固定销是否抽出,如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完成后,方可运行。
(4) 尾轮处把钩工负责运输沿线的检查,包括沿线的轨道质量、钢丝绳是否有压伤、断丝超限、接头抽丝、绳径明显变细、有无严重磨绳的地方,压绳轮及托绳轮完好情况,顶板完好情况,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运行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工作。只有在确认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联系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5) 摘挂钩操作时:
①通知信号工调整牵引车位置,将牵引车停在张紧器前方,距离道岔尖距离不小于4 米(在尾轮处将牵引车停在距离尾轮不小于5 米的位置)。牵引车停稳后方可进行连车作业。
②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然后将待运输车辆利用小绞车或人力推过道岔,过道岔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主、副绳压入道岔绳槽。严禁车辆轧绳。
③待运输车辆最后一辆车轮通过道岔岔尖停稳后,将道岔扳到直线位置,把钩工躲到安全地点,通知信号工移动牵引车,将牵引车调整到适当位置,待牵引车及运输车辆停稳后再进行挂钩作业。
④运送重量超过10 吨的物料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在巷道起伏剧烈处前后窜动出现掉道,可以在运输车辆的前端1 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钢丝绳绳卡制作绳扣,将运输车辆前端头与绳扣用手动葫芦拉紧,变顶车运行为拉车运行。
⑤挂顺槽连续牵引车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才可以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试车时要测试通讯系统及遥控控制紧急停车系统。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⑥停车时,先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环。如采用手动葫芦连车,必须先摘除手动葫芦。如连接环太紧、摘钩困难时,可以联系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点动绞车时把钩工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⑦在主机车场处,移动牵引车,离开道岔,超过警冲标位置。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再将运输车辆逐辆推出车场,过道岔曲轨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压入绳槽,防止轧绳。在尾轮直线段处,将尾轮处阻车器打开后,逐辆推出运输车辆,然后关闭尾轮处阻车器。
20.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进行现场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