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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井筒装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预处理
2. 维修工具与材料准备
3. 安全防护措施
4. 维修作业流程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6. 维修后设备测试与验收
7. 工作现场清理与复原
目的和意义
制定井筒装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井筒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因维修不当引发的事故风险,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维修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煤矿生产活动的稳定进行。此规程的意义在于提供一套标准化的作业指导,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
注意事项
1. 设备检查与预处理
- 在维修前,务必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故障部位,避免盲目拆解。
- 断开电源,悬挂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
2. 维修工具与材料准备
- 确保选用合适的工具,并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性。
- 准备充足的维修材料,以防工作中途短缺。
3. 安全防护措施
-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 检查工作区域无潜在危险,如滑动或坠落风险。
4. 维修作业流程
- 按照既定步骤进行,不可随意更改顺序。
- 如需高空作业,确保安全绳索牢固可靠。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 掌握基本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应对。
- 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冒险操作。
6. 维修后设备测试与验收
- 修复后进行全面测试,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 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防止带病作业。
7. 工作现场清理与复原
- 清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 拆卸的部件应妥善存放,恢复设备原貌。
执行本规程时,员工需始终保持警惕,严格遵守规定,对于规程中未涵盖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每次维修作业的安全与高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改进和完善操作规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技术发展。
井筒装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竖井井筒和暗立井井筒中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的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 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井筒维修作业。
第3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4条 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第5条 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第6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
第9条 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修、检修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因情况特殊,需在多层吊盘上同时作业时(如更换罐道),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第10条 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保护伞和栏杆。
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和安全帽,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过2米(秒。
4.检修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5.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行。
6.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坠落。
7.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以防坠落。
8.使用多层吊盘进行作业时,层间距应大于1.8米,每层底边应有大于100毫米的边缘并装有护栏,最上层应设保护伞。
第11条 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往井下丢弃杂物。
第12条 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3条 由作业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质量要求。由作业负责人和施工安全检查员一起向作业人员贯彻安全措施。
第14条 由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
第15条 由作业负责人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信号等。
正常操作
第16条 检查井筒装备时,只允许从上往下检查(包括天轮平台和井架),并随时清理在罐道梁上的碎石、木块和其他杂物。
第17条 检查罐道和各部件间隙或清除间隙中污物时,应采用工具,不能直接用手,以防挤伤。
第18条 进行更换罐耳滑套等零部件及紧固罐道螺钉等作业时,应注意配合,工具应拴保险绳,传递零部件时要等对方拿稳后再松手。
第19条 在更换罐道、井筒电缆及风水管路等大型检修项目需分组分班作业时,应按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程序顺序作业,在交接班时必须做到:
1.核对工程进度。
2.临时悬挂紧固装置应可靠,并一一交代清楚。
3.对入、出井筒的工具、零配件一一点清交接。
4.交接的安全带必须由安监员逐条检查,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5.工作时桥板、工具的保险绳应逐一检查,确认拴绑牢固可靠后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第20条 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施工内容及进度图表时,要先停止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后,方可继续施工。
收尾工作
第21条 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等,及时通知并配合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正常后,才能正式提升。
第22条 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
第23条 大型检修项目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2篇 井筒装备维修工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井筒作业要明确联络信号,由施工负责人与井上、下信号工、把罐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每次动车时要采用“复述”制。施工前检查施工用对讲机必须灵敏可靠,并制定好备用联系信号。
3、 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施工任务,作业环境。
4、 由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检查所用的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完好。
5、 作业前,井上、下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并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防止落物伤人。
6、检查井筒装备时,只允许从上往下检查,并随时清扫浮在罐道梁上的浮煤和杂物,严禁平行作业。
7、时间较长的检修项目需交接班时,上班施工内容及情况必须向下班交代清楚。
8、检修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并做好记录。
9、 井筒维修工,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箕斗或罐笼顶上必须在保护伞下和保护栏内。
2)、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能超过2m/s。
3)、 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带和安全帽。
10、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行。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作业前,检查好个人用安全带,确保安全可靠。
3、传递零部件、工具时要手把手传递,严禁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