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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与准备
- 在操作前,确保吊车已进行常规检查,包括刹车系统、吊臂、钢丝绳、吊钩和电气设备等。
- 确认吊车处于稳定状态,地面平整,无滑动或下陷风险。
2. 吊装物品
- 评估负载重量,不超过吊车额定载荷。
- 使用适当的吊具,如吊索、篮筐,确保负载安全固定。
3. 操作过程
- 按照规定速度起吊,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 保持视线清晰,避免障碍物干扰。
- 操作过程中,确保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4. 下降与停放
- 安全地将负载降至地面,避免剧烈晃动。
- 停车后,关闭电源,将吊臂收回并锁定。
5. 应急处理
- 遇到突发情况,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 对于故障,应立即报告并等待专业维修。
目的和意义
此吊车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护操作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事故。它强化了对吊车操作的基本要求,确保作业的高效、安全和合规,同时也减少了潜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
1. 不得在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等条件下操作吊车。
2. 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评估。
3. 严禁酒后或疲劳驾驶吊车,保持清醒和专注。
4. 紧急情况下,优先保证人员安全,而非保护设备。
5. 记录每次操作前后的检查结果,以便追踪设备状况和预防潜在问题。
此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员工的严格遵守和持续改进,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都应视安全为首要任务,时刻警惕潜在风险,确保每一次吊装作业都能顺利进行。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5范文
第1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5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5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2.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2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3篇 桁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桁车、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吊车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工作场地,轮胎吊作业必须支垫平稳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转半径无障碍,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4、进行起吊回转、变幅、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5、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6、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起吊人员。
8、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9、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气恶劣如大风、雷暴、大雾时,应停止作业。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
12、风力达6级以上,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并在停机后解除吊臂的约束。
13、塔吊司机接到台风预报或实际操作中遇到突风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拉上缆风绳,行车轮卡上卡轨器。汽车吊必须收回扒杆,做好防台准备。
14、塔吊每次起吊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顶端,将小车移至根部,,切断电源,开启风向标。
15、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吊车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7、吊车不得近架靠空输电线路作业,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在线路附近作业的,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现场监护。吊车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
18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19、吊车钢丝绳的使用,其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0、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采用偏结固接时,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长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卡环结头,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1、每个工作日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时应更换。
22、吊车起重制动器的制动轮表面磨损达1.5~2mm时,或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超过原衬垫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3、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 挂绳面磨损超过10%。
4)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第4篇 吊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
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并取得起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吊具应符合要求。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按钮应准确无误。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运行必须超过路障物体0.5 米以上,严禁在人头顶和设备上越过。
5、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
(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
(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
(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
(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6、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
(2)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第5篇 吊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吊车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酒后上岗。
2、 经常调整和检查制动器,以保证平稳可靠。
3、 经常检查钢丝绳、链条是否有损伤,紧固螺钉是否有松动,三角皮带和链条是否张紧,轮胎的压力是否足够。
4、 注意检查发动机、燃油箱和各减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给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5、 作业前进行一次空负荷运转,注意各部分是否有异常,同时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负荷吊运,起重重量较大的货物时,应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检查制动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继续吊运,吊运时操纵要平稳。
7、 操作时每开始一个动作均要鸣喇叭,以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可能导致危险的地方。
8、 在行驶和吊运时,应经常注意各种电线,在有高压线的场地,不应进行作业,如必须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 吊运时不要把货物从近旁人员上方转过。
10、 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机的旋转运动拖、拉货物或障碍物,没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东西。
12、 司机和起重工应密切配合,在未挂牢和人员未离开前,不得起吊货物。
13、 带负荷起臂和落臂时,不得超过该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发动机未停车前,司机不得离开起重机。
15、 严禁在起重机没有完全停住前,把换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车行驶应把吊钩用钢丝绳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紧,以减少吊臂和吊钩跳动。
第6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班前“五项准入”及班中、离岗安全确认。
1.3熟练掌握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按规作业。
1.4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1.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
1.7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
1.8发现岗位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并妥善处理。
1.9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10执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厂、车间安全检查。
1.11做好各项记录,记录清晰、真实。
2.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2.1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火灾。
2.2应对措施
2.2.1物体打击
2.2.1.1上下吊车随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害。
2.2.1.2吊车上使用或传递的物件要握紧拿牢,不得在吊车上抛扔物件。
2.2.2高空坠落
2.2.2.1上下楼梯时,在指定的位置停车后抓紧安全护栏缓步上下,禁止从槽面、护栏等处下车。
2.2.2.2在吊车平台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行走时,确认吊车停止后方可行走,手抓紧外侧防护栏杆,注意脚下打滑,防止滑倒跌落;禁止在二楼电解槽面以外(即洗板槽上方及阴极作业场上方)和吊车行走过程中在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跨越和行走;禁止将身体部位伸出吊车护栏外侧。
2.2.2.3吊车上配备应急绳索,且要悬挂牢固。遇到突发事件使用应急绳索时,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
2.2.3触电
2.2.3.1吊车配电箱绝缘良好,外壳接地可靠,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3.2禁止用湿手或戴湿手套触摸电器开关。
2.2.3.3停送电时,右手单手侧身拉合开关。作业完成后,切断吊车总电源。
2.2.4火灾
2.2.4.1吊车上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灭火器材。所配备灭火器材要随时擦拭保养并检查,发现过期或陈旧更新。
2.2.4.2吊车上驾驶室不得存放遗留棉纱、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2.2.4.3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时,要使用应急绳索逃离,并向班长、调度室等人员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3.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
3.1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3.2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长发放入工作帽内),妥善保管、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3专人指吊,持证上岗。
3.4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3.5禁止湿手或戴湿手套动用各类电气设施。
3.6禁止触摸、擦拭或跨越设备运转部位。
3.7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检修;停车检修时,听从检修人员指挥,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3.8吊车运行方向轨道上或检修平台上有人时,禁止开动吊车。
3.9禁止起重机各工作部件故障运行,执行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3.10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故障停车时,要在吊物下方地面设置警戒区域并疏散周围人员。
3.11吊物在垂直状态下起吊或落下,吊物重量要在规定负荷内,吊物重量不明时禁止起吊。
3.12学徒工在未取证前,由师傅监护操作,禁止单独作业。
3.13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
3.14在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事件时使用应急绳索,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并向班组长、中控室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2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情等事故时,要控制好事故现场迅速通知班组长、中控室,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岗位主要的工艺技术参数或标准
5.1 3+3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6 t
5.2 8+8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16t
第7篇 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吊车司机必须熟悉设备机构的性能、安全附件的作用,并会使用、保养,新调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2、操纵室应保持整洁,车上不准设临时电线(临时电源),电阻器、控制柜(屏)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如遇起火时要立即拉下电门,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工作前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女同志的发辫要放在防护帽内。
4、交换班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好,上下车要走专用扶梯和平台。禁止爬房架子、走承轨道梁大车轨道和从一台天车爬到另一台吊车上。
5、要严格执行交换班制度,交接班人员要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如卷扬机构和各机构安全防护装置等,发现有失灵或损坏部位必须停车修理,不准代故障运行。
6、在开车前必须响铃,先看房架、承轨梁大车轨道上及车上是否有人,吊运物料时,不准在人头上和机械设备及乙炔、氧气瓶上通过。
7、操作中必须先看清地面人员的指挥手势、信号,不得盲目操作。两台车同时吊一个活时,必须配合好,听从地面专人指挥。
8、遇有外来人员(外宾)参观时,须将天车停放在安全位置,参观人员走后方可行驶。
9、非吊车司机不准开动天车设备,学徒工必须在司机直接指导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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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制作,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10、天车在操作中,遇有下列情况时不给吊运:
(1)手势、信号不明不吊;
(2)捆绑不牢不吊;
(3)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
(4)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
(5)多人指挥不吊;
(6)吊钩直接吊物不吊;
(7)斜拉歪拽不吊;
(8)超负荷不吊;
(9)受压气瓶不吊;
(10)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
(11)被吊物件有浮动物件不吊;
(12)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11、吊放物件要慢,吊运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车处理,落放物件时等地机人员摆好垫物后方可将物件落下去。
12、如车间有上下两天车,不得用上层天车挂(代)走下层天车。
13、在运行中接近邻车时要响铃提示,不准撞车,在特殊情况需要顶车时,得到允许方顶车,顶车要慢。被顶车无人时必须看好第三、四台吊车情况,防止发生顶车时出现事故。
14、起重量接近满负荷时,应将被吊负荷升起不高于400-5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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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试验制动器灵敏动作情况。
15、在同时操作两个起升机构时,要注意升起的钩头,不要依靠断限位开关来控制。
16、禁止戴电作业,检查或修理吊车电气设备时,必须拉下电源总开关。
17、修理吊车滑触线时应拉下电源总开关,在滑线上挂接地线,在电源开关处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看管,使用的检修照明灯必须是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18、吊车司机在操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说笑、看书、看报、吸烟,
不准双手离开控制器或擅自离开岗位。
19、工作后离开操作室时,必须拉下总电源开关,并要将吊车开到专用梯子和走台处,钩头起到适当高度,控制器打到零位。
20、门吊、电动葫芦吊、桥式起重机及电磁吊车除遵守以上各项外,还要做到:
(1)工作前将夹轨器松开,“铁鞋”(地锚)移开。
(2)工作中吊40吨以上物件,如超出轨道禁止大车开动和点动。
(3)20吨至40吨物件超出轨道外,可以点动大车,不准开动大车。
(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禁止开动。
(5)工作完毕后,吊钩要升到顶点,大车要掩好。
(6)电葫芦、桥式吊车只许由指定人员操纵,其他任何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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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按钮。
21、电磁盘吊物时:
(1)磁盘所用电压不超过230伏,每次通电时间小磁盘不超过4分钟,大磁盘不超过5分钟。
(2)不准用磁盘吊运机器、成品、受压容器、末落砂的部件,或温度在180度以上的物件。
(3)在汽车上用磁盘,禁止从司机室上面吊运。卸车时只能在车箱上吊动,不要在车体上空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
(4)不准吸吊埋在地下物件,吊物时所吊物重加磁盘自重不准超过吊车总负荷。吊物必须牢固的骨住再运行。
(5)磁盘吊物时不能吊起过高,行走要慢,落料时,防止震动断电和砸飞物件伤人。
第8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设备操作维护规程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设备包括:(8+8)t双梁桥式吊
1、(8+8)t双梁桥式吊
1.1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电解铝的出槽、电积阳极板的更换和零星吊装工作。
1.2技术性能
表1 (8+8)t双梁桥式吊技术性能
设备名称 | (8+8)t双梁桥式吊 | 编号 | |
规格型号 | q=(8+8)t,l=22.5m | 数量 | 3 |
单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 |||
1 | 起升高度 | 12m | |
2 | 跨度 | 22.5m | |
3 | 大车运行速度 | 4.71-47.1m/min | |
4 | 起重量 | (8+8)t | |
5 | 起升速度 | 0.83-8.32m/min | |
6 | 小车运行速度 | 0.3-3.14m/min | |
7 | 缓冲器行程 | 150mm | |
8 | 工作制度 | a6 | |
9 | 钢丝绳型号 | 6×37-15-1851-光-右交 |
1.3设备构造简介及工作原理
1.3.1构造简介:双梁、绝缘双钩桥式起重机,电器控制为变频控制。
1.3.2工作原理:以间歇作业方式对物料进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动的搬运机械。
1.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1许可使用条件
(1)凡被吊的物体符合电动桥式起重机的工作性能及规格时方可运转。
(2)设备在新安装和大、中修后,必须经过验收方验收后方可运转。
1.4.2操作方法与步骤
(1)熟悉起重机的用途,装配及操作方法,起重能力及保养的规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2)起重机开始操作前,必须在总电源切断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调整,在起重机上不遗留任何工具和物品,操作室通向梯台的门,桥架上的门必须关闭。
(3)在总电源关闭前,操作者必须确定所有控制器是否处在零位上,确定在起重机的线路上及起重机的桥架上没有任何人员,只有在进行上述检查后,方可送电。
(4)起重机在每次开动以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如运货道上有人不让开,而起重机的吊货也不能绕道通过时,必须停车。
(5)起重机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在操作时应使运输中的货物很少摇摆,如货物摇摆时,必须将起重机送往货物摇摆的一方来稳吊。
(7)吊起货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或小车来拖动货物或歪拉斜吊。
(8)起重机及小车必须以最慢的速度,在不冲挡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9)起重机在正常操作时,禁止使用限位开关动作来停电。
(10)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在用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11)防止起重机在同一跨度内与另一台起重机相撞,仅在事故发生后允许用一台起重机来移动另一台起重机,但均需无负荷,并用最低速度。
(12)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电源开关必须断开,所有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上。
(13)当起重机吊起重物或放下钩头时,吊车工严禁离开起重机。
(14)吊车在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吊车工在点检记录的点检记事一栏中要做好详细记录,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汇报中控室。
(15)当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吊车工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到至少离地面2m以上的位置,控制器回到零位,并断开电源开关。
(16)吊车工在离开起重机时,应使其处于制动状态。
1.4.1允许使用条件:
1.4.1.1被吊物体符合桥式起重机技术性能和规程。
1.4.1.2在大、中、小修后,经验收合格。
1.4.1.3本体设备附属设备完好。
1.4.2操作程序和方法:
1.4.2.1进行设备运转前检查,详见维护规程。
1.4.2.2确认无异常后,按总电源启动按钮送电。
1.4.2.3按主控制器台面扳动操作手柄,控制机构的运行。
1.4.2.4进行空载试车,并做设备运转中检查,详见维护规程。
1.4.2.5经试车检查确认无异常后,进行负荷工作。
1.4.3开、停车条件:
1.4.3.1停车条件
(1)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车停在指定位置。
(2)将吊钩升至距地面2m的位置。
(3)吊钩没有挂物体。
(4)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
(5)按停车按钮。
1.4.3.2开车条件
(1)轨道及桥架上无人检查、检修。
(2)操作手柄均在零位。
(3)按点检表内容进行点检,确认无问题并做好记录。
(4)关闭吊车各门。
(5)发出开车信号。
1.4.4安全注意事项:
1.4.4.1吊车工必须熟悉起重机构造和操作方法,掌握技术性能及保养规则,严格执行本规程。
1.4.4.2吊车工必须听从专职人员或指吊人员指挥。
1.4.4.3吊车工有权不执行错误及违章操作信号,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1.4.4.4在起升和运送物件时,必须保证吊绳的垂直状态,严防物件在空中大幅度摇摆,出现摇摆时,应立即采用“稳钩”法使物件平稳。
1.4.4.5除非为了防止发生事故需紧急停车外,严禁“反车”制动。
1.4.4.6在起升物件时,要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信号,在绳扣绷紧前,应逐渐起钩,待捆绑牢靠,指挥人员离开后方可起吊,当重物接近地面时,亦应慢速落钩,以防物件倾倒。
1.4.5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表2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序号 | 零部件 | 故障情况 | 故障原因 | 措施 |
1 | 吊钩 | 尾部疲劳裂缝 吊钩表面上有裂缝和破裂 钩头危险断面的磨损超过其高度的10% | 吊钩断裂 吊钩损坏 吊钩损坏 |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
2 | 滑轮 | 滑轮槽不均匀磨损 滑轮轴磨损 滑轮不转动 | 钢丝绳损坏得快 轴损坏 滑轮轴、钢丝绳磨损 | 在不均匀磨损超过3mm时停止使用滑轮 检查润滑情况,有无润滑油 轴是否擦伤及轴承状况 |
3 | 卷筒 | 卷筒上有裂缝 | 卷筒损坏 | 更换 |
4 | 制动器 | 不能制动(对运行机构来说小车或大车断电后滑行距离较大) 不能打开 | 一般原因:a、杠杆系统中的活动关节被卡住。b、润滑油滴在制动轮的制动面上。c、制动闸皮过度磨损。 一般原因:a、制动带粘在有污垢的制动轮上。b、活动关节卡住。c、弹簧张力过大。 2、油液使用不当。 3、叶轮卡住。 | a、用油润滑活动关节。b、更换制动闸皮,调整锁紧螺母。c、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a、消除卡住现象。b、调整弹簧。c、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
3 | 齿轮 | 1、齿轮损坏。 2、齿轮磨损。 3、轮辐、轮缘和轮壳上有裂缝。 4、键损坏和齿轮在轴上跳动。 | 1在工作时跳动,端面机构损坏。 2、在开动和制动跳动。 3、齿轮损坏。 4、键断。 | 汇报中控室。 |
4 | 联轴器 | 1、在半联轴器体内有裂缝。 2、连接螺栓孔磨损。 3、齿型联轴器磨损。 4、键槽磨损。 | 1、损坏联轴器。 2、在开动机构时跳动切断螺栓。 3、齿磨坏,重物迅速落下。 4、键落下,重物迅速落下。 | 汇报中控室。 |
5 | 轴 | 1、裂缝。 2、轴的弯曲超过0.5mm/m。 | 1、损坏轴。 2、由于疲劳而损坏轴颈。 | 汇报中控室。 |
6 | 车轮 | 运行不平稳及发生歪斜 | 1、车轮轮缘过度磨损。 2、由于不均匀的磨损,车轮的直径具有很大差异。 3、起重机钢轨不平直。 | 汇报中控室。 |
7 | 减速机 | 1、外壳特别是在安装轴承的地方发热。 2、润滑油沿着封面流出。 3、减速机震动。 | 1、轴承发生故障。轴颈卡住,齿轮迅速磨损,齿轮及轴承内缺乏润滑油。 | 1、更换油,检查啮合情况和轴承情况。 2、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
8 | 滚动轴承 | 轴承产生高热。 声音大。 | 1、缺润滑油。 2、轴承中有污垢。 1、安装不良而使轴承部件卡住。 2、轴承的零件发生损坏和磨损。 | 1、加润滑油。 2、清洗轴承,加新润滑脂。 3、汇报中控室。 |
1.5设备维护规程
1.5.1设备操作前检查
1.5.1.1润滑部分
(1)检查大、小车和卷扬减速机润滑油是否达到油标(检测油位用)上、下刻度之间或达到油位指示孔。
(2)检查卷扬钢丝绳及各部抱闸是否良好。
(3)检查各润滑部位有无漏油。
1.5.1.2机体部分
(1)检查钢丝绳是否能继续可靠使用。
(2)检查卷筒及滑轮沟槽表面轮缘及凸缘是否完整。
(3)检查大、小车轮有无裂缝,轮缘及车轮踏面有无严重磨损现象。
(4)检查桥架。
(5)检查大、小车轨道有无松动,焊缝是否完好。
(6)检查各齿轮联轴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7)检查各传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机、轴承箱、抱闸的地脚螺栓紧固情况。
1.5.1.3其它部分
(1)检查制动器各传动杠杆能否灵敏动作,各杠杆之间连接孔及轴销是否有较大磨损,闸瓦是否很好地贴合在制动轮上,闸瓦材料(闸皮)是否磨损(衬料磨损超过40%时应更换)闸轮表面有无退火现象和划伤。
(2)检查大、小车缓冲器是否使用可靠。
(3)检查吊车频闪灯及照明灯的完好情况。
(4)检查吊车配电柜内空调运行情况。
1.5.2设备运转中检查
1.5.2.1各部轴承及电机温度不应超过60℃。
1.5.2.2个传动机构电机、减速机、齿接手、制动器和轴承在运转中无强烈噪音和撞击声。
1.5.2.3各部限位灵敏可靠。
1.5.3设备日常维护和调整
1.5.3.1抱闸的调整
(1)制动力矩的调整,调整固定螺杆、旋动螺母压缩主弹簧或放长主弹簧到合适力矩。
(2)两片闸瓦间隙,调整螺杆即可达到目的,闸瓦与制动轮之间间隙应调整在0.6-1mm内。
1.5.4设备润滑
序号 | 部件名称 | 润滑油型号、规格 | 润滑周期 |
1 | 滚动轴承 | zl-1 zl-2锂基脂 zl-3 | 3个月换油一次,加油量不得超过轴承体的2/3 |
2 | 减速机 | 150#工业齿轮油 | 使用初期2个月换油1次,使用后每6个月换油1次 |
3 | 齿轮联轴器 | zl-1 zl-2锂基脂 zl-3 | 1个月加油1次,加油时用油枪压入到漏出为止 |
4 | 钢丝绳 | 钢丝绳麻本心脂 | 30天涂抹一次润滑脂 |
5 | 卷筒 内龄盘 | zl-2锂基脂 | 大修时涂抹加满。 |
1.5.5设备点检
1.5.5.1点检标准
表3点检标准
序号 | 名称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法 | 判定标准 |
1 | 轴承 | 安装状态 声音 温度 振动 油量 | 目视 耳听 测温仪 手触 目视 | 不振动 无异音 ≤60℃ 无异常振动 规定量(详见润滑标准) |
2 | 减速机 | 安装状态 损伤 声音 温度 振动 油量 油质 密封 | 目视 目视 耳听 测温仪 手触 目视 目视 目视 | 不振动 无裂纹及明显损伤 无异音 ≤60℃ 无明显振动 规定量(液位指示器) 不乳化、不脏 不漏油 |
3 | 联轴器 | 中心摆动 本体安装状态 螺栓安装状态 本体磨损 | 钢板尺 目视 耳听 目视 | 不明显摆动 不松动 不松动 无断裂、无明显磨损 |
4 | 轴封 | 压盖拧紧状况 温度 漏油 | 目视 测温仪 目视 | 不拧紧,有过盈量 ≤60℃ 无明显泄漏 |
5 | 制动器 | 拉杆 联轴销 内衬磨损 推力器 | 手动 手动 目视 目视 | 无松动及摇动 运动灵活 无明显磨损 无漏油 |
6 | 齿轮联轴器 | 保护罩 | 声音 目视 | 无异音 不变形、破损 |
7 | 卷筒 | 绳槽 压板 端盖 | 目视 手动 手动 | 无明显磨损 无松动 无间隙 |
8 | 钢丝绳 | 磨损 润滑 断丝 | 卡尺 目视 目视 | 无明显磨损 参见润滑标准 6倍绳径长断丝20丝/股,断丝30丝/6股 |
9 | 滑轮组 | 滑轮 保护罩 | 目视 目视 | 运转顺利,无裂纹及破损 间隙合适,焊缝无开裂 |
10 | 钢轨 | 接头 安全撞块 磨损 扫轨器 | 手动 手动 目视 目视 | 无松动及脱落 无松动及脱落 无明显破损(磨损全高、原宽度的10%以下 无变形、破裂 |
1.5.5.2点检内容
表4点检内容
序号 | 点检项目 | 点检内容 | 备注 |
1 | 减速机 | 运行声音 地脚螺栓、振动及温升 | 1次/班 |
2 | 制动器 | 制动器磨损 闸皮磨损 推动器工作情况 | 1次/班 |
3 | 减速机 | 各减速机地脚螺栓紧固 运行声音及润滑 设备卫生情况 | 1次/班 |
4 | 电器设施 | 外观完整性检查 各处限位完好 | 1次/班 |
5 | 钢轨 | 轨道接头 安全撞块 轨道磨损 螺栓紧固情况 扫轨器 | 1次/周 |
6 | 钢丝绳 | 磨损情况 钢丝情况 | 1次/班 |
7 | 滑轮及滑轮保护罩 | 磨损及润滑情况 运行声音 保护罩磨损及焊缝 | 1次/班 |
8 | 卷筒 | 绳槽磨损情况 钢丝绳压板情况 | 1次/班 |
9 | 联轴器 | 运行声音及振动 | 1次/班 |
1.5.5.3点检方法
点检人员通过仪器仪表、点检工具、五感对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如振动、发热、松动、异音、异味、损伤、腐蚀、泄露等。
1.5.5.4点检要求
点检人员在交接班及班中对设备进行全面点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汇报中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9篇 起重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5.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5.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5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0篇 铁路吊车司机耙犁机移道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铁路吊车:
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车站《站管细则》、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悉专业基础知识,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严禁非司机开车。
2.应经常检查吊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仪表、钢绳及制动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铅封。
3.进行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严格控制起吊负重及吊车中心距离的限度,不准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过限度。
4.吊车移动前应鸣笛一长声,表示吊车开动。作业完后未经调度和指挥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作业地点。
5.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电力线、牵引网线和铁路两侧的障碍物。其速度不得超过
6km/h。
6.吊车与电机车连挂时,吊车司机应在固定线、半固定线监督接风管试风。
7.吊车进入掌子面、排土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了解线路状态、曲线半径、坡道大小及钢轨正反超高、路基障碍物等后,方可作业。
8.内燃吊车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进行作业,大于20‰以上坡道作业时必须由单机连挂作业;带挂平板作业其坡度不超过15‰;自力作业距离不超过300米。
9.吊车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压线下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经调度或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业。
10.吊车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作业现场的人和物的动态及吊车的平衡与起落状态。每一动作开始前,都要先鸣笛示警。
11.吊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按指示信号进行工作,信号不明应停止作业。12.吊车作业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车内;严禁在各部位注油、紧油杯或紧闸带;
严禁吊车同时进行三种以上的动作。
13.吊车在排土场作业时,线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业完毕时,若停放在坡道时,应采取止轮措施。
14.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
15.吊重物时,先必须试吊;吊重物旋转前,必须检查旋转闸带,并只能经架脚边旋转;当两边的支持樑加牢时,方可作360度的旋转。作业时,重物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6.钢绳应均匀地卷在绳筒上,在松绳时,卷筒上的钢绳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钢绳必须按负重要求选择,并是合格的。起吊边角或易剪、切钢绳的物件时,必须垫木垫或胶垫。
1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时,吊车场所应架设好照明。
18.吊车脱轨时,严禁用扒杆作为支撑吊物自起的方法处理。
19.吊车不得停放在不稳固和不良状态的线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机
1.司机必须熟悉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安全规程及技术操作技能。
2.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按章操作。
3.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机、一名副司机),并熟知铁路运转信号及作业环境。
4.作业前,应对移道机的水箱、机油、发动机座、风扇皮带、分向离合器及手闸销子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信完好,方可开机作业。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移道机不准作业:
5.1夜间排土场无照明;
5.2设备有较大缺陷尚未处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时;
5.4拖运与工作无关的货物和闲杂人员;
5.5移道机没有安全护栏。
6.运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规定:
6.1正线上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0km/h;下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15km/h;
6.2在排土场移动线限速3-5km/h;进库限速3km/h以下;
6.3通过道岔、站线、桥梁不得超过10km/h。
7.运行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7.1运行前应先检查牙条、叉子是否提升到适当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高度;
7.2运行中不得随意使用紧急制动,不准熄火;当变换行走方向时,应先停稳,后变换方向并鸣笛开车;
7.3严禁飞上、飞下;
7.4行走时,必须认真瞭望,严格遵守信号规程。
8.移道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8.1在排土场作业前,必须先确认直流电(或其他电源)是否已停,无误后方能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8.2作业时,车上、车下应相互配合好,注意现场附近的作业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8.3小铁螺丝拆开一头时,叉子必须全部叉在钢轨上,方能作业。轨梯提升高度应能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4换牙条时注意不要碰坏夹板:下牙条时不得压坏枕木;同时牙条上端不能少于两个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业时,应采取止轮打掩措施;
8.6独头道作业时,距尽头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场外股升道时,不得超过两轨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机
1.司机必须熟悉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维护、信号规程及专业安全规程。
2.在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并检查好耙犁机各部件。
3.作业中必须注意各部机件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作业中必须注意线路下方的障碍物或行人安全,当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立即鸣示停车信号,停止作业。
5.严格执行准轨铁路运转信号规程,并按下列信号进行作业:
二长声前进;一长声停车;三短声后退;两短声减速;四短声作业完毕。
6.司机在顶棚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处,与各种高压线的距离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运行中严禁上顶棚。
7.独头道作业时,车钩距线路尽头不得少于lm。
8.经常检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围栏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断裂现象,应及时处理。
第11篇 吊车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时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4、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断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6、严禁同时操作两个以上控制器(按键),不准将吊物长时间停挂在空中。
7、下雨天不准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触电、打滑等事故发生。
8、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原则,即:
(1)、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7)、歪拉斜吊不吊;
(8)、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
(9)、物件下有人不吊;
(10)、照明不足不吊。
第12篇 塔形吊车驾驶员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需身板康健,两眼目力杰出,无红绿色盲,两耳无听力停滞。必需路程经过过程安全技能培养训练,取得特殊的一种功课人员操作证,方可自力操作。
2.驾驶员必需清楚知道所操作塔形吊车的机能机关,按塔形吊车有关划定举行操作,严禁违章功课。应清楚知道机械的调养、检查修理常识,按划定对于机械举行同样平常调养。
3.塔形吊车必需有活络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需具有有用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定器、驾驶室起落限位器等,上涨爬梯应有护圈。
4.功课前,应将轨钳齿及,断根轨道上停滞物,拧好夹板螺钉;施用前应检查试吊。
5.功学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重批示旌旗灯号;冬天驾驶室内取暖和,应有防火、防触电办法。
6.多台塔形吊车功学时,应注重保持各机操作间隔。 七、塔形吊车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泊车;旌旗灯号不明或者可能导致义故时,应暂停操作。
7.吊起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者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需与排挤电线保持安全间隔;吊起必需对于峙“十不吊”的安全操作划定。
8.物件吊起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者举行加工。
9.吊起在满负荷或者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者同时举行两个动作。
10.吊起重物严禁自由落体,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者脚刹控制迟缓下降。
11.功课完结后,塔形吊车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该过高,应顺向风源,
卡紧夹轨钳,堵截电源;应将吊起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把持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自升式塔形吊车在吊运物件时,均衡重必需移动至划定位置。
13.塔形吊车顶升时必需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均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扭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扭转。
14.塔形吊车安装后经验收及格,方可投入施用。严禁施用未经验收或者未路程经过过程验收的塔形吊车。
第13篇 吊车铲车推土机汽车司机操作规程
吊车司机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矿、局、铁岭安全部门培训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2、工作前,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检查吊车、机油、水电、钢丝绳、液压部分,确保安全方可工作。
3、起吊前,吊车司机根据被吊物体选好绳扣,绳扣破断力大于被吊物体6倍重量,起吊重物不得超出吊车起吊重量。
4、起吊要有专人指挥,传送信号要准确,转动时必须先鸣号,转动区域内禁止有人进入。
5、收车后对车要三捡,查找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及时处理,确认正常后,冬季放水入库,方可离去。
铲车司机操作规程
1、铲车司机必须经矿、局、铁岭安全部门培训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2、出车前,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要对车进行三捡,检查机油、水、电。液压起斗系统完好后才能出车工作。
3、工作现场必须看好倒车方位,确认无障碍后才能作业,装车时驾驶室内不准坐人闲谈、吸烟。
4、工作完成后,检查全车各部有无障碍和松动现象,如有故障及时向队里汇报处理,修好后才能离开。
推土机司机操作规程
1、推土机司机必须经矿、局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出车前必须着装整洁、利索,不许穿拖鞋。检查机油、水电、液压装置是否完好、可靠,熟知机械性能、操作规程。
3、工作时合理使用档位,了望好周围情况,在高低不平的现场,对机械震动严重场地,不能用高键档倒车。
4、在高空推煤,看好煤堆距楼桥的高度,安全后才能通过,避免刮栈桥,倒车要看好线路,防止滑入溜煤眼,禁止大于30°坡度工作。
5、收车后进行三捡,全车各部没有异常现象,清理好卫生,冬季放水,才能离去。
汽车司机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要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2、出车前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对车进行三捡,机油、水、电,安全系统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做出车准备。
3、行车中,精力集中,注意检查仪表显示变化情况,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途径城市、街道、集市,应注意减速避让,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4、不疲劳驾驶,应根据路途远近合理配备2名司机,保证安全完成任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翻车、撞车等伤人。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3、 保证必要的睡眼时间和较好的睡眼效果。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 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和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第14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向阳吊车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一定训练,了解机械构造、技术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2、非专职司机,严禁登机进行操作,学员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3、司机应熟悉各种吊装指挥信号,操作时要精力集中,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不准操作。
4、吊车在作业前应观察检查钢丝绳、卡、联节销、刹车等主要部位的技术状况,必要时进行检修。
5、负载下降时,应先将开关转到第一档,再根据需要转到第二档,以免重载时引起不允许的快速下降而造成事故。
6、吊车在作业时必须将支腿全部伸出,支腿垫上垫木方能作业。
7、吊车严禁超载作业,严禁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作业。
8、吊车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第15篇 吊车起重安装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操作者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证上岗作业,按《设备管理规定》中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会、五项纪律的培训及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2.吊车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3.操作前对吊车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验可靠。
4.起重安装前检查大车、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闭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v以上。 5.当吊物起升后,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碍物0.5米为宜,吊物从安全通道吊运,禁止从人头或设备上面通过。
6.吊车正常运转过程中不得使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接制动停车。
7.吊车在起吊重物时,钢索用渐进的方式拉紧。
8.吊车严禁吊挂的荷重超过额定工作负荷,在悬吊物上进行焊接操作。
9.吊车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闸刀开关,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0.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须做好相关点检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