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培训与教育:所有检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操作培训,了解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潜在风险。
2. 个人防护装备:在进行检验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3. 设备操作: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不得私自改动设备设置。
4. 危险品管理:对化学试剂、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品的存储和使用需遵守特定规程。
5.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准确地采取应对措施。
6. 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目的和意义
制定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旨在:
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工作场所事故的发生率。
2. 维护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
3.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规范操作减少错误和偏差。
4.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有序的工作流程提高检验效率。
5. 符合法规要求,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注意事项
1. 检验前,务必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启动。
2. 在接触化学试剂时,务必遵守“先小样,后大样”的原则,避免直接接触大量试剂。
3. 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挪用或借用他人的工具和设备。
4.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及时上报,并挂上“设备故障,禁止使用”标识。
5. 在进行高空或有潜在危险的工作时,需有人监护,确保安全。
6.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交接工作内容和设备状态,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7. 对于新引入的检验方法或设备,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后才能使用。
8. 保持良好的职业习惯,如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及时更换破损的装备。
9. 在执行应急措施时,应优先保证自身安全,然后协助他人。
10. 坚持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更新安全操作规程,以适应工作环境和技术的变化。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检验人员的自觉遵守和团队间的相互监督,共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工作内容和条件灵活运用,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
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怎么写范文
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检验员必须遵守公司《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严格执行本规程:
一、一般规程
1、 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和化验药品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部位。
2、 检验员须熟悉自己从事检验、分析工作的操作程序。
3、 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 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器开关。
5、 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接头处是否妥当和良好,导线有无被腐蚀损坏,仪器设备接地是否可靠,禁止使用插头和电源线绝缘层已损坏的电器设备。
6、 当电器设备漏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标上明显标记,请电工进行修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修理。
7、 遇停水、停电时,必须 水龙头和电器开关,但可留照明灯一盏不关,以免来水来电后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8、 工作完毕应随手 电器设备的电源,长日班检验员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自己使用过的水、电开关是否关好,若电烘箱要继续使用,调温装置必须良好。在无人工作时,仍然保持所需温度,不致突然升高引发事故;如晚上无人值班时,应切断电烘箱电源。
9、 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电热烘箱各层隔板禁止垫纸,各层隔板要刷洗干净,但要注意保护好高温油漆层,烘纸张、纸浆水分时要按规定摺好(如荷花形)立放;烘纸浆时要用表面皿或用称量瓶装好,放于烘箱内。
10、 在检验工作间隙阶段须注意通风,以便更换室内空气,改善工作条件,工作服要保持整洁,不要附有油污和有机药品,以免着火。
二、 生产工作守则
1、 进入生产现场前应穿好工作服,检查鞋带、裤脚、袖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女同志要将辫发放在工作帽或网罩里,禁止穿高跟鞋进入车间。
2、 禁止靠近机械转动部位行走,看纸、取样要特别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
3、 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行走应注意防撞、防滑。
4、 采样时,严禁上身衣服口袋里装零星东西。钢笔或圆珠笔要夹紧,冬季颈上的围巾要藏在衣服里。
5、 对酸碱及其它腐蚀药品采样时,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时不要将头对准盛物容器,防止药液溅出造成灼伤。
三、 安全技术规程
1、 使用玻璃仪器之前应检查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缺损的玻璃仪器不准使用。
2、 通电的电炉、燃着的酒精灯要有专人看管,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3、 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严禁用酒精灯引火;酒精灯禁止用嘴吹灭;酒精灯点燃时,禁止加注酒精。
4、 用嗅觉检查药液或试剂时,不准直接对准瓶口,只能用手扇送少量气体轻轻嗅闻。
5、 只有烧杯、烧瓶、三角瓶、蒸发皿和坩锅才能直接加热,禁止对容量瓶、称量瓶、试剂瓶等进行直接加热,如需加热只准采用“水浴”法进行;烧杯或三角瓶等在加热前必须将外面水滴揩去以防爆裂,玻璃棒等搅拌器也不要放到烧杯中一同加热,以免溶液外溅。
6、 玻璃管插入皮塞内时,应戴手套并握住靠近塞子的一段慢慢旋入,不可用力过猛,以防玻璃管折断伤手。
7、 严防水银洒在桌上和地面上,如不小心洒落,应用吸管吸起大粒的水银于水中,余留地面等处洒落物应撒上细硫碳粉末,然后扫除干净,深埋至空旷处;此项工作必须细致彻底,防止水银蒸发毒化空气,影响人身健康。
8、 不准用嘴对移液管吸液,须用橡皮球吸取。
9、 蒸馏时应在水浴中进行,蒸馏前首先将水放入冷凝器内,等冷却水流正常后,才打开电源开关,并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须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调整。
四、 事故与处理
1、 割伤,
发生割伤后,可用创口贴、药棉简单处理;如无效应前往医院治疗。
2、 烧伤,
属烫伤,应就近用水浸法止痛后,前往医院治疗;属烧伤或被碱、酸等化学药剂灼伤,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3、 中毒,
若发现毒性药品误入口中引起中毒,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急救处理。
4、 失火,
发现失火后,应立即报警,并设法进行扑救。
如属酒精、汽油、苯等易燃易爆物品,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扑救前应首先切断电源,并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酸碱灭火器或水进行灭火。
五、 附则
1、 本规程的制订和修订由质量部负责,并报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2、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质量部。
第2篇 质量部检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检验员必须遵守公司《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严格执行本规程:
一、一般规程
1、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和化验药品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部位。
2、检验员须熟悉自己从事检验、分析工作的操作程序。
3、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器开关。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接头处是否妥当和良好,导线有无被腐蚀损坏,仪器设备接地是否可靠,禁止使用插头和电源线绝缘层已损坏的电器设备。
6、当电器设备漏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标上明显标记,请电工进行修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修理。
7、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关闭水龙头和电器开关,但可留照明灯一盏不关,以免来水来电后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8、工作完毕应随手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长日班检验员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自己使用过的水、电开关是否关好,若电烘箱要继续使用,调温装置必须良好。在无人工作时,仍然保持所需温度,不致突然升高引发事故;如晚上无人值班时,应切断电烘箱电源。
9、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电热烘箱各层隔板禁止垫纸,各层隔板要刷洗干净,但要注意保护好高温油漆层,烘纸张、纸浆水分时要按规定摺好(如荷花形)立放;烘纸浆时要用表面皿或用称量瓶装好,放于烘箱内。
10、在检验工作间隙阶段须注意通风,以便更换室内空气,改善工作条件,工作服要保持整洁,不要附有油污和有机药品,以免着火。
二、生产工作守则
1、进入生产现场前应穿好工作服,检查鞋带、裤脚、袖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女同志要将辫发放在工作帽或网罩里,禁止穿高跟鞋进入车间。
2、禁止靠近机械转动部位行走,看纸、取样要特别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
3、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行走应注意防撞、防滑。
4、采样时,严禁上身衣服口袋里装零星东西。钢笔或圆珠笔要夹紧,冬季颈上的围巾要藏在衣服里。
5、对酸碱及其它腐蚀药品采样时,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时不要将头对准盛物容器,防止药液溅出造成灼伤。
三、安全技术规程
1、使用玻璃仪器之前应检查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缺损的玻璃仪器不准使用。
2、通电的电炉、燃着的酒精灯要有专人看管,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3、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严禁用酒精灯引火;酒精灯禁止用嘴吹灭;酒精灯点燃时,禁止加注酒精。
4、用嗅觉检查药液或试剂时,不准直接对准瓶口,只能用手扇送少量气体轻轻嗅闻。
5、只有烧杯、烧瓶、三角瓶、蒸发皿和坩锅才能直接加热,禁止对容量瓶、称量瓶、试剂瓶等进行直接加热,如需加热只准采用“水浴”法进行;烧杯或三角瓶等在加热前必须将外面水滴揩去以防爆裂,玻璃棒等搅拌器也不要放到烧杯中一同加热,以免溶液外溅。
6、玻璃管插入皮塞内时,应戴手套并握住靠近塞子的一段慢慢旋入,不可用力过猛,以防玻璃管折断伤手。
7、严防水银洒在桌上和地面上,如不小心洒落,应用吸管吸起大粒的水银于水中,余留地面等处洒落物应撒上细硫碳粉末,然后扫除干净,深埋至空旷处;此项工作必须细致彻底,防止水银蒸发毒化空气,影响人身健康。
8、不准用嘴对移液管吸液,须用橡皮球吸取。
9、蒸馏时应在水浴中进行,蒸馏前首先将水放入冷凝器内,等冷却水流正常后,才打开电源开关,并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须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调整。
四、事故与处理
1、割伤,
发生割伤后,可用创口贴、药棉简单处理;如无效应前往医院治疗。
2、烧伤,
属烫伤,应就近用水浸法止痛后,前往医院治疗;属烧伤或被碱、酸等化学药剂灼伤,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3、中毒,
若发现毒性药品误入口中引起中毒,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急救处理。
4、失火,
发现失火后,应立即报警,并设法进行扑救。
如属酒精、汽油、苯等易燃易爆物品,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扑救前应首先切断电源,并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酸碱灭火器或水进行灭火。
五、附则
1、本规程的制订和修订由质量部负责,并报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2、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质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