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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在化工生产、实验室研究及各类工业应用中,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至关重要。以下是涉及化学品安全操作的基本规程:
1. 熟悉化学品性质: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包括其毒性、燃爆性、腐蚀性等。
2. 个人防护装备: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化服等。
3. 安全储存:将化学品储存在专门的、通风良好的安全柜内,标示清晰,避免混存。
4. 使用和搬运: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轻拿轻放,防止泄漏。
5. 应急处理: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如泄漏、火灾等情况的处理方法。
6. 通风设施:确保工作区域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减少有毒气体积聚。
7. 垃圾处理:遵循特定的废弃物处理程序,不得随意丢弃。
目的和意义
这些规程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维护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安全。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可以降低职业病风险,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注意事项
1. 不得未经许可擅自调整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任何变更都需经过专业评估和审批。
2. 在操作前务必阅读化学品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了解其安全信息。
3. 遵守“三不原则”:不了解性质的化学品不用,未做防护措施不接触,未掌握应急措施不操作。
4. 发现化学品泄漏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勿自行处理。
5.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化学品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能遵守操作规程。
6.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及时更换破损或过期的防护设备。
7. 注意化学品的储存期限,避免使用过期化学品。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进行。在日常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将安全视为首要任务,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门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轨制
1严酷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平安治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律例、轨制和尺度,并成立化学危险物品治理轨制。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治理规模,但具有必然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划定增强治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需严酷执行《危险货色运输轨则》(铁路运输合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发布)和《汽车危险货色运输轨则》(jt3130)中的有关划定。
3危险物品的标识表记标帜》(gb190)的划定,印贴专用标识表记标帜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平安运输等寄望事项写在仿单上,否则禁绝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查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平安防护常识的人员治理危险物品。
5按照出产需要,划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刻、地址和最高承诺存放量。原料和制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出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统一区域,必需分隔清楚。
6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独霸人员,必需增强平安手艺法子和小我防(被和谐)子。
7平安手艺法子
(1)更始工艺手艺,并采用平安的出产前提,防止和削减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独霸庖代敞开式独霸。
(3)增强设备治理,杜尽跑、冒、滴、漏。
8小我防(被和谐)子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按期磨练,连结无缺。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禁绝在出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竣事后必需改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分开功课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必然数目的应急解毒药品。
9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响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需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容器,并寄望标识表记标帜,堆放稳妥。
10报废措置
10.1容器必需在平安、捍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10.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需先清洗清洁,验收及格后方可报废。
10.3出产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需增强治理,不得伴统一般垃圾运出。平安教育、培训轨制
1平安教育的分类
1.1进公司前教育。
1.2日常教育。
1.3非凡平安教育。
2进公司前平安教育
2.1进公司前平安教育的种类搜罗:a、国家有关平安出产律例;b、企业的性质、出产特点、有关平安出产的划定;c、平安出产的根基常识、消防常识;d、典型事情与应吸收的教训。e、本单元概况、出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元有关平安出产划定、平安独霸规程等;g、平安行动措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小我保管的消防用品机能及使用体例;h、本单元曾发生的事情应吸收的教训。
3日常教育
3.1日常平安教育的特点。
日常平安教育的特点:不分时刻、非论场所、不拘形式,经常地、一再地对职工进行普遍、深进、系统的平安教育。
3.2平安勾当日的要求。
3.2.1以部门为单元,每礼拜进行一次平安日勾当,可采纳多种形式,每次勾当不少于50分钟。
3.2.2做到有打算、有内容、有率领、有记实,不能随意不加入勾当。
3.3平安勾当日的内容。
3.3.1组织进修有关平安出产文件、简报、规程、企业有关平安划定。
3.3.2进修平安手艺常识。
3.3.3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种类平安表演赛。
3.3.4搜检平安出产有关尺度,划定的贯彻执行情形,找出存在的问题问题,拟定改良法子,消弭事情隐患。
3.3.5谈判剖析典型事情,吸收事情教训,连系本岗位工作,防止近似事情的发生。
3.3.6进行平安手艺讲座、交流。
4特种平安教育
非凡平安教育由治理部门进行。
平安搜检轨制
1平安出产搜检的原则。
1.1平安出产搜检本着率领与员工相连系的原则。
1.2平安出产搜检本着员工日常搜检和专业搜检相连系的原则。
1.3平安出产搜检要按期搜检与不按期抽查相连系的原则。
2平安出产搜检的内容。
2.1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平安出产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形。
2.2企业平安手艺法子打算、平安教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形。
2.3企业职工平安纪律执行情形。
2.4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形。
2.5财富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平安、健康的工作情形。
2.6各类设备、行动措施的平安装配、防护行动措施等是否齐全、完整、有用。
2.7各类机械、电器、起重机械、汽锅、压力容器的平安防护和平安治理。
2.8行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平安无缺状况。
2.9各类情形的防火、防爆、避雷、静电、照明及危险器贮运等的平安情形。
2.10衡宇、厂房的防雨、防冷设备情形。
2.11有关平安出产搜检记实,有关材料回档情形。
3平安搜检的体例和时刻
3.1平安搜检的体例:
3.1.1日常搜检,即天天进行平安出产搜检。
3.1.2周末搜检,每周公司组织平安搜检组进行平安搜检。
3.1.3节、沐日前搜检,凡节、沐日前都要对各环节,各部门进行平安年夜搜检。
3.1.4专业性搜检,依靠专业人员组成专业搜检组,深进现场和关头部位进行搜检。
3.1.5季节性搜检,由公司平安员对现场进行平安搜检。
3.2平安出产搜检的时刻划定。
3.2.1功课工人,天天(班)进行多次班前、班中平安放哨抄勾当。
3.2.2天天至少进行两次平安巡检勾当。平安磨练轨制
1磨练组织与治理
1.1一切磨练项目均应在磨练前打点磨练使命书,明晰磨练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1.2磨练项目负责人必需按磨练使命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手艺人员到现场向磨练人员交底,落实磨练平安法子。
1.3磨练项目负责人对磨练工作实施统一批示、调剂,确保磨练过程的平安。
2磨练平安公例
2.1每次功课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搜检。
2.2从事动火功课,应按防火、防爆有关划定打点动火证,经核准后方可功课。
2.3一切磨练应严酷执行企业磨练平安手艺规程,磨练人员要当真遵守本工种平安手艺独霸规程的各项划定。
3磨练落成后措置
3.1磨练完毕后必需做到:一切平安行动措施恢复正常状况。
3.2清理现场。
劳动防护器具(品)治理轨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呵护部门的有关划定,按照出产现场的特点,配备合适的、靠得住的、合适劳动呵护划定的劳动呵护用品。
2劳动呵护用品发放前提
2.1凡具备以下功课前提之一者,应发放响应的劳动呵护用品:
a、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勾、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危险的功课前提。
b、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质的功课前提。
c、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灼烫危险的功课前提。
d、接触酸、碱、油污及很脏的功课前提。
e、冬季经常从事露天或野外功课。
f、经常从事低温功课(10℃以下前提)的工种功课前提。
3发放原则
3.1发放劳动呵护用品或器具,要严酷审批手续。
3.2公司按照分歧的功课前提需要发进分歧的劳动呵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4公安平安治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形的搜检与查核。
司理平安职责
1、成立、健全本公司平安责任制。
2、组织拟定本公司平安出产规章轨制和独霸规程。
3、保证本公司平安出产投进的有用实施。
4、督促、搜检本公司的平安工作,实时消弭经营过程中的平安事情隐患。
5、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平安事情应急救援预案。
6、实时、如实陈述平安事情。
营业员平安职责
1、当真进修并把握平安手艺,自觉遵守平安独霸规程和各项平安治理规章轨制。
2、积极加入各项平安治理勾当,自动提出改良平安治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呵护用品或器具。
3、搜检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平安靠得住,并做到平安使用。连结功课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通顺。
4、发生事情要当即陈述,积极介入救护工作,向事情查询拜访人员如实介绍情形。
平安教育培训轨制
1、当真贯彻落实《平安出产法》,积极加入平安教育培训。
2、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持证上岗,把平安教育作为甲等年夜事来抓。
3、公司内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平安教育培训,前进员工的平安手艺水平。
4、每年组织一次平安手艺实地独霸演习,操练培育出思惟道德好、手艺水平高的适用型人才。
5、对平安手艺前进前辈班组、小我,要给以精神鼓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平安意识稀薄,工作轻率的要给以赏罚。
6、加年夜平安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操作黑板报、墙报、专栏、口号等形式,把平安教育培训工作落其实步履上,表此刻工作中。
平安搜检轨制
1、所有工作人员必需对自己的工作场所按时搜检。
2、营业人员对经营场所的平安状况要熟悉,并按期对消防行动措施进行搜检,并做好记实。
3、夜间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需按时做巡回搜检。
4、节沐日前后作平安搜检,节沐日值班(),必需按时进行平安搜检。
5、搜检中发现的问题问题,应实时解决,不能实时解决的理当即上报,并采纳提防法子。
平安员职责
1、当真进修并把握平安手艺,自觉遵守独霸规程和各项平安治理规章轨制。
2、按期组织营业人员平安进修,进修国家有关平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令、律例、本公司的平安治理轨制、平安手艺常识、消防平安常识、本岗位独霸规程。
3、协助司理督促、搜检本公司的平安工作,实时消防经营过程中呈现的平安事情隐患。
4、实时、如实陈述请示平安事情,并按照预案协助司理组织实施救援。
平安治理轨制
1、为了增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保障员工生命、财富平安,呵护情形特拟定本轨制。
2、公司首要负责人必需保证本单元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合适有关法令、律例的划定和国家尺度的要求,并对本单元危险化学品的平安负责。
3、公司员工必需接管有关法令、律例和本公司规章轨制、平安常识、专业手艺、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常识的培训,并经查核及格,方可上岗功课。
4、对易燃易爆物质要杜尽跑、冒、滴、漏,增强对车辆的监护、调养,功课过程中严酷执行独霸规程。
5、严酷动火治理,增强行政值班()、平安监察,判定杜尽违章功课。
6、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施专人专车、库存时零丁存放、禁止混装、发现紧迫情形实时陈述。
7、合理设置装备摆设,保管好各类平安行动措施、器材、应急防护用品,使其处于精采状况。
8、以上划定经公司股东年夜会谈判经由过程,全体员工必需严酷遵守,各负其责,把平安事情覆灭在萌芽状况。
产物采购、发卖、挂号轨制
1、危险化学品采购分到专人、采购时,必需到有经营或出产危险化学品天资的单元采办。
2、发卖的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公司进走运输时,承运公司具有运输资格,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需具备国家划定的天资,不得无证运输或无证上岗。运输中必需对危险化学品做好响应的防护,严禁呈现跑、冒、滴、漏。
3、危险品的购销完成后,必需对危险品的品种、数目进行挂号。
第二部门岗位平安独霸规程
1总则
1.0.1为使液化石油气瓶装供给站(以下简称供给站)设置,行动措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勾当合适平安出产、保证供气和呵护情形的要求,呵护国家和人平易近生命财富的平安,按照国家、行业尺度和相关法令、律例的划定,连系我省现实,拟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合用于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新型液化燃气供给站的设置及其行动措施;用户行动措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的运行、维护、抢修。
1.0.3供给站的设置及其行动措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合适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尺度的划定。
2术语
2.0.1液化石油气瓶装供给站
储存和向用户发卖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2.0.2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
指供给站行动措施、用户行动措施、液化石油气燃烧器(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
2.0.3供给站行动措施
供给站内的钢瓶、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等。
2.0.4用户行动措施
指用户的液化石油气管道、胶管、调压器、钢瓶、阀门及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等。
2.0.5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火焰切割用割具及割嘴)
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金属切割等的设备,如液化石油气财富炉、自动、半自动及手工气割工具等。
2.0.6运行
从事液化石油气供给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乞降独霸规程对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进行巡视、独霸、记实等常规工作。
2.0.7维护
为保障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情发生所进行的搜检、维修、调养等工作。
2.0.8抢修
液化石油气行动措施发生危及平安的泄露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情时,采纳紧迫法子的功课过程。
3供给站
3.1供给站设置
3.1.1供给站按气瓶总容积v分为三级,并应合适下表的划定。
名称气瓶总容积(m3)
ⅰ级站6
ⅱ级站1
ⅲ级站v≤1
注:气瓶总容积1m3折合ysp
第2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程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品和腐蚀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职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生产场所、仓库的周边防护间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治理职员和技术职员;
(4)有健全的安全治理制度;
(5)符正当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透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纵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治理。
6、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职员和押运职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8、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分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职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视治理综合工作的部分备案。
1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视治理综合工作的部分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分。
二、使用煤气安全操纵规则
1、煤气灯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煤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2、检查煤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3、点煤气灯时,必须先闭气门,擦燃火柴后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后闭煤气,依次进行不能颠倒。
4、使用煤气灯(炉)时要留意防止内燃,放工前更要具体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5、因发生事故或在停用煤气时,必须立即封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6、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煤气灯(炉)。
7、 点燃的煤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 巾、油脂等)。
8、连接煤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和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三、使用毒品安全操纵规程
1. 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纵,应在透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3、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职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进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职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纵,尤其是氢化物的操纵。
5、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进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进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进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糟。
6、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品。
7、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物品表面上空向脸部煽动嗅之。
8、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9、使用水银留意事项:
(1)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2)装水银的溶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3)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遇时 , 不许在表面上复盖 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 , 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 玻璃管;
(4)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镜酸锦溶液灌泡;
(5 )脏水银的回收,可用 10% 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透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 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10. 碰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留意安全:
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氨的氯酸盐;络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四、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操纵规程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2、 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1)装运用具的强度 ;
(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2)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
(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进。禁止将水注进酸内。
7、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8、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10. 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酸溶液 ;氢氰酸;五氧化二磷 ;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钠;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五、使用易燃品安全操纵规程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四周和试验地区四周。
2、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四周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使用在蒸溜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留意:
(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四周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在蒸溜装置下面 , 应有一金属浅盘,( 边高 80-100 公厘);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透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5)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 , 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纳、钾等)禁止丢进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封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 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8、当加热、蒸溜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治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 易着火的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纳;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 做蒸馏提纯或蒸馆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目不得超过一百毫升 ,四周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 应有防火措施。
六、使用易爆品安全操纵规程
1、 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 仔细检查供真空操纵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2、使用氧气时应留意:
(1)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转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热气四周,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吸烟;
(3)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4)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纳、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份。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5、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6、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7、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8. 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酸是否存在:取 10 毫升乙醚在试管中,加进新制之 10% 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 , 则不能用此乙醚。
七、危险化学品一般操纵规程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进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进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纵。
2、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进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阔别,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 ( 棒 ) 时,须用钢铿在折断处铿一小槽, 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园滑。如将玻璃管(棒)插进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之,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纵,不得对人进行。绀锅口不得对着人, 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操纵,须于透风柜内进行。透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纵。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进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 倒进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应先行处理, 不准直接排进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需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忽然沸腾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留意无色火焰烫伤。
第3篇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2、搞好岗位文明经营,认真贯彻“十字操作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3、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5、在有可能接触毒害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
6、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7、在售出化学危险品时,首先要查验其相关证照,然后进行详细的销售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
第4篇 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或使用化学品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2. 搬运化学品前,应检查容器、包装,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完整、无损、牢固,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 搬运化学品时,应穿好雨鞋、长衣、长裤,并将长裤套在雨鞋之外,搬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 开启化学品阀门时,应采取防止或阻隔液体溅散伤人的措施,开阀放液期间,操作人员应专心监视,不得离开或兼做其它事情。
5. 严禁擅自开、关不属于本人操作的阀门、容器盖。
6. 严禁尝试或使用不明液体。
7. 对放置于本岗位的不明化学品,应向化验室申请检验。
8. 化学品必须存放于室内,严禁露天放置。
9. 化学品容器应实行专人、专器、专用,不得混用。
10.操作硫酸、双氧水的地点,应装配有相应的水龙头,并保证供水正常。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杭州_________有限公司 hangzhou kanter elevator components co.,ltd | class: 类别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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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the attention of: 发至: 各部门 | source: 来源: 综合管理部 | version: 版本:a0 |
subject: 主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 issued date: 发布日期:2010年6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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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综合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057188135087。
3.5 各归口综合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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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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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均属危险品,应隔开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标志牌。
3、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采取限量领用制度(按实际用量),随用随领,并要认真填写领用记录。对配成液体的剧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与一般试剂分开,放入专柜并加锁,由两人负责保管。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5、药品应分类摆放。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或备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易燃药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曝晒,低温保存,最高不超过30℃。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
7、 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量贮存。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500克应贮于防爆保险柜中;500- 100o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贮存量不宜超过 100o克。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
8、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9、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贮。
10、搬动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11、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12、领用药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锁、双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