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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准备阶段:
- 检查动车组状态:确认动车组各系统完好,无异常报警。
- 车厢清洁:确保乘客区域整洁,设施完好。
- 人员到位:乘务员、司机、安全员等全部就位。
2. 启动阶段:
- 输入指令:根据调度命令,正确输入始发站、终点站及运行速度等信息。
- 制动测试:进行制动系统测试,确保制动功能正常。
- 发动机启动:按照标准程序启动动车组发动机。
3. 行驶阶段:
- 监控仪表:持续观察速度、压力、温度等关键参数。
- 确认信号:严格按照信号指示行车,不得超速或违反交通规则。
-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如故障、天气变化等,应迅速做出应对措施。
4. 停靠阶段:
- 准确停车:确保动车停靠在指定位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 开关车门:根据车站广播和信号指示,控制车门开关。
- 客流组织:协助乘客有序上下车,确保安全。
5. 结束阶段:
- 清理车厢:完成乘客疏散后,对车厢进行清扫整理。
- 维护检查:对动车组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记录异常情况。
- 交班报告: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接动车组状态和注意事项。
目的和意义
动车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保障动车组的安全运行,提高运输效率,确保旅客出行的舒适与便捷。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失误导致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铁路运输的信任与满意度。此外,良好的动车操作管理还有助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注意事项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驾驶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定或操作步骤。
2. 在行驶过程中,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冷静,严禁超速行驶或冒险操作。
3. 保持与调度中心的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服从指挥。
4. 乘客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牺牲安全换取速度或其他因素。
5. 对于新设备或技术更新,操作人员需接受专门培训,确保熟悉新操作流程。
6. 动车组的保养工作不容忽视,定期维护和检查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关键。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操作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灵活调整。全体工作人员务必牢记职责,确保动车组安全、高效运行。
动车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场内驾驶机动道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而加热水预热。
3、车辆启动后应空转5-10分钟,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进进一步起档,严禁二档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行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地面,严禁超载行驶。
6、雪天气或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方木)。车在距离杭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
9、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0、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制动。
第2篇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
2、司机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
4、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
5、服从调度,按指定路线、时间执行任务。未经调度私事用车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负责经济赔偿。
第3篇 机动车通过山路涵桥便道航渡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山区道路运行
1、机动车制动、传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有效,按核载规定装载,不超载、混装。
2、选择合适档位运行,不超车、占道、超速行驶。
3、严禁熄火滑行、空档滑行或高速档运行。
4、下坡时严禁超车、长时间制动。
5、客运班车在夜间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不得通过道路等级三级及以下的山区道路。
6、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二条 在涵桥上运行
1、在限载通行吨位要求范围内方可通行,减速慢行。
2、应礼让三先,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
3、不抢道、占道行驶。
4、距离桥梁、涵洞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三条 便道运行
1、在限载通行吨位要求范围内方可通行,减速慢行。
2、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动态,不抢道、占道行驶。
3、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四条 航渡(渡海、江、河、湖、水)运输
1、机动车制动、传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有效,按核载规定装载,不超载、混装。
2、依次待渡,服从渡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3、客车登渡时,旅客必须全部下车登船,空车登渡,低速上下渡。
4、登渡后应拉紧手刹,客运驾驶人不得离开驾驶室。
5、按通行标志、交通规则和航渡规则运行。
第4篇 工地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现场内驾驶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 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加热水预热。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生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使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面,严禁超载行驶。
6. 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 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到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 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检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第5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佩带好防护用品。
2、严禁酒后上岗
3、在车辆底盘下作业时,必须将车辆前后用木方垫好,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用圆木或铁管等圆形体掩车轮;
4、修理发动机时,首先要检查排气管温度,以免烫伤,禁止在发动机运转时检查故障或维修作业。
5、使用千斤顶或单梁吊及马凳将车体抬高或一侧抬高修理时,车体抬高后必须在用垫木将被抬高车体垫牢,防止在维修过程中千斤顶卸压、单梁吊发生意外、马凳倾倒发生伤害事故。
6、在装卸发动机及矿用车变速箱等部位作业时必须用吊车或倒链,并设专人负责指挥、监护装卸作业。
7、在焊油箱、油桶时,应将油箱、油桶内的油腻用火碱等清洗干净,并且留有足够的排放孔,以免爆炸事故发生。
8、对所使用的一切电动工具,确认绝缘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气动或手动工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9、拆机件后,如需清洗时,必须用柴油,禁止用汽油,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10、修理矿用自卸车需要起升大箱时,必须支护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1、在坡路修车时,必须将两侧车轮掩好,防止发生溜车事故。
12、在道路上修车,停车位置前后必须设危险标志。
13、没有驾驶证汽车修理人员,禁止驾驶一切机动车辆。
第6篇 自动半自动车床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普通车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气动卡盘所需的空气压力,不能低于规定值。
3、装工件时,必须放正,气门夹紧后再开车。
4、卸工件时,等卡盘停稳后,再取下工件。
5、机床各走刀限位装置的螺丝必须拧紧,并经常检查,防止松动。夹具和刀具须安装牢靠。
6、工作时,不得用手去触动自动装置或用手去摸机床附件和工件。
7、装卡盘时要检查卡爪、卡盘有无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
8、自动车床禁止使用锉刀、刮刀、砂布等,作打光工作。
9、工作中,必须将防护挡板挡好。发生故障、调整限位挡块、换刀、上料卸工件、清理铁屑斗应停车。
10、机床运转时不得随意离开,多机管理时(自动车床),应逐台机床巡回查看。
第7篇 半自动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机使用说明书;熟悉机床的主要技术参数,液压系统工作原理,机床结构及其作用。熟练掌握机床的操作与调整。
2、作业前要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应扎好袖口,不准戴围巾,戴手套。
3、 机床开动前,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液压系统,是否正常。电气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液压油是否充足。否则不准开动机床。
4、开动机床时需按正确的步骤接通电源(qs),电源指示灯(hl1)亮、打开钥匙开关(sb1)、按下油泵启动按钮(sb2),待油泵电机运转稳定,系统压力上升到设定值时,查看系统压力表和夹紧压力表指针是否稳定。压力表指针稳定时,压力继电器自动闭合,机床正常开启,准备工作就绪;反之机床不正常需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检查。
5、 首件试切前须先调整卡爪。按照正确的步骤、先将卡爪按序号及齿数对正,然后调整到与工件夹紧面的尺寸,留2-3mm的切销量,用修爪的专用车刀将卡爪与工件的接触面修平车正。
6、工件装夹后利用机床操作面板上的主轴点动按钮(sb4)使工件旋转,目测工件是否夹正,外圆跳动是否过大。如正常方可往下进行,反之需重新修整卡爪。
7、前后刀架的对刀,对刀时先将与图纸符合的标准件夹紧到卡盘上,然后将前后刀架移动到终点,将刀具靠到工件的加工面上,把刀具压紧,退后刀架。此时卸下标准件,在上一毛坯工件,试车一件,测量尺寸,如有超差用扳手转动前后刀架上的调节手柄,改变刀具的切削量,使其达到尺寸要求。(调节完后将其前后螺母锁紧,防止复位精度不稳) 。试车2-3件后如尺寸稳定即可进行批量生产。
8、车床在切削的过程中须关好防护门,防止工件,刀具甩出伤人。上卸工件时经常检查卡爪、工件、刀具是否装夹牢固。
9、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10、机床在切削过程中不得变换主轴转速,无异常情况不准随意按下急停按钮。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床,严禁加工超过机床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件。
11、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2、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3、机床床头、刀架、导轨面上禁止放置工、量具和其它杂物。
14、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15、机床的液压系统,电器系统须定期进行检修,每一个月清洗一次虑油网,6-9个月更换一次液压油以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事故。
16、凡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上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7、工作结束时主轴要置于空挡位置,按下急停按钮,切断电源,清理工具、夹具、刀架、彻底清扫机床及周围场地,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第8篇 项目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12、 汽车行驶不得熄灭发动机,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车辆停稳后必须采用手制动。
13、雾天及粉尘较大时,应开亮车前黄灯行驶;遇视野不清时,须减速行驶,在弯道、坡道和接班出车时,严禁超车。
14、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此时不准检查维护车辆。
15、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6、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17、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18、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19、汽车在厂(场)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及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20、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21、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物品。(四超标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22、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第9篇 厂内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汽车等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设备情况,主要问题按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予以正确处理,提高修理质量确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运输设备时,必须注意:
(1)千斤顶支撑可靠,木防护架好,车轮塞垫牢靠,手刹车拉死,以防车轮侧滑、滚动、位移倾翻等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车时,一定要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毕。集体作业时应相互关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时,必须加强支撑保险,严禁没有保险支撑,只用吊车进行作业。
(4)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开,实在移不开必须使用电焊时,须经技安员同意,并采取切实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钢索、电动扳手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已经有明显断痕的吊具、漏电器具等强行作业。
(6)使用扳手时,必须站好位置,姿势要正确,以防板滑、闪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锤、手锤、扁铲等工具时,要检查锤把是否牢靠,扁铲有无飞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试验运输设备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组装完了的设备或总成,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进行试验,试验室主修人或班组长必须在场,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5、需要路试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照驾驶,路试时道路宽广,视界应良好,没有行人时候可试车。
6、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用过的废油或棉纱要妥善处理,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第10篇 电动车用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即可正式投入使用,但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编制设备管理制度文件
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编制的技术资料:
1设备使用管理规程,如保养责任制、操作证制、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使用守则制等;
2设备安全操作与维护规程;
3设备润滑卡片;
4设备日常检查(点检)和定期检查电卡片;
5其他技术文件。
(2)培训操作工人
通过技术培训使工人熟悉设备性能、结构、技术规范、操作方法,安全、润滑知识,明确各自的岗位技术经济责任。在有经验的师傅指导下实习操作技术,达到独立操作的水平。工人的培训教育一般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厂级由教育科主抓,机动科与安全科配合,分别负责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工人的培训教育;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
(3)清点随机附近件,配备各种检查维修工具,办理交接手续。
(4)全面检查设备的安装、精度、性能及安全装置。
2、使用初期安全管理内容
设备使用初期是指从安装试运转到稳定生产这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加强设备使用初期管理,是为了使新设备尽早顺利度过早期故障,达到正常稳定地用于生产,满足质量、效率、安全的要求。加强设备初期管理还有利一发现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到使用初期出现的各种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信息反馈,及时纠正与处理。使用初期还应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建立设备的管理,制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初期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安装试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处理,以保证调试投产进度。
(2)按照 做好调试、故障、改进等 有关记录,提出分析评价意见,填写设备使用鉴定书,供以后使用。
(3)对使用初期收集的住处进行分析处理
1向设计、制造单位反馈安装、高调试方面的意见;
2向安装、试车单位 反馈安装、调试方面的住信息;
3向维修部门通报维修方面的建意;
4抽规划、采购部门 反馈规划、采购方面的信息。
(4)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建立的管理 制度 ,有的不全,有的与实际可能有出入,存在不完善之处,应尽快补充、完善、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
3.设备使用期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设备使用要求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一方面要制止设备使用中的蛮干、滥用、超负荷、超性能、超范围使用,造成设备过度磨损、寿命降低、导致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避免设备因闲置而造成无形磨损。
(1)实行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
把设备指定给机组或个人负责使用保养,确定 合理的考核指标,把设备的使用效益与个人经济利益结合起来,设备安全性与个人安全责任结合起来。
(2)实行操作证制度
定机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考核,确认合格,发给操作(驾驶)证,无证操作按严重违章事故处理。
(3)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 要求搞好设备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遵守磨合期使用规定
新出厂或大修后设备必须根据磨合要求运行保养,才可投入正常使用。
(5)单机或机组核算制
定额为基础,确定设备生产能力、消耗费用、保养修理费用、保养修理费用、安全运行指标等标准,并按标准考核。
(6)创造良好的设备使用环境,确保设备安全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采光、照明、取暖通风、防尘、防腐、防震、降温、防噪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防护充分,工具。图纸和加工件都要放在合适位置,直至提供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和检修场所。
(7)合理组织设备生产、施工
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安排维修时间,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使用与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坚持”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防止拼装设备。
(8)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管理队伍现代化设备需要掌握科学知识技术的人员来操作、维护与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设备的作用。
(9)坚持总结、研究、学习、推广设备使用管理的先进科学知识、技术和经验。
(10)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等原始技术文件、交接登记、运转记载、点检记录、检查整改情况、维修记录、事故分析和技术改造资料等收集、整理、保管。
第11篇 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3、遇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知。
4、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信号手势。
5、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6、通过有交通指挥信号的交叉路口,机动车左转弯,须紧靠中心点行驶。
7、在未划分交通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必须靠右行驶。
8、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9、机动车的转向器灯光装置失效时,不准被牵引。
10、机动车制动器失效时,不准用软连接牵引。
11、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12、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13、未参加本年度审验的驾驶员,不准继续驾车辆。
14、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15、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6、行驶中驾驶员不准戴耳塞式收音机。
17、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8、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应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员证和教练员证。
19、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
20、载物长度未超出后车厢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牌号、转向灯、制动灯、尾灯。
21、货运汽车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自动倾卸车等不准载人。
22、车辆行驶的基本原则是:一切车辆靠右行驶。
2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公里。
24、机动车行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
(1)通过胡同、铁路道口时;
(2)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
(3)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4)机动喇叭、刮冰器发生故障时;
(5)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被牵引时;
(6)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25、同车道行驶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
26、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27、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必须开左转向灯。
28、机动车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情况遇阴暗天气视线不清时,必须开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29、夜间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须近光灯改用远光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不准使用远光灯。
30、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滞不前或减速让行。
31、行驶中遇老年人、残疾人横过道路或儿童在道路上玩耍时,应提前减速,注意他们的安全,必要时停车避让。
32、车辆通过交叉路口,须距路口一百至三十米的地方减速慢行,转弯的车辆须同时开转向灯,夜间须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33、交叉路口右转弯车辆,遇有前方车辆等候放行时,须依次停车等候。
3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遇有行进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不准进入路口。
35、车辆通过没有交通标志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36、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辆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37、进入环行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38、车辆通过铁道口,遇有道口栏杆关闭,没有停车线的,停在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
39、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0、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1、机动车行驶中,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42、机动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停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身后设警告标志或危险信号灯。
43、机动车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
44、机动车在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45、夜间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46、机动车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嗽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
47、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48、在超车过程中对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9、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0、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生超车信号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51、机动车在窄路上不准掉头。
52、车辆临时停车,须按顺序方向靠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应迅速驶离。
5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4、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斫后处理。
55、ca141型载重汽车,起步时气压不足,应先充气,达到起步气压时再起步。
第12篇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试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上车操作。
3 必须做好行车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摇车时注意摇把飞出伤人,酒后严禁开车。
4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准随意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5 过铁道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6 在行走车辆的车厢和拖挂把上不许站人,严禁在运料时捎人,倒车时要观察好周围的环境情况。
7 冬天停车时必须放掉水箱里的水,加油时严禁吸烟。
第13篇 半自动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机使用说明书;熟悉机床的主要技术参数,液压系统工作原理,机床结构及其作用。熟练掌握机床的操作与调整。
2、作业前要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应扎好袖口,不准戴围巾,戴手套。
3、 机床开动前,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液压系统,是否正常。电气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液压油是否充足。否则不准开动机床。
4、开动机床时需按正确的步骤接通电源(qs),电源指示灯(hl1)亮、打开钥匙开关(sb1)、按下油泵启动按钮(sb2),待油泵电机运转稳定,系统压力上升到设定值时,查看系统压力表和夹紧压力表指针是否稳定。压力表指针稳定时,压力继电器自动闭合,机床正常开启,准备工作就绪;反之机床不正常需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检查。
5、 首件试切前须先调整卡爪。按照正确的步骤、先将卡爪按序号及齿数对正,然后调整到与工件夹紧面的尺寸,留2-3mm的切销量,用修爪的专用车刀将卡爪与工件的接触面修平车正。
6、工件装夹后利用机床操作面板上的主轴点动按钮(sb4)使工件旋转,目测工件是否夹正,外圆跳动是否过大。如正常方可往下进行,反之需重新修整卡爪。
7、前后刀架的对刀,对刀时先将与图纸符合的标准件夹紧到卡盘上,然后将前后刀架移动到终点,将刀具靠到工件的加工面上,把刀具压紧,退后刀架。此时卸下标准件,在上一毛坯工件,试车一件,测量尺寸,如有超差用扳手转动前后刀架上的调节手柄,改变刀具的切削量,使其达到尺寸要求。(调节完后将其前后螺母锁紧,防止复位精度不稳) 。试车2-3件后如尺寸稳定即可进行批量生产。
8、车床在切削的过程中须关好防护门,防止工件,刀具甩出伤人。上卸工件时经常检查卡爪、工件、刀具是否装夹牢固。
9、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10、机床在切削过程中不得变换主轴转速,无异常情况不准随意按下急停按钮。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床,严禁加工超过机床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件。
11、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2、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3、机床床头、刀架、导轨面上禁止放置工、量具和其它杂物。
14、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15、机床的液压系统,电器系统须定期进行检修,每一个月清洗一次虑油网,6-9个月更换一次液压油以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事故。
16、凡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上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7、工作结束时主轴要置于空挡位置,按下急停按钮,切断电源,清理工具、夹具、刀架、彻底清扫机床及周围场地,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第14篇 厂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汽车驾驶员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机动翻斗车驾驶员
1.严格按照额定装载量装载,严禁超载行驶,翻斗车只能装运沙石,泥土,砖头并不得超出斗边。
2.翻斗车的驾驶员坐旁设座位者只承一人,驾驶员应向其交待安全事项,其他部位严禁乘人。
3.行车无灯光设施,不准在晚上开动,“三照”不全不准开上国家公路。
4.在坡坎、岩边倾卸货物时,应先设保险枕,并应慢速靠近,严防滑跑翻车。
叉车驾驶员
1.又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lo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5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和呜喇叭,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2.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
3.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肇事。
4.在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电瓶叉车除驾驶员外,不许其他人乘车。
铲车驾驶员
1.经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准单独操作。
2.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不得大于0.5m,吊杆必须向后倾斜10~15°。
3.当铲车的铲斗往汽车上卸物件时,必须将铲斗上升到距车箱0.7m,然后缓慢移动,并将大架向前倾斜3°,才可卸物件。
4.禁止铲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铲齿拨移物件。
5.工怍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的地点,熄灭发动机,将铲斗放下,切断发动机电源,电瓶铲车必须拉掉电闸。
6.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钦食闲谈。
7.出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8.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车辆修理钳工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15篇 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1、机动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有效证照后,方可持证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自己证照不符合的车辆、机械,不得将车辆、机械交给无本车、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酒后作业和违章作业。
3、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现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须的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油温、水温等是否灵敏可靠 ,如有异响、过热或其它故障的,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有专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应采取措施不得强行通过。
6、在施工现场行驶,时速应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下,并根据道路情况小心驾驶,安全行车。下坡时不得滑行并有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在坡道上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辆陷入坑沟内,用车索引时,应有专人指挥。
8 、气动的载重汽车,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严禁起步;停放在破道上,
气压低于4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起步。
9、装载物品时,左右宽度不得超出车厢20厘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前后长度不得超过车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装运异形物件,应设专用搁架。
10、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测顶臂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装料时,行驶到指定位置,拉紧手制动,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卸料时应先检查上空和四周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后可起斗,卸料后,车斗应及时还原,不得边走边落;往坑、槽内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11、油罐车停放时,严格接近明火,雷雨时不得停放在树下。夜间修理油罐车时,应使用安全行灯,电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要同步,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3、起吊时,起重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吊起物件时应先将物件吊离面貌一新10厘米,检查制动器灵敏度和可靠性以及物件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禁止悬吊重物行走。
14、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严禁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要低速轻放。禁止在被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时回转制动器刹住,指挥人员和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15、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直起吊接近满负荷或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6、作业完毕,起腿、回转臂杆应同时进行,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17、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四周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作业。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18、停车及在陡坡上因故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钢丝绳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应及时更换,打结的禁止使用
19、挖掘机在操作中进铲不宜过深,提升不得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向车辆卸土应待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回转半径有其它机械作业时,应停止操作。
20、在高的工作面挖掘土壤时,应将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土壤不能自然塌落的,要进行人工处理。
21、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或车轮平行,回转机构应制动,铲斗离地1米左右,
上下坡的坡度不应超过20度。
22、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采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土拥土,铲刀严禁超出边坡的边缘。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0度,横坡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送完土应先换成倒挡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23、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两台机距离不得小于
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两台并排推土时,两机刀片间应保持20-30厘米间距。
24、压路机在新填筑的路基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进行,滚压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先清除。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件。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
其间距不得小于3米。
25、装载机满载运送时,应避免下坡前进,确实需要时,可倒退下坡,必须使铲斗保持在距地面40厘米左右的低位置,另外应避免倒退上坡。
26、平地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清除积雪时必须安装防滑链,并探明路况,以防掉入深坑、沟、槽。
27、施工现场的发电到配电盘和一切用于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
28、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要避免急弯。打开送气阀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压缩机出气口附近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地点,严禁日光爆晒和高温烘烤。
29、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等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音不正常,有漏气、漏油、漏电等异常现象,而且不能做调整的,应立即停机检修。
30、严禁用汽油、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与空气通路的零件。空气压缩机工作完毕,应先降低气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