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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操作前准备
2. 设备检查
3. 启动与运行
4. 货物装卸
5. 应急处理
6. 停止与关闭
7. 维护保养
目的和意义
桥吊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港口或堆场的安全、高效运作,预防意外事故,保护操作员与设备,同时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该规程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减少设备故障率,从而提升整个物流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遵循这些规程,能够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准备: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悉桥吊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流程。在开始工作前,应穿戴好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和防滑鞋。
2. 设备检查:检查桥吊的制动系统、吊具、钢丝绳、电气线路等关键部位,确认无异常后再启动。如有故障,立即报告并维修,不得带病作业。
3. 启动与运行:启动桥吊时,先鸣笛示意周围人员,然后缓慢平稳地进行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始终保持视线清晰,注意周围环境变化。
4. 货物装卸:严格按照货物规格和重量进行操作,避免超载。装卸过程中保持平衡,防止货物倾斜或掉落。与地面指挥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动作协调一致。
5.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货物滑落等,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停止与关闭:作业完成后,将桥吊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离开前,再次检查设备状态,确保无遗留问题。
7.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和调整等工作。发现磨损或损坏的部件,应及时更换,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在执行桥吊操作规程时,操作员需时刻保持警惕,遵守安全规定,尊重生命和财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顺利,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桥吊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桥吊指挥信号员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指挥手(分船上指挥手和岸边指挥手)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操作及指挥要求。
2 依据标准
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1992-85 《集装箱名词术语》
3作业人员条件与职责
3.1指挥手(未特别注明的均是指对船上和岸边指挥手共同的要求)应具备的条件:
a、指挥手须年满18周岁,经身体检查合格,经安全技术培训,由国家指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b、指挥手应熟知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c、指挥手应了解桥吊的技术性能。
d、指挥手应掌握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所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指挥手的职责及要求:
a、指挥手应根据本规定和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要求与桥吊司机进行联系,负责指挥司机摆放、起吊集装箱和舱盖,发现异常及时发出警示信号,并协助司机采取必要措施。
b、指挥手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用“指挥语言”指挥时应讲普通话。
c、指挥手应负责清理作业现场及桥吊大车轨道和电缆卷盘、导缆槽,保持道路安全通畅。
d、负责制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车辆在桥吊跨距范围内通过或停留。
e、指挥手负责对可能出现的或已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f、指挥手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g、指挥手在船上指挥应遵守船方作业的安全要求。
h、负责桥吊防风应急预案中本岗位职责的落实。
4操作标准
4.1指挥信号:
4.1.1指挥手一般通过无线对讲机用指挥语言向桥吊司机下达指挥指令(具体指挥语言见附表一)。
4.1.2作业中需使用手势信号、旗语信号、音响信号的按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执行。
4.2作业前要求
4.2.1作业前,指挥手应将无线对讲机调至规定频率,并进行试讲。
4.2.2指挥手应检查桥吊周围的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解除锚固和防风楔。
4.3作业中要求
4.3.1卸船作业要求
4.3.1.1船上指挥手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区域内其他相关情况,并确认集装箱之间的连接角件锁紧装置(也称旋锁)和螺栓加固件已经拆除,方可对桥吊司机发出卸船作业指令。
4.3.1.2船上指挥手根据集装箱的箱型发出指挥信号,司机根据指挥信号进行吊具的变换操作。
4.3.2装船作业要求
4.3.2.1岸边指挥手作业前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内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岸边指挥手发出装船作业指令。
4.3.2.2岸边指挥手根据装船的集装箱箱型出指挥信号,司机根据指挥信号进行吊具的变换操作。
4.3.2.3在进行舱面装箱作业前,船上指挥手指挥装卸工人清理舱面(旋锁、加固杆及其它物件);同时船上指挥手检查船具(特别是船舶导槽)是否完好,确认无异常时,船上指挥手方能下达指令开始作业。
4.3.2.4船舶海侧边舷第一个箱装好后,须及时锁上角件锁紧装置,防止船舶摇晃或作业中轻微碰撞导致边舷集装箱坠落。需要进行摆旋锁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监护装卸辅助作业人员及时避让。
4.4.3作业中的其他一般要求
4.4.3.1装卸前指挥手必须确认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
4.4.3.2装卸冷藏箱前,指挥手应检查并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以免造成损坏。
4.4.3.3指挥手应检查所吊集装箱的箱门是否关闭完好,以防装卸箱时将箱门撞坏。
4.4.3.4 指挥手要分清40呎、20呎集装箱箱型,并准确发出吊具伸缩指令。
4.4.3.5作业中,如没对准锁眼等原因集装箱不能一次放好,指挥手应指挥司机重新起升集装箱,待箱子稳定后,指挥手再指挥司机重新操作一次。
4.4.3.6船上和岸边指挥手的责任划分以作业船舶陆侧船舷为界。在作业中,船上和岸边指挥手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不可脱节;作业中,指挥手应目视跟踪被吊集装箱的移动,发现异常及时发出警示。
4.4.3.7指挥手只有在取得司机同意并有其他具有资质的人员换班时,方可离开作业岗位。
4.4.3.8指挥手选择指挥位置时:
a、指挥手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或听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并与被吊集装箱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站在吊具行走路线下。
b、应能清楚地看到被吊集装箱的吊运过程。
c、岸边指挥手禁止站在行车通道上。
e、指挥手根据作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站立位置,确保安全。
4.5突发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作业要求
遇雨雪、雷电等突发恶劣天气,桥吊停止作业,行驶到锚固位置,指挥手应迅速将桥吊锚固到位。如无法行驶至锚固位置时,指挥手应采取相应的防风措施。
4.6揭、盖船上舱盖的作业要求:
4.6.1在揭舱盖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确认舱盖加固全部打开且无障碍物并确认吊具转锁全部进锁眼后方可指挥司机开始闭锁;吊具闭锁后,船上指挥手应再次确认转锁在锁眼中是否旋转到正常位置。
4.6.2在盖舱盖作业时,岸边指挥手应确认转锁全部进舱盖锁眼后方可指挥司机开始闭锁;吊具闭锁后,岸边指挥人员应再次确认转锁在舱盖锁眼中是否旋转到正常位置。
4.7桥吊移动大车注意事项:
4.7.1司机动车前,岸边指挥手将防风锚固装置抬起止退销叉好,避免在大车走行时因锚固装置落下而发生危险。
4.7.2大车行走前,岸边指挥手应仔细观察沿轨道线周围环境,船上指挥手观察前大梁移动路线;确认无安全问题后由岸边指挥手发出行走指令,并监护行车。
4.7.3动大车时,船上和岸边指挥手要呼应好,以岸边指挥手的指挥为主。
4.7.4两台桥吊同时相向移动时,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并保持匀速移动。因作业需要,低于5米间距时,一部桥吊暂停,待另一部桥吊调整到位后再移动。期间,指挥手应严格监控桥吊的运动状况,避免两部桥吊相撞。
4.8吊具载人作业的要求
4.8.1指挥手确认装卸工人在吊具维修护栏内已拴好安全带,手持工属具已放妥,处于安全状态后再通知司机起升
4.8.2在吊具载人时,吊具、小车只限低速运行,且保持吊具平稳,防止与箱体发生碰撞。
4.8.3桥吊用吊具接送工人上下船、箱时,禁止在作业船舶海、陆侧第一批箱子或船弦位置上下吊具。
4.8.4装卸工通过对讲机与司机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听从吊具维修护栏内作业人员指挥,吊具维修护栏内作业人员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得多人指挥。
4.8.5装卸工使用前、使用后都要对吊具进行检查。码头相关部门对吊具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保证使用安全。
4.9旋锁框架作业注意事项
4.9.1指挥手确认旋锁框在框架内摆放是否均匀、平整,防止坠落。
4.9.2旋锁框架须放置指定位置,不影响桥吊大车行驶和集卡通行。
4.9.3 使用桥吊装卸特种箱、超限箱,以及捎带的大件货物前,应清楚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重心等位置,确保无障碍运行。
4.11 作业后要求
4.11.1 桥吊行驶到指定锚固位置(为后序船舶靠离和作业做准备),无后续作业时,指挥手将桥吊锚固到位。
4.11.4 认真填写好运行日志,做好交接。
第2篇 桥吊集装箱作业甲板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对码头作业设备在船舶作业区域的指挥,密切注意作业动态,负责指挥区域的安全。
三、甲板领钩员站位应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站在舱口边沿、吊运的集装箱下等危险区域进行指挥。在2米或2米以上无防护栏杆的平台、集装箱顶周边、在舱深2米及2米以上的舱面上开、关舱盖,在舱口围角或栏杆底低于1米的舱面、甲板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特殊情况下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
五、驳船作业、甲板领钩员应站在码头平台指挥、监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上下驳船的,应穿好救生衣从下面铺有安全网的跳板上经过,或系好安全带通过绳梯到驳船。
六、不准边指挥边从事指挥信号工作之外的其它工作(如捆扎、栓固等)。
七、对甲板捆扎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对锁钮在上抛或上下运输过程中的捆扎人员站位情况进行协助看护,配合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防出现事故。
八、甲板指挥时站好站位,使用通讯工具或指挥标志,随时与起重机械司机保持良好信息沟通与联系。
九、指挥作业前应对集装箱锁钮、舱盖插销锁穴等固定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十、船舶装卸作业前,应检查舱口、灯光、隔槽、甲板、护栏、平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装卸条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船舶卸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相关部位是否有残损,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司机,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十一、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
十二、装卸箱过程中,发现吊具锁角平面与集装箱箱孔平面不平行或其他异常状况时,要及时告知司机调整吊具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第3篇 桥吊司机操作规程
1、桥吊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电气设备各部件、电源等是否正常,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3、工作前大车、吊钩都要进行空负荷试运行,检查各部件完好后,方可起吊。
4、起吊物体不得超过吊车负荷,起吊时要进行试吊,确认吊具无问题,方可继续起吊。
5、吊物或大车运行前要先鸣笛,警示其他工作人员注意离开吊运范围。
6、吊运重物应在最低的安全高度行走,并躲开地面障碍物。
7、大车行走或未停止时,严禁司机打反车。
8、下放重物时,司机要和地面施工人员配合,统一由领工人员指挥。
9、起吊用钢丝绳及绳套要定期检查,如有损伤及时更换,起吊钢丝绳及绳套安全系数要大于6。
10、工作结束后,要将吊车车开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锁好操作室门。
第4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规程还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 操作标准
2.1 上下桥吊
2.1.1 登机时手扶栏杆,逐级上梯。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不准披衣夹物。较重的物品、工具用电梯传送或用吊机吊运,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2.1.2 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无关人员登机,如须登机时,必须通知司机。人员离开桥吊时也要通知司机。
2.1.3 经过司机室通道安全门时,必须和驾驶室司机取得联系,否则不准穿越安全门。
2.1.4 使用电梯上下桥吊时,电梯载重和乘员均不得超过标牌规定数值,在层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可启动电梯。
2.2 作业前
2.2.1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桥吊驾驶室内面对面交接,登机前应检查确认高压电缆、吊具、大车行走台车外观无损伤。
2.2.2 接班司机应按照桥吊运行日志的检查内容,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灭火器是否在位且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进行空载试车,各项交接完毕无误后,签字确认。
2.2.3 司机进入驾驶室后,必须关好驾驶室门,调整好座椅,系好安全带。
2.2.4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车,空载试车内容:
2.2.4.1 脱开锚定装置,选择安全位置,放下前伸臂,对起升、小车、大车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工作可靠。
2.2.4.2 吊具应试验各个状态(包括使用双箱吊具状态)。
2.2.4.3 检查现场作业环境,观察轨道有无障碍物,打开锚定销,清除防爬楔。
2.2.4.4 检查各种仪表、安全警报器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2.3 作业
2.3.1 卸船作业
2.3.1.1 桥吊司机在起吊第一个集装箱时,进行重载起升试车,起吊高度约0.5米停吊具,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2.3.1.2 船上装卸指挥手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区域内无人,集装箱之间的连接旋锁和螺栓加固件已经拆除,方可用对讲机对桥吊司机发出作业指令。与此同时,观察吊具运行状态和运行路线中可能产生影响的障碍物和进入路线内的人员,并提醒桥吊司机提前实行避让措施。
2.3.1.3 桥吊司机根据指挥手的指令,将吊具轻落于集装箱上后暂停,指挥手“关锁”指令,确认顶销灯亮后关闭旋锁。
2.3.1.4 桥吊司机在确认闭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慢升高”指令,低速起升20-25厘米后,由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1.5 指挥手与桥吊司机同时检查集装箱吊起无异常情况,指挥手下达“升起”指令后,桥吊司机方可操作正常起升。
2.3.1.6 桥吊司机在起升及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吊具电缆情况,小车后驶方向有无异常情况及集卡是否到位。集卡应按岸边指挥手指挥停于正常作业位置前0.5米至1米处。桥吊上设立20 英尺与40英尺作业禁区,岸边指挥手及辅助作业人员应按所卸箱型站立于禁区外指挥。情况正常,桥吊司机按岸边指挥手指令将集装箱吊运至集卡上方降落。
2.3.1.7 集装箱向集卡降落时应缓速,待集装箱下降距拖盘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止吊具。
2.3.1.8 待集装箱停稳,岸边指挥手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入正确位置。
2.3.1.9 运行在桥吊跨度内的集卡入位后,岸边指挥手方可向桥吊司机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接到指令后缓落吊具,将集装箱落于拖盘停止吊具。
2.3.1.10 岸边指挥手检查箱角孔与拖盘旋锁结合正常后,发出“开锁”指令。岸边指挥手判断开锁动作完毕,同时司机确认开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指令低速起升吊具。
2.3.1.11 岸边指挥手检查确认吊具与箱体完全分离,同时桥吊司机确认吊具与箱体分离后,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循环操作。
2.3.2 装船作业
2.3.2.1 集卡载箱应依次进入桥吊装船作业位置,集卡且应向前驶出0.5至1米。由岸边指挥手核对箱号,集卡不得并列在吊装位置等候。
2.3.2.2 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运行前要检查运行路线内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岸边指挥手应用对讲机指挥桥吊司机将小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3.2.3 吊具向集卡上方运行过程中,桥吊司机应密切注意运行路线内有无异常及岸边作业人员站位情况。
2.3.2.4 吊具运行至集卡上方缓速降落,当吊具下落至离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5 岸边指挥手待吊具停稳,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找正位置。待集卡入位,岸边指挥手指挥吊具入位并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将吊具轻落于箱上后暂停。
2.3.2.6 岸边指挥手判断吊具旋锁与集装箱角孔配合到位后发出“关锁”指令,桥吊司机确认落箱指示灯亮后进行闭锁操作,并确认闭锁指示灯亮。
2.3.2.7 岸边指挥手判断闭锁动作完毕,发出“慢升高”指令。
3.3.2.8 桥吊司机按指令将集装箱吊离拖盘平面20-25厘米后,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9 桥吊起吊集卡上的集装箱时,必须按岸边指挥手的指挥操作,缓速起吊,待集装箱底面距车盘30厘米时停吊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吊运。岸边指挥手发出“升起”指令,桥吊司机按指令操作起升。
2.3.2.10 在吊具吊箱离开拖盘上方后,岸边指挥手指挥集卡驶离。
2.3.2.11 在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集卡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预先检查吊吊具运行路线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指挥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运至指定位置。
2.3.2.12 桥吊司机按指令在操作小车运行前应确认小车前行路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将集装箱吊运至船上指定箱位上方。
2.3.2.13 船上指挥手确认装箱位置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发出“下降”指令。
2.3.2.14 桥吊司机按指令缓速下降吊具,将集装箱轻落于箱位上方停吊具并确认落箱指示灯点亮。
2.3.2.15 指挥手检查集装箱到位后,发出“开锁”指令。
2.3.2.16 桥吊司机按指令开锁并确认落箱指示灯与开锁指示灯亮后,缓慢起升吊具,使吊具离开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后,按指挥手指令停吊具。
2.3.2.17 指挥手检查吊具与集装箱分离无异常后,桥吊司机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轮循环操作。
2.3.3 一般要求
2.3.3.1 桥吊司机作业眼随吊具、余光了望。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吊具行弧线、匀速作业。
2.3.3.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
2.3.3.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减速。
2.3.3.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应有指挥手监护,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
2.3.3.5 大车、小车运行时,必须看清前大梁高度、位置,谨防与船上的设备碰撞,与左右相邻的桥吊或其他机械设备碰撞。
2.3.3.6 大车移动行驶时,必须有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整机移车过船头和驾驶台时,视船舶状况,必要时必须起升大梁。
2.3.3.7 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
2.3.3.8 装卸时必须看清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应与船上指挥手联系,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
2.3.3.9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
2.3.3.10 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5米以上空中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
2.3.3.11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指示灯指示正常,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
2.3.3.12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有专人并且只能有一人指挥,必须两次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不准使用中挡以上速度,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
2.3.3.13 大型或超大型集装箱船作业,遇有吊具或带箱跨越甲板上5层高以上箱时,进出禁止使用高速挡,防止挂刮、碰箱。
2.3.3.1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载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
2.3.3.15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生产指挥部门暂时停止作业。在危险状况下,司机有权在报告指挥部门前暂停作业并进行锚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电缆晃出时,司机应在有人监护、指挥下谨慎处置,严禁私自盲目处理,使电缆损坏。
2.3.3.16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挂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指挥部门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
2.3.3.17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拖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
2.3.3.18 在风速超过12米/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
2.3.3.19 作业时风力达到15米/秒时,桥吊必须停止作业,桥吊司机应迅速收紧夹轮器,同时通知岸边有关作业人员对桥吊进行锚定,塞入防爬楔。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
2.3.3.20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越过。
2.3.3.21 桥吊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扶梯灯、走道灯、航空灯。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
2.3.3.22 作业时操作室内外均不准站人。
第5篇 桥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设置目的
为了规范桥吊的操作,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仓储车间桥吊岗位(所属设备:#l、#2煤桥,#1、#2焦桥,#l、#2石桥)
3.操作规程
3.1总则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技监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2)起重机应建立工作日志,每班对机械、安全装置、电器的运行情况作记录,为今后的维修工作提供原始数据。
(3)司机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润滑点,开机前做好润滑工作。
(4)司机必须了解所起吊的货物重量,并有权拒绝起吊超重或不明重量的货物。
3.2安全操作标准
3.2.l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
3.2.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
3.2.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3.2.4操纵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
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3.2.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过过额定负荷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控不吊;
(7)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8)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领导违章指挥不吊
3.2.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墨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粱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抓斗起重机,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相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反转断路,拉下保扩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可方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下班时,应对桥式起重视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薄,并交给接班人。
3.3注意事项
3.3.1起重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负荷。
(3)限位开关不灵敏或失灵。
(4)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5)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主粱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7)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
(8)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或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9)轨道松动、断裂、物件破碎或终点车档失灵。
(10)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