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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项目操作规程
项目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进行,提升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项目启动:明确项目目标,制定初步计划,分配团队成员角色。
2. 项目规划:详细规划项目时间表,设定里程碑,确定资源需求。
3. 执行与监控:执行任务,跟踪进度,定期报告,及时调整策略。
4.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持续评估风险状态。
5.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交付物符合要求。
6. 沟通协调:保持团队内部及与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沟通,解决冲突。
7. 项目收尾:完成所有任务,评估项目成果,总结经验教训。
目的和意义
项目操作规程的存在有以下几点关键意义: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重复工作,优化资源配置。
2. 保证质量: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成果满足预期。
3. 风险防范:提前识别和管理风险,降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
4. 促进协作:清晰的角色定义和沟通机制,增强团队协作效果。
5. 学习与改进:通过项目收尾的反馈,不断改进操作规程,提升组织能力。
注意事项
在执行项目操作规程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灵活性:虽然规程是指导,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避免僵化。
2. 沟通优先: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比遵循规程更重要,确保信息畅通。
3. 文件记录:保持详细的项目记录,便于追踪问题,复盘分析。
4. 培训与理解:确保所有团队成员理解并接受规程,必要时进行培训。
5. 定期审查:规程并非一成不变,应定期评估并更新,以适应变化。
6. 权责明确: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和权限,防止职责重叠或缺失。
7.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鼓励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
以上项目操作规程旨在为项目执行提供清晰的指引,但具体实施时需结合项目特点和团队情况,适时调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项目的成功执行,并从中不断学习和进步。
项目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施工项目普工安全操作规程(4)
施工项目普工安全操作规程(四)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2篇 农村气代煤项目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专项维护和抢修操作规程
一、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与维护
(一)燃气管道巡查
1、燃气管道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等;
(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3)不应有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施工单位应向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4)不应有燃气管道附件及标志丢失或损坏;
(5)穿跨越管道、斜坡及其他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检;
(6)架空管道及附件防腐涂层应完好,支架固定应牢靠;
(7)在巡检过程中应向周围单位和住户询问有无异常情况。
(8)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9)在日常巡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日三巡的管理制度,对气代煤项目进行安全巡检。
2、管道检测周期
(1)聚乙烯塑料管线管道及钢塑转换接口处,激光检测仪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架空及地埋钢制管道,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3)被违章占压的管线,应强制整改,在未整改之前应每月检测1次。
(4)发现管线泄漏的,修复后在次日内进行复测;
3、采用仪器检测时,应沿管道走向在下列部位进行检测:
(1)燃气管道附近的道路接缝、路面裂痕、土质地面或草地等;
(2)燃气管道附属设施及泄漏检查孔、检查井等;
(3)燃气管道附近的其他市政管道井或管沟等。
4、在使用仪器检测的同时,应注意查找燃气异味,并应观察燃气管道周围植被、水面及积水等环境变化情况。当发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泄漏判定:
(1)检测仪器有明显的浓度变化;
(2)空气中有异味或有气体泄出声响;
(3)植被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水面冒泡等。
5、泄漏判定应判断是否为燃气泄漏及泄漏气体的种类。并判断确认为燃气泄漏后应立即查找漏点。
6、检测孔检测完成后,应对各检测孔的数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燃气浓度峰值的检测孔,并利用防爆工具从该检测孔进行开挖检测,直至找到泄漏部位。
7、开挖前,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应设立警示标志,警戒区内应对交通采取管制措施,严禁烟火,现场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8、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
9、经开挖确认漏点后,应立即上报并启动抢险程序。根据泄漏情况常新设置警戒区域,根据风向随时监测周围环境浓度变化。
10.对架空管道进行泄漏检测时,检测距离不应超过检测仪器的允许值。
(二)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检查阀门、阀井,应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井应无积水、塌陷,无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等;
2、每月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3、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护或更换。
(三)调压装置运行、维护
1、调压装置各工艺管路、接口等不得有泄漏;
2、调压装置各项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调压装置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且无杂物;
4、各设备主体、管线、螺栓应无腐蚀、变形、油漆剥落起皮、锈蚀;安全标识、报警电话应清晰;
5、设备的支撑或支座无损坏、开裂、倾斜,紧固件无松动;
6、切断阀、安全放散阀等安全装置可靠,切断阀的反应时间不应大于2s;
7、调压装置巡检周期不大于30天。
8、各项作业完成后进行详细记录,并与gps管理系统同步存档。
(四)加臭检测
1、加臭剂的添加必须通过加臭装置进行,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天然气中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2、每月对燃气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做好记录,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加臭剂浓度检测点根据管网和用户情况确定,要求靠近用户管线终端。
(2)应保证用户端加臭剂最小检测值符合夏季每立方米15-20毫克,冬季每立方米20-25毫克的规定。
二、抢险、抢修
(一)抢险处置
管网处抢险队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不同情况可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二)作业现场
1、抢修人员应着工装、佩戴安全帽,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成都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必须及时救护受伤人员。
3、进入警戒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4、警戒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
5、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作全面检查,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6、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隐患为止。
(三)抢修作业
1、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开启门窗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必要时通知附近居民用户进行清场。
2、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2)作业点天然气浓度控制在在爆炸范围以内,必要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3)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获释后再降压或切断气源,严禁出现负压。
(4)抢修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应有专人值守,并应监视管道内的压力。
(5)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作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6)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调压箱泄漏抢修
(1)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风机加强通风,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2)调压站、调压箱由于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放散降压和排除故障。
(3)当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做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4、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到用户泄漏报警应立即派人检修。进入室内后应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检查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准确判断泄漏点,严禁明火查漏
(2)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5、火灾与爆炸
(1)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抢救。
(2)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火势,防止产生负压。
(3)火势得到控制后,再进行抢修作业。
(4)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德州市燃气总公司生产运营部
2017年11月30日
第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
一般规定
1、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转等工种,均应执行本规程有关章节的规定。
2、本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
3、操作一切机电设备,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准进行工作。
4、机电设备,一般应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他人设备,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开动。
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上班前不准饮酒。
6、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附件、工具等,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7、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持齐全有效,不准任意拆除或挪用配套的设备。
8、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线路。
9、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挂标志牌,标志牌必须谁挂谁取。合闸前必须检查确认无人后方可合闸。
10、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外,必须戴绝缘手套或装设触电保安器。
11、金属切屑碎沫用刷子清理,严禁用手抹或用咀吹除。
12、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必须停机、停电。搬移风扇等转动设备也应停机断电,待机械停止转动以后才许搬移。
13、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工、夹刀具等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一切制动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空压机例外)。
14、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地点及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必须整齐、稳固。行车道、厂房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并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5、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不准乱用、乱迁。
16、严肃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严禁打闹、取笑、睡觉和做各种影响安全操作的动作。
17、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18、高处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第七章有关规定。
19、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20、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1、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认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良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22、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第4篇 项目部微机操作员安全责任规程
项目部微机操作员安全责任
1、熟练掌握电脑、电视监控系统的一般操作技术,逐渐熟悉设备的性能,可以处理常规的故障,并爱护、保养好机器设备。
2、项目部要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正确、迅速的完成,并保质保量,文件、资料及时拷贝留底。
3、不得随意拆装仪器设备。
4、电脑等如发生自己处理不了的故障或电视监控中发现异样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必定措施。
5、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电脑室开机,如强行开机违章操作损坏机械设备,后果由开机人员承担,并追究设备赔偿。下班以后,电脑加密上锁。
签名: 年月日
第5篇 施工项目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6篇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操作规程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操作规程
1.0目的
加强钥匙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管理处。
3.0职责
3.1各钥匙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钥匙的接收、标识、保管、领用和配制。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办公区域钥匙和办公区域各类文件柜钥匙的管理(副总和财务部办公室除外)。
3.3管理处客服中心负责空置房、空关房、客户临时委托保管钥匙的管理;管理处内勤
负责除业主钥匙(空置房、空关房客户临时委托保管)之外的所有管理处备用钥匙的管理。
钥匙使用人负责领用钥匙的管理。
4.0程序
4.1定义:
4.1.1公司钥匙:办公区域各类文件柜钥匙、办公区域的各类房间钥匙。
4.1.2管理处的钥匙主要包括四个层面:
4.1.2.1属于业主的钥匙:家政等服务需要客户临时委托代保管的钥匙、空置房钥匙。
4.1.2.2共用部位钥匙:消防通道、单元门禁卡、电梯机坑、管道井、设备箱柜等钥匙。
4.1.2.3物业管理用房钥匙:管理用房(办公室、库房、休息室、工作间等)、设备房等。
4.1.2.4属于可能开启的个人持有办公室活动柜与员工更衣柜的钥匙。
4.2钥匙的接管:
4.2.1公司和管理处内勤、客户服务人员(专人,客用钥匙)为钥匙的专职管理员,负责钥匙的接管、分配、借用、发放、配置等管理工作。
4.2.2在房屋移交验收时,管理处主任安排钥匙管理员接受所有的钥匙,并分类在《钥匙清单》上登记。
4.2.3 钥匙管理员负责将所有钥匙分类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及持久性。
4.2.4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分配到各钥匙持有人外,其余钥匙全部作为备用钥匙进入钥匙管理员的专库进行管理。
4.3钥匙的分配:
4.3.1钥匙接管后,按4.3.3的标准进行钥匙分配。
4.3.2钥匙管理人应在《__钥匙清单》上登记。
4.3.3钥匙分配标准:
4.3.3.1由客服前台持有一套,每日移交。文件柜钥匙由内勤持有一套。
4.3.3.2设备房钥匙由设备管理人持有一把,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3库房钥匙由内勤持有一把,随工作调动进行移交。
4.3.3.4维修、保洁、绿化的休息室、工具间、工作间钥匙由当值员工或当日值班人持有一套,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5设备箱柜、管道井等钥匙由维修人员持有一套,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6消防通道等钥匙由监控室人员持有一套,封闭入库,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7单元门禁管理卡由该区域巡逻人员持有一张,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8空置房和空关房钥匙、客户临时委托代保管的钥匙由客服中心在钥匙库中进行保管,随班次交接进行移交。
4.3.3.9员工办公室活动柜和更衣柜钥匙由本人持有一把,随调动或离职移交。
4.4钥匙的保管:
4.4.1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借用钥匙,须由部门主管授权在钥匙持有人或备用钥匙管理员处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并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不论当日工作是否完毕,所有钥匙应于工作完成时或当日下班时归还钥匙,于第二日重新借用,当日钥匙使用人发现钥匙未归还,应进行追索;监控中心保管的钥匙归还时应在班长监督下,由监控室人员进行封存保管。
4.4.2钥匙领用后必须随身携带,不可将钥匙随意离身放置或转借给他人,更不能让他人代还钥匙,严禁将钥匙带离小区,严禁未经部门负责人许可私配钥匙。
4.4.3内勤请假外出时需把库房和文件柜钥匙交给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4.4.4空置房和空关房钥匙在整改过程中,不能直接交给承建单位,应由客服中心在确认整改事实并办理手续(押证)后,指定管理处人员为承建单位开启房门,并确认户内的设施设备状况;整改完毕,承建单位关闭房门前,通知客服中心安排专人查验整改和设施设备状况后,办理退证手续。整改过程中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应由承建单位赔偿。
4.4.5交接班时,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对钥匙数量、借出人予以交接,有不明去向的钥匙,接班人应不予接班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同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对外借的钥匙接班人员要在当日追索回库。
4.4.6返回的钥匙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核实钥匙的真伪、变形等情况,不能使用或不慎遗失,必须即刻报告部门负责人或钥匙管理员,由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理意见,钥匙管理员《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备案。
4.4.7因工作需要必须开启或公司清查属于个人管理的文件柜和更衣柜时,应由所属部门主管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后,由钥匙管理人陪同共同开启、关闭、封存。
4.4.8如果员工调动、离职,钥匙管理员负责收回其持有或借用钥匙,并将变更情况在《钥匙清单》上予以记录。属共同持有的,应由部门主管清理钥匙是否齐全并签署意见。
4.4.9钥匙管理人应每月25--30日,对备用钥匙库中的钥匙进行清理、盘点,并报告部门负责人,获准同意后,对钥匙予以更换、配置、报废。
4.5钥匙的更换、配制、报废:
4.5.1钥匙使用人或借用人,因工作需要或遗失需配制时,须由钥匙管理员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
4.5.2门锁的钥匙损坏或全部丢失需更换锁芯时,应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更换,重点部位门锁应在24小时之内更换完成(节假日时可口头报部门负责人同意),所更换的钥匙交钥匙管理员在《钥匙清单》上予以登记。
4.5.3因锁芯更换等原因导致原钥匙已无使用和保留价值,钥匙管理员应填写《钥匙管理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
4.5.4因钥匙使用人和管理人造成的重要钥匙遗失,如:空置房和空关房、通小区和客户的消防通道钥匙。应在遗失后4小时内更换完成,更换锁芯的费用由遗失人支付。
4.6客户临时委托钥匙的管理
4.6.1如有客户因返修、维修、家政、房屋出租等原因要求临时委托代保管钥匙,钥
匙管理员应委婉提醒其风险发生的可能,如客户仍坚持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代管钥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可接收。
4.6.2钥匙管理员受理客户临时委托钥匙时,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委托代管物品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登记。
4.6.3钥匙管理员负责将客户委托钥匙加以标识,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及持久性。
4.6.4相关工作人员领、借用客户临时委托钥匙时,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严格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如需过夜借用客户的钥匙,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用,并由钥匙管理员负责追回,否则将追究钥匙管理员责任;
4.6.5任何人不得复制客户委托管理的钥匙。
4.6.6客户领回委托管理的钥匙时,钥匙管理员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委托代管物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及时销帐。
4.6.7如客户委托管理的钥匙发生丢失或损坏,钥匙管理员应即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客户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妥善地对客户进行安抚、沟通解释,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5.0相关记录
《钥匙借用登记表》
第7篇 物业公司项目资料库建立更新操作规程
物业公司项目资料库的建立与更新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发展策划部项目资料库的建立与更新。
2.范围
适用于发展策划部对项目资料库的建立与更新。
3.职责
市场经理严格按照此程序建立与更新项目数据库。
7.4.3.操作规程
工作流程图说明质量记录
1、获知新项目消息(或原始资料的更新消息),消息来源于媒体、物业管理协会及关系人。
2、收集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料,项目名称、位置、面积、发展商等
3、判断资料的可用性
4、可用资料上报发展策划总监,项目名称、位置、面积、发展商等
5、发展策划总监从实际出发判别资料是否可用
6、将可用资料按数据库归类整理
7、将资料存入数据库,无用资料删除
《项目概况表》
yz-zg/bfz-f02-01
依据数据库固定格式整理
第8篇 气代煤项目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专项维护抢修操作规程
一、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与维护
(一)燃气管道巡查
1、燃气管道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等;
(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3)不应有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施工单位应向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4)不应有燃气管道附件及标志丢失或损坏;
(5)穿跨越管道、斜坡及其他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检;
(6)架空管道及附件防腐涂层应完好,支架固定应牢靠;
(7)在巡检过程中应向周围单位和住户询问有无异常情况。
(8)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9)在日常巡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日三巡的管理制度,对气代煤项目进行安全巡检。
2、管道检测周期
(1)聚乙烯塑料管线管道及钢塑转换接口处,激光检测仪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架空及地埋钢制管道,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3)被违章占压的管线,应强制整改,在未整改之前应每月检测1次。
(4)发现管线泄漏的,修复后在次日内进行复测;
3、采用仪器检测时,应沿管道走向在下列部位进行检测:
(1)燃气管道附近的道路接缝、路面裂痕、土质地面或草地等;
(2)燃气管道附属设施及泄漏检查孔、检查井等;
(3)燃气管道附近的其他市政管道井或管沟等。
4、在使用仪器检测的同时,应注意查找燃气异味,并应观察燃气管道周围植被、水面及积水等环境变化情况。当发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泄漏判定:
(1)检测仪器有明显的浓度变化;
(2)空气中有异味或有气体泄出声响;
(3)植被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水面冒泡等。
5、泄漏判定应判断是否为燃气泄漏及泄漏气体的种类。并判断确认为燃气泄漏后应立即查找漏点。
6、检测孔检测完成后,应对各检测孔的数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燃气浓度峰值的检测孔,并利用防爆工具从该检测孔进行开挖检测,直至找到泄漏部位。
7、开挖前,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应设立警示标志,警戒区内应对交通采取管制措施,严禁烟火,现场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8、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
9、经开挖确认漏点后,应立即上报并启动抢险程序。根据泄漏情况常新设置警戒区域,根据风向随时监测周围环境浓度变化。
10.对架空管道进行泄漏检测时,检测距离不应超过检测仪器的允许值。
(二)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检查阀门、阀井,应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井应无积水、塌陷,无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等;
2、每月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3、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护或更换。
(三)调压装置运行、维护
1、调压装置各工艺管路、接口等不得有泄漏;
2、调压装置各项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调压装置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且无杂物;
4、各设备主体、管线、螺栓应无腐蚀、变形、油漆剥落起皮、锈蚀;安全标识、报警电话应清晰;
5、设备的支撑或支座无损坏、开裂、倾斜,紧固件无松动;
6、切断阀、安全放散阀等安全装置可靠,切断阀的反应时间不应大于2s;
7、调压装置巡检周期不大于30天。
8、各项作业完成后进行详细记录,并与gps管理系统同步存档。
(四)加臭检测
1、加臭剂的添加必须通过加臭装置进行,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天然气中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2、每月对燃气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做好记录,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加臭剂浓度检测点根据管网和用户情况确定,要求靠近用户管线终端。
(2)应保证用户端加臭剂最小检测值符合夏季每立方米15-20毫克,冬季每立方米20-25毫克的规定。
二、抢险、抢修
(一)抢险处置
管网处抢险队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不同情况可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二)作业现场
1、抢修人员应着工装、佩戴安全帽,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成都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必须及时救护受伤人员。
3、进入警戒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4、警戒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
5、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作全面检查,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6、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隐患为止。
(三)抢修作业
1、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开启门窗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必要时通知附近居民用户进行清场。
2、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2)作业点天然气浓度控制在在爆炸范围以内,必要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3)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获释后再降压或切断气源,严禁出现负压。
(4)抢修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应有专人值守,并应监视管道内的压力。
(5)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作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6)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调压箱泄漏抢修
(1)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风机加强通风,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2)调压站、调压箱由于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放散降压和排除故障。
(3)当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做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4、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到用户泄漏报警应立即派人检修。进入室内后应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检查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准确判断泄漏点,严禁明火查漏
(2)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5、火灾与爆炸
(1)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抢救。
(2)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火势,防止产生负压。
(3)火势得到控制后,再进行抢修作业。
(4)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德州市燃气总公司生产运营部
2022年11月30日
第9篇 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办法
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严禁私拉乱接缌用电要报装,线路的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要求。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如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要追究指派者的法律责任。
3、严禁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4、两禁在高压电线下修建楼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广播线、电话线、电视机天纽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怖混线。
5、严禁私设电网,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必须断电拆除。
6、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严禁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后方可进行。
7、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器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8、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配电变压器制抽头和操作、排除、变更、迁移供电部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
9、严禁在变、配电场所内或配电柜、开关箱、计量箱等用电设备和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不
第10篇 项目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12、 汽车行驶不得熄灭发动机,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车辆停稳后必须采用手制动。
13、雾天及粉尘较大时,应开亮车前黄灯行驶;遇视野不清时,须减速行驶,在弯道、坡道和接班出车时,严禁超车。
14、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此时不准检查维护车辆。
15、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6、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17、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18、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19、汽车在厂(场)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及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20、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21、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物品。(四超标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22、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五)
一、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1、项目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购本项目部所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项目部负责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部要有专(兼)人对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登记列表,并落实到人。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随时检查。当发现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使用该用品,并及时更换新的用品。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报告。
5、项目部要保存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复印件),以备公司检查。
6、项目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置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口罩、护目镜、耳塞、灭火器、应急医药箱和必要的、季节性的用品等。
9、采购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必须齐全、有效。同时,采购的用品还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作业。强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并严禁酒后作业。
2、所有绝缘、检测、作业工具、仪器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5、项目部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6、临时用电拆除或移动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或移动。
7、施工现场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安装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8、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或移动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9、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要放入随身工具袋携带,不得投掷。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且严禁乱拉、乱设。照明灯具需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应采用绝缘物与其隔离,距离工作面高度在2米以上,并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焊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焊工作业。电焊作业时,电焊工应穿电焊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电焊工应系安全带。
2、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要清除积水、雪后方可作业。
4、电焊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电焊工具(如:焊钳和连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并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要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在密封环境内长时间电焊作业时,要有通风措施,以免造成烟气中毒、缺氧反映等。
8、电焊作业地点潮湿或电焊工身体出汗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电焊工要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要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9、电焊作业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0、电焊作业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电焊作业现场时。
11、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
(2)在电焊作业点的正下方5米外设置护拦,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
(3)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要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肩上;
(4)电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2、电焊作业时,严禁把焊钳夹在腋下去搬焊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子上。
13、电焊作业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且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要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6、清除焊渣时,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要集中堆放。
17、电焊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
18、电焊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地线和焊把线分开。在确认火已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1、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制定本规定。
2、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及其他不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必要时)、防滑鞋、移动式梯子。
5
、高处作业时需使用的安全标志、机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6、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要及时清理、运走,严禁抛掷。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梯子底部要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要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
第12篇 物业项目消监控室管理操作规程
物业项目消、监控室管理操作规程
一.消、监控值班人员上岗前应自上而下整理着装并经领班检查后方可上岗,应注意帽子应摆放在规定位置,离开消、监控室应帽子正戴,领带挺括,服装干净,仪表仪容达到规定要求。
二.交接岗:
1.保安队员须在领班的带领下列队逐一换岗。
2.换岗时须列队站立,互相敬礼。
3.交接人员交清当班的主要情况及完成事项,交接保安用品,接班人员要查阅上班工作记录。
4.交接后无异议,互相敬礼,交接班完成。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值岗时要求必须精神状态饱满,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2.消、监控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睡觉,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发生任何报警应立即按有关应急预案执行,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4.非消、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者应征得领导同意或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方可进入。
5.保持消、监控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室内人员交班前应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6.认真撰写值班工作中的各项记录。
7.发现消、监控室附近有车辆停放应及时劝其离开并做好解释工作。
8.与各岗位保持有效联系,及时将发现的情况通报各岗位,并为各岗位及时提供正确的信息。
9.熟练地掌握消、监控室的各种设备的操作、工作原理、使用流程,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10.在经过总经理室领导同意后方可将监控录像放给他人查看,注意对监控内容的保密。
11.保持与其他岗位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