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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
单梁起重机是一种常见的物料搬运设备,广泛应用于工厂、仓库等场所。其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操作前检查:
- 检查起重机的各个部件是否完好,钢丝绳、吊钩、滑轮是否有磨损或损坏。
- 确认制动系统功能正常,无松动或异常声响。
- 检查电源线路及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2. 操作过程:
- 操作员应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安全鞋。
- 启动起重机前,鸣笛示意周围人员注意。
- 慢速起吊,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
- 起吊物品时,保持与地面人员的沟通,确保安全距离。
3. 货物吊装:
- 估算货物重量,严禁超载。
- 使用合适的吊具,确保货物牢固稳定。
- 吊装过程中,避免快速转向或急停。
4. 停止与维护:
- 完成作业后,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断开电源。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排除故障。
目的和意义
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设备损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可以降低事故风险,减少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形象。
注意事项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等,应停止使用起重机。
3. 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响、异味、设备抖动等,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4. 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或行走,避免发生坠落危险。
5. 遵守“先下后上”的原则,确保货物安全落地后再离开操作台。
6. 不得将起重机用于非设计用途,如载人或拖拉其他设备。
单梁起重机的操作规程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指南,每一位操作员都应严格遵守,以实现高效、安全的工作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务必以安全为首要原则,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的意外。
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2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第3篇 电动单梁起重机的详细操作规程
1.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本文由天力重工友情提供,转载请注明!
第4篇 电动单梁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认真执行__系统公司《生产作业管理基本规定》。
二、操作准备
1、认真检查提升机构、大、小车抱闸、传动装置及其操作装置、钢丝绳、吊具、主勾、电铃、限位开关和安全开关及各控制点的接触情况、电源的接触等是否良好。
2、认真检查车上所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装置、电器联锁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上车梯子、护栏、走台是否安全,定滑轮、钩头是否完好无损。
4、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准确、安全可靠。
5、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安全护栏以外。
三、安全操作
1、开车前应先发出警铃信号,取消防风措施;运行、提升工作要逐档起动;除人身和设备受到严重威胁外,正常工作严禁打倒车。
2、吊运物原则上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上方通过;必须要经过时,操作人要注意观察地面情况,遇到有人时,及时发出鸣铃警示信号,通知行人避让。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响铃发出信号:
①大、小车移动时;
②与另一车接近时;
③起升与下降重物时;
④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时;
⑤吊着物体在很低的水平位置移动时;
⑥行进中准备停车时。
4、起升钢丝绳必须垂直,提升抬包和重物要专人挂钩,并严格作到以下“10不吊”:
(1)歪拉斜挂、捆绑方法不正确的不吊;
(2)空钢丝绳无人拉着的不吊;
(3)超重、超负荷的不吊;
(4)看不清起吊物的不吊;
(5)手势不清、信号不明的不吊;
(6)重量不清楚、不明确的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升降人或载人,不吊;
(9)使用未经过检查的钢丝绳,不吊;
(10)连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5、在起吊物体时,起重工要知道该物体的重量,禁止超负荷作业。在起吊与额定负荷相近的物体时,起重工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钩头、卷筒、抱闸、钢丝绳或吊具等,确认无问题方可起吊。
6、门吊带有负荷运行时,小车不得在门架横梁上方停留,以防物体拖落砸坏大梁。
7、吊运金属液体抬包或重物时,严格执行制动器试验操作制度。首先提升20公分停车,再降下一些,在悬空状态下随即停车,经试验制动器工作正常后,才允许提升至运行高度做运行移动;运行高度必须超过车间堆放物的最大高度半米以上。
8、吊运盛有热、重金属抬包和重物时,除紧急抢救事故外,严禁大、小车的升降动作同时进行;操作时只准作一种运行动作。
9、垮有两台天车运行时,两车在相距5米应缓行,并响铃向对方发出警示信号,以防撞车,禁止顶车运行违章操作。
10、起重工驾驶时,两手不能离开操作把,要主要停车信号,不管是谁发出停车信号,都要立即停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在起吊重物或在工作开始第一次起吊时,应先将物体吊起高度不高于0.5米,然后再降落到不着地面处,停车来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和吊具是否良好,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12、开动或停止设备时,要逐渐升档或减档,以防损坏设备
13、空车行走时,要将钩头升到上部,以免碰撞或钩挂下面物体。
14、禁止司机在同一时间有三个(含三个)以上动作进行操作;禁止用两台车同时吊运一件重物,确因设备砘位体积大,需要两部车起吊时,必须听从地面专门人员指挥,协调一致。
15、卷筒上钢丝绳在降到最低位置时,不得少于1.5圈;严禁用钩头或钢丝绳吊红钢。
16、厂房内天车停止使用后,不准悬挂物件,钩头应升到上部;如在吊运过程中发生故障或紧急停电,要在钩头下面设警示标志,禁止在钩头下通行;禁止用手盘车落下重物。
17、吊物用的钢丝绳卸吊后要将绳套全部挂在钩头上,不准拖绳行走,以免挂划设备及钢材。
18、司机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将车交给他人操作;学员在操作时,师傅必须在旁指导不得离开。
19、天车停止使用后,吊钩不准有重物。吊钩应位于上方距离撞尺一米处。控制器要停到零位,关掉紧急开关,拉下总闸,锁好车门;龙门吊要穿铁鞋;抛地锚,采取防风措施。
20、在地面操纵的梁式、电动葫芦等起重机,要指定人员负责操作,并要执行专职驾驶人员的操作规程。
21、禁止使用两台起重机共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并有有关领导在场指挥,方可起吊。
22、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可靠地同定好。
24、对新安装、改装、大修、自修的起重机,其安全技术资料和参数,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在使用前经过载荷试验。
25、在调整、检修、更换部件、加油擦拭等工作时,必须在设备停下后进行;严禁带电修设备,修理时必须拉下总开关,挂上停电检修牌。
26、按规定部位上下天车,不准从一部天车(或走台)跨到另一部天车上(或走台);大车走行梁、梯子和走台要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有油滑倒。
27、不准在天车上引火或放易燃易爆品,禁止安装临时灯和电炉子,禁止放置任何浮动物;润滑油(脂)存放必须加盖或放在不易发生火灾的固定桶里。
28、检修主滑线时,必须拉开电源开关和联系开关,挂上安全警示牌;并在滑线上挂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四、维护保养
29、必须加强维护保养工作,除日常保养工作外,吊钩和止推轴承每周润滑一次;每月用20倍放大镜检查吊钩危险断面有无裂纹;每月仔细检查一次钢丝绳,润滑一次。
30、应根据使用情况,2~3年做一次载荷试验(静载荷超载25%,动载荷超载10%)。
31、定期检查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可靠,发现失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得迁就使用。
32、对钢丝绳、抱闸的杠杆的连接部分及传动部分,要定期加油,保持润滑良好。
33、司机室应铺有绝缘胶皮或木板;室内照明、电铃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凡属传动部分应有安全罩;梯子、栏杆、车门和走台板都要坚固可靠。
34、天车上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四氯化碳灭火。
35、认真学习,懂得天车的一般技术性能和维修知识,掌握操作技术,掌握一般电工基本知识,应达到二级电工水平,维护好天车设备。
36、搞好清洁卫生,设备装置保持完整齐全,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桥架、台车和操作室,禁止遗留或放置任何工具、零件和杂物,防止落下伤人。
第5篇 lda型电动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
lda型电动单梁起重机与cd1型的电动葫芦配套使用,成为一种有运行轨道的轻型起重设备。其额定载荷为5t、10t,跨度14.5mm,适应温度-25℃~+40℃,湿度≤85%,无火灾、爆炸危险和腐蚀介质的环境中工作,禁止吊运熔化金属,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为方便操作,设有地面操纵形式。
1 结构特点
1.1 金属结构部分
主梁采用钢板压延成形的u型槽,再与工字钢组成箱形腹梁。横梁也是用钢板压延成u型槽组焊成箱形横梁。主、横梁之间采用螺栓连接。
1.2 运行机构
采用分别驱动形式,驱动、制动靠锥形转子制动电机来完成,传动是采用“开—闭”式齿轮传动。
1.3 电气设备
运行电机为单速异步锥形转子制动电动机,运行速度为20m/min。
1.4 电动葫芦
cd1型电动葫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为起升机构,二为运行机构,三为电器装置。
1.4.1 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由起升电机通过联轴器经减速器空心轴驱动卷筒旋转,使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带动吊钩装置上升或下降。设有中间轴和刚性联轴器。
1.4.1.1 起升电机采用锥形转子电动机,以适应产品断续工作中频繁的直接起动。
1.4.1.2 减速器采用斜齿轮三级减速。
1.4.1.3 卷筒采用铸铁或无缝钢管制成,利用花键传递动力;卷筒外壳用钢板焊制而成。卷筒装置是葫芦的中心部分,侧板与运行机构联接,两端分别与起升减速器、电机联接,其下通过钢丝绳与吊钩装置联合工作,外壳的前下方,安装有限位器导杆装置。
1.4.1.4 吊钩采用专用钢锻制而成,并用推力球轴承通过吊钩横梁与外壳联接,使吊钩运转自如。
1.4.2 运行机构
电动小车、运行电机、运行减速器、从动小车等共同组成运行机构,运行机构通过侧板与卷筒装置带动主机作往复移动。
1.4.3 电器装置
葫芦的电器装置由电器控制箱、按钮开关、限位器及联接导线等组成。
按钮开关的操作电压为36v,根据按钮开关上所示方向符号,正确按压按钮,通过控制箱内继电器的吸合与断开,可以控制葫芦的动作。
1.4.4 性能参数
名称
单位
lda5t-15.4ma5d
lda10t-15.4ma5d
起重量
t
5
10
操作型式
地面操作
地面操作
.起重机运行机构
运行速度
m/min
20
20
电机型号
zdy121-4
zdy122-4
电机功率
kw
2×0.8
2×1.5
转速
rpm
1380
1380
电动葫芦
型号
cd1
cd1
起升高度
m
9
9
起升速度
m/min
8
8
运行速度
m/min
20
20
工作级别
a5
a5
跨度
m
14.5
14.5
2 安全操作
2.1 操作者应具备的条件:
2.1.1 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
2.1.2 应熟悉电动葫芦结构、使用性能、安全规程等;
2.1.3 操作者要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2.2 操作要求
2.2.1 操作前,进行日常检查:
检查项目
要求
作业地点
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运行轨道
由地面观察轨道上不应有异常
按钮装置
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应灵敏、准确;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限位器
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吊钩装置
吊钩在圆周360°与垂直180°范围内应转动灵活,滑轮转动时无卡阻和碰擦,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无异常,钩口闭锁装置正常。
钢丝绳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制动器
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
导绳器及其它安全装置
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2.2.2 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对灵敏准确;
2.2.3 开车前,必须提示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提示或报警;
2.2.4 操作中,对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2.5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2.2.6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2.2.7 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当班人员;
2.2.8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2.3 安全要求
2.3.1 物品重量不清不准起吊,不准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起重、不准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物品;
2.3.2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准起吊;
2.3.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准起吊;
2.3.4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时,不准起吊;
2.3.5 起重机(包括葫芦)严禁载人作业,重物下严禁站人,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2.3.6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2.3.7 起重机(包括葫芦)使用完后,严禁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2.3.8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2.3.9 所吊重物不得长期悬停空中;
2.3.10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3 维护保养
3.1 应做到经常检查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若未加旋焊,更要经常检查。
3.2 月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项目
要求
运行轨道
运行范围内障碍物
运行范围内与建筑物及其它设备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10mm
轨道端部止挡及联接螺栓或焊缝
轨道端部止档不准有变形、破损等缺陷,其联接螺栓不得松动,采用焊接连接,焊缝不得有裂纹。
固定轨道的螺栓
螺栓不得有松动。
轨道接头焊缝
焊缝不得有裂纹等缺陷。
轨道磨损
轨道与车轮踏面轮缘接触处不得有局部异常变形及磨损。
吊钩装置
滑轮
滑轮槽不得有异常磨损,轮缘完整不得有损伤。
外观
滑轮外罩壳不得有损伤,挡轴板挡圈及销不得有松动,钩口闭锁装置应动作正常。
工作状态
滑轮回转应平滑、灵活。
平衡滑轮
外观
滑轮回转不得有损伤,装配联接牢固。
墙板
联接螺栓不得有松动。
车轮
踏面和轮缘不得有异常的磨损和伤痕。
钢丝绳
绳端固定状况
钢丝绳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得有异常。
外观
不得有扭结、灼伤及明显的松散、腐蚀等缺陷,绳上应有润滑油脂。
使用安全程度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齿轮
齿轮润滑状况
应定期加机油。
电缆
外观
电缆不得有外伤、异常的弯曲或扭转、老化等缺陷。
装配状况
电缆与开关的连接不得有松动,中线环不得脱离滑道;支承钢丝两端不得有松动。
集电器
工作状况
集电滑轮回转应灵活,不得有明显磨损。
外观
联接螺栓不得有松动,绝缘体不得松动和破损,弹簧不得失去弹性。
3.3 年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项目
要求
运行轨道
踏面清洁度
不得有附着的油污及大量的灰尘
倾斜度
不大于1/1000
接头
焊缝与轨道不得有裂纹,上下及两侧偏移量不得大于1
磨损状况
踏面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宽度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5%
车轮
轮缘
轮缘厚度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50%,轮缘与轨道的侧向总间隙应小于车轮踏面宽度的50%
踏面
按踏面直径测量磨损量应小于原尺寸的5%,踏面直径差应小于公称直径的1%,圆度差应小于0.8
外观
不得有裂纹、损伤
制动器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钢丝绳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齿轮
起升机构齿轮的磨损
第一级齿轮允许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5%;其它应小于20%
运行机构齿轮的磨损
第一级齿轮允许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5%;其它齿轮应小于25%,开式齿轮应小于30%
齿面缺陷检查
齿部不得有裂纹、断齿;齿面点蚀损坏不得大于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0%
吊钩
外观
表面不得有裂纹,螺纹部分,危险断面及颈部不得有塑性变形,缺陷不得补焊
危险断面磨损量
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
开口度
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
扭转变形
不得超过10°
滑轮
轮槽不均匀磨损小于3,轮槽壁厚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磨损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不得有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轴
齿轮轴的磨损
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1%
其他轴的磨损
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2%
卷筒
不得有裂纹,筒壁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10%
键
键与键槽连接不得有松动和变形以及异常磨损
花键
不利用异常磨损及变形
滚动轴承
不得有破损及裂纹
油封
配合面不准有裂纹
电缆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集电器 开关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
不得小于1.5mω
外壳与接地螺钉间电阻
不得大于0.1ω
3.4 润滑
部位名称
润滑方式
润滑油脂名称
时间
起升机构减速器
自上部孔注入
150齿轮油
三个月一次
运行机构减速器
自上部孔注入
3号二硫化钼基润滑脂
三个月一次
钢丝绳及卷筒槽
涂抹表面
钢丝绳油脂
三个月一次
吊钩推力轴承及滑轮处轴承
涂抹表面
3号二硫化钼基润滑脂
六个月一次
走轮轴承
涂抹表面
3号二硫化钼基润滑脂
六个月一次
卷筒轴承
涂抹表面
3号二硫化钼基润滑脂
六个月一次
起升和运行电机轴承
挤入
3号二硫化钼基润滑脂
六个月一次
慢速箱体
挤入
3号二硫化钼基润滑脂
六个月一次
4 常见故障及调整
1、起动后电机不转,不能提重物
1、过度超载
不允许超出载使用
2、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
等电压恢复正常
3、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触不良
检修电器与线路
4、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制动轮脱不开
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5、电机扫膛
按序号9
2、制动不可靠,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1、因制动环磨损大或其它原因,使弹簧压力减小
调整
2、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不良
拆下修磨
3、制动面有油污
拆下清洗
4、制动环松动
更换制动环
5、压力环疲劳
更换弹簧
6、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
检查其联接部分
3、电动机温升过高
1、超载使用
不允许
2、作业过于频繁
正常工作
3、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载荷
重新调整间隙
4、调整器响声过大
1、润滑不良
拆卸检修
2、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间隙过大
3、齿轮损坏
4、轴承损坏
5、起动时电机发出异响
1、电源及电机少相
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2、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6、重物升至半空中,停车后不能再起动
电压过低或波动大
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
7、起动后,不能停车,或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停车
1、交流接触器触熔焊
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更换交流接触器
2、限位器失灵
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8、减速器漏油
1、箱体盖之间,密封圈装配不良或失效损坏
2、联接螺钉未拧紧
拧紧螺钉
9、电机锥形转子与定子间间隙太小发生碰擦(扫膛)
电机轴上支承圈磨损严重,转子铁芯轴向位移,或者定子铁芯位移
拆下更换支承圈,使定子转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边为0.35~0.55mm
第6篇 单梁起重机(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紧急断电停止装置和限位装置),确认设备和装置灵敏准确、安全可靠;确认起吊绳、钩无损伤,并与起吊物的重量匹配,方可使用。
二、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动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予以告示;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行车起吊物经过的方向;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
三、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在安全的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四、重吨位的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多个方向的控制按纽。
五、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六、机床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起吊机床上的工件时,在卡盘或顶针未松开,工件可以自由搬动前,不得将起吊绳络住工件或用起吊钩勾住工件,防止行车误动作,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七、使用行车时,必须做到“八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超过标准负荷不吊;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八、行车运行中,如发现动作失控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切断电源,进行善后处理。
九、工作完毕,行车应停靠在规定位置,并上升起吊钩(超过2米),切断电源。
第7篇 电动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
1. 运转前准备:
1.1 上岗人员必须有上岗合格证。
1.2 开车前,了解当天作业计划。
1.3 穿戴好劳动保护品,首先检查吊车钢丝绳,限位器、制动闸、阴阳极吊钩有无异常或松动,对上一班交待有疑问处应作详细检查,按润滑基准进行润滑。
1.4 确认无检修、停电警告牌,判明操作手柄开关位置。
1.5 送上电源,对全车进行负载试运转,确认各部动作声音、制动、位置无异常。至此方可开始正式作业。
2. 基本操作规程
2.1 听从地面指挥,保证上下工序配合协调。
2.2 严禁吊运易燃、易爆物品和对电解液有影响的散装物品,严禁歪拉斜吊。
2.3 检修、保养时,须在操作手柄上挂牌和切断电源。
2.4 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切断电源。
3. 出装槽作业
3.1 确认作业的槽组已停电,方可下钩。
3.2 遇有断耳电铜时,应先处理完再下吊钩。
3.3 出槽时,在极板离开电解液面200~400mm高时,应作短暂停车,然后升至上限,到位后方可前后左右移动。
4. 运转结束
4.1按点检标准和润滑标准进行日常清扫、保养。并将车停放在规定地方,做好与电积工的交接工作。
4.2 做好交接班记录,遇有较大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向班、工段报告。
吊车停放规定:吊钩距限位位置500mm左右,大车停靠进门(左)端,小车停靠远离门(右)端,操作手柄放在挂钩。
第8篇 单梁起重机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紧急断电停止装置和限位装置),确认设备和装置灵敏准确、安全可靠;确认起吊绳、钩无损伤,并与起吊物的重量匹配,方可使用。
二、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动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予以告示;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行车起吊物经过的方向;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
三、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在安全的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四、重吨位的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多个方向的控制按纽。
五、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六、机床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起吊机床上的工件时,在卡盘或顶针未松开,工件可以自由搬动前,不得将起吊绳络住工件或用起吊钩勾住工件,防止行车误动作,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七、使用行车时,必须做到“八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超过标准负荷不吊;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八、行车运行中,如发现动作失控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切断电源,进行善后处理。
九、工作完毕,行车应停靠在规定位置,并上升起吊钩(超过2米),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