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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锯操作规程
圆锯作为一种常用的木材切割工具,其操作规程对于保障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以下是圆锯操作的基本步骤和要点:
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圆锯的电源线、开关、防护罩、锯片是否完好无损。
2. 安装锯片:确保锯片安装牢固,无松动,且锯片锋利,无裂纹。
3. 调整高度:根据材料厚度调整锯片露出工作台的高度,不超过材料厚度的3/4。
4. 固定材料:使用夹具将待切割的木材固定在工作台上,防止工件滑动。
5. 开启电源:启动圆锯,待锯片达到全速后再进行切割。
6. 切割操作:保持稳定姿势,沿着标记线缓慢、均匀地推动材料,切勿强行推进。
7. 停止操作:完成切割后,先将木材移出工作区,再关闭电源。
目的和意义
执行圆锯操作规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同时保证切割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遵守规程能降低工作风险,提高生产效率,为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注意事项
1. 操作时必须佩戴护目镜、耳塞和防护手套,保护眼睛、听力和手部安全。
2. 避免穿宽松衣物,以防被机器卷入。
3. 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行圆锯,以防发生意外。
4. 切勿试图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阻止锯片运转,应用专用工具处理。
5. 定期检查和维护圆锯,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 对于不熟悉的操作,应先接受培训并在指导下进行。
7. 若发现异常噪音、震动或锯片磨损,立即停机检查,必要时更换锯片。
8. 学习并理解紧急停止按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防不测。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指南,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设备特性进行调整。每一位操作员都应以安全为首要原则,谨慎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圆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圆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2篇 金属割料工(往复锯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先空运转检查润滑,冷却部分及虎钳是否正常。
2.锯割的材料装夹要牢固,多件装夹要检查是否全部紧固。
3.锯割的材料如果弯曲较大,则不应多件装夹,应单件装夹牢固后进行切割。
4.吊卸长料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长于床面的要装好托架。2人以上操作应由1人指挥,相互协调。
5.硬度过高的材料应退火后再锯。
6.锯条歪斜应及时校正。锯弓松紧要合适,防止断裂。
7.锯条中途折断要关闭电源后再更换,并要翻转工件,另割新锯口。
8.使用圆锯片时要罩好防护罩,并注意头和手不要接近运转中的锯片。
9.锯好的坯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平稳,防止坠落、倒塌和影响通道畅通。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3篇 木工圆锯操作规程
1. 木工圆锯必须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2. 本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非电工严禁拆装电源线。
3. 操作前应认真进行检查,锯片不的有裂口,螺丝应拧紧,木料不得有钉子、水泥和其他杂务,防护罩应固定牢靠。
4.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条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5.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拉灵要待料的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6.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创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4篇 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要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2、 工作前要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要经过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圆锯片如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需更换新锯片。
4、 在工作台上放置铝棒时,要小心轻放,铝棒锯断后,要等圆锯退回到原来位置再推送铝棒。
5、 开锯时先开冷却水,在启动电机。
6、 从开锯到停锯的过程中严禁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锯面。
7、 在检查、清扫圆锯床、清除铝屑和处理切头时,必须等圆锯停转后方可进行。
8、 锯铝棒时,圆锯机的操作按钮,只许一人控制,不准两人同时操作。
9、 经常检查吊棒的绳具,如发现松脱应及时紧固,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预防意外。
10、 吊运重物时,手要放在钩头和吊绳的外部,以免夹手。
11、 天车要平稳运行,不能使铝棒摆动,不允许有人在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通过。
12、 捆绑铝棒时,要掌握好平衡,防止滑脱。
13、 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并积极组织抢救。
第5篇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
3采用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和木工圆锯机裁线条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3.4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
3.5操作员应带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3.6机器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锯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木节要缓缓送料。
3.7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需要回料时,木料应该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线条应堆放整齐,边料要集中堆放,
3.8如锯线走偏,应逐级矫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应喷水冷却。
4.0锯台要保持清洁,据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捡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器停止运转后进行。严禁机器运转时做清扫、调整工作。
4.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6篇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
3采用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和木工圆锯机裁线条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3.4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
3.5操作员应带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3.6机器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锯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木节要缓缓送料。
3.7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需要回料时,木料应该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线条应堆放整齐,边料要集中堆放,
3.8如锯线走偏,应逐级矫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应喷水冷却。
4.0锯台要保持清洁,据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捡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器停止运转后进行。严禁机器运转时做清扫、调整工作。
4.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7篇 手拉锯摇臂式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手拉锯、摇臂式圆锯机
3、采用手拉锯、摇臂式圆锯机裁线条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将机台及工作场所清理干净。检查锯齿是否锋利,锯片的外壳螺丝是否牢固。开电源时注意手的放位。
3.4加工前先试机,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特别注意锯片是否顺时针转动。
3.5根据工件尺寸,固定工作台挡板,并在挡板上标注尺寸。
3.6裁料时,左手紧压木料,木料要紧靠挡板,右手拉锯,保持匀速。
3.7木料紧靠挡板,不可用内弯侧正对锯片,以免造成夹锯。
3.8工作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
3.9人不可过于靠前,脚步要稳。
4.0加工过程中,如锯片突然被卡住(可能速度过快或木料有节),应立即停机。
4.1原则上不允许用左手拉锯。
4.2边、角、余料应放入垃圾箱,不可乱丢。
4.3在无人情况下,确保电源断开。
4.4每周给机器上一次润滑油。
第8篇 金属割料工往复锯、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先空运转检查润滑,冷却部分及虎钳是否正常。
2.锯割的材料装夹要牢固,多件装夹要检查是否全部紧固。
3.锯割的材料如果弯曲较大,则不应多件装夹,应单件装夹牢固后进行切割。
4.吊卸长料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长于床面的要装好托架。2人以上操作应由1人指挥,相互协调。
5.硬度过高的材料应退火后再锯。
6.锯条歪斜应及时校正。锯弓松紧要合适,防止断裂。
7.锯条中途折断要关闭电源后再更换,并要翻转工件,另割新锯口。
8.使用圆锯片时要罩好防护罩,并注意头和手不要接近运转中的锯片。
9.锯好的坯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平稳,防止坠落、倒塌和影响通道畅通。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9篇 横截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横截圆锯机主要用于横向锯割木材。
1、横截圆锯机开机前应做好全面检查。首先检查锯片是否上牢,锯片由锯轴上的法兰、螺母紧固,螺纹的旋转方向应与锯片的旋转方向相反。上锯片时应使用扳手,不可用锤击。然后检查横截圆锯机各部件及电器设备是否良好。
2、横截圆锯机开机前还应清理工作场地,将工作台面上及锯片两边的碎木、树皮及其他杂物用木棍清除干净。
3、使用带推车的横截圆锯机时,操作人员应一手按木料,一手推车匀速进料,身体站稳且不要正对锯口。截长料时,上料与接料人员应配合好,并使长料与工作台或推车保持正确的相对位置。
4、当横截圆锯机锯完一个锯程时,应使剩余木料离开锯口,防止倒车时木料碰撞锯片。
第10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检查锯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2-3分钟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再送料进行工作。
4、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带手套。
5、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理干净后再上机加工。
6、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进料速度,严禁手指按在节疤上操作,以防木料跳动或弹起伤人。
7、加工2米以上较长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8、操作者应带防护眼镜,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任何人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木料,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用手推进,进料速度不得过快,用力不得过猛,长度不足50厘米的短料禁止上圆锯机。
9、工作完毕,必须将锯末清扫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方准离开。
10、操作棚(室)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
第11篇 高速精密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开机前的检查
1.1 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与机器要求是否匹配。
1.2 检查油路的各连接部件是否完好,油泵的开关是否打开,液压油位是否正常。
2 主机空载检查
2.1 检查电机转向及油泵正反转,如发现转向错误,立即关闭电源并报维修人员处理。
2.2 检查机器的各防护装置及安全门及电磁开关、按钮是否正常。
2.3 检查锯片盖是否锁紧
2.4 检查液压油位及水箱的冷却液位是否正常。
2.5 检查夹紧钳是否正常。
2.6 检查风压是否正常。
3 加工操作
3.1 加工时,将料推入工作台,紧贴90°靠板放正。不可随意把料未靠正就推入锯切,以免造成锯口端面偏斜,主、中、后三侧夹受力过大。
3.2 查看无料检测开关是否开启,再查看无料检测行程开关是否在受控范围内,(即送料座无料状态下能顶开行程开关,有料时则不能碰到行程开关)。无料时如未能顶开行程开关,会出现最后一刀锯完后,主夹打开时尾料会往下沉贴住导杆和伺服丝杆,前头会往上翘起,贴住主压料杆,送料座会继续送料,造成尾料撞击主压料杆。
如有开启预设刀数值,即一根料可以锯切18刀,则在刀数设定值上设定18,在切完第18刀后,机台会自动报警停机。重新锯料时,需把18刀归零,机台才能正常启动。(正常停机后,送料电机视情况而定是否复位)。
3.3 启动油泵,选择自动,按全自动启动机器,开始锯切。
3.4 锯完最后一刀后,机台会报警停机,按下急停按钮,警灯不响后,把急停开关复位,(顺时针轻轻旋转一下即可)。再从自动转移到手动,此时主夹、送料夹,前、中、后侧夹都会打开,然后把尾料拿出。
3.5 工件加工后用检查器具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如有超出范围的误差则应重新对加工进行调整。
3.6 工件符合要求后则可重复1、3.、4步骤进行重复加工。
4、机械参数设置
4.1 打开主画面,按功能键进入。(注意:非专业人士请勿擅自操作触摸屏)
4.2 按机械检测键可进入机械保护时间设定画面,根据生产要求进行合适设定。
4.3 后夹开关:
后夹开关在off状态下,后夹具需等待退刀完成后才执行夹紧动作;
后夹开关在on状态下,后夹具不需等待退刀完成就可以执行夹紧动作。
4.4 分离开关:
分离开关在off状态下,分离滑板在自动运行中将不会参与工作。
分离开关在on状态下,进刀到位后,不会马上退刀,需等待分离完成后,才可退刀,退刀完成后,分离板复位,下一组动作运行。
4.5 油泵自停开关:
在机械故障时,如开放此开关,将在油泵停机时间到达后自动停止油泵马达,如果在设定时间内,该动作没有完成,控制系统将会自动停机,开报警器启动,人机界面将显示故障内容。
4.6 参数设定:
已送料次数,现切料总数,现切刀数显等为显示加工数值,不可设定。
送料次数设置:可根据工艺要求设定进行多次式一次送料
切料总数设置:根据定单设定需切数量
刀数设定值:刀数设定值一般用于一根整料需可以切断的数值设定。
5、注意事项
5.1 如料未放正,已启动了机台,可迅速按下急停开关,然后急停复位,从自动换到手动,此时所有夹会打开,重新把料放正即可开始锯切。
5.2 操作者要站在能触及急停开关的范围内。
5.3 更换锯片时,必须要关掉电源。
5.4 电子自动注油器,要保持有油。
5.5 要经常查看冷却液能否正常喷出。
5.6 保持机器内外的清洁,及时清除锯屑等垃圾。
第12篇 木工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2、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4、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5、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6、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7、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8、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10、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1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1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13篇 电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电锯须设专人负责管理,按时检查修理、更换。
2、使用前,须检查:
(1)安全罩、保险挡板、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2)传动部分是否完整、牢固、可靠;
(3)检查锯片(盘),不得有连续缺齿,裂口不得超过2cm,裂纹尽端必须钻孔裁缝;
(4)所锯木料不准有钉子、混凝土结疤、铁屑等杂物,并检查劈渣和节疤。
3、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4、锯完的料边不得用手去取,应用木棍推走或停车处理。
5、操作时要精神集中,锯料时身体不得摆动,速度要缓慢,较大木料需要两人操作时,要密切配合,木料锯出30cm后方可接料。
6、当木料锯到30cm左右时,不许用手推料。
第14篇 木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进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不准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料人应密切配合。
8.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5篇 模板公司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熟悉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方可独立作业;新员工禁止单独上机操作。
二、工作时必须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缠入帽内,不准戴围巾和饰物操作锯床,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锯床。
三、木工车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四、禁止酒后操作木工圆锯机(上班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
五、起动前,检查锯轴应无变形;锯片和防护罩、排屑罩、皮带防护罩应完好牢固;机床保护接地(零)应良好;工作台调整装置应锁紧可靠;如锯片出现裂纹、不平整、不光滑、锯齿不锋利时不准使用。
六、锯料前,先起动锯床运转数分钟,待达到最高转速后再送料。送料速度应根据木材材质,有无节子,裂纹和加工厚度进行控制。送料要用力均匀,不可过猛,以防损坏锯片或发生伤人事故。
七、操作时,送料工和接料工应密切配合,避开锯盘的旋转方向,禁止手或身体接近锯齿。木料夹锯时,应立即停机,用楔子扩大锯路后再锯;锯薄料、小料时,要用辅助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不得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材料;已锯开的木料不得向反方向拉回;拉料时不准把料抬起超过锯片,以防伤人。
八、锯片未停止,禁止用手或木料去制动;禁止用手去清除锯片两边碎料、木块;清除锯床的锯屑要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嘴吹,以防锯屑入眼。
九、锯床运转出现异常情况或更换锯片,应立即断电停机。
十、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相互配合。
十一、下班或工作结束,关闭电源,将木材坯料堆放整齐,清扫现场,做好交接班手续。
十二、本规程自2010年 6月施实。